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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7


道成肉身:聖子的虛己

講員:曾劭愷|《基督論課程》第七課,7/20
目錄

第七課 道成肉身:聖子的虛己

弟兄姊妹平安,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歡迎大家收看我們這一系列的基督論的課程。我們上面兩堂已經開始討論迦克墩信經的基督論。

聖子:永恒自存的造物主

從某個角度來說,迦加墩信經不外乎彙整整本聖經關於基督的教導,建立一個總原則,用這個總原則來詮釋約翰福音一章14節的第一句話「道成了肉身」。所以迦克墩的基督論又被稱為「道成肉身基督論」(Incarnational Christology)。

約翰筆下的「道」,原文是 Logos。在新約時代lógos這個字就像中國文化當中的「道」這個字,是許多哲學門派探討的一個概念。甚至在文化、社會當中是一個非常普及的用語。在希臘的斯多亞派哲學(Stoicism)當中,lógos是指萬物宇宙運行的原則還有力量,跟中國宋代理學的「理」以及「道」這種概念非常相似,它是沒有位格的。而在猶太化的希臘哲學當中,亞歷山大的斐羅(philo of Alexandria)等人把lógos這個概念與舊約所講的上帝的智慧給結合起來,但他們所說的lógos也不是一個位格,不是聖父、聖子、聖靈的第二位。約翰使用了lógos這個字是要告訴我們希臘人講的那種宇宙性原則,或者是猶太教哲學家講的上帝的智慧其實都講錯了。

約翰開宗名義地告訴我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道就是神」: 道不只是上帝的屬性上帝的智慧道就是上帝,是上帝的位格。約翰又講「道與神同在」: 道既是上帝,道又與上帝同在。也就是說,道是一個存在的主體,道是一個位格。「太初有道」: 這道是太初就有的,是自有永有的,祂不是受造的。

2節「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一2 : 從亙古到永遠,「道」的位格就與神同在。聖子在永恆當中就與聖父同在,「道」就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上帝不是從一位變成二位,再變成三位。上帝從亙古到永遠始終不變地,必然地就是三位一體的上帝。

3節「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3 )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在《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當中寫道:「基督徒相信萬物皆有其因,萬事的發生皆有其因,而上帝就是萬物萬事的第一因。」 但羅素就問:「假如萬物皆有其因,那麼上帝也必有其因,因此上帝就不可能是第一因,上帝之上還會有一個上帝的因。」在這裡羅素犯了一個前設上的錯誤: 他把上帝放在「萬物」之列,他說萬物皆有其因,上帝也必有其因,其中一個前設就是上帝是萬物的一部分。但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在定義上就是超越的,祂是造物的上帝,萬物是祂所造的,祂是永恆自存的,祂不在萬物之列。

創世記把造物主的超越性啟示給我們的時候,告訴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創一1然後約翰福音就呼應了創世記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太初有道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1-3) 在這句話當中,創造的原文原型是ginomai是「從無變成有」的意思, to come into being 的意思。萬物是藉著----聖子到上帝----從無變成有, 而道自己卻是自有永有。祂是造物主,祂自己不是被造的。祂與聖父上帝同為一永恆者,同尊同榮,乃是有位格的造物主,是造物主的第二位格。

基督:造物主,亦受造者

然而到了14 節,約翰又用了同一個字(ginomai),宣告「道成了肉身」(ho lógos sarx egéneto, egénetoginomai的變化, 在第3節也出現了一模一樣的字egéneto,「從無變成有」。從稍旱講「萬物是藉著祂造的」(panta diautou egéneto)。 現在說ho lógos sarx egéneto, 就是造物主上帝「道成了肉身」。造物主成了受造的人----祂自己所造的人----而祂之為造物主永恆自存的本質與存有卻未曾改變。祂始終是造物主,始終是永恆自存的,始終是非受造的。但這位非受造者卻又變成了受造者,變成受造者的時候,仍然是非受造的永恆者,完全是神,完全是人。

在華人教會當中, 一直流傳著一個從初代教會就有的異端。但是初代教會駁斥了這個異端之後,很快地因為這種異端比較不入流,因此對教會一直沒有什麼影響。教會歷史上偶爾有幾個人提出這樣子的異端,可是很快就被駁斥了。但華人教會從好幾代以前一直到今天,許多有名的牧者,甚至神學家都教導這個古代的異端。這種異端主張:基督的人性是永恆自存的,或者說,按人性說,基督也是永恆自存,而不是受造的。

但是約翰在這裡用 ginomai這個字宣告萬物是藉著祂從無變有,又用同一個字宣告「道成了肉身」,也就是聖子所成為的這個人是從無變有,是受造的人。在道成肉身之前這個人不存在,道成肉身以後這個人才從無變有,被造出來,道成了肉身。我們剛才解釋了「道」,解釋了「成了」,「肉身」這個字是什麼意思呢?希臘文有兩個字可以翻譯成「身體」,一個是這𥚃用的sarx,另外一個是soma。這兩個字有的時候可以當作同義詞使用,但soma通常是指物質的身體,而sarx經常當作暗喻,可以指人的情感、本能, 甚至是慾望,也可以指人性。

