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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實務標點符號

 文/編輯七力

另参
教育部頒定的《重訂標點符號手冊》請參考:


目录

1. 逗號還是句號──這句話到底講完沒?

2. 這裡要用冒號還是逗號?(附考題)

3. 在「引號」之內還是之外?

4. 如何處理「局部引言」──第6項的錯誤你犯過嗎?

5. 好啦,先記住這3點就夠了!

6. 標點符號豈「小技」!

7. 標點三兄弟──附考題

8. 雜談標點符號──第7點老師一定沒教過!

9. 火爆二公子──問號與驚嘆號

10. 破折號 vs. 夾注號

11. 頓號的誤用


 1 逗號還是句號──這句話到底講完沒?

改稿、看稿的編輯工作做了十幾年,心中一直有個不大不小的疑問,晚上睡不好,拿出來談談,順便求教先進──一句「引言」的結尾,應該是句號還是逗號?

這其中當然有點學問,但並不複雜。首先,既然一句話講完要使用句號,一句「直接引言」的結尾,當然也應該使用句號。

例如>>康小安說:「一句直接引言的結尾,應該使用句號。」

其次,一句直接引言的「結尾」,不使用句號的原因,當然是因為那還不是真正句子的結尾。

例如>>「一句直接引言的結尾,應該使用句號,」康小安說:「除非,那還不是真正句子的結尾。」

這是把一句話,分拆成兩個直接引言,前一組「引號」的結尾可以不是句號,而是逗號或分號。但後一組「引號」的結尾,則應該是句號,以表示一個完整句子的結束(當然也可以是代表句子結束的問號或驚嘆號)

再者,將一句話分拆成一個直接引言和一個間接引言,也可以使用同樣的處理方式。

例如>>「一句直接引言的結尾,應該使用句號,」康小安說,除非那還不是真正句子的結尾。

好了,這個我多年認定的改稿規則,近年來卻飽受挑戰。越來越多的報導寫作使用的體例是:「一句直接引言的結尾,應該使用句號,」康小安說。

經過我私下訪查,這種寫作體例早年好像源於《天下》系統,近年開枝散葉,已有越來越多的媒體記者使用。正因為是源頭,所以《天下》的內文體例是十分統一的,幾乎全數以逗號作為直接引言的結尾。

唯一的例外是,若引言作為段落的結束,則以句號結尾;畢竟,以「逗號」加「下引號」作為段落結尾就顯得十分異常了。也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你在《天下》很難找到(當然還是有)直接引言使用正述的句法──某某人說:「xxxxxxx。」而幾乎都是倒述的句法──「xxxxxxx,」某某人說。正述的句法大多使用間接引言──某某人說,xxxxxxx
然而,其它媒體就十分不統一了,往往牽就個別記者的寫作習慣。如在《商業周刊》,同一期有的文稿以逗號作為直接引言的結尾,有的則以句號結尾。這並不十分妥當,畢竟他們一向對「魔鬼藏在細節裡」十分有警覺。

當然,我會半夜睡不著,爬起來發文,多少表示我是不太同意的,只是自己也沒那麼明白就是。所以,再重申一次,這不是踢館文,真的是虛心求教啊!


 2 這裡要用冒號還是逗號?(附考題)

「引言」除了結尾應該使用句號還是逗號,容易造成混淆之外,「引言」之前連結說話者的標點符號,應該使用冒號還是逗號,也是編輯工作常見的困擾。

我的「主張」原則是:「直接引言」應該使用冒號,「間接引言」使用逗號。

>>康小安說:「一句直接引言與說話者之間,應該使用冒號連結。」
>>康小安說,一句間接引言與說話者之間,應該使用逗號連結。

我的「變通」原則是:「直接引言」也可以使用逗號,但「間接引言」一定使用逗號。
>>康小安說,「一句直接引言與說話者之間,也可以使用逗號連結。」
>>康小安說,一句間接引言與說話者之間,應該使用逗號連結。

這個不大不小的問題,常見一般媒體,略查了一下三大財經雜誌,發現使用的方式就各不相同。《天下》採取的用法與我的「變通」原則相同,不論「直接引言」或「間接引言」一律使用逗號。

