主日信息:基督賜復活生命的大能-01Christ’sLife Giving Power-01
講員:唐興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4/15/2018主日信息
新生命的得救信心
Saving
Faith of the New Life
馬太福音 Matthew 9:18-26
A. 前言: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31節說:「31 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裏,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我是天天冒死」應該翻譯為:「我每天都死一點」I
die daily。清教徒神學家歐文John
Owen 用這一節經文講了幾篇道,教導基督徒如何每天在面對死亡時,操練信心、預備自己,把靈魂放在神的手中。這些講道被收集成一本書,書名是《基督徒的責任:每天面對死亡 》The Christian’s Work of Dying
Daily 。基督徒每天都需要思想死亡,思想基督的復活,操練信心:在面對死亡中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今天的經文教導我們兩個面對死亡的人的信心,也教導我們信心的特質。
馬太在八~九章記錄了9個醫治的神蹟。今天的經文這是第7個醫治神蹟。其實此醫治神蹟包括了兩個不同的人得醫治。主要的故事是一個管猶太會堂的人的女兒從死裡復活(馬太沒有提到他的名字,只說他是一個官員(ruler);馬可和路加福音告訴我們這個人名字是「睚魯」)。在描述這個故事一半的時候,馬太插入了血漏婦人得醫治的故事。這兩個故事有共同之處:都講到信心的問題(雖然經文本身沒有直接提到睚魯的信心,而是暗示他的信心);以及耶穌觸摸得醫治的人。
我們都非常熟悉,一個流傳已久的講道,把中心思想圍繞在「觸摸耶穌」(touch Jesus)這個主題上。把觸摸耶穌看為是基督徒經歷基督的主觀經驗,與基督有親密的個人關係,與旁邊看熱鬧的人成為一個對比。我們會發現,其實這不是作者要傳達的意思,因為歷史文化背景,不容許我們作這樣的解釋:按照當時舊約的律法觸摸血漏的人和死人是違反舊約律法的,因為血漏和死人是罪的象徵,所以「觸摸耶穌」從當時的文化背景意思看,不適合延伸解釋今天要與基督有主觀經歷上的親密關係,雖然與主耶穌有個人的關係是正確的觀念。但是,經文本身並不是專注在這上面。這是我們今天要思想的問題。
另外,你會發現馬太、馬可、路加福音都是把兩個故事穿插在一起敘述。但是馬太還是一貫地用非常簡潔的文字,省略了許多細節。 但是為什麼三卷福音書都把兩個事件穿插在一起呢?講道的時候是否要把兩個故事分開講呢?這是我在準備信息的時候一直在思想的事。如果分開兩個事件來講,是否會把作者原來刻意安排要傳達的意思忽略掉呢?馬太為什麼要這樣安排?他要我們看到什麼?這是一直盤旋在我心中的疑問。
B. 結構:
當仔細思想經文本身,我發現馬太簡潔的語言,提供了一個清楚的線索,使我們看到把兩個敘述穿插在一起的目的:他要把兩個事件中對「信心」的描述放在一起,然後把兩個事件中的「得新生命」的描述放在一起。首先,21節的「痊癒」和22節的「得救」的希臘文是同一個字[σ?ζω, sozo]:得救,得拯救的意思。第二,18節,睚魯的信心:「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ζ?ω](zao)) 。」和21節,血漏婦人的信心:「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得救[σ?ζω, sozo])」。第三,22節,血漏婦人得生命:「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得救 [σ?ζω], sozo )了」,和25節,睚魯女兒得生命「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第三,「痊癒」這個字的希臘文就是「得救/得到拯救」的意思。兩個字重複出現,只間隔了16個希臘字(21和22節)。被放在「她活了」和「她起來了」兩節經文之間。這樣的安排,好像一個作曲家,重複地彈奏同樣的旋律,使聽/讀者產生注意。並且這裡有一個平行反對稱的安排。
A-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v18)-睚魯的「信心」
B-只摸他的衣裳,我就必得救(v21) -血漏婦人的「信心」
B’-從那時候,女人就得救了(v22) -血漏婦人的「得生命」
A’祂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v25)
-睚魯女兒的「得生命」
從這個角度看,馬太簡潔對稱的用字和安排是精心的設計,為要表達其中心思想:
C. 中心思想:基督啟示新生命得救的信心和祂賜新生命的大能。
主耶穌藉著醫治死人和血漏的婦人啟示得救信心的特質,和祂賜生命的大能。這段經文教導的信心很特別,從馬可和路加的細節描述,在說明一種在害怕懷疑中的信心,一種摻雜和微弱的信心,然而這些都是真的信心。這是我們要從經文中看到的。
D. 經文解釋:
1-管會堂者的信心:害怕無力的信心(18-19)。18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看哪!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19 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門徒也跟了去。