約翰福音一章14節用的是sarx而不是soma,約翰是指人性,而不光是指物質的身體。他指的是一個有身體,有靈魂的人。而且這個字用在這𥚃特別強調亞當墮落以後有血有肉,有軟弱,會朽壞的人。當然基督沒有罪,但是我們所有的軟弱祂都有。因此到了宗教改革的時候,加爾文跟隨正統教父的見解也是引用舊約來解釋約翰筆下的「肉身」。例如
詩篇七八篇39節說肉身(《和合本聖經》翻譯為「有血氣的」)「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以賽亞書四十章6節說肉身或有血氣的「盡都如草……, 草必枯乾,花必凋殘」。」(賽四十六6-7

基督所取的人性,祂所取的肉身,也是這樣子會朽壞的。約翰筆下的「肉身」與希伯來書相互印證。希伯來書作者告訴我們:基督「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四15) 這裡「體恤」原文的意思不只是「感同身受」,更有「親身經歷的意思」。祂親身經歷我們的軟弱,我們會飢餓,祂也會飢餓。我們會流淚,耶穌在拉撒路墳前也哭了。我們懼怕死亡,而基督在客西馬尼也極其憂傷,求父神撤去死亡的苦杯。我們會死,基督也會死,且真的死了。按人性說,祂真的與我們一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盡都如草,草必乾枯,花必凋殘。

正統的基督教神學堅持上帝是不能受苦的。造物主不會死,除非造物主成為受造的人,否則祂沒有辦法經歷人性中的軟弱及死亡。一些聲稱基督的人性非受造,永恆自存的人,其實他們等於是拒絕承認基督取了一個會朽壞的人性,能夠真實經歷死亡的。他們當然不會否認基督真的死在十字架上。但是,假如他們相信基督的人性是祂聖子位格的一部分,是永恆自存的話,那這人性其實就是上帝的一部分,而這個上帝的一部分如果經歷死亡的話,就等於是說上帝是會死的。不,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嚴格來說是人性上的死亡,儘管是聖子的位格經歷人性上的死亡。所以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所取的人性與我們一樣,祂是受造的人。

因此亞他拿修(Athanasius)說:「聖子在馬利亞的母腹中造了一個人,並且住進這個人裡面,如同住在殿中。」這個比喻當然不是非常的精準,但是能夠看見它的意思。希伯來書十一章5節說神為基督「預備了身體」,也就是人性。「預備」原文原型是 katartizo,希伯來書作者在下一章,十一章3節再次使用同一個字,中文和合本版就翻譯成「造成」。希伯來書作者在這𥚃說我們曉得:「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來十一3)。不論希伯來書十章5節的Katartizo是翻譯成「造了」或者是翻譯成「預備」,這個用詞的含意非常明確: 也就是基督的人性並不是永恆自存的,而是上帝的大能使其從無變有。這跟約翰筆下的「道成肉身」是一樣的意思:本來沒有,變成有。

而正統的基督論因此就會區分「肉身內的道」(Logos ensarkos),以及「尚無肉身的道」(Logos asarkos)。按人性說,基督不是永恆自存的。聖子在道成肉身之前, 並沒有人之為人的本質。祂是在道成肉身之後, 才取了人性,才成為受造的人。按神性说,祂是永恆自存的造物主。但按人性說,祂是受造的人。

聖子的虛己

華人教會當中有一些牧師及神學家對這種基督論正統的說法不能接受。過去我跟一位老牧師辯論這問題,他一直堅持說:「我不能接受基督的位格裡面有任何受造的部分。」我們其實可以從這句話看出,堅持這種意見的人其實沒有明白迦克墩正統。他先落入了另外一個被大公教會定為異端的見解,所以才會拒絕基督人性受造的本質。他們說,他們不能接受基督的位格當中有任何部分是受造的。但事實上,迦克墩信經強調,基督的人性並不是祂位格的一部分。迦克墩信經開宗明義地宣告, 基督完全是神完全是人 Fully God and fully human

有人認為基督一部分是神,一部分是人, 而大公教會查考聖經,裁定這樣子的說法是異端。基督是一個位格,這個位格是不能切割的,祂完全是神,完全是人,不能把神與人分成祂的兩個部分。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不是祂位格的兩個部分, 而是祂整個位格的兩個本質。所以基督的神人二性的關係,不是部分-部分,而是完全-完全。祂是百分之九十九的神,百分之一的人。祂是百分之百的神,百分之百的人。我們以後會逐字來解釋迦加墩的文本。在那個時候我們會仔細解釋基督的神人二性怎麼樣聯合在一個位格𥚃面。

我們現在需要明白的真理是:基督的位格是聖子的位格,始終是自有永有的聖子到上帝,是造物主。而祂的人性,也就人之為人的本性,是在道成肉身之後加上去的這個人本來不存在,道成肉身之後才有這個人,是從沒有變成有的。所以約翰才用了那個字egéneto

