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17/introduction-to-amos/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阿摩司先知,“阿摩司”的意思是“默示”或“負擔”。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阿摩司。寫作日期:約主前750年。
三、內容剖析
本書可分為四大段,現分述如下:
(一) 審判不義之國
第一、二章記載先知宣告耶和華審判八個國家的罪惡:亞蘭(1:3~5)、非利士(1:6~8)、推羅(1:9~10)、以東(1:11~12)、亞捫(1:13~15)、摩押(2:1~3)、猶大(2:4~5)和以色列(2:6~8)。這八個審判的格式重複,十分容易區分。除了常見的傳信者公式外:“耶和華這樣說”,每個審判信息都有重複用語:“三番四次”,增強了審判信息的嚴肅氣氛,也成為本書的特色。
受審的國家位於以色列的周圍,表示神有完全的主權,按照他們的罪孽審判他們。受審的次序是按照地理位置編排,以以色列為中心,由它的東北面開始(大馬士革),跟著是西南面(非利士),接著是西北面(推羅),然後是對角的東南面(以東、亞捫、摩押),繼而是猶大,最後是以色列。這個次序表示以色列是審判的焦點。選民以色列和猶大所犯的罪,就是離棄神,背棄了跟神所立的盟約。
(二) 以色列的罪孽
第三至六章記述先知譴責以色列。以色列的根本罪孽就是離棄那位揀選、救贖他們的神,沒有按照盟約的要求,專一愛神、行公義、好憐憫(5:15)。審判的信息可以分為五組:第一,以色列敗壞,強暴掠奪(3:9~12)、百姓虛浮奢侈(3:13~15);第二、欺壓貧窮(4:1~3),卻頑梗不知悔改(4:4~12);第三、以哀歌苦勸以色列悔改(5:1~17);第四、譴責信仰不純正(5:18~27);第五、責備荒宴,不知災難臨頭(6章)。
當中插入兩首很短的頌歌(4:13,5:8),加強審判的信息。詩歌的內容類似,都是描述神的創造之工,強調神的主權和能力,而且都提到耶和華是祂的名,用意在表明以色列背道,及神有絕對的審判權柄。
(三) 五個異象
第七章開始,阿摩司看見五個異象,都是關於審判以色列。前三個異象的性質頗為相近:蝗災(7:1~3)、火災(7:4~6)和準繩(7:7~9)。審判雖然嚴厲,但阿摩司為以色列求情後,耶和華願意施憐憫,似乎還有機會回轉。
在第三個準繩的異象後,插入阿摩司先知和伯特利祭司亞瑪謝的對話(7:10~17)。亞瑪謝控告和趕逐阿摩司,充分顯明以色列冥頑不願悔改,拒絕神。但是阿摩司不為威脅所屈,顯出神的話語無法被禁止。
之後,他宣講第四個異象:夏天的果子(8:1~3)。除了審判的異象,又附加頗長的審判信息(8:4~14),嚴厲警告以色列,語氣更甚於前三個異象。第五個異象描述聖殿傾倒(9:1~4),和第三個異象的內容相似,但語氣更加嚴厲,並以頌歌結束(9:5~6)。這首歌為全書最後一首,內容和前兩首相似(4:13,5:8~9),皆陳明耶和華的創造,而且都以提起耶和華的名作結。
(四) 復興的應許
本書的結尾充滿復興的盼望(9:11~15),可謂延續大衛之約的應許。這復興的盼望來得突然,可算是意外的驚喜,因為本書從一開始,就以審判的信息貫串全書。相比之下,審判雖然嚴厲,但大衛之約的應許更顯出有復興的盼望。猶大和以色列將來必要經歷復興和合一,而且復興的應許要擴展到列國(9:12)。雖然以色列民毀約,但神仍然記念向大衛承諾的應許(撒下7:16)。這復興的應許不僅論到被擄回歸餘民的復興,更藉著描繪土地和田園,蘊含末世完全更新的憧憬,萬物將恢復到有如伊甸園的景象。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 缺乏神的話,人就乾渴飢餓,唯有神的話才能真正滿足人的需要(8:11)。耶穌受試探時,同樣肯定人活著是靠神的話語(太4:4)。
(二) 創造天地的主有權柄審判萬國萬民,神將這權柄交給耶穌(約5:22;徒10:42)。神審判選民以色列,也審判列國,將來的審判也將從神的家開始(彼前4:17)。
(三)神讓以色列家經歷難處,這是神的管教,為要他們回轉歸向神(4:6~13)。新約基督徒蒙受基督救贖的恩典,神也會施行管教,因為祂所愛的必管教,使人和祂建立更親密之關係(來12:5~11)。
(四) 神嚴厲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自滿於今生的安逸和舒適,缺乏國度的眼界和愛同胞的心(6:1~7)。耶穌嚴嚴警告貪愛今生富足的人,當有屬天永恆的視野,不要沉迷於今生的安逸(路6:24~25,12:13~21)。
五、大綱
A 審判不義之國(1~2章)
B 以色列的罪孽(3~6章)
C 五個異象(7:1~9:10)
D 復興的應許(9:11~15)
六、讀經提示
(一) 試列出以色列人犯了甚麼罪。你有沒有同樣的問題呢?
(二) 耶和華如何對待經常犯罪的以色列人?神的作為令你對祂有甚麼新的認識?
(三) 耶和華呼籲以色列人要做甚麼?你認為祂的要求在今天的社會是否難於實踐?為甚麼?
Keith A.
Math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