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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2

 
神旨意的奧秘 以弗所书 1:9-10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以弗所書系列|1/23/2022|呂沛淵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ym8BcFb9j8
 
前言: 父神在主基督裡,所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包含「已經already」與「尚未not yet」兩層面,1:7-8所說的是「已經」實現的層面,充充足足賞給我們這豐富的恩典。神賜給我們諸般智慧聰明的目的,1:9說是要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這是照著他所預定的美意。1:10說明救恩福氣的「尚未」層面,是將來必要成就的。既然我們已經得著諸般智慧聰明,就要認識清楚神旨意的奧秘,就是福音的奧秘、主基督的奧秘。
 
.  知道神旨意的奧秘
 
1. 1:8結尾的「諸般聰明智慧」可以與「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1:9原文在句首)連在一起,表示神賜給我們諸般智慧聰明,使我們明白他所顯明的奧秘。「奧秘」mystery在以弗所書出現六次(1:9; 3:3, 4, 9; 5:32; 6:19)。「奧秘」在聖經中,是指從前所隱藏,現在啟示出來的真理。主基督在福音書中說到「天國、神國的奧秘」(13:11; 4:11; 8:10),保羅說到這福音是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如今已經顯明出來,按照神的命令,藉著眾先知寫成聖經,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這就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從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林前2:6-7)。如今事奉基督的人,當知道自己是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4:1),要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3:9),因為福音是大哉敬虔的奧秘(提前3:16)
 
2. 我們當認識清楚「神旨意的奧秘」,論到神的「旨意」在以弗所書出現六次(1:1, 5, 9, 11 ; 5:17; 6:6),神所顯明的旨意,是我們要學習認識、謹守遵行(29:29),因為神的旨意誡命,不是我們難行的,不是離你遠的,你當口中背誦、心裡遵行,因為這是生死攸關的(30:11-20; 1:7-9)。我們一生中,沒有比認識且遵行神的旨意更重要的事,因為我們是透過他的旨意來認識他。所以,這是保羅為眾聖徒禱告的核心內容,祈求父神藉著聖靈賜人智慧和啟示,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繼續真認識他,且更多認識這豐富且榮耀的救恩(1:17-19)。這是聖靈在神子民生命中的工作(1:13-14; 林前2:10-16; 林後3:18)
 
3. 惟有屬乎聖靈的智慧悟性,滿心知道神的旨意,使我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西1:9-10)。西1:26-27也說明福音的道理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如今向眾聖徒顯明了。這奧秘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我們心裡成了榮耀的盼望。我們真知道神的奧祕就是基督,傳福音講道就是傳講基督的奧秘(西2:2; 4:3),使得信徒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西4:12; 1:27)
 
4.「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原文作「是照他的美意」according to his good pleasure,「是他在他裡面所預定的」which he set forth in him。「美意」就是他意旨所喜悅的(1:5),是父神的美意(11:26; 10:21),成就在我們生命中(2:13)。「他在他裡面所預定的」,第二個「他」可以指神自己(和合本),也可指主基督(英譯本ESV),而意義是一樣的,因為父神的旨意都是在基督裡預定的,1:3-7每一節都說到「在基督裡」。「預定」purposed, set forth是指事先定意、設立(1:13; 3:25),與1:5「預定」是同義詞,所以中譯相同。
 
5. 父神預定的美意,是叫我們認識他旨意的奧秘,因為如今藉著聖經的啟示,使我們知道神的奧祕就是基督,在基督裡,我們蒙恩得救成為新造的人,萬物復興成為新天新地。救贖大工的完全成就,是在主基督再來的時候,那時是歷史的終結,坐寶座的主說,看哪! 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都成了! (21:1-6)
 
. 等候日期滿足的時候
 
1. 父神在主基督裡所預定的美意,是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1:5),成為新造的人;並且使萬物復興成為新天新地。所以1:10論述萬物的結局: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所安排的 administration, plan原意是管家治理,在此指救恩計畫所安排的;3:9要使眾人都明白「這奧秘是如何安排的」。日期滿足的時候 of the fullness of the times指按照計畫所安排的時候到了,例如加4:4「時候滿足」是指主基督按照所定的日子降生;可1:15「日期滿了」指主基督照所定的日子開始公開事奉。弗1:10所說的「日期滿足」是指他的再來,帶來歷史的終結。
 
2. 「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原文作「將一切所有的同歸於一在基督裡,包括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所有的」all things指天地萬物,天上的和地上的萬事萬物。「同歸於一」sum up under one head原意是指總結歸一,羅13:9以此字說所有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此字的意思包含三層面: 總結summary、歸一unity、首領headship。如今主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升天,作萬有之首(1:20-22),掌管萬有。當他再來之時,在「救贖」最終實現時,萬物都服在主基督的腳下(林前15:27),萬膝要向主跪拜,萬口承認基督為主(2:10-11)
 
3. 以弗所書在1:10所說的「同歸於一」unification,是指主基督從死裡復活,得勝一切靈界的仇敵(1:20-21; 4:8),使宇宙恢復和諧,止息一切爭戰,使受造之物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8:21)。歌羅西書的平行經文1:16, 20說是「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reconciliation。與萬物和好的意思,必須從西2:15所說來解釋: 主基督擄掠了仇敵、制伏了一切靈界的反對勢力,使天上、地上、地底下的,完全降伏在主基督的得勝之下(2:9-11)。也就是林前15:28所說: 除滅了仇敵,使萬物恢復秩序,復興更新,與神和好。所以「在基督裡同歸於一,與神和好」是指萬有恢復完全的和諧,不再有任何罪惡、隔離,萬有都在基督的統領之下合一和好。
 
