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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督的位格永恆聖子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四課,4/20

第四課 基督的位格永恆聖子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前兩堂課我們從耶穌的族譜來思想道成肉身這句話的真理。從馬太還有路加筆下兩份耶穌族譜來看神成為人乃是為了我們以及為了我們的救恩。我們思想福音書所記載的耶穌族譜的時候,我們得到這樣子的總結:聖潔的神成為罪人的子孫,使人類的犯罪歷史成為神的救恩歷史。在這一句關於基督的工作的宣告背後還有一個關乎基督位格的真理神成為人而祂之為神的存有卻未曾改變God became human without ceasing to be God

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 是完全的人 。祂是真神、是真人。但我們所信的不是兩位基督,是一位基督,也就是說基督不是兩個位格,祂不是聖子的位格,還有拿撒勒人的位格的合體。祂是一個位格,祂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聖子的位格,就是約翰筆下所講的那位道,永恆自存的道,上帝。位格這個名詞我們在教會裡經常聽見。但是許多基督徒甚至是牧師都不太能夠把這個概念給解釋清楚。什麼是位格?我想用這堂課跟各位一起來思想,來解釋基督教神學當中位格的這個概念。位格,英文把它翻譯成person,希臘文是hypostasis。這個希臘文原文的意思比較模糊,不同的哲學流派在使用這名詞的時候會有不同的意思。

基督教神學最早沿用這個希臘哲學的名詞的時候,這個字本身還有「本質」的意思。但是當教父開始用這個字來形容聖父、聖子、聖靈的三個位格的時候,就必須區分「位格」還有「本質」。因為上帝是三個位格,這三個位格卻是一個本質,在本質上是相同的。祂是一個存有,一位上帝,又是三位,三個位格,所以本質跟位格就要做一個區分。所謂本質就是一個事物之為那個事物的必要條件。譬如三角形的本質是什麼?三角形的本質就是它有三個角、三個邊、內角的總和180度。這世界上沒有四個角的三角形,因為如果不是三個角它就沒有三角形的本質,它就不是三角形,這就是本質的概念。在這𥚃我們看見三角形這個概念,是由三角形之外的概念來定義的,它由邊、角、內角的角度這些概念所定義。

但神之為神,不是由其它的事物定義的,神的本質是由神自己所定義的。所以祂向摩西顯現的時候,摩西詢問祂的名字,耶和華回答:「我是那自有永有的」,原文的意思就是「我是那我之所是」( I am that I am)。上帝的本質就是上帝自己,祂是自我定義的。在神學上我們把這個叫做「上帝的自存性」。祂是自存的,而且祂是永恆的,祂是聖潔的,祂是公義的,祂就是愛,祂在祂一切的屬性上面是永恆而不改變的。我們在這𥚃還可以對上帝的本質進行更深入的一些探討。但是在這𥚃我們要明白的是聖父、聖子、聖靈在半質上是完全相同的。上帝是一個本質,不是三個本質,聖父永恆、聖子永恆、聖靈永恆。祂們同為一永恆者,三個位格,一個本質。 所以這樣來區分位格跟本質,是基督教神學使用位格Hypostasis這個專有名詞的時候跟希臘哲學的其他流派的用法不太一樣的地方。

基督教的三一神論跟基督論發展成熟以後,會用一個字來解釋位格的這個概念,這個字英文它翻譯成SubsistenceSubsistence 的意思是「存在主體」,它還不是 existence existence只是存在而已。但一件事物的存在是有一個主體的,存在只是一個狀態,而我們需要講到一個具體的東西的存在,否則這個存在狀態本身是沒有意義的。譬如有一首流行歌歌詞𥚃面講,你存在我深深的腦海裡、我的夢裡、我的心裡、我的歌聲裡,曲婉婷的一首歌。這裡講到了存在的一種狀態,同時講到這樣一個人怎麼樣存在在歌手的腦海裡,歌手的歌詞裡,這是一種存在的狀態。而在這𥚃講到的這個人,就是這種存在狀態的主體,就是這個Subsistence,他可以存在於各種狀態中,他可以作為一個老人存在著,作為一個年輕人存在著,但是處於在這個存在狀態當中的,是這個具體的人,他是他存在的主體。

