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楚學習】之《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呂沛淵牧師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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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卷一1 ~ 卷三 25
卷四1~卷 四 20
卷一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第一章 對上帝的認識,和對自己的認識是相關。
[1.1.2] 認識上帝才能真實認識自己
[1.1.3] 人是在上帝威嚴面前
第二章 何謂「認識上帝」,其目的何在
[1.2.1續] 敬虔是認識上帝的前提
[1.2.2] 認識上帝的目的,是要信靠與敬畏祂
[1.2.2續] 純潔真實的敬虔
第三章 對上帝的認識是與主俱來,深植在人心中
[1.3.2] 宗教並非人無中生有的發明
[1.3.3] 「無神論」在實際生活上導致空虛混沌
第四章 人心對上帝的認識,已被壓抑或腐化,是因無知與邪惡
[1.4.2] 罪人故意轉離真神
[1.4.3] 我們不能任憑己意來認識上帝
[1.4.4] 假冒偽善的宗教生活
第五章 上帝創造宇宙以及繼續護理萬物,普通光照人人
[1.5.2] 上帝的奇妙智慧,是人人可見的
[1.5.3] 人是上帝智慧的最高證明
[1.5.4] 但是人竟忘恩負義,反對上帝
[1.5.5續] 創造主與受造物的區分是永遠的
[1.5.6] 創造主顯明祂的主權在受造物之上
[1.5.7] 上帝的治理與審判
[1.5.8] 上帝在人生命中的主權
[1.5.9] 我們應從祂的工作來默想祂
[1.5.10] 如此認識上帝的目的
[1.5.11] 祂在受造界中的普遍啟示,並未使我們得
[1.5.12] 人類的迷信與哲學家的錯誤,壓抑了對祂的認識
[1.5.13] 一切人為「宗教」都是犯罪得罪上帝
[1.5.13續] 人本宗教自以為是,無法使人認識真神
[1.5.14] 祂在受造界的普遍啟示,因人心敗壞未達果效
[1.5.15] 我們的罪咎無可推諉
第六章任何人來到創造主面前,心需聽從聖經的指引和教導
[1.6.1a]
上帝賜給我們聖經,唯有藉著聖經我們才能真實認識他
[1.6.1b]
聖經啟示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與救贖主
[1.6.2]
上帝的話語記載成文,就是聖經
[1.6.3]
離開聖經,我們必然陷入錯誤之中
[1.6.4] 聖經所曉諭我們的,是自然界所不能帶來的啟示
[1.6.4] 聖經所曉諭我們的,是自然界所不能帶來的啟示
第七章 聖經必須經由聖靈的見證,使人確認其權威;若說聖經權威必須倚靠教會的裁判,則是惡意虛構
[1.7.1]
聖經的權威來自上帝,而非來自教會
[1.7.2]
教會自己是根據聖經而存在的
[1.7.3]
教會引導我們認識聖經的權威
[1.7.4]
聖靈的見證是最強有力的
[1.7.4續]聖靈的見證是最強有力的
[1.7.5a]
聖經見證自己為真實可靠
[1.7.5b]
神的兒女都清楚認識聖經是神的話
第八章 就人理性範疇而言,有充分確實證據,顯明聖經真實可靠
卷 二在基督𥚃對救贖主上帝的認識,這認識首先顯明給律法之下的列祖,然后在福音中顯給我們第八章 就人理性範疇而言,有充分確實證據,顯明聖經真實可靠
[1.8.1]
聖經的真確,就人的理性所能明白的,其證據是既充分又穩固
[1.8.1續]聖經的真確,就人的理性所能明白的,其證據是既充分又穩固
[1.8.2]
聖經的關鍵在於內容,不在乎文體
[1.8.3]
聖經的歷史悠久
[1.8.4]
摩西的例證,顯示聖經的真實
[1.8.5]
神蹟證實上帝使者的話語權柄
[1.8.6]
摩西的神蹟是千真萬確的
[1.8.7]
預言的應驗出乎人的預料
[1.8.8]
上帝證實先知的話
[1.8.8續] 上帝證實先知的話
[1.8.9]
律法書的傳遞是可靠的
[1.8.10]
上帝奇妙的將律法書與先知書保存下來
[1.8.10續]上帝奇妙的將律法書與先知書保存下來
[1.8.11]
新約聖經的屬天特質與權威
[1.8.12]
教會從始至終對聖經的見證
[1.8.13]
殉道者的見證重要,但不能取代聖靈的內證
第九章 狂熱分子偏離聖經,妄自追求主觀啓示,丟棄一切敬虔原則
第九章 狂熱分子偏離聖經,妄自追求主觀啓示,丟棄一切敬虔原則
[1.9.1]
狂熱份子離棄聖經,追求啟示,拋棄了一切敬虔的原則
[1.9.2]
聖靈與聖經是合一的,從此我們認出聖靈
[1.9.3]
聖道與聖靈是密不可分的
[1.9.3續] 聖道與聖靈是密不可分的
第十章 聖經為糾正迷信,教導獨一真神上帝,在異教眾假神之上
第十章 聖經為糾正迷信,教導獨一真神上帝,在異教眾假神之上
[1.10.1]
聖經為糾正所有迷信,以高舉獨一真神來對抗異教的眾假神
[1.10.2a]
聖經所啟示的神的屬性,與受造界中所顯示的是一致的
[1.10.2b]
認識神的屬性
[1.10.3]
連異教徒都曉得上帝的獨一性,所以拜偶像者更無可推諉
第十一章 以形像加諸于上帝,是非法的;凡設立偶像的人,都是背判真神上帝
[1.11.1] 聖經禁止人為神作畫立像,拜偶像就是背叛真神
[1.11.2] 任何作為代表神的形體,都與神的本質作對
[1.11.3a] 即使是神曾用來向人啟示的事物,也不可用來敬拜
[1.11.3b] 雕像無法表達神的奧秘
[1.11.4a] 雕刻偶像是虛妄與無知的
[1.11.4b] 雕像與畫像都是違背聖經
[1.11.5] 聖經指責教皇教人拜偶像是錯誤的
[1.11.6-7a] 早期教會教父的教導也否定教皇的教訓
[1.11.7b] 教會若是盡責教導聖經,就不會有對真理「文盲」的會眾
[1.11.8] 偶像的興起來自罪人私慾,想要敬拜可見可摸之神明
[1.11.9a] 任何肖像在崇拜中,都會導致拜偶像
[1.11.9b] 拜偶像者的動機
[1.11.10-11] 教堂裡的偶像崇拜,教皇派的愚昧藉口
[1.11.12] 藝術的功用與限制
[1.11.13] 只要教會的信仰是純正剛強的,教會必會拒絕偶像
[1.11.14-16] 第二次尼西亞會議的幼稚辯詞與可怕結果
第十二章 我們應當清楚區分上帝與偶像截然不同,將完美榮耀唯獨歸給真神上帝
[1.12.1a] 清楚區分上帝與偶像,一切榮耀唯獨歸上帝
[1.12.1b-2] 迷信拜偶像的詭計
[1.12.3a] 尊榮偶像就是羞辱真神
[1.12.3b] 拜偶像是偷竊神的榮耀
第十三章 聖經從來創世起教導我們:上帝是獨一本體,具有三位格
[1.13.1] 聖經教導我們上帝是一本體三位格
[1.13.2] 上帝在他本體中有三位格
[1.13.3] 「三位一體」與「位格」用詞幫助我們明白聖經真理,所以是可使用的
[1.13.4] 教會正統認為「三位一體」與「位格」用詞,對於揭穿假教師來說是必須的
[1.13.5] 神學用詞的有限與必須性
[1.13.6] 最重要用詞觀念的涵義
[1.13.7a] 聖子永恆的神性
[1.13.7b-8] 永恆的道是位格的主
[1.13.9] 舊約聖經見證基督的神性
[1.13.10] 舊約中主耶和華的使者
[1.13.11a] 新約聖經見證基督的神性: 使徒的見證
[1.13.11b] 主基督是真神
[1.13.12] 主基督的作為顯明他的神性
[1.13.13a] 主基督的神蹟見證他的神性
[1.13.13b] 我們信靠主基督是上帝
[1.13.14] 聖靈的永恆神性
[1.13.15] 聖經直接見證聖靈是神
[1.13.16] 三一真神三位格的合一
[1.13.17] 三一真神三位格的區別
[1.13.18] 聖父聖子聖靈的區別
[1.13.19] 聖父聖子聖靈的關係
[1.13.20] 上帝是三位一體的真神
[1.13.21-29] 反三位一體的異端,其錯謬的根源
第十四章聖經啟示上帝創造萬物,清楚區別上帝與眾假神
[1.14.1a] 聖經論到真神創造宇宙萬物
[1.14.1b-2] 神的六日創造,顯明他對我們的良善恩慈
[1.14.3] 神是萬有之上的主宰
[1.14.4] 論到天使,必須單單根據聖經
[1.14.5] 聖經如何稱呼天使
[1.14.6] 天使保護與幫助信徒
[1.14.7] 守護天使?
