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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書介:《按部就班:平信徒如何得到神的指引》
Step by Step: Divine Guidance for Ordinary Christians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es),  P&R, 1999  By James C. Petty   
https://www.amazon.com/Step-Guidance-Ordinary-Christians-Resources/dp/0875526039
作者Raymond Cannata 牧師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ew Orleans  誠之獲作者授權翻譯
https://yimawusi.net/2021/04/15/divine-guidance-for-ordinary-christians/
 
「神對我一生的旨意是什麼?」作為跟從耶穌的人,我們渴望有一個清楚的答案,這也是本書討論的起點。雖然在某種程度上,答案是清楚的:「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但是要把這麼廣泛、概括性的陳述,應用在我們生活具體實際的決定時,卻是極具挑戰的,甚至會令我們感到困惑。我們在一些重大決定,諸如與誰結婚,上什麼大學,從事哪個行業,或者加入什麼樣的教會,如何得到神的引導呢?還有每天的閑雜瑣事,諸如選擇襯衫,打什麼領帶,在哪裡享用午餐,以及怎樣利用我的修閑時間,又怎麼說呢?我們如何讓聖經中所顯明的神的旨意和日常生活中的決定,發生關聯呢?本書就是為了回答這些問題的。作者將本書的十八章分成四部分:神的引導的應許,認識神的引導,經歷神的引導,以及尋求神的引導。前三個部分將「引導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guidance)加以展開(11頁),而第四部分是個案研究,說明如何運用七個步驟做出明智的決定。
 
第一部分:神的引導的應許
 
第一章(「神會引導我們嗎?」)討論從神而來的引導的必要性,特別是在現今世界中,做決定是很複雜的。這是個非常實際的問題,瞭解神的旨意絕不只是純粹的理論探討。「當我們尋求神的引導時,我們不是像個學生安穩地坐在圖書館,思索人生的重大問題……我們更像個飛行員,試著讓一架滿載乘客的商務客機著陸。對一個飛行員來說,即使是最好的飛行員,最迫切需要的是瞭解當時的方位、氣候、能見度,以及當地的空中交通狀況。想到與控制塔台的通信也許不可能、不可預測、不清楚,不只是會令人感到不安,簡直就是一部恐怖電影的題材……我們與人的關係,我們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有可能因一個錯誤的決定而受到影響」(18頁)。家庭、職場、經濟和我們的文化道德風尚上的改變,都強調引導有其必要性。雖然已有許多基督徒領袖和作者提到這個議題(作者在他的研究中評論了三十五本有關神的引導的書),大多數人是「用非神學的方法,討論他們的問題。也就是說,他們的書並未提供聖經的嚴謹研究,也沒有深度地觸及更廣的神學原則。」(26頁)。作者顯然有意填補此神學空白,且不忘同時處理這些實際的問題。
 
第二章提到「神如何引導我們?」並比較「關於神如何引導我們的三個主要學派」(29頁)。
 
20世紀最普遍的觀點認為:「神對每個基督徒的人生有一個具體明確的計劃。神的引導就包括認清那個計劃」(29頁)。這個計劃是通過仔細觀察「環境、屬靈的感動、內在的聲音、個人心思的平安,以及他人之勸戒的組合」(30)來辨識的。雖然神主權的旨意必然包括我們生活的細節,這個觀點的提倡者「嵌入一個隱藏的前提──如果有這樣的計劃,神要我們知道它,也會啟示給那些尋求的人,[而且]神對每個人生命中主權的計劃,是為了給個人作為引導的來源與模式」(30-31頁)。我們可以知道這個計劃,如果「我們的日常生活狀況……與內在聖靈的感動以及神的話一致的話」(31頁,引述F. B. 邁爾)。
 
第二個觀點,「傳統靈恩派觀點」,與第一個觀點類似,但主張「神直接、口頭地與個人、家庭和教會對話,讓他們知道祂對他們的計劃」(32頁)。
 
相對於這些看法,第三種觀點被稱為「智慧的觀點」(33頁)。此觀點認為「雖然神對每個基督徒有一個獨特的計劃,但這個計劃是絕對隱密的」,而且「神的引導與辨識這個隱密的計劃,並且用它來作出決定無關。」(33頁)。這個智慧的觀點主張,神給我們對事物的洞察力(insight),好讓我們用神啟發的智慧來作決定。
 
第三章(「神的引導與神的應許」),作者問到:「創造天地的全能上帝,真的應許為祂的被造物提供引導嗎?(37頁)。他提醒我們:「我們的宇宙如此浩瀚,每個銀河系(許多都含有億萬的星球)只相當於地球上的一粒沙土」(38頁)如此浩瀚宇宙的創造者,怎麼可能會關心我們生活中的閑雜瑣事呢?
 