可能我們這樣子用主體這個詞在漢語的語境當中還是比較難理解。那我們如果轉換到英語的語境或許會比較容易了解。在英語的語境當中,一個完整的句子有兩個要素,就是主詞以及述詞(subject and predicate, 述詞通常以動詞構成。所以初學英文的時候,老師可能會告訴我們一個英語完整的句子有主詞跟動詞,其實不一定是動詞,述詞有的時候不一定包含動詞,所以一個完整的句子有主詞跟述詞,主詞就是那個主體,而述詞是描述主詞的存在狀態,主詞則是述詞的存在主體。

舉一個例子,I am speaking(我正在說話),正在說話是我當下的存在狀態,而我(I)側是這個狀態的主體,是這句話𥚃面的subject ,英文subject在一個文法當中就是主詞的意思,在哲學上面就是主體的意思,所以正在說話這個狀態的主體、主詞就是我。我是按上帝形像造的人,這是我人之為人的存在狀態,而且是本質上的一種存在狀態,這個就不像我這一刻說話,下一刻可能就不再說話。所以我的存在狀態有一些是屬本質的,有一些是偶然的。但不論是本質狀態或者偶然的存在狀態,都有一個主體,就是這些句子當中的那個主詞。所以在這𥚃,我們又回到了本質還有位格的區別。在英文的句型當中,本質是用述詞來表達的,而位格則是這些述詞的主體。

在基督論當中,神性、人性是指基督之為神、之為人的兩種本質。基督所經歷的一切,不是這兩個本性、本質,這兩個natures所經歷的,而是祂的位格所經歷的, 因為那個位格才是祂的主體。譬如基督在曠野受試探的時候,飢餓了四十晝夜。我們或許會說挨餓的是基督的人性而不是基督的神性,因為神是不挨餓的。可是這樣子的講法其實在語意上面有一些錯誤,因為人性是人之為人的本質,這個本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吃飯、睡覺、挨餓、受凍不是抽象的概念,不是這個本質吃飯、睡覺、挨餓、受凍。在曠野裡面受試探的是具體的這個位格。如果我們這樣子講還有一點抽象的話,我們可以這樣去想: 我們不會說「我的人性睡著了」,沒有錯,人需要睡覺,這個是人性的一個特點。但是睡著的不是你的人性,睡著的是你這個人,是你的人性的主體,是你的位格。

所以在基督教神學當中,位格含有這樣子的主體性,所以就把「位格」跟「本質」作出了區別。但光是講位格作為存在的主體,這還不足以定義位格的這個概念。漢語把hypostasisperson翻譯成位格,是一個很好的翻譯。每一種事物有每一種事物的格,而人之為人的格乃是「位格」,我們用「位」這個字,我們會說:「各位先生、女士」,我們不會說:「這位小貓、這位小狗、這位椅子、這位桌子、這位電腦」。「位」只能用在人身上。在基督教神學當中,人有位格是因為人有上帝的形像,上帝是有位格的上帝,而祂將這種位格性賜與人。因此人有位格,這個是人之為人這跟動物,還有一切受造物不一樣的地方。

所以在初代教會定下了存在的主體性這個基本定義以後,歷代神學就一直在討論位格這個概念還有哪些重要的定義,來區分人跟貓狗的不同。初代教會一直到中世紀,許多人用「理性」來定義位格,說:「人有理性,這使得人成為獨特的受造物。」當然這樣講是必要的,人有理性,而且人的理性的確有別於貓狗。但是假如我們家𥚃有養貓養狗的話,我們會發現這些小動物其實也有某種程度的理性,牠們在某種意義上是具有理性的。所以光用理性來定義位格,來區分人跟動物的不一樣,恐怕還不足夠。

