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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崇拜的圣日

作者: D.G. Hart and John R. Muether 翻译:诚之
以虔诚与敬畏 《With Reverence and Awe: Returning to the Basics of Reformed Worship》第四章 崇拜的圣日

第四章 崇拜的圣日

问:当如何守安息日为圣?

答:受安息日为圣,当在那一整天中有合乎圣洁的休息,连平日正当的世事和娱乐也不可做;除了必要的和怜悯人的事外,那一天所有的时间都当与众人或个人私下敬拜神。(威敏思特小要理问答,问答60)

安息日是基督徒应该分别出来,私下并与众人一起敬拜神的一天。我们假设归正信仰和长老宗的人明白,他们应该要在主日,也就是基督徒的安息日去敬拜神。本章的目的不是要确立“何时”应当敬拜——圣经和我们的信仰告白已经确立了这点,反之,我们的目的是要检视“如何”敬拜。也就是说,我们想明白恰当地守安息日,会如何提醒我们怎样思考并操练崇拜。

我们的重点是,在普遍的北美新教主义(American Protestantism)中,忽略或在某些情况下违反安息日,是与对崇拜的混淆息息相关的。而这种混淆,是造成关于是否要把十诫张贴在法院和公立学校的墙上的讨论,如此具有讽刺意味的主要原因。归回十诫,不只是会消灭说谎、欺骗、偷窃,和不当的性行为,也会影响我们当中许多人过礼拜天的方式。因此,从守安息日为圣的角度来理解崇拜,会让我们深刻地明白聚会敬拜的本质。

崇拜的节奏The Rhythm of Worship

为什么守安息日在北美新教中会逐渐没落?为什么一个从1776年直到1960,在北美新教中得到普遍认同的习俗,会在二十世纪的下半叶基本上消失了呢?一般的解释是把责任归咎于享乐活动和专业运动的兴起,工业革命和科技所带来之工作性质的改变,以及因着汽车工业的胜利,把周末的旅游圣地带到中产阶级垂手可及之处有关。用社会学的语言来说,就是世俗化,特别是工作与休息(被读成「休闲」)的世俗化观点。

这些都是真的,但并不是事情的全貌。当美国的新教徒改变了他们守主日的习惯时,他们也发展出一种奇特的灵性生活形式,一种对灵命如何成长的特殊理解。这种敬虔形式与废除国教制(religious disestablishment)的文化背景是相连的。从独立战争之后,北美教会发现到她们正身处于一个宗教自由市场中,最成功的对手,是那些能提供最吸引人的产品给宗教消费者的教会。缺乏来自国家的经济支持,许多教会被迫使采用市场策略,才能成长与发展。

宗教自由和废除国教如何塑造基督徒的敬虔呢?答案在当代福音派教会的群众生活中可以找到大部分,也就是包括各种精心策划的活动,一整个礼拜排满了给各种年龄和有兴趣的小组活动。如果没有这种活动,潜在的会员就会去寻找另一个有正确组合之节目的教会,这些节目是为母亲、小孩、青少年和父亲,以及单身和年长者所提供的。对这种“全天候”的教会来说,主日崇拜会变成只是另一个节目,不会好过、也不至差于其他的教会活动。

另一个对守安息日同样有害的,是复兴主义(revivalism)的广受欢迎。教会不只是把灵命复兴聚会(revivals)当作使人归信,和获得新会员的方法,也把这些聚会当作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真正灵命的主要方法。这些强烈、热切的灵命苏醒时刻,被用来决定一个人是得救的,还是失丧的人。这些是信徒重新肯定他们的信心,并在此感觉到神救赎大能的时刻。换句话说,这些复兴聚会表明神的灵仍在作工。这种关于复兴聚会的思维,促成了一种看法,就是真正的敬虔和属灵的成长,来自可以量化的教会节目和宗教体验的强度。高峰经验(mountaintop experiences)被认为是属灵成长所必须的,因此,教会的回应就是提供会产生这种经验的活动。

和这些强烈的经验比起来,安息日就显得平淡无奇了。然而,圣经和归正信仰告白对基督徒生活所需要的属灵操练,有着非常不同的描述。在出埃及记中,当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上帝在祂离去时的教导中,重述了安息日的吩咐:「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出31:13)安息日是世世代代「永远的约」(31:16)。上帝的意思是要他们借着持续和有意识地守这一天,来赐福给祂的百姓,周复一周,年复一年。信徒借着一生持守安息日而成圣。换句话说,安息日是被设计用来缓慢地、安静地、不知不觉地工作,把信徒的胃口重新导向天上。它不是权宜之计,也不一定是属灵的兴奋。它是“明显而常用”的定规(“outward and ordinary” ordiance)(小要理问答88),是稳定、健康之蒙恩管道的一部分。

