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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第五講 存留之約:挪亞與亞伯蘭
#5 The Covenant of Preservation

 

《聖約神學十三講》CovenantTheology
講員: J. Ligon Duncan  編譯:誠之
第一講 聖約神學簡介
#1 Introduction to Covenant The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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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 聖約神學歷史概覽
#2 History of Covenant The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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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imawusi.net/2021/05/04/history-of-covenant-the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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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講 行為之約
#3 The Covenant of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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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 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
#4 Covenant of Works and Covenant of 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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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 存留之約:挪亞與亞伯蘭
#5 The Covenant of Pre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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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亞伯拉罕之約:盟約記號及其涵義
#6 The Abrahamic Covenant  Covenant Sig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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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講 改革宗洗禮論與新約的實踐
#7 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Baptism & New Testament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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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講 摩西之約
#8 The Mosaic Coven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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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講 時代論:改革宗的評估
#9 Dispensationalism – A Reformed Eval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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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講 大衛之約
#10 The Davidic Coven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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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講 舊約聖經對「新約」的預言
#11 Old Testament Prophecies of the New Coven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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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講 對觀福音、使徒行傳和保羅著作裏的盟約
#12 The Covenant in the Synoptics, Acts and Pauline Wri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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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講 希伯來書裏的盟約
#13 The Covenant in Hebr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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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 存留之約:挪亞與亞伯蘭
#5 The Covenant of Pre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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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聖經,請打開創世記第六章,從第9節開始讀起: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  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神就對挪亞:「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造,裏外抹上松香。  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  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裏,好保全生命。  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Gen 6:9-22)
 
以上是上帝的聖言,願上帝賜福的話語。讓我們一起禱告:
 
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我們感謝你主動與我們立約,這是歷史、尤其是救贖歷史進展的架構。我們祈求,當我們考慮到你的創始之約,即使是面對挪亞時代的審判,願我們的頭腦也能充分理解你的憐憫。奉耶穌的名,阿們。
 
今天我要和你們談談「存留之約」,這是照羅伯森的法。這是上帝與挪亞所立的約。如果你有《諸約中的基督》(Christ of the Covenants )這本書,你可以打開存留之約那一章。如果你有希伯來文聖經,可以打開到創世記第六章,因為我們會看其中一部分。如果你有希臘文新約,也可以準備好,我們今天會看希伯來書的一小段。
 
我今天要做兩件事。我要為你們介紹創世記第六章本身的盟約背景,好讓你們欣賞這部分聖經歷史的動線。然後我要你們明白羅伯森在他的書(《諸約中的基督》)中所強調的挪亞之約裏的幾個主題。我會和你們一起察看這些主題。
 
也許你們知道,有關挪亞之約在救贖歷史中的地位,有一些爭論。有些人認為挪亞之約完全是一個普遍恩典之約,而如果是這樣,在某種意義上,就不是恩典之約的動線的一部分。也就是,恩典之約的焦點不必然是在救恩上,而是把焦點更多放在正常的自然秩序的存留上。這是一個普遍恩典之約。其他人不同意這種看法。而我要你們看到,在挪亞之約裏,同時展示了普遍恩典和特殊恩典的層面。它的確是恩典之約的一部分,雖然它同時含有普遍恩典的意義,和救贖恩典的意義。
 
墮落

 
首先,讓我們看創世記第六章,特別是9-22節。在創世記六章1-8節,你看到的基本上是總結了在亞當的舊世界裏,罪惡所造成的結果。當我亞當的舊世界,我的意思只是洪水之前存在的世界。我們看到在創世記前六章的歷史,至少有三個階段。我們有原始的、在伊甸園裏尚未墮落的世界;然後我們有亞當墮落後的世界,亞當時的舊世界;然後,從洪水開始,我們進入到一個新的世界。所以你會看到兩個極大的阻礙,一個是墮落的阻礙,一個是洪水的阻礙。它們都使我們無法回到原始的狀態。
 
我會主張,這是為什麼我們很難解讀創世記第一、二章的原因,因為我們不是只有一個眼罩,即墮落,而是有兩個眼罩。因為聖經歷史在創世記前面七章,為我們呈現了兩個巨大的變動事件。我們不是只有第三章的墮落,還有第七章的洪水,而這個事件同樣帶來巨大的變動,與創造世界時的劇烈變動不相上下。這點在語言學上的證據是非常完備的。不過,我這裏只舉一個例子。你還記得創世記第一章關於上帝創造的敘事中,其中一個重點是上帝為世界帶來秩序,尤其是分開晝夜、分開光暗、分開陸地和水,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這是一個會一再重覆的主題。你已經稍微研究過創世記第一章,你知道我在什麼。在創世記第七章,當洪水在進行時,摩西明確地告訴我們,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再次聚合在一起。這是摩西在暗示你,這裏有一個劇變,這個劇變使得創造的整個秩序顛倒了,上帝原本帶來的秩序,如今又回到了原樣。上帝本來已經分開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而在洪水裏,它們又被聚合在一起。除了方舟以外,到處都是混亂。這是摩西在暗示你,上帝帶來的洪水是驚人的,是無與倫比的。
 