在中世紀後來的發展當中,對位格的定義又加上了「道德性」。羅馬書說上帝將的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所以人作錯事的時候會有罪咎感。人看到一個人溺水的時候會有惻隱之心。但是愛狗人士都知道,狗做錯事情的時候也會有罪咎感,而動物對其他不同的物種經常也會有惻隱之心。動物似乎在某種程度上也有道德的觀念,所以這個其實是值得我們去討論的一個問題。總而言之,光用理性還有道德來區分人跟動物的不同,來區分為什麼大象不是一位大象,而是一頭大象?可是人不會是一頭人、一隻人、一條人。人是一位,這個位格的定義恐怕還要有更深刻的探討。

對於位格的定義,十九世紀的神學還有哲學有一項非常重要的貢獻,就是宗教意識的概念。所謂宗教意識在十九世紀的哲學跟神學上可以指人對上帝的意識,人對無限者的意識,人對絕對者的意識。就連唯物論者費爾巴哈(Ludwig Andreas von Feuerbach)都發現:人跟動物最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人有宗教意識,而動物沒有。我會意識到一位無限者,因為我心裡有無限的這個概念;我會意識到一位絕對者,因為我心中有絕對性的概念。

當然十九世紀的哲學對這種我們與生俱來就有的對上帝的感知對上帝的意識解釋成人性自身中的絕對性跟無限性,這個是非常錯誤的。但這裡也有一個重要的正確的發現,就是這個是人跟動物不一樣的地方。當我意識到那位絕對者、那位無限者的時候,我心裡會感到敬畏,然後對這位對象,這個意識的對象產生崇拜。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在十八世紀已經提出了類似的概念,雖然他沒有把意識這個詞當成哲學上的專有名詞。康德提出了一個概念,英文把它翻譯成the sublime, 漢語通常翻譯成「超然性」或者「崇高性」。康德在崇高性以及美(beauty)之間做一個很重要的區分,康德說:「美是在乎一件事物的形式,譬如繪畫的線條、顏色,或者是音樂的和聲、節拍、音色等等。美的東西會使人產生愉悅感,但是崇高的東西則是帶來敬畏感。康德有一句名言:「有兩樣東西使我感到敬畏,就是浩瀚的星空以及內心的良知。」康德在講崇高性的時候,比較多是在講星空、地震等等自然現象,但他也提到道德的崇高性(the moral sublime)。這種外在的崇高性以及內在的崇高性,外在的星空、地震,還有內在的良知、道德等等,讓我們感到自己如何的渺小而有限,讓我們知道自己沒有辦法用純粹理性去認知那位無限者。當然康德的哲學,還有後來十九世紀所謂的意識神學有很多地方跟基督教正統格格不入。但是這套神學用對上帝的意識來定義位格,說位格就是這種意識的主體,這套解釋對於正統神學對位格的理解很有幫助。

上帝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彼此意識到對方,而且在意識上有溝通,在意識上彼此相愛。聖父、聖子、聖靈彼此對話,彼此回應,彼此相愛,作為意識的主體有這樣子彼此的互動。而上帝造我們的時候,祂使我們能夠聽到上帝所說的話,祂使我們能夠感知到上帝藉由造天地所彰顯的永能和神性,也讓我們從內心與生俱來地就知道上帝的存在,也從我們內心與生俱來地就在良心上或以為是,或以為非,互相較量,明白上帝的良善。所以我們對上帝是有意識的,那我们感知到上帝對自我啟示,我們或許以敬畏的心來回應這啟示或者是在墮落以後,抗拒這個啟示,故意不認識神。但不論如何,我們與上帝有意識上的溝通以及互動,我們會意識到上帝之為上帝的超越性。而我們之為位格,最主要就在於我們是這種意識的主體。

