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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爾文主義五要點The Five Points of Calvinism

by Robert L. Reymond:   A New   Systemat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Faith
誠之譯

加爾文主義可以濃縮為下面五要點TULIP鬱金香來代表

1. Total Depravity. 全然敗壞或譯為全然墮落
由於人的原罪和他們自己的罪行所有的人除了基督以外在他們的天然狀態下都徹底敗壞而且是完全的邪惡雖然他們因著神普遍恩典之手段的限制並沒有將他們的敗壞完全表現出來。因此,他們完全無法拯救自己。
(譯按:全然敗壞的意思是我們整個人的心思、意志、情感、良心、身體都受到罪的影響。我們的理智昏暗、意志被捆綁、心思反對神、良心靠不住、身體會衰老死亡……等等)

2. 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
在創世以前,上帝出於祂自由的恩典和愛,在不配的罪人中揀選了許多人,賜給他們完全並最終的救贖,不是因為預先見到他們的信心或好行為,作為條件或原因,使上帝被感動而拯救他們。也就是說,他們被揀選的理由,不在他們身上,而在於上帝自己。

3. Limited Atonement有限的救贖(特殊救贖)
基督只為選民「有效地」(efficaciously)死了,也就是說,真的救了他們——雖然祂的救贖(atonement)是無限充分的,上帝也呼召所有的人悔改信基督,這兩者都為福音向世人發出的普遍宣告提供了保證(warrant)。我個人比較喜歡「確定的救贖」(definite atonement),「特殊救贖」(particular atonement)或「有效救贖」(efficacious atonement),而不是「有限救贖」(limited atonement)。因為「有限」這個詞可能被誤解,也因為所有的福音派都對贖罪作出了「限定」(譯按:意思是,福音派都反對「普救論」),要麼是在其設計上(加爾文主義者),要麼就是在達成目標的能力上(亞米念)。

4. Irresist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這個教義不是指未被揀選的人會發現上帝的恩典是無法抗拒的。確實,上帝拯救的恩典甚至沒有臨到他們身上。這也不是指選民會發現,當上帝的恩典第一次臨到他們時,他們是無法抗拒的,因為即使選民也可能暫時抗拒祂恩典的序奏。它的意思是選民無法永遠抗拒上帝向他發出的恩典的序曲。當祂所預定的時間到了,上帝會一個接一個地吸引選民到祂身邊,除去他們的敵意以及對祂和對基督的反抗,使他們願意接受祂的兒子。

5.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聖徒的堅忍
選民在基督裏是永恆穩妥的,基督會保守祂自己的羊,使他們在祂裏面能堅忍到底。那些口裏說相信卻離棄信仰的背道者(提前四1),如同約翰說的,「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二19

2018-05-15


救恩的施行 

駱鴻銘編譯自:
Dr. Robert L. Raymond, A New System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Faith, pp. 712

救恩完全是藉著基督的救贖工作而買贖的。救恩的施行則起始於父神召喚在屬靈上已死的罪人這個召喚在一般情形下是透過福音的宣講而發出的使罪人與耶穌基督有團契相通。基督的靈,藉著這個呼召,也伴隨這個呼召,重生這個在屬靈上是死了的罪人,使他能夠憑信心悔改其罪,並領受基督、唯獨信靠基督以至於得救,並藉由這個行動與耶穌基督聯合。他信靠基督的那一刻,神就赦免他一切的罪孽,宣告他在祂眼中是義的,將他分別為聖,領養他進入神的家中,以內住在人心中、使人成為嗣子的聖靈(Spirit of Adoption)為他印上印記,保守他直到得贖的日子。這個罪人,現在是一個基督徒了,就開始經歷一生逐漸成聖的過程,在整個過程中,他也靠著聖靈能力,保守在聖潔中,而這整個過程和活動的目的和目標是他會得榮耀,也就是在基督再臨時,在末世會進入到的狀態。到那時,他會被完全被轉化成神兒子的形象,就是他至高的善(summum bonum),基督在那時也會在最高的意義上,「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重生 

駱鴻銘編譯自:
Dr. Robert L. Raymond, A New System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Faith, pp. 718721

西敏信條沒有處理這個教義,而是將它和有效呼召一起處理。

A.     相關經文:

1. 保羅:

a. 重生(παλιγγενεσ?α? [palingenesia])一詞,保羅只用過一次

(Tit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b. 但是他在其他地方闡述這個觀念

  i. 與基督一同復活,賜下生命

(Eph 2: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Col 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另參:(Rom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ii. 神的新創造