然而,聖經的回答(詩篇八3-4)是:神的確眷顧我們!並且神的確為我們提供個人的引導。作者在這裏很小心去避免二個極端。一方面,我們不應該像異教徒一樣,「神化」神的旨意。然而,作者強調,「神不只是啟示祂一般性的心意,然後隨我們自然與其聯結,或實用性地計算最有益的結果」(41頁)。神的確會親自為信徒提供引導。第三章的其餘部分,暫時迴避討論神在這方面是怎麼做的,而是集中討論聖經怎樣描述神在救贖歷史各個不同的階段(猶太民族的祖先,律法之下,詩篇和先知書,福音書中,和五旬節以後),如何引導和帶領祂的子民。在本章的結尾處,作者對羅馬書十二2作了一個簡短的評論,作者暗示這是他要走的方向:「瞭解神的旨意是心意更新變化的結果……神的確對我們維持一個觀點,就是要去察驗和分辨神的旨意。這種知識不是幸運簽餅,而是一種教育(48-49頁)。
 
第二部分:認識神的引導
 
「神的引導和神的計劃」是第四章的標題,它對準聖經上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
 
作者引用古典改革宗神學對神的旨意的兩個面向的區分:神的計劃──或祂「定旨的旨意」(decretive will),與神的誡命──或祂「誡命的旨意」(preceptive will)(56頁,參考查爾斯•賀治)。聖經常常使用「神的旨意」這個詞,提到祂主權的計劃。涵蓋的經文包括弗一511;雅四15;羅十五32;與彼前三17。對信徒而言,神的主權的真理是令人鼓舞的,因為它向我們保證:(1)「神確實對你的生命中有一個特定的計劃,(2)你人生的每個事件和選擇,都不可抗拒地、且主權地在每個細節中實現出來(59頁),也就是說,你不可能錯過它!「對在基督裏的人來說,只有一個計劃,就是計劃A」(59)。沒有計劃B。作者考察了聖經對神的主權的教導,論證神對環境(太十2931;創五十20)、好人,義人、歹人和政客(箴廿一1;羅九17;徒二23),以及救恩與審判(弗一5;約十五16;約六3739;羅八28-30)的掌管。
 
在整個考察中,他謹慎提醒我們神的主權的真理,在信徒的生命中應如何起到謙卑和敬拜的作用,而不是要給我們一個不負責任的藉口。他也主張,神的知識是參透一切的,「這種未來的知識,為了我們自己的好處,並沒有給予我們……這些資訊會傷害我們。我們無法處理這麼毒的東西(71頁)。我們不可能在下決定前認清不可測的神的主權計劃,我們也不應該嘗試。我們必須作的,反而是「努力找出適用於我們處境的聖經原則」(75-76頁)。我們必須搜集做出智慧決定的必要資訊,然後作出決定;此決定會被我們對神的眷護的認識所強化。神的眷護就像「我們作決定的護欄。我們在巨大的生活中奔馳,經常要面對各種轉折與崎嶇。然而,我們可以有信心,神已經為我們設立了生活的界限。儘管我們會面對許多危險,也會做出許多愚蠢的決定,祂還是會用祂的雙手,小心地托住我們。要到天上,我們才會知道,我們有多少次碰撞到神計劃的護欄,也被祂恩典的心意所保護。」(77頁)。
 
聖經也使用「神的旨意」來指神的誡命。因此,第五章談論「神的引導和神的道」。神的道德旨意已經啟示在聖經中,期望我們遵行。作者引用了許多經文,包括帖前四3;彼前二15;太六10,與約四34。他強調聖經的全備性,說到:「祂的道(聖經)是完全的,充分的,好讓神的每個兒女完全有能力,完成他們的信仰與生活(88頁)。為回答那些主張「在聖經之外(並不與聖經有矛盾),神透過一些諸如生動的影像、異夢、特殊的環境,以及主觀的平安感,啟示祂的具體旨意」的人(90頁),作者論證到,這些「是神的眷護的工作,而不是祂旨意的啟示」。「雖然他們本身不構成神的引導,但它們提供神的引導的處境」(90頁)。惟獨聖經才啟示了神的旨意的準則。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新的啟示,而是將神在聖經所啟示的祂的旨意,應用在我們自己具體生活情境的智慧。
 
第六章 察驗「神的引導和『神對個人的旨意』」。此概念在一般基督徒的教導上,是被當作「『神完美的旨意』或『神旨意的中心』或『神特定的旨意』」(96頁)。如果神的道德旨意被視為一個圓靶,「神對個人的旨意則被視為圓靶的中心。那是我們在神的引導所要發現(擊中)的「旨意」。如果我們偏離圓靶的正中,但仍擊中圓靶的目標區域,我們並沒有犯罪──但是我們錯過了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最好的」(97頁)。
 
作者堅定地認為這個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的,並且對此提出許多質疑,它至少驅使信徒遠離聖經,而去追求難以捉摸的中心。有些人訴諸於布置「『羊毛』(士六36-40)作為神化神旨意的手段」(101頁),或「倚靠預感、印象、環境、直覺的感覺、打開的門,和其它不可靠的方法,來辨識神的旨意」(102頁)。所有這些錯誤的道路,會使我們不再在我們的生活中,智慧地應用聖經。
 
我們應該把焦點放在神所啟示的旨意上,包括「所禁止的事的範圍」──在各種情況下,所有的罪都必須「禁戒」,以及「神積極之誡命的應用範圍」──這需要智慧和辨識力,以理出優先順序(103頁)。本章繼續考量必須應用神啟示的旨意的五個生活領域──金錢、才能、時間、婚姻和飲食,以及報酬,作者引用大量的經文,如林後八~九章,羅十二3-8,彼前四10-12,弗五15-18,林前七章,羅十四,以及林前八~九章。
 