[1.14.8] 天使的等次、數目、樣式
[1.14.9a] 天使是真實存在的
[1.14.9b-10] 天使並沒有神性的榮耀
[1.14.11] 上帝使用天使,是為了我們的需要
[1.14.12] 我們唯獨注目仰望主,不可轉移注意在天使上
[1.14.13] 聖經裝備我們抵擋仇敵
[1.14.14-15a] 善惡不兩立的爭戰
[1.14.15b-16a] 撒但原是受造的天使,墮落變成惡者
[1.14.16b] 上帝不救拔墮落的天使
[1.14.17] 撒但在上帝的大能掌控之下
[1.14.18a] 我們得勝的確據
[1.14.18b-19] 主基督已經得勝,我們靠主必定得勝
[1.14.20] 神的創造何等偉大豐富
[1.14.21-22a] 我們應當如何默想上帝的創造大工
[1.14.22b] 默想上帝創造所彰顯的良善,激勵我們心存感恩與信靠
第十五章當初受造時的人性,靈魂的功能,神的形象,自由意志,人性的整全
[1.15.1] 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
[1.15.2] 人有靈魂與身體
[1.15.2b] 靈魂與身體有別
[1.15.3] 人是按著神的形像被造
[1.15.4a] 認識神的形像的真諦,必須透過主基督的救贖
[1.15.4b-5] 認識神的形像
[1.15.6-7] 靈魂及其功能
[
第十六章上帝以大能供應與托住所造的世界,以護理統治宇宙萬物
[1.16.2] 萬事在神的護理中,所以沒有任何偶然的事
[1.16.3] 神的護理掌管萬事萬物
[1.16.4a] 神護理的性質
[1.16.4b] 神的護理是具體而微的
[1.16.5-6a] 無論大事小事,都在神的護理之下
[1.16.6b] 神的護理特別與人有關
[1.16.7] 神的護理掌管所謂「自然的」事件
[1.16.8a] 護理的教義並非宿命論
[1.16.8b-9a] 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向我們是隱藏的
[1.16.9b] 神的護理對我們是敬虔的奧秘
第十七章 我們如何運用「護理」的教義,以得著最大的益處
[1.17.1a] 上帝的道路,奇妙的護理
[1.17.1b] 我們應存敬畏來看神的護理
[1.17.2a] 存謙卑敬畏的心,學習認識神的治理
[1.17.2b] 隱密的事與明顯的事
[1.17.3a] 神的護理並未減除我們的責任
[1.17.3b-4a] 神的護理並未免除我們當作的計畫
[1.17.4b-5] 神的護理並非我們犯罪的託詞
[1.17.5b] 神的護理使用惡人之惡,達到善的目的
[1.17.6] 神的護理是我們的安慰
[1.17.7] 神的護理使我們心存感恩
[1.17.8a] 在一切苦難中,確信神的護理使我們得勝
[1.17.8b] 苦難與我們有益
[1.17.9a] 不可忽略居間的第二因
[1.17.9b-10a] 若不確信神的護理,則無法承擔人生苦難
[1.17.10b-11a] 確信神的護理,使得我們的心喜樂信靠神
[1.17.11b] 認識神的護理,是至高的福氣
[1.17.12] 所謂 「神的後悔」
[1.17.13] 聖經說到神的 「後悔」是遷就我們的有限悟性
[1.17.14] 神的旨意計畫是堅定不移的執行
第十八章 上帝利用惡人所作的,扭轉他們的心思,來施行他的審判,他卻仍然純潔無暇
[1.18.1a]
神不僅是 「許可」,更是掌控事情的發生
[1.18.1b] 深哉! 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1.18.2a] 神如何在人心中工作
[1.18.2b] 神在人心中運行
[1.18.3a] 神的旨意是整全合一的
[1.18.3b] 神的旨意是同歸於一的
[1.18.4a] 神利用惡人之惡行來成就他的旨意
[1.18.4b] 神的護理利用惡人之惡,彰顯公義的刑罰
[1.18.4c] 大哉! 敬虔的奧秘!
第一章藉著亞當的墮落背叛,全人類落在咒詛之下,從原先狀態中堕落敗壞了;「原罪」的教義
[2.1.1]
認識自己的真實光景
[2.1.2]人的本性傾向虛幻的自戀
[2.1.3]自我認識的兩大問題
[2.1.4a]
亞當堕落的記載,顯明罪的真相
[2.1.4b]
失信不忠是墮落的根源
[2.1.5a]
最初的罪被稱為「原罪」
[2.1.5b-6a]
「原罪」不是根據模仿而蔓延
[2.1.6b]
在亞當𥚃眾人都死了
[2.1.7]
罪的代代相傳
[2.1.8a]
原罪的定義與性質
[2.1.8a-9a]
原罪扭曲敗壞了整個人生
[2.1.9a-10b]
罪並非人受造的本性,乃是本性的墮落
[2.1.11]
人被造時「善良的本性」,在人墮落后變壞為「敗壞的本性」
第二章人如今已經完全喪失自由意志,被捆綁成悲慘的奴僕
https://yibaniba.blogspot.com/2019/01/httpbrc_95.html[2.2.1a] 人被罪捆綁成為悲慘的罪奴,已經喪失選擇向善的自由
[2.2.1b-2] 謙卑承認我們的敗壞無能,是對我們有益的
[2.2.3] 世俗哲學家相信意志是自由的
[2.34a] 附合世俗哲學家就是妥協,混淆視聽
[2.2.4b] 何謂「自由意志」? 教會歷史上的看法
[2.2.5-6] 人的意志不受罪的捆綁?神人合作?