我们注意到,北美的新教徒,通常没有和这种节奏同步。他们受到内在和特殊经历的吸引,常常受到属灵的暴饮暴食症(bulimia)所害,只会追着“特会”跑,却对神嘱咐的常规饮食毫无兴趣。这种属灵高峰经历的问题,就是没有人可以永远生活在山上。我们都需要回到平日的工作中。当人们离开退修会或圣经营会,或甚至是周间的小组,他们会发现到他们的生活还是老样子:工作会让人厌烦,婚姻岌岌可危,仍然受疾病所苦。相比之下,安息日是一种属灵的操练,是作为天路历程之沙漠中的绿洲,他们生命的特征就是受苦。不像教会的活动把一周中其他的时间搞得乱哄哄的,安息日是信徒在锡安山上把自己的灵性整备起来,去会见他们的上帝,听祂说话,也分享他们救主的身体和血。如同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的,“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来12:22-23)

此外,殷勤地操练守安息日,会帮助基督徒学习我们在上一章提到的,基督徒崇拜的文法。在崇拜当中,基督徒是在从事一项活动——学习锡安山的语言。透过守安息日,并忠心地持守蒙恩的管道,信徒透过可靠稳定的重复的方法,会逐渐学会这个语言。

定安息日为圣

第四诫这样说:“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出20:8)据此,安息日是个圣日,因为上帝借着祂在创造之第七日的神圣安息,将这一天定为圣日。“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安息日的神学必须强调这个日子的独特性。只有当我们明白安息日的圣洁,我们才会开始欣赏基督徒崇拜的圣洁。但是在新约中,安息日的观念正遭受攻击,特别是一些神学家主张,基督既然降临了,我们每天的生活就都是“安息日的安息”。有些人甚至主张,安息日不再具有任何特殊性,也没有必要再受守安息日的约束了。

如果我们把这个逻辑应用在十一奉献上,这个论证的错误就很容易被察觉出来了。我们应当把安息日与我们对时间的使用,和我们对十一奉献与我们对金钱的管家职分,一样的看待。把我们一部分的收入分别出来,归给教会的圣工,不是为了承认我们所拥有的十分之一是属于神的。反之,它是要表达我们的信念: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主的。然而,神对我们拥有的一切的主权,并没有除去我们的责任,就是要我们把我们拥有的一部分交给祂,作为祂教会的圣工之用。同样地,虽然我们的每一天都应该用来服事上帝,上帝仍然吩咐我们要把七天中的一天分别出来,用在特别的敬拜和事奉中。虽然我们所有的生活都是与神同在,都在祂的目光之中,但只有在主日的敬拜,我们才是进到至圣所(诚之按:这个推论有点奇怪)。基于这个理由,以赛亚把安息日称为上帝自己的“圣日”(赛53:13)。

我们千万不能把安息日想成仅只是旧约仪式的制度,因为新约也做出同样的判断,特别是用来描述基督徒安息日的词汇:“主日”。例如,约翰是“当主日,被圣灵感动”,要他写下启示录的书信(启1:10)。这个语言和“主的晚餐”(林前11:20)类似,其意义也相同。正如后者是属于主的晚餐,同样地,前者也是被分别出来归给主的一天。主的晚餐是圣餐,它是属于主的,是主所定的,好让我们能记念祂救赎的工作。我们不能把主日视为平日,正如我们不能把主的晚餐视为普通的一餐一样。在早期教会中,主日和敬拜的关联是很明显的。属于主的人,在属于主的那一天,也就是基督徒的安息日,聚集在一起敬拜。在新约(New Covenant)中,如同在旧约,这是“圣会”的日子(利23:2-3)。

安息日,圣洁,与崇拜

那么,把一天分别出来的这个观念,会如何让我们学习对崇拜的态度呢?回答这个问题的一种方式是进行推论:如果安息日是分别出来、独特的一天,那么,这一天中所有的活动也一样。因为圣经教导,安息日是圣洁的,很自然的,我们也要把崇拜当作是圣洁的活动来理解。正如主日是从一周中其他的日子分别出来的,崇拜的行动也是圣洁的,是从生活中其他的活动中分别出来的。

虽然这个结论看起来是很明显的,但是在我们的时代中,它却受到不小的挑战。我们正在失去圣洁的观念,因此崇拜是圣洁的活动这个观念,也正在消逝当中。这个挑战来自两个方面。

首先,有许多基督徒,特别是在归正和长老会的世界,强调基督的主权涵盖所有的面向。基督徒的世界和生活观(world-and-life view)会扩展到生活所有的领域和阶层中。这个教导正确地肯定了创造的良善,以及所有合法呼召的正当性。一个人不需要成为牧师或宣教士,才能在他或她所从事的工作上荣耀上帝。无论谁被呼召成为农夫或面包师傅,都可以荣耀上帝。此外,农夫和面包师傅所生产的属世的东西,并不会就因此是不道德的,或是比基督徒低下的。它们都是上帝美善的恩赐,祂宣告祂所造的都是好的。在上帝美善的造物中工作,并不是进入一个与宗教影响或上帝分隔的领域。

