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不認識罪的救贖主(下)

講員曾劭愷 |《基督論課程》第十四課,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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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上堂課提到一種違背聖經的理論,主張耶穌按人性說有原罪。

我最近跟我們中華福音神學院一位專門研究歷史神學的資深老師提到這個論點。他一聽,他的反應是說這個是大異端啊。也的確,這個理論在教會歷史上被定為異端。我想我們在講異端的時候,我們要非常小心,我們在教會裡面最好不要指控這個人是異端,那個人是異端。當我們發現有一些教導,有一些理論不符合聖經,甚至是曾經被大公教會定為異端的理論的時候,我們出於愛教會的心我們講出來。但我想,我們不同的人都會在不同的程度上面講出來的話會違背聖經。最近,我整理我從前的講章,發現兩年前我在復活節講的一篇講道裡面,有一整段的論述其實在基督論上面幾乎是異端。所以就連專門研究基督論的學者,有時候都會不小心講出一些異端的理論来。因此我們真的是不要互相指控,而是互相提醒。

基督有原罪的這個論點其實並不新奇,那是非常典型的「基督人性墮落說」(Fallen Theory of Christ's humanity),這種說法在歷代教會𥚃面一直被視為異端,並沒有被接受。但是到了廿一世紀,卻興起一陣熱潮。主要的提倡者是蘇格蘭神學家托倫斯(Thomas Forsyth Torrance),他說:「基督取了墮落的人性,是有原罪的人性。而祂靠祂一生聖潔的行動, 就克服了祂裡面的原罪。因此就勝過了罪的權勢,也替我們勝過我們裡面的原罪,因我們與祂是聯合的。」所以托倫斯這套理論也不只是一套基督論,它又是一套救贖論,這種救贖論有的時候被稱為「凱旋基督論」(Christus Victor)。它不承認慈愛的上帝會刑罰罪人,所以這種理論認為,人類都是受害者,受到罪的攻擊、威脅、恐嚇、俘虜。而基督救贖的功效不在於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基督救贖的功效在於戰勝那威脅、捆綁我們的敵人,就是罪。我們下一堂會解釋為什麼聖經告訴我們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是我們得救贖唯一的途徑。總而言之托倫斯這套理論,其實赤裸裸地拒斥了聖經,以及迦克墩信經非常明確的教導。托倫斯自己也知道在這個論點上偏離了正統,也偏離了聖經。但他自己從來就不以正統神學家自居,他是所謂的新正統。所以不接受舊正統絕對的規範,只是認為自己受到舊正統的啟發,他也不承認聖經絕對的權威。

我不確定,今天那些主張基督有原罪的福音派領袖、名嘴是不是受到托倫斯的影響?但在廿世紀,基督人性墮落說的確是由托倫斯開始流行的。有的人說他的老師巴特也持同樣的觀點。其實巴特自己非常清楚地強調基督人性是無罪的。托倫斯自己知道自己這套神學並不受聖經絕對的規範。但是,當代一些主張基督有原罪的福音派領袖接授這種理論的時候,卻以為自己的論點都出自聖經。所以或許我們可以藉由托倫斯來提醒他們,這種理論其實是很明顯違反聖經,不受聖經規範的。

我們上一堂課也舉出了一些經文,我們做了分析,那些經文其實在在強調基督是沒有原罪的。當然可能這些福音派領袖在說基督有原罪的時候,不一定明白自己在說什麼?他們不一定明白「原罪」在神學上的定義。所以現在我們來討論一下,我們說「原罪」的時候,到底是什麼意思?因為「原罪」一詞在聖經中其實沒有出現過,就像聖經沒有直接使用「位格」這個詞𢑥,或者是「三位一體」,然而這些的確是聖經當中的概念。因此有了這些概念,歷代的教會的神學家彙整了聖經的總原則以後,找出了這些概念,就用這些詞彙來描述這些概念。

那麼「原罪」是什麼樣的概念呢?初代教會最開始使用「原罪」(original sin)的時候,是指先祖的罪(ancestral sin),也就是創世記第三章所記載亞當、夏娃所犯的罪,始祖的墮落。到了第二世紀,教父愛任紐(Irenaeus)與當時一種名叫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的異端辯論,對於原罪這概念,就有了更深入的解釋。諾斯底主義是一種極端的柏拉圖式的二元論(Platonic dualism)。我們過去解釋過什麼叫做柏拉圖式的二元論,就是輕看物質,高舉靈。諾斯底主義: 一切物質都是邪惡的,只有靈是至善的。因此這個世界從一開始就是罪惡、敗壞的。愛任紐駁斥諾斯底主義,愛任紐說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原初所造的物質世界本來盡都是美善的,而罪是在亞當墮落以後才進入了世界。罪跟善不是並存的。並沒有一位罪惡的神,然後一位至善的神。

此外,初代教會使用「原罪」一詞,還有一個重要的含意,就是「遺傳的罪」(hereditary sin),罪性是會繼承給子孫的。當然生理的情況所造成的犯罪傾向會遺傳,這很好解釋。但是靈魂當中的罪性怎麼遺傳?就是一個很玄的概念了。羅馬書第五章講到了亞當的原罪怎麼樣歸與他的子孫,其實並沒有提出像基因遺傳的這種遺傳的概念。有一種理論叫做「靈魂遺傳說」(Traducianism),主張每一個人生下來的時候,上帝並不是重新造一個靈魂放在他的身體裡面,這個靈魂是從父母繼承來的。這個理論會碰到一個難題,假如靈魂當中的罪性會傳給子孫,那麼為什麼信徒在基督裡面得到的聖潔的新造的生命卻不會遺傳呢?基督徒的孩子不一定會繼承父母的信仰,這是很清楚的事實。所以如果用「靈魂遺傳說」來解釋這個事實的話會碰到一些困難。我們稍後會解釋後期改革宗神學,怎樣用「聯合」還有「盟約」的概念來解釋,亞當的罪怎麼樣「歸與」他的子孫,怎麼樣「遺傳給」他的子孫。

我們現在來討論原罪的第三個定義。教會歷史發展到第四世紀,奧古斯丁對原罪下了非常重要的定義。奧古斯丁說: 「首先原罪代表全然敗壞。第二,原罪有集體的罪責。」當時有一位名叫伯拉糾(Pelagius)的神學家跟奧古斯丁辯論。伯拉糾是一個品行端正的人,他覺得,人要憑意志作義人是很容易的。所以他主張說,亞當對於我們來說只是一個壞榜樣,而我們自己每一個人都可以憑著意志在道德上面作義人,在神面前稱義。

奧古斯丁性格跟伯拉糾很不一樣。伯拉糾是一個模範生。奧古斯丁從小就非常的叛逆,他年輕的時候放蕩不羈,小時候為了享受犯罪的快感,而故意犯偷竊的罪,所以他對人的罪性有非常深刻的體會。他信主悔改以後,成為初代教會最重要的神學家,他從不懷疑聖經的教導。羅馬書告訴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羅三10),都是偏行己路的,都是犯罪的(羅三11-17)。奧古斯丁就知道人都是敗壞的,在理性、情感、意志、身體、社會各個層面上,都不可能不犯罪。他用拉丁文來表達: Non posse non peccare「沒有能力不犯罪」。亞當的子孫繼承了亞當的原罪原罪就代表人不可能不犯罪不只是有犯罪的傾向是不可能不犯罪的。這是奧古斯丁對原罪非常重要的描述是出自聖經的描述。

