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種常遇見的表面問題,背後的預設,和基督教的回應
作者:林慈信,錄自作者近作《護教神學導論》
https://yimawusi.net/2022/05/24/25-apologetic-questions/
二十五種常遇見的表面問題,背後的預設,和基督教的回應
1. 表面問題:科學已經證明聖經沒有立足地了。我是相信科學的人。
背後預設:科學,和科學家是「中立」的,「客觀」的;他們沒有預設,沒有偏見。科學的理論總是建立在事實上。
基督教的回應:科學其實不斷的在改變,而科學的改變是受周圍文化的預設所影響的。科學並不「中立」,並不「客觀」。科學家都被自己的預設和自己的宇宙人生觀所控制。科學家會犯錯;也會製作虛假(不合乎事實)的理論。歷史上,科學從未能用事實來推翻聖經的任何一句話。不同的科學家,他們的理論可能與聖經衝突;可是科學並沒有任何能推翻聖經的證據。
2. 表面問題:基督教的思想太狹窄了。
背後預設:世上最好的宗教,是一個叫人類都快樂,給人們帶來安全感的宗教。它告訴人世上沒有問題,明天會更好。宗教不可冒犯人,不可自稱是絕對真理。
基督教的回應:按照邏輯,所有的宗教都彼此矛盾;因此只有兩個可能:一,所有的宗教都是虛假的。二,只有一個宗教是真的。宇宙若有一位真神,那麼只可能有一個宗教是真的。所以,提出這個抗議的人,他自己的思想太「狹窄」了,無法接受真理。
3. 表面問題:我不能相信一個將人扔在地獄裡的神。
背後預設:神太慈祥了,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的。人太好了,神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的。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假設:上帝的思想、情感、和行為都與人一樣。「假如我不會把人送進地獄,神也不會這樣做!」
基督教的回應:神不是人。神的思想,感情,與作為都與人截然不同。神的意念和道路高過人的意念和道路。這個人真正的問題是,他只想要一個按自己的形像造的「神」:一個容忍他繼續犯罪,一個可以與罪人舒服共存的神。事實上上帝熱愛公義,聖潔到一個地步,祂造了地獄!上帝愛祂自己的本性,愛自己的律法,愛自己造的宇宙,和祂的選民;因此地獄的被造不只是出自上帝的公義,也出自祂的愛!
4. 表面問題:你我信什麼都不要緊;只要我們誠懇就可以了。
背後預設:誠懇比真理和道德更重要。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既不合乎邏輯,也不合乎倫理道德。沒有人可以按這準則生活的!誰會說,那些犧牲嬰孩在祭壇上的撒但教徒,他們的惡行是可以接受的?希特勒殺害成千上萬的猶太人,他也完全是誠懇的相信猶太人應該被除滅!誠懇不能取代真理或倫理。你可以是誠懇的,可是是完全錯誤的;你也可以是一個很誠懇但很不道德的人!
5. 表面問題:耶穌是個好人,是一個偉大的教師。他也只是好人而已(不是上帝)。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耶穌是一個偉大的人。沒有人可以否定這點——可是耶穌不是上帝,他不是基督(彌賽亞,救世主)。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論點不攻自破。耶穌若是一個好人和偉大的教師,那麼我們必需接受耶穌對自己的宣稱:就是,耶穌自己說祂是誰。事實上耶穌宣稱自己是神子,是世人的救主。假如耶穌不是祂所宣稱的那位,那麼祂要不是撒謊,就是瘋子。假如祂是撒謊或瘋子的話,那麼就不是好人,更不是一個偉大的教師了!
6. 表面問題:人不是邪惡的;人性本善。
背後預設:人基本上是好的。他們做壞事,是因為環境影響他們。一旦有了良好的教育,居住環境,和就業的機會,人就會變好的。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論點並不符合事實。歷史和心理學給我們鐵證,說明人的本性壞透了。沒有人需要教導嬰孩如何撒謊,偷竊,欺騙。希特勒的德國是當時世界上教育水平最高的國家。所有的事實證據都支持聖經所說的:「人的心壞透了,誰能測度呢?」(耶十七9)
7. 表面問題:基督教是一些有心理問題的人的拐杖(寄托)。
背後預設:人們接受基督教,成為教徒,是因為這個宗教滿足了他們一些心理上的需要。因此基督教就不可能是真的。
基督教的回應:基督教顯然是真的,正是因為能夠滿足人所有的需要,包括心理上的需要。神既然創造了人,他肯定完全知道人需要些什麼。因此最合乎邏輯的假設是:那位創造人類的神所啟示的宗教,是最能滿足人的需要的。因此這個立場,其實支持了它想要反對的。
8. 表面問題:我是無神論者。我不相信宇宙裡有神。
背後預設:無神論者假設自己有足夠的智慧能力,支持他們的結論。他們覺得宇宙裡沒有任何的神明。
基督教的回應:唯有一位有資格作無神論者的,就是神自己!要斷然地宣稱「宇宙沒有神!」者,必需知道萬事,同時存在於宇宙每一個角落,且有無限的力量。換言之,這個人必需無所不知,無處不在,和無所不能:他必須是神本身!無神論是一個荒謬的信仰立場,是不攻自破的。
9. 表面問題:基督教若對你有意義,有幫助,那很好,可是不要來煩我就好了!
背後預設:每一個人都應該「做自己喜歡的事」。只要不煩別人,愛怎麼活就可怎麼活。至於真理和倫理,那不重要!只有自己對歡樂的追求才重要。
基督教的回應:這種人生觀是毫無掩飾的自私自利!其實,基督徒是要「煩」別人的。歡樂主義生活方式,一定帶來災難。作一件事情,雖然「感覺上很好」,可是感覺好並不等於是對的。瘋狂的人謀殺別人時,「感覺上也很好」!這個立場是不符實際的。
10. 表面問題:基督教沒有適切性(與現實脫離)。
背後預設:對我來說,在我的生命中,基督教不適切,不實際。只是紙上談兵,畫餅充饑,虛無飄渺,講到來世的樂園而已。
基督教的回應:真正的基督教是實際的,有高度的適切性。聖經關心到人生的每一層面,不只是要「救人的靈魂」。這個人可能曾接觸過有缺欠(不完整)的基督教信仰。
11. 我們都是神的一部分。我們都是神的兒女。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至終的真相是一個存有」,人是這個「宇宙靈魂」或「宇宙力量」的一部分。這立場最後帶到泛神論:宇宙一切就是神;神就是宇宙的一切。或者帶到「泛萬物主義」:一切就是「氣」,「氣」就是一切。
基督教的回應:我們並不是神的一部分!宇宙的真神是一位有位格的,同時是無限的神,祂創造了這個宇宙。神造世界不是用自己的本質來造,而是從無有中創造。宇宙的造物主與整個宇宙在質在量上都截然不同。泛神論或者泛萬物主義帶來的,是萬物身分的消滅,帶來絕望。
12. 表面問題:我儘量不傷害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嘛!遇見有需要的人,我是不會幸災樂禍的。一定盡力而為幫助人。
背後預設:這句話的背後,假設神是按照我們是誰(我們的人格)和我們的表現(行為)來決定接納我們與否。神審判人類,好像老師將每一個學生與全班同學的分數來比較一樣。你的好行為若多過壞行為,你就可以過關!
基督教的回應:神接納罪人,乃是按照耶穌基督是誰(祂聖潔的人格)和耶穌的表現(耶穌完成了的大工)。基督教是唯一的宗教,提供代罪的救贖。我們不可能憑自己的行為進天堂。我們不可能與別人的行為比較,來決定神救我們還是定我們的罪。我們得救,完全是憑神的恩典;完全是藉著信心;完全是因著基督完成的救贖!(弗二8、9)
13. 表面問題:可是,基督徒這麼強烈地反對性愛!性有什麼不好?性是那麼的自然,因此一定是對的!
背後預設:他們假設:事實(比方說:生理的本能)必然是正常的。而正常的,必然是對的。因此:事實(既然)就是對的(應然)。
還有:一件事,假如帶來好的感覺,就去作罷!(想去作就作。)
基督教的回應:人因為犯了罪,有了罪孽。因此人不是正常的,世界也不是正常的。人虧缺了正常;世界也反常。事實(就是:目前的人類和宇宙)並不是正常的!我們有一些慾望,對於我們墮落的人性是正常的。可是,對於墮落的人性是正常的事,並不是神原來創造人的時候的正常事。性本身不是罪,只要「正常」的作:就是說,在神本來創造人的時候所計劃的,如何,什麼時候,在什麼情況之下進行。
14. 表面問題:我曾嘗試過信基督教,可是沒有效果(對我沒有用)。
背後預設:基督教只是情感上的某一種不會持久的「高峰經歷」。這個人沒有經歷過真正的回轉(悔改,信心)。因為他的「回轉」不是真的,他就假設說,所有的「回轉」經歷都是假的。他以自己個人的經驗,來衡量人類所有的經驗。
基督教的回應:是的,假的回轉(信主)經歷是絕對可能的。他所嘗試的,並不是真的基督教。可是,一次的假回轉,不等於說所有的回轉經歷都是假的。這並不合乎邏輯,也不符合事實。
15. 表面問題:我不能信神。當我看到希特勒如何對待猶太人,又想到世界上充滿著痛苦,我不能相信宇宙裡有神。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我們就算沒有絕對的倫理道德標準,也可以作出道德的上判斷:如判斷希特勒的邪惡。「神」的存在,對我們做道德判斷不是必需的條件。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不符合邏輯。宇宙若沒有神,就沒有絕對的道德標準,沒有「公義」的根據。要解決「為什麼有苦難」這個問題,必需有神的存在。正視苦難的問題,並不需要我們否定神的存在。這個人的立場,在實際生活上也是行不通的。若要作出對邪惡的判斷,而定它的罪,神的存在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若沒有神,就沒有「邪惡」這回事,也沒有「善」。
16. 表面問題:進化論是真理。我們不能再信聖經了!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進化論是事實,而不是理論。所有的證據都支持進化論的。而創造論呢,是沒有證據支持的。所有的科學家都相信進化論。沒有一個有知識,學問的人,可能對進化論提出異議。進化論,是對宇宙萬物的最好的,最合理的解釋。而創造論只不過是一個信仰,一種迷信。
基督教的回應:進化論其實是由很多不同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的理論所組成的混合品。什麼是進化論?它是某一些科學家提出的某一些理論。這些理論不一定經得起嚴格的科學審核,或哲學審核。創造論有充份的證據,而進化論只是一個武斷的信仰。參Shute, Flaws in the Theory of Evolu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17. 表面問題:教會裡的人都是假冒為善的偽君子!
背後預設:這人假設了:神賜福給偽君子們,他們死後將上天堂。所有的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一次犯錯,就成為偽君子了。而在世上的酒吧,舞池,工商界是沒有偽君子存在的。提出這抗議的人,假設自己不是偽君子。
基督教的回應:所有的偽君子都被神定罪(馬太福音廿三13、33)。所以,寧願花幾十年在教會裡容忍偽君子們,不是比在永恆裡與偽君子在地獄共存更上算嗎?基督教是為「罪人」設的福音。認為基督徒必需是完全人是錯誤的想法。其實,在社會上每一個行界,機構裡都有偽君子。因此:請你仰望耶穌基督,作一個(真)基督徒罷!基督徒可能讓你失望,可是耶穌基督永遠不失敗,他是大能的救主!
