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8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卷一六章 呂沛淵牧師編著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呂沛淵牧師編著,卷一  ,第六章
卷一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第六章任何人來到創造主面前,心需聽從聖經的指引和教導

[1.6.1a] 上帝賜給我們聖經,唯有藉著聖經我們才能真實認識他
[1.6.1b] 聖經啟示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與救贖主
[1.6.2] 上帝的話語記載成文,就是聖經
[1.6.3] 離開聖經,我們必然陷入錯誤之中
[1.6.4] 聖經所曉諭我們的,是自然界所不能帶來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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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a] 上帝賜給我們聖經,唯有藉著聖經我們才能真實認識他

在每個人眼前天地萬物的昭昭見證,就足以證明人的忘恩負義,是無可推諉的。他以普遍啟示彰顯其偉大榮耀,也就定了普世人類的罪。然而,我們需要更好的幫助,來引導我們到創造主面前。所以,他賜下他的話語,光照我們的心,以顯明他自己,使我們得救;他將此恩典賜給我們,為要我們認識他與他親近。

他知道人心善變且容易搖動,所以在舊約時代揀選了猶太人為選民,就保護他們如同牧人看守羊群,以免他們和其他民族一樣繼續陷溺虛妄之中。他以同樣的方法保守我們,使我們不失去對他的純正認識。因為連那些在人面前看來站立得穩的人,也都是不能持久而說倒就倒。

正如那些近視或老花之人,你將一本最優美的著作給他們看,他們即使能看見白紙黑字,仍是模糊不清看不懂。但是有了眼鏡的幫助,他們就能清楚辨認。所以,聖經能消除我們心中對他混淆不清的觀念,能解除我們裡面的愚昧魯鈍,能使我們清楚的認識真神。

 因此,上帝特別開恩,為了教導他的教會,不但是使用口才不足的教師,更是親自賜下話語啟示:他不僅是教導選民要認識神,更是清楚宣告他自己就是他們應該敬拜的獨一真神(羅 15:4)。他對教會所採用的方法,就是除了普遍啟示之外,更以自己的話,寫成聖經傳給我們,作為更直接更確定的標準來認識他(提後 3:16-17)。

[1.6.1b] 聖經啟示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與救贖主
        
 亞當、挪亞、亞伯拉罕,和族長們都得著主話語的啟示,使他們對他有真實親密的認識,使他們和不信者分別出來,這是毫無疑問的(來1:1)。我們在此尚未提到他們因信得救,蒙光照盼望永生。因為他們能出死入生,不只是必須認識他是創造主,也必須認識他是救贖主。當然,他們是從他話語的啟示,得著此兩種認識。從次序上來說,認識他是創造與掌管萬有的主在先,然後內在認識他不只是創造與護理萬有的主,更是他在中保裡顯示自己是救贖主;唯有此認識才能使已死的心靈活過來。
         
目前我們尚未講到人類犯罪墮落與受造界遭到腐敗,所以我們尚未討論救贖大恩。聖經也論到上帝是我們的救贖主:上帝與亞伯拉罕的子孫所立的聖約,在主基督裡的救恩,得救子民與非信徒的不同所在。
         
我們在此所討論的是對創造主的認識:當如何根據聖經來學習以確實的真理標記,將創造主上帝與眾假神區分出來。然後,在系列的題目之後,我們會在適當地方討論主基督的救贖。從新約聖經的見證,以及律法書與眾先知所明說的,來詳細講解。總而言之,創造主上帝是藉著聖經向我們顯明他自己。我們應當以聖經所清楚啟示的來認識他,免得我們以偏邪方法在迷宮中,徒然尋找某些未識之神(徒 17:22-23)。


[1.6.2] 上帝的話語記載成文,就是聖經
         
上帝向族長們啟示他自己,藉著曉諭、異象、或藉著他的選僕傳講,將他的話語深印在他們心中,要他們傳與後代子孫。他的教訓深刻在他們心裡,使他們堅信他們所領受的,的確是從他而來的啟示。他藉著他的話語,使他們的信心永遠不致模糊不清,此信心比一切人的意見堅定可靠。終極而言,他為了要使真理在世上存到永遠,連續不斷的教導萬代,他就樂意將所賜給族長們的啟示,寫作成文記錄下來流傳後世。為了此目的,他頒佈律法,之後藉著眾先知來解釋律法。
         