如果這樣子講很抽象,我們不妨來看看聖經如何敘述聖父、聖子、聖靈之間位格對位格,主體對主體的對話以及互動。這些經文能夠幫我們更加深刻地明白上帝的位格性是什麼意思。詩八九篇3-4節耶和華說:「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這是聖父對聖子所說的話。在這裡提到大衛,神與選民立約的時候,大衛在這裡作選民的盟約的代表,但是前兩堂課我們已經解釋,主耶穌基督才是這個約的真正的代表。因此神學家會說這篇詩篇是所謂的「彌賽亞詩篇」,這裡乃是聖父對聖子在說話,聖父對聖子說:「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 這不是大衛自己的寶座,因為大衛的寶座是為基督設立的。總而言之在這段對話當中,我們看見聖父與聖子之間的關係是位格際的關係,是我與你的關係,是彼此互通的關係。意識的主體與意識的主體彼此對話的關係。

聖子來到世界上的時候,親自讓我們看見聖子如何對聖父說話,在約翰福音十七章耶穌提到了父神所揀選的人,祂說選民是父神賜給祂的,然後接著祂對父神說話,說:「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9-10) 我們看見父與子的合一,凡是屬於父的都屬於子,凡是屬於子的都是屬於父。耶穌接著說:說「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11-12a) 這段話讓我們窺探到永恆三位一體上帝在祂超越的永恆性當中親密的互動與對話。我們本來不能夠去認識的那一位三一上帝,祂的第二位格來到地上的時候,我們就看見聖子如何對聖父說話,這是位格對位格 person to person,我對你的一種關係。

在這段禱告之前,約翰福音十四章到十六章有豐富的經文讓我們讚嘆上帝三個位格的主體性,還有這三個主體中間的互動。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十四16),「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十四26a)。「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十五26)。「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十六7b)

這裡講到聖靈是父與子共同差來的,所以在這𥚃我們看見祂們三位都是行動的主體,祂們也彼此互動,但祂們誠然是三位,可是祂們不是三位上帝,乃是一位。祂們個別都是行動的主體,父與子作出差遣的行動,聖靈奉差遣來到地上,恆久地住進信徒的心中以及教會當中。但是同時我們也知道聖靈奉差遣並不是被動被差來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告訴我們神借著聖靈所賜給我們「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十二11)。聖靈是隨己意運行的聖靈,祂不光是被動地被父與子差來。祂的旨意與父、子的旨意是完全合一的,但同時又是個別的意識的主體,是聖父、聖子進行最親密的、和諧的互動的一個位格。

我們上一堂課提到了上帝與選民所立的恩典之約,在十七世紀的改革宗神學論到這個約的時候,從來我們剛才讀到的這幾段經文當中整理出一個概我念,就是聖父、聖子、聖靈在創造世界以先就已經彼此立了約,按照這個約來計劃如何拯救失喪的人。英國十七世紀清教徒神學家古德恩(Thomas Goodwin)有一段非常美的話:「聖父說:我會揀選人得生命, 但他會犯罪,因此虧缺我的愛在他身上的設計。聖子說:但我會救贖他脫離失喪的景況。聖靈說:但作為墮落的人他會拒絕你的恩典以及這恩典的施予,並且藐視這恩典,因此我會使他成為聖潔,克服他的不義,使他接受這恩典。」 古德文從多處經文當中整理出來所描述聖父聖子聖靈在創世以先在永恆中對話。

三個位格在永恆中對話而聖子來到世界上的時候,也對聖父說話,父神也對祂說話。福音書記載耶穌受了洗以後,從水裡出來,天忽然開了,然後就看見神的聖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的身上,天上又有聲音對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 在這𥚃聖靈降下,聖父說話,聖子成為人站在那裡領受聖靈的澆灌,又聆聽聖父的話語。我們就看見聖父、聖子、聖靈在這段記載𥚃面是三個agent(個體)、三個subject (主體)、三個person (位格)。三個主體、三個行動的主體、三個位格。我們稍早用主體性以及意識來定義位格,如果聽起來很抽象,這段經文的敘事應該就能幫助我們明白這些概念了。