[2.2.7] 罪人犯罪是由自己的意志,但意志並非自由
[2.2.8] 罪大的意志是不自由的
[2.2.9] 早期教父對「自由意志」論述是真偽參半,應遵照聖經來分辨
[2.1.10]「自由意志」論總是竊取神的榮耀
[2.2.11] 真正的謙卑,是將榮耀唯獨歸給神
[2.2.12a] 人因犯罪堕落而喪失屬靈生命,仍然有理智存留,與禽獸有別
[2.2.12b]
罪人的悟性與意志
[2.2.13]
悟性對地上事務的理解
[2.2.14-15]
悟性對藝術與科學的理解
[2.2.16]
人在藝術與科學的成就,是來自聖靈的恩賜
[2.2.17]
人類各樣的恩賜,顯示出「神的形象」殘留在人裏面
[2.2.18]
我們悟性的限制
[2.2.19-20a]
屬血氣的人在屬靈的事上是愚拙的
[2.2.20b]
神的特別恩典,使人能真正認識他
[2.2.20c]
唯有屬靈的人才能明白屬靈的事
[2.2.21]
若無聖靈的光照,人心一片黑暗
[2.2.22]
人心裏有是非之心,使人無可推諉
[2.2.23]
罪人任意妄為,對善惡的分辨模糊不清,甚至良心麻痺
[2.2.24]
罪人的理智是盲目的,不聽從神的誡命
[2.2.24b-25a]
罪人的理智被罪污染,偏行己路
[2.2.25b]
罪人需要重生,才能重新恢復真實的悟性 26a
[2.2.26]
罪人的意志沒有真正的自由
[2.2.27a]
我們的意志不會渴慕真實良善,除非有聖靈的恩助
[2.2.27b]
罪人的意志,除罪以外一無所有
第三章 人的敗壞罪性所發出的,全是可憎惡的且必遭定罪
https://yibaniba.blogspot.com/2019/01/httpbrc_92.html
[2.3.1a]
罪人是全然屬肉體的
[2.3.1b-2a]
罪人是全然敗壞
[2.3.2b]
罪人的墮落,是本性的全然敗壞
[2.3.2b]
罪人的墮落,是本性的全然敗壞 --2.3. 2
[2.3.4]
所謂 “好人”的美德善行,是來自神的特別恩賜
[2.3.5a]
罪人犯罪是必然的,卻是出於自願
[2.3.5b]
罪人的意志是為奴的,是由自的
[2.3.6a]
救贖大工是神恩獨作,顯示罪人是沒有能力行善
[2.3.6b]
我們得救是唯獨神的恩典,所以唯獨神得一切榮耀
[2.3.7]
不是神人合作,從始至終都是唯獨恩典 [2.3.8] 新造的人,任何良善都是來自神
[2.3.9a]
聖經中禱告,證明我們的福分完全來自神
[2.3.9b]
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裏運行
[2.3.9c-10a]
神在我們裏面運行,不是造成可能,乃是實際果效
[2.3.9b]
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裏運行
[2.3.11a]
恩上加恩,都是出於神
[2.3.11b-12]
從始至終,都是唯獨恩典!
[2.3.13]
信徒的意志是出於恩典、倚靠恩典
[2.3.14]
並非神的恩典取代人的意志,乃是人的意志完全倚靠神的恩典
第四章上帝如何在人心𥚃運行
[2.4.1]
罪人在撒但的權勢之下,是出於自甘墮落
[2.4.2]
每一事件,有終極的第一因,有媒介的第二因
[2.4.3]
罪人的心是如何 “剛硬”的?
[2.4.4]
神 “掌管”人心的剛硬,成就他的旨意
[2.4.5-6]
在一切事上,人的意志都在神的護理之下
[2.4.7]
意志是否自由,不在於外在事情結果,在於內在是否不受罪惡捆綁
第五章駁斥對「自由意志」的辯護
[2.5.1] 罪人犯罪是必然的,也是自願的
[2.5.2a] 刑罰來自神的公義,賞賜完全是神的恩典
[2.5.2b-3]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
[2.5.4a] 聖經勸戒責備罪人,並不表示罪人有順服神的自由意志
[2.5.4b] 勸戒的意義何在?
[2.5.5] 勸戒的功用何在?
[2.5.6] 神頒布律法誡命,不是因為人有能力遵行
[2.5.7] 律法顯明我們的無能,引領我們仰望祈求神的恩典
[2.5.8] 沒有神的恩典,人什麼都不能作
[2.5.9] 人蒙拯救是神恩獨作,而非神人合作
[2.5.10b] 神的誡命與應許,照明罪人悖逆光景,引領我們悔改並飢渴慕義
[2.5.10a] 聖約恩福應許,有雙重目的與功用
[2.5.11a] 神的勸戒指責人的悖逆,並非證明人有能力遵行誡命
[2.5.11b] 信徒遵行誡命的能力,不是出於自己,乃是完全出於神
[2.5.11c] 我們是在神的保守中,倚靠神的能力保守自己
[2.5.12] 申命記30章與羅馬書10章,證明罪人沒有自由意志
[2.5.13] 反對者說神「等候」人的反應,也證明人有自由意志
[2.5.14] 為何善行被稱為 “我們的”?
[2.5.15] 神在我們心裡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
[2.5.16] 該隱的例證,證明罪人的敗壞與無能
[2.5.17a] 得救完全不在乎罪人的定意與奔跑
[2.5.17b-18] 罪人需要救主,而非辯護律師
[2.5.19] 罪人在屬靈的事上,完全死了
第六章堕落之人應該在基督裡尋求救贖
[2.6.1a] 墮落之人唯藉中保得蒙救贖
[2.6.1b] 主基督是唯一的中保
[2.6.2a] 舊約子民也是藉著信靠中保基督得拯救
[2.6.2b] 大衛預表主基督
[2.6.2c] 舊約子民都是以信心仰望主基督
[2.6.3a] 舊約子民的信心與盼望,都是倚靠所應許得基督
[2.6.3b-4a] 信徒的盼望從古至今,都是唯獨在基督裏
[2.6.4b] 若離開基督,就沒有真實的信心,不認識真神
第七章律法的賜下,並非轄制舊約子民在律法之下,乃是要培育在基督裡得救的盼望,直到祂來
[2.7.1a] 中保乃為墮落之人而設立
[2.7.1b] 律法指向中保基督
[2.7.2] 律法包含應許在內
[2.7.3] 律法叫我們無可推諉,並且使我們對自己絕望
[2.7.4] 律法中的應許並非毫無意義
[2.7.5] 罪人不可能遵守律法
[2.7.6] 律法的嚴厲要求,除掉我們一切的自欺
[2.7.7] 律法的刑罰功用並不減低其價值
[2.7.8] 律法的刑罰功用,在信徒與非信徒身上
[2.7.9]律法藉著指控,驅使人尋求恩典
[2.7.10] 律法的第二功用: 保護社會脫離惡人的危害
[2.7.11] 律法約束尚未重生的選民
[2.7.12] 即使是信徒,也需要律法
[2.7.13] 凡認為律法對信徒是完全無用的人,其實是錯解律法
[2.7.14] 對信徒而言,律法已被 “廢除”是指什麼意思?
[2.7.15] 律法被 “廢去”是指不再定罪信徒
[2.7.16] 禮儀律
[2.7.17a] 「那有礙於我們的字據」被塗抹了
[2.7.17b] 禮儀律見證人的罪,是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
第八章「十誡」道德律的解釋
[2.8.1] 十誡對我們有何意義?
[2.8.2] 律法是不改變的
[2.8.3] 律法叫我們知罪,有積極的目的
[2.8.4] 律法的應許和警告
[2.8.5] 律法是全備充足、完美無缺的
[2.8.6] 律法是從神而來,人應該完全順服
[2.8.7] 基督重新教導律法的真義
[2.8.8] 正確解釋律法的總原則
[2.8.9-10] 誡命是正面的吩咐和反面的禁止,用詞嚴明使我們恨惡罪
[2.8.11] 律法分為兩大部分
[2.8.12] 十條誡命的分類
[2.8.13-14] 序言與第一誡
[2.8.15] 「曾將你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2.8.16a] 第一誡命
[2.8.16b] 活在神面前
[2.8.17] 第二誡命: 屬靈的敬拜
[2.8.18] 第二條誡命中的警告
[2.8.19] 「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8.20] 神追討惡人的罪自父及子,有違背神的公義嗎?