所以我們看到人類生存的這三個階段:墮落前的亞當,墮落後的亞當,然後是挪亞和洪水後的世界。因此,當我創世記六章1-8節,論到亞當的舊世界,我是在第二個層面,世界歷史的第二個階段,在洪水之前、墮落之後的時間。我們從創世記第三章以下已經看到,在墮落之後,罪如何在世界裏展開。而在創世記六章1-8節,我們看到這個罪惡如何達到高峰的一幅圖畫,以及上帝如何回應這罪惡。當然,的回應是很快認識到,基於公平和公義的要求,上帝要審判這個世界。因此我們在創世記第六章看到的第一件事,是認識到在挪亞時代世界的罪惡,以及它是配受審判的。
 
請記得創世記六章1-8節,並不屬於挪亞之書的一部分。挪亞之書是從創世記六章9節開始的。你也許記得學校老師教導的,摩西所給你們的一些篇章的標題,是從這個重覆出現的短語開始的:「亞當的後代記在下面」或「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因此,摩西為我們做了這個章節分段。挪亞之書是從創世記六章9節才開始的。因此我們所看到的,當我們拿起創世記六章1-8節來看,其實是一個總結的陳述,這是上帝對洪水之前存在的世界的蓋棺論定。
 
為什麼這是上帝的定論呢?因為為任何有知覺的人所帶來的審判,從創世記六章9節,一直到第九章要展開的景象來看,會是如此地巨大。他們必定會對這個審判的程度、嚴重度、殘忍度感到不知所措,以至於除非他們明白罪惡的廣泛、醜陋、叛逆,否則他們不會體會上帝在洪水的故事中所作的是對正確的。
 
當我們看到上帝如何快速而嚴厲地施行公義,在它面前,我們都會退縮不前。這是我們很難接受的。很難接受是因為我們都很清楚我們自己的有罪,我們知道若上帝施行公義,遭殃的會是我們。我們對所有的人,也有某種血緣關係的人類情感。我的意思是,除非你是個扭曲的人,你不會喜歡看到任何人受苦,即使這是司法上的受苦。大多數正常的人,都不會喜歡觀賞死刑的執行。這不是你所從事的運動。你不喜歡這類的活動,而上帝知道我們傾向於看著的審判,然後認為,「主啊,難道你這次不是過分嚴厲了嗎?難道你不是有點不公平嗎?難道這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嗎?」而當創世記六章1-8節是對世界真實景況的蓋棺論定,祂說,「你們必須通過我的眼目,看到我所看到的,來看這個世界。而當你通過我的眼目,看到我所看到的,你們就會感謝我所作的是恰如其分的,沒有過與不足。這正是這個世界所配得到的。」除非你能,「上帝在的護理中所作的,正是應該做的,不多也不少」,否則你就還沒有到達一個境地,接受上帝的公義。因此,倘若你在自己的經驗中,是個一直在和上帝的公平搏鬥的人,這是你真的需要好好禱告的。「主啊,幫助我來到一個境地,我可以認識到在你的公平裏所作的,恰恰是必須要做的。這是完全合適的,你所選擇的懲罰,你所選擇的刑罰,是與所犯的罪行完全協調的。」因此,當我們看到上帝在創世記第六~八章所展示的怒氣,你會看到上帝是在精確地施行什麼是這個世界所配得到的。
 
而這是其中一個理由,上帝為什麼不只是用對世界的邪惡的另一個描述來關閉亞當之書,並打開挪亞之書。如果你察看第910節挪亞的例子,挪亞在第六章被介紹出來——相對於他同時代的人,聖經介紹挪亞是個義人。因此挪亞之書是從上帝宣告挪亞是個義人開始的,在他那個世代裏,他是個義人。注意這些話:「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上帝同行」,「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因此,挪亞的特性是他和上帝有一個合宜的關係,與人有和好的關係。他是義人、完全人,表明他與上帝、與人的關係,是一個正直的、誠實的關係。這表明當我們他是完全人、無有瑕疵時,我們可以合法地把這個詞翻譯為「全心全意的」。這不是挪亞是完美的。這不能用來證明挪亞從來沒有做過錯事。這是宣稱挪亞是個全心全意的人,也就是,他是很專注的人,不是一邊愛著世界,一邊愛著創造了他、並且與他立約、與他建立了團契關係的上帝。不,他是個全心全意的人,完全委身給上帝的人。因此,他是個有正直行動的人。在他周圍的人都可以看到這點,他也是個全心委身上主的人。
 