律法的用途很多,但是摩西和眾先知特別受託來教導「神與人之間和好的道路」;所以保羅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 10:4)。然而,我們再次重申:聖經除了特別教導「以主基督為中保,悔改相信福音」之外,也以清楚無誤的啟示,見證他是創造與掌管萬有的主,免得被人以為他與眾假神混雜不分。因此,人們處身於宇宙中,好比是處於最華美堂皇的劇院中的觀眾,他們當然應該認真注目觀賞他的奇妙大工;然而,他們更應該豎起耳朵聆聽他的話語,好得著真正的利益(啟 2:7)。
         
那些生在黑暗中的人,在其無知愚昧中愈來愈心硬;其中甚少人約束自己,存受教之心領受他的話,反而誇耀自己的虛妄。因此,我們若要得著真實敬虔的光照,就必須從天上來的教訓開始;除非我們謙卑聽從聖經,作聖經的學生,否則一點也無法嚐到正確堅實的真理教導。他既然樂意在聖經中啟示他自己,我們就應當以敬畏之心,領受他的見證。敬畏順從不只是真實全備的信心之根源,也是正確認識上帝的開始(多 1:1;箴 1:7)。
         
感謝上帝,以其完全的護理掌管,賜下聖經,在歷世歷代體恤我們這些軟弱的人(來 1:1)。


[1.6.3] 離開聖經,我們必然陷入錯誤之中
       
當我們思想人心的墮落是何等的敗壞,忘記上帝;人又是如此多次多方的犯錯;人的邪情私慾是何等嚴重,經常不斷製造虛假宗教。我們就不難明白:為何必須將天上來的教訓寫成文字來證明,免得因人的健忘而淹沒,因人的誤傳而消失,因人的僭妄而敗壞。
         
因他預知在宇宙中的普遍啟示,雖然莊嚴美好,但是果效不足;所以,為了他所樂意要教訓的人,就以他的話語來幫助他們。我們若要真實正確認識他,就必須走此直路。我們必須來到聖經這裡,在其中我們清楚看見這位獨一真神以及他的工作,不是藉著我們墮落敗壞的判斷,乃是按照永恆真理的標準。
         
我們若偏離聖經,則不論跑得多快,也不能達到目的地,因為已經偏離了正道。誠如保羅所說:上帝臉上的榮光,是「人不能靠近的(提前 6:16),對我們而言,這是無解之謎,除非我們有聖經引導我們。因此,寧可跛足行在聖經的道路上,也遠勝於在聖經軌道外疾速瞎闖。
         
大衛常常教導我們:應當從地上破除迷信,使得純正敬虔信仰可以興旺發展,所以他重複說到「上帝作王」(詩 93:196:1097199:1 等)。此處「作王」之意,並非指:給他加冕得著王權,來治理全宇宙;這乃是指:他施行其本來就有的主權大能,除去一切假道。因為除非「對他的真實認識」在人心中建立掌權,否則人心中的錯謬是無法根除的。


[1.6.4] 聖經所曉諭我們的,是自然界所不能帶來的啟示

大衛在詩篇 19 篇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1-2 節)之後,繼續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7-8 節)。雖然律法有其他用途,然而大衛特別指出律法是特別啟示,是神的兒女的啟蒙學校。因為天地萬物的壯觀啟示,不足以使萬國萬民歸向他;所以,主賜下律法為特別啟示,要他的兒女能清楚正確的認識他。
         
詩篇 29 篇論到他的普遍啟示在自然界中:他的聲音極其可怕,在雷火、狂風、暴雨中彰顯出來,震動大地,搖撼山岳,摧折柏樹;然而在最後結論說:「凡在他殿中的,都稱說他的榮耀」,因為不信者耳聾,聽不出空中所反響的上帝聲音(9-11 節)。詩篇 93 篇描述海上的驚濤駭浪之後,就結論說:「主啊,你的法度最的確,你的殿永稱為聖」(5 節)。
         