但是这份工作,也不是进入一个圣洁的领域,这里是基督徒的世界生活观会让基督徒走偏之处。有些归正神学家建议,把教会和世界,或把圣、俗进行区分,是拥抱一个二元论,而这个二元论会妥协整全的归正世界生活观。这种的区分,这个论证说到,会否认被造界的良善。

对崇拜是圣洁的活动这个观念的第二个挑战,是与第一个挑战直接相关的。它主要是来自现代崇拜的提倡者,他们想要移除传统敬拜事奉中,他们所认为的令人窒息的和形式化的元素移除。因为生活的多样化,都是为了敬拜神与事奉神,有些人主张,为什么不能在崇拜中表达这个多样性?为什么不能鼓励有恩赐的艺术家和音乐家,透过短剧、特殊的音乐、舞蹈和类似的形式,在崇拜中表现上帝赐给他们的天赋?肯定的是,大部分现代崇拜的倡导者,会发现有必要做出一些区分。例如,John Frame 写道:“……我们所谓的『广义』和『狭义』的崇拜观念,是有一些不同,”但是他继续写道:“这些差异并不总是能很精确地加以界定。”(注1)。因此,当我们讨论到主日的公众崇拜时,他否认说“我们在聚会中所作的和聚会外所作的,有截然的区分……全地都是上帝的圣殿。”(注2)

我们不需要花很多时间,就会看出这条思维的路向可能被滥用了。傅兰姆继续说道:

我们也必须将圣经中这一类隐含,却并不明确的,加以区别。例如,圣经并没有明确禁止崇拜聚会时有杂耍的演出。但是圣经的确提出崇拜聚会的目的;而娱乐——虽然在其他时候是合法的,通常(normally)并不是与这些目的相符的。我们甚至可以说,娱乐如果与圣经的标准相符,就是一种“广义的崇拜”形式。但是它就大体而言(generally),是与崇拜聚会的目的不相符的。(注3)

注意按照这个逻辑,对崇拜所带来的伤害。所谓的归正世界与生活观——就是在广义来说,所有的生活都是敬拜的这种观念——很快地模糊了圣经关于圣洁的教导。傅兰姆对杂耍唯一能说的,就是它通常与崇拜是不相符的,这大体而言是不符的。这就给一种可能开了后门,因为这是一种广义的崇拜形式。但是这就给各种的发明(约翰加尔文称之为『轻薄』 frivolity)开了一条路,可以进入崇拜当中。

换句话说,这些对我们守安息日,以及崇拜聚集来说,是基础性的区分,就在许多当代的作品中瓦解了,这类作品拒绝强调圣经关于圣洁的教导。如果我们不继续强调教会和世界的差异,以及「圣洁的活动与时间」和「一般的工作与时间」的差异,我们总有一天会破坏这个观念——在崇拜中,我们是与所有的圣徒和天使,在神的宝座前聚集,也就是无异于是在至圣所聚集。

稍后我们会详细检视一些在崇拜中是合宜的具体活动。但圣洁的观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起点。目前,我们可以说只有圣洁的活动是合宜的,因为上帝已经指定它们作为祂圣洁的百姓,用来荣耀祂的名,在恩典中成长的管道。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能避免关于崇拜的许多混乱。

渎神的与一般的 The Profane and the Common

圣经坚持我们要把圣洁和守安息日联系在一起。安息日是圣洁的,因为在这个特定的时间,神的子民能淋漓尽致地集体表达他们作为圣徒的呼召。要了解安息日和崇拜的圣洁,我们必须用圣经对渎神的教导加以对照。守安息日变得世俗化,就是亵渎了这一天,轻视、世俗化并污染了神所分别出来,归祂为圣的日子。神透过祂的仆人以西结,把这个罪名加在犹大身上:

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又遮眼不顾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们中间被亵慢。(结22:26)

类似的例子,来自利未记。因为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用神所没有吩咐的方式来敬拜,祂就“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利10:2)。这背景是上帝已经吩咐以色列的祭司“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利10:10).如此,区别圣洁的和渎神的,是圣经关于安息日与崇拜之教导的核心。

在这些例子中,神所惩罚的亵渎神的举动,是祂未曾吩咐的事。所以,圣经对神圣洁的子民清楚的诫命,是不要用神所没有吩咐的活动来亵渎安息日。不仅如此。归正的信条在它们对主日的教导中,进一步区分了圣洁,渎神,以及一般或合法的事。如何将安息日守为圣日,或保持其圣洁呢?威敏思特大要理问答的回答是:“受安息日为圣日,乃是整日都有圣洁的安息,不仅停止那些平常就被算为有罪的恶事,还要停止平日合法的属世职业和娱乐……”(问答117)要理问答是在指出第三种分类,评估什么是安息日允许的事。有些事是我们在周间所作,是合法的,也是值得的。他们是我们的职业的一部分,例如烤面包和耕种。也有些娱乐是有价值的,神所允许的,甚至如杂耍这类的活动。但是要理问答住宅,杂耍不仅在崇拜中是不被允许的,也不是我们在主日可以作的事。虽然它在一周中一般的日子是合法的,但不能保证它在圣日就是适当的。