然後,第三點,他是個與上帝同行的人,與上帝有活生生的團契相通。這個詞語只用在以諾身上過。在創世記前面幾章中,這個詞只在以諾身上用過。
 
這是摩西給我們對挪亞這個人的特質很重要的標記。因此,挪亞無論是外在或在,都是個屬上帝的人。他是個正直的人,心毫無瑕疵。從外表來看,他也是個公正、公義的人。他的心和外在行動是協調的。你從他的行動中可以清楚看到他在的人。他是個與上帝同行的人。Derek Kidner把這節經文翻譯為:「和挪亞同行的,是上帝。」因此,挪亞雖然與他同時代的人格格不入,也和他們合不來,卻沒有與上主合不來。因此,這是挪亞之書一開始的圖畫——就在上帝剛剛在創世記六章1-8節描寫了這個不義的世界之後,所描繪的這幅義人的圖畫。
 
在挪亞之書我們所擁有的第二幅圖畫,可以在六章11-12節裏找到。這裏,上帝再次重覆了先前過的、關於亞當的舊世界的光景。上帝看到這個審判,或者看到所要審判的邪惡。注意第11-13節:「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上帝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上帝就對挪亞:『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因此,上帝看到地上的邪惡,決定要懲罰它。而挪亞與創世記六章11-12節所描繪的世界,形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在這個脈絡下,挪亞受到上帝的指示,要建造方舟。好,就我們所知,從經文告訴我們的,上帝在此時並沒有向挪亞解釋要帶來毀滅。而告訴他們,在這時告訴挪亞,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因此,上帝給挪亞詳細的指示,但是顯然此時並沒有詳細解釋方舟的作用。
 
你看到上帝在14-17節所給的指令。這是挪亞之書的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描寫這個人;第二部分是描述這個世界。第三部分是描寫上帝所選擇、要來拯救挪亞和他全家的工具,但是上帝顯然還沒有向挪亞解釋方舟的作用。因為上帝尚未解釋這個毀滅的本質。
 
然後在18-21節,我們看到這段非常重要的經文,上帝與挪亞建立恩典之約。我要你們和我一起仔細看這節經文,特別聚焦在創世記六章18節。「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在這節經文裏,再一次,盟約是用來翻譯 berith 的詞。這是盟約,因為這是我的盟約,耶和華與你(單數)立約。經文告訴我們,上帝與挪亞立了約。如同我們曾經過的,這裏用來解釋與挪亞立約的語詞,表明這是一個已經存在的關係。它是在確認這個關係,而不是創立這個關係。讓我從W. J. Dumbrell的書,《Covenant and Creation, An Old Testament Covenant Theology》舉個例子:
 
在創世記的三個記載中,這個角度沒有得到特別的重視,許多問題也有待解決。雖然我們也許在每個案例中會預期,在這三個例子裏,個別的族長似乎佔據了一個更高的地位。此外,既然在古代世界裏,盟約管治著人與人、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事物,我們很自然地會期待,相關團體的本質會是個變數。因此在舊約中,盟約的安排包括對等的、主僕的,以及宗主的,這幾種類型。
 
因此,他的意思是我們可以看到有各種的關係。有些是對等雙方的關係,有些是主人-僕人之間的關係,有些是宗主王定出規定。如同麥卡錫指出的,「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每個片段中實際的盟約結論的作用,設立正式協議所執行的功能是什麼。在每個案例中顯明的證據是,協議的角色不是創建一個關係。盟約的作用是把已經存在的關係加以正式化,並給予具體的表達」,而這正是創世記第六章所發生的事情。耶和華乃是在確認與挪亞的盟約。
 
讓我引用Dumbrell另一本書的容,他也談到這點。順帶一提,這個段落的標題是:與挪亞的盟約是立約還是確認?「在創世記以外,似乎維持著一貫的立約用語。這種堅持會讓我們想到,是否把heckeemberith一起連用」。這時你會想要看你的希伯來文經文,在創世記六章18節的脈絡下,heckeem是和berith一起連用的。然後你翻到九章18節,你會再次看到heckeemberith一起連用,所有這些都是指已經建立的,或既有的盟約,「這裏是提到創建一個新的盟約關係,無論在每個案例中,作者心中是否想到是延續對先前盟約的理解。這裏要決定的,是受限於我們對heckeem這個希伯來字,在這些參考經文中要如何理解。」
 
這個特色的證據顯明,最有可能的是當heckeem berith一起出現時,也就是在創世記六章18節,九章9節、17節,十七章7節(那裏提到割禮之約),十七章921節,以及出埃及記六章4節,我還可以給你其他的經文……但是這裏的證據明,很有可能heckeem berith相對於……你還記得我們到另一種法是 karat berith,切一個盟約……這是建立或確認一個盟約,要看你的聖經在這點上是怎麼翻譯的。
 
差別在哪裏呢?我們正在討論的是heckeem berith 和 karat berith的差別。這是他所的:「證據很明顯,當heckeem berith 出現的背景,不是指設立一個盟約,而是它的保存。」因此他的意思是,當你看到heckeem berith ,不是在一個盟約關係第一次被設立,是它被保存了,被確認了。
 