本章通過回顧耶穌最基本的誡命「彼此相愛」的純一性,以及為什麼「人生的全部是這個誡命的外顯」來總結(116頁)。雖然有些信徒,也許在一開始會對這種缺乏針對性的看法感到失望,他們更喜歡直接了當,要神在和誰結婚,從事什麼職業,等等,給他們直接的引導,然而,作者向我們保證,「神渴望在這些事情上引導我們……是透過幫助我們建立與基督、祂的旨意,祂的國度的聯繫」。他也提醒我們,「如果我們不瞭解這種聯繫與我們生活處境的相關性,我們就還未真正地瞭解我們的處境[以及]我們大概還未準備好接受任何其它的『引導』」(116頁)。
 
第七章(「神的引導和基督徒的自由」)把討論加以延伸,考量另一個領域,是我們必須把神啟示的旨意加以應用的──基督徒的自由。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情況是屬於這個範圍呢?是靠遵循「排除的過程」。如果聖經沒有禁止一個決定,也不受聖經智慧性應用的管制(關係到神積極的誡命),「那麼,我們就知道它屬於一個更大的決策範圍,所有的選擇在神的眼中是看為好的、合理的、正確的。」「在這個區域中,神給我們很大的自由,讓我們根據自己的喜好,安排我們的生活」(122頁)。這應該讓信徒從「確定他們所做的每個選擇是『照著神的旨意』,這個以恐懼所驅動的需要」中得到釋放。那態度本身是不合乎神的旨意的!」(124頁)。
 
在這個基督徒自由的範圍內,我們可以確信,神會以祂的眷護來幫助我們──「我們可以稱之為引導,小寫的引導,不是神的引導」(126頁)。但除了在動機的範圍內,所談到的聖經的引導之外(例如:林前十31),在這些問題上的決定,要留待信徒自己的選擇。
 
第三部分:經歷神的引導
 
第八章「神的引導與神的智慧」,通過再一次重申「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屬靈的辨識力(discernment)是認識神對我們的生命,及特定處境之旨意的關鍵……本書的目的是要指出,我們對神的引導的需要,聖經對此的回答,會歸結到一個涵義非常豐富的字:『智慧』」(135頁)。為了表明聖經對此論點清楚的依據,作者思考「新約中五個關鍵的章節,是教導我們如何明白神的旨意的(136):歌羅西書一9-10,腓利比書一9-11,羅馬書十二1-2,以弗所書五15-17,以及雅各書一5-7
 
作者將智慧定義為:「明白神的誡命,並且把神的誡命應用在各種處境,以及人身上的道德技巧」(144頁)。從神而來的智慧「比所有預言或直接默示的啟示,更加地神奇和超自然」,因為,在賜人智慧時,「神用祂的優先順序,祂的敏感、祂的工作事項,和祂的愛,逐漸地更新變化罪人的思維,好讓我們能像他自己一樣來思想」(149頁),這種智慧的方式,遠比其他嘗試辯明神旨意的方法,更為優越。作者認為其它的方法不僅有誤,而且是有害的。實際上,「有些人說神是以心裏的感動,活潑的想法,內在的聲音、異夢,不尋常的環境,以及『羊毛法』來引導他們,已經將聖經一再強調的,要我們獲取神的智慧和辨識力的需要,排擠在外」(152頁)。
 
第九章(「經歷神的引導」)換個實用的角度,提出「六種堪稱為神的引導的經歷」(155頁)。「首先,聖靈藉著把我們的心專注在以具體的行動,來關愛和事奉特定的人,來引導我們」(155頁)。「其次,神通過幫助我們辨識優先順序引導我們」(157頁)。「神透過屬靈的辨識力來引導我們的第三種個方式,是透過道德和屬靈的悟性」(158頁)。「神給人屬靈辨識力的第四種方式是幫助我們知道該說些什麼」(161頁)。「第五,我們可以藉著『靠聖靈帶領』經歷神的引導(162頁)。「第六種與神的引導相關的,是圍繞在神學家所稱的『聖靈內在的見證』」(163頁)。作者從聖經中展開這些觀點,並提供有用的例證和應用。
 
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在第十章「神的眷護:神引導的左手」再度被提出。本章是有用的,不僅在重新強調神的主權對生活事物的掌管,而且特別在幫助信徒找出在神眷護的範圍中,更多的影響我們決策的主觀因素上,有很大的助益,而這些主觀因素要受聖經中神啟示的旨意所衡量。「本著智慧尋求神的引導的方法──而不是設法保護我們的生活免受印象、預感、異夢和環境的影響──允許我們充分地享受它們。我們使用它們作為神對我們的眷護,而不作為啟示或屬靈的引導。關鍵的差異是不把它們作為神引導的手段。它們應該被作為它們本來所是的來看待,即:神眷護的工作」(173-174頁)。換句話說,異常的情境、個人的感覺、印象和異夢,既不應該盲目跟從,也不該完全忽視。相反地,「我們應該衡量這些材料,正如我們也會衡量任何從朋友,新聞報告或者一通電話,所得來的想法一樣。」(174頁)並且我們衡量一切的標準是神在祂的話語中所啟示的旨意。
 