《商周》與《今周刊》使用的情形,則接近我的「主張」原則,但都略有摻雜,大體上「直接引言」使用冒號較多,使用逗號較少;至於「間
接引言」則都使用逗號。

當然,在其它媒體,也會到有人用冒號來連結「間接引言」與說話者,但這種用法已較少見。
>>康小安說:一句間接引言與說話者之間,也可以使用冒號連結。

我會主張「直接引言」應該使用冒號,是因為冒號的主要功能本來就在啣接「引言」;而「間接引言」使用逗號,則是逗號的功能是在「隔開分句」或「語氣停頓」。但無論如何,在一本刊物中還是以統一用法為要。

好吧,來出個題目。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1.老師說:「我們不可以太自私,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2.老師說:「我們不可以太自私,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3. 老師說:「我們不可以太自私,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4. 老師說:「我們不可以太自私,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5. 老師說:「我們不可以太自私,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答案下回公布,這將導引出新的討論課題──引言句末的標點符號,應在「下引號」之前,還是「下引號」之後?



 3  在「引號」之內還是之外?

上一篇提出的考題,其中

1.老師說:「我們不可以太自私,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這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原句,我想較正確的標點法應該是:

5.老師說:「我們不可以太自私,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大家都能記得。」

與原句不同的地方有二:一、「孔子曾說」之後的冒號不見了;二、「勿施於人」之後的句號不見了,並在下引號之後加逗號。

進一步說明前,我們先了解教育部頒定的《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中,有關引號的四種用法:一、用於標示說話、引語、特別指稱或強調的詞語。二、引號分單引號及雙引號,通常先用單引號,單引號內再用雙引號。三、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四、引文用作全句結構中的一部分時,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

前三項的用法較為單純、易懂,但第四項一般就不熟悉了。根據第三項「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所以,「希望大家都能記得」之後的句點是在下引號之內,而不是之外,這一點應該沒有疑義。

第四項說「引文用作全句結構中的一部分時,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這就是為什麼「勿施於人」之後的句號不見了,而把「孔子曾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作為分句的一部分,再以逗號隔開。

舉個較通俗的例句:
>>老闆說:「投資是必要的,你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根本行不通。」

>>老闆說:「投資是必要的,你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根本行不通。」

>>老闆說:「投資是必要的,你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根本行不通。」

好吧!眼尖的人可能會注意到,第四項規則是說「通常」不加標點符號,那就表示還有例外囉!的確,當引言最後有驚嘆號或問號時,就必須予以保留,而把引號之後應有的符號省略。

>>老師說:「人要懂得反省,曾子說「為人謀而不忠乎?」這句話也適合我們拿來提問自己。」

>>老師說:「人要懂得反省,曾子說「為人謀而不忠乎」,這句話也適合我們拿來提問自己。」

>>老師說:「人要懂得反省,曾子說「為人謀而不忠乎?」,這句話也適合我們拿來提問自己。」

至於,「孔子曾說」之後的標點符號也是一樣,「引言」只是用來作為解釋、引申的基礎,成為全句結構的一部位,而不是在強調引言是怎麼說的,因此應予省略。

>>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可見他已有某種程度的民權思想。

>>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可見他已有某種程度的民權思想。

>>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可見他已有某種程度的民權思想。

把引言再縮短一點,也許可以更清楚地了解:
>>古人說「男耕女織」,其實強調的是體能的分工,並無關性別歧視。

>>古人說:「男耕女織」,其實強調的是體能的分工,並無關性別歧視。

>>古人說:「男耕女織。」其實強調的是體能的分工,並無關性別歧視。

好啦!下課了,別頭暈。


 4 如何處理「局部引言」──第6項的錯誤你犯過嗎?

「完整引言」的處理,之前已經談過一些了,現在來談談「局部引言」的處理。

所謂「完整引言」,就是一句直接引言構成完整的句子。

>>康小安說:「文法是寫作的基礎,相關文字工作者都應該有所認識才好。」

所謂「局部引言」,就是一句引言分拆成直接引言與間接引言,引號所標示的直接引言,只用來強調局部。

>>康小安說,文法是寫作的基礎,「相關文字工作者都應該有所認識才好」。

注意,當引言只是構成全句的一個部分,則結尾的標點符號應置於下引號之後。

>>康小安說,文法是寫作的基礎,「相關文字工作者都應該有所認識才好。」

「局部引言」並不一定出現在句末,也可以在句首或句中。

>>康小安說,「文法是寫作的基礎」,相關文字工作者都應該有所認識才好。

同樣的,引言結尾的標點符號,應置於下引號之後。

>>康小安說,「文法是寫作的基礎,」相關文字工作者都應該有所認識才好。

基本上,所有的「局部引言」的下引號之前,都不應該有任何標點符號;除非,「局部引言」的結尾是驚嘆號或問號。

>>康小安說,他搬到台東後,就可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於我何有哉?」享受快意人生了。

>>康小安說,他搬到台東後,就可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於我何有哉」?享受快意人生了。

>>康小安說,他搬到台東後,就可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於我何有哉?」,享受快意人生了。

PS.附圖是隨手翻剪身邊雜誌的一些誤用個案,acdf四則為「局部引言」的案例,你也犯過這些錯誤嗎?