因此,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她的族人與其他民族所敬拜的是什麼,他們都不知道;只有猶太人是敬拜真神上帝(約 4:22)。原因是猶太人得到了他的特殊啟示。人心魯鈍,被罪捆綁,若沒有聖經的啟示,就不能認識上帝。所以,除了猶太人(因為得著舊約聖經的啟示)以外,全人類既不藉著聖經來認識他,必然是繼續沈溺虛謊和錯謬之中(羅 1:21-32)。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 卷一 七章


目錄
卷一 卷三
卷四1~卷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呂沛淵牧師編著,卷一  第七章
卷一  對創造主上帝的認識
第七章 聖經必須經由聖靈的見證,使人確認其權威;若說聖經權威必須倚靠教會的裁判,則是惡意虛構

[1.7.1] 聖經的權威來自上帝,而非來自教會
[1.7.2] 教會自己是根據聖經而存在的
[1.7.3] 教會引導我們認識聖經的權威
[1.7.4] 聖靈的見證是最強有力的
[1.7.4]聖靈的見證是最強有力的
[1.7.5a] 聖經見證自己為真實可靠
[1.7.5b] 神的兒女都清楚認識聖經是神的話


[1.7.1] 聖經的權威來自上帝,而非來自教會
         
聖經的權威是由聖靈的見證所確立,所以聖經的權威是確實的(提後 3:16-17;彼後 1:20-21)。若以教會的裁判作為聖經的可信依據,則是邪惡錯誤的。
         
首先,我們論到聖經的權威,不僅是為了預備我們的心尊崇聖經,也為了要掃除一切的疑惑。聖經既然被公認是上帝的話,誰也不敢荒唐僭妄(除非他毫無常識與人性),否認這位說話的上帝是信實的。既然神的話並非每日從天而降,所以他樂意賜下他的聖潔真理,唯獨在聖經中,作為永遠的記念(約 5:39)。對於信徒而言,聖經乃是從天降下的啟示,具有完全的權威;聖經就是他的永活真道。
         
但是,有一種流行而非常有害的錯誤,就是以為聖經的權威限於教會所同意的範圍,彷彿他的永恆而不可磨滅的真理,需要倚靠人的意見決定!這些人的說法,是存心藐視聖靈,他們說:誰能說服我們相信聖經這本書是來自上帝?誰能保證聖經賜下流傳至今,是完整無缺的?誰能勸服我們恭敬接受一卷書,卻排除另一卷書,除非教會立下一套定規來處理?所以,他們說:如何尊崇聖經,哪些卷書應該被承認為聖經正典,乃是倚靠教會所作的決定。
         
其實,這些褻瀆的人只是假借教會之名,想要肆行專制為所欲為,完全不顧以如此荒謬來網羅自己和他人,只要達到其愚民政策:「教會主宰決定一切的事」。但是,假如永生的一切應許是取決於人、全然倚靠人為的裁決,那麼痛苦的心靈如何得著永生的堅固確據呢?如果他們接受了如此的答案,就會消除恐懼戰兢?假若我們的信仰完全是根據人們喜歡的意見,聖經的權威由人來決定而搖擺不定,那麼不敬虔之人將如何譏笑我們,而所有人都會懷疑聖經。


[1.7.2] 教會自己是根據聖經而存在的
         
其實,我們只要引用使徒保羅的一句話,就夠駁倒這些強辯者了;他見證說: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 2:20)。如果使徒和先知的教訓是根基,則其必定是在教會起始存在之前,就已經有權威了。這些強辯者的詭辯反駁說:雖然教會是從使徒先知的教訓起始存在,然而這些教訓是不是使徒先知的,還有問題,必須等候教會的決定。這樣的強辯一樣是無稽之談。既然基督教會從起初就以「先知的著作與使徒的講道」為根基被建立在其上,不論教會是從何處得到此教訓(若無此教訓,教會根本不能存在)並接受之,此教訓必定是先於教會的存在。
         
若要偽稱:裁判聖經的權力在於教會,因此聖經的確定性必須倚靠教會的同意,則這是徹底荒謬的看法。所以,雖然教會後來認出先存在的聖經,領受並見證其真實,但是教會並非將原本有疑義或有爭論的文件,使之變成真正有權威的聖經。教會只是承認聖經是其救主上帝的真理,履行其敬虔責任而毫不猶豫加以尊崇罷了。聖經清楚顯示自己的真理,自證其為神的話,根本不需外證(約 17:17;來 4:12)。
         