在这里举旧约中另外一个例子会有帮助。在耶利米书,上帝教导祂的百姓:“不要在安息日从家中担出担子去。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为圣日,正如我所吩咐你们列祖的。”这些一般性的活动,在一周其他的六天当然是合法的,但它们在保留给圣洁活动的日子里,是被禁止的。在耶利米书,我们也同样看到这些合法的工作明确地被定罪为是邪恶和亵渎的:“们怎么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呢?从前你们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神使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耶13:17-18)在安息日禁止这些合法和一般的活动延伸的范围超过工作,并甚至包括在其他天是合法的对休闲娱乐的追求。只有当我们转离我们自己的喜好,我们才会把安息日当作是喜悦的,并尊它为主的圣日(赛58:13)。

有些人在这点上会控告我们是在支持一种有害的二元论。但是这种罪名误解了圣洁关于圣洁的教导。尊安息日为圣日,不是让其他六天就可以放纵,变成世俗化。我们所有的生活都有神的同在。但是信徒在周间所参与的活动是一般性的,是不信的人也参与的。然而,只有信徒会在圣日聚集,参加敬拜神的圣洁的活动。他们集体来到锡安山,在祂(祂是烈火)面前聚集,在主日在施恩座前与耶稣想会。

从另一个观点来看,二元论的指控是假的,因为严格说来,它的批评并不到位。圣经的图画应该被称为三元论,而不是二元论。圣经教导我们要区分圣洁的活动,本身是有罪的活动,以及那些在其他的日子中是一般和合法的活动。这三种分类在守主日为圣,和理解什么是在崇拜可接受的,是很紧要的。除非我们保存这些分类,崇拜和安息日的圣洁性就会被扭曲。

重寻圣洁

上帝呼召基督徒要活出圣洁的生活。祂呼召我们要住在世界中,但要颤惊恐惧地作成得救的功夫。祂也吩咐我们,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圣洁的事——与世界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上帝给了我们圣餐(主的晚餐),圣水(洗礼),圣言(讲道),以及圣职(话语的职事)。祂也给了我们神圣的时间:用一天来敬拜与安息。与流行说法相反地,归正的基督徒的确相信一个崇拜礼仪的日历表,但这个日历表是按照星期来排列的,而不是按照季节。它也不是根据大教会的节目或教会机构的职事。不是的,它是守安息日之外在而平凡(outward and ordinary)的节奏。

我们相信,归正的敬拜的危机发生在一个逐渐不守安息日的时代,不是偶然的。一旦基督徒忘记了安息日的圣洁,模仿电视情景喜剧的短剧,和用深夜电视节目的“十大新闻”(top ten lists)作开始的讲道,就成为可能。但是借着重拾安息日,将它尊为圣日,分别开来做圣洁的活动,教会就有机会回到可以被神接纳,讨神喜悦的敬拜当中。当我们在主日进入至圣所,我们是在从事一些“外在而平凡”的规矩。但是它们也是不平凡的,因为它们是圣洁的。

注意到把安息日分别为圣,并分辨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守安息日的规矩,也会让我们对敬拜的本质有更多的认识。因为守安息日为圣,就是要遵守构成对唯一永生真神的崇拜之圣洁的活动。

(诚之按:作者在这章中表达的信念,是把「主日」当作基督徒的「安息日」,于是把与守安息日的相关规定,照样搬到基督徒的生活中,要求基督徒要像旧约时代一样,守主日[基督徒的安息日]为圣;他因此把平日正当的活动说成在主日整天都不能做,我觉得有点律法主义——虽然小要理问答也是这么教导的。个人认为,崇拜的内容的确要按照神的吩咐,不可以自己乱创作,但是主日可以作什么,不能做什么,就不必要像作者所说的,作出这样的区分,否则,按照作者的逻辑,平常可以做的事,礼拜天都不能做,包括开车,包括读书......等等,这就又回到犹太人的律法主义了。)



2018-07-11


合宜的敬拜

摘自《虔誠敬畏:回歸改革宗的敬拜》With Reverence and Awe: Returning to the Basic of Reformed Worship,哈特、穆瑟 (D.G. Hart and John R. Muether)著/ 陳主欣譯,改革宗出版社 , 台北,2002。

问:何为敬拜独一真神的合宜方式?