[2.8.21]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8.22] 第三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2.8.23] 起誓是求告神作證
[2.8.24] 起假誓玷污神的名
[2.8.25] 隨意亂起誓,是妄稱神的聖名
[2.8.26a] 「山上寶訓」是否禁止人起誓嗎?
[2.8.26b]
「甚麼誓都不可起」是指違背聖經的起誓
[2.8.27] 個人性的起誓,在必要時是認可的
[2.8.28] 第四誡命總論
[2.8.29] 安息日的誡命是應許
[2.8.30] 第七日
[2.8.31] 安息日誡命的應許,成就在基督裡
[2.8.32] 我們當如何遵守第四誡命?
[2.8.33] 我們為何在主日守安息呢?
[2.8.34] 以敬虔之心在主日守安息
[2.8.35] 第五誡命總論
[2.8.36] 第五誡命的要求
[2.8.37] 第五誡命的應許
[2.8.38] 第五誡命的警告
[2.8.39] 第六誡命總論
[2.8.40] 神頒佈第六誡命的理由
[2.8.41] 第七誡命總論
[2.8.42] 是否獨身?
[2.8.43] 婚姻與第七誡命的關係
[2.8.44] 貞節和純潔
[2.8.45] 第八誡命總論
[2.8.46a] 我們有義務保護別人的權益
[2.8.46b] 我們有義務保護別人的權益
[2.8.47] 第九誡命總論
[2.8.48] 維護鄰舍的好名譽
[2.8.49] 第十誡命的意義
[2.8.50] 內裡的誠實正直!
[2.8.51] 律法的總綱
[2.8.52] 聖經有時只提到十誡的第二部分,原因何在?
[2.8.53] 信神和愛人
[2.8.54] 「愛人如己」並非先愛自己、再愛鄰舍
[2.8.55] 誰是我的鄰舍呢?
[2.8.56] 將「誡命」變成「勸告」?
[2.8.57a] 愛仇敵是真實的誡命
[2.8.57b] 我們靠主恩典,來遵行「愛仇敵」的誡命
[2.8.58] 「可赦之罪」和「致死之罪」的區分是虛構的!
[2.8.59] 每一個罪都是「致死之罪」!
第九章基督雖為律法之下猶太人所認識,最終在福音裏清楚顯明出來
[4.9.1-2]
教會會議權柄的真正所在
[4.9.3-7]
牧者的失職使得教會會議犯錯
[4.9.8-11]
許多教會會議因偏離聖經而已經敗壞了,甚至連尼西亞會議都有瑕疵
[4.9.12-14]
我們不可盲目聽從教會會議的決議;必須根據聖經來看
第十章舊約與新約的合一
[2.10.1]
新約與舊約的關係
[2.10.2] 舊約與新約的主要相同點
[2.10.3] 舊約指向未來
[2.10.4] 在舊約時代,稱義就是藉著唯獨恩典
[2.10.5] 聖約的相似記號
[2.10.6] 約翰福音6:49, 54的真義
[2.10.7] 列祖得著了聖道;因而也有永生
[2.10.8] 在舊約裡,神與祂的百姓團契,並且因此賜他們永生
[2.10.9] 舊約已經顯明神的慈愛比死更堅強
[2.10.10] 古時選民的福分不是屬地的
[2.10.11a] 亞伯拉罕的信心與經歷
[2.10.11b] 亞伯拉罕在世上一生受苦
[2.10.12a] 以撒和雅各的受苦經歷
[2.10.12b] 雅各後半生的苦難經歷
[2.10.13] 列祖企盼尋求永生
[2.10.14] 聖徒之死極為寶貴,是進入永生之門
[2.10.15] 大衛宣告盼望
[2.10.16] 詩篇關於來世的經文
[2.10.17a] 義人的盼望凌駕今世苦難之上,注目來世
[2.10.17b-18a] 信徒幸福的結局,對照惡人悲慘結局
[2.10.18b-19a] 詩篇與約伯記見證永生
[2.10.19b-20] 眾先知對永生的見證
[2.10.19b-20] 眾先知對永生的見證
[2.10.21] 以西結書中平原的骸骨
[2.10.22] 先知書兩處經文,直接見證永生福分
[2.10.23a] 總結:新舊約對永生的教導是一致的
[2.10.23b] 舊約信徒也有得天上基業的憑據
第十一章舊約與新約的層面區分
[2.11.1a]
舊約強調地上的福分,用來預表天上的福分
[2.11.1b]
從地上產業來看天上更美家鄉
[2.11.2a]
地上福分的應許,對應舊約中教會的童年時
[2.11.2b]
我們更美的家鄉是在天上
[2.11.3]
身體的享福和身體的刑罰,都是預表
[2.11.4a]
舊約與新約的第二個區別:影兒與實體
[2.11.4b]
基督是更美之約的中保
[2.11.4c-5a]
從舊約到新約;教會從幼年到成年
[2.11.5b-6]
神教導舊約子民的方法總則
[2.11.7]
舊約與新約的的第三個區別:石版與心版
[2.11.8]
根據林後三章,細論新舊約的對照
[2.11.9a]
舊約與新約的第四個區別:束縛與自由
[2.11.9b-10a]
律法與福音
[2.11.10b]
舊約敬虔子民仰望基督,他們屬於新約
[2.11.11]
基督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2.11.12]
外邦人蒙召
[2.11.13]
總的來說,為何有這些區別?
[2.11.14]
神隨自己的主權旨意待眾人
第十二章基督為要履行中保職分,必須成為人
[2.12.1]
中保必須具有神性和人性,才能作神與人之間的橋梁
[2.12.2]
中保必須是真神和真人
[2.12.3]
惟有真神和真人的中保,才能代替我們順從神
[2.12.4a]
基督道成肉身惟一的目的,是救贖我們
[2.12.4b]
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是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2.12.5]
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2.12.6-7]
中保降世為人的唯一目的:救贖我們
第十三章基督取了人真實的肉身
[2.13.1]
基督真實人性的證據
[2.13.2]
基督是人子,是我們的長兄
[2.13.3]
基督是「女人的後裔」
[2.13.4]
基督的人性完全無罪,他的神性永恆不變
第十四章 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在位格的合一
[2.14.1]
一位格二屬性
[2.14.2]
神性和人性在位格裡相通
[2.14.3]
在中保位格裡神人二性的合一
[2.14.4]
神性和人性不相混合,不能分開
[2.14.5]
基督從永遠就是神的兒子
[2.14.6-8]
基督是神子,也是人子
第十五章 要認識聖父差遣基督的目的,並他賜給我們的恩惠首先要注意基督的三職分:先知,君王,祭司
[2.15.1]
聖經見證基督的先知職份
[2.15.2]
先知職分對於我們的意義
[2.15.3a]
基督君王職分的主權是永恆的
[2.15.3b-4a]
基督君王職分使我們得福
[2.15.4b]
基督是我們的君王,治理我
[2.15.5a]
基督君王職分是屬靈的
[2.15.5b]
基督和父神的主權
[2.15.6a]
主基督的祭司職分使我們與神和好
[2.15.6b]
主基督為我們代禱
第十六章 基督履行了救贖主的職分,為我們作成救恩:祂的受死,復活,升天
[2.16.1] 救贖主
[2.16.2] 意識到神的忿怒,使我們感謝他在基督裡的愛
[2.16.3] 父神先愛我們,使我們在基督裡與他和好
[2.16.4] 神的愛是十架贖罪的原因,而非結果
[2.16.5a] 基督以他的順服救贖我們,他一生都是順服的
[2.16.6a] 「被釘在十字架上」
[2.16.5b] 基督甘心為我們捨命,在彼拉多手下被定罪
[2.16.6a] 「被釘在十字架上」
[2.16.6b] 默想十字架的意義
[2.16.7] 「受死和埋葬」
[2.16.8] 「降在陰間」
[2.16.9] 基督去到了陰間嗎?