好啦,先記住這3點就夠了!

寫了4篇,有人頭暈了,只好先一般性地小結一下。

1. 如果是一句「完整引言」,則結尾的標點應置於下引號之前。

2. 若引言只是作為一句話的局部構成,則下引號之前的標點應予省略,而在下引號之後,另用標點連結。

3. 當「局部引言」的結尾是問號或驚嘆號時,問號或驚嘆號應保留,而下引號之後的標點則應省略。

《正確例示》

1. 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2. 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顯示她對人生的處境,有一種冷眼的精明。

3. 張愛玲說「成名要趁早!」這話也是現在許多年輕人的座右銘。


 6.標點符號豈「小技」!

自己動手組合家具,有些螺絲裝不牢靠、釘子打歪了,家具大抵還是堪用的,只是吱軋之聲難免、歪斜之態礙眼,用得不順氣而已。

標點符號之於文稿,就像螺絲之於組合家具,用得零亂、散漫,讀者讀起來也必定不暢快,厭煩之感絕不下於讀到錯別字。

人們往往認為標點符號是「小技藝」,但一位嚴謹的編輯人絕不能這麼想。其實,讀者這種表面情緒的厭煩感,多少意含著連帶對文稿品質和內容可信度的質疑。就像你進了一家餐廳,就坐的桌面竟留著一抹油膩的痕跡,你內心對用餐的整體品質,已不由地打了一個問號了。

編輯的工作十分繁雜,要為文稿和書籍加值的地方還很多,實不必浪費在與標點符號的纏鬥之中。然而,寫作者(翻譯者) 對標點符號態度的馬虎,甚或知識的匱乏,卻是這一切的源頭。

我一直相信,好的寫作者(翻譯者)必然是字斟句酌的,他對文字的選取、擺置,有一種近乎潔癖的思慮,對標點符號也不可能大意。是的,僅懂標點符號不會讓你寫出好文章,但不懂標點符號的人應該不易寫出好文章。

好的寫作者(翻譯者)了解,標點符號可以協助自己釐清思緒,也讓讀者讀起來清朗明暢;反之,語意糾結不清的長句,往往就意味著自己並未清晰地理解有關的想法或譯述的內容,讀者閱讀的負擔和挫折感就更是難免了。

好的寫作者(翻譯者)更知道,熟稔地運用標點符號,能控制讀者閱讀的速度,從而營造出文稿的節奏感。若再借助其它修辭手法,高手甚至可以讓文字的節奏感接近音樂性。

曾有學生問小說家吳明益,為什麼要規定寫到草木鳥獸時,都要正確地寫出它們的名字,而不能只是寫「一隻鳥」或「一隻不知名的鳥」;吳明益回答說:「這不止是細節,也是對寫作方式的選擇。」

的確,我也要說,把標點符號的螺絲鎖牢、釘子釘好,也絕不僅是一種「小技藝」,它關乎你對寫作的「態度」!


標點三兄弟──附考題

逗號、分號、句號,是標點符號最常見的三兄弟。

然而,許多寫作者習於使用逗號和句號,更往往是濫用逗號,少用句號;而分號,則根本消失不見了。

文稿中,逗號、分號、句號分別扮演不同的「休止」功能。一般而言,「用於隔開複內各分」的逗號,語氣停頓最短;而「用於完整語義結束」的句號,語氣停頓最長;至於,「用於分開複中平列句子」的分號,語氣停頓則介乎其間。

如果,逗號像個愛湊熱鬧的水瓶座,句號是決斷力強的牡羊座,分號的格性則是喜歡在折衝中扮演妥協者的天秤座。

其實,分號的符號(),就是上方一個句號與下方一個逗號的組合,上方的句號代表一個句子結束了,但下方的逗號卻表示「意思還未了」。

結構上,分號前後的平列句子,都可以用句號分割成兩句獨立的句子;但由於在語意上還「意猶未盡」,就用分號予以「藕斷絲連」。

所以,只要前後的分句,彼此具有轉折語氣(如「換句話說」、「然而」)、因果關係(如「因此」)、對比排列關係等,則都應使用分號形成複句。


雜談標點符號──第7點老師一定沒教過!

