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阿摩司書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17/introduction-to-amos/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阿摩司先知,“阿摩司”的意思是“默示”或“負擔”。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阿摩司。寫作日期:約主前750年。
 
三、內容剖析
 
  本書可分為四大段,現分述如下:
 
  (一) 審判不義之國
 
  第一、二章記載先知宣告耶和華審判八個國家的罪惡:亞蘭(1:3~5)、非利士(1:6~8)、推羅(1:9~10)、以東(1:11~12)、亞捫(1:13~15)、摩押(2:1~3)、猶大(2:4~5)和以色列(2:6~8)。這八個審判的格式重複,十分容易區分。除了常見的傳信者公式外:“耶和華這樣說”,每個審判信息都有重複用語:“三番四次”,增強了審判信息的嚴肅氣氛,也成為本書的特色。
 
  受審的國家位於以色列的周圍,表示神有完全的主權,按照他們的罪孽審判他們。受審的次序是按照地理位置編排,以以色列為中心,由它的東北面開始(大馬士革),跟著是西南面(非利士),接著是西北面(推羅),然後是對角的東南面(以東、亞捫、摩押),繼而是猶大,最後是以色列。這個次序表示以色列是審判的焦點。選民以色列和猶大所犯的罪,就是離棄神,背棄了跟神所立的盟約。
 
  (二) 以色列的罪孽
 
  第三至六章記述先知譴責以色列。以色列的根本罪孽就是離棄那位揀選、救贖他們的神,沒有按照盟約的要求,專一愛神、行公義、好憐憫(5:15)。審判的信息可以分為五組:第一,以色列敗壞,強暴掠奪(3:9~12)、百姓虛浮奢侈(3:13~15);第二、欺壓貧窮(4:1~3),卻頑梗不知悔改(4:4~12);第三、以哀歌苦勸以色列悔改(5:1~17);第四、譴責信仰不純正(5:18~27);第五、責備荒宴,不知災難臨頭(6章)。
 
  當中插入兩首很短的頌歌(4:135:8),加強審判的信息。詩歌的內容類似,都是描述神的創造之工,強調神的主權和能力,而且都提到耶和華是祂的名,用意在表明以色列背道,及神有絕對的審判權柄。
 
  (三) 五個異象
 
  第七章開始,阿摩司看見五個異象,都是關於審判以色列。前三個異象的性質頗為相近:蝗災(7:1~3)、火災(7:4~6)和準繩(7:7~9)。審判雖然嚴厲,但阿摩司為以色列求情後,耶和華願意施憐憫,似乎還有機會回轉。
 
  在第三個準繩的異象後,插入阿摩司先知和伯特利祭司亞瑪謝的對話(7:10~17)。亞瑪謝控告和趕逐阿摩司,充分顯明以色列冥頑不願悔改,拒絕神。但是阿摩司不為威脅所屈,顯出神的話語無法被禁止。
 
  之後,他宣講第四個異象:夏天的果子(8:1~3)。除了審判的異象,又附加頗長的審判信息(8:4~14),嚴厲警告以色列,語氣更甚於前三個異象。第五個異象描述聖殿傾倒(9:1~4),和第三個異象的內容相似,但語氣更加嚴厲,並以頌歌結束(9:5~6)。這首歌為全書最後一首,內容和前兩首相似(4:135:8~9),皆陳明耶和華的創造,而且都以提起耶和華的名作結。
 
  (四) 復興的應許
 
  本書的結尾充滿復興的盼望(9:11~15),可謂延續大衛之約的應許。這復興的盼望來得突然,可算是意外的驚喜,因為本書從一開始,就以審判的信息貫串全書。相比之下,審判雖然嚴厲,但大衛之約的應許更顯出有復興的盼望。猶大和以色列將來必要經歷復興和合一,而且復興的應許要擴展到列國(9:12)。雖然以色列民毀約,但神仍然記念向大衛承諾的應許(撒下7:16)。這復興的應許不僅論到被擄回歸餘民的復興,更藉著描繪土地和田園,蘊含末世完全更新的憧憬,萬物將恢復到有如伊甸園的景象。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 缺乏神的話,人就乾渴飢餓,唯有神的話才能真正滿足人的需要(8:11)。耶穌受試探時,同樣肯定人活著是靠神的話語(太4:4)。
 
  (二) 創造天地的主有權柄審判萬國萬民,神將這權柄交給耶穌(約5:22;徒10:42)。神審判選民以色列,也審判列國,將來的審判也將從神的家開始(彼前4:17)。
 
  (三)神讓以色列家經歷難處,這是神的管教,為要他們回轉歸向神(4:6~13)。新約基督徒蒙受基督救贖的恩典,神也會施行管教,因為祂所愛的必管教,使人和祂建立更親密之關係(來12:5~11)。
 