結論:
 
1. 這榮耀且豐富的恩典,已經在主基督裡賜給我們了,充充足足的賞給我們了。並且父神賜給我們諸般智慧聰明,叫我們認識他旨意的奧秘: 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他的新造子民(教會)與他的新天新地(宇宙),在掌管萬有的基督裡,同歸於一。因為主基督是教會的元首,也是萬有的元首,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1:21-22)
 
2. 感謝父神,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1:18),如今我們熱烈盼望身體得贖,最終的豐收(8:23)。希伯來書2:5-11論到基督是我們救恩的元帥,正率領我們進榮耀裡去。到他再來時,萬有都必完全服在他的腳下,詩篇第8篇所說就完全應驗了。
 
3. 我們需要思想: 使徒保羅在羅馬坐監,雖然身體帶著鎖鏈,他的心靈領受了神的榮耀奧秘啟示,論述永恆的救恩計畫: 從那「創立世界以前」的揀選預定,直到那「日期滿足」的同歸於一。他說到: 現今我們已經「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以及將來「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他的屬靈視界是從「永恆」到「永恆」,這是神要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這是他在主基督裡所預定的美意,凡在基督裡的人,千萬不可忽視。
 
4. 對比之下,我們所思所想是何等的狹窄,常常被今生今世的小事佔據心靈。我們若是沒有永恆的觀點,則必定在時空裡短視盲從,所以常常膽怯、懷疑、恐懼。惟有盼望來世,才能善用今生。若不真知道神的救恩計畫而遵行神的旨意,則必自訂前程而偏行己路。唯有藉著聖經以弗所書的啟示,使我們真知道所領受的豐富恩典,從揀選與得兒子名分,到將來的完全聖潔,才能認清所帶來的恩典權利與神聖責任。我們若與使徒保羅一同認識,就必與他一同頌讚。教義真理的準則 Doctrine,帶來敬拜頌讚的心Doxology,在處境中敬虔生活盡責Duty,這是基督徒生活的3D金三角。這一切都是「在基督裡」。
 
問題討論
1. 「神旨意的奧秘」是 指甚麼? 「奧秘」此字在聖經中甚麼意思? 以弗所書中此字出現六次,你能擇一來說明其意義麼?
2. 「都是照他自己預定的美意」,這美意是指甚麼? 如何從1:5來解釋? 11:26; 2:13也說到「美意」,你能解釋這些經文的相互關聯麼?
3. 「所安排的」是指甚麼? 如何從3:9來解釋? 「日期滿足的時候」在此是甚麼意思? 4:4; 1:15所說的日期滿足,各自所指為何? 與弗1:10所說的有何關聯?
4. 「同歸於一」是甚麼意思? 如何解釋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主基督裡同歸於一? 西1:20是平行經文,如何正確解釋?
5. 使徒保羅雖然坐監羅馬,然而他的屬靈視界卻注目永恆,原因何在? 你的視界和焦點何在? 是否常常在今生短視盲從? 熱烈盼望來世,才能善用今生,原因何在?
6. 以弗所書1:3-10的內容是從永恆到永恆,你能說明其內容麼? 論到基督徒的3D金三角,你能解釋清楚這三者的關係麼? 為何說這一切都是在主基督裡?
 

2021-06-29

 
明白神的旨意
Knowing the Will of God

摘自《向神覺醒》Awakening to God13
箴士˙布易士James Montgomery Boice原著 / 高慶辰譯北美更新傳道會1999)(誠之按此為摘錄部分翻譯與標題略作更動
https://yimawusi.net/2021/06/25/knowing-the-will-of-god/
 
前言
 
基督徒最常問的問題之一就是:神對我一生的計劃是什麼?我怎麼知道祂的計劃?即使沒有問這些問題,聖經也教導我們要認識並遵行神的旨意(羅十二1-2)。神要我們捨己,藉著內在的改變使自己基督徒的品格日益成熟,這樣我們便能明白神對我們一生所定的完美旨意。
 
保羅在腓利比書中談到基督徒生活的目標,他論到自己有朝此目標努力的心志,他接著說:「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三15
 
詩篇中也充滿這樣的主題,特別是大衛的詩,因為他迫切感到需要神的引導。詩篇25篇說:「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將你的路教訓我! 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因為你是救我的神。我終日等候你。」然後他又說 :「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 他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他的道教訓他們。(詩廿五8-9)詩篇十六篇7節說:「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亞薩的一首詩這樣說:「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 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詩七十三23-24
 
    這些經節並不是說,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我們一定能看得很遠,甚至也不是說我們一定能看清前面的道路,而是說神對我們一生有祂的計劃,祂應許要帶領我們,當我們向前行的時候,祂會向我們顯明每一步該走的路。
 
一、什麼是「神的旨意」
 
有一件事先要澄清,當我們說到如何明白神的旨意時,我們的意思通常是想去明白神並沒有應許要向我們顯明的,或神根本不會顯明的事。聖經明說,神並沒有要把祂所有的奧秘或隱藏的目讓我們知道(申廿九29)。神所願意顯明的,而且已經顯明的,是哪一種生活或品格才是討祂喜悅的。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旨意」一詞,其實有不同的涵義。
 
神主權的旨意
聖經所說的「旨意」,其中一種是指能神主權的旨意(sovereign will of God),或有效的旨意(efficacious will of God)。這種「旨意」是我們在地上無法完全明白的。這種旨意(就是神學家所說的「預旨」,decree)實在就是一切事物的起源,使萬物聽其命令。這種旨意是絕對的、無限的,是完全由神自己決定的。祂擬定這種旨意時,不必與誰商量,實行時也不必靠誰幫忙。神的旨意是獨立的,確定的,不需隨環境改變而改變,是無所不能的。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六40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就是指這一類的神的旨意。(誠之按:這種「旨意」,希臘文是boule,如羅九19;徒二3
 