現在我們從三一神論再講回基督論。我們相信一位基督是聖子,是永恆自存的道,這位格是聖子的位格。基督擁有完整真實的人性,但是沒有在聖子之外多分出一個人的位格,也就是說祂並不是兩個存在的主體。如果基督是兩個位格,兩個存在主體,就不能夠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亞當墮落以後,神與人之間割裂出一道不可跨越的鴻溝,而這道無限大的鴻溝,必須由一位無限者來填補。唯有神是無限者,因此這鴻溝的中保必須是神的位格。但如果這位中保單單是神的位格,祂沒有完整的人性、真實的人性,那麼祂與罪人中間仍然會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鴻溝,還需要另外一位中保作中保跟人中間的中保。所以這位中保的位格還必須全然是人、真的是人。祂必須是一個位格,不能是兩個位格。祂必須同時具有神人二性,祂不能是兩個位格,否則兩個位格中間仍會有不可跨越的鴻溝,祂就不能作神與人中間的中保。所以初代教會大公會議裁決:基督是一個位格,不是兩個位格。凡稱基督是兩位的都是異端,這種異端在神學上叫做「聶斯多流主義,儘管聶斯多流這個人自己並未教導這樣子的異端。

我們下一堂課會繼續從基督的一個位格來思想一些很重要的神學問題,包括我們是否可以稱馬利亞為上帝的母親呢?還有我們能不能說聖子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呢?還是我們必須說馬利亞只是拿撒勒人耶穌的母親,而不是聖子的母親?我們必須說死在十字架上的是拿撒勒人耶穌而不是聖子?這樣子講會不會造成各種神學上的異端呢?我們下一堂會繼續來思想這些問題。我們今天先講到這𥚃,下次再見。


附:

基督的位格
摘錄自《耶穌是誰:簡明基督論》導讀15-26,曾劭愷著

位格本質

耶穌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祂是真神是真人。但我們所信的不是兩位基督,而是一位基督。換言之,基督不是兩個位格,而是一個位格。即三一上帝的第二位——聖子的位格。

 位格一詞英文是person,希臘文是hypostasis。希臘文這個字原來的意思比較模糊;不同的哲學學派使用這術語時,表達了不同的含義。基督教神學最早沿用這希臘哲學專有名詞時,帶有本質的意思,但初代教會神學家(我們稱為教父)開始用這個字來形容聖父、聖子、聖靈三位格時,就必須區分位格本質;上帝的三個位格在本質上是相同的——祂是三個位格、一個本質。

所謂本質,就是一個事物之為那個事物的必要條件。三角形的本質是三個角、三個邊,內角總和一百八十度。這世界上沒有四個角的三角形,因為若非三個角,就不是三角形。在此我們看見,三角形這概念是由三角形之外的概念定義的;它由邊、角、內角的角度這些概念所定義。

然而,神之為神,不是由其它事物定義的。祂向摩西顯現時,摩西詢問祂的名字,祂回答:我是那自有永有的(出三14)。這句話原文的意思是:「我就是那我之所是英譯I am that I am上帝的本質就是上帝自己。祂是自我定義的。祂是永恆自存的。祂的屬性有聖潔、公義、慈愛等,而祂在這一切屬性上是永恆自存的。

我們還可以對上帝的本質進行更深入的探討,但在這裡,我們要明白的是,聖父、聖子、聖靈在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聖父永恆、聖子永恆、聖靈永恆,祂們同為一永恆者:三個位格,一個本質。如此區分位格本質,是基督教神學使用位格這專有名詞時,比較特殊的地方。

存在的主體

基督教的三一神論跟基督論發展成熟以後,會用一個字來解釋位格。這個字的英文翻譯是subsistence,其於基督教神學當中的基本含義是存在的主體。它不只是existenceExistence只是存在而已,但一件事物的存在是有主體的。存在只是一個狀態,而我們需要講到一個具體的東西的存在,否則這狀態本身是沒有意義的。