18. 表面問題: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樣的。條條大路通天堂啊!所有的宗教都敬奉同一位主宰!因此說基督教是唯一通往上帝的道路,是非常不友善的。
背後預設:他假設:神若存在的話,祂並不關心人們如何對待他;也不關心人應該如何正當的敬拜神。這個所謂的「神」從來沒有向人類啟示自己,也沒有向人類啟示祂的旨意。他也假設了;所有宗教所教導的教條——就是:神是誰,罪的本質,世界的來源與將來的結局,人是誰,如何得救等——都是一樣的。所以,假如所有的宗教都教導同樣的道理,基督教只不過是多種道路中的一條而已。
基督教的回應:事實上,神具體地啟示了祂的(聖潔的)本性,也吩咐人類如何正當的敬拜祂。基督教所教導的教義,是與一切其他的宗教截然不同的;基督教是絕對獨特的。每一個宗教都有自己的「神」或神靈。基督教的聖經,和聖經所教導的信仰,是神所啟示的,唯一通到神那裡的道路!耶穌基督是唯一到父神的道路(約翰福音十四6)。以愛心向別人宣告真理,並非不友善。
19. 表面問題:基督教不合乎邏輯,不理性。
背後預設:很多人提到「理性」或「邏輯」的時候,其實是指自己的常識。他們是一種錯誤思想的受害者——就是以為我自己所想的,就是事物的真相。有什麼事物對自己來說不合邏輯的話,就不存在。
基督教的回應:你的思維若以「理性」或「一般常識」作出發點(絕對的權威)的話,你至終必成為懷疑主義者。通常提出這種異議的人,對基督教有嚴重的誤解:他們在自己腦袋裡造了一個假的「基督教」,然後把它攻破。其實,基督教並不矛盾(參考:See Gordon Clark,Religion, Reason, and
Revelatio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 ;作者顯示基督教並不違背邏輯)。
20. 表面問題: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異教徒,他們的命運又怎麼樣?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異教徒從沒有從上帝得到啟示。因此我們不應視他們為罪人,以罪人來對待他們。因為他們無知。他們是「高貴的野蠻人」(一些人類學家的用語)。當我們拒絕基督教時,我們失喪了;可是他們既然對基督教一無所知,他們不可能會因為拒絕基督教而失喪!
基督教的回應:事實上,異教徒失喪是因為他們是罪人。他們拒絕,抵擋在他們良心裡的,和在大自然裡的啟示:神的普遍啟示。他們無可推諉(羅馬書一20),是被定罪的人(羅馬書二12)。我們失喪不是因為我們知道什麼,或不知道什麼;我們失喪是因為我們的本性:我們是墮落的罪人。
21. 表面問題:我不是罪人。
背後預設:罪人的定義就是:社會棄絕的人,如妓女,醉鬼等。提這個問題的人自以為義,認為自己是好人,正直的人,道德上高人一等。
Christian Answer:
All people are
sinners, though in various degrees. A “sinner” is one who has not done all he
should, and who has done what he should not have done. Sin is true guilt before
God. God demands 100% of us keeping 100% of the law, 100% of time. Anything less
is sin.
基督教的回應: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雖然犯罪的程度可能不同。一個罪人就是:沒有盡所有的本分,和作了神所禁止的事的人。罪就是:在神面前罪名成立(有罪孽)。神的要求,就是全人類遵守全部律法,所有的人隨時都百分之百地遵守。不能達到這標準的,就是罪。
22. 表面問題:我太邪惡了,基督教不能幫助我的。上帝不可能接納我。
背後預設:基督教是給那些好人,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不是給「罪人」的。神不可能真正饒恕那些壞透的人。
基督教的回應:聖經的教導是:自以為「好人」者必下地獄;可是不少「壞人」將上天堂!耶穌說:祂來不是召(自己認為是)「義人」者,乃是召罪人悔改。基督教只對那些覺悟自己的罪和不配的人,提供真正的盼望。對這些人,耶穌的邀請是:到我這裡來!
23. 表面問題:我不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
背後預設:宇宙是一個「關閉系統」,由自然定律控制。這些定律是絕對的,不能違犯的。基督從死裡復活既是神蹟,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神蹟是不可能發生的。
基督教的回應:宇宙不是由什麼所謂的「定律」所掌管和維繫的。神親自托住宇宙,主宰宇宙(歌羅西書一17;以弗所書一11)。神蹟並不違反什麼「定律」。這是因為,所謂「定律」只不過是人們對神在宇宙的作為的觀察而已。人觀察神如何無時不在托住宇宙,掌管宇宙。今天的當代科學已經放棄了牛頓時代的機械的宇宙人生觀——就是這個人的異議背後的宇宙人生觀。
24. 表面問題:我不能接受聖經(是神的話)。
背後預設:這個人假設了:人是獨立,自主自法的。人以自己作出發點;自己孤獨的存在於宇宙,自己靠自己,不靠任何外來的特殊啟示。這個人也假設:在這個情況裡,人可能理解自己,理解世界和世界其中所有的相互關係。其實這是歷代人文主義虛妄的美夢。
基督教的回應:哲學歷史告訴我們,人的自主、自法必定帶來徹底的懷疑主義(意即:沒有知識的可能)。我們若以人為出發點,必定導致完全的混亂。除非我們以真神為出發典,才可以對宇宙有真正的認識。這個人的表面異議,並不符合事實。(參看薛華的著作,如Francis Schaeffer, The God Who Is There,
InterVarsity Press. )
25. 表面問題:宇宙裡一切都是相對的。並沒有絕對的真理。
背後預設:宇宙的一切事物對於提這個問題的人是相對的。人乃是宇宙真理的裁判者。有權力,就有真理。這個人也假設:沒有人可以判斷別人的道德。人不可能對任何事作道德的判斷。
基督教的回應:這個立場不攻自破。說「宇宙一切的事物都是相對的」,或「宇宙沒有絕對」本身就是作了一個絕對的判斷;這是武斷的,不可能跟相對主義自洽的宣告!這個立場也是不符實際的。因為,按照這種說法,希特勒和強姦兒童的人,都應該被肯定。因為人不可以作道德的判斷!可是事實上,每一個人每天都在作道德的判斷。沒有人可以從這個事實逃脫;這是生命的一部分。
2022-06-06
與中國知識分子夜話基督教
作者:林慈信
https://yimawusi.net/2022/05/04/an-evening-of-christianity-with-chinese-intellectuals/
很高興今天有這樣一個機會跟你們談談基督教。我想知道,你們當中有多少人是在國內第一次接觸基督教的?多少人是在國外第一次接觸到基督教?兩種人的數目大致差不多。很好。你們當中有些可能對基督教仍有一些記憶,如在中國曾參加的聖誕夜慶祝或音樂會,其他人則可能是通過自己學校中的美國朋友接觸到基督教的。不管是哪一種情況,你可能都會對基督教的信仰內容產生許多問題。
請讓我嘗試在今晚與你們討論這方面的一些問題。不過我要事先聲明,我的教育背景不是自然科學方面,我獲得的是歷史學的博士學位,所以,如果我在某些方面不能作深入的解釋,請你們諒解。
〖宗教與政府〗
也許你們常會以為宗教是一個由國家政府所管理的機構。當你走進一個美國教堂時,你可能想知道,這個教會是由政府所主辦或資助的嗎?那麼你是把教會看作一個社會組織、美國社會的一個層面了。然而,絕大部份的美國基督徒不是這樣看待他們的教會。請讓我來作一個解釋:教會是什麼?
朋友們,美國的憲法是禁止任何教會由政府來資助(或“建立”,to establish a religion)。這意味著,在美國,基督教會是作為一個民主國家中的“志願團體”存在的。這對你們來說可能是一個外來語,希望你們能繼續觀察它是如何運作的。一個“志願團體”就是一群人,以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聚集在一起,組成一個組織,如教會。教會這種“志願團體”對外沒有政府的財務支持,憲法也禁止政府干涉教會的內部事務,或津貼他們的開支。
“志願團體”這個觀念,源自上帝作為立約者的這一概念。上帝選擇進入時間和空間,與祂的信徒訂立契約:一種特殊的關係。由於上帝選擇與祂的子民建立契約,所以基督徒也應該聚集在一起,彼此立約。《聖經》是這樣描述教會的:
“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二9)
拉丁文“立約”這個詞就是我們現在用的“聯邦”這個字(federal)的字根,而聯邦正是美國國家政府的名稱。
〖宗教間的區別是什麼?〗
由於在一個民主社會中,各種宗教可以並存,那麼它們又有何區別呢?原來它們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是,最基本的區別在於每一種宗教自身是如何看待上帝的。其中有一些宗教,我們把它稱為“泛神論”,“泛神論”相信神是每一樣東西,每一樣東西都是上帝。即如“新紀元運動”,它是古印度教的美國變種,也就是泛神論的。“新紀元運動”相信:上帝就是我,我就是宇宙,宇宙就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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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宗教類型是“多神論”,如中國的民間宗教。它們相信很多神。還有一種宗教是“無神論”;是的,“無神論”也是一種宗教信仰。“無神論”不打算相信神明;佛教最初就是“無神論”的。馬克思主義也是一種不相信有位格的上帝的宗教)雖然它以其他人物或概念代替了上帝)。
基督教則是一個“一神論”的宗教…我們相信一位上帝,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也只相信一位上帝。《聖經》這樣宣稱: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六4、5)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提摩太前書一17)
基督徒相信上帝是無限的,永恆的,和有位格的;這位上帝在《聖經》,在《舊約》和《新約》中將自己展現出來,而耶穌就是那展現自己給我們的上帝本身。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筆者按:就是耶穌基督)曉諭我們…”(希伯來書一1、2)
這位無限,永恆,有位格的神,具體地、客觀地在歷史自我顯現了。《聖經》的神,就在這方面顯出祂的獨特性和超越性。
〖“靈”是什麼?〗
當我提到上帝時,你可能立即會有一個反應,上帝是什麼?當基督徒說上帝是一個“靈”時,或祂存在於靈界時,這是什麼意思?上帝是一個物質的存有?上帝是一個“東西”嗎?如果是,那麼是誰造上帝的?或者,上帝是一個“思想”?如果是,上帝是唯物的東西,還是唯心的理念?