除了「全然敗壞」這個概念之外奧古斯丁還提出在亞當裡的人有「集體的罪責」。這個又跟伯拉糾的理論背道而馳伯拉糾認為每一個人犯罪是出於自己意志上的選擇。亞當所犯的罪是他自己的罪,為他自己負責跟我們沒有關係。對於今天非常習慣用近代現代西方個人主義想事情的人來說伯拉糾的理論似乎聽起來很有道理。亞當犯罪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但是聖經的教導卻不是這樣子,羅馬書五章不斷告訴我們「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羅五16b) 。 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所以羅馬書第五章有這麼多的清楚的教導告訴我們,亞當一個人的罪就是全人類的罪。換句話說,原罪也就是始祖所犯的罪,是帶有罪責的。只要有原罪就被定罪,可能一個人生下來還沒有機會用他的意志跟行為把罪性給行出來,但是只要他帶有原罪,他在亞當裡就有罪責。這是羅馬書第五章非常清楚告訴我們的。全人類在亞當𥚃面都要一起被定罪,是有罪責的。

我們可以稍微講一下東正教。東正教因為到十七世紀才接觸到奧古斯丁的思想,所以東正教講原罪的時候,並沒有全然敗壞,還有集體罪責的概念。東正教用同樣的詞彙,但是定義完全不一樣。東正教講原罪的意思是「罪所帶來的對人性的影響」,而不是犯罪的傾向。而是罪的工價就是死,會朽壞,會有疾病,會有苦難。而東正教在這個意義上說基督有原罪,它那個意思並不是說基督有犯罪的傾向,或者是犯罪的可能,或者是有罪性,它那個意思純粹是「基督所取的人性是會朽壞的、會死的、會受苦的。」但是東正教也絕對不會說,基督裡面有犯罪的傾向,有罪性。總而言之,奧古斯丁對原罪的定義非常重要。

到了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馬丁路德也強調了奧古斯丁所教導的全然敗壞,還有集體罪責。路德宗正統的奧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第二條 論原罪)宣告:「我們的教會還教導:亞當墮落後,人是在罪中成孕而生的,即人在母胎裡,便充滿了各種世俗慾念,照本性既不能敬畏,也不能信賴上帝。這生就的疾患和遺傳的罪惡確實是一種罪孽。這罪使一切不藉著洗禮和聖靈重生的人,處於神的永怒之下,並受永死。」

除了在全然敗壞跟集體罪責的理解上跟隨奧古斯丁,宗教改革其實還對奧古斯丁作出了一個修正。奧古斯丁提出了一種說法,其實是不符合聖經的。這種說法其實是柏拉圖主義的思想,這種思想在華人教會當中也經常出現。奧古斯丁說罪其實沒有實體,罪並不是一種存有。罪就像黑暗相對於光一樣,黑暗並不存在,黑暗只是光的缺乏。當我們把燈關掉的時候,房間就暗了。但是光是一個實體,暗只是光的缺乏。同樣地,罪並不是一種存有,罪只是善的缺乏。也的確,這裡面有一些真理。我們一開始講到創造主跟受造物的區別的時候,就提到存有,只有永恆自存的存有,以及受造的存有。而罪既不是永恆自存,也不是受造的,那它就不是一個獨立實存的存有。但罪也不只是善的缺乏而已。善是上帝造出來的人的屬性。如果人沒被造出來,就沒有受造的人的良善的人性。因為人性不是獨立於受造的人而存在的一個東西,一種存有,一種柏拉圖講的一種「理型」。良善的人性是人這個存有原初受造的時候的本性。換句話說,沒有人,就沒有人性這個東西。

那罪是什麼呢?宗教改革時期加爾文對奧古斯丁作出修正。
奧古斯丁把善性講成是一種可以獨立於人而存在的存有,一種理型,這是非常柏拉圖的思想。奧古斯丁因此就把罪說成是這種存有的缺乏,好像暗是光明的缺乏一樣。加爾文說,善不是這種獨立於受造存有之人而存在的存有,不是柏拉圖所謂「理型」。因此罪也不可能只是善的缺乏而已。罪是什麼?加爾文從聖經裡看見,罪是在行動上面違背神、敵擋神。罪是一種意志上的行動,以及行為上的行動,它不只是善的缺乏。

如果我不捐錢給窮人,那就是我缺乏善心,缺乏善心這個在宗教改革的神學上面叫做「缺乏積極的義」。如果沒有積極的義,如果我缺乏善心,那麼我就得不著上帝的獎賞,但是這不會使得我被定罪,受刑罰的。使我被定罪,受刑罰的,並不是我不夠愛我的弟兄,而是我心裡恨我的弟兄,恨我的鄰舍。使我被定罪的,不只是我缺乏善行,是我作惡多端。

加爾文指出羅馬書第一章講到人的罪性的時候,並沒有說罪人是乏善可陳的,而是用盡各種負面的形容。譬如,講到人與父母的關係,羅馬書一章30節所講的不只是不孝敬父母而已、不光是講缺乏孝。保羅的形容是違背父母的,保羅沒有說罪人缺乏愛心。他的形容是滿心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不只是缺乏愛心,不只是缺乏良善。

我們換個方式講,照奧古斯丁的說法,罪是上帝要你考100百分,結果你如果只考了99分,你就是犯罪的。我們小時候,在台灣的這種教育制度底下,考試沒有一百分,那少一分老師就會打一下。奧古斯丁把上帝講成這樣子的老師,你沒有考滿分,少一分打一下。聖經所講的罪並不是考99分、98分、80分,甚至不及格考59分,都不是,聖經所講的罪連0分都不是。我打個比方,我移民之前在台灣讀國中,最後一次考試考公民與道德。考公民與道德的時候,我就很不喜歡那門課,所以我沒有準備不會作答。考零分也就算了,我還在考卷上面故意亂作答。結果我休學以後,回班上跟班導師還有同學道別,班上的導師就很嚴肅地警告我:「如果你在走廊上面看見公民老師,你拔腿就跑。」他很擔心我會被那個公民老師給抓到,給打死!

各位,罪不光是不及格,考零分。如果可以用數學來表達的話,罪只能用負數來表達。罪不光是善的缺乏,罪是與神為敵。而原罪就是這樣子的罪,原罪就是與神為敵的本性、傾向、態度。那麼亞當犯下這樣子的罪,為什麼我會成為罪人呢?為什麼羅馬書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五19a)。

十七世紀改革宗神學發現一個很重要的聖經概念,就是「約」的概念。神在與人立約的時候,都會有一個人作為眾人的代表,站在上帝面前。在那「約」的代表裡面,眾人是被視為一個整體的,是被視為聯合於那個代表的。神與亞伯拉罕一個人立約,在亞伯拉罕裡面的人,也就是亞伯拉罕全家,亞伯拉罕的子孫,都進入了這個恩典之約的關係當中。神與人所立的第一個約就是「亞當之約」,只要亞當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也順服神並且愛人如己,他就能夠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但是何西亞書六章7節說:「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亞當背棄了與神所立的約,而按照約的條例,背棄這個約的後果就是死亡。這死亡不只是身體上的死亡,更是靈性上的死亡;以弗所書形容我們是死在罪惡過犯中。上帝就是生命,與神隔絕就是死亡。因此罪與死是一體的兩面。而這種靈性上的死亡,死在罪惡過犯當中,就是奧古斯丁所講的全然敗壞。