2. 神的意向
 
聖經中的「旨意」,還有另外一個意義,是用來指神的意向(disposition of God)或討祂所喜悅的事(what please him)。主禱文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這種旨意不是指神主權的旨意或有效的旨意,如果是這種旨意,我們就不需要禱告了,因為神全權性的旨意是不論你喜不喜歡都會成就的。但主禱文所求的,卻是指凡神所喜悅的事,能更多地實現在我們及他人身上。(誠之按:這類「旨意」,希臘文是thelema,如弗五17,西四12。這種旨意是神要我們努力尋求的,也是我們在罪中經常忽略的)。
 
    所以,當我們說到要明白神的旨意時,我們必須要先分辨,我們是要知道那些以祂主權的旨意所表達出來的,神隱藏的計劃(hidden council),還是想知道什麼是祂所喜悅的事?如果我們想知道的是前者,我們註定要失敗。我們不可能知道神隱秘的計劃,因為它本來就是隱藏的,是神沒有打算要告訴我們的。如果我們想知道的,是什麼是神喜悅的,那就有很多可談的了。因為神已經向我們顯明這方面的旨意。史鮑爾(R. C. Sproul)說:「神要我們正直,要我們順服;神的律法也清楚地反映出神的旨意和計劃」(Discerning the Will of God in Our Sovereign God
 
二、如何尋求神喜悅的旨意
 
然而,在我生命的特殊處境中,我怎麼知道什麼是神喜悅的呢?我怎麼知道該從事教育工作,還是去經商?我應該和誰結婚?我該加入哪個教會?我在工作、教會活動,和娛樂消遣上,如何分配我的時間?我如何使用金錢?我們要面對無數這類的問題。雖然其中有些是與神隱藏的計劃有關,但並非全都是如此。除了那些神超自然地向我們顯明的旨意之外(雖然神有時會這樣行,但祂並不鼓勵我們依靠超自然的現象來明白祂的旨意),以下有三個原則是我們必須遵循的:
 
1. 甚至在我們還不知道神的旨意之前,我們就必須樂意遵行祂的旨意
 
這是一個先決條件,也經常馬上就能解決問題(按:指那些聖經已經明確教導的,我們根本不必去「尋求」這是不是神的旨意,只要照著作就是了)。約翰福音七章17節說:「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因為猶太領袖質問祂,主耶穌就說到祂教訓的真偽。但在回答時,祂也教導人一個更廣泛的原則:認識神旨意的過程,主要取決於他是否願意遵行。我們最大的困難時,儘管我們口裏說要明白神的旨意,其實心裏還是想照自己的意思──所謂尋求神的引導,不過是希望神改變祂的立場,照我們的想法去做而已。
 
以下是個例子,關於一位在教會中卓越的領袖。他告訴我說他很注意自己這行的工作。他對自己目前的工作很有把握,只是對地點有些疑慮。他覺得應該換到別州去工作。雖然他一直在為這件事禱告,但是很不幸地,他在另外一州總是找不到工作。有一次他又特別為這事禱告,他跪在辦公桌旁向神說:「親愛的主,這件事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我實在需要從你來的印證,我需要那州有人打電話來給我一份工作。」當他跪著禱告時,電話突然響了,是個長途電話,對方給了他一份工作,正是他禱告想去的地方。這是清楚的印證嗎?也許。可是他卻沒有接受。直到今天,他還留在原地工作。他老是說:「當那通電話打來的時候,也許我應該說,是的,我接受這份工作。」
 
我不能肯定地說,我的這位朋友應該接受那份工作。也許他應該接受,但我相信神藉著那次經歷,向他指出他問題的癥結,是不同他怎麼迫切禱告,不管神是否垂聽他的禱告,在根本上,他並不想遵行神的旨意。在大多數情況中,認識神旨意會碰到的困難,是在這個方面。
 
我在幫助別人認識神的旨意時,也常遇見這種類似的問題。在談話之後,我會帶他們看幾節有關的經文,但大部分人會表示不以為然。他們不是說這節經文不適合他的情況,就是說這些經文根本不可理喻,是無法照著做的,等等。這常提醒我,我們的困難不是因為無法認識神的旨意,而在於我們不肯遵行。
 
我們怎樣才會願意遵行神的旨意呢?首先,我們必須認清自己根本不願意遵行神的旨意。其次,我們必須肯接受一些信仰上的操練,使我們的心意更新而「變化」,能「查驗何為……神的旨意。」(羅十二2)禱告就是一項這類的操練,藉著禱告,我們得以將每天忙亂的步伐暫時停下來,將思想集中在神身上,省察一下自己的生活,求主饒恕過去的失敗,請求祂引導未來的道路。基督徒的交通是另一種操練的方法,我們都需要別人的扶持、關切,和他人愛心的糾正。但最重要的是能按時讀經,這就是引我們看到認識神旨意的第二個重要的原則。
 
2. 神已藉著聖經顯明祂的旨意
 
這是個很實在的原則。神隱藏的旨意──牽涉到我們未來的生活與工作──並沒有在任何地方向我們啟示,包括聖經。所以我們不能把聖經當成算命書,希望從聖經中看到我應該和誰或誰結婚。不過,神所要的,聖經已經很清楚地顯明了。
 
       a. 清楚顯明的旨意
 
聖經為我們可選擇的範圍劃定了界限。它雖不會告訴我們該和誰結婚,但卻告訴我們,婚前不得與人同居,婚前通姦便是罪。聖經雖然沒有告訴我們該作醫生還是律師,卻告訴我們,不得男盜女娼,或從事任何可能害人的行業。
 