1a-事件本身:這裡描述了一個管會堂的人(馬可和路加稱他為睚魯)來到耶穌面前, 求耶穌醫治他已經死去的女兒。耶穌沒有說話,立刻起身跟隨他去了,門徒也跟著去了。管會堂的睚魯,相信耶穌按手在他已經死去的女兒身上,她就會活過來。睚魯是管猶太會堂的人,他應該知道舊約律法是禁止觸摸死屍的,但是他為什麼無視律法的誡命呢?第一,他可能是藉著信心看到基督賜生命的能力可以抵銷死亡的不潔淨;第二,也許是在一種無助情急的哀慟情況下勿略不顧這個問題。第三, 耶穌和祂的門徒沒有任何猶豫。這裡似乎在暗示新生命在聖靈的動工下,在新的救贖階段,突破了舊約律法的束縛:「新酒不能放在舊皮袋裡」。
1b-經文意思:馬太用「耶穌說完這話的時候」,把這段事件與前面的事件連結在一起。前面的事件是用「新布」與「新酒」比喻新的生命。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就延續了前面新布新酒的主題:基督賜新生命。並賦予人意志和能力去信靠耶穌。
若是與百夫長的信心作比較的話,百夫長知道只請求耶穌說一句話就夠了。睚魯似乎不認識耶穌話語的權柄,所以他求耶穌按手在她女兒身上。顯然他的信心無法與百夫長相比。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說他女兒「快要死了」(可5:23,路8:42),但是後來有人從他家裡來告訴他,他的女兒已經死了,要他不必勞動耶穌。耶穌對他說:「不要怕,只要信!」(可5:35-36)。耶穌的話告訴我們:他的信心是在害怕中的一種虛弱無力的信心。因此,耶穌滿有恩典慈愛地要他不要害怕,只要信,單單地信靠耶穌。
睚魯的信心。得救的信心在許多時候是一種在害怕中無力的信心。但是,聖靈藉著基督的話,使人在害怕和無力的時候仍然持守著信心,使人專注在基督上。睚魯在這裡所表現的就是這樣的得救的信心。
1c-福音原則:加爾文在他所著的《基督教要義》第3卷第2章對這種信心做了說明。他說:「基督徒的真信心,因為許多事情仍然向他們是隱藏的,也被誤謬的密雲所籠罩。我們看到這種情形在耶穌的門徒身上。當耶穌問門徒祂是誰的時候,彼得正確的說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說這是神啟示他的。但是接著,彼得就要阻止耶穌要上十字架的事。耶穌說他是受到撒但的迷惑。彼得三次不認主,是因為自己生命受到威脅。」同樣的,睚魯的信心也是在害怕和無力中的真信心。真信心像是一顆種子,是在基督的真理和認識基督的經歷中漸漸成長的。信心在成長的過程中,在實際經歷中往往是無力的、害怕的。但是得救的真信心的對象永遠是基督,以及基督已經完成的救恩。
2-患血漏者的信心:摻雜微弱的信心(20-22)。20
看哪!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21 因為她心裏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得救)。」22
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θαρσ?ω]!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得救)了。
2a-事件本身:在睚魯為他死去的女兒求醫治的時候,另一個事情發生了。《路加福音》詳細紀錄了細節:在許多人擁擠地靠近耶穌的時候,耶穌發現有人摸祂就說:「摸我的是誰?」結果沒有人承認。彼得和同行的人認為,那麼多人都擁擠的靠近耶穌,耶穌又怎麼知道有人摸祂。耶穌說:「總有人摸我,因為祂覺得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原來是一個患血漏病十二年的婦女,摸了耶穌衣服繸子。她這時候知道不能隱藏,就戰戰競競地來伏在耶穌腳前,當著眾人說出她摸耶穌的緣故,和立刻就痊癒(身體)的事。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心救了妳(得救新生命的賜與);平平安安地去吧!」
2b-經文意思:馬太對此事件的描述不同於路加的安排:他省略了許多細節,只告訴我們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到耶穌背後,摸祂的衣裳繸子。然後他解釋女人的信心:「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得救。」然後耶穌轉過來,對她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馬太把血漏婦女的得救放在最後。這樣, 他就把血漏婦人的信心,和她的得救聯合在一起。並且把血漏婦人和管會堂者的女兒從死裡復活聯合在一起。)
患12年的血漏。血漏在當時的社會被看為是禮儀上的不潔淨,是生活在社會邊緣、與人隔離的人。她的血漏病被看為是罪的象徵。她生活在身體和心靈的痛苦中。馬可福音告訴我們,她「26 在好些醫生手裏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這是一種在罪和死亡的轄制下,完全沒有希望的生活。她和睚魯一樣處在面對死亡,完全絕望和哀慟的情況下。她的信心是一種摻雜和害怕的信心:她知道自己是不潔淨的人,不應該觸摸耶穌,但是她知道耶穌是她得救的根源,她觸摸了耶穌。
婦人的信心。這裡教導的是婦人的信心。我們從馬可福音知道:血漏婦人的信心是一種在摻雜和害怕中的信心。她來到耶穌面前的時候(聖靈的引導),沒有面對耶穌向祂祈求,卻從耶穌後面摸祂的衣服繸子。也許是本性衝動的驅使;也許是因禮儀的不潔淨產生的自卑和罪疚;也許是感到耶穌的聖潔。這都反應了她信心的摻雜和微弱。她從後面摸耶穌衣服的繸子,耶穌不但沒有責備她,反而鼓勵她:「女兒,放心[θαρσ?ω]!你的信救了你。」與耶穌對癱子說的一樣,耶穌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放心」英文翻譯比較準確:「take courage」, 「剛強起來」!