當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7節提到聖子的虛己的時候,約翰福音一章的道成肉身基督論就提供給我們非常寶貴的詮釋原則。保羅說基督「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也就是說那位不能受苦,不能受死的上帝,藉由虛己的行動成為了人,以至於祂能夠作為人,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

「虛己」這個字原文是「倒空自己」的意思。十九世紀有一派神學提出一套理論叫做「倒空論」(Kenotic Christology)。這個倒空論主張說,聖子道成肉身的時候把自己的神性給倒空了,減少了自己的神性,在復活以後才把這些神性收回來。這種理論雖然在初代教會沒有成形,但是亞他拿收、奧古斯丁這些正統教父早就設想到這種詮釋的可能性,而他們,甚至他們的對手都知道,這種詮釋必然是異端,必然違反聖經的總原則, 因為上帝是不能改變的。而倒空論卻說聖子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把祂的神性給丟掉了,或倒空了,或減少了。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神性是不能增加不能減少,祂是完美的上帝。

因此我們就必須從約翰福音第一章的道成肉身基督論,來解釋腓立比書二章的虛己論。約翰讓我們看見,聖子在道成肉身的時候,神性從未改變,而是在道成肉身的時候加上了人性。祂始終是造物主,成為受造者的時候仍然是造物主。祂是永生上帝,成為會死的人,並且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都仍然是不會死的永生上帝。因此基督的「虛己」並不是倒空或減少自己的神性,不是一個kenosis by subtraction, 而是保有祂位格始終就有的上帝本質,又增添了人性,增添了奴僕的樣式,是一個
kenosis by addition 。祂不是撇去自己的剛強變成軟弱,是在祂不改變的剛強之上再加上了軟弱。

換言之,基督的人性是祂位格本來沒有,後來增添的。這有什麼重要性呢?假設基督的人性是祂位格的一部分,而誠然基督的位格不能有任何一部分是受造的,那麼祂的人性就必須是永恆而非受造,在萬世以先就已經是基督位格的一部分了。那麼基督「虛己」之後,祂的人性經歷種種的變化,取了奴僕的樣式,從活的變成死的,又從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的而基督的人性如果不是受造的,如果是祂永恆位格的「一部分」,那麼祂在人性上的諸般改變,是否就意味著祂位格當中的永恆本質是會改變的?

但基督位格中的永恆本質是造物主的本質,是不能改變的。那可能會有人就解釋說,經歷這諸般改變的,並不是基督永恆的人性,而是祂道成肉身所取的一個物質的身體,這個物質的身體跟衪位格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基督的身體豈不就只是一個幻影、一個空殼。根據這樣子的說法,在十字架上面受苦的只是一個空殼、一個臭皮囊、一個幻影。但這個是第二世紀的「幻影說」(docetism)的異端,這個明顯違反聖經的教導。那麼那些堅持基督人性非受造的人,聲稱基督的人性在祂永恆當中就已經存在,是祂永恆位格的一部分,是上帝的一部分,是 humanity of God, 那這就必然導致God 上帝位格的本質在道成肉身的時候經歷了改變,上帝變成會改變的。但是聖經告訴我們, 在上帝裡面沒有轉動的影兒,上帝是不改變的。

這就是為什麼迦克墩信經必須要強調,基督的人性不是祂位格的一部分,不是自存的,而是受造,然後聯於祂自存的位格,加添在祂自存的位格𥚃面,成為這位格的第二個本質。所以基督的「虛己」從來就沒有改變,或減少祂的神性,而是增添了人性,增添了人的軟弱。初代教會正統神學家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說:「神在祂已有的全知之上,又增添了祂藉由受試探所得到的知識,[如此,]祂並非因受試探而變為憐憫。」這是在解釋希伯來書四章15節的經文。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這𥚃很明顯的是,原文有一個意思就是,祂得到了藉由受試探得到了一種知識,是親身體驗我們軟弱的那種知識。上帝是全知的,上帝本來就知道我們的軟弱,而祂是作為人,又增添了藉由試探所得到的這種知識,並不是因為受試探才變成憐憫。祂本來就是憐憫的,這個憐憫從來沒有改變。所以這樣子,基督在人性上的種種改變,就不會造成祂永恆本質,也就是神性本質的改變。我們也不用落入幻影說或其他的異端。

敬拜受造物

道成肉身基督論Incarnational Christology的核心概念就是神成為人而祂之為神的存有卻未曾改變God became human without ceasing to be God。約翰福音第一章用希臘文egéneto「被造」3節的「被造」第14 節的「成了」這個字對我們解釋這句話的含意:The Creator became a creature without ceasing to be the Creator「造物主成為受造者而祂之為造物主的本質卻未曾改變」始終就是造物主。