好,這和我們從第一堂課就開始主張的是吻合的,盟約在聖經裏的作用是什麼呢?讓信徒可以確認上帝對他們的應許。這就是他在這裏論證的。我們現在必須猜測,創世記六章18節所指的,大概是某種既存的安排,也許是上帝在沒有人類贊同的情況下強加的,因為這裏到「我的盟約」。我要與你立約。因此重點是……順帶一提,倘若你想讀Dumbrell的那本書,我不完全同意他在書中所的,但是對創世記前幾章的處理,和盟約的觀念,是很有用的,他在該書16頁開始這個討論,然後一直討論到24頁,實際上不止,是到26頁。因此,從1626頁,這本書是在討論盟約與創造。它的副標題是《舊約的盟約神學》(Covenant and Creation: A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Covenants),由Paternoster Press出版(2002)。Dumbrell是溫哥華維真神學院的舊約教授,巴刻在那裏任教許多年。他在澳洲雪梨的摩爾大學教了許多年書,而我認為McIntosh也曾在摩爾大學教書。
 
無論如何,這是Dumbrell的論證,我們看到創世記六章18節不是開始一個以前不存在的盟約,而是證實既有的盟約,是在確認一個盟約。這是在保存一個盟約的關係。
 
好,這裏的重要性是什麼呢?有兩件事我要你們明白的。首先是要看到在創世記六章18節之前,已經有盟約存在了。雖然是第一次使用盟約這個字,但是盟約已經存在了。其次,承認這個約是上帝主動設立的。挪亞沒有到耶和華面前,「主啊,情況不妙,也許你可以為我做一點事。」挪亞既沒有主動保存、也沒有主動設立這個盟約關係。上帝以恩典採取了主動。上帝向挪亞招手。我認為Dumbrell大概是對的。上帝「我要和你立約」其中的一個原因,你在六章18節看到berith這個字的字尾加上的代名詞記號:「我的」,「我要與你立[我的]約」,是在強調這是耶和華的盟約。在這個關係中,是採取主動。設立了這個關係的範圍。
 
好,我們看挪亞時代的罪惡。當我們看到上帝證實與挪亞所具備的特殊恩典的關係,我們看到是在這個背景下作的:吩咐挪亞做一些事,也就是建造方舟,塞滿食物,並且等候那些動物。
 
我要你們明白這個盟約,雖然是上帝主動設立的,挪亞仍然扮演了一定的角色。這是個雙方面的盟約,因為挪亞有什麼?挪亞有責任。上帝的恩典創建了這個盟約,但是挪亞有責任。挪亞必須以什麼來回應上帝的恩惠?順服。他的順服並沒有使他獲得上帝的恩惠。挪亞不是因為一開始順服而引起了上帝的注意。
 
人們會做的其中一件事是他們會看創世記第六章,你也許會想要掃描一下,他們會看創世記六章8-9節,看到它們緊接著出現,人們基本上會在頭腦裏把這兩節的邏輯順序顛倒過來。他們會,挪亞在耶和華眼中蒙恩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對這點我不想太挑剔,因為無疑地,挪亞是個義人,是耶和華喜悅的,但這不是時間上的順序,這不是這些經文的文學順序。因為其中一節經文是亞當之書的最後一節,另一節是挪亞之書的第一節。因此,倘若你主張創世記六章8節裏,上帝的恩典是因為第9節,挪亞是個義人,是個完全人所引發的,首先你就是在忽略摩西給你的這卷書的分段。一節是亞當之書的最後一節,一節是挪亞之書的第一節。其次,你是在忽略上帝給你這個訊息的順序。亞當之書的最後一個字,是上帝的恩惠臨到挪亞。除了這個以外,沒有給我們進一步的解釋。這裏只到,挪亞在上帝面前蒙恩。然後,聖經在第9節告訴我們,挪亞是個義人。他是個正直的人。他是與上帝同行的人。挪亞在上帝面前蒙恩是因為他是義人,不僅忽略了章節的分段,也忽略了經文本身的邏輯思路。因此我認為我們認識到,沒有跡象顯明上帝與挪亞的恩典關係是由挪亞本身有任何條件引起的。這是上帝恩典的本質。它會落在那些不配的人身上。好,若一個人被上帝的恩典所塑造,他的性格是否會受影響?對會。每次嗎?對是每次。為什麼呢?保羅告訴了我們。因為恩典掌管著公義。恩典可以使你成為義,但是你自己的義無法讓上帝給你恩典。
 
首先,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裏,若不是上帝的恩典,你不可能成為義人。其次,當我們生在這個世界中,我們都在罪中,我們都會背叛上帝,我們不可能會開始公義的行為,以獲得恩典。因此,我們在挪亞的故事中,也可以看到恩典和公義的直接關係的意義。
 
好,我要指出的最後一件事,是在22節。挪亞對上帝的吩咐的回應是順服。22節:「挪亞就這樣行。凡上帝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這是出埃及記裏一再出現的描寫摩西的相同語句:「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這裏挪亞對耶和華的命令的回應,很明顯就是順服。
 