  (四) 神嚴厲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自滿於今生的安逸和舒適,缺乏國度的眼界和愛同胞的心(6:1~7)。耶穌嚴嚴警告貪愛今生富足的人,當有屬天永恆的視野,不要沉迷於今生的安逸(路6:24~2512:13~21)。
 
五、大綱
 
  A 審判不義之國(1~2章)
 
  B 以色列的罪孽(3~6章)
 
  C 五個異象(7:1~9:10
 
  D 復興的應許(9:11~15
 
六、讀經提示
 
  (一) 試列出以色列人犯了甚麼罪。你有沒有同樣的問題呢?
 
  (二) 耶和華如何對待經常犯罪的以色列人?神的作為令你對祂有甚麼新的認識?
 
(三) 耶和華呼籲以色列人要做甚麼?你認為祂的要求在今天的社會是否難於實踐?為甚麼?
 
Keith A. Mathison   

 
何西阿書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22/introduction-to-hosea/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何西阿先知,“何西阿”的意思是“救恩”。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何西阿。寫作日期:約主前710年。
 
三、內容剖析
 
  (一)先知傳記
 
  本書的歷史標題(1:1)以南國猶大的君主年期作參考,從烏西雅到希西家,對應北國以色列的年期,即從耶羅波安二世到北國淪亡。作者以“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1:2)開始本書第一部分(1~3章),它主要記載先知的婚姻和為兒女命名兩件事,這兩件事都富象徵意義,表示以色列對盟約不忠,招致審判,卻最終又得到神挽回這段破碎的婚姻,叫審判後的以色列重新有復興的盼望。
 
  (二)先知宣講
 
  這二部分(4~11章)以清楚的先知句式開始:“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4:1),然後展開長篇而沒有清楚段落標記的先知宣講記錄,“這是耶和華說的”(11:11)是講論段落的結束語,清楚地把這部分獨立出來。從內容來看,這部分是先知三十多年宣講的摘要,跟首段先知的婚姻和為兒女命名的傳記互相輝映,更詳細地指斥百姓背約,丟棄良善的種種宗教偏差(4~5章:祭司使民陷於荒淫的宗教;6章:虚假無效的獻祭),以及政治、外交、社會上各種虛假及強權奸詐等惡行(7章:軍事上盲目地结盟;8章:政治上混亂地篡位立王;9章:節期中荒宴敗壞;10章:越強盛越自恃,越多偶像越敗壞)。至終地土被玷污,招致神通過外敵亞述滅絕他們。
 
  這部分結束時是一段盼望救恩的講論,跟第三章重拾破損婚盟遙遙對應,只是由夫妻情轉為父子情:“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就愛他。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11:1);“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來!……我的心腸翻轉,我的憐憫發動……因為我是神,不是世人;我是你們中間的聖者,必不會含怒而來。”(11:8~9)這段心靈獨白撕裂心腸,顯出神審判懲治時充滿父親的恩情,也成為以色列在審判中的盼望。
 
  (三)先知末年的講論
 
  第三部分(12~14章)可能是先知事奉末年講論的記錄,以色列國運的氣數已盡,危在旦夕,先知複述古民的傳統,包括先祖雅各的故事(12章)和出埃及的救贖(13章),以備國民亡國後仍持守信仰的傳統。全書結束時有為以色列回轉的禱告(14:1~3,對應第11章),有雅歌般的情詩,流露神和以色列的愛情復合(14:4~8,對應第3章),最後以箴言挑戰讀者,要他們明白本書的意思及選擇行神的道路(14:9),這就如耶穌在“登山寶訓”結束時發出選擇的挑戰一樣(太7:24~27)。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何西阿以婦背棄盟約比喻神的子民對不忠,日後的耶利米(耶2~3章)、以西結(結16章)及雅各(雅4:4)也採用這樣的比喻,顯出神以婚約的恩情來打動子民,含義複雜,包括百姓放蕩不忠,關係破損帶來心靈的痛楚和破碎。這可說是用擬人法來描寫神人關係的高峰。
 
  (二)馬太巧妙應用“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何11:1)一句於耶穌身上(太2:15)。這應用其實是一股貫穿舊約和新約的主要脈絡。何西阿先知根據出埃及的史實,強化以色列和神的恩情為父子情,使陷於亡國的以色列能確實把握一個牢不可破的關係,激發他們有更新的盼望。
 