但是有人可能會反駁,「根據聖經的教導,我們不能夠敬拜受造物,那是偶像崇拜。十誡明顯地禁止我們崇拜受造物,而聖經說耶穌是當受敬拜的,因此拿撤勒人耶穌不是受造的人,衪的人性必須是永恆自存的。」這種謬論在初代教會其實就已經被提出,而且被大公教會定為異端。第四世紀有一個異端神學家叫做亞坡里拿流,他說,基督沒有受造者的意念,只有造物主的意念,因為聖經說基督是當受敬拜的,而聖經又禁止敬拜受造物。

當時在迦帕多嘉這個地方有一位正統神學家叫做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迦帕多嘉三教父之一,他提出一個問題來反問,並且反駁亞坡里拿流的這種謬論。尼撒貴格利指出,聖經說基督是大祭司,而祭司職分是什麼?祭司職分就是對神獻祭,獻上敬拜。所以基督是獻祭者,基督敬拜者。如此,基督是以受造者的身分獻祭,還是以造物主的身分獻祭?沒有錯,受造物物不可以受敬拜,但是難道造物主可以成為敬拜者嗎?如果基督是以造物主的身分敬拜聖父,這豈不等於說基督是比聖父次等的神,需要來敬拜聖父? 但這個是「次子論」(subordinationism)的異端是亞流派的異端,這早就被定為異端了。我們也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接受這樣子的說法。我們沒有任何人可以接受說「永恆的聖子敬拜永恆的聖父」,我們都相信聖子與聖父是同尊同榮的。

因此,根據大公教會正統對聖經的解釋,基督既是獻祭者,也是受敬拜者。這就代表祂同時是受造的人,也是造物的主。只有受造的人能夠敬拜造物主,也只有造物主能夠受受造的人的敬拜。按人性說,祂是受造者按神性說,万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作為受造的人,祂就代表我們將自己一次獻上作永遠的祭獻給神,好讓我們在祂裡面也可以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而作為創造萬物的神,祂悅納我們在祂裡面獻上的祭。

道成肉身:造物主與受造者的區別

「道成肉身」的意思就是神成為人,而祂之為神的存有卻未曾改變。造物主成為受造者,而祂之為造物主的本質卻未曾改變。這在大公教會的信經,還有宗教改革的正統神學論述當中,是非常明確的立場。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論及聖子,說「萬物是藉著主受造的」。然後接著說「主為要拯救我們世人,從天降臨,由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取著肉身並成為人。」也就是說,聖子本來沒有人的本質,從天降臨,由馬利亞所生以後才成為人的。基督的人性不是在永恆當中就有的,是道成肉身以後才有的。因此迦克敦信經說基督「按神性說,在萬事以先,由父神所生按人性說,在末世為了我們還有我們的救恩,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迦克敦信經又說,基督按神性說,與父本質相同按人性說,與我們本質相同。人之為人的本質,就是由神所造,有神的形像。在初代教會第五次大公會議的時候就宣告「如果有任何人宣稱或認為主的靈魂是先存的並在道成肉身童女懷孕前就已與神的道聯合他就該受咒詛英譯If anyone says or thinks that the soul of the Lord pre-existed and was united with God the Word before the Incarnation and Conception of the Virginlet him be anathema

到了宗教改革以後,比利時信條第十九條宣告,基督的「神性始終乃非受造的,無始無終,充滿天地萬有而基督的人性亦未曾失去其屬性,而是持續擁有受造物的屬性。有的版本作而始終是受造者』),祂存在的年日有個開端,屬乎一種有限的本質,並繼續保有屬乎真實身體的一切屬性。」英譯As then the divine nature has always remained uncreatedwithout beginning of days or end of lifefilling heaven and earthso also has the human nature not lost its propertiesbut remained a creaturehaving beginning of daysbeing a finite natureand retaining all theproperties of a real body)加爾文在約翰福音一章15節的講道,《論基督的神性》這篇講道當中就寫道:「我們要確定,基督按神性說乃是受造的,但我們必須更進一步認識祂為我們永恆的上帝。」He hasto besurebeen created with respect to His human naturebut we must go further to know Him as our eternal God

神成為人而祂之為神的存有卻未曾改變。這種道成肉身的基督論在我們接下來幾堂課思想迦克墩信經的時候會有更詳細的解釋。今天我們先講到這裡,我們下次再見。

2020-04-20


道成肉身INCARNATION

摘自《圣经新辞典》
Ⅰ 词义
     
  英文 'incarnation' 这名词及 'incarnate' 这形容词都不是圣经所用的,但相当于拉丁文 in carne 的希腊文(en sarki “在肉身中”),则出现在一些与耶稣的身份及工作有关的重要的新约经文中;例如提前三16所引的赞美诗说:“祂在肉身显现”(正如 RSV,根据上乘抄本的翻译)。约翰说,凡否认耶稣基督“成了肉身来”到世上的说法,都出自敌基督的灵(约壹四2;约贰上)。保罗说基督“藉其肉身”完成了和好的工作(西一22;参:弗二15),并且说神差遣他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藉此“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八3)。彼得说基督“在肉身中”(sarki,与格:彼前三18,四1)为我们而死。这些经文都从不同的角度强调同一个真理:基督正因取了肉身而来,并在肉身中死了,才确保了我们得的救恩。神学上祂的到来被称为道成肉身(incarnation),祂的死亡被称为赎罪(atonement)。
  