譬如,有一首流行歌,歌詞說到你存在我深深的腦海裡,我的夢裡,我的心裡,我的歌聲裡。這裡講到了存在的種種狀態我深深的腦海裡,我的夢裡,我的心裡,我的歌聲裡。這裡講到的這個人,就是所謂存在的主體,他可以存在於各種狀態中,可以作為一個老人存在著,作為一個年輕人存在著,或僅存在於我的歌聲裡;但處於這個存在狀態當中的,是這個人——他是他存在的主體

 主體這個概念在漢語的語境當中比較難理解,但如果我們轉換到英語的語境,就很容易理解了。在英語的語境中完整的句子有兩個要素就是主詞與述詞subject and predicate。述詞通常以動詞構成。述詞所描述的是主詞的存在狀態,而主詞則是述詞的存在主體。例如,I amspeaking這句話當中,正在說話當下的存在狀態;而則是這狀態的主體。

我是按上帝形像造的人這句話當中,按上帝形像所造是我之為人的存在狀態。這種存在狀態是本質的,不像我這一刻說話,下一刻可能就不再說話。不論是本質或是偶然的存在狀態,都有一個主體,就是這些句子當中的主詞(主體主詞的英文都是subject)。

在這裡,我們又回到本質位格的區別。在英文的句型當中,本質是用述詞表達的,而位格則是這些述詞的主體。在基督論當中,神性人性是指基督之為神以及為人的兩種本質。基督所經歷的一切,不是這兩個本性(nature)所經歷的,而是祂的位格所經歷的。譬如基督在曠野受試探時,飢餓了四十晝夜。有些人或許會說:挨餓的是基督的人性,而不是基督的神性,因為神是不能挨餓的。但這樣的說法,在神學上是不精確的。人性是人之為人的本質,是個抽象的概念:吃飯、睡覺、挨餓、受凍的不是這個本質。吃飯、睡覺、挨餓、受凍的是具體的位格。

我們可以這樣去想:沒有人會說我的人性睡著了。沒錯,人需要睡覺,這是人性的一個特點,但睡著的不是某人的人性,而是具體的人,是人性的主體,即位格。在基督教神學當中,位格含有這樣的主體性,因此位格本質就有了區別。

位格性(personhood

然而,光是存在主體的概念,還不足以定義位格。漢語位格一詞是很有幫助的翻譯。每種事物都有該類事物之,而人之為人的乃是位格;我們會說各位先生、女士,但我們不會說這位小貓這位小狗只能用在人身上。在基督教神學當中,人有位格,是因為人有上帝的形像。上帝是位格,而祂將位格性賜予人,因此人有位格性。這是人之為人,與動物不同的地方。

在初代教會定下了存在的主體性的這個基本定義之後,歷代神學就一直在討論,位格這概念還有哪些定義,可以區分人及其他受造物。初代教會到中世紀,許多人用理性來定義位格。但我們家裡如果養貓、養狗,我們會發現貓狗可能也有某種程度的理性,所以光用理性來定義位格,是必要但不足夠的。

在中世紀的神學當中,對位格的定義又加上了道德性。人作錯事時,會有罪咎感。但愛狗人士跟狗相處後通常都會認定,狗也有道德性,也會有罪咎感。到底動物有沒有道德觀念,是值得商榷的,聖經並無明確定論。不論如何,如果單用理性及道德來區分人與動物的不同,進而定義位格,恐怕還不足夠。

對於位格的定義,十九世紀的神學與哲學有一項很重要貢獻,就是宗教意識的概念。所謂宗教意識,可以指人對上帝的意識、人對無限者的意識、人對絕對者的意識。就連一些唯物論哲學家都指出,人與動物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人有宗教意識,而動物沒有。人會意識到一位無限者,因為人心中有無限的概念;人會意識到一位絕對者,因為人心裡有絕對性的概念。這意識會令人感到敬畏,進而對這意識的對象產生崇拜。