[2.16.10] 「降在陰間」描述基督為我們所經歷的心靈痛苦
[2.16.11a] 「降在陰間」是指經歷了死的痛苦
[2.16.11b-12a] 「降在陰間」是指與死亡搏鬥,得勝陰間權勢
[2.16.12b] 「苦杯」是心靈忍受陰間般的痛苦
[2.16.13a] 「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2.16.13b] 主基督從死裡復活,帶給我們三大益處
[2.16.14a] 「升天」
[2.16.14b-15a] 「升天,作在天父的右邊」
[2.16.15b-16] 主基督升天,使我們得著三大益
[2.16.17] 「將來必從天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2.16.18] 審判主就是我們的救贖主!
[2.16.19] 以「唯獨基督」來解釋使徒信經
第十七章 基督的功勞確已為我們的獲得神的恩典和拯救
[2.17.1]
基督的功勞並非排除神的白白恩典
[2.17.2a] 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功勞是連結
[2.17.2b-4a] 聖經見證基督的功勞
[2.17.4b] 基督的替死代贖
[2.17.5a] 基督的死作了我們的贖價
卷 三 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第一章 聖靈隱秘的運行使我們領受基督的一切恩福
[3.1.1] 聖靈使我們與基督聯合
[3.1.2] 神如何並為何將聖靈賞賜基督
[3.1.3] 聖經中對聖靈的稱呼
[3.1.4] 信心是聖靈的工作
第二章 信心的定義及其特異性質
[3.1.1] 聖靈使我們與基督聯合
[3.1.2] 神如何並為何將聖靈賞賜基督
[3.1.3] 聖經中對聖靈的稱呼
[3.1.4] 信心是聖靈的工作
第二章 信心的定義及其特異性質
[3.2.1a]
信心的對象是基督
[3.2.1b-2a]
信心建立在真理知識上,並非假裝敬虔的無知
[3.2.1b-2a]
信心建立在真理知識上,並非假裝敬虔的無知
[3.2.2b-3]
天主教「盲從的信」,此教義是錯誤的
[3.2.4]
連真信心也總是被謬誤和疑惑所圍繞
[3.2.5]
「謙卑聽從」是真信心的前身
[3.2.6a]
信心建立在神的聖道
[3.2.6b-7a]
神在基督裏恩典的應許,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
[3.2.7b]
信心的真義
[3.2.8]
所謂「成形」和「未成形」的信心
[3.2.9]
哥林多前書13章2節的正解
[3.2.10]
所謂「未形成」的信心,只是對信心的幻想
[3.2.11a]
非選民也有「信心」嗎?
[3.2.11b-12a]
真信心與假信心
[3.2.12b]
真實得救的信心
[3.2.13a]
「信」在聖經中不同的用法與含
[3.2.13b-14]
信心是真實的認識
[3.2.15]
信心是「實底和確據」
[3.2.16]
信的確據
[3.2.17a]
信心不斷面臨爭
[3.2.17b]
信心得勝試探
[3.2.18-19]
信徒心中的爭戰,真光照耀我們心中
[3.2.20-21a]
信心確信所知,以神的話作為盾
[3.2.21b]
神的道是信心的盾牌
[3.2.22]
應當有的恐懼
[3.2.23]
「恐懼戰兢」
[3.2.24a]
信心不朽的確據,建基在基督與我們的聯合
[3.2.24b-25a]
信心的兩層面
[3.2.25b-26]
信心尊敬並敬畏神
[3.2.27]
兒女的敬畏和奴僕的畏懼
[3.2.28]
信心的確據並非保證在世上成功,乃是神的恩眷
[3.2.29]
神的應許就是信心的支柱
[3.2.30-31a]
信心唯獨倚靠恩典的應
[3.2.31b]
神的話對信心的重要
[3.2.31c]
信心靠神的話得以堅固
[3.2.32a]
信心的應許在基督裡應驗了
[3.2.32b]
聖經中外邦人信主的特例
[23.2.33]
聖靈使聖道發揮功用,在我們裡面產生信心
[3.2.34]
惟有聖靈才能引領我們歸向基
[3.2.35]
沒有聖靈人不可能信神
[3.2.36]
信心是屬於內心的;疑惑無法除滅信心
[3.2.37]
在哪裡?
[3.2.38]
破除對「信心的確據」的謬說
[3.2.39a]
基督徒以聖靈的內住為
[3.2.39b-40a]
破除對「我們堅忍到底」的疑惑
[3.2.40b-41a]
根據希伯來書11:1看
[3.2.41b-42a]
信、望、愛
[3.2.42b]
信心和盼望是密不可分的
[3.2.43]
信心和盼望的共同根基:神的憐憫
[3.3.1-2a]
悔改是信心的結果;悔改的根基是福音
[3.3.2b]
信心領受福音,結出悔改的果子
[3.3.3]
治死老我,新人復生
[3.3.4]
律法之下的懊悔,福音之下的悔改
[3.3.5]
「悔改」的真義
[3.3.6]
悔改是回轉歸向神
[3.3.7]
悔改是由畏懼神而引發
[3.3.8]
悔改包括「治死」和「復生」
[3.3.9]
在基督裏生命的改變
[3.3.10]
信徒仍是罪人
[3.3.11]
罪不再在我們身上作主,卻仍住在我們身上
[3.3.12]
在人墮落之後,一切欲望都被罪惡汙染
[3.3.13]
信徒肢體中仍有「罪的律」
[3.3.14]
信徒在今生不可能全然無罪
[3.3.15]
悔改有關的七件事
[3.3.15b-16a]
正確的省察,外在與內在的悔改
[3.3.16b-17a]
外在的悔罪禮儀,不是悔改的本質
[3.3.17b-18a]
外在的認罪與內在的悔改
[3.3.18b]
已經悔改信主的人,必須日日悔改認罪
[3.3.19]
悔改和赦罪是密切關聯的
[3.3.20]
悔改是得赦免的先決條件
[3.3.21a]
悔改是神白白的恩賜
[3.3.21b-22a]
不得赦免的罪
[3.3.22b]
明知真理而剛硬不信且執意詆譭,是不得赦免
[3.3.23]
如何解釋「離棄道理」與「故意犯罪」
[3.3.24]
離棄真道的人不得赦免,因為他們不可能悔改
[3.3.25]
虛假和真實的悔改
[3.4.1a]
經院哲學家對悔罪禮的教導
[3.4.1b]
天主教悔罪禮的錯謬
[3.4.2]
天主教「悔罪禮」教義折磨人的良心
[3.4.3-4a]
不是罪人的悔罪,而是主的憐憫
[3.4.4b]
聖經沒有吩咐人向祭司告解認罪
[3.4.4c-5]
靈意解經的妄謬
[3.4.5b-6]
聖經所說的認罪
[3.4.7-8]
古代教會沒有強迫信徒告解認罪
[3.4.9]
在神面前認罪
[3.4.10-11]
在人面前的公開認罪
[3.4.12]
聖經認可的私下認罪,為了心靈平安
[3.4.13]
聖經認可的私下認罪,為了與弟兄和好
[3.4.14]
鑰匙權的性質和價值
[3.4.15-16]
天主教告解認罪的謬論
[3.4.17]
要求人算清一切的罪,是對人無止境的折磨
[3.4.18a]
要求人算清一切罪的惡果
[3.4.18b-19a]
天主教告解認罪禮是毫無益處的
[3.4.19b-20]
[3.4.21]