如果神是透過智慧的方式引導我們,我們應該關心的下一步便是「如何變得有智慧」(第十一章)。得到智慧的過程,神為我們規劃了五個步驟。「要變得有智慧,我們必須:(1) 認識神,被祂改造, (2) 立志越來越分別為聖給神,(3) 殷勤、持之以恆地尋求智慧,(4) 從智慧人那裏學習,並且(5) 參與神要我們每天不斷要作的決定」(186頁)。這些步驟主要是從箴言書中發展出來的,與此同時,也與耶穌基督的智慧息息相關(林前一30;西二2)。
 
第四部分:尋求神的引導
 
本書的第四部分闡述了「合乎聖經決策的七要素」,是用一個「案例研究,DonGlenda的故事,舉例說明在特定、真實的生活情境中如何作出智慧的決定」(187頁)。此案例研究是根據一個真實的故事,但也包含從其它真實案件而來的元素,以涵蓋更廣的議題,而這些議題是來自真實生活中的決定。」(187頁)這個過程的第一步是「分別為聖」(第十二章)。簡而言之,「要讓神引導,我們必須屬於神」(193頁)。本章從反思羅十二1-2開始。「獻上自己,是指我們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的動機和目標,而是用神給我們的新的志向與生活方式,來取代舊的(193頁)。這意味著神的國必須成為我們作決定時最優先的考量(太六33),而不是自我實現。當我們把我們的信仰和動機交託給主,我們就被更新變化,而能察驗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第二步是搜集「資訊」(第十三章)。作者提供聖經中「搜集資訊」的例子,並且囑咐我們要「親眼目睹那個我們必須信靠神,做出決定的情境」(201頁)。這不僅牽涉到認識自己(羅十二3),也牽涉到「找出關鍵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在任何特定情境下,都是需要回答的(202頁)。然後是第三步:「祈求」(第十四章)。「在聖經中,聖靈清楚地顯明,我們受邀向神呼求祂的的引導」(213頁)。對用智慧的方法做決定的思路來說,禱告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智慧和洞察力不會因我們發命令就會到來」(216)。雖然禱告得到回應,是禱告最主要的好處,但當我們禱告時,可以得到透視,培養堅忍的心,並在創意上成長。「神的參與常常會驅除眼光狹隘的障礙,是由[我們的]恐懼所產生的」(216頁)
 
「諮詢」(第十五章)或參考他人的意見是下一個步驟。作者引用箴言的許多經節,來說明尋求諮詢的重要性,並且說明這個模式如何延續到新約使徒和初期信徒的生活中。雖然在我們的文化中,男人對拒絕參考他人的意見,是很普遍的,但是我們還是需要他人的忠告。「如果我們要對我們做的決定有信心,我們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大多數愚蠢的決定,在愚蠢的人看來,都是「很清楚的」,並且,「在一些令我們困惑的決定上,我們也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我們自己都還不清楚」(223頁)。
 
諮詢必須和默想神的話(第十六章)一起配合,對默想神的話的人,神的應許是亨通(書一8-9)。我們不應該把默想誤認為是憂慮或對情境的幻想,也不該「停滯在默想或決定的思考階段,猶豫再三,遲遲沒有結論」(233頁)。然而,要做出明智的決定,仔細考量是基本的步驟,除非是緊急狀況,我們沒有時間默想。在那些情況下,「我們的準備和默想必須事先完成,或者就乾脆不要。」(231頁)。
 
第六步是「下決定」(第十七章)。我們可能在感覺還沒準備好的時候,就因時間所限,被迫要作決定。而「作決定有可能使我們冒犯錯的風險,然而,每當我們讓這個想法控制我們的順服時,我們就是在事奉自已,而不是在事奉神」(241頁)。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應該魯莽行事──「僅僅為了下決定而做出棘手的決定,並沒有什麼好處」(242頁)。而且,「當一個決定還不是很成熟,且神已在此事上給我們額外的時間,我們就必須學習耐心地等待,並尋求關鍵的智慧或資訊」(242頁)。第十八章(標題是「期望」)問到:「做為基督徒,我們對我們所作的決定能有什麼期望?」(251頁)。首先,我們可以確信,「神的眷護使萬事(包括我們的決定)互相效力」(251頁)。如果我們用禱告的心,使我們自己能與神國度的工作保持一致,我們也能確信,我們的生命會結出榮耀神的果子。DonGlenda的故事進展,貫穿在這七章的下半當中,以實際而有趣的細節,給我們很好的榜樣,讓我們看到如何應用這些原則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本書結尾有一個有用的附錄,評估我們的優先順序。
 
這是我讀的「改變生命的對策」系列的第五本書,由基督徒輔導和教育基金會的人員所寫。如同這系列其它的書一樣,《按部就班》這本書同時富含教義與實際的幫助──這種腳踏實地的教牧神學,是今日教會迫切需要的。到目前為止我讀過的有關引導方面的書,它無疑是最好的。在這個主題上,很難想像能找到比它更平衡的處理。我熱烈地把這本優秀的書籍推薦給諸位!
 