當然,所謂十九世紀意識神學有很多地方跟聖經以及正統的基督教信仰格格不入。但這派神學以及相關的哲學用對上帝的意識來定義位格,說位格就是這意識的主體,其實對正統基督教神學家來說很有幫助。

上帝是三個位格,彼此意識到對方,而且有意識上的溝通。聖父、聖子、聖靈作為三個意識主體,彼此對話、彼此相愛。而上帝造我們的時候,使我們能夠聽到上帝的話語,感知到神外在與內在的普遍啟示,以敬畏的心回應這啟示,或在墮落後抗拒這啟示,故意不認識神。不論如何,我們與上帝有意識上的溝通與互動。我們會意識到上帝的超越性。我們之為位格,就在於我們乃是這種意識的主體。

聖父、聖子、聖靈的對話與互動

如果這樣講聽起來還很抽象,我們不妨來看聖經如何敘述聖父、聖子、聖靈之間位格對位格、意識主體對意識主體的對話與互動。詩篇八十九篇是著名的彌賽亞詩篇3-4節宣告: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

這是聖父對聖子所說的話。此處提到大衛。神與選民立約,而大衛在此作選民的代表,但他其實是預表基督;基督才是我們真正的盟約代表。因此,基督教神學家會說這是一篇所謂的彌賽亞詩篇。在這裡,聖父對聖子說: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這不單大衛自己的寶座,因為大衛的寶座乃是為基督而設的。總而言之,在這段對話中,我們看見聖父與聖子之間的關係,是位格際的關係,是的關係。


聖子來到世界上的時候,親自讓我們看見聖子如何對聖父說話。耶穌被捉拿之前,對父神禱告,提到了父神所揀選的人,說選民是父神賜給祂的,然後祂藉著對聖父說: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十七9-10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見父與子的合一:凡是屬於父的都屬於子,凡是子的都屬於父。耶穌接著說: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約十七11-12)這段對話讓我們窺探到三一上帝在祂超越的永恆性當中的親密互動。

在這段禱告之前,約翰福音十四到十六章有非常豐富的經文,讓我們讚歎上帝三個位格作為意識主體的彼此互動。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十四至十六章)

這裡講到,聖靈是父與子共同差來的。父、子、聖靈是三位行動的主體,彼此互動,但不是三個上帝,而是獨一真神。祂們各別都是行動的主體;父與子作出差遣的行動,而聖靈奉差遣而來到地上,恆久地住進信徒的心中以及教會當中。

同時,我們必須明白,聖靈奉差遣,並不是被動的。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神藉聖靈所賜給我們的一切,都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祂不光是被動地被父、子差來。祂的旨意與父、子的旨意,是完全合一的,同時祂又是個別的意識及行動主體,與聖父、聖子進行最親密和諧的互動。

稍早我們提到了上帝與選民所立的恩典之約。十七世紀改革宗神學論到的概念時,從我們剛才讀到的幾段經文當中整理出一個概念:聖父、聖子、聖靈在創世以先,就已經彼此立約,要揀選、拯救失喪的人。本書作者的博士論文當中記載了清教徒古德溫(Thomas Goodwin)筆下一段很美的文字:

 聖父說:我會揀選他得生命,但他會犯罪,因此虧缺我的愛在他身上的設計;聖子說:但我會救贖他,脫離失喪的景況;聖靈說:但作為墮落的人,他會拒絕你的恩典以及這恩典的施予,並且藐視這恩典,因此我會使他成為聖潔,克服他的不義,使他接受這恩典。