  (三)書末記載先知勸以法蓮悔罪回轉(14:1~3),有如浪子回頭,為耶穌最感人的“浪子比喻”(路15:11~32)的思想伏筆。
 
五、大綱
 
  A 先知傳記(1~3章)
 
    a 先知富象徵意義的行動之一:不忠的婚姻與遭棄絕的兒女(1~2章)
 
    b 先知富象徵意義的行動之二:破鏡重圓(3章)
 
  B 先知宣講(4~11章)
 
    a 審判方面:指斥各種背約棄善的宗教、政治及社會惡行(4~10章)
 
    b 拯救方面:慈父恩情(11章)
 
  C 先知末年的講論(12~14章)
 
    a 審判方面:以古喻今(12~13章)
 
    b 拯救方面:再續情緣及選擇的挑戰(14章)
 
六、讀經提示
 
  (一) 請詳閱列王紀下第十四至十七章,了解北國以色列亡國前的歷史及政治危機。
 
  (二) 以色列淫亂不忠,是指宗教還是道德的敗壞?這對它的社會、民風及政治有何深遠影響?
 
(三) 神以夫妻情、父子情比喻和以色列一段充滿坎坷的情緣。從本書中你對神的心腸有甚麼新的認識?

 

 
約書亞記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31/introduction-to-joshua/
 
一、書名
 
  本書取名自主角約書亞,“約書亞” 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
 
二、作者與日期
 
  作者:不詳。寫作日期:本書的事件發生在主前1400年左右,但從書中不斷重複直到今日”(4:95:96:257:268:28~299:2710:2713:1315:6316:10)來看,它可能在被擄時期寫成。
 
三、內容剖析
 
  本書可分為四大段,現分述如下:
 
  (一)進入應許地
 
  第一段(1~5章)開頭承接申命記,提到神的僕人摩西死後(申34章),祂差遣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去得應許地,並保證與他同在,要他因神的話語堅強勇敢(1:1~9),約書亞派兩個探子到耶利哥城探其虛實(2章),也為後來喇合全家得救埋下伏筆(6:22~27)。以色列人過約旦河,有幾件事跟出埃及記遥相呼應,包括:過約旦河(3章;對應過紅海,出14~15章),行割禮(5:29;出12章),守逾越節(5:10;出12章),嗎哪止降;吃當地土產(5:12;出16章);遇見神,把腳上的鞋脱下来(5:13~15;出3章)。這些記載表示約書亞真是神挑選的新摩西,藉此建立他的權威地位(4:14)。
 
  (二)征服應許地
 
  第二段(6~12章)記載約書亞的進攻策略,先是中央突破(攻打耶利哥、艾城和伯特利),把巴勒斯坦一分為二;南部及北部(6~8章)。其次因為當地聯軍攻打跟以色列人結盟的基遍人,以色列人進襲南方五城聯盟(10章)。最後再回師北伐,擊破北方聯軍(11章)。每一次戰役都面對不同的仇敵,採用全新的戰術。攻陷耶利哥城,不用刀劍,全憑信心(6章)。可惜在大得勝中亞干犯罪,奪取當滅之物,以致以色列人失去神的同在,大败受辱。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除去這罪後(7章),他們才攻取伯特利和艾城(8章)。但是獲勝後,未求問神,卻誤信基遍人的話,輕率立約,以致立即被捲入南方諸國的戰爭中。幸好約書亞派兵趁夜猛擊,奪取南方五城。回到吉甲整補後,約書亞再率兵向北進擊,這次面對有馬匹鐵車的北方聯軍,打的是平原戰,仍然獲得勝利。吉甲是整個征服行動的基地(4:195:1010:643)。本段結尾記載以色列征服的三十一個王(12章)。
 
  (三)分配應許地
 
  第三段(13~21章)記載分配應許地。主要戰役結束,有組織的抵抗不復存在。但是應許地上残留的迦南諸族,要由各支派自行征服分地的原居民(參士1章)。首先分配的是流本(按:和合本作“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安頓在約旦河東(13章;參民32章)。其次分配地業給約旦河西九個半支派,先是三個大支派(猶大、以法蓮、瑪拿西另外半個支派;15~17章),然後是餘下七個支派(18~19章)。約旦河西各支派分地的記載,夾在迦勒求地一事(14章)及約書亞分得之地(19:49~50)中間。最後記載的是分配六座城作為避難城(20章),及分給利未人四十八座城(21章)。
 