        (2Co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Gal 6:15)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Eph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2. 彼得與雅各

(1Pe 1:23)   你們蒙了重生(?ναγεγεννημ?νοι),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Jas 1: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πεκ?ησεν)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3. 特別是約翰,跟隨耶穌的教導——祂是傳講「從上頭生」的神學家

        a. 「從上頭生」的講論:約三115

(Joh 3:3)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γεννηθ? ?νωθεν),就不能見神的國。」

(Joh 3:7)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γεννηθ?ναι ?νωθεν)』,你不要以為希奇。

        b. 11次談到神「生」

(Joh 1: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κ θεο? ?γενν?θησαν)的。

(1Jn 2:29)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ξ α?το? γεγ?ννηται)的。

(1Jn 3:9)   凡從神生的(? γεγεννημ?νο? ?κ το? θεο?),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1Jn 4:7)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κ το? θεο? γεγ?ννηται),並且認識神。

(1Jn 5: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κ το? θεο? γεγ?ννηται),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1Jn 5:4)   因為凡從神生的(γεγεννημ?νον),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1Jn 5:18)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 γεγεννημ?νο? ?κ το? θεου),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B. 重生的果效

藉著這項工作,罪人獲得重造,有新的生命,內心得到潔淨或污穢被「洗」去(結卅六2526;約三5;多三5),能夠憑信心「看見」、「進」神的國(約三3,5),也能信靠耶穌(約一1213),信耶穌是基督(約壹五1),愛其他人,尤其是其他基督徒(約壹四7,五1);並且能行義,逃避犯罪的生活(約壹三9,五18)。

 C. 它是神單方面的作為

耶穌宣告:「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λκ?σ?]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44),「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約六45),「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δεδομ?νον),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六65),藉此明確教導重生是神單方面的作為(divine monergism)。

通過風在自然界的運行與聖靈重生的工作之間的類比,耶穌同時教導事實(facticity 風吹)和事實產生的果效(efficacy,「你聽見它的聲響」),這兩件事都是聖靈重生工作的主權(風隨著自己的意思吹),和不可思議的奧秘(不知道它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儘管耶穌也強調,對信心來說,重生是絕對必須的(δε? ,約三7),但是祂從來沒有用命令語氣來宣講「從上頭生」,彷彿祂的聽眾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製造重生。耶穌用「從上頭生」的比喻來描述聖靈使靈魂甦醒的工作,這說明耶穌明白重生是「神恩獨作」的。巴刻說到:

嬰兒不會造成他們自己的生育和生產,或與這個過程合作;同樣,「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也無法引發神的靈在他們裡面使他們甦醒過來的行動(見弗二110)。使靈性重新活過來(spiritual vivification)是神的能力的自然運行(約三8),無法靠結合或培養人原先就有的諸般能力(約三6)來達成,也無法靠人的努力(約一1213)或功德(多三37)來引發,因此也不能和重生所帶來的經驗、決定、行動視為同等,或歸因於這些因素。通過這些因素,我們得以知道重生已經發生了。

耶穌的比喻說明亞米念的解釋是何等錯誤的,他們認為重生是人與神合作的結果,這會使人的靈魂更新必須取決於他與恩典的合作,也取決於自由派對救贖的觀點(這種觀點徹底否認先在的恩典)。重生是悔改得生命和信靠基督的前提條件。在基督徒生活中,它的出現不是取決於這些。

D. 總結

重生不是另一種物質來取代墮落的人性,也不只是改變墮落屬靈本質的一部分功能,更不是使墮落的屬靈本質變得完美。相反,它是在下意識中將屬靈新生命的原則栽種在靈魂裏,使整個人產生一種即刻的改變,包括理性、情感、道德的改變,並且使被揀選的罪人能夠以悔改和信心回應外在或公開的福音宣告(這宣告是針對他清楚的悟性和意志而說的)。聖經以外沒有其他字眼能比查理士·衛斯理的「怎能如此」(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這首偉大詩歌中的歌詞更能捕捉到神恩獨作和聖靈重生工作的果效:

我靈受困,多年在牢獄中;
被罪包圍,黑暗重重;
主眼發出復活榮光,
我靈甦醒,滿室光明!
枷鎖脫落,心靈獲釋,
我就起來跟隨主行。

所有這些都可以在呂底亞的身上得到說明,路加記載:「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十六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