  这些经文中所谓肉体是什么意思?在圣经中这字(来:ba{s*a{r, s%e~e{r,腊:sarx)基本上有生理上的意思:“肉体”是指那与血及骨头一起组成人或动物这些有机体的有形实物(参:创二21;路廿四39;林前十五50)。希伯来人的思想将身体器官与心理功能联系起来;因此在旧约中,我们发现“肉体”包括了个人生命中心理及生理这两方面的层面(参:诗七十三26里“肉体”与“心肠”的平行语,以及诗六十三1里“肉体”与“灵魂”的平行语;〔译注:和合本在诗六十三1译作“我”和“我的心”)。但这字其实不只有属人方面的含意。圣经看肉身在神学上有象征性的意义──即象征了人及动物共通的那种被创造和必须有所倚赖的生命。这种生命根源于神,并且不像神自己的生命那样,而是需要一个物质的身体来维持并进行独有的活动的。因此“肉体”〔译注:中文或译作“有血气的”、“有血肉的”)成了一总称,包括人、或动物、或人与动物一起(参:创六12,七1521-22)。人及动物被视为神的创造物,他们在世上只度过不算长的时间,在这期间神给他们生命气息。因此,从神学上这个引伸了的角度来看,“肉身”并不是人“拥有”的,而是人的“本体”。“肉体”的特征是具有被造物的软弱和脆弱(赛四十6)。在这方面它与“灵”是相对的,“灵”是一种来自神的、永恒而不衰弱的能力,或可说灵就是神(赛卅一3;参:四十6-31)。
  
  因此,说耶稣基督取了肉身而来,又在肉身死了,意思就是说祂活在一种被造的身体及心理状态之下,死时也是在这种状态之中;换言之,那死了的是一个“人”。但新约也肯定的说,那位死了的,在永恒的过去中是神,也继续是神。因此,“道成肉身”这公式的意思是,在某一意义上,神成为了人,但祂并没有因此而不再是神。这正是约翰在其福音书的序言中所断言的:“道”(神创造时的媒介,祂在“太初”,在创造以前便“与神同在”。不单如此,祂自己也“是神”,约一1-3)“成了肉身”(约一14)。

    
  Ⅱ 信念的起源
    
  约翰这种断言,在旧约一神论的背景之下抽像地看,可能显得亵渎及荒谬;事实上正统的犹太教对此说法一直持有这样的态度。这信念似乎是说,创造者自己成为了祂所创造的生物之一,这在神学上表面(prima facie)看来是一个矛盾。约翰从哪里得到这个信念,激发他说了这句奇怪的话?早期教会是怎样开始相信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神?不少人尝试追溯这种信念的起源。有说是来自犹太人那种对先存的、超然弥赛亚的臆测;有说是来自多神宗教的神话中,有关救赎之神(redeemer-gods)的故事,这种神话是希罗神秘宗教及诺斯底教派的特色。这种种说法都有一项假设,就是这信念的产生并非基于耶稣本人所说的话或所干的事,而是后来才逐渐形成的。可是,现在学者普遍同意这种种尝试都失败了:部分原因是由于犹太教和异教的空想虽然与新约的基督论表面上有其相似之处,但细察之下,它们之间的分野总是更多、更深层的。另外部分的原因是有些学者证明了在符类福音书中那些毫无疑问是耶稣本人所说的话里,耶稣实质上宣称自己为神。并且正如在使徒行传的首五章所描绘的(现在已甚少人质疑使徒行传的历史性),原始巴勒斯坦教会已实质上接受了这宣称,并且这已成为他们信仰及崇拜的基础。唯一能说明这些事实的解释是,就算在耶稣还未升天之前,耶稣自己的生活、工作、死亡、复活等所产生的冲击,已向门徒证明了祂的神性。当然,这正是第四卷福音书的主旨所在(特别见:约廿28起)。使徒行传的记载也与此一致,里面说即使在圣灵降临以前(一21:那位拣选使徒的“主”显然是21节的主耶稣,参:第3节),第一代基督徒已经向耶稣祈祷,称祂为主(七59)。此外,从圣灵降临那日开始,他们便以耶稣的名替人施洗(二38,八16,十九5);他们呼求并信靠祂的名(即信靠祂:三16,九14,廿二16;参:十六31);他们并且宣称祂就是那位将悔改的心及赦罪之恩赐给人的主(五31)。这一切都显示了即使起初他们没有清楚明说耶稣的神性(使徒行传也没有暗示当时已有这种明文说明),但无论如何这是第一代基督徒赖以生活及祷告的信仰之一部分(Lex orandi lex credendi)。到了后来,有关道成肉身这信念的神学性陈述才出现;但教会从一开始便已有这信念,不论当时的人表达这信念时是如何的欠条理。
 