 答:敬拜真神的合宜方式由神自己制订,并因此受祂自已的意志所规范,而祂的意志已经启示出来,免得人依照自己的想象和发明,……或用圣经没有指定的其他方法来敬拜神。(《西敏信条》二十一1)

 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有好好地敬拜?若我们觉得星期天早上的崇拜「很有意义」、「充满活力」或「令人振奋」,这就代表我们有好好地敬拜吗?该如何对待教会的访客呢?应该让非信徒觉得崇拜既温暖又亲切吗?不论现代关于敬拜的文章对上述问题有何建议,这些问题所隐含的标准,没有一项能建立敬拜上帝的合宜方式,因为这些标准都模糊了圣经中关于敬拜的准则。圣经坚持我们一定要用上帝所悦纳的方式来敬拜。检验好敬拜的简单方式,就是检视此敬拜是否合乎圣经。改革宗教会知道此准则就是所谓的规范性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

根据圣经来改革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基本上就是抛弃中世纪天主教的弊病,并回归到初代教会那种简朴的基督徒敬拜。所有改教家的目的,都是要「根据上帝的话语」来进行改革。对圣经准则的顺服,就是改教运动所持守的原则——「圣经的完备性」——的核心。举例来说,英国圣公会《三十九条信纲》(Thirty Nine Articles)的第六条说:「圣经包含一切得救所需知道之事。因此圣经没有记载的话,或无法藉圣经印证之事,人都不应将其作为信条来相信,也不应将其视为得救所需知道之事。」同样地,阐明路德派传统的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也谴责罗马天主教的弥撒,因为「天主教偏爱其传统远胜于上帝的命令」。

更精确地说,圣经在有关敬拜一事上具有权威,是从十诫得来的合理推论。事实上,各种改革宗信条和要理问答,就是从十诫得到敬拜的规范性原则这项教义。十诫说明献上虚假敬拜的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人敬拜假神,这违背了第一条诫命。第二种形式则是人用错误的方式敬拜真神,这违背了第二条诫命。第二条诫命的本分包括「要接受、遵守神在圣经中所设立的敬虔崇拜与条例,并且丝毫不能有所更改」,且要「否定、恨恶及反对一切虚假的敬拜」,因为虚假的敬拜就是在「拜偶像」(《西敏大要理问答》,问答108)。

然而,若要进行改革宗的敬拜,就必须超越路德宗和圣公会的教导,且将敬拜的要素单单局限于上帝话语中的指示。改革宗人士认为,其他基督徒在顺服圣经的权柄时,做法并不一致。对路德宗和圣公会的信徒而言,教义唯一的权柄来圣经,但在教会治理或敬拜上,圣经并非唯一的权柄。他们声明敬拜时应使用所谓的「基准性原则」(normative principle):即凡圣经没有禁止的事,在敬拜中都是可行的。所以,他们在敬拜时,只禁止圣经特别定罪的事。举例来说,因为圣经没有禁止焚香,所以教会在公众敬拜时可以焚香。

然而,对改革宗的信徒而言,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的意思,就是按照圣经来改革教义、教会体制与敬拜。这三项对教会的事工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改革宗将规范性原则应用到敬拜时,只允许上帝在圣经中「清楚指示之事」出现在敬拜中:他们相信:凡上帝没有明确命令之事,或是无法藉着可靠的逻辑推论,来确知上帝必然会允许之事,圣经都禁止出现在教会的团体敬拜中。相较于基准性原则,规范性原则认为,圣经对特定的敬拜做法——例如点蜡烛或展示旗帜——保持沉默时,不但是在禁止这种做法,也是直接在谴责这种做法。

就以最近美国基督徒敬拜的一些发展来说,规范性原则有重要的含意。举例来说,最近有些长老教会在敬拜程序中,加入舞蹈和戏剧。然而,自知有改革宗信仰的长老会信徒主张说,要把这些新发明加到敬拜里时,一定要有清楚的圣经根据。此外,若能在圣经中找到把戏剧和舞蹈加到敬拜里的根据,那所有的教会都必须在敬拜中加入这些活动,而不能只把这些活动当作选项。敬拜时不论做什么事,我们做这些事的唯一正当凭据,就是上帝在祂话语中赐下的命令。

因为规范性原则的缘故,改革宗敬拜的特质就是简朴。罗马天主教礼拜仪式的特点,很多都没有圣经根据,而改革宗传统则是把敬拜限定为讲道、圣礼与祷告这些基本要项。改革宗基督徒敬拜时,不用蜡烛、祭司袍或装饰华丽的教堂。路德认为上帝赐人五种感官,好让人在敬拜时使用,但加尔文主张我们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敬拜,我们自己得到造就只是敬拜的次要目的,而且敬拜完全不是为了个人的享乐。因此,加尔文对各种敬拜仪式的结论是:「愈能取悦人性的仪式,信徒就愈要加以质疑。」1总之,规范性原则就是简单地说明,我们在敬拜中做的一切事都要有圣经的支持。这不是说我们需为敬拜中做的每一件事找到佐证经文。圣经没有给教会一个确切的敬拜次序,然而,我们可以藉着可靠且必然的逻辑推论,从上帝的话语中推断出哪些事必定是「敬拜神的一般内容」(《西敏信条》二十一5)。

清教徒发明的?