你是否已經看到創世記第六章這裏的盟約關係的元素,即使不把創世記六章18節裏所用的「約」這個字包含在?你看到有罪、審判、恩典、祝福、命令、順服。這些是挪亞之書的頭幾節經文。挪亞在一個罪惡的世界。上帝的恩典臨到他。上帝賜福給他,使他離即將來臨的審判。挪亞以順服來回應上帝。你有盟約關係的所有元素,約裏面有祝福和責任。創世記第六章裏都有。即使六章18節沒有約這個字,再次,正如我們在創世記第二章所看到的,上帝與的子民之間盟約關係的模式。這裏是上帝與挪亞之間的盟約。
 
上帝與挪亞立約
 
好,讓我們考我們在挪亞之約裏的一些重點,從創世記五章28節起,以及拉麥給他兒子起名挪亞的故事,一直到九章29節。上帝與挪亞的約有六個重點。我們看到的,或我要強調的第一個重點(我會跟著羅伯森自己的大綱),是挪亞之約和創造之約之間的關聯。
 
挪亞之約和創造之約之間有一個關聯。我們如何能看到上帝在伊甸園裏與亞當所立的原始盟約(行為之約)和挪亞之約之間的關聯呢?首先,我們在六章18節本身的語句裏,看到一個已經存在的盟約關係。和上帝以這種方式建立關係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它在挪亞前就存在了。但是這裏也有一種有趣的平行對比。例如,在創世記九章1節,上帝明確告訴挪亞,要生養眾多。好,這裏是在呼應什麼?它是在呼應上帝原本給亞當的創造諭令。因此,原先在創世記第一、二章上帝與亞當所建立的行為之約裏已經有的創造諭令,在創世記九章1節與挪亞的關係裏得到了確認。同樣,聖經在九章2節告訴我們,被造萬物會懼怕人、對人感到驚恐。這呼應著創世記第一章統管的語言,那裏到人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基本上是人要統管萬物,統管動物和無生命的被造界。因此九章2節的語言是在呼應這點。這是統管的語言。因此這是人治理大地的一部分。
 
我也要,在創世記五章28-29節,挪亞的名字本身就反映了安息日的諭令。你還記得拉麥給他的兒子起名叫挪亞,是有原因的。創世記五章29節。他給他起名叫挪亞,:「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 很重要的是你要知道這裏的「安慰」和安息是不同的字,但是觀念是一致的。這個觀念是挪亞會給他們帶來安歇,不受邪惡和罪惡侵擾,而這在世上會越來越加重,因此這個觀念要追溯到創世記第二章安息日的安息。因此我們看到挪亞之約和行為之約的各種聯繫。我們看到上帝在挪亞之約裏重新設立的創造諭令。這是恩典之約的一部分,但是創造諭令繼續得到維護。我們認識到這點是非常重要的。創造諭令是永恆的,對所有時代、所有的文化、對所有的人、所有的國家都是永遠的。創造諭令是永恆的。
 
我要你們看到的第二件事是羅伯森到,在挪亞之約裏上帝救贖恩典的特殊性。在墮落的整個人類中,上帝對挪亞和他全家施恩,也許是在千千萬萬人當中,誰知道當時的人口有多少。但是從這個敗壞的、在罪中的、在審判之下的人類整體中,上帝拯救了一個人和他全家。他們經歷到救恩,而其他人則繼續走他們心硬的路。
 
我認為這是在挪亞的故事裏,上帝想要特別對你解釋的,這個世界有多麼邪惡。因為,人們對這個奇觀很自然的反映,一方面是為數眾多的人類,一方面是挪亞和他全家,我們會這不公平。我的意思是,上帝只拯救了這麼一個小家庭,而沒有拯救其他的人。這不公平。挪亞實在太特殊了。
 
但是創世記六章1-8節為我們做的準備是,要明白沒有一個人得拯救。因此倘若你必得要討論到公平,你必須要抱怨上帝竟然會對人顯示憐憫,因為的判斷是對公正的。因此,在整個不配的人類當中,上帝對這個特定的人,顯明豐盛的恩典,這是人所不配的。這個特殊性是非常令人吃驚的。 Derek Kindner,「倘若只有少到八個人得救了,而其他七個人都是因為一個人,而這一小撮人會得到全地的業。」Kindner接著到,第一次徹底的審判證明了,就上帝來,真理不是靠計算人數來決定的。上帝不是向外觀看,計算著人數,「好,多數的一方是邪惡的,我猜我只好赦免他們了。」上帝給多數的一方帶來了審判。
 
我認為摩西如此謹慎的重新計算邪惡,當你在和一個朋友爭論時是很重要的。這個朋友正在對上帝在審判中的公平感到非常困惑。加爾文主義者通常是以兩種方法來面對這個問題。一方面,我們會到我們在後現代多元文化的朋友,他們不認為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被送到地獄會是公平的。而在另一方面,有時候我們會和非加爾文主義的朋友談論,他們認為我們的上帝特別吝嗇,因為只揀選一些人上天堂,而決定遺棄其他人。無論你怎,這是不公平。這是人們的法。因此無論你在處理什麼公平的處境,當你在和這些談論時,摩西告訴你的,要你對不要忘記的教牧上的暗示是什麼呢?除非你先討論罪,否則不要和人談論公平的問題。因為除非一個人明白附加在罪上面的罪責,他們不會明白什麼是公正。明白嗎,倘若一個人基本上不同意你的看法,即所有的人都配得審判,那麼,作為一個基督徒,你是無法回答他們的。順帶一提,這不只是加爾文主義的基督徒的問題。倘若一個人基本上不相信人們配受審判,一個基督徒就無法回答他們對上帝是否公平的關切。只有當人明白罪的本質,而罪的本身配得到審判,人才能面對聖經所的,上帝如何處理罪的法。
 