1. 中文標點符號是引自西方的,古中文寫作並沒有標點符號,學生要在老師的指導下,學習標明句子的休止和停頓,稱為「句讀」(ㄐㄩˋㄉㄡˋ)。如「做大事不做大官」,在字旁圈點為「做大事、不、做大官」。

2. 標點符號的雛形,相傳是希臘劇作家阿里斯托芬(約西元前448-前380)所發明,後經威尼斯印刷商人馬努提烏斯(14491515)改良,而有今日完整的標點符號系統。如「今晚一起用餐Quaestio」,羅馬文「Quaestio」意「我問你」,以示這是一句問句,後「Quaestio」縮寫成「QO」,又簡化為「?」(形似QO的上下排列)

3. 馬努提烏斯改良標點符號500年後,民國8(1919),中華民國教育部首度頒布新式標點符號用法;計分句號、點號(現稱逗號)、分號、冒號、問號、驚嘆號、引號、破折號、刪節號、夾注號、私名號、書名號十二種。


 9 火爆二公子──問號與驚嘆號

所謂「標點」符號,分開來看,「標號」的作用就在「標明詞性」,如「引號」用來標示「這是一句引言」,或標示「這是一個強調語詞」等等;其它如破折號、刪節號、夾注號、私名號、書名號,都屬這一類。
「點號」的作用則在句子的「休止、停頓」,不僅閱讀節奏如此,在朗讀時的作用更是明顯,這類符號包括常用的句號、逗號、分號、冒號。
好,之前曾提問:「那麼問號、驚嘆號是『標號』還是『點號』呢?」
答案是:問號、驚嘆號是「標號」。因為,問號用於標示「這是問句」,驚嘆號標示「這是驚嘆句」。(好吧,你心裡說了:「廢話!」)
在羅馬時代,問句的寫法是在句尾加一個「問」字,以說明這是一個問句;如「今晚一起用餐Quaestio」,「Quaestio」是羅馬文「我問你」的意思。之後,「Quaestio」縮寫成「QO」,才又簡化為「?」(形似QO的上下排列)

然而,問號、驚嘆號也有「點號」的休止、停頓作用,兩者都可以作為完整句子結束的符號,這在「標號」中是僅見的。其它如破折號、刪節號、夾注號、私名號、書名號,都不能作為一個完整句子結束的符號。
再者,在十五個標點符號中,問號與驚嘆號也是少數具有情緒功能的符號。

句子會有的情緒,當然是來自文字,而不是標點符號。前面說過,標點符號是用來標示句子的「休止、停頓」與「詞性」(這是書名、這是地名),是一種無機的功能。

但問號與驚嘆號卻有著強烈的情緒加持作用:「老鼠。」「老鼠?」「老鼠!」你彷彿可以聽到鄰座的女生慌張跳到椅面的尖叫聲。

好吧,勉強說,在某些情境下,特別是在結尾段落,「刪節號」(……)也能帶來一些情緒的加持作用。例如,「火熄了,他轉身離去,只留下無盡的黑暗……。」加了刪節號,多少增添了幾分綿延悵然的情緒。
生澀的寫作者缺乏運用文字表達情緒的功力,難免取巧借用問號與驚嘆號來代替(就像使用臉書貼圖符號一樣);尤其是驚嘆號,往往已經到了濫用的地步。

驚嘆號不是不能使用,而是要慎用。使用驚嘆號的文句,應該是文章的情緒高潮;而不能只是普通、平常的情緒表達。因此,驚嘆句通常不應太早出現,而要有較充分的前情鋪陳後,再提出感嘆或驚異比較恰當。

有一種情緒更高漲的標點符號用法,曾經困擾過我的編輯生涯──問號與驚嘆號並用──「一個國家的形象搞成這樣,難道最高領導人都不用負責嗎!?」

問號與驚嘆號並用,感覺像二個火爆浪子擠在一個座位上,令人不安,我自己不用,也不太能接受這種用法。以前,我會設法依文意去判斷,應該留用問號還是驚嘆號,只擇其一。

如今我的想法是,也許我們應該回到問題的根本:如果文字與標點符號(問號、驚嘆號)旨在表達人類的情感,那麼一種「交雜著感嘆與質問的心情」,是否是我們真實情緒存在的狀態?