    聖經也指引我們行事為人的原則。有一處經文我們之前已引用過的,是羅馬書十二章1-2節。它告訴我們,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任何有助於我們在聖潔的事上成長的,都是神旨意的一方面;任何妨礙我們在聖潔上成長的,都不是祂的旨意。更重要的是,神要我們像耶穌基督,這是祂最關心的。「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
 
歌羅西書三章23節,表達了神對我們的工作的旨意。「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這個原則特別可以運用在學生或剛進社會工作的人身上。我們教會有個人曾經如此說,許多年輕基督徒一旦在工作或功課上遇見困難,就認為他們做的必然不是神的旨意。其實,這可能是神要他們加倍努力的訊號。這節經文告訴我們,神要我們在該做的每件事上都好好去做。
 
與這點密切相關的另一原則,可以在以弗所書六章5-6節找到:「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這個原則特別是對那些有著喜歡刁難人的老闆或老師的人說的。聖經說,神的旨意是不要講他的閒話,要盡力工作。不單在老闆監督時如此,不監督時也要如此──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另有些經文告訴我們,要嚴肅地分析自己的恩賜,看看我們在何處最有用,同時也要尋求教會中弟兄姐妹的指導。教會常常給人呼召,從事某一項工作(見徒十三1-3)。
 
        b. 不太明確的狀況
 
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有些情況不是那麼容易分辨的。比方說,我可以在軍火工廠做事嗎?我可以喝酒嗎?可以從政嗎?可以去看電影嗎?
 
要回答這些問題,首先,我們要從恩典起步。羅馬書六章14節說:「罪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節經文與敬虔的生活有關。敬虔之道,從來不是由基督徒組織一個團體,去宣告電影、喝酒、打牌、某種社團、參戰等等,對或不對。「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那麼,不在律法之下的自由,是否表示我們可以隨心所欲,愛做什麼就做什麼呢?我們可以犯罪,使恩典顯多嗎?不!正好相反:「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六22)靠恩典而活,能使人成為聖潔,因為我們希望討神的喜悅,是祂用恩典拯救了我們。
 
若要想在一些不明確的事上,決定神的旨意,我們接下來要知道的是,雖然基督徒凡事都可行──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但不都有益處。因為有些事會轄制我們,使我們受害。「『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是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保羅知道神從罪中釋放他,不是為了又讓他被別的瑣事所轄制。
 
我們該問的問題是:「是我在役物,還是被物所役?」保羅先舉食物為例(林前六13-14),食物對人有益,這是明顯的;能使身體有力量,精神也健康。但一個人若貪食好飲,不但沒有益處,健康也遭受危害。所以基督徒要避免某些不良的飲食習慣。保羅所舉的第二個例子是性(林前七5-20)。這本來是好的,是神的恩賜。它能在婚姻的結合上帶出一股力量,同時也表示出夫妻親密的聯結。但它也可能是有破壞性的,它能控制人,如此一來,性就破壞了原來神造它的價值。聖經教導我們,絕不可受物──如食物、性、藥物、酒、車子、房子、股票等──的轄制。這些例子當中,有些是哥林多前書六12明確警告我們要避免的。
 
在哥林多前書裏,保羅又舉了另一個理由,說明為什麼凡事不一定都有益處:一個信徒的自由,有可能妨害到另一個人靈命的長進。「『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是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接著的幾節經文則說到,他是顧念到其他基督徒生命的健康與成長。
 
但如果我們把這節經文想得太極端,自己的行為就容易變成完全受其他基督徒的看法所左右。如果這樣,你不是變成假冒為善的人,就是變成精神分裂者或者是瘋子。這節經文是指,有時候你必須避免做某件事,即使這些事本身是對的,但是因為你不想傷害人,所以就不去做。如果你最近在向一位朋友傳福音,而她有好一段時間,很難勝過性方面的罪。後來她雖然信主了,可是裏面還有肉體的引誘。這節經文的意思就是說,你最好不要帶她去看以性為主題的電影,而且自己最好也不要去,因為你的自由可能會傷害到她。同樣地,有些基督徒很難戒酒,你就不要請他喝酒,必要時你自己最好也不要喝。
 
再說禁戒就要戒到底,千萬不要留給人一個印象,你是個假冒為善的人。保羅說:「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3)「永遠不」!說這話的使徒,也正是在耶路撒冷眾使徒面前為信徒從律法以下爭自由的人(徒十五1-29;加二1-10)。可見只要我們有心不使自己的行為給其他基督徒帶來不要的影響,有時我們就要付代價。
 
最後,我們在處理不太明確的問題時,應該懂得選擇上好的。腓利比書四8說得好:「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這包括要選擇社會社會中認為是最好的事,不論它們是否完全來自基督教信仰。此節經文的重點在於其中所提的,都是世俗一般的德行(這一點連有些解經家或聖經教師都沒有注意到),並不是像仁愛、喜樂、和平、忍耐等基督徒應有的德行,這裏的德行是從希臘哲學家和道德家的著作中摘錄出來的。保羅在使用這些詞彙時,實際上是已經把一般世人所接受德行聖化了。他說基督徒在追求好的德行時,很明顯地固然應當把追求屬靈的事包括在內,但也不應排除世人所提供的最好的道德價值。凡是世上最好的人所認為高貴的事,基督徒也應當培植這些美德。因此,一個基督徒無論在哪里,只要看見是有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事,就都應該效法。我們可以欣賞上好的藝術與文學,我們也可以享受美妙的音樂,並欣賞優美的建築。人類即使在墮落之後,仍擁有這麼多創造美麗事物的能力,為此我們也可以感謝神。
 