亞當作為盟約的代表,我們都在他裡面與他聯合。亞當一個人既然墮落了,眾人就都被定罪,一同死亡,成為全然敗壞的人。可能我們的文化受到現正西方個人主義的影響,會非常抗拒這種觀念。但這種集體性的觀念,仍然深植在我們的骨子裡,因為神造人是這樣造的,神造人是有集體性,社會性的受造物。

前一陣子有一位日籍教授,到我們中華福音神學院開課。他是全世界亞蘭文的權威,七十士譯本的權威。在荷蘭當教授,是舉世聞名的學者。結果他來到華神,來到我們這個小神學院,不收鐘點費,不要任何的酬勞,只要求我們提供他一間簡陋的宿舍。他說他是帶著戰爭罪疚要來還債的。當年日本在台灣殖民,二戰的時候侵略中國,他帶著這樣子的罪債來我們這裡還債。其實他根本沒有參與過二次世界大戰,他沒有殺過人。但是就像今天很多的德國年輕人,認為自己帶著國家的戰爭罪疚一樣。這位日籍教授也深深感到自己身上帶著民族的血債。

那我們如果用這種心理來理解我們作為亞當的族類,就比較容易體會羅馬書第五章的教導。為什麼一人犯罪,眾人就都犯罪了。如果我們明白羅馬書五章關於原罪的教導,我們就能明白為什麼聖經多處經文強調基督沒有罪。為什麼大公教會的正統強調,正如我們上一堂解釋過的,強調基督沒有原罪因為
假如基督有原罪,就代表祂不但全然敗壞,不可能不犯罪,而且祂在亞當的預像下,本來就應當受死的刑罰。如果祂本來就應當受死的刑罰,那麼祂被釘十字架就是應該的,祂就不能夠替我們受刑罰,不能夠像哥林多後五章21節所講的「 神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而羅馬書第五章所要強調的,正是基督替代我們受上帝的刑罰。610節:「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我們看見耶穌的血並不只是勝過罪,這個捆綁、攻擊我們的敵人而已。罪本身其實沒有那麼可怕,魔鬼也沒有那麼可怕,真正要讓我們感到恐懼的是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刑罰。
約翰壹書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恐懼是因著刑罰,而基督替我們受了刑罰。神的忿怒傾倒在祂一個人身上,就免去了神在我們身上的刑罰。(羅馬書第五章)第10節「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所以今天我們看見,基督之無罪,祂就不認識罪,沒有原罪是祂替我們受刑罰的前提。

聖經非常清楚地教導,祂是擔當了我們的罪,替我們受了刑罰,這才滿足了上帝的公義,免去我們當受的刑罰。基督的救贖不只是擊敗罪的權勢而已,基督的救贖是免去那更可怕的事實,就是上帝至高公義審判的刑罰。

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下一堂課我們要來分享基督的救贖的工作,更詳細地來思想祂如果何替我們受刑罰,免去神的忿怒。我們下次再見。




不認識罪的救贖主

講員:曾劭愷 |《基督論課程》第十三課,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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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前幾堂課都在討論迦克墩信經的基督論,以及迦克墩信經所駁斥的基督論異端。

我們發現這些異端背後都有一種思維傾向,仍然充斥在今天各教會當中。就是我們前兩堂所提到的,亞波里流式的思維(Apollinarian pattern of thought)極盡所能地強調,聖子與我們一樣,聖子是超越的,聖子與我們本質不同極盡所能地把聖子推到遠遠在天邊遙不可及的一個地方去。

而教會裡面其實還有另外一種異端,與這種亞波里拿流式思維是背道而馳的。這種異端極盡所能地要強調聖子與我們一樣,以致忽略聖子的神性、聖子的超越。當然這種異端在傳統華人教會當中比較不流行,但是隨著教會文化越來越以人為本我們越來越不喜歡聽人講上帝的聖潔、上帝的超越、上帝的公義,越來越喜歡聽那些錯謬的異端告訴我們說:「基督很愛你,基督跟你一樣祂也會犯罪」「基督跟你一樣,看到美女也會動心。」有些人則說:「基督不會犯罪,但基督也跟你一樣祂有原罪。」總而言之,這一類的異端為了強調基督凡事與我們一樣,因此就宣稱基督也有罪,在不同意義上祂是有罪的人。

跟這種基督論謬誤息息相關的,乃是一套錯謬的救贖論。這種錯謬的救贖論主張,上帝能夠以有罪的為無罪上帝愛罪人,不會刑罰罪人。上帝恨惡罪,但是上帝愛罪人。所以上帝只會除去捆綁罪人的罪,上帝不會刑罰罪人。

因此再推論下去,基督救贖的功效不是替我們受刑罰。上帝不會刑罰人,上帝是慈愛的,所以基督只是替我們勝過罪,基督沒有受上帝的刑罰。而基督怎麼替我們勝過罪?基督自己帶有原罪,卻沒有犯罪,就用祂的聖潔勝過了罪,這種救贖論叫做「凱旋基督論」(Christus Victor) (這種救贖論)明顯不符合聖經,因為聖經非常清楚地教導,基督擔當我們的罪,基督替我們受刑罰。

保羅用到「挽回祭」這個概念的時候,就不只是除去罪孽的意思。他用的不是「除罪祭」(expuatation),他用的是「挽回祭」(propitiation)。「挽回祭」的意思就是「將憤怒的上帝化為恩慈」。所以挽回預設了上帝的憤怒,上帝公義聖潔的審判與刑罰。本來應當臨到我們身上,基督卻替我們受了這刑罰。誰能夠替我們受刑罰,以致我們免去刑罰呢?如果基督自己是有罪責的,那基督受刑罰就沒有辦法拯救我們。因為祂本來就當受刑罰,所以基督必須是無罪的,這個向來是教會的正統。

我們下一堂課會更深刻地來思想救贖論上面一些很重要的真理。但是今天這一堂課要先來思想迦克墩正統關於基督無罪的宣告。克墩信經引用希伯來書十四章15節宣告: 基督「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like unto us in all Things, only without Sin)。希伯來書這節經文是講耶穌「沒有犯罪」。但是迦克墩正統卻解釋為:「基督不但沒有犯罪的行為,連犯罪的意念、傾向都沒有。」而在這𥚃迦克墩其實是以聖經的總原則來詮釋希伯來書的那段經文。 雖然那段經文只有說「基督沒有犯罪」,但是其他的經文很明確地顯示:「基督跟罪一點瓜葛也沒有,也沒有犯罪的意念」。

哥林多後五章21節宣告:「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在這裡「無罪」原文其實是「不認識罪」的意思,Him who knew no sin。「不認識罪」意思不是說「基督不知道罪是什麼?」意思不是說「基督在系統神學上面那個罪論沒有學好」。希臘文會用幾個字來區分不同意義上的「知道」或者是「認識」。在這裡用的是ginosko這個字,這個字根epiginomai,或者是epistemai,不同之處在於這個字不單只是客觀知道某個真理或事實。 譬如說,我們知道 1+1=2,這只是一個客觀地對真理的認知。但是ginosko這個字含有一種親密認識的含意,經常是人跟人之間的認識。所以新約時代的希伯來人在使用ginosko這個希臘文字時候,經常會指男女的行房。它是一種遁詞,一種迂迴的表達法,要表達男女行房。這種用法其實出自希伯來文的認識一詞 yada。聖經第一次提到男女同房的時候,用的就是認識這個詞。在創世記第四章講亞當與夏娃同房,用的就是 yada這個字。而新約時代的希伯來人沿用了希伯來文的這個用法,所以也就用希臘文的「認識」這個字,來描述男女之間的魚水之歡,所以它還有這層意思。所以我們看見ginōskō指的是一種非常親密的認識,非常切身的關係,而不光是客觀知識。