神甫任意的捆綁和釋放
[3.4.22]
必須照聖經使用教會的鑰匙權,不可濫用
[3.4.23]
天主教對「鑰匙權」的解釋是扭曲荒謬
[3.4.24-25a]
總結天主教「悔罪禮」的錯謬
[3.4.25b-26a]
基督已經提供完全的補罪
[3.4.26b-27a]
唯一的中保,唯一的挽回祭
[3.4.27b]
我們的良心
[3.4.28]
所謂「至於死的罪」與「不至於死的罪」
[3.4.29]
赦罪包括免除刑罰
[3.4.30a]
惟有基督一次永遠的獻祭,才能免除罪咎與罪罰
[3.4.30b-31a]
罪罰來自罪咎,二者同時得到赦免
[3.4.31b-32a]
報應的刑罰,與管教的責罰惟有基督一次永遠的獻祭,才能免除罪咎與罪罰
[3.4.32b]
管教性的責罰與報應性的刑罰,目的截然不同
[3.4.32c-33a]
報應是公義的刑罰,管教是慈愛的責罰
[3.4.33b-34a]
信徒經歷神的管教,不可灰心喪志
[3.4.34b-35a]
管教性的責罰,是嚴格的試煉
[3.4.35b]
赦罪是白白的恩典,管教是一生的功課
[3.4.36]
善行絕非刑罰的補贖
[3.4.37]
愛主是蒙赦免的結果,並非原因
[3.4.38-39]
天主教「補罪論」是腐化了早期教父的教訓
[3.5.1]
天主教關於「贖罪券」的教義,以及其惡果
[3.5.2]
贖罪券是違背聖經的教導
[3.5.3a]
反駁贖罪卷和殉道者的功德
[3.5.3b-4a]
殉道者的血毫無功德,只是美好的見證
[3.5.4b-5a]
基督的救恩沒有缺欠
[3.5.5b-6]
「煉獄論」與「贖罪卷」一樣邪惡
[3.5.7]
「煉獄論」毫無經文根據
[3.5.8]
有關腓立比書與啟示錄的經文的正意解釋
[3.5.9]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的正確解釋
[3.5.10a]
天主教「為死人禱告」的說法,沒有聖經根據
[3.5.10b]
不可以古人的遺傳,廢棄神的誡命
[3.5.10c] 根據聖經,破除迷信
第六章 基督徒的生命。聖經勸誡我們如此行事為人的論證
[3.6.1] 從聖經看「基督徒生活」
[3.6.2] 基督徒生活的動機
[3.6.3a] 父神藉著基督救贖了我們,是基督徒生活的最大動機
[3.6.3b-4] 基督徒生活不是在口頭上,乃在於內心
[3.6.5] 基督徒生活,在今生雖不完全,卻努力長進
[3.7.1]
我們不是自己的主人,乃是屬於神
[3.7.2]
藉著將自己獻給神來捨己
[3.7.3]
提多書二章所教導的捨己
[3.7.4a]
捨己除去驕傲自大
[3.7.4b-5a]
捨己使我們善待別人
[3.7.6b-7a]
愛鄰舍並非因為對方應得,乃是為了神
[3.7.7b]
盡外在責任是不夠的,內心才是關鍵
[3.7.8]
捨己歸向神:全然順服神的旨意!
[3.7.9]
唯獨信靠神的恩典
[3.7.10]
「捨己」幫助我們忍受患難
第八章 背十字架:捨己的一部分
[3.8.1] 基督的十架和我們的十架
[3.8.2] 十架引領我們完全信靠神的大能
[3.8.3] 十架使我們經歷神的信實,賞賜我們對將來的盼望
[3.8.4] 十字架訓練我們忍耐和順服
[3.8.5] 十字架是良藥
[3.8.6] 十字架是天父的管教
[3.8.7] 為義受苦
[3.8.8] 基督徒背負十架受苦,在神裡面得安慰
[3.8.9] 基督徒在受苦難時,會表現自己的痛苦
[3.8.10] 憂傷與忍耐是彼此衝突的
[3.8.11] 基督徒對忍耐的認識,與哲學家不同
第九章 默想永世
[3.9.1] 今生的虛空
[3.9.2] 我們傾向於忽視今生的虛空
[3.9.3] 為今生所得的恩典感恩!
[3.9.4] 對永生正確的渴慕
[3.9.5] 棄絕對死亡的懼怕!
[3.9.6] 信徒在渴望來世時蒙神安慰
第 十 章 如何善用今生與今生的安慰
[3.10.1] 雙重的危險:對今世的態度過於嚴厲或放蕩
[3.10.2-3a] 使用今生的主要準則
[3.10.3b-4] 認識恩主,免於放縱;盼望永生,歸正行為
[3.10.5] 節儉:世上財物是神所交託給你的
[3.10.6] 神的呼召是我們生活的根基
第 十一 章 藉信稱義,界說名與實
[3.11.1]「稱義」教義的意義和重要性
[3.11.2-3a] 稱義的觀念與聖經用法
[3.11.3b] 聖經對「稱義」的教導
[3.11.3c-4a] 稱義包括蒙神悅納與罪得赦免
[3.11.4b-6] 稱義是義的歸算
[3.11.7-8a] 信心對於稱義的重要性
[3.11.8b-9] 稱義是中保的事工,道成肉身是關鍵
[3.11.10-11a] 我們與基督的聯合
[3.11.11b] 稱義與成聖不同
[3.11.12] 稱義來自基督的受死與復活
[3.11.13] 「因信稱義」對照「因行為稱義」
[3.11.14] 重生之人的行為也無法使他們稱義
[3.11.15] 天主教將「恩典」和「善行」混為一談
[3.11.16-17a] 聖經對「信心的義」的教導」
[3.11.17b-18] 稱義是白白的恩賜,不是行為的報酬
[3.11.19a] 唯獨藉著信心
[3.11.19b-20a] 律法不能使人稱義
[3.11.20b-21a] 唯獨因信稱義、與神和好、赦罪
[3.11.22] 稱義與赦罪密切相關,有聖經根據
[3.11.23] 義是在基督裏,而不在我們自己裡
第 十二 章我們需要思想神的審判台,以確信白白稱義的教義
[3.12.1a] 在神的審判台前沒有一個義人
[3.12.1b] 審判萬有的主之公義
[3.12.2] 在神面前的義,在人前的義
[3.12.3] 被稱為義的人,不倚靠自己
[3.12.4-5a] 神嚴厲的審判,使我們不再自欺
[3.12.5b-6a] 必須棄絕一切自戀,才是真正的謙卑
[3.12.6b-7] 基督是召罪人而不是召義人
[3.12.8] 驕傲和自信攔阻人就近基督
第 十三章 白白稱義必須注意的兩件事
[3.13.1]
稱義彰顯神的榮耀,顯明他的義
[3.13.2]
因自己的義誇口的,是竊取神的榮耀
[3.13.3]
注視自己的義,無法使良心得平安
[3.13.4]
注意自己的義,等於廢棄神的應許
[3.13.4b-5a]
唯獨信靠神白白恩典,使我們良心平安
[3.13.5b]
唯獨信靠神白白恩典,使我們禱告有喜樂
第 十四章 稱義的開端。漸進稱義的含義
[3.14.1]從「稱義」來看,可以將人分為四類
[3.14.2-3] 外在美德來自普遍恩典,真美德來自真信心
[3.14.4-5a] 沒有基督,就沒有真聖潔;稱義惟靠恩典
[3.14.5b-6a] 我們在神面前稱義,完全是白白恩典
[3.14.6b] 人在稱義上毫無參與
[3.14.6c-7] 義是屬乎內心的
[3.14.8] 又真又活的信心
[3.14.9] 真信徒也無法靠自己行善
[3.14.10] 靠行為稱義是不可能的,唯獨因信稱義
[3.14.11] 信徒一生都是唯獨因信稱義,因信而活
[3.14.12-13a] 人的行為毫無功德可言
[3.14.13b-14] 一切都是恩典,毫無功德可言
[3.14.15-16] 不可依靠自己的行為,也不可以行為誇口!