要相信保羅所提之神同在的應許。保羅寫信常用插句,這裏也是一樣。第9節前半節好像曲解了全句的意思,因為前半節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照這節的意思,我們會誤以為這樣做才有神同在的應許。其實按希臘文的語法,第8節應該直接連到第10節,那應許是:「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只要你肯追求生命中最高尚的東西(屬靈和屬世的,都包括在內),賜平安的神就會與你同在。你應該確信,只要你討祂的喜悅,祂必會賜福給你、引導你。
 
3. 要時時與主相交(仰望主耶穌)
 
    現在我們來到本章前面所提三個原則的第三點。第一個原則是,在我們還不明白神的旨意錢,就必須樂意遵行祂的旨意;第二,我們必須從聖經得到引導。第三個原則是:要天天,甚至是每時每刻與主相交。詩篇卅二8說:「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誡你。」假如主是用眼睛引導我們,那麼我們自己的眼睛必須先定睛注視祂,也就是說我們在一天之中要時時仰望祂。
 
    當然這也是我們真正的需要和願望──與主相交,因為只有祂知道我們該做什麼,以及如何去做。我們所需要的不只是一本人生指南。懷特˙約翰(John White)說:「你可能只尋求引導,但是神要給你的是更好的:祂自己」。神所預備的,是祂自己做我們的嚮導。我們應當親近祂,跟從祂的帶領。
 
另參:書介:《按部就班:平信徒如何得到神的指引》
 
介:《按部就班:平信徒如何得到神的指引》
Step by Step: Divine Guidance for Ordinary Christians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es),  P&R, 1999By James C. Petty
作者Raymond Cannata 牧師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ew Orleans
誠之獲作者授權翻譯
https://www.amazon.com/Step-Guidance-Ordinary-Christians-Resources/dp/0875526039
https://yimawusi.net/2021/04/15/divine-guidance-for-ordinary-christians/
https://yibaniba.blogspot.com/2020/06/stepby-step-divine-guidance-for.html

2020-06-15


《按部就班平信徒如何得到神的指引》

Step by Step: Divine Guidance for Ordinary Christians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es), P&R, 1999By James C. Petty
作者Raymond Cannata 牧師 (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ew Orleans)
誠之獲作者授權翻譯

「神對我一生的旨意是什麼」作為跟從耶穌的人我們渴望有一個清楚的答案這也是本書討論的起點。雖然在某種程度上,答案是清楚的:「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43),但是要把這麼廣泛、概括性的陳述,應用在我們生活具體實際的決定時,卻是極具挑戰的,甚至會令我們感到困惑。我們在一些重大決定,諸如與誰結婚,上什麼大學,從事哪個行業,或者加入什麼樣的教會,如何得到神的引導呢?還有每天的閑雜瑣事,諸如選擇襯衫,打什麼領帶,在哪裡享用午餐,以及怎樣利用我的修閑時間,又怎麼說呢? 我們如何讓聖經中所顯明的神的旨意和日常生活中的決定,發生關聯呢?本書就是為了回答這些問題的。作者將本書的十八章分成四部分:神的引導的應許,認識神的引導,經歷神的引導,以及尋求神的引導。前三個部分將「引導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guidance)加以展開(11頁),而第四部分是個案研究,說明如何運用七個步驟做出明智的決定。

第一部分:神的引導的應許

第一章(「神會引導我們嗎?」)討論從神而來的引導的必要性,特別是在現今世界中,做決定是很複雜的。這是個非常實際的問題,瞭解神的旨意絕不只是純粹的理論探討。「當我們尋求神的引導時,我們不是像個學生安穩地坐在圖書館,思索人生的重大問題……我們更像個飛行員,試著讓一架滿載乘客的商務客機著陸。對一個飛行員來說,即使是最好的飛行員,最迫切需要的是瞭解當時的方位、氣候、能見度,以及當地的空中交通狀況。 想到與控制塔台的通信也許不可能、不可預測、不清楚,不只是會令人感到不安,簡直就是一部恐怖電影的題材……我們與人的關係,我們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有可能因一個錯誤的決定而受到影響」(18頁)。家庭、職場、經濟和我們的文化道德風尚上的改變,都強調引導有其必要性。雖然已有許多基督徒領袖和作者提到這個議題(作者在他的研究中評論了三十五本有關神的引導的書),大多數人是「用非神學的方法,討論他們的問題。也就是說,他們的書並未提供聖經的嚴謹研究,也沒有深度地觸及更廣的神學原則。」(26頁)。作者顯然有意填補此神學空白,且不忘同時處理這些實際的問題。

第二章提到「神如何引導我們?」並比較「關於神如何引導我們的三個主要學派」(29頁)。
20世紀最普遍的觀點認為:「神對每個基督徒的人生有一個具體明確的計劃。神的引導就包括認清那個計劃」(29頁)。這個計劃是通過仔細觀察「環境、屬靈的感動、內在的聲音、個人心思的平安,以及他人之勸戒的組合」(30)來辨識的。雖然神主權的旨意必然包括我們生活的細節,這個觀點的提倡者「嵌入一個隱藏的前提──如果有這樣的計劃,神要我們知道它,也會啟示給那些尋求的人,[而且]神對每個人生命中主權的計劃,是為了給個人作為引導的來源與模式」(30-31頁)。我們可以知道這個計劃,如果「我們的日常生活狀況……與內在聖靈的感動以及神的話一致的話」 31頁,引述F. B. 邁爾)。