2020-06-15


《按部就班平信徒如何得到神的指引》

Step by Step: Divine Guidance for Ordinary Christians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es), P&R, 1999By James C. Petty
作者Raymond Cannata 牧師 (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ew Orleans)
誠之獲作者授權翻譯

「神對我一生的旨意是什麼」作為跟從耶穌的人我們渴望有一個清楚的答案這也是本書討論的起點。雖然在某種程度上,答案是清楚的:「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43),但是要把這麼廣泛、概括性的陳述,應用在我們生活具體實際的決定時,卻是極具挑戰的,甚至會令我們感到困惑。我們在一些重大決定,諸如與誰結婚,上什麼大學,從事哪個行業,或者加入什麼樣的教會,如何得到神的引導呢?還有每天的閑雜瑣事,諸如選擇襯衫,打什麼領帶,在哪裡享用午餐,以及怎樣利用我的修閑時間,又怎麼說呢? 我們如何讓聖經中所顯明的神的旨意和日常生活中的決定,發生關聯呢?本書就是為了回答這些問題的。作者將本書的十八章分成四部分:神的引導的應許,認識神的引導,經歷神的引導,以及尋求神的引導。前三個部分將「引導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guidance)加以展開(11頁),而第四部分是個案研究,說明如何運用七個步驟做出明智的決定。

第一部分:神的引導的應許

第一章(「神會引導我們嗎?」)討論從神而來的引導的必要性,特別是在現今世界中,做決定是很複雜的。這是個非常實際的問題,瞭解神的旨意絕不只是純粹的理論探討。「當我們尋求神的引導時,我們不是像個學生安穩地坐在圖書館,思索人生的重大問題……我們更像個飛行員,試著讓一架滿載乘客的商務客機著陸。對一個飛行員來說,即使是最好的飛行員,最迫切需要的是瞭解當時的方位、氣候、能見度,以及當地的空中交通狀況。 想到與控制塔台的通信也許不可能、不可預測、不清楚,不只是會令人感到不安,簡直就是一部恐怖電影的題材……我們與人的關係,我們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有可能因一個錯誤的決定而受到影響」(18頁)。家庭、職場、經濟和我們的文化道德風尚上的改變,都強調引導有其必要性。雖然已有許多基督徒領袖和作者提到這個議題(作者在他的研究中評論了三十五本有關神的引導的書),大多數人是「用非神學的方法,討論他們的問題。也就是說,他們的書並未提供聖經的嚴謹研究,也沒有深度地觸及更廣的神學原則。」(26頁)。作者顯然有意填補此神學空白,且不忘同時處理這些實際的問題。

第二章提到「神如何引導我們?」並比較「關於神如何引導我們的三個主要學派」(29頁)。
20世紀最普遍的觀點認為:「神對每個基督徒的人生有一個具體明確的計劃。神的引導就包括認清那個計劃」(29頁)。這個計劃是通過仔細觀察「環境、屬靈的感動、內在的聲音、個人心思的平安,以及他人之勸戒的組合」(30)來辨識的。雖然神主權的旨意必然包括我們生活的細節,這個觀點的提倡者「嵌入一個隱藏的前提──如果有這樣的計劃,神要我們知道它,也會啟示給那些尋求的人,[而且]神對每個人生命中主權的計劃,是為了給個人作為引導的來源與模式」(30-31頁)。我們可以知道這個計劃,如果「我們的日常生活狀況……與內在聖靈的感動以及神的話一致的話」 31頁,引述F. B. 邁爾)。

第二個觀點,「傳統靈恩派觀點」,與第一個觀點類似,但主張「神直接、口頭地與個人、家庭和教會對話,讓他們知道祂對他們的計劃」(32頁)。

相對於這些看法,第三種觀點被稱為「智慧的觀點」(33頁)。此觀點認為「雖然神對每個基督徒有一個獨特的計劃,但這個計劃是絕對隱密的」,而且「神的引導與辨識這個隱密的計劃,並且用它來作出決定無關。」(33頁)。這個智慧的觀點主張,神給我們對事物的洞察力(insight),好讓我們用神啟發的智慧來作決定。

第三章(「神的引導與神的應許」),作者問到:「創造天地的全能上帝,真的應許為祂的被造物提供引導嗎?(37頁)。他提醒我們:「我們的宇宙如此浩瀚,每個銀河系(許多都含有億萬的星球)只相當於地球上的一粒沙土」(38頁)如此浩瀚宇宙的創造者,怎麼可能會關心我們生活中的閑雜瑣事呢?