  (四)長保應許地
 
  第四段(22~24章)提到以色列人為求在應許地上得以長久、得到祝福的兩種努力。一是流本、西緬及瑪拿西半支派,在回到約旦河東之前,在河邊築了證壇,結果險些釀成內戰(22章)。但是他們的努力都是徒然;因為他們自己選擇不進應許地,還奢望子孫仍蒙神賜福。後來他們成為最早被擄的人,且無人回歸應許地(代上5:25~26)。另一是約書亞臨終前勉勵眾人,要堅守摩西的律法,萬不可敬拜異教偶像(23章)。他更追述以色列救恩的歷史(24:1~13),向他們發出要單單事奉耶和華的挑戰(24:14~15)。以色列人就在示劍和耶和華更新立約(24:16~28)。這對以色列歷史影響重大,因為前人抉擇正確,帶給後代祝福。以色列成為世界上唯一全民敬拜耶和華的民族。本書結尾記載約書亞去世(24:29~31),為進入下一卷書(士師記)作預備。
 
四、與新約的關係
 
  (一)約書亞被稱為摩西的侍從”(1:1),直到死後才得著耶和華的僕人” 的尊稱(24:29),耶穌卻是天父的獨生愛子(可9:7)。約書亞得勝地上的仇敵,主耶穌卻得勝撒但。約書亞率领人民得著地上的產業,主耶穌卻帶領信徒得著天上的基業。地上的產業只是暫時的,天上的基業卻是永恒的。約書亞只帶領以色列人得著地上暫時的安息,主耶穌卻带领信徒進入永遠的安息(來4:8)。由此可見,主耶穌勝過約書亞。
 
  (二)妓女喇合不但因信帶領全家得救(6:25),自己也位列信心偉人(來11:31),而且嫁給以色列人,成為基督的先祖,又是耶稣家譜中四位婦女之一(太1:5)。
 
  (三)以色列民過約旦河,跟他們過紅海一樣,都預表新約的洗禮(林前10:2)。
 
五、大綱
 
A 進入應許地(1~5章)
B 征服應許地(6~12章)
C 分配應許地(13~21章)
D 長保應許地(22~24章)
 
六、讀經提示
 
  (一)參照聖經地圖,找出以色列征服應許地的路線,攻取各城的位置,以及各支派所得的地業。
 
  (二)從約書亞和迦勒身上說明基督徒爭戰得勝的秘訣,你會如何應用這些秘訣在信仰生活中。
 
  (三)比較喇合和亞干,利未人和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以及基遍人和迦南眾族,對於成為神子民、遵守祂吩咐的態度。
 
(四)思想本書的人物、事件、制度,對你認識神有甚麼新的發現。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31/introductions-to-1st-2nd-thessalonians/
 
一、作者與受書人
 
  作者:保羅。受書人:帖撒羅尼迦教會,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建立的(徒17:1-4)。
 
二、日期與地點
 
  寫作日期:主後51年。寫作地點:哥林多。
 
三、內容剖析
 
  保羅從提摩太口中得知帖撒羅尼迦教會長進,在首三章表達欣喜讚賞(1章),解釋自己事奉的心聲(2章),並且盼望他們的生命持續成長(3章),第四、五章解釋主再來的實況;全書都是以主再來的信息作結(1:102:193:134:175:23)。帖撒羅尼迦信徒因為不瞭解主再來的道理而困惑不解(4:13);於是,保羅鼓勵、勸勉他們,面對主再來的迫切,信徒應按主的真理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實踐出來(4:110)。即使不確實知道主何時再來,也不會「負疚於昨天,怠懶於今天,恐懼於明天」。
 
  (一)為教會感恩
 
  第一章記載保羅回顧帖撒羅尼迦信徒信主的經歷,為他們「信心的工作,愛心的勞苦和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而有的堅忍」(1:3)而感恩,他們信主的見證和榜樣,成了眾教會的鼓勵(1:7)。
 
  (二)傳道者的剖白
 
  帖撒羅尼迦信徒受到流言困擾,特別是猶太人攻擊保羅傳道的權柄、動機和手法,所以保羅在第二章解釋自己所傳的福音是神授予、動機純正、手法正確(2:3~12);猶太人反而是動機錯誤、手法卑劣,最終會受到神審判(2:14~16),然後進一步剖白自己極想親自到帖撒羅尼迦探望信徒;盼望看見他們生命成長(2:17~20)。
 
  (三)互相關懷的生命
 
  駁斥流言後,保羅在第三章鼓勵信徒在患難中要持守信心(3:3~5)。從提摩太的採訪得知他們的情況,保羅看到他們在信仰上站穩,感到興奮和安慰(3:7~8),並祈求信徒相愛的心不斷增長,這證明保羅如何真誠關心他們。
 
  (四)論主再來
 
  第四至五章主要討論以下幾點:
 
  1. 信徒的生活(4:3~7):信徒蒙召,應按神的旨意過活(4:1~37),因此要生活聖潔(4:37),彼此相愛(4:9~10),工作盡責(4:11~12
 
  2. 復活的次序(4:13~18):保羅安慰離世信徒的親人,在主再來時他們必首先復活,活著的信徒會跟他們相會;而安慰的中心是無論在世離世,都能永遠與主同在(4:17),這實在是莫大的安慰。
 