或許你常會以唯物主義觀來思索這個宇宙。唯物主義的信仰是,所有的一切都是物質的,不存在真正的靈。對唯物主義者來說,對立的一面是唯心主義。朋友們,基督教既不是唯心的,也不是唯物的,而是唯實的。就是說,基督教表達了一種關於宇宙的準確的和完整的圖像,包括存在的物質和非物質方面。
“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在聖靈和真理裏拜祂。”(耶穌基督——約翰福音四24)
當我們說上帝是“靈”時,意思是說,上帝不需要一個身體以使自己作為上帝來存在。上帝能夠(也的確曾經)成為人的樣式,即擁有人的靈和體(例如耶穌基督)。但上帝不需要一個身體。祂是一個“靈”。祂存在於宇宙中看不見的靈界裏。祂並不是由任何其他的事物所造。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保羅,講於雅典——使徒行傳十七24、25)
你可能聽到的,另一個基督徒常用的詞語是“靈性”。這個詞與“靈”不一樣。意思是說,我們在耶穌基督中獲得了新生命後,我們應與上帝在更親密的關係上成長。這一關係常被稱為“靈性”,因為使我們長進的乃是神的靈,神自己。我們成為基督徒以後,聖靈讓我們的人性不斷地被祂所轉化。新約《聖經》的說法是,我們要在恩典和在認識神的事上長進: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卅六27)
“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祂,從今直到永遠。阿們。”(彼後三13)
如果你對這些用語很困惑,給你自己多一些時間去思考吧。與基督徒一起查經,過一段時間,再使用這些詞語時,你就會感到舒服多了。
〖上帝是什麼?〗
像我所說的,你們可能認為上帝是西方某一個特定哲學學派中的一種思想。然而,基督徒認為上帝是有位格的。對你們來說,不把一個無限的上帝看成一種力量,而是看成一個有思想、有計劃、有感情,並能與人類建立關係的位格存在,可能是較困難的。但是,這正是《聖經》所描述的上帝。上帝與“命”不一樣;命是無情的,可是上帝是有位格的,有情的。
舊約《聖經》裏描述上帝的性情最生動的一段,可能是大衛王寫的詩篇第23篇;請看上帝,《聖經》中自我啟示的上帝,絕對不只是一個唯心的觀念: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遍。
祂使我的靈魂蘇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宴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上帝是有位格的,祂是無限的,祂超越空間而存在。祂是永恆的,祂在時間以前,並超越時間而存在,祂是不變的,祂的屬性永不改變,祂的計劃永不改變,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存在也不會改變。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馬書十一33-36)
這一位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上帝,是能夠進入時間和空間的。事實上,上帝選擇了進入時間和空間當中,向人類說話,並進入人類的生活當中,成為人類的上帝。
“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地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以賽亞書五十七15)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翰福音一1、2、14)
當你讀《聖經》,並仔細研究它時,你會發現,上帝是有位格的。在我們閱讀上帝所說的話,觀察上帝在歷史上的活動時,這一位格就會被發現。《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和祂在歷史裏的行動的記錄,通過《聖經》,我們就能夠瞭解上帝。
這位上帝其中一個特性,就是聖潔。這標識祂有著道德的完全與純潔,與人截然不同。而最使我們驚奇的,可能是上帝熱切地關心著你。如果你認為上帝是一種不具位格的力量(如“命”),這就很難想像上帝是良善的、正直的和有愛心的。然而,祂的確深愛我們。
我真誠地邀請你們在《聖經》中尋找和發現上帝的屬性。認真考慮新約《聖經》的作者向你的邀請:來認識他們所認識的,經驗他們所經驗過的: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翰壹書一1、2)
基督徒相信上帝創造了宇宙,宇宙能夠在這種預設的基礎上得到合理的解釋。請與我們一起來研究、發掘這本《聖經》吧。
〖相信上帝合乎科學嗎?〗
一個受過科學教育的人相信上帝,這合理嗎?你們可能聽過,歷史上和當代許多科學家,包括許多著名的和重要的科學家,都相信上帝的存在。我不是一個科學家,但請允許我在這個問題上進一步說明一下。
什麼是科學?“科學”一詞源出於拉丁文scientia,其本義為“知識”。科學叫人類能夠知道有關大自然的內容底蘊。想一想,如果我們要獲得任何關於大自然的知識,以下這三種條件必須存在:
(1) 人類必須能夠理性地思考…我們的頭腦必須運作。
(2) 大自然,像它現存的模樣的話,其中必須是有秩序的,更不能是以一種任意的形式來運作。
(3) 在我們的頭腦和外界宇宙之間一定要有一種合理的對應,這樣,當我們論述大自然時,就有一個能被驗證的合理論述存在,換句話說,當我說我們夢見蝴蝶時,我們不需要感到疑惑,實際上是不是蝴蝶夢見了我!(像莊子那樣)
為使這三種條件存在,最合理的就是假設有一位造人類的上帝存在,這同一位上帝也創造了宇宙。因而,在人類和自然之間就有了一致性。這也就使科學成為可能。另一個假設就是去相信,所有的東西…我們的頭腦、大自然和兩者之間的關係…都是偶然產生的。所有的東酉都是根據可能律來運作的。這卻使科學–具有穩定性的知識–變得不可能。
每一個科學家都對宇宙作出某些假設:宇宙是一個封閉的系統,還是一個開放的系統?進化律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會永遠運作下去的嗎?為了做實驗、觀察和分析數據,這些都是我們必須作出的假設。問題在於:我們知道我們預設了什麼前提?我們究竟對宇宙作出那種預設?你們對宇宙起源之預設為何:是創造還是進化?新約《聖經》預言,有不信上帝的人,認為宇宙是封閉系統。他們譏笑基教說:
“主要降臨(注:歷史的終結)的應許在哪裏呢?因為從列祖睡了(注:死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得後書三4)
基督徒相信上帝創造了宇宙,宇宙能夠在這種預設的基礎上得到合理的解釋。請與我們一起來研究、發掘這本《聖經》吧。
〖上帝存在嗎?〗
對於在無神論和唯物主義環境下成長的人來說,懷疑上帝是否存在是很自然的事。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能使你們相信上帝存在嗎?不,我是憑信心相信上帝的存在。同樣地,如果你是一名無神論者,你也是憑信心來接受“上帝不存在”這命題的。
但是,在哲學上,這個問題是更受限制的。哲學家問的不是“上帝存在嗎?”的問題,他們問的是:“相信上帝存在是合理的嗎?”對於這一問題,哲學史已經提供了四到五種答案。請讓我跟你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這四到五種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到底是什麼,然後察看一下它們是否合理。
(1) 宇宙論的論點:假設你走在森林中,地上發現了一隻手錶。你會想到有某一個鐘錶匠製造了這只手錶。手錶不是偶然地被拼合在一起的。同樣的,宇宙就像一隻手錶:由許多部份組成、被複雜地設計出來和安裝在一起。宇宙表明了有一位設計者,所以,這位設計者或上帝是存在的。
(2) 因果論的論點:如果某個東西存在(一個結果),一定有另一個東西導致它的存在(一個原因)。如果我們繼續問:“令這個東西存在的原因是什麼?”我們最終就會推想到一個不被其他原因影響的原因,或一個不被移動的移動者,或一個“第一因”。因而,這個“第一因”,或上帝,是存在的。
(3) 本體論的論點:在你心中想像某個存有物;這存有物是如此的偉大,以致於不可能想像出任何比它更大的存有物。現在,這偉大的存有物已在你的頭腦中了。如果它只存在於你的頭腦中,而不是在世界上,那麼,它就不是最大的存有物,因為最大的存有物一定是同時存在于頭腦中和世界上。因而,這個最大的存有物,沒有比它更大的能被設想,而存在於頭腦和世界兩者中。所以,這存有物,或上帝,是存在的。
(4) 道德論的論點:每一個人都有是非觀念。即使你不相信正確或錯誤的分際(即倫理道德都是相對的),你這個信念就是你的道德標準。人類之所以有道德標準,當中一定先有一個絕對的道德標準。因而,這個標準,或上帝,是存在的。
(5) 除了以上四個證明外,十七世紀的哲學家(也是數學家)Pascal訂下了一個“賭注”。Pascal的“賭注”要求我們考慮四個可能性:
a. 假設上帝存在,而我相信上帝存在,我就得到了一切…永恆的幸福。
b. 假設上帝不存在,但我相信上帝存在,我沒有失去任何東西…我的心中仍然有平安和喜樂。
c. 假設上帝存在,我卻不相信上帝存在,那麼我將失去一切…永恆的生命。
d. 假設上帝不存在,我也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我什麼也沒得到。我並沒因為自己是一個無神論者而變得更平安或喜樂。
Pascal的結論是:難道假定上帝存在不是更有道理嗎?你沒有失去任何東西,反而得到了一切。
你對這五種理論有何看法?它們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吧。然而,這裏有一個主要的問題:這些理論要求一個有限的頭腦作出關於一位無限者的真確判斷。一個有限的頭腦如何能評斷一個無限的位格?當這個有限的頭腦處於罪和墮落的狀態時,這種判斷就更不可能了。
以一個有限的頭腦來判斷這無限的位格(上帝)的不存在,同樣是不可能的。邏輯上,這種現象被稱為普遍的否定。而要證明一個普遍的否定是不可能的。讓我來說明一下。
假設有人想去證明“在澳大利亞沒有鑽石”。這不是一個普遍的否定。這人在悉尼飛機場降落,在跑道上找尋鑽石。他沒有找到。然後,他就得出結論:澳大利亞沒有鑽石。當然,那是不足夠的!假設他走遍了整個澳大利亞,把整個國家都挖地二尺,仍然沒有找到鑽石。有人可能會挑戰他:“你的過濾器究竟有多精細?你挖了多深?”最後,讓我們假設,這個人可能證明澳大利亞沒有鑽石。但是,這只是在有限範圍裏的否定,而去證明一位無限的上帝是不存在的,是不可能的。
要相信無神論就要有極大的信心。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承認我通過信心相信上帝的存在。我有很強的理性原因說明,支持我為什麼相信上帝:不承認我的創造主的存在,我不能夠呼吸、站在這裏並與你們談話。然而,用邏輯去證明上帝的存在是不可能的。邏輯既是人所造的(是亞理士多德訂下的),那麼,要以邏輯去證明一位無限的上帝存在的話,邏輯本身是太有限了。
〖如何才能認識上帝?〗
如果不能用邏輯來證明上帝的存在,那麼你或許會說:我們如何才能認識上帝?
《聖經》給了我們清楚的答案。《聖經》指出,每個人,在靈裏的深處,都知道上帝的存在。請不要聽了不高興,麻煩你堅持幾分鐘。這不是我說的,這是上帝說的。上帝說,你們已經相信祂是存在的。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馬書一20;19)
但是,我們,作為有罪的人類,不想承認我們心中的這一認識。所以,我們把這思想遮蓋起來,我們抑制著它。我們就像上帝不存在那樣去生活,我們就像是我們自己命運的主宰那樣去生活,我們就像我們是完全不受外界控制那樣去生活,並者照著我們自己的意願去行事。
“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之主。” (羅馬書一18、25)
但是,一旦真理的光照亮了我們的心,我們心中的黑暗和自欺就顯露出來了。真理告訴我們,在我們心靈的深處,我們已經知道上帝的存在。當真理在黑暗中閃亮的時候,它就會暴露黑暗,並將黑暗趕走。你願意來認識真理嗎?你願意來思索真理嗎?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祂在世界,世界也是借著祂造的,世界卻步認識祂。…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一5、9、11、12)
不僅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我們能找到一個固有的,關於上帝的知識。我們也能通過觀看星辰、樹木、人體的複雜結構,大自然的律動,以及世上所有東西是如何搭配在一起,看到上帝在整個宇宙創造的種種痕跡。《聖經》告訴我們,宇宙高聲讚美上帝——它的創造者。這並不是通過邏輯來證明上帝的存在。宇宙和我們的心都知道上帝是存在的。請聽詩人是如何說的: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
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 (詩篇十九1、3)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 (詩篇八3、4)
你們如何才能認識上帝?通過觀看你們的內心世界,觀看大自然!