  
  Ⅲ 新约圣经作者的立场
  
  我们须要留意促使新约作者思考道成肉身一事的那份兴趣,具有怎样的性质和限度。我们要特别留意几位作者如保罗、约翰、希伯来书作者的想法,他们对此课题有相对充分的讨论。有关道成肉身的方式这种形而上的问题,以及道成肉身的状态等心理学的问题,自四世纪以来在有关基督论的讨论中占了显著地位。然而,新约作者既没有提出这些问题,更不用说加以处理了。新约作者对基督本人的兴趣并非哲学思辩性的,而是关乎宗教和福音的。他们谈论基督,却并非视之为形而上的问题,而是视祂为神圣救世主;他们所讲有关祂身份的一切,都是出于一种渴望,就是要透过表彰祂的工作,证明祂在神拯救计划中的中心地位,将荣耀归给祂。他们不企图剖析祂身份的奥秘。他们只须宣称道成肉身是事实,是祂为拯救罪人所作一连串伟大的工作之一,这便足够了。新约作者对道成肉身一事唯一企图“解释”的,就是要指出这概念如何符合神拯救人类的整个计划(例如参:罗八3;腓二6-11;西一13-22;约一18;约壹一1-2;此外还有希伯来书的主要论据,一-二,四14-10,七1-18)。
   
  这种只关心福音的现象帮助我们了解一个使人困惑的事实,那就是新约从没有思考到童女生子一事如何表明神性和人性交汇在耶稣身上,而后来的神学却对此课题有仔细的讨论。新约作者这种缄默并非如某些人所说,显示他们对此完全无知。一个理由充分的解释是,新约对耶稣的兴趣集中在别处,即是在祂与神拯救计划的关系上。这方面的证据可见于两位叙述这故事的福音书作者(马太及路加)所运用来叙述这事的手法。二人所强调的,都不是这样超自然诞生的一位的独特构造;而是要表明一个事实,就是神藉这次超自然的诞生开展了祂早已预言的计划,要眷顾及救赎其子民(参:太一21起;路一31起、68-75,二10-1129-32)。在马太和路加或其他新约作者的心目中,道成肉身唯一的重要性是直接与救赎有关的。按苏格徒〔译注:Duns Scotus,为十三世纪英国哲学家〕的推想,道成肉身主要是要使受造界变得完美,救赎罪人只是次要及附带的目的;这种观点虽蒙魏斯科(Westcott)使之普及化,却完全缺乏新约圣经的支持。
    
  使徒时代的作者都清楚看出,耶稣的神性和人性与祂的救赎工作息息相关。他们明白到正因为耶稣是圣子,祂对其父亲心意的展露是完全及终极的(参:约一18,十四7-10;来一1-2),而祂的死亡是最有力的证据,证明神爱罪人并定意赐福给信徒(参:约三16;罗五5-10,八32;约壹四8-10)。他们了解到,耶稣作为神的儿子,保证了祂大祭司工作的恒久性、无罪的完美性和效力的无限性(来七31624-28)。他们晓得耶稣是因具有神性才能击败魔鬼及剥夺它所有的。这魔鬼就是使罪人受困于无助境况的“披挂整齐的壮士”(来二14-15;启廿1-2;参:可三27;路十17-18;约十二31-32,十六11)。同样,他们认为神的儿子必须成为“肉身”,因为只有这样祂才能成为“第二个人”,让神透过祂解决人类的问题(林前十五21-2247起;罗五15-19);只有这样祂才可以成为人与神之间的中保(提前二5);并且只有这样祂才能为人的罪而死,因为只有肉身才会死亡。(事实上,“肉体”与死亡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新约从不用这词来形容基督在得荣耀、变成不朽后的那种人性:“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来五7〕所指的,是基督在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前的日子。)
  
  因此,我们会预期新约对于任何否认耶稣基督既真是神、也真是人的说法,都会视之为可咒诅的、对福音具破坏性的异端。事实上,新约圣经也确实如此做。新约唯一所知这种否定的主张来自“幻影基督论说”(Docetic Christology)(传统认为源于克林萨斯 [Cerinthus])。这幻影说否定基督“肉体”的真实性(约壹四2-3),因此也否定祂的肉身死亡(“血”,约壹五6)。约翰在其首二封书信中驳斥这种主张,认为它是敌基督的灵所引起的极度错谬,说它既否定父,也否定子(约壹二22-25,四1-6,五5-12;约贰79起)。现在学者通常认为约翰福音所强调的耶稣自己经验中的人性软弱(祂的疲倦,四6;口渴,四7;十九28;流泪,十一33起),是为了针对幻影说在这方面的谬误。
  