  3. 警醒的教會生活(5:1~22):主再來的日子無人知曉,所以信徒每刻均應警醒,而且這也是信徒的本分(5:6-8)。警醒的生活日常表現於敬重教會的領袖,關懷信徒,操練靈性和回應聖靈的工作(5:12~22)。
 
四、與舊約的關係
 
  (一)舊約中吹號筒或號角有很多意思,其中兩個是:表示神施行審判(珥2:1;番1:14~16),及把選民招聚一起(民10:7;賽27:13)。新約基督從天上降臨時,有神的號聲(4:16),也代表神要施行審判和招聚選民。
 
  (二)以賽亞書形容耶和華穿上公義的鎧甲,戴上救恩的頭盔,來拯救選民(賽50:16~18);保羅卻勸信徒要披上信和愛的胸甲;戴上救恩的盼望當作頭盔,等候基督再來時帶來的拯救(5:8~9)。
 
五、大綱
 
  A 問安(1:1
  B 為帖撒羅尼迦教會感恩(1:2~10
  C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事奉(2:1~16
  D 保羅渴望再到帖撒羅尼迦(2:17~3:13
  E 生活教導(4:1~12
  F 論主再來(4:13~5:11
  G 生活勸勉(5:12~22
  H 結語(5:23~28
 
六、讀經提示
 
  (一)帖撒羅尼迦信徒生活有甚麼地方值得稱讚?今天你的生活見證有沒有這些表現呢?
 
  (二)試述保羅事奉的權柄、動機和手法。他有甚麼地方值得學習?
 
   (三)試述主再來時復活的次序。主再來最重大的盼望是甚麼?這盼望跟你今天的生活有甚麼關係?



帖撒羅尼迦後書簡介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https://yimawusi.net/2022/03/31/introductions-to-1st-2nd-thessalonians/
 
一、作者與受書人
 
  作者:保羅。受書人:帖撒羅尼迦教會,是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建立的(徒17:14)。
 
二、日期與地點,
 
  寫作日期:主後51年。寫作地點:哥林多。
 
三、內容剖析
 
  帖撒羅尼迦教會遭遇逼迫,又有人誤解主再來的教訓,甚至有流言說「主的日子現在就到」(2:2),以致部分信徒因誤信末期將到,更變本加厲地終止工作,生活閒散,大大影響教會的紀律和教外人對信徒的評價。保羅再次去信勉勵信徒在苦難中堅忍,糾正主再來的各種謬誤,並嚴斥閒懶不作工的人。
 
  (一)主再來前學習堅忍
 
  保羅在第一章請帖撒羅尼迦信徒在信心、愛心上長進,在逼迫患難中仍存著堅忍(1:4),他指出公義的神必看顧,並賜下平安給為義受苦的信徒;末日最終的審判,是公平的,信徒現在雖然忍受苦難,將來卻得進入神永恆的國裡。相反地,現在逼迫他們的人,將來則永遠受罰。到主再來時,祂必帶著權能審判那些不義和逼迫信徒的人(1:7~9),那些拒絕福音,犯罪作惡的人將永遠與主隔絕,無分於主所賜永恆的福樂中。主也因信徒的善行得著榮耀,並在再來時這榮耀得以完全。
 
  (二)主再來觀念的正謬
 
  保羅在第二章糾正信徒有關主再來錯誤的觀念。主再來前必有徵兆,信徒不要輕易誤信末日已到,或胡亂驚慌。主再來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和不法的人或沉淪之子出現,他誘惑人甚至令人奉他為神(2:1~5),因為某些因素的攔阻,不法的人還未完全顯露(2:6~8),但最終這不法的人借助撒但的力量施行異能奇事,拒絕真理(2:10),以虛假迷惑不義的人(2:11),最終必被定罪(2:12)。相反,信徒因為聖靈作工(2:13),得以堅守教會代代相傳的福音真理(2:15),並得神眷愛堅固(2:16~17),最終必得豐滿的救恩(2:13)。
 
  (三)主再來前的生活
 
  因為誤解主再來的觀念,以致有些信徒不務正業,閒懶度日。保羅指出主再來的迫切,企盼真道早日廣傳。他以自己作為佐證,表明自己雖有權靠傳道養生,但為免信徒受累,並為以身作則,所以辛苦勞碌、努力親手作工供養自己(3:7~9)。既然保羅自己是這樣,其他信眾更無藉口不按己責作工維生(3:10~12)。他鼓勵全部信眾繼續努力行善,如果有信徒不守紀律、閒懶遊蕩、專管閒事,教會須明確表示不認同他的行為,使他反思而自覺羞愧,但仍存愛心善意,使他悔改更新。
 