第二個觀點,「傳統靈恩派觀點」,與第一個觀點類似,但主張「神直接、口頭地與個人、家庭和教會對話,讓他們知道祂對他們的計劃」(32頁)。

相對於這些看法,第三種觀點被稱為「智慧的觀點」(33頁)。此觀點認為「雖然神對每個基督徒有一個獨特的計劃,但這個計劃是絕對隱密的」,而且「神的引導與辨識這個隱密的計劃,並且用它來作出決定無關。」(33頁)。這個智慧的觀點主張,神給我們對事物的洞察力(insight),好讓我們用神啟發的智慧來作決定。

第三章(「神的引導與神的應許」),作者問到:「創造天地的全能上帝,真的應許為祂的被造物提供引導嗎?(37頁)。他提醒我們:「我們的宇宙如此浩瀚,每個銀河系(許多都含有億萬的星球)只相當於地球上的一粒沙土」(38頁)如此浩瀚宇宙的創造者,怎麼可能會關心我們生活中的閑雜瑣事呢?

然而,聖經的回答(詩篇83 - 4)是:神的確眷顧我們!並且神的確為我們提供個人的引導。作者在這裏很小心去避免二個極端。一方面,我們不應該像異教徒一樣,「神化」神的旨意。然而,作者強調,「神不只是啟示祂一般性的心意,然後隨我們自然與其聯結,或實用性地計算最有益的結果」(41頁)。神的確會親自為信徒提供引導。第三章的其餘部分,暫時迴避討論神在這方面是怎麼做的,而是集中討論聖經怎樣描述神在救贖歷史各個不同的階段(猶太民族的祖先,律法之下,詩篇和先知書,福音書中,和五旬節以後),如何引導和帶領祂的子民。在本章的結尾處,作者對羅馬書122作了一個簡短的評論,作者暗示這是他要走的方向: 「瞭解神的旨意是心意更新變化的結果……神的確對我們維持一個觀點,就是要去察驗和分辨神的旨意。這種知識不是幸運簽餅,而是一種教育(48-49頁)。

第二部分: 認識神的引導

「神的引導和神的計劃」是第四章的標題,它對準聖經上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
作者引用古典改革宗神學對神的旨意的兩個面向的區分:神的計劃──或祂「預旨的旨意」(decretive will),與神的誡命──或祂「告誡的旨意」(preceptive will)(56頁,參考查爾斯•賀治)。聖經常常使用 「神的旨意」這個詞,提到祂主權的計劃。涵蓋的經文包括弗 15 11;雅415;羅1532;與彼前 317。對信徒而言,神的主權的真理是令人鼓舞的,因為它向我們保證:(1)「神確實對你的生命中有一個特定的計劃,(2)你人生的每個事件和選擇,都不可抗拒地、且主權地在每個細節中實現出來(59頁),也就是說,你不可能錯過它! 「對在基督裏的人來說,只有一個計劃,就是計劃A」(59)。沒有計劃B。作者考察了聖經對神的主權的教導,論證神對環境(太1029 31;創5020)、好人,義人、歹人和政客(箴211;羅 917;徒223),以及救恩與審判(弗 15;約1516;約637 39;羅828-30)的掌管。

在整個考察中,他謹慎提醒我們神的主權的真理,在信徒的生命中應如何起到謙卑和敬拜的作用,而不是要給我們一個不負責任的藉口。他也主張,神的知識是參透一切的, 「這種未來的知識,為了我們自己的好處,並沒有給予我們……這些資訊會傷害我們。我們無法處理這麼毒的東西(71頁)。 我們不可能在下決定前認清不可測的神的主權計劃,我們也不應該嘗試。 我們必須作的,反而是「努力找出適用於我們處境的聖經原則」(75-76頁)。我們必須搜集做出智慧決定的必要資訊,然後作出決定;此決定會被我們對神的眷護的認識所強化。神的眷護就像「我們作決定的護欄。我們在巨大的生活中奔馳,經常要面對各種轉折與崎嶇。然而,我們可以有信心,神已經為我們設立了生活的界限。儘管我們會面對許多危險,也會做出許多愚蠢的決定,祂還是會用祂的雙手,小心地托住我們。 要到天上,我們才會知道,我們有多少次碰撞到神計劃的護欄,也被祂恩典的心意所保護。」(77頁)。

聖經也使用「神的旨意」來指神的誡命。因此,第五章談論「神的引導和神的道」。神的道德旨意已經啟示在聖經中,期望我們遵行。作者引用了許多經文,包括帖前43;彼前215 610,與約434。他強調聖經的全備性,說到:「祂的道(聖經)是完全的,充分的,好讓神的每個兒女完全有能力,完成他們的信仰與生活(88頁)。為回答那些主張「在聖經之外(並不與聖經有矛盾),神透過一些諸如生動的影像、異夢、特殊的環境,以及主觀的平安感,啟示祂的具體旨意」 的人(90頁),作者論證到,這些「是神的眷護的工作,而不是祂旨意的啟示」。「雖然他們本身不構成神的引導, 但它們提供神的引導的處境」(90頁)。惟獨聖經才啟示了神的旨意的準則。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新的啟示,而是將神在聖經所啟示的祂的旨意,應用在我們自己具體生活情境的智慧。

第六章 察驗「神的引導和『神對個人的旨意』」。此概念在一般基督徒的教導上,是被當作「『神完美的旨意』或『神旨意的中心』或『神特定的旨意』」(96頁)。如果神的道德旨意被視為一個圓靶,「神對個人的旨意則被視為圓靶的中心。那是我們在神的引導所要發現(擊中)的「旨意」。如果我們偏離圓靶的正中,但仍擊中圓靶的目標區域,我們並沒有犯罪──但是我們錯過了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最好的」(97頁)。