  Ⅳ 新约“道成肉身”这教义的要素
  
  新约圣经宣称“耶稣基督成了肉身而来”,其意思可从三方面去讨论。
  
  a. 道成肉身的那一位
  
  新约圣经一贯的做法,是以耶稣与旧约的一神论中那位独一真神的关系来申明耶稣的身份(参:林前八46;提前二5;并赛四十三10-11,四十四6)。基本的定义是,耶稣是神的“儿子”,这定义源于耶稣自己的思想及教训。祂意识到自己是神独特的儿子,与其他世人有别。这种意识最少可追溯到祂十三岁的时候(路二49);而在祂受洗时,祂父亲从天上而来的声音证实了这点:“你是我的爱子”(可一11;参:太三17;路三22;这三段有关天上之话的记录都用上了 agape{tos 一字;这字有一个含义,就是“唯一所爱的”;可十二6的比喻中该字也有同样的意思;参耶稣变像时天上传来的类似话语,可九7;太十七5)。当耶稣受审时,祂被问及究竟祂是否“神的儿子”(在大祭司的口中,这片语的意思大概只是“从大卫而出的弥赛亚”)。按马可和路加的记载,耶稣作了一个肯定的回答,效果等于宣称自己具有神性:ego{ eimi (这是可十四62的说法;路廿二70则说:“你说〔的不错〕,ego{ eimi~)。ego{ eimi 是加强语气的“我是”,也是犹太人绝不会说的话,因为这是神的自称(出三14)。根据马可的记载,耶稣先前也说过类似的、意思非凡的话(可六50;参:十三6;也参约翰福音中长长一系列 ego{ eimi 的话:约四26,六35,八12,十711,十一25,十四6,十五1,十八5起)。耶稣显然是希望清楚的说明,当祂自称是神的儿子时,意思是指祂个人拥有神性。祂被定罪正是因为他说了这种“亵渎”的话。
    
  在耶稣提及自己是“儿子”的场合中,上下文总是要突出祂如何独特的接近神,独特的为神所喜悦。相较而言,符类福音较少这类的说话(太十一27=路十22;可十三32=太廿四36;参:可十二1-11),而约翰福音则有许多这类的言论,有的是耶稣自己说的,有的则是作者的评语。根据约翰的记载,耶稣是神“唯一”的儿子(monogene{s:一1418,三1618)。祂是永在的(八58;参:一1-2)。祂与父神有一种不变的关系,是一种完全相爱、完全契合、完全沟通的关系(一18,八1629,十30,十六32)。身为儿子,祂没有独立的自发性(五19);祂活着是要荣耀父神(十七14),方法就是履行父神的旨意(四34,五30,八28-29)。祂来到世上,因为父神“差遣”祂(新约有42处提及这点),并且要祂在世上完成一项任务(四34,十七4;参:十九30)。祂奉父神的名而来,换言之,祂是父神的代表(五43)。此外,由于祂全然遵照父神的吩咐而说话行事(七16起,八26起,十二49-50,十四10),祂在世上的生活就完全的表彰了父神(十四7起)。当祂说父神比他大时(十四28;参:十29),祂显然并非指父神在本质上或境况上比祂优越,而是说祂之顺服父神的旨意和主动权是自然的及必须的。父神比他大,因为就祂与父神的关系而言,祂本性上自发和乐意扮演儿子的角色。但这不是说在受人尊崇和敬拜这方面,祂必须屈居父神之下。事实刚好相反,父神希望圣子得荣耀,就如圣子希望父神得到荣耀一样。父神已赋与圣子两项重要的工作──赐人生命和执行审判,“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五21起)。这等于说,父神指示所有人像多马那样(廿28)承认子像他们应该承认父自己一样,即以圣子为“我的主,我的神”。
  
  新约还有其他概念附属于“神的儿子”这说法,也都宣称拿撒勒人耶稣具有神性。我们可在下面列举其中较重要的:
     
  i. 约翰说永恒神圣的“道”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本人(约一1-18;参:约壹一1-3;启十九13;参道)。
    
  ii. 保罗说,圣子在道成肉身后(林后四4)并在道成肉身前(西一15),都有“神的形像”。他又在腓二6说道成肉身前的耶稣基督有“神的样式(morphe{)”。学者对这片语应如何准确解释争论不休,但腓力斯(J. B. Phillips)的翻译差不多可以肯定是正确的:“本质上总是神。”来一3说圣子“是神荣耀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这些话语的背后是个一神论的观点,绝不相信有两个神存在,因此这些话显然是要暗示:
    
  1. 圣子本身具有神性,在本体上与父神同质:
    
  2. 圣子完全体现子父神所有的一切。或从反面角度来说,在神性或性质方面,父神有的任何层面或成分,圣子也不匮乏。
  
  iii. 保罗引用旧约有关求告“主”(耶和华)的一个预言,来应用在主耶稣身上,因此显示这些预言在耶稣身上得到了真正的应验(罗十13,引用珥二32;参:腓二10-11,与赛四十五23呼应)。同样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引用了摩西呼吁天使敬拜神的话(申卅二43,七十士译本),又引用了诗人的宣告:“神阿,你的宝座存到永远”(诗四十五6),声言言些是父神指着儿子而说的话(来一68)。这显示两位作者都认为耶稣是神圣的。
  