在十童女的比喻當中,愚拙的童女求新郎開門,新郎卻說:「我不認識你們」。哥林多後書宣告「基督不認識罪」,「認識」一詞在十童女的比喻中的那個用法,可以讓我們體會這個字的重量。「我不認識你們」就是我把你們拒於門外,拒於千里之外。「基督不認識罪」意思是祂與罪一點瓜葛也沒有,祂將罪完全拒於千里之外。這並不代表祂不了解罪是什麼,也不代表祂無法體會罪的能力。祂比任何人都知道罪的能力,祂比任何人都更深刻地嚐到了罪在人身上所帶來的工價,也就是祂在十字架上所經歷的死的刑罰。希伯來書作者說祂凡事受過試探,祂嚐過罪的能力,但是祂對罪說我不認識你!「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b) 。祂是那位不認識罪的,祂不但沒有犯罪,祂連犯罪的意念都沒有。祂沒有原罪。

今天在華人教會裡面引進一種西方的學說,否認基督的無罪性。許多西方來的名嘴大多數不是神學家或者是學者。當然這個理論背後有神學家發明的一些理論,但是真正影響到教會的是這些名嘴。他們會舉出一些經文,聲稱這些經文告訴我們:  「你看,耶穌基督是有原罪的!」但首先他們在神學上並沒有明白「原罪」是什麼意思。在解經上對那些經文所用的詞彙,也沒有非常深入地認識。而他們這些錯繆的理論,其實對華人教會影響不小。因為我們作為罪人,我們聽到耶穌與我們一樣,唉耶穌也會犯罪,我們就覺得特別親切。這個或許是我們人作為罪人,非常喜歡聽到的一種理論。但是這是不符合聖經的。基督如果有罪,祂不能夠作我們的救主了。

我們這堂課會先專注探討這套理論的錯繆,然後再接著思考基督之無罪對我們救恩的重大意義。在這裡我們需要先釐清一個事實,很多人說基督沒有原罪的這個概念是中世紀天主教發明的。不只是那些西方來的名嘴這樣講,甚至有一些專業神學家,很有名的大神學家,都把這個事實給搞混了。

天主教為了保證基督沒有原罪,所以發明了「馬利亞無原罪論」這個概念。但是「基督沒有原罪」的概念,是早在「馬利亞無原罪論」之前就被提出來了。在迦克墩信經中就宣告:「基督凡事與我們一樣,但沒有罪。」 那裡「沒有罪」在西方教會的理解當中一直就是「沒有原罪」。我們等一下會解釋什麼叫做「原罪」。但是「基督無原罪論」是初代教會就有的信仰,是從聖經裡面彙整出來的,非常清晰的聖經原則。

「馬利亞無原罪論則」是中世紀的發明。「馬利亞無原罪論」的意思是說基督是人生的,如果是人生的,就會遺傳父母的罪。基督如果沒有遺傳馬利亞的罪,就代表馬利亞在生下基督的時候,是沒有原罪的。所以「馬利亞無原罪論」就主張說,馬利亞懷胎的時候,聖靈用祂的大能除去了馬利亞的原罪,以致於馬利亞懷胎的期間沒有原罪,所以她生下來孩子也沒有原罪。那其實是多此一舉、畫蛇添足。因為聖靈如果可以除去馬利亞的原罪,祂也可以除去基督作為人從父母遺傳來的原罪。而且其實「原罪遣傳說」或者「靈魂遺傳說」會碰到一些神學上的困難。總而言之「馬利亞無原罪論」是中世紀的發明。但是「基督人性無罪論」是初代教會就已經有的歷代大公教會的正統教理。

迦克墩信經非常明確地宣告:「基督人性凡事與我們一樣,但沒有罪without sin。」 而的確,天主教無疑是相信基督無原罪,所以才會發展「馬利亞無原罪論」。但是初代教會的「基督無原罪論」,跟中世紀天主教所發展的「馬利亞無原罪論」,其實沒有必然的關係。不是說你相信基督無原罪,就必須相信馬利亞無原罪,沒有!所以那些西方來的學者,還有名嘴,把基督無罪論跟馬利亞無原罪論劃上等號,顯示他們其實在系統神學方面,缺乏一些非常非常基本的知識。歷史神學、系統神學的基本知識怎麼會把馬利亞無原罪論跟基督無罪論搞混呢?我們再講,我們不苛求那些名嘴。可是如果一個專業神學,而且是被人奉為大師的神學家會犯這種粗淺的錯誤的話,這個對教會、對學術界傷害都是非常大的。

還有一件非常令人費解的事情,就是提出這種錯誤的理論的名嘴還有神學家居然聲稱說: 「很多福音派的基督徒相信基督沒有原罪。」而他們這樣相信其實所相信的不是福音派的教義,是天主教的教義。因為天主教才相信基督無原罪,福音派相信基督有原罪,也就是說宗教改革相信基督有原罪。我真的不曉得這種認知是從哪裡來的,因為這跟事實顯然相反。宗教改革對基督無原罪的定義其實比天主教更加嚴謹。宗教改革雖然拒斥天主教的「馬利亞無原罪論」,可是卻從迦克墩信經的正統基督論裡面,發展了一個更嚴謹的「基督不可犯罪論」(impeccability of Christ) 。基督不可能犯罪,基督受的試探是真實的試探,但是基督受試探,卻不可能犯罪。宗教改革的正統堅持基督是不可能犯罪的。

基督怎麼樣不可能犯罪呢?當然不同的神學家會對這個概念有不同的解釋。有一些神學家認為,基督之所以不可能犯罪,是因為祂的神性跟人性的聯合,以致於神性強大到一個地步,那個聖潔影響到了祂的人性,使得祂的人性沒有辦法犯罪,所以是祂的神性影響人性。這種解釋會有一點問題,因為有將基督神性、人性相混的嫌疑。甚至會有一點歐迪奇主義(Eutychianism)的嫌疑,就是基督的神性把人性吞噬掉了。

所以比較合乎迦克墩原則的解釋是說基督不能犯罪,因為基督是一位。假如拿撒勒人耶穌會犯罪,就代表聖子會犯罪,而這樣說是在褻瀆聖子。聖子可以經歷死亡,可以經歷朽壞,可以成為馬利亞的兒子,但是聖子不能犯罪。假如拿撤勒人耶穌犯罪,這個犯的罪不光是人所犯的,這個就變成聖子所犯的。因為基督是一位,𣎴是二位。所以基督不能犯罪。還有另外一種主流的解釋是,聖子所取的人性本身就是不可能犯罪的人性,而不是受到神性的影響才不可能犯罪。

不可能犯罪這個概念其實出自奧古斯丁。奧古斯丁把聖經所啟示的救恩歷史當中的人性分成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在伊甸園裡面,原初受造的時候亞當還沒有原罪。在那個時候亞當有能力犯罪,也有能力不犯罪。

然後到了第二個階段,亞當墮落以後,亞當跟他的後裔因為有了「原罪」,「原罪」的意思就是「使得他變得不可能不犯罪」,「使得他有犯罪的傾向,全然敗壞」這叫做原罪。所以亞當跟他的後裔在墮落的階段,變成有能力犯罪,無能力不犯罪。