四、與舊約的關係
 
  (一)主再來時,要拯救信徒,卻報應那些逼迫信徒的人(1:6~7);這也是神在舊約對付仇敵的一貫做法:「按照各人的行為施行報應,把烈怒降與祂的敵人,把報應加給祂的仇敵」(賽59:18)。
 
  (二)主的日子來到以前,那不法的人抵擋神,抬舉自己,甚至坐在神的殿中,自稱為神(2:4);這跟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描述的惡君相似(但11:36),他是「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所有的神」。
 
五、大綱
 
  A 問安(1:1~2
  B 為教會感恩(1:3~4
  C 神的審判(1:5~12
  D 論主再來(2:1~12
  E 訓勉的話(2:13~3:15
  F結語(3:16~18
 
六、讀經提示
 
  (一)信徒為義受苦,惡人卻行惡得逞,這種情況在第一章給予信徒甚麼解釋和出路?
 
  (二)本書記載信徒對主再來的流言常有甚麼反應?不法的人如何假冒神?信徒怎樣才不致受騙?
 
  (三)有人誤解基督教的道理,例如主再來,以致生活「不按規矩」、「遊手好閒」、「專管閒事」,你會怎樣處理這些事?第三章給我們甚麼教導?
 

 
加拉太書的神學(Galatians, Theology of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https://yimawusi.net/2022/04/10/galatians-theology-of/
 
保羅的加拉太書可能是新約中能夠為陷於極深危機中的教會提供最多神學教訓的一卷書──甚至比羅馬書更甚。這封書信原初的寫作背景是:猶太主義的異端(Judaizing heresy)在外邦人教會中威脅要顛覆福音的真諦,破壞神子民的合一。第二世紀的基督教會在力抗馬吉安(Marcion)的異端時,加拉太書便在有關的爭論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後來,到了16世紀的宗教改革時期,改革家亦是在本書找到重要的鑰匙,解開他們所面對的基本神學問題。我們不禁要問,保羅這封加拉太書究竟是說甚麼的?
 
寫作背景
 
假如我們想找答案,我們必不可將本書的神學抽離它的寫作背景。保羅寫每封書信都是為了處理某些具體問題,而加拉太教會所面對的情況則尤為緊急。危機之大,令保羅棄用他慣常採用的感恩說話來作為書信的開始,反而對加拉太教會竟然聽從某些教師的教導,接受一個虛假的福音,表示非常的希奇(一6)。這些教師指出,外邦基督徒若想同享亞伯拉罕的祝福,就必須行割禮和遵行舊約的律法。由於這些要求有違保羅所傳的信息,所以,那些假教師等於同時宣稱保羅並沒有恰如其分的權威。
 
傳統的解經家將本書分為三個部分。保羅在第一部分(一至二章)以他的出身背景來為他的權威提出抗辯;第二部分主要是神學性的教導(三至四章);而最後兩章則是實際的生活教導和勸勉。儘管這種劃分便於解釋,然而可能帶給讀者錯誤的印象,彷彿第一至二章和第五至六章並非神學性(又或頭四章都不切合實際生活應用!)。事實上,這封書信由始至終都有強烈的神學味道。即使在比一般較長的問安部分,保羅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議題,例如他的使徒職分是出於神,以及基督的工作是為了救贖人類等。不錯,第一和二章的其餘部分的確用敘事的形式寫成,可是,即使是這部分,根本上也與「福音的真理」有關:保羅必須為他的使徒職分抗辯的原因,是在於真正的基督教信息正危在旦夕。而且,第五至六章的實際生活或道德教導,也不可能脫離當前的神學問題而獨立存在。過往的學者傾向於把保羅在本書的勸勉或多或少視為「附加」的部分,但近期的研究卻已經證明這種看法不夠全面。
 
第一至二章的要旨──從大體而言亦同樣屬於整封書信的要旨──已經在一章1112節清楚說明:加拉太信徒從保羅那裏聽聞的信息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乃是從神而來的啟示。第1516節亦以非常強硬的語氣提出這點。正如神在耶利米未出母腹以前便揀選了他(耶一5),同樣地,保羅的事奉和所傳的信息亦是出於神的心意和恩典。不管是保羅信主之前的經驗(13-14節),抑或他信主後第一年的經歷(17-24節),都不足以解釋他所傳的福音是出於他自己。而且,對於那些反對他的人有可能指控他在某兩次場合──他與耶路撒冷教會眾領袖的會面(二1-10),和他在安提阿質問彼得一事(二11-14──對自己所傳的福音作出妥協,令人懷疑其誠信的講法,根本就與事實不符。
 