但是,這個知識只是部份的,它還不是完全清晰的。“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這知識不會帶領你跟上帝永遠生活在一起。為了認識上帝以達到與祂永遠生活在一起,你需要從《聖經》來的真理。《聖經》告訴我們有關我們的罪…我們是如何背棄上帝的,也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代受懲罰…釘死在十字架上。通過信靠耶穌,你們能夠認識上帝。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翰壹書5:13)
所以,上帝已經為我們提供了認識祂的方法。
〖基督教是一種西方宗教嗎?〗
這是一個不僅在中國人中,而且也是許多非西方國家的人民的一個非常普遍的論題。這些人指出一項“事實”:基督教(教會和基督教神學)被西方文化所包裹著,它是通過文化帝國主義傳播到第三世界的。所以,他們說基督教是不適合其人民的,或是剝削人民的工具。
如果我們首先看一下真正的事實,就會發現其中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基督教真的是西方的宗教嗎?基督教是源自中東。亞洲是它的故鄉!耶穌是在我們今天稱為以色列的土地上出生的猶太人。《聖經》清楚記載:
“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恒。”(太2:1)
這就是說,道成肉身的神,耶穌基督,是一個亞洲人,而不是一個歐洲人。(我們一般看到的耶穌畫像,不是耶穌本人,乃是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一個模特兒而已!耶穌絕對不是意大利人!)在耶穌受死,並從死裏復活,回到天國以後,祂的信徒們把祂的教導傳播到整個羅馬帝國,在那時候(公元30至90年),來自好幾種不同文化與宗教背景的耶穌的信徒們組成了基督教會。
(1) 生在以色列的猶太人,他們說希伯來文和亞蘭文(一種希伯來語的方言)。
(2) 生在以色列以外的猶太人,他們可能已不會說希伯來文和亞蘭文了。
(3) 一部份的非猶太人(外邦人),他們羡慕,欣賞猶太人的信仰,敬畏《舊約》中的上帝。當他們聽到自己不需要先變成猶太人(通過割禮)就能成為上帝的子民的福音以後,他們就開始追隨基督。在《新約》中,他們被稱為“敬畏神的人”。
(4) 沒有猶太信仰一神宗教背景的非猶太人(外邦人)。他們大多成長在希臘羅馬世界的多神教(異教)的宗教環境中。其他的,如“埃提阿伯的太監”,乃是非洲人。
在使徒時代(耶穌升天不久),有些猶太藉的信徒就開始向非猶太人傳福音:
“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它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它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使徒行傳十一19-20。按:希利尼人乃《聖經》對非猶太人的稱謂。)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基督教會從一開始就是建立在亞洲,而教會的成員是來自多種文化背景的。從耶路撒冷到安提阿,基督教向兩個方向傳播:它傳向了西方,吸收了希臘和羅馬文化的要素。新約《聖經》記載保羅的傳道事工,到羅馬城為終點;在那裏保羅雖然被軟禁,可是仍然自由地傳道:
“這樣,我們來到羅馬。…
“進了羅馬城,保羅蒙准,和一個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處。…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 (使徒行傳廿八14、16、30、31)
在第一世紀,基督教就同時傳向西方,東方和非洲。今天,我們仍能發現一些“東方”的教會,如在埃塞俄比亞和埃及的科普特人教會,印度的多馬教會、阿美尼亞教會、以及其他源於一世紀的敍利亞和波斯的教會的後裔,還有聶思托利教會(又名景教,在唐代到中國的第一批傳教士)的後裔。你們也能在美國和加拿大發現源自這些教會的會眾。
亞洲是一片廣大的大陸,在探險時代(15和16世紀)以前,旅行是很不方便的。所以這些建立在非洲,中東和印度的“東方教會”沒有增長為一個龐大的運動,他們彼此間變得孤立起來。有些教會,像在中國的景教,最終消失了。基督教的西方分支則發展成為大多數人所知道的基督教會。這個“西方”的教會又分作三個分支:東正教、羅馬天主教和新教。
因此,說基督教是一個“西方”宗教在歷史上是不正確的。今天,基督教已經傳到世界六洲,已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普世性的信仰。所以,把基督教稱為一個“西方”宗教更是不合理的。
現在讓我們來分析一下有關基督教是西方文化帝國主義工具的想法。
我們不能否認此歷史事實:傳教士來到中國的時候,正是他們的國家幾乎把中國視為自己的殖民地的歷史時期(1842-1943)。有些傳教士,如郭實臘也的確幫助了他們的國家跟中國談判、訂立不平等條約。我們也必須承認一個事實:許多西方傳教士對中國人民和中國文化持有一種優越感。作為一個基督徒和一個歷史學家,我不希望,也不應該,改變這些事實。
然而,我們同時也必須考慮其他的一些事實:大多數的傳教士並非帝國主義分子。很多的傳教士是強烈反對英國向中國輸出鴉片的。有些傳教士甚至試圖說服他們國家的政府去改變其政策,同時在中國發起禁煙運動。大多數的新傳教士到中國宣教,全是因為他們熱愛中國人民。他們常常是作為剛結婚的新郎和新娘(或單身青年)來到中國,許多人最後也死在中國。他們和他們的孩子們被埋在中國的黃土中。你們知道,有些傳教士更是被中國人殺害的(1900年的“義和團運動”和1927年“北伐”中的“反基督教運動”)。
所以,把所有傳教士都稱作帝國主義分子是不公平的。19世紀60年代在英國建立“中國內地會”的戴德生曾說過:如果他有一千鎊金,他不會留下一分錢不給中國;如果他有一千條生命,他不會留下一條不為中國人犧牲!
然而,現在有多少中國人願意說我們將為了傳播儒家思想,馬克思主義或中國文化而犧牲自己的生命?誰願意為自己的文化說:如果我們有一千條生命,我們不為自己留下一條?
一個人熱愛自己的國家是很自然的。對中國人來說尤其如此。《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歷史,地理,文化都是神所命定的: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它們的年限,和所住的強界。”(使徒行傳十七26)
不過我們往往因為自己的國家和歷史驕傲,以至於變得自大和以自我為中心。自大是錯誤的,不管誰——中國人或西方人——持有此態度。然而,認同自己的國家和歷史卻是很自然的。
中國基督徒需要做的是去展示:我們熱愛中國,我們熱愛上帝,我們熱愛上帝超過我們熱愛中國,但是就是因為我們熱愛上帝所以我們熱愛中國。我們想看到成千上萬的中國人來認識耶穌基督,但是,我們的確熱愛我們的歷史、我們的文化和我們的人民。作為一個在香港出生、美國長大的海外華人,我用了四年時間在研究院學習、瞭解我中國(和基督教)的根。
所以,我們不能忽視這些事實;有些傳教士是自大的,看不起中國人(就像我們中國人看不起非華人一樣)。但是,大多數傳教士都是懷著一顆慈愛、服侍和獻身的心來到中國的。我們何時可以看到成千上萬的中國人為了非中國人獻出他們的生命?當上帝改變了中國人的心,給了我們祂的愛,耶穌基督的那種完美、獻身的愛時,那一天——“宣教的中國”的一天——就將來臨。
〖為什麼我需要成為基督徒〗
中國的知識分子們是一個精英階層,幾千年來一直生活在芸芸農民大眾之上。今天,我們繼承這一古老的傳統,認為我們自己是中國文化的保存者和杆衛者。我們中間不少人充滿憂國憂民的情懷。正由於這種自願擔負的使命,使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是良善的,比其他人更好。我們應該擁有儒家(或毛澤東思想等等)的美德,我們無法想像我們可能有任何道德上的缺陷。我們認為自己是好人。
為什麼你需要成為一名基督徒?請讓我給你們提供一些原因。
首先,在人的心靈深處有一種敬拜神靈的需要和呼求。《聖經》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筆者按:即永恆,不朽的意念)安置在世人心裏。”(傳道書三11)
如果這不是《聖經》中的那位有位格、永恆的上帝,那就是其他的神明。中國人最早認為“天”是一個有位格的神宇宙的,以後又把“天”看作一種道德力量,然後又把“天”看作物質的天空,普羅大眾甚至創造了一整套有等級的神明去膜拜。今天,世俗的美國人不再崇拜用金、銀或泥土做的偶像。他們崇拜搖滾樂明星和運動員(社會學家稱這些明星為偶像,不是偶然的),或更無形的“神”,如地位、權力、安逸、私隱權、性的快樂或其他墮落的人的欲望: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翰壹書二16)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馬書一25)
所有的這些都是神明,換句話說,它們是宇宙中真上帝的代用品和替代物。我們需要敬拜真神。當我們沒有以真神所規定的方式來敬拜這位真神時,我們或者發明出我們自己的神,或者用錯誤的方式來敬拜真神。事實上,也只存在這三種可能性。問題在於:你現在所敬拜的是那一個神呢?
我們需要成為基督徒——相信耶穌基督寬恕你們的罪,這樣我們就能用正確的方式,用我們一生的精力敬拜真神,討祂的喜悅。
第二,《聖經》宣稱我們是“罪人”: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三23)
許多中國人,尤其是知識分子,一聽到“罪”這個字就極其不高興。這個字使他們覺得好象是罪犯。不,此“罪”(sin)不是彼“罪”(crime)。“犯法”是相對與人間的法律;“犯罪”是相對與造物主神的律法與要求。我們可能守法,但在上帝的眼中,我們乃是罪人。《聖經》的標準乃是: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二10)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耶穌基督——馬太福音五48)
罪(sin)是什麼?罪就是違背上帝在《聖經》中所制定的命令。罪也是不能去做上帝讓我們做的事情,不能照上帝告訴我們的方式去生活:靠信心、有愛心,並順服上帝。最重要的是,罪乃是我們用自己的方式去生活,而不是讓上帝成為我們生活的主人、擁有者和帶領者。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六4、5)
根據《聖經》的定義,我們都是“罪人”。換句話說,我們都沒有完全地按照上帝為我們設計的方式來生活。我們都沒有完全地相信上帝、愛上帝、順服上帝,並在思想、行為和言語上討上帝的喜悅。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以賽亞書五十三6)
耶穌的標準是:要絕對完美,終生完美,因為你們的天父是完美的。但我們沒有人可能符合這一標準。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成為基督徒的原因:請求耶穌去掉我們不完美的記錄,給我們一個清白的開始。耶穌也要拿走我們的心(舊的人性),給我們一顆新的心(新的本性)。耶穌也要驅趕魔鬼…我們的主宰,成為我們全新的和良善的主宰。
這是神自己的應許: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方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是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卅六25-27)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需要成為基督徒的原因。
讓我來加上第三個原因吧。這對許多中國知識份子是一個急迫的問題。中國今天正站在一個歷史的十字路口,儒家和馬克思主義對中國人民思想和行為的統治都已過去。那麼中國文化在21世紀的指導原則將是什麼?是自私和貪婪,仇恨和醜惡?是自大、盲目的民族主義(或者更糟、軍閥割據式的地方主義)?是存在主義、虛無主義或後現代的解構主義(已經影響著許多中國知識份子)?還是那來自相信耶穌基督的真正的愛、力量和真理?
耶穌是這世界的光。只有當這光首先照亮你和我心靈時,才會照亮中國。
祂自我宣稱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八12)
反過來說: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耶穌基督——馬太福音七22、23)
你關心中國和中國的人民嗎?給中國那最好的東西,給中國她最需要的東西:中國需要來自真理的光。這正是你們為何需要成為基督徒的第三個原因。
“祂(上帝)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個人不遠。”(使徒行傳十七26,27)
〖耶穌基督是誰?〗
我們一直在談論“基督徒的信仰”、“成為一名基督徒”和“基督教”,好像歷史上只有這些理性的概念和社會組織。然而,這些都不是我今天晚上所最關心的。其實成為一名基督徒意味著什麼呢?這意味著與耶穌基督發生一種活的、相愛的關係。當你認識耶穌時,你就會真正認識上帝,用一種正確的方式理解誰是耶穌,這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讓我們先看一下,在中國知識分子中存在的一個普遍的問題:耶穌基督真的在歷史上存在嗎?回答是絕對肯定的。猶太人歷史學者Josephus和羅馬歷史學者都提到拿撒勒的耶穌這個人,耶穌曾在一世紀的猶大地區教導別人。無疑,在《聖經》以外還有不少見證耶穌存在的資料。
然而,證明耶穌存在的最重要的一個證據是《新約聖經》。《聖經》是歷史和文獻作品的一個傑出作品;它經受了時間的考驗(三千多年),沒有被認為是假的。考古學家在中東挖掘出的文物多,《聖經》中提到的人物、地點和歷史組織就得到更多的證明。《聖經》是證明耶穌作為一個歷史人物存在的可靠的最重要的證據。
問題在於,許多知識分子用一種開放、理性(這是好的),和一種錯誤的態度(這是最可惜的)來看待《聖經》。當你檢查一件歷史和文獻作品時,你不能用自然科學的尺度,你要用社會科學和歷史的規律。換句話說,如果你要把《聖經》當作一部文獻和歷史的作品去檢驗,你要問一些檢驗跟其他歷史著作同樣要問的問題。
如果我們把歷史和文獻的原則運用在《聖經》上,我們就會在《聖經》中發現許多奇妙的事:好幾十位作者在2000多年時間裏,述說同樣的事情,見證同樣的信息…上帝是一位慈愛和充滿恩典的上帝,祂來到人的世界裏把人們從罪中拯救出來。我們驚奇地看到,《聖經》裏那非常高尚的宗教情況。《聖經》中所包含的預言都實現在歷史中。
然而,我們也遇到一個困難;你怎樣看待耶穌所作的宣稱?即祂是上帝,祂是通往天國的唯一道路,祂是世界的光和人類唯一的救主?你又用什麼原則去檢驗這些宣稱?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十四6)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十一25-26)
“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六35)
對於耶穌的自稱,我們可以得出三種可能的結論:耶穌是對的;或者祂瘋了;或者祂是歷史上最壞的說謊者,欺騙了成千上萬的人達2000年之久。
你如何檢驗耶穌是上帝的宣稱?你要用跟在法庭上所用的同一的標準。當一個證人在法庭上作證時,法官和陪審團首先要通過評估證人是否具備良好的品格,以檢驗證人的證詞。換句話說,他的話可靠嗎?我們首先要問,作為一個人,他是可信任的嗎?
我們需要檢驗耶穌這個人(以及他的信徒、撰寫《新約》的使徒)。耶穌、彼得、保羅、雅各和約翰都是什麼樣的人?我們需要回到《新約聖經》…所有的歷史學者和律師都使用的主要資料…來作一個認真、嚴格的檢查。
許多學者都認真地檢驗過《新約聖經》,並對其中的記載感到非常驚奇。一位律師甚至試圖證明耶穌沒有從死裏復活,經過三年的研究,運用了作為律師在取證時要用的所有原則,最後得出結論說:耶穌真的從死裏復活了。
成千上萬的好奇的、持批判心態的人和饑渴慕義的人都讀過了《新約聖經》,而且被拿撒勒人耶穌的聖潔的人格所吸引住。我們為什麼不嘗試一下?你要承擔的唯一風險就是:你將被耶穌基督所吸引住,以致你想把你的心和生命全交給祂。這個“賭注”還不太差,是不是?