然而,聖經的回答(詩篇83 - 4)是:神的確眷顧我們!並且神的確為我們提供個人的引導。作者在這裏很小心去避免二個極端。一方面,我們不應該像異教徒一樣,「神化」神的旨意。然而,作者強調,「神不只是啟示祂一般性的心意,然後隨我們自然與其聯結,或實用性地計算最有益的結果」(41頁)。神的確會親自為信徒提供引導。第三章的其餘部分,暫時迴避討論神在這方面是怎麼做的,而是集中討論聖經怎樣描述神在救贖歷史各個不同的階段(猶太民族的祖先,律法之下,詩篇和先知書,福音書中,和五旬節以後),如何引導和帶領祂的子民。在本章的結尾處,作者對羅馬書122作了一個簡短的評論,作者暗示這是他要走的方向: 「瞭解神的旨意是心意更新變化的結果……神的確對我們維持一個觀點,就是要去察驗和分辨神的旨意。這種知識不是幸運簽餅,而是一種教育(48-49頁)。

第二部分: 認識神的引導

「神的引導和神的計劃」是第四章的標題,它對準聖經上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
作者引用古典改革宗神學對神的旨意的兩個面向的區分:神的計劃──或祂「預旨的旨意」(decretive will),與神的誡命──或祂「告誡的旨意」(preceptive will)(56頁,參考查爾斯•賀治)。聖經常常使用 「神的旨意」這個詞,提到祂主權的計劃。涵蓋的經文包括弗 15 11;雅415;羅1532;與彼前 317。對信徒而言,神的主權的真理是令人鼓舞的,因為它向我們保證:(1)「神確實對你的生命中有一個特定的計劃,(2)你人生的每個事件和選擇,都不可抗拒地、且主權地在每個細節中實現出來(59頁),也就是說,你不可能錯過它! 「對在基督裏的人來說,只有一個計劃,就是計劃A」(59)。沒有計劃B。作者考察了聖經對神的主權的教導,論證神對環境(太1029 31;創5020)、好人,義人、歹人和政客(箴211;羅 917;徒223),以及救恩與審判(弗 15;約1516;約637 39;羅828-30)的掌管。

在整個考察中,他謹慎提醒我們神的主權的真理,在信徒的生命中應如何起到謙卑和敬拜的作用,而不是要給我們一個不負責任的藉口。他也主張,神的知識是參透一切的, 「這種未來的知識,為了我們自己的好處,並沒有給予我們……這些資訊會傷害我們。我們無法處理這麼毒的東西(71頁)。 我們不可能在下決定前認清不可測的神的主權計劃,我們也不應該嘗試。 我們必須作的,反而是「努力找出適用於我們處境的聖經原則」(75-76頁)。我們必須搜集做出智慧決定的必要資訊,然後作出決定;此決定會被我們對神的眷護的認識所強化。神的眷護就像「我們作決定的護欄。我們在巨大的生活中奔馳,經常要面對各種轉折與崎嶇。然而,我們可以有信心,神已經為我們設立了生活的界限。儘管我們會面對許多危險,也會做出許多愚蠢的決定,祂還是會用祂的雙手,小心地托住我們。 要到天上,我們才會知道,我們有多少次碰撞到神計劃的護欄,也被祂恩典的心意所保護。」(77頁)。

聖經也使用「神的旨意」來指神的誡命。因此,第五章談論「神的引導和神的道」。神的道德旨意已經啟示在聖經中,期望我們遵行。作者引用了許多經文,包括帖前43;彼前215 610,與約434。他強調聖經的全備性,說到:「祂的道(聖經)是完全的,充分的,好讓神的每個兒女完全有能力,完成他們的信仰與生活(88頁)。為回答那些主張「在聖經之外(並不與聖經有矛盾),神透過一些諸如生動的影像、異夢、特殊的環境,以及主觀的平安感,啟示祂的具體旨意」 的人(90頁),作者論證到,這些「是神的眷護的工作,而不是祂旨意的啟示」。「雖然他們本身不構成神的引導, 但它們提供神的引導的處境」(90頁)。惟獨聖經才啟示了神的旨意的準則。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新的啟示,而是將神在聖經所啟示的祂的旨意,應用在我們自己具體生活情境的智慧。

第六章 察驗「神的引導和『神對個人的旨意』」。此概念在一般基督徒的教導上,是被當作「『神完美的旨意』或『神旨意的中心』或『神特定的旨意』」(96頁)。如果神的道德旨意被視為一個圓靶,「神對個人的旨意則被視為圓靶的中心。那是我們在神的引導所要發現(擊中)的「旨意」。如果我們偏離圓靶的正中,但仍擊中圓靶的目標區域,我們並沒有犯罪──但是我們錯過了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最好的」(97頁)。

作者堅定地認為這個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的,並且對此提出許多質疑,它至少驅使信徒遠離聖經,而去追求難以捉摸的中心。有些人訴諸於布置「『羊毛』(士636 - 40)作為神化神旨意的手段」(101頁),或「倚靠預感、印象、環境、直覺的感覺、打開的門,和其它不可靠的方法,來辨識神的旨意」(102頁)。所有這些錯誤的道路,會使我們不再在我們的生活中,智慧地應用聖經。

我們應該把焦點放在神所啟示的旨意上,包括「所禁止的事的範圍」──在各種情況下,所有的罪都必須「禁戒」,以及「神積極之誡命的應用範圍」──這需要智慧和辨識力,以理出優先順序(103頁)。本章繼續考量必須應用神啟示的旨意的五個生活領域──金錢、才能、時間、婚姻和飲食,以及報酬,作者引用大量的經文,如林後8-9章,羅123 - 8,彼前410 - 12,弗515-18,林前7章,羅14,以及林前8-9章。