加爾文說,「她心裡的念頭,是從聖靈來的特殊感動,不能被認為是一種普遍的原則。我們知道迷信會非常熱衷以一種慣性的愚昧和無知,想要去模仿這得救的聖徒。但是他們是猿猴,不是模仿者。因為他們模仿這些特殊的例子,卻沒有神的命令;他們受到他們自己感覺的引導,而非受聖靈的引導。」換句話說,耶穌醫治的神蹟是在啟示祂的工作,是在教導天國的百姓基督的工作:基督如何拯救罪人,以及罪人有如何的回應。我們不能錯誤地直接應用這些醫治的例子,作為今天神醫治人的模式。
2c-福音原則: 這裡教導我們的福音的原則是:真信心,即使是摻雜的、微弱的信心,其對象和內容總是基督。加爾文說:「我們必須被聖靈吸引才會尋求基督;同樣地,我們也要強調,唯有在基督的面上,我們才能尋見那看不見的父神。」血漏婦人和管會堂的睚魯,他們信心的對象都單單的是拯救他們的基督。
3-絕望死亡中復活:基督賜生命大能(23-26)。(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23 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裏,看見有吹手,又有許多人亂嚷,24 就說:「退去吧!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他。25
眾人既被攆出,耶穌就進去,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26
於是這風聲傳遍了那地方。
3a-事件本身: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裡,看見有吹號的,和許多人在亂嚷。 職業的吹號者,人群的哭鬧聲,表示喪事正在進行中。也就是說,女兒已經死去了。耶穌來是要醫治她使她復活的,不是喪事而是喜事。因此把這些人攆出去。那些人恥笑耶穌,證明那閨女的確死了。耶穌進入房子,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
3b-經文意思:馬太刻意把血漏婦女得救的經文,放在這段事件描述的開始「女人(婦女)就痊癒/得救了」(22節末)。然後這段描述醫治本身的結尾是「閨女(年輕女人)便起來了」(25節末)。「痊癒」原文也與「得救」是同一字,並且是被動式。閨女的「起來」也是被動式。而且「起來」這個字就是「復活」同一個字(可12:26;路7:22;20:37;林前15:15,29,32,35,44,52;約11:23;太27:52;羅6:4)。「女人被得救了」和「閨女被復活了」。
耶穌說:「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的意思是說:身體死亡對耶穌而言並不是最後的結局;因為祂可以使死亡的身體復活。「睡了」被新約書信用來代表身體死亡(帖前5:10;弗5:14;約11:11-14;林前15:6,20;帖前4:13-18;舊約-但12:2)。一位學者( Hagner of WBC)這樣說:「耶穌沒有否認閨女的死亡,而是指對最後的死亡而言,她只是睡了。」路加告訴我們:「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ν?στημι](anistimi)了」。「起來」和「復活」(約6:44,54;徒2:24,30,32;3:26)是同一個字 (路8:55)。
3c-福音原則:這兩個「觸摸耶穌」,血漏的婦人觸摸耶穌的衣服,耶穌拉著已經死亡的閨女的手。從摩西律法的角度看,觸摸不潔淨物會傳遞不潔淨(血漏/漏症:利未記15:25-27,漏症/死屍:利未記22:4-6)。但是耶穌沒有受到影響,反而是藉著祂的能力把潔淨賜給不潔淨的人:也就是說,祂賜給她們一個新的生命。祂賜給她們一個肉體的生命,是為了要彰顯祂所賜給他們的新的屬靈生命、潔淨的生命。
結論:這一段經文,兩個觸摸耶穌得救的神蹟奇事,教導我們得救的真信心,許多時候是摻雜著害怕、懷疑、不確定和無力的。真信心的對象和內容,永遠是神在福音中所應許的基督,以及基督賜復活生命的大能。
應用:聖經學者溥偉恩(The Miracles of
Jesus. Vern S. Poythress)指出:「觸摸耶穌象徵耶穌俯就罪人,與罪人認同承擔他們的罪。這樣的認同預表祂為擔負[祂百姓的]罪在十字架上的工作 。耶穌在十字架上屬靈的醫治,滿足了人類最深刻的需要。祂戰勝了死亡本身。」他又說:「正如血漏婦女和睚魯操練了對耶穌的信心,我們也應該操練我們的信心。人的信心應該把焦點放在基督從死裡復活上。正如耶穌用觸摸與屬於睚魯女兒和血漏婦人的不潔淨認同;同樣地,耶穌也向我們伸出手,與我們在屬靈上的不潔淨的罪認同。
「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
正如耶穌除去了血漏婦人和睚魯女兒的不潔淨,祂也除去我們的罪疚;正如耶穌賜給血漏婦人和睚魯女兒新的屬靈生命, 祂也賜給我們新的屬靈生命。當我們必須面對最後的不潔淨——就是死亡的本身的時候,耶穌也同樣地,以祂復活的大能帶我們經過死亡:
25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6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
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