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賽亞(Messiah)|聖經詞條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10/05/messiah/
「彌賽亞」一詞譯自希伯來文 מָשִׁיחַ [Mashiah],而後者則來自動詞masah,意思是塗抹或膏抹。當餅或盾牌等物件用油抹後,它們就可說是被膏抹了。因此,以色列人和非以色列人用油塗抹物件,一般全用「膏抹」一詞。當「彌賽亞」用來指奉獻作特別敬拜用途的「物件」時,只用來指人。被膏抹的人,是已獲挑選、任命、指派,並得到權力,擁有資格和裝備去擔任特定職任的人。
觀念問題
當我們從聖經神學的角度去思考彌賽亞這觀念時,會出現許多不同的問題。首先是這觀念的來源。許多評鑑學者從近東文獻中,搜尋聖經作者會借用或據之而發展其初期思想的一些資料。他們仔細研究埃及、米所波大米、赫人和迦南文獻,發現許多可與聖經觀念間接有關的因素。例如,一些埃及文獻提及一個屬神的王,他會帶來拯救,並且令國家繁榮,但這具有神性的王(god-king)和他的工作,跟聖經中的彌賽亞觀念迥然不同。這些米所波大米、赫人和迦南的文獻也展示一個與聖經相同的文學和歷史背景,但有關君王、祭司兩者的相互關係,以及他們與諸神的關係,卻跟聖經的解釋截然不同。因此,縱使它們某些形式確實相同,但與聖經所表達的彌賽亞觀念卻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聖經的觀念肯定不是直接從近東各種觀念發展而來的。
聖經中有關彌賽亞和他的工作之觀念,是神所啟示的,並非來自人的思想。雖然非以色列人對膏抹並不陌生,但這行動的目的和後果,卻不見於聖經以外的文獻。神在祂向人類自我啟示的過程中,漸漸讓人知道膏抹這行動的意圖和後果。
第二個問題關乎哪些是受膏而有彌賽亞含義的物件。並非所有膏抹行動都有直接的彌賽亞含義。例如膏抹盾牌,「抹油在其上」(撒下一21;賽二十一5),這是作準備之意,但沒有彌賽亞含義。男女為潔淨、美容,或準備敬拜而膏抹自己,同樣沒有彌賽亞含義。在餅和祭祀用品上澆油,也沒有特定的彌賽亞目的。然而,我們也要記著,把盾牌、祭祀物品和人(不論男女)膏抹,確實傳達一些觀念,如賦予資格、美化和獻祭等,這些是膏抹行動所包含的目的,卻沒有彌賽亞含義。另一點要注意的是,並非一切帶有彌賽亞含義的東西都經過受膏的過程,例如彌賽亞耶穌基督之位格與工作的預表。典型例子是會幕、聖殿和獻祭。
第三個問題關乎哪種人最能完備地表達彌賽亞觀念。一個受膏的人,是獲得挑選、任命、賦予資格和分別為聖,去擔任某個職務。有些學者堅稱,惟有實際在位的君王,才可被視為彌賽亞。這觀點跟聖經中有關彌賽亞的啟示並不相符。不錯,彌賽亞可擁有王的身分,但這只是較狹窄的彌賽亞觀。彌賽亞本身並不限於王族人員,因為聖經中的彌賽亞觀念也包括祭司和先知的職分。
彌賽亞觀念也有比君王、祭司和先知更廣闊的範疇。這較闊的角度包括彌賽亞的特徵、任務、目標、方法和結果。因此,如果一段經文提及以上的元素,它也可視作彌賽亞經文,即使沒有直接提及彌賽亞。
第四個問題關乎彌賽亞的實際職分與任務。近東文獻談及一個具有神性的皇室人物,他會打仗、殺人和搶掠。若從王國或帝國的角度去思想,由具有神性的君王所代表的諸神尤其是這樣,他們的目的是建立自己的政治組織。聖經中所象徵和預言的彌賽亞,正如以下的解釋,是一個具有神性的人,由父神設立作聖約的中保,並因而作神國的管理人。
聖經的彌賽亞畫像
伊甸園事件 亞當和夏娃按神的形象被造,因此與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有愛、永存和立約的關係,得著權柄、能力和責任去彰顯、代表,並事奉造物主和全宇宙的王。亞當和夏娃本應在相愛和聖約的關係中相信、跟從及事奉神。但在撒但的引誘下,始祖違背神的旨意、目的和計劃,這事情是人所共知的。