耶穌告訴我們祂是上帝,祂永遠與上帝連在一起,祂來到世界上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從我們觸怒上帝的不順服的生活方式中)。耶穌是唯一一個為死而出生的人。祂為了贖我們所犯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
祂不僅死了,祂還戰勝了死亡,從死裏復活了。所以,祂能給我們新的生命、寬恕、純潔的心,以及在天國中與祂同在的永恆生命。這確是宇宙中最奇妙的獻上…實際上,這個獻上實在太好了,簡直令人難以置信,因為我們在生活中實在經歷了太多的失望和欺騙。
信耶穌確實很容易,信耶穌也確實很難。信耶穌是如此的簡單和奇妙,令人難以置信,因而也使人很難信耶穌。難在那裏?難在我們先入為主的,人文的預設;難在我們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8、9)
“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耶穌基督——馬可福音十24、27)
難是難,可是在神沒有難成的事。
〖我怎樣才能成為基督徒?〗
《聖經》告訴我們,為了成為耶穌的信徒,在我們的心中得到祂的生命,我們需要做兩件事情:
首先,我們必須悔改。這就是說,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沒有用信心、愛心和順服上帝的心來過我們的生活。我們沒有全心、全意、全力敬拜上帝。我們必須承認在上帝的眼中這些都是錯的。
悔改也意味著上帝讓我們對自己所犯的罪感到真正的悲痛。悔改除了為我們曾犯的罪感到後悔外,也意味著馬上離開我們罪中的生活,從現在起,開始單單敬拜和順服獨一真神——上帝的一個決定。
下面是一個悔改的典範: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憫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大衛——詩篇五十一1-4、10)
悔改同時意味著一種全新的思維方式,也是我們意念的一種轉變。它意味著從以自我為中心看世界的方式,轉變為真正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中心、主人和擁有者。《聖經》的解說是: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後書二22)
第二,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基督。相信耶穌包括承認祂是上帝,祂來到這個世界上,為了贖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信”是比這更深廣的。信仰意味著我們在上帝面前承認我們不再相信我自己是一個“好人”,我們不再依靠金錢、權力、地位、知識或其他東西來使我們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我們將只依靠耶穌基督的寶血。保羅對自己的認識是: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一15-16)
信心意味著將我們的生命交給上帝,使上帝成為上帝。如果悔改意味著轉離我們罪的生活,信仰就意味著將我們擁有的一切交給上帝。祂將是我們生命中的上帝。這就是信仰所意味的事情。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耶穌基督——馬太福音十六24)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十二1)
福音的消息實在太好了,故其真實性受到了懷疑。有人認為成為一名基督徒表面是太容易的事情;也有人認為那個是很難的。
“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耶穌基督——馬可福音十27)
你們當中的一些人,在第一次聽到福音時,會感到很不舒服。事實上,你可能想離開這個禮堂,不想再聽下去。這是很自然的。我要跟你說一聲:“恭喜你!”因為你們已經正確地聽到這個信息。你們看,當光照亮黑暗的時候,黑暗將感到很不舒服。請不要誤會,我不是要侮辱你們。但是當上帝開始對我們的良知講話時,我們就會被打動。當你們回家後有一段安靜的時間時,你們可以反復思索這些問題。我再說一次“恭喜你!”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篇一一九130)
不要輕易放棄與真理的爭辯,直到你在真理——耶穌基督、上帝和世界的救主面前順服。如果你在祂面前順服,祂真的關心你,寬恕你和給你新的生命。
神對我們作了這樣的保證: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一9)
“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下)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哥林多前書十二27,20)
是的,成為一名基督徒就像加入一個新家庭,上帝是我們的父親,其他基督徒是我們的弟兄姊妹。成為這個團體中的一員,是成為一名基督徒的最大的好處之一。
但是,我們一定不能把這個“團契”和一個“俱樂部”混為一談。真正基督徒團契是建立在與上帝的一種嶄新的、鮮活的關係的基礎上。這是特別的,也是地球上最奇妙的事…當你將生命轉向基督時,你便會領略個中滋味!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得前書二5)
當你成為基督徒後,你得到的最重要的好處就是:一個純潔的良心。這是如此的奇妙,以致大多數中國人都感到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
“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六11)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但在你有赦罪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篇一三〇3-4)
一個純潔的良心是指:
(1) 我所做、所說或所想的種種錯事,都被上帝真正饒恕了。祂愛我、接受我。我不需要去做任何事來建立我的道德地位。耶穌已經做了所有須作的事(通過祂的受死和復活)。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20)
(2) 從現在起,上帝在我的生命裏面,向我的心說話,因而,我的心中有一位帶領者,提醒我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上帝是我的主人。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八9)
(3) 從現在起,當我被誘惑去做,去想或去說一些錯事時,我的心會被“刺痛”或被“定罪”。上帝會對我們說:“這是錯的”。這就是你得到了一個新的心的佐證,您的思想正在開始被轉變過來。
“祂(聖靈)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音十六8)
“…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約翰壹書三21)
(4) 當我們做錯事時,我們新的心會告訴我們回到上帝那裏去。如果我們真正悔改,求祂的寬恕,祂會再次寬恕我們的罪。我們的心會對上帝的帶領變得柔和、敏感與開放,以接受上帝的愛。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上帝——以西結書卅六26)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耶穌基督——馬可福音十15)
(5) 我們新的良心將有一種盼望的意識,即上帝掌管著這個世界,即使世界上還有許多的苦難、痛苦和邪惡。我們的良心將盼望耶穌重新回到這個世界上,盼望著歷史的結束和永恆的開始。這種活活的盼望影響著我們在這世個界上所做的每一件事,它沒有讓我們逃離現實,相反,它讓我們進入這個現實的世界,去愛人,去告訴他們關於耶穌基督的福音。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于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馬書八18、19、23)
一個純潔的心,一個新的良心和一種活活的盼望——這些就是成為基督徒的最大的好處。這聽起來太好了,以至於我們懷疑它是不是真的。然而,如果你體驗到它,它就是真實的了。
基督徒“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一8)
對於你們當中的一些人來說,這些信息都是新的。你們需要時間去思想。對此,我完全理解。請讓我來提醒你們一些事情。請回顧一下你過去幾年的生活…難道你未曾發現你的生活中竟有也著一些奇妙的事情和景況?難道你的生命只是一個意外?——其實在所有這些生活事件背後,在宇宙中有一雙引領一切的手,而你的生命並不是偶然出現的!
我想向你們介紹這個引領者——耶穌基督——祂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也是永恆的上帝。不要忽略“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馬書二4)
如果你將你的生命交給耶穌基督,你就能認識祂、愛祂並為祂所愛。請你多思想這個問題,不要放棄深入的思考——直到你的心在祂裏;也只有在祂那裏,我們的心方可享受到真正的屬天平安。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一9)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耶穌基督——馬太福音七24-25)
2021-10-13
傅蘭姆:《西方哲學神學史》
第一章:哲學與聖經(林慈信講授)-3
教科書:John Frame,
A History of Philosophy and Theology
林慈信講授(2021
Sep.)誠之整理翻譯
https://yimawusi.net/2021/09/27/a-history-of-philosophy-and-theology/
誠之整理翻譯(按:這份筆記是筆者參考林老師的講授,對傅蘭姆一書的翻譯與整理,因此與林牧師的上課逐字稿略有出入,請讀者會意。)
第一講:https://youtu.be/3X3DXWIHE1w
第二講:https://youtu.be/La06pVpmfx8
第三講: https://youtu.be/UEhySwtx89w
第四講:https://youtu.be/lVaQQKvmqH8
第五講:https://youtu.be/R1JwmpjYn6g
第六講:https://youtu.be/wYZCkd199nI
第七講:https://youtu.be/602aVAw-UyM
第八講:https://youtu.be/Iv2HsIKRMYM
第九講:https://youtu.be/zuG0Qa98xIw
第一章 哲學與聖經 Philosophy and the Bible
-1https://yimawusi.net/2021/09/27/a-history-of-philosophy-and-theology/
-2https://yibaniba.blogspot.com/2021/10/2-john-framea-history-of-philosophy-and.html
-3https://yibaniba.blogspot.com/2021/10/john-framea-history-of-philosophy-and_48.html
一、什麼是哲學
二、為什麼要研究哲學 Why Study Philosophy
三、哲學、神學、宗教
四、 哲學的主要分支(Subdivision
of Philosophy):形而上學(九個課題)、知識論、倫理學(或價值論)
五、三個分科(形而上學、知識論、價值論)之間的關係
六、聖經的哲學(聖經的世界觀)
七、人類知識的三個視角
八、罪與哲學 SIN AND PHILOSOPHY
九、基督教哲學與非基督教哲學的對立與共同點
十、在形而上學方面勢不兩立的對立
現在讓我們討論哲學中的對立,因為它出現在我在本章前面區分的哲學的三個分支中:形而上學、知識論和價值論。首先,形而上學。
正如我先前指出的,《聖經》的世界觀強調創造主與受造物的區別,上帝的絕對三位格,以及祂掌管世界的主權,後者包括掌控、權威和臨在。非基督教哲學,儘管它有各種不同面貌,但都一致竭力反對聖經的世界觀,儘管它可能自相矛盾地,在某些地方、出於種種目的而對聖經的世界觀表示贊同。
1. 超越與臨在
我發現用超越(transcendence)和臨在(immanence)這兩個詞來描述形而上學中的對立是很有用的。這兩個詞彙在基督教神學中通常被用來表達《聖經》中強調的兩個重點。
超越(transcendence)會讓人想起《聖經》中上帝「在高處」、「被高舉」、「崇高的」等等形象(詩篇七7;九2;賽六1)。臨在(immanence)則借鑒了聖經中關於上帝「臨近」我們,「與我們同在」的措詞(創廿一22,廿六3、24、28,廿八15;申四7;賽七14;太一23)。
在神學著作中,超越有時會帶有這樣的色彩:上帝與受造物相距甚遠,我們不可能認識祂,也無法真正談論祂(we cannot know him or speak truly of him)。但聖經中的上帝不是那種意義上的超越。在聖經裏,上帝絕對是人能夠認識的;事實上,永生就是以某種方式認識祂(約十七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不但如此,在《聖經》裏,上帝對祂的子民說話,以至於他們能真實地講論祂(十七17你的道就是真理)。所以當聖經說到上帝是崇高的,在高處,指的是祂坐在宇宙的寶座上,祂是主、是君王。當我們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超越一詞來高舉祂的時候,是指祂的主權,特別是祂的掌控和權威。
神學中的臨在(Immanence)一般是指上帝的無所不在,這在基督徒中是沒有爭議的,但我認為使用這個詞時最好有更多聖約的意涵(more covenant nuance)。不錯,上帝是無所不在的,但祂的臨在是帶著對人的旨意(立約、守約),上帝在約裏與人同在,就包含了祝福或審判這兩種用意。上帝的臨在是祂在聖約中臨在,是祂立約守約的臨在。