到了第三個階段,在基督裡蒙救贖以後,基督徒因為聖靈的幫助,雖然仍然會犯罪,卻也有能力對抗罪。在這裡奧古斯丁用的表達或許比較不精準。他說在這個階段當中,基督徒有能力犯罪,但也有能力不犯罪。他的意思不應該理解為,基督徒在今生就可以完全成聖,完全脫離罪的捆綁。因為基督徒在今生始終是百分百的義人,也是百分百的罪人。

總而言之,到了第四個階段,奧古斯丁告訴我們,信徒在死的時候,就完全脫離了罪。羅馬書六章7節把這個觀念講得非常清楚:「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基督死的時候,罪就被釘死了。而當我們肉身死亡的時候,我們就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我們也就真的脫離了罪。這是羅馬書第六章帶給我們的一個真理。所以死的時候脫離了罪,就全然成聖。在這個階段當中不但有能力不犯罪,而且完全不可能犯罪。所以根據奧古斯丁的定義,有原罪就意味不可能不犯罪。

後期宗教改革把原罪形容為全然敗壞。馬丁路德在《論意志的捆綁》這本書𥚃面提出了全然敗壞這種強烈的原罪觀。在信義會奧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當中,被制定為路德宗的正統。就連後來的亞米念主義也接受說,原罪使人不可能不犯罪。盡管亞米念主義會認為說,有罪的人還是有能力憑自由意志相信基督。但他們也承認,有原罪的人不可能不犯罪。總而言之,對宗教改革的正統而言,所謂原罪意思就是全然敗壞,不可能不犯罪。

主流基督教正統的神學家相信,基督所取的人性,屬於完全不可能犯罪。那個奧古斯丁講的第四個階段,只有少數認為,基督所取的人性是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的階段,然後因著神性的影響所以不會犯罪。不論怎麼樣,前者跟後者都堅持基督的人性是無罪的。而更重要的,假如我們承認基督是一個位格,聖子的位格,我們就必須承認祂是不可能犯罪的,祂沒有犯罪,沒有犯罪的意念,連原罪也沒有。

「原罪」一詞是西方教會正統從聖經總原則歸納出來的一個專有名詞。根據敎會正統對「原罪」的定義,原罪本身是帶有刑責的。原罪不光是「罪性」,或者是「犯罪的潛在可能性」,而是在我們裡面真真實實的罪,會讓我們下地獄的罪。所以路德宗的奧斯堡信條說:「原罪真的是罪,現在仍繼續咒詛定罪,將死亡帶到那些未接受洗禮與聖靈的人身上。」改革宗西敏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八章第二節也強調基督是 without sin,也這就包括基督「沒有原罪」。因為原罪帶有罪責,假如基督有原罪,就代表基督有罪責。那麼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基督如果是替代我們受刑罰,祂就必須是無原罪的。

教導「基督無罪」的經文比比皆是,光是希伯來書就有好幾處。迦克墩信經引用的是四章15節。還有一些經文似乎暗示基督有原罪,可是其實不然,但那些經文就成為「基督人性墮落論」所引用的經文。在這裡我們需要釐清一下這些經文真正的含意。但是我們真的要曉得原罪是帶有罪責的。因此在羅馬書第五章那裡保羅論述第一位亞當跟第二位亞當的時候,講到我們在亞當裡,全人類在亞當裡被定罪。凡是亞當的後裔都是被定罪的,就連嬰孩生下來還沒有機會犯罪,他也因著原罪被定罪。這是聖經非常清楚的教導。

我們來看一些似乎暗示基督有原罪的經文。我們要釐清這些經文真正的含義。

羅馬書八章3節「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做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在這裡「罪身的形狀」原文那個「形狀」意思是「相似、仿效、形狀」,這個字本身的含意並不能確切地說明基督的人性是無罪的。儘管我們會想說「相似」就意味「不是」,像就不是,是就不像,我們會有這樣子的邏輯。但是腓立比書二章7節說基督「成為人的樣式」,用的是同一個字。而我們不能夠從這個字推論說,所以祂只是像人,而沒有真正成為人。但同時羅馬書八章3節所用的「形狀」一詞,也不必然代表「等同」的意思。總而言之「形狀」一詞的用法其實模稜兩可的,所以這節經文就出現了兩個解經的選項。這個「形狀」可以解釋成「祂就是」,也可以解釋說「祂像,但是不是。」
而聖經有一個非常清晰的總原則,就是基督是那不認識罪的,
基督是無罪的,祂也沒有犯罪。我們剛才都講過那些清晰的經文了。所以從這些清晰經文的總原則出發,我們就可以排除其中一個解經的選項,就是這個「形狀」的意思是指「基督有罪」的這個解經選項。

現代中文譯本對這節經文的翻譯並不是原文的直譯,而是加進了譯者自己的解釋,而那個解釋其實非常誤導人。此外,就算「罪身的形狀」這一段可以翻譯成「使祂跟我們一樣有了罪。」可是這個在神學上還是可以解釋成「這個罪不是基督自己的原罪,也不是基督自己犯的罪,基督本身是無罪的。」但是正如以賽亞書章五十三6節所講的:「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所以不是祂的原罪,也不是祂所犯的罪,是我們的罪歸在祂身上使祂有了罪,所以「罪身的形狀」完全可以這樣子解釋。

我們再來看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其實是非常清楚的經文。我們剛才講過了「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但是有一些人就要解釋說,你看這個聖子本來是無罪的,卻成為一個有罪的人。這樣子去解釋它。我們剛才解釋過了「無罪」原文是「不認識罪,跟罪沒有任何瓜葛」的意思。基督沒有犯罪的意念。

而這段經文對於宗教改革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一段經文,這個是馬丁路德以及加爾文最喜歡的經文之一。因為這段經文啟示給了我們一個重要的真理,那個真理馬丁路德跟加爾文稱做「奇妙的交換」:基督拿祂自己的義跟我們的罪做交易 ,使我們的罪成為基督的罪,又使基督的義成為我們的義。保羅在這裡所講的是,神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而在我們如果看前面的經文,我們就看見保羅在這裡提出一個概念,就是「與基督聯合」的概念,因為與基督聯合,所以我的罪都成了基督的罪,基督的義都成了我的義。凡是我的都成為祂的,凡是祂的都成為我的,因我們好像枝子連於葡萄樹成為一體了,這個是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的含義。這也是因信稱義這個宗教改革最重要教義的核心的經文。

另外,腓立比書二章6-7:「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這段經文所提及的「樣式」稍早已經處理過了,我認為和合本的翻譯相當貼切。我們不能夠因為這個字在這節經文的用法,就推論說,羅馬書八章3節是在講基督取了有罪的身體,因為這是模稜兩可的一個字。可以這樣解釋,也可以那樣解釋。要怎麼解釋,必須由聖經總原則來決定。

最後我們再來看一節非常清楚的經文。約翰一書三章5 節:「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在這裡強調「在他並沒有罪」,原文有一個介係詞,中文沒有翻譯出來,「在祂裡面並沒有罪(in Him is no sin)」。用哲學術語來表達,意思就是罪在基督裡面毫無存有,毫無存在。

這節經文是尼西亞迦克墩正統證明基督人性無罪的關鍵經文之一。到了宗教改革的時候,怎麼解釋這段經文呢?基督必須是那位無罪的,才能除掉我們的罪。基督必須沒有原罪,才能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刑罰,滿足上帝的公義。總而言之,基督沒有罪,祂沒有犯罪的意念,祂連原罪也沒有。這對於我們的救恩是至關重要的。