作者堅定地認為這個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的,並且對此提出許多質疑,它至少驅使信徒遠離聖經,而去追求難以捉摸的中心。有些人訴諸於布置「『羊毛』(士636 - 40)作為神化神旨意的手段」(101頁),或「倚靠預感、印象、環境、直覺的感覺、打開的門,和其它不可靠的方法,來辨識神的旨意」(102頁)。所有這些錯誤的道路,會使我們不再在我們的生活中,智慧地應用聖經。

我們應該把焦點放在神所啟示的旨意上,包括「所禁止的事的範圍」──在各種情況下,所有的罪都必須「禁戒」,以及「神積極之誡命的應用範圍」──這需要智慧和辨識力,以理出優先順序(103頁)。本章繼續考量必須應用神啟示的旨意的五個生活領域──金錢、才能、時間、婚姻和飲食,以及報酬,作者引用大量的經文,如林後8-9章,羅123 - 8,彼前410 - 12,弗515-18,林前7章,羅14,以及林前8-9章。

本章通過回顧耶穌最基本的誡命 「彼此相愛」的純一性,以及為什麼「人生的全部是這個誡命的外顯」來總結(116頁)。雖然有些信徒,也許在一開始會對這種缺乏針對性的看法感到失望,他們更喜歡直接了當,要神在和誰結婚,從事什麼職業,等等,給他們直接的引導,然而,作者向我們保證,「神渴望在這些事情上引導我們……是透過幫助我們建立與基督、祂的旨意,祂的國度的聯繫」。他也提醒我們,「如果我們不瞭解這種聯繫與我們生活處境的相關性,我們就還未真正地瞭解我們的處境[以及]我們大概還未準備好接受任何其它的『引導』」(116頁)。

第七章(「神的引導和基督徒的自由」)把討論加以延伸,考量另一個領域,是我們必須把神啟示的旨意加以應用的──基督徒的自由。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情況是屬於這個範圍呢?是靠遵循「排除的過程」。如果聖經沒有禁止一個決定,也不受聖經智慧性應用的管制(關係到神積極的誡命), 「那麼,我們就知道它屬於一個更大的決策範圍,所有的選擇在神的眼中是看為好的、合理的、正確的。」「在這個區域中,神給我們很大的自由,讓我們根據自己的喜好,安排我們的生活」(122)。這應該讓信徒從「確定他們所做的每個選擇是『照著神的旨意』,這個以恐懼所驅動的需要」中得到釋放。那態度本身是不合乎神的旨意的!」(124頁)。

在這個基督徒自由的範圍內,我們可以確信,神會以祂的眷護來幫助我們──「我們可以稱之為引導,小寫的引導,不是神的引導」(126頁)。但除了在動機的範圍內,所談到的聖經的引導之外(例如:林前1031),在這些問題上的決定,要留待信徒自己的選擇。

第三部分:經歷神的引導

第八章 「神的引導與神的智慧」,通過再一次重申「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屬靈的辨識力(discernment)是認識神對我們的生命,及特定處境之旨意的關鍵……本書的目的是要指出,我們對神的引導的需要,聖經對此的回答,會歸結到一個涵義非常豐富的字:『智慧』」(135頁) 。為了表明聖經對此論點清楚的依據,作者思考「新約中五個關鍵的章節,是教導我們如何明白神的旨意的(136 :歌羅西書19 - 10,腓利比書19 - 11,羅馬書121 - 2,以弗所書515 - 17,以及雅各書15 - 7

作者將智慧定義為:「明白神的誡命,並且把神的誡命應用在各種處境,以及人身上的道德技巧」 144頁)。從神而來的智慧「比所有預言或直接默示的啟示,更加地神奇和超自然」,因為,在賜人智慧時,「神用祂的優先順序,祂的敏感、祂的工作事項,和祂的愛,逐漸地更新變化罪人的思維,好讓我們能像他自己一樣來思想」(149頁),這種智慧的方式,遠比其他嘗試辯明神旨意的方法,更為優越。作者認為其它的方法不僅有誤,而且是有害的。實際上,「有些人說神是以心裏的感動,活潑的想法,內在的聲音、異夢,不尋常的環境,以及『羊毛法』來引導他們,已經將聖經一再強調的,要我們獲取神的智慧和辨識力的需要,排擠在外」(152頁)。

第九章(「經歷神的引導」)換個實用的角度,提出「六種堪稱為神的引導的經歷」(155頁)。 「首先,聖靈藉著把我們的心專注在以具體的行動,來關愛和事奉特定的人,來引導我們」(155頁)。 「其次,神通過幫助我們辨識優先順序引導我們」(157頁)。「神透過屬靈的辨識力來引導我們的第三種個方式,是透過道德和屬靈的悟性」(158頁)。「神給人屬靈辨識力的第四種方式是幫助我們知道該說些什麼」(161頁)。「第五,我們可以藉著『靠聖靈帶領』經歷神的引導(162頁)。 「第六種與神的引導相關的,是圍繞在神學家所稱的『聖靈內在的見證』」(163頁)。作者從聖經中展開這些觀點,並提供有用的例證和應用。