神馬上干預。祂咒詛蛇/撒但及他所有的跟從者。祂應許要藉著婦人的後裔勝過撒但,重建這約的關係。然而,神並沒有除滅亞當、夏娃,或容許他們放棄被造的立約地位和責任。相反地,神向始祖保證,救贖和復興會在他們後裔的生平及歷史中成為事實(創三14-20)。婦人的後裔會恢復、繼續和完全實現神國的計劃與目標。
整本聖經記載,撒但不斷致力使救贖/復興之約失效。亞伯的被殺和挪亞前半生所經歷社會上的暴力,都見證著撒但的惡行(創四至五章,六1-8)。但神向公義、無可指摘、順服、相信和事奉主的挪亞守約;挪亞是應許中之彌賽亞的預表,彌賽亞會在審判中完成圓滿和最後的救贖。挪亞在晚年預言彌賽亞會從閃的後裔而出(創九25-27)。
族長時代 閃的後裔亞伯拉罕蒙召作聖約的代理人。他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成為向各民各族施予彌賽亞福祉的渠道(創十二1-3)。神以特別的方式與亞伯拉罕立約,向他保證要透過他的後裔來施行救贖/復興的工作。神肯定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有能力完成這工作,並以立約的證言保證說:「我是全能的神……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榮……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十七1-7)。當中突顯了兩個重要的彌賽亞元素:(1)立約之主會延續亞伯拉罕的後裔;(2)亞伯拉罕蒙召去相信、服從和事奉神,並作為所有得到彌賽亞福祉之信徒的祖先。
彌賽亞家譜透過以撒和雅各得以延續。雅各預言說,那家系會藉著猶大來延續(創四十九8-12)。這家系從波阿斯和路得延續下去(得四16-22)。神告訴大衛,他子孫的王位將得著建立,直到永遠(撒下七11下-16)。大衛皇室的後人,並非全都相信、服從、事奉神,故此不是彌賽亞/基督耶穌的祖先。然而,神從亞伯拉罕,透過大衛、所羅巴伯、馬利亞和約瑟,維持著這家系。這家系特別強調彌賽亞職任的皇室特性;聖經也展示彌賽亞其他方面的職任和影響。但王者職分是其他範圍的中心,也滲透及作為其他表述的基礎。這突出的皇家身分大大影響了舊約、兩約之間和新約時代的人,使他們認為彌賽亞必被立為王,在地上建立和統治一個政治實體,而希伯來人/猶太人就是這國度的國民。
雖然狹義的彌賽亞觀念是最主要的,但顯然在各時代都存在多元的觀念。亞當和夏娃要履行廣義的任務,卻不具王者職分。挪亞是彌賽亞的祖先,他雖不是君王,卻執行具彌賽亞意味的救贖工作;救恩不但限於方舟裏的八個人,也普及動物世界。
在亞伯拉罕身上,亦明顯看見較廣闊的彌賽亞觀念。他憑信而活,為所多瑪和蛾摩拉代求(創十八章),並獻上公羊代替兒子以撒(創二十二章)。亞伯拉罕的曾孫約瑟是彌賽亞的預表。他擔任王者的職分,但在他被提拔之前,他先受屈辱。當他擔任王者的職分後,便成為其家系的拯救者,在位年間負責收集、保存和分發糧食,成了創造、立約的工具。
摩西 另一個彌賽亞的預表──摩西──充當立法者的王者功能,但他也有先知職分。他是舊約中最偉大的先知,是所有忠心傳達神話語的先知典範。此外,神藉著摩西,設立了祭司職分,建立了會幕,並指示了獻祭的規則。這些都是彌賽亞工作的象徵和預表,立下祭司作中保的職責、神同在(以馬以利)的原則,以及代贖犧牲的藍本。在列祖和摩西的時代,另一個彌賽亞象徵是耶和華的使者,他以神顯現的形式出現,作為道成肉身前的基督。耶和華的使者突出了彌賽亞的神性。摩西時代還有其他代表彌賽亞工作的東西,如:火柱(基督是光)、嗎哪(基督是生命的糧)、從磐石流出的水(基督是活水和磐石),以及被舉起的銅蛇(基督是那被舉起的賜生命者)。
詩人和先知給五經中所表達的彌賽亞,提供進一步的解說。詩篇述說了彌賽亞的王者特質,也提及祂的受苦和祭司職任,包括祂的死與復活。根據詩篇作者,這位(狹義的)王者也履行祭司和先知的職務,引進救恩和教導真理。