答案是肯定的!從此我就比較能包容這樣的用法了,縱使這在學院派人士的眼裡,可能是個令其驚嘆的質疑。


 10 破折號 vs. 夾注號

這兩種標點符號已經很少人使用了,但會用的人還是很常用,特別是思緒既細膩又複雜的人,總怕自己意思不夠周全,也可能擔心別人不能全解其意;因此,作為「注釋內容和補充說明」的破折號與夾注號,就成為較慣用的句法。譬如,詹宏志。

假日重讀詹宏志的《旅行與讀書》,收穫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趁機把破折號和夾注號的用法大致了解一下。

破折號(──)的標示作用有二:

一、語意轉折的補充。例如:
帶一卷書,走十里路,選一塊清靜地,看天,聽鳥,讀書;倦了時,和身在草綿綿處尋夢去──你能想像更適情、更適性的消遣嗎?

二、用於補充說明某詞語。例如:
漢武帝時,掌管音樂的衙署──樂府,負責搜集民間歌謠來配樂唱歌。

夾注號則分為甲乙兩式,甲式有如括號( ),例如:

蔣渭水(西元18911931年),字雪谷,宜蘭人。
乙式類似兩段式的破折號(── ──),例如:
這種密碼──有人說是人生的密碼──是很難解開的。

夾注號的標示主要用於文中的注釋或補充說明。一般而言,在行文中純屬注釋,多半用甲式,例如:

李喬著名的《寒夜三部曲》(《寒夜》、《荒村》、《孤燈》),是老師 指定的閱讀教材。

至於,在行文中補充說明而文氣可以連貫,多半用乙式,例如:
寒夜中,不管是誰家的燈光,都讓人──尤其是漂泊的旅人──有種溫暖的感覺。

那麼,既然破折號與夾注號都有「注釋或補充說明」的功能,那又要如何區別呢?大致而言,不同有三:

一、重要性不同。破折號連接的內容都是較為重要的、慎重的;夾注號連接的內容是一般 的解釋內容,引起的關注度不同。

二、結構不同。破折號連接的是正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去掉這部分內容就不完整。如前例:漢武帝時,掌管音樂的衙署──樂府,負責搜集民間歌謠來配樂唱歌。
夾注號的內容則只是注釋,而非正文。夾注號是想對讀者多作一點交代,但又不想影響正文流暢的情況下,才用予標示。如前例:李喬著名的《寒夜三部曲》(《寒夜》、《荒村》、《孤燈》),是老師 指定的閱讀教材。

三、讀法不同。閱讀時,破折號的內容都是前後文連貫地讀(既文氣不斷),而夾注號的內容則可一眼掃過,「心中有數」即可。如前例:蔣渭水(西元18901931年),字雪谷,宜蘭人。


11 頓號的誤用

一般而言,頓號()的誤用並不算嚴重,但如果頓號被誤用,則百分之九十的情形是與逗號() 誤用;而頓號與逗號彼此誤用,則百分之九十的情形是出現在連接詞上。

根據我核稿與閱讀的經驗,表示「並列關係」 (和、跟、與、及),以及表示「選擇關係」(或、或者、還是)的連接詞,最常出現頓號的誤用;其中,更以「或」字之前誤用頓號的情形最常見。

奇怪的是,一些頗具規模的媒體或出版社,文稿顯然都經過細心編輯的核稿、專業校對的審校,其它標點符號幾無失誤,卻唯獨出現連接詞前的頓號誤用;顯然,這種誤用在一些編輯與作者的認知裡,已是根深柢固。

附帶一提,並非所有對等單詞的「並列」,都需要使用連接詞。余光中就認為,這是英文句型「AB C and D」的誤用,中文並沒有「and」的用法。

譬如,「香港、南韓、新加坡,及台灣,曾被並稱為亞洲四小龍」,雖可以寫成「香港、南韓、新加坡及台灣,曾被並稱為亞洲四小龍」,但余光中更認為,應該寫成「香港、南韓、新加坡、台灣,曾被並稱為亞洲四小龍」。

此外,對等單詞的「並列」,有時甚至是連頓號都無需使用。頓號屬標點符號的「點」號──用於「句讀」,主要在標示語氣的停頓長短。
因此,當並列的對等單詞無需在語氣上停頓時,頓號也就可以省略,甚至是「應該」省略。例如,一般而言,當我們寫到「柴米油鹽醬醋茶」時,其實並不必寫成「柴、米、油、鹽、醬、醋、茶」,更不要寫成「柴、米、油、鹽、醬、醋及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