爭論點
 
第二件事尤其意義重大,因為保羅藉著這事非常明確地提出有關的神學問題(二15-21)。當彼得決定不與外邦基督徒一同用飯相交時,他其實是暗示後者若不首先變成猶太人,便不可能被完全接納為神的子民。然而,這種看法完全有違彼得本身所傳講的信仰。彼得對基督的信心,代表著即使是猶太人(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是外邦人那樣的「罪人」),也不能期望可以靠守摩西律法而稱義。換句話說,彼得承認自己如外邦人一樣是罪人,需要在基督裏尋求救恩。因此,打破猶太人在禮儀上的傳統界限,與外邦人一同吃飯是十分合理的。
 
可是,彼得卻因害怕某些猶太人可能會反感,於是重拾先前猶太人所奉行的嚴格規條(二12)。保羅指出,彼得驟然終止與外邦人一同用膳相交,實質上是重新建造他先前所拆毀的,這就使他成為違反律法的人(二18,保羅用「我……」來表達,可能是一種禮貌的說法,實際上明顯是指彼得)。保羅又何出此言?他指出,因為律法本身是要帶領人向律法死(二19──他將會在三章1924節詳加闡述這句非比尋常和極具震撼力的說話。然而,這死卻帶來藉著耶穌基督而得的真生命。那句總結的陳詞(二21)顯示出保羅的真正動機:倘若我們的行為表明人可以靠守律法而稱義,那麼,基督的死便毫無價值,恩典的教義也遭到全盤否定了。
 
透過第三章首幾節經文,我們對加拉太教會所面對的問題,加深了瞭解。保羅在那裏指出,加拉太信徒的行為出現了轉變:他們雖然靠聖靈的能力開始他們的信仰生活,如今卻試圖靠肉身來成全救恩。這種聖靈和肉體之間的對比,對保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在這封書信中尤甚。「肉身」這個字詞用得十分貼切,因為猶太基督徒所強調的是行割禮(參六12-13),同時,它亦暗示了人性的軟弱,以及我們因此沒有能力取悅神(參羅八7)。在第四章末,保羅再次用了這兩個措辭來對比以實瑪利(靠人的自然生育能力)和以撒(靠聖靈的超自然能力,為了成就神的應許)的出生。因此,「肉身」這個字詞便成了一個代號,用以形容現今這邪惡世代的表現(參一4所採用的片語),也就是說,它指到一切與將來的世代相反的事情,亦即是與聖靈所代表的東西對立。
 
然而,屬於聖靈的世界是靠信心而非律法之工來運作的。加拉太信徒若真的希望同享亞伯拉罕的產業──他們若真的希望被視為亞伯拉罕的後嗣──就必須像亞伯拉罕一樣靠信心而活(三6-729)。猶太主義信徒(Judaizers)也許會指責保羅在亞伯拉罕的應許與摩西律法這兩者之間製造矛盾。但保羅其實是要指出,違背這兩項原則的是猶太基督徒。當神在亞伯拉罕之後的400年頒賜律法,祂的目的不可能是希望借助律法來改變應許。但假如猶太基督徒是正確的話,所應許的產業便可以靠律法之工來獲得,那麼,律法便會與那惟有靠信心才能夠得到的應許互相對立(三12-21)。
 
然而,律法只有暫時性的作用:它扮演一位監護人或獄卒的角色,定以色列人的罪,以便為基督預備道路。當基督來到後,信心的新時代便立即展開,我們亦毋須監護人。我們靠著信心與基督聯合,不單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兒女,更成為神的兒女。這一切意味著,我們在神面前均是神兒女的身分,當中沒有任何分別:我們在基督裏都成為一了(三22-28,四4-7)。
 
在討論的過程中,保羅將兩個用不同觀念代表的存在模式互相對比。只要我們對這些對比作深入的反思,將可以發現保羅神學中的一些重要見解。
 
肉體            聖靈
 
律法之工        信心、應許
 
咒詛            祝福、產業
 
奴僕            自由、兒子的名分
 
罪和死          稱義和生命
 
作使女的夏甲     自主之婦撒拉
 
西乃和現在的耶路撒泠 在上的耶路撒冷
 
以實瑪利        以撒
 
逼迫人的        被逼迫的
 
趕出去          承受產業的後嗣
 
靠律法          靠著聖靈而行
 
順著肉體的情慾    聖靈的果子
 
最後兩組的對比出現在勸勉部分,尤其是五章1326節。正如前面已經提過,這封書信的實際生活教導跟它的神學信息是息息相關的。換言之,我們不應把保羅對加拉太信徒在行為方面的關注,視為是獨立的道德倫理教訓,與他們所面對的教義衝擊完全無關。他們為了專注於遵守以禮儀規條為主的律法,卻諷刺地可能使他們對嚴重的道德問題反應遲緩。又或是,他們可能只是將敬虔行為的正確守則,與成聖之途互相混淆。
 