先知書 先知們特別把關乎彌賽亞的廣義和狹義觀點合併起來,例如:以賽亞對童女生子的宣告(賽七14);智慧、全知、治理萬民的大衛子孫(賽九1-6);帶來救贖、復興、生命之福的枝子(賽十一章)。以賽亞又宣告彌賽亞要作外邦人的光(賽四十九6)、作受苦後被高舉的那位(賽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彌賽亞是偉大的傳道者,宣告釋放、醫治,並把喜樂帶給人(賽六十一1-3)。彌迦預言彌賽亞要出於大衛的皇室;祂來牧養子民,給他們帶來平安、穩妥(彌五1-4)。阿摩司同樣宣告說,出於大衛家系的彌賽亞,要應驗耶和華給列國的立約應許(摩九11-15)。耶利米預言彌賽亞出於大衛家,是一位公義的王(耶二十三5-6)。以西結使被擄的人注意人子──約的中保,祂要復興和牧養百姓(結三十四,三十六章)。被擄歸回後的先知說彌賽亞是將要來的君王、救贖主和復興者(該二20-22;亞四1-14,六9-15,九9-10)。瑪拉基說彌賽亞來潔淨百姓,作為立約的使者,祂的翅膀有醫治之能(瑪三1-4,四1-3)。
福音書 福音書作者與使徒深信耶穌就是彌賽亞,或用新約的話說,祂是基督。祂出於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家(太一2-16;路二4-15)。施洗約翰指耶穌是彌賽亞時,提到的是較廣義的工作:「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耶穌藉著神的靈,帶來審判與生命(太三1-12)。福音書作者記載耶穌受洗時,有聖靈膏祂。耶穌在拿撒勒(路四16-22),並在雅各井旁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宣告祂是彌賽亞(約四24-26)。
Gerard Van
Groningen
另參:「耶穌基督的名字和稱號」。
參考書目:
C. A. Briggs,
The Messiah of the Gospels; N. L. Geisler, To Understand the Bible–Look for
Jesus; E. Hengstenberg, Christ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and a Commentary on
the Messianic Predictions; J. Jocz, The Jewish People and Jesus Christ; H.
Lockyer, All the Messianic Prophecies of the Bible; W. Manson, Jesus the
Messiah; S. Mowinckel, He That Cometh; E. Riehm, Messianic Prophecy: Its
Origin, Historical Growth, and Relation to New Testament Fulfillment; G. A.
Riggan, Messianic Theology and Christian Faith; O. P. Robertson, The Christ of
the Covenants; G. Stibitz, Messianic Prophecy; G. Van Groningen, Messianic
Revelat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M. Wyngaarden, The Future of the Kingdom in
Prophecy and Fulfillment.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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