因此,我們必須竭力避免的是一些神學家的做法:說上帝變得如此「接近」,以至於祂無法與世界區分開來,因此上帝就放棄了自己的神性。這要麼是把上帝降低到人的水平,要麼是把人提高到上帝的水平,無論哪種情況都違反了創造主與受造物之間的區別。(註腳36:這種論調就導致Thomas Altizer在1960年代提倡他的無神論Christian atheism,就是神死了。參考本書第10章。)
2. 符合聖經的,和不符合聖經的超越與臨在
這些符合聖經的和不符合聖經的超越和臨在觀可以用圖1.5來說明。
圖1.5. 超越和臨在的概念
長方形的左邊代表我們所討論的符合聖經的超越和臨在的觀點(註腳37:以下四段取自《系統神學》,第3章)。(1)是符合聖經的超越,即上帝的統治。上帝的統治包括祂的掌控和權威等主權屬性。(2)是符合聖經的臨在觀:上帝立約守約的臨在。長方形的右邊代表我們所注意到的不符合聖經的觀點。(3) 是不符合聖經的超越觀(nonbiblical transcendence):上帝是如此「高於」我們,離我們那麼遠,以至於我們無法認識祂或在時空歷史中識別祂。正如巴特所說,祂是完全隱藏的或全然他者(wholly other)。(4) 是不符合聖經的臨在觀(上帝與人無法區別):上帝的臨在實際上是受造物的自主,是上帝的完全顯現。在這種觀點中,人實際上成為了上帝,或者說上帝被降低到人的水平。
對角線代表勢不兩立的對立。(1)和(4)是彼此矛盾的,因為說受造物是自主的(4),是與上帝是世界的至高統治者的說法相矛盾的(1)。(2)和(3)也是對立的,因為如果堅持認為上帝不能在時空歷史中被人識別(3),祂是不可知的、不可言說的,與聖經中關於上帝同在的教導就是相矛盾的(2)。
垂直線使我們注意到這兩種世界觀的相對一致性。左邊符合聖經的觀點是一致的,沒有內在的張力或矛盾(註腳38:這並不是說沒有奧秘存在,我們對上帝的知識不是透知的,但上帝的自我啟示並不會自我矛盾。)。(右邊的垂直線)不符合聖經的觀點則充滿了內在的張力或矛盾。上帝怎麼能像諾斯替主義主張的那樣,既不可言傳又與世界等同?祂怎麼能像巴特主張的那樣,既完全隱藏又完全顯露呢?但儘管這個系統充滿了矛盾,但我們也能理解這種超越觀如何造成(generates)這種特殊的臨在觀,反之亦然。(林:這種造成,范泰爾是用 co-relative 這個詞來表達。而傅蘭姆則用generate,或 require,必須有另一方造成另一方來表述。)上帝如果是個無名的超越者,那麼我們就必然要成為我們自己命運的主人。因為,實際上,祂並不統治我們。在我們建立自己的價值觀、抉擇或世界觀的時候,我們就不能考慮到祂了。然而,我們不可能在沒有終極價值的情況下生活,因此我們就自己充當上帝。宇宙不可能沒有至終的成因,因此宇宙就充當了自己的成因。把上帝從宇宙中挪走,就會讓人徹底自主。反之,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自主(註腳39:請記住,聖經教導我們,自主始終是墮落之人的目標。所以把這種思維最終歸結為人類對上帝的反叛並不是武斷的),那麼我們或者必須完全否認上帝的存在(註腳40:無神論是超越性的一個極端版本(3)。因為它斷言,上帝離我們生活的現實世界如此之遠,以至於祂甚至不應該被考慮在真實存在的行列裏),或者必須說服自己,上帝離我們太遠,無法對我們的生命產生任何實際影響。因此,在某種意義上,(3)和(4)是相互需要的,儘管把它們放在一起會產生張力和矛盾。
第七講:https://youtu.be/602aVAw-UyM
圖表1.5上下的兩條橫線(林牧師在這裏口誤說成是兩條垂直線)引導我們思考這兩種(符合聖經和不符合聖經的)思維方式在字面上的相似性。這兩種對於超越的視角都訴諸《聖經》中關於上帝的崇高、在高處的措詞。而這兩種對於臨在的視角,都描述了上帝對萬物的參與(與萬事萬物是有分的)。但在字面的相似性之下,這兩個系統在概念上的差異啟示是非常巨大的,甚至實際上是彼此矛盾的,正如我們之前看到的。字面上的相似性說明了為什麼不符合聖經的立場會吸引這麼多基督徒。(林補充:後面講到巴特時會提到,康德發明了一個詞,叫conservative shift,保守詞彙的轉移,就是說,自由派的神學家喜歡用保守派的詞彙來吸引保守派的基督徒,因為他們已經無法征募到什麼基督徒了。)但這些問題非常重要,我們必須看穿表面上的相似,進一步去認識到這兩種思維方式之間勢不兩立的對立。
#勢不兩立的對立對形而上學的意義是什麼?
那麼,這種對立與我在本章前面概述的哲學問題有什麼關聯呢?
1. 宇宙是一還是眾?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哲學家們想在這個世界裏找到一個絕對的東西,一個屬於這個世界的絕對者,也就是說,不是聖經裏·的上帝。非基督教哲學家們希望找到這樣一個絕對的東西(形而上學),用來全面解釋萬事萬物(知識論)——這就表明了形而上學和知識論之間的關聯。他們試圖通過兩個途徑做到這一點:(a) 通過找出一個「一」(oneness),宇宙萬物都可以約化成為這個一(例如泰勒斯的「一切都是水」)和(b) 通過尋找一個終極的「眾」(pleurality):將事物分解成最小的零件,來找到宇宙的終極成分(例如德謨克利特的「原子」)。(林:范泰爾批判這種找到「眾」的方法是principle of individuation個體化原則,把物體分解成最小的單位。)
回應:基督徒認為這是不可能的(羅十一33-36)。擁有對萬事萬物的全面解釋就等於擁有一種唯有上帝自己才有的知識。這對人類來說是不可能的。(林:當哲學家這樣作的時候,就等於認為自己是無所不知的。)這種的不可能性表現在這樣的一個事實上:正如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在這個世界裏,沒有一就沒有眾,反之亦然。宇宙既是一又是眾,因為這位既是一又是眾的上帝是以這樣的方式創造宇宙的,祂要祂所創造的宇宙反映祂既是一又是眾。
但是在非基督教思想中,就很難將終極的一與宇宙的眾聯繫起來。泰勒斯顯然把「萬物都是水」這句話的意思理解為他發現了一個超驗的原則,一個解釋宇宙萬有的原則(就是水)。但這個超驗的水不可能是真實的水,是把其他事物弄濕的東西。泰勒斯的水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將宇宙中所有其他事物的性質結合在一起,但又以某種方式與它們有別。(林:就相當於道家的太一,無極;儒家的天、一、太一、太極,等等)泰勒斯面對的大問題是,水作為一個超級原則(superprinciple)是如何產生宇宙的其他萬物的?難道水會以某種方式轉變為其他事物?還是說其他事物最終只是幻覺,正如巴門尼德也這樣聲稱他自己的超級原則,即「存有」(Being),也是同樣的情形?柏拉圖必須面對這樣一個難題,即一個由完美的、毫無變化的形式(Forms)所組成的世界,如何能產生多變的、不完美的世界呢?換言之,根據這些觀點,這個「一」的原則(其定義就是它是超越這個世界的),如何變得足夠臨在,可以解釋眾,但其本身又不會變成眾?(林:諾斯底主義和新柏拉圖主義就很難做到這點。他們認為耶穌只是一個靈體,不可能與物質接觸。這是已經滲透到福音派的一種屬靈觀。)
另外有一批哲學家要尋求終極的眾(an ultimate plurality),作為宇宙萬物的最終解釋。這些哲學家也面對同樣的難題。例如,德謨克利特的「原子」雖然是複數,但在一個重要的意義上也是超越的,因為沒有人曾見過一個原子。就像巴門尼德的「存有」或柏拉圖的「形式」一樣,這些都是來自於我們普通經驗的流動(the flow of our ordinary experience)所得到的抽象觀念(abstractions)。(林:許多沒有學過哲學的基督徒會說這些東西很抽象。但是讓我們來看抽象這個字。抽象這個詞的第一個日常用法是,這跟我今天實際的生活沒有關係。但是,各位基督徒,你沒有讀過哲學也是OK的。范泰爾和傅蘭姆所說的抽象,是說如果你不事先相信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不相信創造主和受造物的絕對區分,還有上帝是絕對三位格,那麼,你要找一個東西來解釋天地萬物,那個東西一定是抽象的,因為那是不符合聖經的。因此,抽象就是不符合聖經,卻要拿來當做真理。不符合聖經的,必然是抽象的。)因此,原子論者必須解釋原子究竟是如何產生那個普通經驗的世界的。原子太過於超越了,以至於無法解釋世界,但原子同時又太過於臨在,太過世俗,無法為世界提供治理。(林:范泰爾在分析康德和之後的哲學家時會說,你用原子或最小的東西來解釋世界,今天已經不是古希臘,不是靠德謨克利特了。康德和他之後的哲學家看到整個宇宙是偶然的,偶發的,都是機率,都是混亂。難道要用或然、偶然來解釋世界嗎?太過於臨在了。但是你又會說,陳獨秀也撿起十九世紀的垃圾來講,一切都在變,宇宙唯一不變的就是變。你用變、偶然、混亂來管理這個世界,那就太過於臨在了。你用變、偶然、混亂來解釋這個世界,又太過於抽象、太過於超越了。)
2. 宇宙最基本的構造是什麼?這個問題與前一個問題相同,只是比較有針對性。那些認為世界在本質上是一的哲學家們需要解釋這個一是什麼樣子的,是哪一種的一。它是有神性的嗎?是在人的思想裏的(只是一個概念)嗎?是物質的嗎?還是什麼?那些相信宇宙本質上是眾的哲學家也一樣。而且就像上一個問題一樣,形而上學所關注的,和知識論所關注,之間是有重疊的。因為提出這些問題的哲學家們正在尋找對宇宙的詳盡知識(想要透知宇宙)。(林:用范泰爾的話,這種尋求就是認為自己是無所不知的)
但同樣地,被哲學家挑選出來作為宇宙全面性的本質的一些特質(例如水、空氣、火、數字、形式、物質……),假如用來指哲學的一些終極目標時,都會有一種抽象的性質(都顯得很抽象)。當泰勒斯把水作為一個超驗原則時,他所想到的不是我們日常喝的水,以及用來洗東西的水。歸根究柢,他是用水來扮演上帝的角色,用水來作為宇宙萬物的終極解釋。但聖經稱這是偶像崇拜,而偶像不能做上帝的工作。這種把樹木、行星、人、理智、肺腑、音樂、魚都當成是「真正的」水的說法,從表面上看是荒謬的。因此,要麼水成為一個無法描述的超越的現實(a transcendent reality),要麼水是一個無法執行任何超越功能的臨在現實(an immanent reality)。
3. 共相是真的嗎,還是只有殊相才是真的?讓我們用蘋果來作一個例子。每一隻蘋果都跟其他蘋果不一樣。但所有的蘋果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檸檬和梨、男人和女人、政治理論、科學定律、文學思潮動、道德美德、原子分子、星系……所有事物都是如此。所有等級的物體(All classes of objects)都有相同之處(samenesses),也有不同之處(differences),正如我們在本書各處中指出的那樣,這就是「共相和殊相的問題」(problem of universals and particulars)。柏拉圖認為,事物之間的相同之處必然坐落在一個特殊的地方,即形式的世界(world of Forms)裏。亞里士多德認為,這些相同之處是這個世界裏事物的各個層面(aspects of things)。(林:或者說,Form is in the matter。研究一百個蘋果就可以找到蘋果的本質。研究殊相就可以找到共相,這是亞里士多德的理念。所以,文藝復興時期有名的油畫,柏拉圖的手指指著上面,Form;而亞里士多德的手指著下面,他的意思是形式在物質那裏,共相在殊相裏找到)
但是,萬物的相同之處和不同之處、形式和物質之間的關係一直以來都是哲學家面對的問題。被稱為「唯實論者」(realists)(林:real 的意思是:共相是實在的)的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認為,一個蘋果的真正性質,它的本質,就是它與其他蘋果的相同之處。它們的不同之處則是「偶發的」(accidental)。的確,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差異並非真正存在。(註腳41: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認為萬物的不同之處是在「物質」那邊。 但他們都把物質定義為沒有形式的東西,但若沒有形式,就沒有存有,不是實際存在的。)黑格爾也認為,萬物的相同之處是最本質的東西,而辯證法(dialectic,正反合)最終將抹殺掉所有的不同之處,會揭露出這些不同之處僅僅是表面上的。而僅僅是表像的東西是無法進行理性分析的(理性只能當它是不存在的)。
其他人,即唯名論(nominalist)傳統的哲學家說,事物的相同之處只是口頭上的一種方便說法(a verbal shorthand)。當你在談論一籃子蘋果的時候,只提到它們的相同之處(它們都是「蘋果」),比描述它們之間的所有差異要容易得多:例如,這個蘋果在離枝幹兩英寸的地方有一個凸點。(因此,唯名論者認為,共相只是廣東話裏的“吹水”,不著邊際地胡扯而已),但是事實上,這些不同之處就是每一隻蘋果的本質啊(But in reality, the differences make everything what it is)。要了解每一隻的蘋果,就是要了解每一個凸起的位置和每一個碰傷的構造。(這些特點就是這隻蘋果的本質。)對唯名論者來說,現實世界是個別的、具體的,而不是普遍的、抽象的。因此,真正存在的就是那些不同之處。相同之處只不過是在概念上說說而已(only conceptual and verbal)。
接下來傅蘭姆會說,符合聖經的哲學會避免唯實主義(抹殺殊相),也會避免唯名主義(說共相只是吹牛)這兩個牛角尖。
第八講:https://youtu.be/Iv2HsIKRMYM
林:(溫習)從講義第72頁起,傅蘭姆告訴我們,因為我們有聖經的世界觀,因此我們處理形而上學,與非基督教思維就是絕對不同的。在處理形而上學的問題上,我們的超越觀和臨在觀是不同的。
我們現在來到形而上學的第三個議題,就是宇宙裏只有共相,沒有殊相嗎?還是說只有殊相,沒有共相呢?只有殊相,沒有共相,就好像休謨,只看到一千個蘋果從樹上掉下來,但是沒有共相,沒有萬有引力這個概括性的原則。只有共相,沒有殊相,就好像柏拉圖說,只有一個形式來解釋萬物,但是它又不存在於現實世界裏。所以這就等於說,個別的殊相是不存在的,因為在上的共相是不碰地的,就好像諾斯底主義的上帝不能與物質世界有所接觸那樣。
我們現在講完了唯實論,只有共相、沒有殊相,唯名論是只有殊相沒有共相,到了第86頁,傅蘭姆告訴我們:
我先前概述的聖經哲學能夠避免唯實主義和唯名主義。因為根據聖經的世界觀,上帝同時是一也是眾。上帝永遠不變,祂是一神,但在祂的三位格中,有真正的差異之處。在祂那裏,假如沒有不同就沒有相同,若沒有相同就沒有不同。(In him there is no sameness without difference and no difference without sameness.)