批评规范性原则的人认为,这种原则是清教徒发明的。这些批评者的意思是,这项教义是英国和美国改革宗特有的传统,意即只有支持西敏准则的长老会信徒,才信守这项教义,而欧洲大陆的改革宗传统,像荷兰、法国、德国、匈牙利及瑞士的教会,并没有这项教义。所以,长老会信徒太过在乎这项教义,但英吉利海峡东岸一脉相传的改革宗教会,都没有这种教义。

然而,我们若研读欧洲大陆的改革宗信经与信条,就能很快揭发这种指控的错误。举例来说,《海德堡要理问答》阐明了一点,即规范性原则是从第二诫得来的明显推论,因第二诫的要求是:「我们绝对不可为神造任何像,也不可用圣经所没有命令的方式敬拜祂」(《海德堡要理问答》,问答96)。同样地,《比利时信条》说:

同时我们相信,虽然教会的治理者为了维持教会全体,而在教会设立并制定一些法规,是件有益的事,但他们也应特别注意,不要偏离我们独一的主基督所设立的事。因此,我们弃绝一切人为的发明,以及人所引进教会敬拜神的一切规条,不许这些规条以任何方式捆绑或逼迫人的良心。所以,我们只承认那培育、保守教会和谐与合一,并使会众都顺服神之事。为此缘故,教会有必要按着神的道,执行逐出教会的做法或进行管教,并落实一切相关事项。(《比利时信条》,第卅二条)

除了改革宗信条外,我们也找到证据,证明加尔文本身也拥护敬拜的规范性原则。在《论教会改革之必要》(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一文中,加尔文写道:

上帝反对没有得到圣经明确认可的一切敬拜模式,然而我知道要说服世人相信这点有多难。跟这点背道而驰的信念,已紧紧依附着世人,简直就像深植在世人的骨髓中一般,这信念就是:不论他们做什么,只要他们做的事展现出某种追求上帝荣耀的热心,这些事本身就带有充分的认可了。可是,我们出于热心在敬拜中进行的事,若违背了上帝的命令,那么,这些事在上帝眼中不但是无益、甚至很明显会引起祂的恨恶;既然如此,我们若背道而行,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上帝的话清楚又明确:「听命胜于献祭」;「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撒上十五22;太十五9)。除了上帝的话语外,额外添加的一切都是谎言,在敬拜一事上更是如此。仅「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毫无功效的。这就是结论,一旦审判者下了结论,就不该再辩论了。2

所以,若规范性原则在改革宗传统中,有如此稳固的立足点,为何长老教会和改革宗教会都要抛弃这项原则?不幸的是,在改革宗圈子中,有个反对此项原则的观念正逐渐占上风。这观念认为,规范性原则是过度一丝不苟又心胸狭窄的规条,剥夺了上帝要基督徒在敬拜中展现的自由。但讽刺的是,我们接下来会看到,最能坚定保障基督徒自由的,就是规范性原则,而非「我们可做任何圣经未禁止之事」这种观念。

以改革宗教义为基础

常有人批评规范性原则是旧约时代的概念。这种批评认为,把以色列对敬拜的种种看法带进新约时代,是很不合理的,因为礼仪律——包括利未记对敬拜的诸多限制——已在基督里成全了。可是新约里有许多证据支持规范性原则。在之前引述加尔文的那段话中,我们看到耶稣重述以赛亚的话,而以赛亚的话是诉诸规范性原则:「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9;另参赛廿九13),加尔文也引述保罗谴责歌罗西人的话:「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二22-23)。根据这段经文,加尔文主张圣经禁止「用私意崇拜」,「用私意崇拜」就是不以上帝的旨意,而用人的意思作为教会敬拜的准则。

耶稣在大使命中,进一步证实了规范性原则,因祂在大使命中指示教会的事工时,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遵守」(太廿八20)。唯有基督的教导有权柄掌管教会和教会的敬拜,因为基督藉着祂的道和圣灵,以先知的职分启示出上帝拯救我们的旨意。顺服主的权柄,就是按祂所吩咐的方式敬拜。所以,新约教会所得到的特权和摩西律法没什么两样,也就是说,教会有权将人为的发明排除在她的教导和敬拜之外。

有人声称规范性原则是一种礼仪的负担,而教会既已在基督里成年了,现在就应摆脱这负担,自由地用教会视为合适的方式敬拜;但新约本身驳斥这种说法。我们不能藉由诉诸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之间的不连续性,来抛弃规范性原则。此原则仍具效力,因为此原则的前提是不变的真理,而这些真理包括上帝的属性、人类堕落的程度,以及爱邻舍的命令。这三项真理皆塑造了新约时代对规范性原则的遵守。

