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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8

 為之約的重要性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venant of Works

作者:范司寇(J. V. Fesko)譯者: 誠之:
https://credomag.com/2020/09/the-importance-of-the-covenant-of-works/
https://www.h-land.us/blog/e753f440-0a5c-11eb-bbb3-c773907a43b5?fbclid=IwAR1cjCPYh0sKtvl1BAVd6sbJFwp9tM2h1DG89zMmvHAU2cdnNU8F7Yg8vVs

 
為什麼行為之約的歷史是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簡單地界定一下這個教義,其次,要重溫一下它的起源、發展和接納。然後,我們就可以反思為什麼行為之約的歷史值得我們研究。「約」(covenant)最簡單的定義來自教導兒童的教理問答,它將約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之間的協議。
 
如此,行為之約就是神與亞當達成的協議,即神會賜給他永生,條件是他要順從神的命令: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不要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二16-17)。順服會帶來巨大的祝福,但不順服會給亞當和他的後代帶來死亡。那麼,這個教義的歷史是如何展開的呢?
 
此教義的歷史
 
早在兩約之間的時期,次經《德訓篇》(Ecclesiasticus)等猶太教外典書籍就解釋說,當上帝給亞當下達不得吃知識樹上的果子的命令時,他就與人立了約。「凡有血肉的,有如衣服,逐漸陳舊,因為自古以來的定案(原文作:約)是:你一定要死」(《德訓篇》十四17;參創二16-17)。這對聖奧古斯丁來說是拼圖的關鍵圖塊,使他得出結論說,上帝和亞當是有立約關係的。其他早期教父的神學家如耶柔米在他著名的舊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中把何西阿書六章7節譯為:「他們卻如亞當背約」。這意味著,到了十六世紀,亞當之約的觀念已經很普遍了,從羅馬天主教和新教神學家都主張這一學說就可以看出。
 
在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上,神學家們談到了上帝與亞當所立的第一個約;另一位羅馬天主教神學家卡塔里尼斯(Ambrogio Catharinus)認為,在亞當之約中,上帝將亞當的罪歸算給他的後代。同樣,新教徒如慈運理(Ulrich Zwingli)也解釋說,上帝和亞當立了約;加爾文(John Calvin)堅持認為,上帝所有的約都有聖禮的記號;他令人信服地指出,生命樹是生命的聖禮記號,這意味著上帝和亞當立了約。十六世紀其他的改革宗神學家,如烏爾西努(Zacharias Ursinus)、珀金斯(William Perkins)和羅洛克(Robert Rollock)等,也都呼應了這些主題,於是行為之約的教義就形成了。此教義不單單是改革宗或更正教的獨特現象,而是有大公教會的根基。
 
到了十七世紀,該教義繼續廣傳,在英國和歐洲大陸都有倡導者。它最早被編入阿爾馬(Armagh)大主教烏瑟(James Ussher)撰寫的《愛爾蘭信條》(the Irish Articles1615年),這為它被納入著名的《威斯敏斯特信仰標準》(Westminster Standards 1648年)奠定了基礎。但是,儘管行為之約很普遍,也廣受接納,但到了十八世紀初,人們對該教義的重要性的認識發生了變化。
 
此教義的衰落
 
有兩個因素促成了該教義的衰落。首先,神學家們因神學分歧、宗教戰爭和暴力而疲憊不堪,他們試圖減少信仰告白的神學承諾,以促進更多的普世合作,因此,為了平息神學爭論所引發的洪濤巨浪,行為之約就是被扔下船的教義之一。其次,一些神學家撇開了宗教改革合乎聖經釋經原則。行為之約的擁護者完全知道「約」這個詞並沒有出現在《創世記》的前三章中,但他們是在更廣闊的聖經正典的背景下解讀這些開頭章節的:在《摩西五經》、《舊約聖經》的其他部分和《新約聖經》中。該教義的批評者不再被這樣的釋經策略所說服,他們要求在創世記一至三章中必須出現約這個詞,以驗證該教義。
 
這並不是說改革宗神學家們集體放棄了這一學說,而是說這一學說不再得到廣泛的接納。不過,十八、十九世紀仍有一批神學家,包括波士頓(Thomas Boston)、柯古洪(John Colquhoun)和一些參與18世紀初蘇格蘭「精髓爭議」(the Marrow Controversy)的神學家(the Marrow men)等,他們都在推廣該教義。在二十世紀,對該教義的分歧更加尖銳。批評者包括巴特(Karl Barth)、慕理(John Murray)和豪克摩(Herman Hoeksema);支持者包括凱波爾(Abraham Kuyper)、巴文克(Herman Bavinck)、魏司堅(Geerhardus Vos)和伯克富(Louis Berkhof)。
 
此教義的重要性

 
從行為之約的起源、發展和接納的歷史中,我們可以學到什麼?首先,亞當之約是一個大公教會的思想,也就是說,在教會歷史上,神學家們一直在提倡它。第二,批評者和擁護者對這一學說的爭論表明,他們採用了不同的釋經學原則。詆毀者要求「約」這個詞必須出現在創世記一至三章中,而提倡者則將創世記一至三章章放在一個更廣大的正典框架中解讀,並將十幾處不同的聖經經文拿出來證實該學說的合法性。第三,現代歷史學家和神學家把行為之約定性為上帝和亞當之間赤裸裸、冷冰冰的法律交易。但當你閱讀原始資料時,倡導者經常宣稱,行為之約是關於上帝對亞當的愛,以及反過來,亞當對上帝的愛。
 
許多的批評和拒絕都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他們沒有正視與該教義有關的釋經學和神學的概念。因此,作為一個歷史問題,行為之約是重要的,因為它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窗口,讓我們瞭解上帝與人類最初的互動。因此,我們可以從教會的集體智慧和洞察力中學到很多東西。此外,如果說亞當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或譯為預表)(羅五14),即末後的亞當,耶穌,那麼,聆聽教會對創世初始(proton)的理解,將使我們對末世(eschaton)的理解更加厚實。瞭解亞當的工作的性質,將為我們提供瞭解基督工作的工具。因此,研究行為之約的歷史,是一項有價值、有指導意義的工作。
 
范司寇(J. V. Fesko
 
范司寇(阿伯丁大學博士)在傑克遜改革宗神學院(RTS Jackson)擔任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教授。他自1998年起在正統長老會按立牧師,曾任教會植堂者、牧師,現在是教師。范司寇博士撰寫或編輯了二十多本書籍,包括Reforming Apologetics: Retrieving the Classic Reformed Approach to Defending the Faith, The Trinity and 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 Death in Adam, Life in Christ: The Doctrine of Imputation, Justification: Understanding the Classic Reformed Doctrine, The Covenant of Works: The Origins, Development, and Reception of the Doctrin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