至於那些人說「若是沒有教會的諭令,我們怎麼能確定聖經是從神而來的?」這等於是說:「我們從何處學會分辨光與暗,白與黑,甜與苦?」其實,我們知道光就是光,白色就是白色,甜的就是甜的;其明確的自證,不需要外證。聖經既完全又清晰顯示自己的真理;所以,是聖經決定教會,不是教會決定聖經。


[1.7.3] 教會引導我們認識聖經的權威
         
有人曾說:若不是受了教會的權威所感動,他不會相信福音的。因此有些人誤以為福音信仰的根據,是來自教會的權威。其實,當人們在福音信仰之外時,他們不相信接受福音是上帝的確實真理,直到教會指引他們歸向主基督。人們信主之前,受到教會的帶領,受感動而信主,這是自然而然的。
        
 但是,這並非表示虔誠信徒的信仰,是建立在教會的權威之上;也不表示福音信仰的確實與否,必須倚靠教會的權威。事實真相是:如果不是教會共同見證福音的真實,則未信者就不知福音為何,不會歸向基督。當人們有心認識福音時,應當跟隨那些值得尊敬的教會領袖,聽從他們的教導;等到內心清楚神的光照時,就可清楚明白所信的福音內容(西 1:4-1123)。
         
我們絕對不可將對聖經的信心,建立在教會的同意或裁判上。我們應當規勸那些尚未蒙聖靈光照的人,因敬重教會而成為謙卑受教者,以致他們可以持續從福音來學習相信主基督。因為教會的權威是引導我們相信福音;當我們成為基督徒後,我們就會清楚明白敬虔的信仰生活,其根基乃是聖經,並且教會的權威乃是根據聖經。


DAY 38 [1.7.4] 聖靈的見證是最強有力的

唯有當我們相信聖經的真正作者是上帝時​​,我們才會真正相信聖經的權威。所以,聖經權威的最高證明,乃是祂親自在聖經中說話,聖經就是祂的話。眾先知使徒並未誇耀自己的天才或取信聽眾的能力,他們也沒有依據理性的辯論。反而他們乃是宣揚祂的聖​​名,使普天下的人可以悔改信服祂。我們應當注意顯而易見的事實:他們並沒有草率或錯誤的宣告祂的聖名。為了使我們的心不會搖擺懷疑,不會掛慮不安,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將我們的信心放在人的理性判斷或猜測上,乃是全然信靠聖靈的內在見證。

如果我們想要以論證方式來進行討論,對於相信上帝存在的人而言,我們很容易舉出許多證據,證明律法先知與福音是從祂而來。雖然在辯論中,有學問又具高度判斷力的人,會窮其心思起來反對;但是他們若非心硬至無藥可救的地步,遲早也必須承認聖經清楚顯示其中說話者,乃是上帝。從此清楚可知:聖經的教訓都是從天上來的。稍後,我們會看明白:聖經每一卷書,都遠遠超越世上一切其他書籍。我們若以清潔的眼與正直的心來讀聖經,上帝的榮耀威嚴必展現我們眼前,降服我們的頑劣抗拒,折服我們的心順從祂。


DAY 39 [1.7.4]聖靈的見證是最強有力的

凡是企圖以爭辯方式來建立對聖經的確信,都是開倒車。我們可以舉出許多證據,輕易駁倒那些不信聖經的人,澄清對聖經的誤解誹謗。然而,這些理性上的論證並不能在他們心中產生確信,無法帶來真實的敬虔。對這些不信的人來說,宗教似乎只是各人的主觀意見;他們以自己「有限又有罪的理性」掛帥,要我們證明「聖經」是神的話。而事實上,他們的心已經被罪綑綁,以「不信」為前提,曲解一切事實證據,美其名為通不過其理性,拒絕悔改相信聖經真理[林後4:3-4]