神的眷護(Gods Providence)的教義在第十章 「神的眷護:神引導的左手」再度被提出。本章是有用的,不僅在重新強調神的主權對生活事物的掌管,而且特別在幫助信徒找出在神眷護的範圍中,更多的影響我們決策的主觀因素上,有很大的助益,而這些主觀因素要受聖經中神啟示的旨意所衡量。 「本著智慧尋求神的引導的方法──而不是設法保護我們的生活免受印象、預感、異夢和環境的影響──允許我們充分地享受它們。 我們使用它們作為神對我們的眷護,而不作為啟示或屬靈的引導。關鍵的差異是不把它們作為神引導的手段。它們應該被作為它們本來所是的來看待,即:神眷護的工作」(173-174頁)。換句話說,異常的情境、個人的感覺、印象和異夢,既不應該盲目跟從,也不該完全忽視。相反地, 「我們應該衡量這些材料,正如我們也會衡量任何從朋友,新聞報告或者一通電話,所得來的想法一樣。」(174頁)並且我們衡量一切的標準是神在祂的話語中所啟示的旨意。

如果神是透過智慧的方式引導我們,我們應該關心的下一步便是「如何變得有智慧」(第十一章)。得到智慧的過程,神為我們規劃了五個步驟。「要變得有智慧,我們必須:(1)認識神,被祂改造, 2)立志越來越分別為聖給神,(3)殷勤、持之以恆地尋求智慧,(4)從智慧人那裏學習,並且(5)參與神要我們每天不斷要作的決定」(186頁)。這些步驟主要是從箴言書中發展出來的,與此同時,也與耶穌基督的智慧息息相關(林前 130;西 22)。

第四部分:尋求神的引導

本書的第四部分闡述了「合乎聖經決策的七要素」,是用一個「案例研究,DonGlenda的故事,舉例說明在特定、真實的生活情境中如何作出智慧的決定」(187頁)。此案例研究是根據一個真實的故事,但也包含從其它真實案件而來的元素,以涵蓋更廣的議題,而這些議題是來自真實生活中的決定。」(187頁)這個過程的第一步是「分別為聖」(第十二章)。簡而言之,「要讓神引導,我們必須屬於神」(193頁)。本章從反思羅121 - 2開始。「獻上自己,是指我們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的動機和目標,而是用神給我們的新的志向與生活方式,來取代舊的(193頁)。這意味著神的國必須成為我們作決定時最優先的考量(太633),而不是自我實現。當我們把我們的信仰和動機交託給主,我們就被更新變化,而能察驗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第二步是搜集「資訊」(第十三章)。作者提供聖經中「搜集資訊」的例子,並且囑咐我們要「親眼目睹那個我們必須信靠神,做出決定的情境」(201頁)。這不僅牽涉到認識自己(羅 123),也牽涉到「找出關鍵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在任何特定情境下,都是需要回答的(202頁)。然後是第三步:「祈求」(第十四章)。 「在聖經中,聖靈清楚地顯明,我們受邀向神呼求祂的的引導」(213頁)。對用智慧的方法做決定的思路來說,禱告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智慧和洞察力不會因我們發命令就會到來」(216)。雖然禱告得到回應,是禱告最主要的好處,但當我們禱告時,可以得到透視,培養堅忍的心,並在創意上成長 。「神的參與常常會驅除眼光狹隘的障礙,是由[我們的]恐懼所產生的」(216頁)

「諮詢」(第十五章)或參考他人的意見是下一個步驟。作者引用箴言的許多經節,來說明尋求諮詢的重要性,並且說明這個模式如何延續到新約使徒和初期信徒的生活中。雖然在我們的文化中,男人對拒絕參考他人的意見,是很普遍的,但是我們還是需要他人的忠告。「如果我們要對我們做的決定有信心,我們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大多數愚蠢的決定,在愚蠢的人看來,都是「很清楚的」,並且,「在一些令我們困惑的決定上,我們也需要別人的建議,因為我們自己都還不清楚」(223頁)。

諮詢必須和默想神的話(第十六章)一起配合,對默想神的話的人,神的應許是亨通(書18-9)。我們不應該把默想誤認為是憂慮或對情境的幻想,也不該「停滯在默想或決定的思考階段,猶豫再三,遲遲沒有結論」(233頁)。然而,要做出明智的決定,仔細考量是基本的步驟,除非是緊急狀況,我們沒有時間默想。在那些情況下,「我們的準備和默想必須事先完成,或者就乾脆不要。」(231頁)。

第六步是「下決定」(第十七章)。我們可能在感覺還沒準備好的時候,就因時間所限,被迫要作決定。而「作決定有可能使我們冒犯錯的風險,然而,每當我們讓這個想法控制我們的順服時,我們就是在事奉自已,而不是在事奉神」(241頁)。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應該魯莽行事── 「僅僅為了下決定而做出棘手的決定,並沒有什麼好處」(242頁)。而且,「當一個決定還不是很成熟,且神已在此事上給我們額外的時間,我們就必須學習耐心地等待,並尋求關鍵的智慧或資訊」 242頁)。第十八章(標題是「期望」)問到:「做為基督徒,我們對我們所作的決定能有什麼期望?」(251)。首先,我們可以確信,「神的眷護使萬事(包括我們的決定)互相效力」(251頁)。如果我們用禱告的心,使我們自己能與神國度的工作保持一致,我們也能確信,我們的生命會結出榮耀神的果子。DonGlenda的故事進展,貫穿在這七章的下半當中,以實際而有趣的細節,給我們很好的榜樣,讓我們看到如何應用這些原則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本書結尾有一個有用的附錄,評估我們的優先順序。

這是我讀的「改變生命的對策」系列的第五本書,由基督徒輔導和教育基金會的人員所寫。如同這系列其它的書一樣,《按部就班》這本書同時富含教義與實際的幫助──這種腳踏實地的教牧神學,是今日教會迫切需要的。到目前為止我讀過的有關引導方面的書,它無疑是最好的。在這個主題上,很難想像能找到比它更平衡的處理。我熱烈地把這本優秀的書籍推薦給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