因此,這就是你的起點。不要對上帝的諭旨感到不自在,不要對預定論或揀選感到不自在。你必須直接討論罪。這就是摩西的方法。他知道有人會拿起這本書:「等一下,這是不公平的。」因此,他像個律師一樣為這個案例辯護。他像個律師,給你一個誇張的法,到這世上發生的事。他為什麼要這樣作呢?因為他要你明白,罪的本質會帶來審判。這就是這裏的情形,無論上帝如何具體對待一個家庭,你不能,「上帝啊,這不公平。你不能只向他們顯明你的恩惠,你應該向更多人顯明。」如果你真的聽懂了摩西所的,你就不能這樣抱怨,
 
倘若有人,「好,我聽到摩西所的,但是我不同意他的法」,你要怎麼辦呢?倘若一個人真的想要聽摩西的話(當然,他是在聖靈的默示下話的;他是在著上帝的話語;最終,這是上帝的話,即便這是摩西的話;你獲得的是上帝對這個情況的觀點),這就是給你的、在教牧問題上的建議。當有人在公平的問題上掙扎,你就直接指出罪。因為公平的問題,每當有人上帝做事不公平,你都可以確定,他們對罪沒有足的理解。
 
有趣的是安瑟倫與他學生Bozo的對話。在「上帝為什麼成為人」這本小冊子裏,Bozo問他,「你知道嗎,這怎麼可能,這是不公平的。」安瑟倫的回應是:「啊,我明白你對罪有錯誤的認識。」因此,倘若我們不討論罪的問題而嘗試解釋公平,我們就失去了基督徒的立場。基督徒對反對上帝的公平和公正的回答是對聖經所教導的罪要有正確的體會。因此,如果你要向那些反對上帝的審判是公平的人解釋,這是你的起點。
 
我們在挪亞之約裏看到的第三件事是,上帝把焦點放在這個家庭,實際上是一個人,為了他的緣故,上帝帶來了這個家庭。我們已經看到行為之約和挪亞之約之間的關聯。我們已經看到上帝恩典的特殊性。它是極為特定的。然後我們看到,第三,上帝在挪亞之約裏是和家庭打交道的。我們在挪亞之約裏看到家庭的結構。上帝乃是通過一個代表性的頭來處理家庭的問題;創世記六到九章的經文表明,上帝決心要對付挪亞和他全家。「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變成一個重覆的主題。你首先在六章18節看到,然後在七171723,八1618,九912重覆,你明白這是上帝要把這點明清楚。是在建立一個主題,一個主題的論證。挪亞作為家庭的頭被分別出來。「我與你的約」。在上帝眼中,他有一個獨特的地位。例如,創世記七章1節,「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不是「你們全家」)在我面前是義人」。這個「你」是單數,單單指挪亞,因為上帝見這個家的頭是義人。他全家進入方舟。這就是為什麼希伯來書十一章7,挪亞因著信,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我們再次看到這個創造秩序基本的結構,在救贖中找到其對應。
 
正如上帝在原始的行為之約裏,亞當獨居不好,在恩典之約裏,獨居也是不好的。上帝繼續在一個家庭的原則上施作。順帶一提,這是我們了解教會的一個基礎。教會在上帝的計劃裏不是偶然的、附帶的。上帝的計劃不是拯救一些個人,然後順便建造教會。教會是基礎,這是上帝救贖的核心,當然,這和極端的個人主義是直接衝突的,這是今日西方世界的特徵。
 
第四,挪亞之約的焦點在於存留。這是挪亞之約裏普遍恩典的元素,它的焦點在於存留。上帝定意要保存目前世界的秩序,好讓救贖的工作可以完成。你在創世記八章22節看到這個語言:「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 因此,上帝,被造界裏的規律與秩序會被保存下來。我們在挪亞之約裏也看到人類政府的元素,也支持這個存留的主題。
 
到這裏,很明顯,上帝為自己保留了執行死刑的權利,但是在創世記九章3節,請你打開聖經,我們一起讀:「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我們以後在使徒行傳十五章的背景下會談到這節經文。有趣的是,當這個情勢得到解決,即非猶太人的信徒(外邦人)歸信基督教後,是否需要遵行摩西的儀式律法,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使徒們和長老所傳達下來的討論結果基本上是:「不,他們不需要遵守摩西的儀式律法。他們只需要禁勒死的牲畜和血」。他們是追溯到挪亞之約的規定。他們馬上跳回到恩典之約裏,非猶太人的盟約表達,這不是很有趣嗎?他們越過亞伯拉罕之約,進一步回到希伯來人存在之前就存在的盟約。這是一件很妙的聖經神學材料。我們以後再回來談。
 