本章通過回顧耶穌最基本的誡命 「彼此相愛」的純一性,以及為什麼「人生的全部是這個誡命的外顯」來總結(116頁)。雖然有些信徒,也許在一開始會對這種缺乏針對性的看法感到失望,他們更喜歡直接了當,要神在和誰結婚,從事什麼職業,等等,給他們直接的引導,然而,作者向我們保證,「神渴望在這些事情上引導我們……是透過幫助我們建立與基督、祂的旨意,祂的國度的聯繫」。他也提醒我們,「如果我們不瞭解這種聯繫與我們生活處境的相關性,我們就還未真正地瞭解我們的處境[以及]我們大概還未準備好接受任何其它的『引導』」(116頁)。

第七章(「神的引導和基督徒的自由」)把討論加以延伸,考量另一個領域,是我們必須把神啟示的旨意加以應用的──基督徒的自由。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情況是屬於這個範圍呢?是靠遵循「排除的過程」。如果聖經沒有禁止一個決定,也不受聖經智慧性應用的管制(關係到神積極的誡命), 「那麼,我們就知道它屬於一個更大的決策範圍,所有的選擇在神的眼中是看為好的、合理的、正確的。」「在這個區域中,神給我們很大的自由,讓我們根據自己的喜好,安排我們的生活」(122)。這應該讓信徒從「確定他們所做的每個選擇是『照著神的旨意』,這個以恐懼所驅動的需要」中得到釋放。那態度本身是不合乎神的旨意的!」(124頁)。

在這個基督徒自由的範圍內,我們可以確信,神會以祂的眷護來幫助我們──「我們可以稱之為引導,小寫的引導,不是神的引導」(126頁)。但除了在動機的範圍內,所談到的聖經的引導之外(例如:林前1031),在這些問題上的決定,要留待信徒自己的選擇。

第三部分:經歷神的引導

第八章 「神的引導與神的智慧」,通過再一次重申「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屬靈的辨識力(discernment)是認識神對我們的生命,及特定處境之旨意的關鍵……本書的目的是要指出,我們對神的引導的需要,聖經對此的回答,會歸結到一個涵義非常豐富的字:『智慧』」(135頁) 。為了表明聖經對此論點清楚的依據,作者思考「新約中五個關鍵的章節,是教導我們如何明白神的旨意的(136 :歌羅西書19 - 10,腓利比書19 - 11,羅馬書121 - 2,以弗所書515 - 17,以及雅各書15 - 7

作者將智慧定義為:「明白神的誡命,並且把神的誡命應用在各種處境,以及人身上的道德技巧」 144頁)。從神而來的智慧「比所有預言或直接默示的啟示,更加地神奇和超自然」,因為,在賜人智慧時,「神用祂的優先順序,祂的敏感、祂的工作事項,和祂的愛,逐漸地更新變化罪人的思維,好讓我們能像他自己一樣來思想」(149頁),這種智慧的方式,遠比其他嘗試辯明神旨意的方法,更為優越。作者認為其它的方法不僅有誤,而且是有害的。實際上,「有些人說神是以心裏的感動,活潑的想法,內在的聲音、異夢,不尋常的環境,以及『羊毛法』來引導他們,已經將聖經一再強調的,要我們獲取神的智慧和辨識力的需要,排擠在外」(152頁)。

第九章(「經歷神的引導」)換個實用的角度,提出「六種堪稱為神的引導的經歷」(155頁)。 「首先,聖靈藉著把我們的心專注在以具體的行動,來關愛和事奉特定的人,來引導我們」(155頁)。 「其次,神通過幫助我們辨識優先順序引導我們」(157頁)。「神透過屬靈的辨識力來引導我們的第三種個方式,是透過道德和屬靈的悟性」(158頁)。「神給人屬靈辨識力的第四種方式是幫助我們知道該說些什麼」(161頁)。「第五,我們可以藉著『靠聖靈帶領』經歷神的引導(162頁)。 「第六種與神的引導相關的,是圍繞在神學家所稱的『聖靈內在的見證』」(163頁)。作者從聖經中展開這些觀點,並提供有用的例證和應用。

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在第十章 「神的眷護:神引導的左手」再度被提出。本章是有用的,不僅在重新強調神的主權對生活事物的掌管,而且特別在幫助信徒找出在神眷護的範圍中,更多的影響我們決策的主觀因素上,有很大的助益,而這些主觀因素要受聖經中神啟示的旨意所衡量。 「本著智慧尋求神的引導的方法──而不是設法保護我們的生活免受印象、預感、異夢和環境的影響──允許我們充分地享受它們。 我們使用它們作為神對我們的眷護,而不作為啟示或屬靈的引導。關鍵的差異是不把它們作為神引導的手段。它們應該被作為它們本來所是的來看待,即:神眷護的工作」(173-174頁)。換句話說,異常的情境、個人的感覺、印象和異夢,既不應該盲目跟從,也不該完全忽視。相反地, 「我們應該衡量這些材料,正如我們也會衡量任何從朋友,新聞報告或者一通電話,所得來的想法一樣。」(174頁)並且我們衡量一切的標準是神在祂的話語中所啟示的旨意。