  iv. 新约圣经一贯习惯称耶稣为“主”──一个用于希腊宗教的神明的称呼(参:林前八5),并在七十士译本中毫无例外的用作神名字的翻译──也似乎暗示耶稣具有神性。
  
  b. 道成肉身的性质
  
  道“成了肉身”后,祂的神性没有因此遭放弃、削减、或萎缩。祂也没有因此停止运用道成肉身前祂所拥有的神圣功能。圣经告诉我们,祂是支持造物界、保持其秩序,赐予生命,又维持生命的那一位(西一17;来一3;约一4)。当祂在世上的时候,这一切的功能当然并没有终止。祂来到世上时,就外表的荣耀来说,祂曾“虚己”(腓二7;约十七5);在这意义上祂“成了贫穷”(林后八9)。但这绝不意味祂的神圣能力被褫夺了,像所谓虚己说(kenosis theories)所主张的。相反的,新约强调说,子的神性并没有因为道成肉身而削减。保罗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耶稣基督这位人物里面(西二9;参:一19)。
  
  这样,神的儿子之成为肉身并没有减少其神性,而是获得了一份人性。这不是说神子居住在一个人的身体里面,像圣灵后来所作的。(将道成肉身看为“内住”正是涅斯多留派这异端 [Nestorian heresy] 的核心主张)。这乃是说,神的儿子开始过一个完全属人的生活。祂并非像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s)所说的那样,只是披上了一个肉身的躯壳,取代了这身体的灵魂。祂既取用了一个属人的灵魂,也取用了一个属人的身体;那就是说,祂经验了人心灵上及肉体上的生活。祂的人性是完整的;祂成了基督耶稣这“人”(提前二5;参:加四4;来二1417)。祂的人性也是永久的。虽然祂现在已被高举,但祂“仍然是神,也是人,有人神两种截然不同的本性集于一身,直到永远”(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Q. 21;参:来七24)。
  
  c. 道成肉身的状态
  
  i. 这种状态是一种倚赖及顺服的状态,因为道成肉身并没有改变父和子的关系。祂们的沟通从没间断,圣子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是祂的父神要祂说和做的,祂没有在任何一刻逾越父神的意旨(参:第一个试探,太四2起)。祂承认祂不知道何时会再回来(可十三32)。但毫无疑问我们不应解释说这是为了造就人而说的托辞(亚奎拿),或说祂为了道成肉身而放下了其神圣知识(虚己说)。这只是表示,父神对祂的旨意是在当时不让祂的脑海里有这知识。身为儿子,祂没有渴望或寻求知道祂父神不想祂知道的东西。
  
  ii. 这是一种无罪及无瑕疵的状态,因为道成肉身并没有改变神子的本质及特性。圣经数次声称祂的一生是无罪的(林后五21;彼前二22;来四15;参:太三14-17;约八46;约壹二1-2)。祂毋须为自己的罪而死(参:来七26),这事实证明了祂得蒙豁免,不用承袭由亚当而来的原罪,因此祂可以作人的代表和代替人而死,是义的代替了不义的(参:林后五21;罗五16起;加三13;彼前三18)。祂一直是那位神子,因而祂是无瑕疵的,也无法犯罪(参:约五1930)。在这道成肉身的状态中,祂不能背逆父神的旨意,正如祂在道成肉身前不能一样。祂的神性保证了祂会在肉身中达至无罪;倘若祂要像一只“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那样死(彼前一19),这无罪状态便是一项先决条件。
  
  iii.  这是一种经历试探和道德冲突的状态,因为道成肉身是真正的进入人道德生活的状况之中。虽然祂是神,祂本身不可能向试探屈服;但祂也是人,祂须要抵御试探以致得胜。祂的神性所保证祂的,并非使祂可免受要祂偏离父神旨意的试探,又并非使祂可以获得豁免,毋须面对那不断而阴险的试探在人心灵中所产生的紧张和苦恼。而是当祂受试探时,使祂可以抵受而得胜,正如祂在祂弥赛亚的事奉中,面对最初的试探时所作的(太四1起)。希伯来书的作者强调,因祂亲身经历了试探,以及为了顺服父神而要付上的昂贵代价,祂就能够给予备受试探和极度困苦的基督徒有效的怜悯和帮助(来二18,四14起,五27起)。(耶稣基督的生平与教训)

  书目:J. Denney, Jesus and the Gospel, 1908; P. T. Forsyth, The Person and Place of Jesus Christ, 1909; H. R. Mackintosh, The Doctrine of the Person of Jesus Christ, 1912; A. E. J. Rawlinson, The New Testament Doctrine of the Christ, 1926; L. Hodgson, And was made Man, 1928; E. Brunner, The Mediator,英译本 1934; D. M. Baillie, God was in Christ, 1948;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4, 1949,页305-30; G. C. Berkouwer, The Person of Christ, 1954; K. Barth, Church Dogmatics, 1, 2, 1956,页122-202; V. Taylor, The Person of Christ in New Testament Teaching, 1958; O. Cullmann, The Christ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英译本 1960; W. Pannenberg, Jesus-God and Man, E. T. 1968; C. F. D. Moule, The Origin of Christology, 1977
J.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