同樣地,這個一而眾的上帝造了一個一而眾的世界。世界的實況就展示出出相同之處和不同之處。世界是一個世界(林:范泰爾會說,都是上帝預定要創造,和具體的創造,而且事先都解釋過的),但是有許多真正不同的層面、不同的事物。如果我們像黑格爾那樣,只是藉著尋找世界如何都是相同的,摒棄其中的不同,那麼我們對世界的理解就不會有進步。因為世界中一般的實在[general realities](即一般的相同點、世界萬物的共相),不論是蘋果、樹木、男人、女人、太陽系、萬有引力定律、美德,這些共相之所以是如此,是因為有構成它們的殊相(因為有殊相——個別的蘋果,才構成了共相「蘋果」這個概念)。而我們只有在使用一般性概念的情況下,才能識別這些殊相。若要識別出距離蘋果枝幹兩英寸的凸點,就必須想到蘋果、枝幹和凸點這些一般性的概念。殊相是由一組共相組成的,而共相是由一組殊相組成的。(林:這句話很精彩,殊相就是一組共相,共相就是一組殊相。)共相和殊相是相互定義的。(Particulars are collections of generalities, and generalities are collections of things. Universals and particulars define one another.)
因此,我們若要準確理解宇宙,就不能將宇宙約化為一般事物[一些共相](如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黑格爾),也不能將宇宙分割為終極的殊相(德謨克利特、伊壁鳩魯、羅塞里努斯[Roscellinus]、奧卡姆、早期的維根斯坦)。共相和殊相,兩者是互為視角的(Universals and particulars are perspectivally related.)(共相和殊相是宇宙的兩個觀點、視角)。我相信這一事實摧毀了人類追求徹底知識的任何美夢(人不可能透知萬物)。不存在解釋一切的終極共相或終極殊相。徹底解釋萬物的知識是上帝獨有的特權。
對於我前面提到的其他形而上學的議題,也是同樣的情形,例如宇宙是否一直在變動、研究歷史有沒有目標(teleology)、因果關係、理智、心理功能和上帝。我將在我們的歷史討論過程中討論這些問題。總的來說,這些問題本身反映了兩個世界觀之間勢不兩立的對立:非基督教哲學家們在尋找真神的替代品,因而使哲學成為一門從事偶像崇拜的學問(the discipline of philosophy an exercise in idolatry)。
而基督徒,當他們與自己的信仰一致時,會根據聖經的世界觀尋找這些問題的答案:(1) 世界既是一又是眾,反映出一而眾、三而一的真神。若沒有眾就沒有一,沒有一就沒有眾。(2) 宇宙不能被約化為任何單一類型的物體(any single type of object)。(註腳42:這包括那些科學討論的對象,如夸克、玻色子bosons和超弦superstrings。)例如,人體包含化學液體、骨骼、腦物質、神經、指甲、頭髮等等,但它不能被約化為其中任何一種。人類的思想也不能約化為心靈的某種功能,如理性或意志。思考是整個人的行動。(林:范泰爾會說,思考是整個人的動作,不過是從理性這個角度來看,整個人在動。)而人在本質上是上帝的形象。因此,不能說人「僅僅」是別的東西(例如:人只是思考,只是感情,只是身體,等等)。同樣,整個被造宇宙也是如此。它本質上是上帝的受造物。
十一、在知識論方面勢不兩立的對立THE ANTITHESIS IN EPISTEMOLOGY
正如我前面指出的,聖經對智慧、知識、無形、愚拙有豐富的教導。聖經中的知識論來自於聖經的整體世界觀。而上帝的主權對知識論具有多方面的涵義。(林:以下,傅蘭姆會用上帝的掌控、權威、臨在來講符合聖經的知識論)
1. 上帝的掌控與人類的知識 God’s Control and Man’s Knowledge
這裏又可以分為幾個子題:a. 知識的可能性; b. 知識的對象與內容;c. 知識的主體。
a. 上帝既然是萬物的掌控者(controller),人類是否能獲得知識,以及在什麼條件下能獲得知識,就都是由上帝來決定的。b. 識的對象就是上帝自己和祂所創造的世界。(林:所以我們要知道什麼呢?要認識上帝和祂所造的世界。)c. 人類認識事物的主體(the knower)是上帝所造的,是上帝的形象。知識的主體(存在視角)能否與知識的對象建立起富有成效的關係,從而產生知識呢(處境視角)?這要由上帝來決定。
2. 上帝的權威與人類的知識 God’s Authority and Man’s Knowledge
上帝既然是宇宙萬物的權威(authority;規範的頒布者),祂就是真假與是非的最終標準(規範視角)。人類若有可能知道任何事物,他們的知識都必須符合這些準則。
3. 上帝的臨在與人類的知識 God’s Presence and Man’s Knowledge
然而,使人類具體得到知識的,正是上帝的臨在(presence)(存在的視角)。因為在《聖經》裏上帝臨在的部分含義就是祂向祂的受造物,特別是向人啟示了自己。我們認識上帝和世界,是因為祂主動啟示了自己。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知識。
因此,認識論和形而上學都取決於上帝的超越(掌控和權威)和臨在(同在)。而非基督徒對超越和臨在的扭曲也造成了知識論的扭曲。宇宙的絕對存有者,如果是非聖經意義上的超越,是世界所不能認識的(林:如巴特的全然他者),那麼我們當然就不能認識他。我們也不能認識世界,因為上帝提供了我們可以發現真理的唯一準則。同樣,絕對者的臨在性,如果是根據不符合聖經的臨在(林:即上帝即世界),那麼我們的知識就是自主的,人類的理性就成了一個絕對者。
因此,我們可以用知識論的術語來解釋我們的矩形圖;見圖1.6。
圖1.6. 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的概念
左邊:符合聖經的理性主義
右邊:不符合聖經的理性主義
左上角的(1)告訴我們,因為上帝的超越性(祂是無所不知的),所有我們的理性是有限的。祂,而不是我們,是知識的終極掌控者和權威。我們的知識是我們作主門徒的一個層面,也就是說,是僕人所知道的知識(a servant knowledge)。我們的知識是服在上帝的掌控之下,上帝權威性的啟示為我們的思想設立了最高法則。(註腳43:在哲學界,人類思想的定律[laws of thought]一般是指邏輯學的基本定律,包括不矛盾定律[law of noncontradiction](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同時在同樣意義上既是A又不是A),同一律[law of identity](所有東西都是它所是的),以及排中律[law of the excluded middle](所有十五要麼是A要麼是非A;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同時在同樣意義上都是A與非A。我在這樣所要宣稱的是,上帝的啟示具有更高的權威,人類的邏輯系統也服在這個權威之下。)
左下角的(2)告訴我們,我們的理性雖然是有限的,但它是有能力(competent)去認識真理的。人類之所以有這種能力,是因為上帝是臨在的,並且已經啟示了祂自己,也向我們啟示了關於世界、歷史和我們人類的真理。(林:所以我們有能力認識真理,因為上帝啟示了。)
右上角的(3)是對非基督教的超越觀所推理出來的超越性原則。如果這個絕對者離世界如此之遠,以至於我們無法認識它,那麼人類就沒有理由相信他們可以獲知真理,沒有理由相信他們的理性有能力認識世界。
右下角的(4)是非基督徒對臨在的理解,在知識論層面上的推論。絕對者的臨在如果確立了人類的智慧是絕對的,那麼人類的理性就是真理、是非的至告裁判者。換言之,我們是自主的。
現在我們來看非基督徒如何批判基督徒。非基督徒總是說基督教思想是理性主義的,也總是說基督教思想是非理性主義的。當一個基督徒談到人類思想是有限的,談到人類必須向上帝的啟示降服時(1),非基督徒的回應者對基督徒放棄了自主權往往會感到震驚。對非基督徒來說,交出自主權就是放棄理性本身(放棄自主就是理性的投降)。康德在他《理性限度內的宗教》(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一書中,對這一論點做了很多闡述。
但當一個基督徒談到人類的理性有能力認識真理的時候,非基督徒就會認為基督徒是一個理性主義者。例如,對後現代主義者來說,若聲稱自己能夠認識絕對真理,這必然是錯誤的。它是一種傲慢的主張。(註腳44:根據後現代主義的敍述,現代主義者聲稱基督徒是非理性的,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他們的主張。後現代主義者則聲稱,基督徒是理性主義的,因為他們聲稱自己知道絕對真理。)
因此,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指責對方是理性主義者和非理性主義者。作為一個基督徒,我相信非基督徒對基督徒的這種批評是不合理的,而基督徒對非基督徒的批判則是合理的,原因從我對這兩種立場的描述中應該可以看出。
以下要更全面地考慮非基督徒的立場。當我們審視哲學歷史的時候,我們會看到非基督徒的理性傳統(即整個西方哲學的各個學派)是在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之間搖擺不定的。正如形而上學的超越和臨在之間有張力一樣,非基督教的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也是彼此不一致的,但是很吊詭的是,它們又同時彼此強化對方(they also, paradoxically, reinforce each other)。
巴門尼德的理性主義並不能說服他之後的思想家,導致了詭辯主義和中世紀學院(the Middle Academy)的懷疑主義和相對主義。但懷疑主義和相對主義又很難令人滿意,這又導致了新柏拉圖主義裏新形式的理性主義。因此,幾個世紀以來,哲學界一直在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之間搖擺不定,然後又回到理性主義。
最偉大的哲學家們都嘗試用一個系統來結合理性主義原則和非理性主義的原則。因此,柏拉圖對形式是理性主義的,對物質世界則是非理性主義的。亞里士多德和普羅提諾也是如此。康德對現象界(phenomena)是理性主義的,對物自體的世界(noumenal)(林:真理的所在)則是非理性主義的。維根斯坦對他的完美語言(perfect language)是理性主義的,對他的「神秘」世界(“mystical” world)則是非理性主義的。我們在本書中會看到其他的例子。
這兩種立場之間的互動是這樣的。理性主義假如是正確的,那麼人的頭腦在尋求知識的過程中就不應該犯錯。但人的理智的確會犯錯。當它犯錯時,哲學家們並不想責備他們自主的理性(知識的主體)。相反,他們卻責怪世界本身,即知識的對象。他們宣稱人的理智不能獲得完美的知識,因為世界不是完全可知的(the world is not perfectly knowable)。因此理性主義就導致了非理性主義。但我們怎麼知道世界是非理性的呢?當然是靠我們假裝是自主的知識嘍。因此,非理性主義又導致了理性主義。(林:用理性主義的態度堅持非理性主義)或者,為了縮短討論的時間,我們說:哲學家們非理性地斷言理性主義(Philosophers assert rationalism irrationally)(盲目地堅持理性主義),因為堅持理性主義是沒有充分根據的。而哲學家們則以理性主義的方式斷言非理性主義,這是根據他們自主的理智。因此,歸根究柢,這兩種立場,雖然彼此不一致,但卻是以彼此為根據的,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是同一碼事。