如果神是透過智慧的方式引導我們,我們應該關心的下一步便是「如何變得有智慧」(第十一章)。得到智慧的過程,神為我們規劃了五個步驟。「要變得有智慧,我們必須:(1)認識神,被祂改造, 2)立志越來越分別為聖給神,(3)殷勤、持之以恆地尋求智慧,(4)從智慧人那裏學習,並且(5)參與神要我們每天不斷要作的決定」(186頁)。這些步驟主要是從箴言書中發展出來的,與此同時,也與耶穌基督的智慧息息相關(林前 130;西 22)。

第四部分:尋求神的引導

本書的第四部分闡述了「合乎聖經決策的七要素」,是用一個「案例研究,DonGlenda的故事,舉例說明在特定、真實的生活情境中如何作出智慧的決定」(187頁)。此案例研究是根據一個真實的故事,但也包含從其它真實案件而來的元素,以涵蓋更廣的議題,而這些議題是來自真實生活中的決定。」(187頁)這個過程的第一步是「分別為聖」(第十二章)。簡而言之,「要讓神引導,我們必須屬於神」(193頁)。本章從反思羅121 - 2開始。「獻上自己,是指我們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的動機和目標,而是用神給我們的新的志向與生活方式,來取代舊的(193頁)。這意味著神的國必須成為我們作決定時最優先的考量(太633),而不是自我實現。當我們把我們的信仰和動機交託給主,我們就被更新變化,而能察驗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第二步是搜集「資訊」(第十三章)。作者提供聖經中「搜集資訊」的例子,並且囑咐我們要「親眼目睹那個我們必須信靠神,做出決定的情境」(201頁)。這不僅牽涉到認識自己(羅 123),也牽涉到「找出關鍵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在任何特定情境下,都是需要回答的(202頁)。然後是第三步:「祈求」(第十四章)。 「在聖經中,聖靈清楚地顯明,我們受邀向神呼求祂的的引導」(213頁)。對用智慧的方法做決定的思路來說,禱告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智慧和洞察力不會因我們發命令就會到來」(216)。雖然禱告得到回應,是禱告最主要的好處,但當我們禱告時,可以得到透視,培養堅忍的心,並在創意上成長 。「神的參與常常會驅除眼光狹隘的障礙,是由[我們的]恐懼所產生的」(216頁)

「諮詢」(第十五章)或參考他人的意見是下一個步驟。作者引用箴言的許多經節,來說明尋求諮詢的重要性,並且說明這個模式如何延續到新約使徒和初期信徒的生活中。雖然在我們的文化中,男人對拒絕參考他人的意見,是很普遍的,但是我們還是需要他人的忠告。「如果我們要對我們做的決定有信心,我們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大多數愚蠢的決定,在愚蠢的人看來,都是「很清楚的」,並且,「在一些令我們困惑的決定上,我們也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我們自己都還不清楚」(223頁)。

諮詢必須和默想神的話(第十六章)一起配合,對默想神的話的人,神的應許是亨通(書18-9)。我們不應該把默想誤認為是憂慮或對情境的幻想,也不該「停滯在默想或決定的思考階段,猶豫再三,遲遲沒有結論」(233頁)。然而,要做出明智的決定,仔細考量是基本的步驟,除非是緊急狀況,我們沒有時間默想。在那些情況下,「我們的準備和默想必須事先完成,或者就乾脆不要。」(231頁)。

第六步是「下決定」(第十七章)。我們可能在感覺還沒準備好的時候,就因時間所限,被迫要作決定。而「作決定有可能使我們冒犯錯的風險,然而,每當我們讓這個想法控制我們的順服時,我們就是在事奉自已,而不是在事奉神」(241頁)。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應該魯莽行事── 「僅僅為了下決定而做出棘手的決定,並沒有什麼好處」(242頁)。而且,「當一個決定還不是很成熟,且神已在此事上給我們額外的時間,我們就必須學習耐心地等待,並尋求關鍵的智慧或資訊」 242頁)。第十八章(標題是「期望」)問到:「做為基督徒,我們對我們所作的決定能有什麼期望?」(251)。首先,我們可以確信,「神的眷護使萬事(包括我們的決定)互相效力」(251頁)。如果我們用禱告的心,使我們自己能與神國度的工作保持一致,我們也能確信,我們的生命會結出榮耀神的果子。DonGlenda的故事進展,貫穿在這七章的下半當中,以實際而有趣的細節,給我們很好的榜樣,讓我們看到如何應用這些原則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本書結尾有一個有用的附錄,評估我們的優先順序。

這是我讀的「改變生命的對策」系列的第五本書,由基督徒輔導和教育基金會的人員所寫。如同這系列其它的書一樣,《按部就班》這本書同時富含教義與實際的幫助──這種腳踏實地的教牧神學,是今日教會迫切需要的。到目前為止我讀過的有關引導方面的書,它無疑是最好的。在這個主題上,很難想像能找到比它更平衡的處理。我熱烈地把這本優秀的書籍推薦給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