然後他接著,「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因此我們再次看到「生養眾多」的重覆,但是這裏我們看到死刑直接的命令。
 
請注意第6節的平行排列,你可以看到這個小小的圖解,這是個a,b,c,c,b,a的平行排列:
 
a. 凡流
 
   b. 血(blood)
 
     c. 人的(of man)
 
     c. 被人
 
   b. 他的血
 
a. 會被流出
 
因此你看到了一個小小的希伯來平行排列。「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是九章6節的一開始。這不是一個必然會發生的事情的陳述,當人殺害人,其他人必然會殺他。這節經文是解釋上帝會要求殺人者,無論是獸或人,都要負起責任。生命如此寶貴,人的生命是如此寶貴。請注意,在第6節下半,給了你這樣做的理由:「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因為人是持有上帝形象的,因此,那些殺害人的,就傳承了一個不可讓渡的要把他們的生命作為交換的權利,因為他們嚴重地侵犯了上帝的形象,他們也必須受到死刑的懲罰。
 
因此,挪亞之約中這些自我節制的原則,當然會被摩西立法所納入,但是死刑是從挪亞之約開始的。這是相當重要的,因為許多時候,你會看到一些基督徒主張,死刑是摩西律法的要求,而我們如今已經不受此限,那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我們必須丟棄,因此我們也必須放棄死刑。但是和其他許多原則一樣,死刑是在摩西律法之前就存在的,這是我們在創世記第九章看到的。
 
挪亞之約的第五個維度是普遍的維度。這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平衡了特殊恩典的強調。這個特殊恩典是我們在上帝與挪亞和他全家的關係上看到的。上帝盟約的普世性維度告訴你們,未來可以期待什麼。它的意思不是每一個靈魂到頭來都會得救。挪亞的洪水毀滅了所有邪惡的人,把這點得很清楚。這個普世性的維度不是指普救論,不是指普世的救恩,而是指一個墮落的世界,在上帝所發出的救贖計劃中,可以期待一個完全的恢復,因此上帝在恩典之約裏的救贖大工具有宇宙性的結果。
 
它不只是會衝擊到萬民、萬國、萬方,它也會牽涉到世界本身的更新。無生命的被造界作為一個整體會從上帝在恩典之約的救贖大工中得到益處,保羅在羅馬書八章19-21節對這點明得很清楚:「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這是與行為之約、創造之約的另一個關聯。正如被造界因為亞當的罪而受苦(在行為之約下),同樣在恩典之約下,被造界也會從上帝的救贖大工中受益。被造之物會離敗壞和轄制。我們所認識的信徒,他們身體的復活包括一個巨大的改變。這個普世性的元素也給我們一個向普世宣揚福音的基礎。因為上帝已經吩咐日日夜夜、太陽星辰,以及所放置的雲中的彩虹,到處宣揚恩典的信息(詩十九),因此所有的人都要聽見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外邦人也應該聽見,因為摩西和以賽亞都預言那些以前不曾尋求上帝的,也會得到救恩。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談到這點。
 
最後一點:挪亞之約有恩典的特性,這個盟約是恩典的盟約。上帝放置在雲上的弓(虹)提醒我們,即使是挪亞也配受到審判。你會記得,這個弓在示錄四章3節重新出現,圍繞著天上榮耀的寶座旁。這個綠寶石的彩虹是要提醒你,上帝恩典的保存。
 
亞伯蘭之約
 
請翻到創世記十二章,我要從上帝與亞伯蘭立約開始講起。創世記十二章1-3節:
 
耶和華對亞伯蘭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
 
我必賜福給你,
 
叫你的名為大;
 
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
 
我必賜福與他;
 
那咒詛你的,
 
我必咒詛他。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我要你們注意亞伯蘭和耶和華之間,這個特殊關係的好幾個元素。首先,你會注意到,在創世記十二章1-3節,沒有用到「盟約」這個字,但是這裏我們非常確定,在上帝與亞伯蘭之間具體設立了一個盟約的關係。正如Dumbrell主張的,創世記十五章18節使用的語言,當它到立(כָּרַת)約或確認一個盟約,表明這個關係已經存在了。因此這裏我們有上帝與亞伯蘭盟約的開創。
 
請注意這個關係裏第一件所要求的,或第一件被提到的事,是一些命令。這些命令是亞伯蘭要擔負的四種責任。首先是要離開他的家。第二,他必須離開他親族的陪伴。亞伯拉罕帶著他的侄兒羅德,顯然並沒有違反這個約定。但是你應該還記得羅德帶給了亞伯拉罕一些歷險,甚至是麻煩。但是他顯然沒有直接違約,因此我們可以把這句話當成是要離開他生活的環境,離開周遭的事物,離開他親族的陪伴。第三,上帝要他離開他的父家。同樣,這比較不是地理上的意義,而是權柄上的意義。他要從他父家的影響和控制下離開。最後,他要前往耶和華向他顯明的地方去。因此,這四個命令是在這個關係中立刻出現的。
 