[3.14.17] 我們得救的原因,完全與行為無關
[3.14.18-19a] 善行是神的恩典所結的果子
[3.14.19b-20a] 善行是神的恩賜,不是稱義的根基
[3.14.20b-21] 永生是來自神的恩典,不是來自善行
第 十五章 誇耀行為的功勞破壞神賜人以義的榮耀,以及救恩的確據。
[3.15.1-2a] 人的善行毫無功德可言
[3.15.2b-3a] 廢棄「功德」才能認清「善行」
[3.15.3b-4] 善行一切的價值都來自神的恩典
[3.15.5] 基督是惟一的根基,他創始成終
[3.15.6-7] 反對唯獨因信稱義,是竊奪基督的榮耀
[3.15.8] 根據聖經而來的勸勉和安慰
第十六章 駁斥天主教反對「因信稱義」的謬論。
[3.16.1-2a]
「因信稱義」是否廢了善行?
[3.16.2b] 「因信稱義」不會減低行善的意願
[3.16.2c-3a] 我們行善是因為蒙了神的憐憫,要榮耀神
[3.16.3b-4] 稱義的真理絕不會使人放縱犯罪
第十七章 律法的應許與福音之應許之間的和諧一致。
[3.17.1]
舊約律法並非叫人靠行為得救
[3.17.2-3a]
我們的行為無法實現律法的應許
[3.17.3b-4a]
福音使律法上的應許得以應驗
[3.17.4b-5]
人兩方面在神面前受悅納
[3.17.5a]
「蒙主悅納」的真義
[3.17.5b-6a]
聖約恩典的應許,與律法所應許的不同
[3.17.6b]
聖約恩典應許的實現
[3.17.7]
律法誡命有「義」的名稱,但不能使人稱義
[3.17.8]
義行在神面前的雙重價值
[3.17.9]
因信稱義是善行的根據
[3.17.10]
人的罪蒙赦免之後,行為才被悅納
[3.17.11a]
雅各反對保羅?
[3.17.11b-12a]
雅各解釋「稱義的證據」
[3.17.12b-13a]
義行是因信稱義的表明
[3.17.13b-14a]
人不可能因行為稱義
[3.17.14b]
信徒求神申冤
[3.17.15]
信徒完全嗎?
第十八章 獎賞並不能推論出行為的義。
[3.18.1] 何謂「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3.18.2] 賞賜是「基業」
[3.18.3a]
賞賜是恩典
[3.18.3b-4a]
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
[3.18.4b]
多2:14 熱心行善是神子民的成聖路徑
[3.18.5]
賞賜是根據赦免
[3.18.6]
積儹財寶在天上
[3.18.7a]
忍受患難有賞賜,並非回報功德
[3.18.7b]
神不忘記我們為他所作的
[3.18.8]
因愛稱義?
[3.18.8b]
恩賜的比較
[3.18.9]
認清自己無法遵行全律法,才會轉向投靠主基督
[3.18.10]
義和不義,不能混為一談
第十九章 基督徒的自由。
[3.19.1-2a]
我們必須對「基督徒的自由」有正確的認識
[3.19.2b-3a] 我們不在律法之軛下
[3.19.3b-4] 信徒脫離律法的軛,甘心真正順服
[3.19.5-6a] 從律法約束下得釋放,使我們甘心順服
[3.19.6b-7a] 信徒蒙恩得釋放後,無須懼怕內心殘餘的罪
[3.19.7b-8a] 為神的緣故使用恩賜的自由
[3.19.8b-9a] 不可假借「基督徒自由」之名,放縱肉體的私慾
[3.19.9b] 儉樸生活,倚靠基督,在好事上富足
[3.19.10-11a] 不可濫用基督徒的自由,傷害軟弱的人
[3.19.11b-12a] 擔待不堅固人的軟弱
[3.19.12] 如何正確持守或節制基督徒的自由
[3.19.13] 我們不可假借愛鄰舍之名而得罪神
[3.19.14-15a] 我們的良心是自由的,不在人為的規條之下
[3.19.15b] 兩個國度
[3.19.16] 良心的捆綁和自由
第廿章 禱告--信心的持久操練。每日從禱告得到益惠。
[3.20.1] 信心和禱告
[3.20.2-3a] 禱告的必要性
[3.20.3b] 必須禱告的六個原因
[3.20.3c] 禱告是信心的操練
[3.20.4-5a] 正確禱告的第一原則:與神交談必須心存敬畏
[3.20.5b] 當避免一切不規律和不敬虔的禱告
[3.20.5c] 聖靈幫助我們有正確的禱告
[3.20.6] 真正感到自己的需要,就排除一切的虛偽
[3.20.7a] 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儆醒不倦
[3.20.7b] 以悔改的心來禱告
[3.20.8] 我們當謙卑的來到神面前求憐憫
[3.20.9a] 祈求赦罪是禱告最主要的部份
[3.20.9b-10a] 聖徒有時在禱告中表明自己無辜,目的是抓住神的應許
[3.20.10b-11a] 在禱告中盼望和信靠,必得勝恐懼
[3.20.11b] 禱告與信心的關係
[3.20.12a] 禱告蒙神垂聽的確據,是不容否認的!