這是神的三個位格在永恆間的對話,而聖子來到世界上時,父神也與祂說話。福音書記載,耶穌受了洗以後,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參可一10-11;路三22;約一32)在這裡,聖靈降下、聖父說話,而聖子成為人,站在那裡領受聖靈的澆灌,又領受聖父的話語。我們看見聖父、聖子、聖靈在這段記載當中是三個位格。我們稍早用存在主體意識來定義位格,如果聽起來很抽象,上述經文的敘事應該就能讓我們較為明白這些概念了。

基督的位格

現在我們從三一神論再講回基督論。我們相信一位基督,是聖子,是永恆自存的道。祂的位格是聖子的位格:基督擁有完整真實的人性,但沒有在聖子之外多分出一個人的位格,也就是說,祂沒有成為兩個存在的主體。

如果基督是兩個位格、兩個存在主體,就不能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亞當墮落以後,神與人之間割裂出一道不可跨越的鴻溝。這無限大的鴻溝,需要一位無限者來填補,而唯有神是無限者,因此填補這鴻溝的中保,必須是神的位格。但如果這位中保的位格單單是神而不是人,那麼在祂與罪人之間仍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鴻溝,還需要另一位無限者作為這位中保與眾罪人之間的第二中保。因此,基督作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其位格還必須完全是人、是真正的人。

祂必須是一個位格,具有神人二性,而不是兩個位格,否則這兩個位格之間仍有不可跨越的鴻溝,祂就不能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初代教會的大公會議整合聖經關於基督的啟示之後裁決,基督是一個位格,不是兩個位格;凡稱基督有兩個位格的,都是異端。

基督獨一的位格

我們可以來思想兩個問題,看看我們是否真的明白基督獨一的位格性。這都是教會歷史上曾經激辯過,並且已經定案的問題,本書作者也有簡明的解釋。首先,我們是否可以稱馬利亞為上帝的母親?基督徒聽到這稱謂,通常第一反應是否定的。但這是正統基督論最重要的信經——迦克墩信經,給予馬利亞的稱謂,是經過一番神學激辯後,大公會議作出的裁決,也是歷代大公教會所接受的正統。

我們可以這樣問:如果拒絕承認馬利亞是上帝之母,在神學上會有甚麼樣的結果呢?假如我們說,馬利亞是拿撒勒人耶穌的母親,但不是聖子上帝的母親,我們就等於是把基督的存在分成了兩個主體。這等於是在說,拿撒勒人耶穌是馬利亞的兒子,但聖子上帝沒有成為馬利亞的兒子。這無非是把基督分割成兩個位格。因此,當迦克墩信經宣告馬利亞是上帝之母時,其實是在宣告,進入馬利亞的母腹、由馬利亞所生下的那一位,就是聖子的位格,而不是聖子之外的另一個位格。


我們還可以再來思想另一個問題。在華人教會當中,特別在改革宗的圈子裡,我們會聽到一些牧師、甚至神學教師禁止信徒及學生提出聖子之死”的說法。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著名的詩歌《奇異的愛,怎能如此》當中有一句說到我主我神竟為我死,而那些牧師、教師禁止信徒及學生唱這首詩歌。他們會說:神是不能死的。死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的人性。

問題是,人性並不是死亡這經歷的主體;位格才是主體。某人死去時,我們不會說他的人性死了,我們會說這個人死了:經歷死亡的是這人的位格,而不是他的本性。如果有人說死在十字架上的不是聖子,而是拿撒勒人耶穌,就等於把基督分成了兩個位格。

誠然,神是不能死的。基督之死乃是人性上的死亡;按神性說,聖子不能死,也沒有死。然而,聖子在十字架上經歷了人的死亡。經歷這死亡的乃是聖子的位格,而不是另一個人的位格。因此改革宗的多特信經使用了聖子之死the death of the Son of God這樣的表達方式作為信仰的宣告II. 3


我們相信一位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祂是一個位格、一個存在主體我們所信的不是兩位基督。若不明白這真理,那麼討論基督的神人二性的時候,就很容易落入各種異端的思想。在一位基督的基礎上,我們才能接著思考基督的神人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