圣经清楚地启示上帝是一位忌邪的神,祂名为「忌邪者」(出卅四14)。上帝性格中的这个特质,特别彰显在禁止虚假敬拜的诫命上。《西敏大要理问答》用以下理由来支持规范性原则,而这些理由是来自第二诫:「……祂对关乎祂自己的崇拜极度忌邪,各种虚假的崇拜都是属灵的淫乱,必招致祂震怒的报应」(问答110)。因为上帝是忌邪的神,所以祂不欢迎男女信徒发明的敬拜形式,即使这些信徒是出于好意和真诚。祂反而坚持人只能按祂所命令的方式敬拜祂(出卅四13-15)。因此,圣经不但把违背上帝旨意的人,也把行上帝旨意以外之事的人,都形容成是邪恶、不敬又亵渎神的人。

规范性原则也是加尔文主义中,「人的全然败坏」这项教义带来的必然结果。保罗在罗马书中的教导是:全人类都悖逆上帝。这种悖逆的心,当然也延伸到敬拜中,使敬拜变得虚伪。保罗写道,非信徒的敬拜之所以是虚伪的,不是因为他们无知,而是因为他们道德的堕落:「因为,他们虽然知道 神,却不当作 神荣耀他……」(罗一21)。加尔文主义者相信,这堕落不只出现在恶徒身上,甚至也会出现在重生之人身上,因为重生之人仍然背负从罪而来的败坏。因此,在基督里的人无法靠自己的想象力,设计出任何合宜或讨上帝喜悦的敬拜形式;即使再虔诚的人也无法做到这点。

举例来说,各位想想《西敏信条》如何形容善行。我们尽了自己当向上帝尽的本分后,仍是「无用的仆人」,我们的善行也「受到玷污,而且掺杂许多缺点和瑕疵」(《西敏信条》十六5)。此信条在这里所说有关善行的教导,当然也适用于基督徒敬拜时,所尽的最大努力。若我们无法做出不受败坏所玷污的善行,又怎能单靠着自己的智慧和欲望,设计出讨上帝喜悦的敬拜呢?

由于「人的全然败坏」这项教义,加尔文的教导是,对真敬拜而言,规范性原则是必要的。每个人都有压抑真理和拜偶像的败坏倾向,因此,加尔文的结论是:「我们从经验得知,人心的虚伪之田多么地肥沃,就算将最小的谷粒种在这田地上,也会成长并带来大丰收。」加尔文坚称,这种拜偶像的倾向,即使在信徒心中也还很强烈;所以他说人心是「制造偶像的工厂」,又写道:「打从母腹开始,我们每个人就已经是制造偶像的大师级工匠了。」3

基督徒自由的捍卫者

我们专注思考上帝的忌邪与人的败坏时,就有充分的理由明白一点,即犯罪的冲动仍会影响敬拜中的信徒。然而,不要把约束罪与约束自由混为一谈。现代人的心态重视无拘无束的自由,但规范性原则与现代人的心态正好相反;众人敬拜时,规范性原则是基督徒自由的捍卫者,而非敌人。这点是从保罗关于「软弱弟兄的良心」这项教导,所引伸出来的(参罗十四章和林前八章)。即使从神的忌邪和人的败坏这两点所衍生的推论,无法说服批评规范性原则的人,我们仍相信,他们还是应该出于对邻舍的爱来遵守规范性原则。如同保罗所教导的,他们有责任避免伤害软弱弟兄姊妹的良心。

葛登(T. David Gordon)把保罗这项原则,非常贴切地应用到敬拜上。4教会牧者召集上帝的子民敬拜时,无可避免地一定会约束敬拜者的良心(因为基督徒不许抛弃对上帝的敬拜)。若教会是按照圣经的方式敬拜,此事不成问题,因为教会牧者是按着上帝的话,来约束会众的良心,而这也是「大使命」呼召他们做的事。但请各位想一想,若礼拜仪式中出现某些没有圣经根据的做法,例如点亮「降临节花圈」(译注:此物是用常青树枝编织成的圆圈或花冠,上置蜡烛,用来纪念基督降临),那么,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信徒讨厌这种做法,他们能怎么办?他们要不是不参与敬拜(这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因为上帝命令他们要与其他圣徒聚在一起敬拜),就是一定得参与敬拜(这又违背他们的良心)。

从这个角度来看,敬拜的规范性原则不但不会限制基督徒的自由,反而会保护此自由,如同葛登已清楚表明的。教会若要在敬拜上帝时,保护良心的自由,唯一的方法是遵守规范性原则,意即按上帝所命令的方式敬拜。严格来说,有些教会在公众敬拜时,把没有圣经根据的敬拜要素强加在会众身上,但规范性原则却能使敬拜之人摆脱这些教会的专制。教会采取不符圣经的做法时(不论教会这么做的原因是基于传统,或是因为有新发明出现),就是篡夺了基督的主权,同时也以不合法的方式,来约束信徒的良心。这种做法带来的可悲且几乎无法避免的后果,就是教会爆发争议与不合。