我們下一堂課會繼續來思想基督之無罪對於我們的救恩的重要性。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下次再見。



三一真爱

洛杉矶华宗恩约教会主讲道|三一主日讲道| 2020.06.07|

经文:约翰福音 17:20-26
标题:三一真爱
要点:
1.三一上帝爱的创造
2.三一上帝爱的拯救
3.三一上帝爱的更新

约翰福音 17:20-26 和合本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

前言

这是一段非常美好的一段祷告。这是耶稣为今天的我们所见证的祷告。他不仅为当时的门徒们祷告,也为因着门徒而信他的人祷告,这就指我们今天所有的信徒。在这段祷告里,主耶稣完全彰显了三位一体的教义(尽管这并不是我们马上会想到的一段经文)。耶稣提到父,提到在创立世界以先他与父同在荣耀当中,他也暗示了圣灵的工作。今天我们要一同来看三位一体的教义。

三位一体是今天教会非常被忽略的教义,这有多种原因:1. 有人这教义超越我们的理解力;2. 有人认为这教义没有什么实践用处。大家爱说“上帝是爱”,这句话会让许多人心生暖意。可是当你说“上帝是三位一体”,这听起来艰涩难懂。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上帝之所以是爱,恰恰是因为他是三位一体的上帝。三位一体并不是与我们毫无关系的、神学技术性的教义;三一的教义是圣经清晰启示的,也是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三一上帝就是基督徒生命和喜乐的源头。我们的上帝如此的独特,与世上所有的假神都不一样。圣经说:你以什么来比作上帝呢?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与之相比的。我们的上帝是独特的,他是一而三,三且一的上帝。第四世纪的加帕多家教父纳齐盎的贵格利说:“每当我想到独一的上帝时,我不能不想到三位的光辉:圣父、圣子、圣灵,而每当我想到这三位时,我不得不归回到独一的上帝里去。” 亚他那修信经说:“凡人欲得救,必须相信这位三一真上帝。”

让我们今天一起来思想这位一而三、三而一的真正的爱的上帝。

1. 三一上帝爱的创造

圣经开篇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 1:1

这句话提到了三样事,时间的起点(“起初”)、上帝、天地。在时间开始之前,在没有任何事物存在时,上帝就存在。因此,这句话就在上帝和其他所有的一切事物之间划出了一道鲜明的界限。在永恒和时间之间划出了一道清晰的界限。永恒不是无限长的时间,上帝也不是宇宙无限放大的结果。永恒是非时间性的,是超越时间的。上帝是非受造物,是超越整个受造界的。在创造主上帝,和受造物之间有着质的、完全的区别。

在面对宇宙的起源、永恒与创造等问题时,我们的心都充满了激动和好奇。我们会问很多为什么上帝要创造?在创世以前的永恒中上帝到底在做什么?

人类一直都在尝试回答这些问题。然而圣经给我们的答案,与所有人靠着自己的想象所找的答案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先来看看人类自己找的答案。

我们圣经之外的神话故事:

在中国古代神话里,盘古开天辟地。宇宙混沌一片,巨人盘古在睡觉。有一天睡醒了,看到一片黑暗,用斧子把天地劈开,然后轻的物质上升变成天,重的物质下降变成地。他用自己的身体把天地撑开,最后累死了,他身体各个器官捐献给这受造的世界。

对此的回应是:这个神话故事是泛神论和自然神论结合的体系。混沌宇宙是先存的,盘古并不是从无到有的创造。泛神论是神(盘古)化作了宇宙本身,所以万物都是盘古的延续,万物皆神性。自然神论,是因为神(盘古)死了,没有任何超自然的介入。圣经说,宇宙是被造的,不是永恒的,而是有开始的。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也看到,盘古不是因着任何的理由,他之所以开天辟地是因为他不喜欢这个黑暗,很愤怒,所以这位创造的源头是他的不满,由于这种混沌造成的混乱,使得盘古进行创造。这位神不是爱。

在古代近东神话里,公园前2000年左右巴比伦神话《埃努玛·埃利什》(Enuma Elish):起初有两位原始神,他们生了许多其他的神。然后这些年轻的神明每天玩的声音太大,吵到两个原始神睡不着觉。众神就开始打架,打来打去,其中一位原始神被暗杀。最后的最后,有一个叫马杜克(Marduk)的神把最后一位原始神杀死,并且用她的身体创造了宇宙,并且用另外一个神的鲜血创造了人类,用来做神明的奴隶。

对此的回应是,创造世界是出于混乱和争斗。这是多神的文化。这也是泛神论的结构,神的身体变成宇宙。神和受造物之间没有什么区别。人的被造是神想要让人做他们的奴隶。这个圣经所说的完全不同。这神也不是爱。

圣经宣告,神就是爱。这是我们的神与古代神话里的神明都区分开来了。这些古代神话里的神去创造并不是出于爱。然而问题来了,如果上帝只有一,他就不是爱。他必须要创造其他事物,才有爱的对象。这一点在公元前4世纪,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思考得非常清楚:上帝怎么能即使是永恒,又是良善的呢?因为良善必须意味着对另外一位发出他的良善。因此,亚里士多德说,宇宙必须是永恒的,因为只有这样,上帝才能对在他之外的事物(就是宇宙)发出良善。

然后,近代的科学发展,已经向我们展示了宇宙是有开始的,宇宙并不是永恒的。

进化论的世界观对宇宙的起始没有任何的解释。这世界没有被造,也不是被本身是爱的上帝所造,没有被爱。一切事物发展都是优胜略汰,弱肉强食。一切都是为了种族的延续和生存。在这样的宇宙观中,也没有爱的上帝来创造宇宙。

我们看到,只有圣经里三一的上帝,我们才能说他是真正的爱。

伊斯兰教里,有句话说“安拉是爱”,但是安拉如果只是“一”,独一位格的神明,他必须创造其他东西才能有爱的对象,因此安拉并不是真正的爱。

只有在三位一体的上帝我们才找到“神是爱”这句话所最终极的含义。因为在永恒当中,上帝不是独一的位格,而是三个位格,是圣父、圣子、圣灵。因此在这个永恒当中,上帝不需要去创造另外的东西,才能够去施行他的爱。在永恒里,圣父爱圣子、圣子爱圣灵、圣灵爱圣父和圣子,他们之间彼此的爱在永恒中就是这样,他们在彼此相爱。因此,只有三位一体的上帝才是自存永存的。他不需要靠其他的受造物,才能去爱。只有这位三位一体的上帝,才是真正的爱。

英国的清教徒牧师理查德·西伯斯(Richard Sibbes):“圣父、圣子、圣灵在世界存在以先就彼此相爱。除非上帝乐意把他的良善传递出来,否则就不会有创造或拯救。” 这句话很重要,因为上帝不需要我们。听起来有些不舒服,上帝不需要我们,他本来就是自存永存、在永恒当中彼此相爱。正是因为他不需要创造我们,也不需要拯救我们,因此他的创造和拯救就是真正自由的爱,而不是基于必要性,因此他的爱才是真正的爱。三位一体彼此相爱这句话就在耶稣基督的祷告中体现出来了。“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17:24)因为圣父在永恒中就爱着圣子,因此爱是圣父的属性,是圣父之所以是圣父之所是,爱是父的本性和本质。上帝就是爱,而不是上帝拥有爱或者爱的属性而已。因此他的创造也是出于爱。