律法的功能
 
不管是甚麼背後因素導致加拉太信徒的問題,保羅的回應指出神的確透過律法來清楚顯明祂的心意(五14);只是,律法沒有給予他們絲毫完成神旨意的能力(這正是五18的含義;參三21和羅八3;保羅在其他地方更指出律法實際上會鼓勵人去犯罪,羅七7-13;林前十五56)。要戰勝肉體情慾的唯一方法,就是要「行」在聖靈中,順著聖靈而行/靠聖靈行事,結出聖靈的果子(五16182225)。保羅這樣強調聖靈在幫助信徒成聖的角色,不禁讓人猜測他早在三章3節便思想到加拉太信徒的道德表現。他們的道德生活就正如他們努力奉行禮儀的規條一樣,顯示出他們與神的關係有嚴重偏差。
 
五章6節是整個討論的核心,亦是保羅書信中最重要的聲明之一:「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功效」一詞是譯自energeo這個希臘字詞,意即「發揮作用,產生果效」。明顯地,當保羅以信心來對比律法之工的時候,他並非把信心視為一種被動的觀念。反之,真正的信心是透過愛來彰顯。我們若將這節經文與六章15節,以及哥林多前書七章19節互相比較,便會發現在保羅的神學中,真正有效的信心就相當於「新造的人」的觀念,和「守神誡命」的責任。人若順著聖靈而行,既然不會產生律法所定罪的行為(五23),那麼,那些靠聖靈而活的人,就是真正成全律法的(另參六2;羅八4)。
 
某些學者認為,保羅在加拉太書這部分強調律法的功能,與他在同一封書信的先前部分對律法的負面評價並不一致。然而,我們需要明白的是,第三章的討論,目的並非要為保羅的「律法神學」(Pauline Legal Theology)這題目提供一份周詳全面的論文(加拉太書並沒有涵蓋此神學題目的某些方面,其他書信則有片面地提及)。那引發保羅要寫加拉太書的爭論焦點,主要是在於律法與稱義之間的關係。保羅雖然明確指出,信徒不是靠律法稱義,但他卻從來沒有表示我們因此可以任意違背律法。相反地,他若曾表態,那就必然是福音肯定了律法(參加三21;對比羅三31)。
 
保羅新觀
 
學術界在近期還提出了另一個問題。在20世紀下半葉,學者們經過研究,對新約時代的猶太人神學獲得了嶄新的正面看法。例如,大部分拉比的教導,都對聖經強調神的恩典明顯表示欣賞,而且,法利賽人也未必徹頭徹尾抱有「靠行為稱義」的看法。因此,某些神學家認為,新教的神學是受到馬丁路德本身的悔改經歷所誤導。他們指出,我們套用了中世紀有關功德的教義,來理解古代的猶太教,繼而亦影響了我們對保羅思想的詮釋。按照這個新的解釋取向,保羅並非真的將信心和守律法這兩個觀念互相對立。相反地,他在加拉太書和其他地方所反對的,是那種要人採用猶太教的身分標誌(如受割禮、飲食條例等),及利用它們來把外邦人摒諸神計劃門外的做法。
 
毫無疑問,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問題,是初期基督教所面對的根本問題,16世紀的改革家在嘗試解釋加拉太書的時候,很可能沒有充分掌握這因素。但另一方面,若假定改革家對這因素完全無知,亦是大錯。若言保羅所關注的,是民族的驕傲而非個人的自義,那就跌進了非此即彼的二分法裏(正如腓三3-9已清楚表明這點)。那些在加拉太教會中間造成困擾的猶太基督徒,其實是關注作為猶太人得蒙神賜福的民族和宗教身分。由於這種身分可以靠個人的努力(即「肉身」)來獲取,因此,爭取這身分所顯示的,並不是對神的信心,而是對自己的義的信心。
 
就如昔日一樣,保羅的加拉太書同樣提醒今天的信徒,神學與人生是不能分割的。使徒保羅藉著清楚界定甚麼是「福音的真理」,在神的帶領下維護了靠恩得救的偉大教義。
 
Moise’s Silva
 
參考書目:
 
F. F. Bruce, Commentary on Galatians; J. D. G. Dunn, Jesus, Paul and the Law; D. Guthrie, Galatians; W. Neil, The Letter of Paul to the Galatians; J. R. W. Stott, The Message of Galati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