顯明「聖經」是神的話之證據,鐵證如山,不可勝數。但是,聖靈的見證高過一切理性。因為只有上帝為祂自己的話所作的見證,才是最合適與最有能力的。所以,人心必須先得到聖靈內證的光照與保證,才會真正接受聖經是神的話。因此,這位藉著眾先知說話的聖靈,必須進入我們心裡勸服我們深信:先知忠實宣揚神所命令他們所說的話。正如以賽亞書59:21所說:「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的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有些人聽見惡人肆無忌憚發言反對神的話時,因當時沒有清楚證據來回答他們,就心中懊惱不安。其實,這些人之所以會忐忑不安,因為忘記或忽略了:虔誠人的確信聖經,不是靠理性的辯證,乃是聖靈的「印證」與「憑據」在主的兒女心中。若非聖靈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則我們永遠無法真正認識上帝與祂的話,永遠在疑惑不安中搖擺不定!

林後 4:3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林後 4:4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 神的像。 (和合本 CUV)


[1.7.5a] 聖經見證自己為真實可靠
         
我們要認清此真理:凡是內心受了聖靈教導的人,都真正倚靠聖經而得安息;聖經的確是證實自己,所以將聖經臣服於證據與推理之下,乃是大錯特錯。聖經理當得著我們的全然確信,因為聖靈為聖經所作的見證。雖然聖經因其自身的威嚴,足以贏得我們的敬重,但是唯有當聖靈在我們的心印證其權威之時,我們才會深受其感動影響(弗 1:16-20)。
        
 所以我們蒙聖靈的大能光照之後,我們深信:聖經是從神而來,這並非出於自己或別人的判斷。我們徹底確信聖經是神親自說出的話,藉著人作為媒介傳給我們(彼後 1:21);其真實可靠遠超乎人的判斷,猶如我們親眼直視他自己的榮美。我們不需尋找證據或論點,來作為我們判斷的依據,乃是將自己的判斷與理解臣服於聖經之下,因聖經是遠超乎我們的猜想臆測之上(賽 55:8-11)!
         
我們如此接受聖經,並非像人們習慣於注視一些不明之事務,但一經仔細考察之後,發現不足為奇非常掃興。我們乃是全然深知我們得著了牢不可破的永恆真理!我們也不像那些可憐之人,經常被迷信奴役而心靈扭曲。我們乃是深深感受到:聖經散發出神的大能,活潑大有功效。藉著聖經所彰顯的大能,我們的心被吸引,火熱起來,甘心定意信靠順服;其活力與果效遠超過僅僅是屬人的意志與認知。


[1.7.5b] 神的兒女都清楚認識聖經是神的話
         
上帝藉著以賽亞所宣告的,是極為正確的:眾先知與眾民都是他的見證人,因為他們都受了先知之言教導,就毫不猶豫的承認他所說的,沒有謊言或含糊(賽 43:9-10)。這樣的確信,不需要其他理由;這樣的認識,是最高理性所認同的,人心以此認識為平安根據,比其他任何理由更安全穩定。最後,這樣的感受,只能來自天上的啟示。以上所說的,不外是每一位信徒內心親身的經歷,是我們言語所不能述盡的。
         
讓我們認清:上帝的靈在我們心中所印證的,才是唯一真實信仰。謙卑受教的人都會感恩滿足:以賽亞應許真教會的所有兒女說:「你的兒女都要受主的教訓」(賽 54:13)。他定意將此獨特恩寵,只賜給他的選民,就是從全人類中分別出來的子民。的確,除了敏捷熱切聆聽他的聲音之外,甚麼是真實學問的開端呢?
         
上帝藉著摩西的口,吩咐我們聽他的話,如經上所記:「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或說誰要下到陰間去呢?這話正在你口中,在你心裡」(申 30:12-14)。如果他的兒女尚且還不明白此寶貴的真理,難怪許多人們(包括那些出名的人士)是如此無知愚昧!除非我們重生得救,成為教會整體的一份子,不然必是蒙眛無知。
        
 以賽亞警告說:不僅是外人會懷疑不信先知的教訓,連自以為是上帝家裡的猶太人,也是不信;所以他同時指出原因:「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賽 53:1)。所以每當我們感到信徒太少,而心裡難過時,讓我們反向思考:天國的奧秘,向那些自以為聰明通達的人,就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除了蒙他賜與的人,沒有人能了解他的聖經啟示(太 11:25-27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