整个的创造是三一上帝彼此相爱的结果。圣父用话语和灵来创造万有(起初空虚混沌,上帝用他的话语发出命令,要有光,就有光)。圣父是源头、圣子是媒介、圣灵是执行者。圣父因着他对圣子的爱,发出创造的命令:“万物都是为他(圣子)而造的”(西1:16)。整个受造界都是圣父赐给圣子的礼物,这世界是属于圣子的产业;而圣子因着对圣父完全的爱,遵行圣父的命令,因此约翰说:“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1:3)“。圣子是通过圣灵的大能来创造。圣灵因着对圣父和圣子的爱,承载着这创造命令,也就是圣子自己,翱翔在众水的深渊之上,好让那空虚混沌听见上帝的话语而顺服:“要有光!”于是这个空虚混沌就顺服了话语,在圣灵的大能之下产生了光。

圣父,透过圣子,在圣灵的能力中创造。创造是上帝本身内在彼此相爱的延伸。因此,他也爱这个世界:“这一切都是好的。” 因为上帝是三位,是一个集体,他所造的世界不是孤独的世界。因此他所造的世界是团体性、社会性的,这一点尤其显明在创造人类中。“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造人”。这里不是一个单一的形象,而是复数集体性的形象:我们。正是因为这世界是社会性的,这个世界才有爱的可能。一个孤独的、完全与世隔绝的人,他是没有办法去爱的,也没办法被爱。然而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有爱的对象,都经历爱这样的过程。从我们出生下来就是社会性的,我们有父母、兄弟姐妹、家庭、同学老师、同事上司、教会的弟兄姐妹等等,我们是社会性的存有,因此上帝三位一体的形象就彰显在这一点上。既然三一一体的上帝在永恒中就是彼此相爱的,而人是按照这位上帝的样式所造的,因此人存在的目的就是彼此相爱。

我们存在的目的就是去爱我们身边的人。正因如此,被三位一体上帝所造的世界,也是被他所爱的世界。而这个被上帝所爱的世界,才是真正爱的世界。

不论是古代的神话,亦或是现代的进化主义思想下,暴力和抢夺,以自己的能力去胜过弱者是正常的,因为这就是在这样的宇宙运作的原则。在这样的宇宙观下,不择手段的利用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是错的,反而是对的,反而是美德。我们在历史上看到以这样的世界观统治的地区,里面的强暴就被合法化,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人的道德沦丧。

可如果这世界真的是由一位本身就是爱的上帝创造,这世界是他的爱的延伸,他也按照爱的形象造了我们,那么我们就知道爱是对的,慷慨是正确的,理当要以爱的原则来生活。而这正是我们的良心和理性所明白的。我们知道我们应当去爱和爱人,这才是这个世界被创造背后的原因。世界被造不是因为混乱纷争,而是因为上帝的爱满溢地流出来,形成了这个世界。

2. 三一上帝爱的拯救

然而,我们看到,今天的世界并非这样运作。这个世界出了问题。人类堕落了。这堕落的本质并非只是行为上的违背一些原则而已,而是更深层的,在我们人性的本质当中,那就是,我们的爱出了问题。如果我们的形象就是像上帝彼此相爱,那么犯罪抵挡上帝就是我们本身爱的形象出了问题。正如上帝的爱从永恒中就向外的,圣父爱圣子,圣子爱圣父,因此,人类本应该有上帝的形象向外发射出去的爱。而如今,堕落的本质使人的爱改变了方向,人的爱是向内的、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的。这就是亚当和夏娃犯罪的本质,不仅是表面的悖逆了一条小小的命令而已,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而是心中失去了真正的爱,而生发了错误的爱。那就是他们把目光从向外看,定睛在上帝身上,转移到自己的内在,定睛在自己身上。

十七世纪伟大的英国文学家弥尔顿在他的《失乐园》里描写了这种自我为中心的爱:
我天真烂漫地往那儿走去,
躺在绿色的长堤上,向湖水里面看,
似有另外一个天空。我屈身窥视,
看见发光的水里出现一个和我相对的形像,
屈身看我。我一惊退,它也惊退;
过一会儿,我高兴地再回头观看,
同时,它也回头看我,眉眼之间,
似有回报我以同情和爱恋之意。
那时,若不是一种声音的警告,
我恐怕会对它凝视,直到如今,
徒劳虚幻的愿望。
——《失乐园》第4

弥尔顿用一种诗意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自爱的试探,像我们在湖面上看到自己的影响,那种对自我的迷恋和凝视,是那么的有吸引力,于是夏娃说,需要一个声音来警告我,否则我会一直对它凝视直到今天。当我们失去了上帝那向外去爱的形象时,甚至承受死亡的咒诅也要得到我想要的,堕落的结果就是整个人类彼此纷争、谴责,甚至咒诅上帝。亚当夏娃犯罪之后,当他们向内看的时候,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福乐和幸福,他们反而陷入到了苦毒和纷争中。“是你给我吃的!”亚当开始谴责他本来爱的妻子;“上帝,是你给我造的那个女人!”亚当开始咒诅他原本敬拜的上帝。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上帝对罪的回应,上帝带来了审判,但也带来了拯救的信息,这更加让我们认识了他到底是一位怎样的上帝。

 “不爱人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的独生子到世间来,是我们藉着他得胜,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约壹4:8-10

拯救本身出于三一上帝所发出的爱。上帝本身就是爱,这句话是如此的彻底,他甚至去爱那些不爱他的、悖逆他的罪人,把他在永恒中所爱的圣子派来为你我赎罪。“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壹3:16)在十字架上,我们看到了上帝真正的爱是如此的无私、纯洁、却又充满荣耀、权能和力量,这爱能摧毁一切罪恶的黑暗权势。

圣父因着他的爱他差遣圣子来拯救我们:“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而圣子出于对圣父的爱,甘愿上十字架:“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而圣灵使十字架的救赎成为唯一的赎罪祭:“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9:14

耶稣在祷告中说:“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约17:23)。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爱!那时宇宙还没成形,众星尚未被造,时间还未开始,那在万古以先的永恒之中三一上帝里,圣父永恒的、完美的、毫无保留的爱着圣子,而耶稣竟然说:上帝对我们的爱就像他爱我一样!除了这爱,还有谁的爱能海枯石烂?还有谁的爱能坚如永恒?难怪当保罗思想这爱时,会如此惊叹说: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5-39

藉着在耶稣基督里的爱,我们得以真正的认识上帝,他不是一位遥远的造物主而已,而是在永恒中就爱了我的天父。

然而,耶稣的祷告还没有结束,他接下来说:“公义的父啊,世人虽然不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我已经把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再指示,使你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 17:25-26


3. 三一上帝爱的更新

上帝用他满溢的爱所造的世界,那个被他所爱的世界,竟然不爱他,不认识他。

 “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 (约翰福音 17:24-26)

上帝在永恒当中彼此相爱,因此子认识父是谁。耶稣说,藉着上帝的爱,有一些人认识了上帝,因为上帝在永恒当中用爱子的爱爱着他们。藉着圣子的救赎工作,上帝造了一个新的世界。在旧的世界,人们因着不爱上帝被上帝抛弃了。在圣子当中,上帝造了一个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把那对圣子的爱放在这新世界的子民里面,圣子自己就在我们里面。

这是三一上帝的更新工作,而在这里主要行动者是圣灵。

耶稣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 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2-14

那位曾经运行在水面上赐生命给空虚混沌的圣灵,今天也赐生命给我们,使我们死在自爱中的灵魂复活,重新能够去享受并分享上帝的爱。

耶稣说:“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约翰福音 17:20-21)