[3.20.12b-13a] 禱告是以信心為前提
[3.20.13b] 神的吩咐和應許,是我們禱告的動機
[3.20.13c-14a] 信徒當有信心向神禱告,不需懼怕卻應心存敬畏
[3.20.14b] 我們確信神必垂聽禱告
[3.20.14c] 卑微的信徒在禱告中被升為高
[3.20.15a] 神有時回應有問題的禱告
[3.20.15b] 有關禱告的難題
[3.20.15c-16a] 我們的禱告惟有藉著神的赦罪,才能蒙垂聽
[3.20.16b] 求神赦免我們在禱告方面的軟弱
[3.20.16c-17a]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
[3.20.17b-18a] 復活升天的基督是我們的中保
[3.20.18b-19] 在信徒彼此的代禱上,基督也是惟一的中保
[3.20.20a] 基督是永恆的中保
[3.20.20b-21a] 倚靠聖徒作中保代求,是竊取基督作中保的榮耀
[3.20.21b-22a] 敬奉聖徒為中保,是悖逆邪惡的迷信
[3.20.22b-23a] 聖徒作中保代求,毫無聖經根據
[3.20.23b] 離世的聖徒不可能作中保替人代求
[3.20.24] 離世的聖徒不為地上的事所羈絆
[3.20.25a] 聖經中提到已死族長之名,不是向已死聖徒禱告
[3.20.25b-26a] 古時聖徒只是我們禱告的榜樣
[3.20.26b] 聖徒禱告蒙垂聽的見證,激勵我們向神禱告
[3.20.26c-27] 向聖徒禱告,出於不信聖經
[3.20.28a] 私人的禱告
[3.20.28b] 祈求和感謝
[3.20.28c-29] 不住的禱告和感謝神
[3.20.29b] 公禱是需要的,但是不可虛浮重複,更不可假冒為善
[3.20.30-31a] 不是教堂而是我們自己才是神的殿
[3.20.31b-32a] 禱告中的出聲和唱詩
[3.20.32b-33] 公禱應當用共通的言語禱告
[3.20.34] 主禱文是我們不可缺少的規範
[3.20.35] 主禱文的分項和主要內容
[3.20.36] 「我們…的父」
[3.20.37] 稱呼「我們的父」,成為我們的安慰勉勵
[3.20.38-39a] 稱呼「我們的父」,奠定了我們與弟兄的交通團契
[3.20.39b-40a] 「在天上的父」
[3.20.40b-41a]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3.20.41b-42a] 神的聖名與神的國
[3.20.42b] 願你的國降臨
[3.20.42c-43a] 神的國和神的旨意
[3.20.43b-44a] 「前三願」的結論,與「後三求」的關係
[3.20.44b] 第四祈求
[3.20.44c]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3.20.44d-45a] 從第四祈求到第五祈求
[3.20.45b] 「免了我們的債」
[3.20.45c]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3.20.46a] 第六祈求
[3.20.46b] 「救我們脫離兇惡」
[3.20.46c-47a] 主禱文的結論
[3.20.47b-48] 主禱文的是我們禱告的守則
[3.20.49-50a] 我們要按照「主禱文」內容禱告,每日按時的操練
[3.20.50b-51a] 恆忍禱告不可灰心
[3.20.51b-52] 禱告不蒙垂聽?
第廿一章 永恆的揀選,神藉此預定某些人得救,其他人滅亡
[3.21.1a]
神的揀選,此教義的必要和益處
[3.21.1b]
好奇妄想的危險
[3.21.2-3a]
要明白「預定」教義,唯有根據聖經
[3.21.3b-4a]
閉口不談揀選的教義,是另一種危險
[3.21.4b-5]
閉口不談「預定」教義的人,是驕傲自大
[3.21.5b]
「神預定」與「神預知」
[3.21.5c]
以色列人蒙揀選,作為例證
[3.21.5d-6a]
從「團體的揀選」論到「個人的揀選」
[3.21.6b-7a]
「個人的揀選」是揀選的實底
[3.21.7b]
選民與主基督合一,必得救到底
[3.21.7c]
「揀選」教義的總結
第廿二章 聖經中的證據證實了預定的教義。
[3.22.1a]
揀選並非根據預知人的功德
[3.22.1b]
主基督是「揀選」教義清楚的例證
[3.22.2]
揀選先於創造,卻非根據神預知人的功德
[3.22.3-4a]
揀選為了成為聖潔,而不是因為已經聖潔而蒙揀選
[3.22.4b]
羅馬書第九至十一章,以及其他經文的見證
[3.22.4c-5]
雅各和以掃的例子,駁倒「因行為蒙揀選」的謬論
[3.22.6a-6b]
神揀選雅各並非為了地上福分
[3.22.6c]
「預知」是「定旨」的同義詞
[3.22.7a]
基督親自教導「揀選」的真理
[3.22.7b-8a]
救恩的揀選,是永恆裡的預定
[3.22.8b]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救恩待誰
[3.22.8c-9]
神預定選民得永生,不只是得恩典
[3.22.10a]
神的呼召是普遍的,揀選則是特定的
[3.22.10b]
大哉!敬虔的奧秘
[3.22.10c-11]
深哉!神奇妙難測的旨意
第廿三章 反駁總是不公正地攻擊揀選教義的種種毀謗。
[3.23.1a]
「有揀選而無遺棄」的假說是無稽之談
[3.23.1b-2a]
人無法測透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公義的準則
[3.23.2b-3a]
神在永恆裡預定罪人受死刑,是公義的判決
[3.23.3b-4a]
神的旨意出於他的公義
[3.23.5b-6]
揀選的教義是奧秘,使人謙卑得平安
[3.23.7a]
人的墮落是在神的預定中
[3.23.7b-8]
神的允許是出自神的旨意
[3.23.9-10a]
神不偏待人
[3.23.10b-11a]
神的預定是出於他的憐憫和公義
[3.23.11b-12a]
揀選的目的是要使選民成為聖潔
[3.23.12b-13a]
揀選的教義是勸勉信徒追求聖潔的根基
[3.23.13b]
有耳可聽的人,就應當聽
[3.23.14]
奥古斯丁是我們傳講預定真理的好榜樣
第廿四章 聖靈隱秘的運行使我們領受基督的一切恩福
[3.24.1a] 神的呼召根據他的揀選,因此這完唯獨是他恩典所作成的
[3.24.1b] 有效的恩召臨到選民
[3.24.1c-2a] 呼召的方式清楚指明這是唯獨恩典
[3.24.2b-3] 信心是來自神的揀選,揀選並非根據信心
[3.24.4a] 確知自己蒙揀選的正確方法
[3.24.4b-5a] 選民在主基督裡,被收納為天父的兒女
[3.24.5b] 唯有明白在主基督裡蒙揀選,才能認識揀選的意義
[3.24.6a] 基督賜給屬他的人確據,他們蒙揀選是永不改變的。
[3.24.6b-7a] 真正相信主的人,不可能失喪
[7b-8a] 普遍呼召與特別呼召
[3.24.9] 猶大從開始就不是真心信主,他是滅亡之子
[3.24.10-11] 不是先有種子後來發芽生長,而是神的釋放
[3.24.12] 神向非選民施行公義
[3.24.13a] 聖道的傳講會使罪人的心剛硬
[3.24.13b-14a] 人心剛硬的原因
[3.24.14b-16a] 正意解經,認清預定揀選的教義
[3.24.16b] 所謂「萬人,人人」是指萬民萬族,不同階級地位之人
[3.24.17a] 對其他異議的答復
[3.24.17b] 我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了
[3.25.1]
復活盼望的重要
[3.25.2]
渴慕與神聯合是盼望復活的動機
[3.25.3a]
信徒的復活盼望是身體復活 :基督的復活是初熟之果
[3.25.3b]
基督復活是我們將來復活的根基與確據
[3.25.3c]
彼拉多與兵丁見證了主基督復活
[3.25.3d-4]
神的無所不能是我們身體復活的根基
[3.25.4b]
神的大能必使我們信徒復活
[3.25.5a]
異教徒否定復活,卻舉行葬禮,互相矛盾
[3.25.5b-6]
身體復活成不朽壞的,福祉無盡
[3.25.7a]
我們現今的身體必要復活
[3.25.7b]
身體要復活變成不朽壞的
[3.25.7c-8a]
我們當尊重身體
[3.25.8b]
喪禮儀式是身體復活的證據
[3.25.8c]
復活的方式
[3.25.9]
惡人復活定罪,義人復活得生
[3.25.10a]
永遠的幸福
[3.25.10b-11a]
信徒在天堂所得的賞賜各有不同
[3.25.11b]
人們常想知道天堂如何,卻不關心通往天堂之路
[3.25.12]
論惡人的結局,對義人的勸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