范泰爾偉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將西方哲學史描述為從理性主義擺動到非理性主義,再從非理性主義擺動到理性主義,這是對非基督教思想的描述,也同時是對它的批判。我在本書的歷史章節中會經常提到這個模式。
十二、在價值論(倫理學)方面勢不兩立的對立
第九講:https://youtu.be/zuG0Qa98xIw
價值論在基督徒對哲學的批判中所扮演的角色。
正如我之前所說,我在本書中不會專門討論價值論,因為我已經在《基督教倫理學》(Doctrine of Christian Life)中已經做過詳細的討論。不過,價值的確是形而上學和知識論的一個重要層面,因為這三個視角是彼此分不開的。所以我想在這一段略述價值論在我的哲學批判裏是如何發揮作用的。
我在前面提到,知識論是以倫理學為前提的,因為在人類對知識的追尋裏,以下的倫理價值是必須的:「紀律、勤奮、尊重真理、避免虛假、誠實地報導結論、謙遜地承認錯誤和不足、承擔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的責任。」我也力爭,倫理價值是以上帝為前提的。(註腳45:看我的《衛道學概論》Apologetics: A Justification of Christian Belief, 95-123頁。)
1. 符合聖經的倫理學
簡而言之:任何非位格的事物都沒有權威可以把道德準則強加在人身上。唯有一個位格(a person)才有資格這樣做(例如,母親、父親、教師、警察),而只有絕對位格(an absolute person)才有資格強加終極的、普遍的準則。
2. 非基督徒哲學裏的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
許多非基督教的思想家(比如以下對話中提到的Paul Kurtz)認為他們可以在不考慮上帝的情況下宣稱絕對的道德準則。但他們的嘗試不可避免地會失敗。這種失敗可以通過接受聖經有神論的倫理來補救,也可以通過否認宇宙裏有絕對準則的可能性來補救。因此,非基督教的倫理絕對主義[ethical absolutism](理性主義的一種形式)會導致非基督教的倫理相對主義(非理性主義的一種形式)。但我再說一次,非理性主義是根據理性主義的,反之亦然。(林:非理性主義認為宇宙沒有倫理準則,是根據他們不要上帝,以自己的自主理性為審判官;理性主義阿Q式地堅持一些倫理準則是非理性主義的,因為他們沒有根據可以這樣作。)
基督徒卻不一樣,因為:1)基督徒有上帝的啟示,可以在其中找到倫理的確定性(ethical certainty;林:我們確定知道我們的絕對準則是什麼)。但他在試圖將這一啟示應用於生活中的問題時常常遇到困難。2)基督徒也接受一個事實,就是自己沒有所有問題的答案,會在上帝的奧秘面前屈膝下跪。因此,在價值論的範圍裏,這個矩形看起來是這樣的;見圖1.7。
Fig. 1.7. Ethical Relativism and Absolutism
圖1.7. 倫理相對主義和絕對主義
左上角(1):符合聖經的應用上的困難
左下角(2):符合聖經的倫理確定性
右上角(3):不符合聖經的倫理相對主義
右下角(4):不符合聖經的倫理絕對主義
3. 倫理學裏的處境視角、準則視角、存在視角
前面我提到了基督教思想的三個視角:處境視角、準則視角、存在視角。這三個視角在基督教倫理學中發揮著重要作用。(1) 基督教倫理學是準則性的,它所應用的是聖經和自然界中給出的上帝的道德律。(2)它也是處境性的,因為它分析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以明白如何用最好的方法將上帝的準則應用在特定的處境裏。(3) 它是存在性的,因為它涉及到道德主體(倫理的當事人ethical agent),以瞭解人在做出道德抉擇時所扮演的角色,人如何接受上帝的規範並將其應用在他的處境裏。基督徒在做抉擇的時候,會在這個三角形裏繞來繞去,他會用道德律來詮釋處境,他會藉著審視處境來應用道德律,並透過他的主觀能力(理性、情感、意志)來理解這兩者;見圖1.8。
Fig. 1.8. Perspectives on Ethics
圖1.8. 關於道德的視角
非基督徒與基督徒生活在同樣的倫理世界裏(處境視角),被上帝的法律所包圍(準則視角),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存在視角)。但他們選擇不跟從上帝,「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羅一25)。作為哲學家,非基督徒開發出的一些道德體系是不承認上帝的律法、不承認上帝的世界,也不承認他們自己是上帝的形象的。他們不願意面對上帝,而偏好一種尊崇自己自主權的倫理學。
4. 世俗倫理學的三大學派
我在前面提到,世俗倫理學一般有三種類型:義務論、目的論和存在主義(deontologism, teleologism,
and existentialism.)。這三派大體上對應於基督教思想的三種視角:義務論對應準則視角,目的論對應處境視角,存在主義對應。但是在基督教倫理學中,律法、處境和位格之間並不存在著張力,因為同一位上帝創造了這三者。上帝創造了人,讓他住在祂的世界裏,根據祂的準則生活。當我們在將上帝的倫理準則應用在我們自己身上、應用在我們的處境時,可能會面對困難,但我們不能責怪上帝所創造的世界。
然而,非基督徒一般不承認有必要去調和這三個視角。他們假設,因為聖經中的上帝不存在,因此道德律、世界的處境和道德的當事人之間可能會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許多非基督教哲學家會採用其中的一個或兩個視角,而否認另一個(或幾個)視角。因此,康德作為一個義務論者,會接受道德律,並聲稱道德與我們的環境或與我們的個人喜好毫無關係。米勒作為一個目的論者,會接受他所認為的倫理目標(人類的幸福),而否認我們被那些不能使人幸福的規則或個人喜好所約束。而沙特作為一個存在主義者會說,倫理是個人的完整性(personal integrity)的表達,但不是對道德律或客觀世界的肯定(他不承認道德律,也不承認客觀世界)。
5. 不符合聖經的倫理學必須面對一些形而上學和知識論的問題
我在《基督教倫理學》(DCL)中論證了這三個系統是彼此不一致的。我在這裏的觀點是,倫理哲學與知識論和形而上學一樣,都必須面對相同的困難。在我之前關於人類心靈的形而上學的討論中,我提到了哲學家分為知識主義者、意志主義者和主觀主義者。在討論知識論的思想流派時,我提到了理性主義、經驗主義和懷疑主義。在基督教哲學中,這三個學派是互為視角的,視角是它們之間的關係。在知識論的三角形(triad)中,人類是作為整全的位格來理解世界。理智(Intellect)並不是指與其他思維能力(faculty of the mind)分開的能力,與其他能力爭奪最高的地位。相反,它指的是人推理和獲得知識的能力,當然,它會受到意志和主觀性的影響。意志(will)不是指理智的對手,而是指從另一個角度看整個人:一個在做抉擇和做決定的人。這些抉擇受到他的知識的影響,而這些知識又反過來影響他的思維過程。但非基督教哲學不承認上帝在協調這些能力,因而往往覺得必須作出取捨,看哪一個是「最重要的」(primary)。
理性主義、經驗主義、懷疑主義這個三角形也是如此。根據聖經,這個三角形也描述了整個人對知識的追尋。人的理性(reason)會將五官經驗和感覺考慮在內;五官經驗只能由理性來定義;如此類推。基督徒可以有信心知道,上帝設計了知、情、意這三種功能,使其作為一個整體,共同運作。但是,非基督教的思想家們不能假定這一點,因此對他們來說,就必須選擇究竟要跟從這三角形裏的哪一個功能,特別是這三個功能有衝突的時候。這就導致了哲學上的黨派主義(partisanship)和分裂。
6. 哲學上的黨派分裂
這種黨派主義是推動哲學史的動力。正如政治的黨派主義一樣,一開始是某一派占上風。但隨後另一黨派在爭辯中取得了對第一黨派的優勢,並成為主導。
然而在世俗哲學中,這些問題永遠得不到答案。在其他學科中,如天文學、歷史學、地質學和語言學,人們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看到進展(除非他們的問題涉及到哲學問題)。但在哲學界本身,今天的思想家們討論的問題,與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討論的問題基本上是相同的。這一有趣的事實表明,哲學史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是一部不斷轉錯彎、走錯路的歷史。(本章結束)
學習問題
1.
《聖經》中的智慧文學與《聖經》外的智慧文學有何不同?
2.
世界觀和大敘事之間的區別是什麼?為什麼傅蘭姆認為這些是不可或缺的?他是如何回答利奧塔的?
3. 請總結一下基督教的世界觀。
4.
為什麼要學習哲學?
5.
「神學是基督教哲學」。請解釋;評價。
6.
在「宗教」問題上,傅蘭姆與巴特有何不同?對這些立場進行評價。
7.
許多人認為,宗教必須與哲學、教育或政治分開。你怎麼看?討論一下正反兩方面的論點。
8.
「沒有人是真正的無神論者」。請解釋;評價。
9.
「哲學家的基本問題都具有宗教性質」。請解釋,舉例。
10.
為什麼難以研究「存在本身」(being qua being)?
11.
為什麼是有而不是無?
12.
在本章所列舉的形而上學問題中,你覺得哪一個問題最耐人尋味?提出你自己的分析。
13.
認識論的問題也是如此。
14.
在哲學研究中,形而上學、認識論和價值論是怎樣的關係?其中是否有一個是你應該在其他方面之前學習的?
15.
「有人可能會反對,這種上帝與世界的區別與上帝和人在耶穌基督裏的聯合是不相容的。」請答覆。
16.
定義並討論迦克墩信經中用來描述基督的神性和人性關係的四個副詞。這對基督教哲學為什麼很重要?
17.
傅蘭姆說,上帝的絕對三位一體的教義是聖經宗教所獨有的。這是真的嗎?請考慮一些非基督教的宗教在這方面的情況。
18.
范泰爾和傅蘭姆如何將三位一體的教義與有關一與眾的哲學討論聯繫起來?
19.
三位一體的三位格與主權屬性有什麼關係?
20. . 解釋並評價傅蘭姆對三種認識論觀點的區分。
21..羅馬書一章18-32節對於罪對人類知識的影響是怎麼說的?對人類哲學的影響?說明創世記第3章中夏娃的墮落是如何影響她的哲學的。
22. 「墮落本身在某種意義上是倫理性的,而不是形而上學的」。解釋;評價。
23.
「因此,哲學的歷史描述了屬靈戰爭的一個階段。」 解釋;評價。
24.
在傅蘭姆的矩形圖上顯示超越性和內在性的對立觀點。圖中的線條如何顯示它們之間的關係?
25.
描述並評價傅蘭姆對「一與眾」和「宇宙的基本構成」這兩個形而上學問題的回答。
26.
說明上帝的主權屬性與人類知識論的關係。從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的角度闡釋傅蘭姆的矩形圖。
27.
傅蘭姆說,非基督教思想在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之間搖擺不定。解釋;評價。
28.
從倫理相對主義和絕對主義的角度解釋該矩形。
29.
說明非基督教倫理學如何違反了倫理抉擇的三個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