这住在我们里面的爱之灵,不仅彰显在我们每个人自己拥有上帝的永恒的爱,也彰显在这个新创造的团体,也就是耶稣基督的教会里,每个人彼此以上帝永恒的爱彼此相爱。

 “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4:12-13

“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4:19)。

正因为在永恒中圣灵与圣父和圣子彼此相爱,他是真正的爱之灵,因此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真正的爱。圣灵把新生命和爱赐给我们,并不是把一些东西给我们而已,他是把自己赐给了我们。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因此耶稣也住在我们里面,耶稣藉着圣灵的与我们同在。圣灵的内住是极其美好的教义。

最终,上帝爱的完结是在那新天新地中羔羊的婚宴上。弟兄姐妹,我们今天有一个如此好的消息,就是上帝来到世界,将整个世界更新。到了那一天,上帝新的创造将会完全实现,那将是一个完美的爱的世界。到了那一天,我们将会完全进入到与上帝的同在之中,享受三一上帝的爱,并且摆脱我们罪和自爱,用尽心、尽力、尽意的爱我们的主上帝,也会完全舍己地与一切的圣徒彼此相爱。

总结


正是因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才是真正的爱;正是因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他的创造才是真正爱的结晶;正是因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他的拯救才是真正爱的拯救。我们今天在这个苦难和纷争的世界中,我们才拥有最终新创造完美的、爱的盼望。让我们一同向三一真神献上我们的感恩,一起屈膝敬拜祂。阿门!



主若願意  雅各書4:13-17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雅各書系列|06/07/2020|呂沛淵牧師

前言: 雅各書結束了[言語/智慧] 的勸戒之後4:13-5:6開始新的段落 [信心/試驗]  論述有關財富與時間這是我們受託的兩大資產: 在末世如何使用錢財。4:13-17講到想要賺錢的信徒,5:1-6論到富足的非信徒。這兩段經文都是以“嗐”(現在注意)起始: 指責他們各自的失敗。信徒的失敗是以賺錢得利為目的,以張狂誇口,且知道行善、卻不去行。

1. 不可張狂誇口
(1)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嗐”come now, listen now,意思是現在注意,“你們”雅各對這些想要賺錢的信徒說話,這些人計畫去做生意得利,且誇口說出自己的打拼計畫。雅各所責備的,不是貿易作買賣,乃是「只顧今世,賺錢得利」的世俗心,這是世俗商人企業家的心態(4:4)
(2)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這裡不只是說到未來的不確定,更是強調誰掌管明天。主也親自警告: 只考慮積攢財寶、追求家道豐富,卻不思想自己與神的關係,是愚昧無知(12:15-21)。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27:1)。今世的特徵是虛幻與短暫,信徒不該活在將亡城,享受虛華市。
(3) 信徒不可為明天憂慮賺錢,忽略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6:33-34)。保羅囑咐: 在今世富足的信徒,不可倚靠那無定的錢財,要倚靠主,並且要行善,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7-19) 

2. 生命短暫,遵行主旨意
(1) 「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對照富足的人所行的轉眼成空(1:10-11)。舊約說明人生短暫,不過是一口,如雲彩消散,窄如手掌,世人行動如幻影枉然,人生何等短暫有限,轉眼成空(7:7916;詩39:5-61290:10144:4)。太陽一出,立刻驅散雲霧。傳道書說明人生的虛空,結論12:13-14說我們當要敬畏神,遵行他的誡命,盡本分向他交帳。
(2) 主耶穌說了「無知的財主」比喻(12:16-21),也說到「好宴樂的財主」(16:19-31),累積財富天天奢華宴樂,死後到陰間受痛苦,因其不關心死後的刑罰。我們人生短暫,必須為自己積成美好根基,預備將來(提前6:19)
(3)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作這事或作那事」,使徒保羅行事都是以主的旨意為依歸(18:21;羅1:10;林前4:1916:7),希伯來書作者也是說「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6:3),因為神的旨意是永不更改的(6:17)。『主若願意if the Lord wills』是我們應該銘記在心的行事準則(2:1924),不是只掛在嘴邊的屬靈術語。我們要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我們的生命(30:20)

3. 誇口是惡,不行善是罪
(1) 「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張狂arrogance, pride此字新約中出現二次,另一處譯作驕傲,指今生的驕傲(約壹2:16),貪愛世界,拜瑪門,以今生所擁有的榮華為傲(4:86:24)。如此狂傲是世俗罪人的寫照(1:30;提後3:4)
(2) 我們計畫行事,若是不想到神的旨意,就是偏行己路,其根本原因是驕傲自大,認為可以靠自己的聰明行事,自己作神(這也正是惡者試探亞當夏娃的詭計,創3:5-6),所以這是惡的!主必剪除這誇大的舌頭(詩篇12:3)
(3)「所以(原文有此字),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這是雅各的總結: 信徒明知當遵行主的旨意,卻不去行,這是嚴重的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14:23)。聖經裝備我們蒙恩得救的人,使我們知道神的旨意,去行各樣的善事、對的事(3:16-17;弗2:10)。你知道是當作的事奉,卻不去作,仍自以為是偏行己路,這就是罪了(3:27-28)。我們受託的錢財,要用來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6:17-19)
(4)「不行所當行sin of omission」與「行所不當行sin of commission」是同樣嚴重的罪。主耶穌說的「按才幹受責任」比喻中,那領一千兩銀子的僕人受責罰,是因為不行所當行(25:14-30,對照路19:11-27);「分別綿羊與山羊」的審判中,山羊們是沒有照著主所吩咐的去行(25:31-46)。所以,張狂誇口是邪惡,不去行善是嚴重的罪。

結論:
1. 你要專心仰賴主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3:5-6)。在末世愛惜光陰,善用所託付的錢財行善,是信心生活的考驗(1:2-4),是敬虔生活的指標(1:26-27),真實信心所結的行為果子(2:14-26),是不與世俗為友的見證(4:4)。你如何使用你的時間與金錢呢? (彼前4:2)
2. 主耶穌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12:47),因為他是不忠心的人。請問:誰是良善忠心又有見識的僕人呢?(24:45-51)
4. 主耶穌自己才是良善忠心又有見識的僕人,謙卑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我們唯有依靠他,跟隨他的腳蹤行,才能成為「不批評論斷,不張狂誇口」的僕人。我們的言語行為都要悔改歸正,讓我們注目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耶穌,聽道→知道→行道!

問題討論
1. “嗐”是甚麼意思? 為何在4:135:1出現(新約只有這兩次)? “你們有話說”這是指那些人? 他們說了甚麼? 你也說過類似的話麼? 這樣說有甚麼問題?
2. 我們的生命原來是一片雲霧,這是甚麼意思? 人生短暫虛空,有哪些經文例證? 你是否感受到人生的虛空? 請舉例說明
3. 「主若願意」是指甚麼? 有哪些經文說到將此銘記在心的例證? 你是否心口如一的遵行主的旨意呢?
4. “以張狂誇口”是甚麼意思? 在生活中的表現為何? 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原因何在? 有哪些經文根據? 你有過這樣誇口麼?
5. 雅各結論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這與前面13-16節的關連為何? 有哪些經文證明這是非常嚴重的罪? 你省察自己是否犯了此罪? 該怎麼辦呢?
6. 時間與金錢都是主所託付你的,若是今日主再來,你能向他交帳麼? 如何成為忠心良善、又有見識的僕人? 如何跟隨主耶穌的腳蹤行? 請分享你的具體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