 要素和情况

虽然改革宗教会和长老教会的信条,清楚地谈到规范性原则,但我们若花点时间思考,便可发现每个教会法庭或堂会所做有关敬拜的决定中,有些根本没有直接的圣经根据。举例来说,很多教会决定在主日早上11点和下午6点,召集上帝的百姓敬拜,那么为何不在早上10点与下午7点敬拜?为何不整天都在敬拜?从早到晚敬拜并不会违反圣经的教导。此外,很多教会也认定,使用特定的灯光、室温调节器、以及扩音设备时,讲道的事奉会更有效果,然而这些设备的使用也都没有圣经根据。还有,我们要如何决定敬拜时唱几首诗篇或诗歌?几首算太多?几首算太少?圣经中哪里可以找到这些答案?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改革宗和长老会的传统提供了另一个有用的区分,意即区分敬拜的「要素」(elements)和「情况」(circumstances)。敬拜的要素是敬拜的「内容」,即敬拜仪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这些部分包括祷告、读经、讲道、唱诗,以及圣礼。

敬拜的情况是敬拜的「方式」,即最有助于秩序井然的敬拜之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时间和地点。《西敏信条》中有段话肯定了这项区分:「……某些关于敬拜神和教会行政的情况,和一般为人处世的常识有相通之处,所以也可以藉着人的常识和基督徒的慎思明辨来安排,但必须完全符合圣经的通则——因为那是我们永远必须遵行的」(《西敏信条》一6)。所以,虽然圣经没有说主日不可从早到晚敬拜,但从早到晚敬拜的做法是不智的,因为这种「敬拜神的情况」,会把繁重的负担加在信徒身上。

第十章会谈到更多有关敬拜的要素和情况。目前的重点很简单:区分敬拜的要素(「内容」)与情况(「方式」)时,不但不会减少规范性原则的力道,反而可以厘清规范性原则的意义。圣经严谨地规范公众敬拜的内容,但同时也容许敬拜有多样性的情况,而敬拜情况会影响教会实践改革宗敬拜要素的方式。

改革宗敬拜带来的祝福

我们不可忘记了,第二诫所启示的不只是一位愤怒的上帝,也是有无限怜悯的上帝。这段经文警告我们,忌邪的上帝会审判虚假的敬拜,然而它同时也宣告了上帝的应许:「爱我、守我诫命,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廿6)。基督徒唯有忠实地遵守规范性原则时,才能要求得到这项应许。奥德(Hughes Oliphant Old)在《按圣经改革的敬拜》(Worship That Is Reformed According to Scripture)一书中,为两种敬拜的差异下了一项结论,这两种敬拜就是历史上的改革宗敬拜,以及美国基督徒近来的发明。他写道,藉由讲道、圣礼和祷告来更新教会的计划,「不见得就是每个人在寻求的。」奥德继续说:

热心传福音的我们,寻求的是能吸引人的计划。我们以为自己已把蜂蜜涂在救赎苦杯的杯口上。这其实是在重演迦拿婚筵的故事,只是有一点不同。在酒用尽的紧急时刻,我们反而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用那五口石缸来搀和一批「酷爱」饮料(译注:Kool-Aid是一种风靡全美的人工果汁饮料)。从美国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个做法似乎是不错的解决之道。不幸的是,宾客很快就发现这是假酒了。惨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要怎么服事那些渴望喝真酒的人?只有一个办法,如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所想出来的办法。大家都记得故事接下来的发展。马利亚把这个问题告诉耶稣后,就转身对仆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仆人就照着做,因此水变成了酒;这么醇厚甘美的酒,是他们以前从未尝过的。5

 长老会信徒和改革宗信徒如今面对的挑战,跟马利亚当时面对的挑战一模一样。我们若渴望进行上帝悦纳的敬拜,就一定要撇开「自己的想像和发明」。用《海徳堡要理问答》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不该自以为比神聪明」(问答98)。我们的目标应该是:用按照圣经改革的方式来敬拜神。规范性原则正是改革宗传统为了做到下面这点而有的努力——按着上帝在圣经中启示的旨意,来进行讨祂喜悦的敬拜。


注解:

1.加尔文,《基督教要义》。John     Calvin,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ed. John T. McNeill,trans. Ford Lewis Battles,2 vols.(Philadelphia:Westminster,1960),4.10.11(2:1190).
2.John Calvin,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Audubon,N.J.:Old Paths,1994),p.7.
3.Quoted in Carlos M. N. Eire,War Against the Idols:The Reformation of Worship from Erasmus to Calvi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1986),p.208.
4.T.David Gordon,“The Regulative Principle of Worship:The Argument from Charity,Nicotine Theological Journal 1:4(Oct.1997):1-3.
5.Hughes Oliphant Old,Worship That Is Reformed According to Scripture(Atlanta:John Knox,198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