一次,耶和華臨到亞伯蘭。亞伯蘭並沒有尋求耶和華,是耶和華來找他。因此,耶和華作了什麼呢?耶和華在這個盟約中採取了主動。但是在這個盟約中,我們馬上就看到一些責任。亞伯蘭有一些責任。這些責任被擺在他面前。
 
我為什麼要提這些?再次強調,恩典之約牽涉到上帝在救恩上的主動。但是這不表示我們沒有責任。因此,這個盟約關係同時牽涉到上帝的恩典和人的責任。我們明白這點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必須注意,一方面,有些基督徒把救恩變成要靠順服來獲取。另一方面,有些基督徒認為順服和救恩完全沒有關係。一方面,有些人把救恩當成是靠我們個人去賺取的,因此他們乃是混淆了獲得上帝恩惠的方式的本質。另一方面,有些基督徒認為,只要你提到順服,就是把靠行為稱義帶到這個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當中。因此他們害怕談到順服,哪怕是只有一丁點。因為會有人,「唔……那就不是恩典了。你知道你不能談到順服。」
 
這是一種對恩典和行為之間非常駭人的誤解,但是這也是對盟約觀對恩典和行為之間的關係的誤解。上帝顯然是對亞伯蘭採取主動的。上帝的恩惠臨到亞伯蘭,而這並不是亞伯蘭的錯。但是亞伯蘭在這個關係中有責任。所有的關係,就定義來,都是雙邊的。生活中任何重要的關係都有許多責任。立約的雙方都有責任,而創世記十二章把亞伯蘭的責任明白地列舉出來。
 
然後在第2節,你會看到一些祝福。「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再次,這裏到三件事。上帝會叫他成為大國。這有什麼意義呢?亞伯拉罕之約裏到的第一件事是,上帝要傾倒在他身上的祝福,亞伯拉罕不是唯一的領受者。這不是很有趣嗎?你明白嗎?上帝要在亞伯拉罕的一生中要作的事情中,其核心遠超過亞伯拉罕,擴展到他的後裔。上帝要使他成為大國。我的意思是亞伯拉罕不能靠自己成為大國。你是否在這裏看到教會論的另一個暗示呢?救恩的設計本身,是要在上帝家庭的團契,在這個背景下透過團體來經歷的。因此,從一開始,上帝給亞伯蘭的應許就是我要叫你成為大國,我要賜福給你,雖然這裏沒有具體明這個祝福是什麼。上帝一般性的祝福和恩惠要臨到他,經文也告訴我們,「我要叫你的名為大」。我要叫你的名為大。
 
這點有很重要的意義,因為倘若你翻回到創世記十一章,你看到示拿平原的人的話,他們(創十一3):「他們彼此商量:「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好,這裏有好幾件事。其中之一,他們他們要建一座城。他們要把這個地方建造成一個永恆的處所,他們可以施展他們的能力和影響力,他們要宣揚他們自己的名。他們要出名,他們要名聲,當然我們知道他們的計劃結果如何。你知道,耶和華徹底責怪他們,反駁了他們的計劃。但這不是很有趣嗎?這些人試圖要使自己的名為大。
 
上帝對亞伯蘭了什麼?「我要叫你的名為大」。亞伯蘭並沒有想要叫自己的名為大,但是上帝,「亞伯蘭,我要叫你的名為大」,作為上帝對他的祝福的一部分。當人想要加添自己的名聲,上帝會斥責他。但是上帝以自己的良善,給我們一個名,作的兒女。因此,這個祝福傾倒在亞伯蘭身上。
 
但是即使在創世記十二章2節,很明顯亞伯蘭的祝福不只是讓他自己一個人享受到。注意上帝的話。「你要叫別人得福。」因此,上帝賜福亞伯蘭,是為了叫他成為一個祝福。基督徒一向就是如此。我們領受上帝的恩賜,不是為了藏在自己身上,而是要成為別人的祝福。在這段經文裏,我們會發現,這意味著要成為萬國的祝福。
 
因此,我們接著看第3節:「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我們在這裏看到,人類家庭獲得上帝的祝福還是咒詛,其分水嶺是在他們與亞伯拉罕的家庭的關係。如果他們和亞伯拉罕站在同一邊,就會受祝福,倘若他們反對他,就會受咒詛。這不能從種族的角度來理解,也不是政治或國家性的,甚至是從家族的意義來理解。
 
我認為這需要從宗教的角度來理解。讓我舉個平行的對比。你還記得挪亞對迦南的咒詛,閃受到祝福,雅弗也受祝福要住在閃的帳棚裏,但是迦南(含的兒子)受咒詛,要離開閃的帳棚。閃是受祝福的世系。雅弗因為住在閃的帳棚裏,也受到祝福。因著含的罪,住在離開閃的帳棚,因此含的家族通過迦南的世系而受咒詛。這裏的重點不住在閃的帳棚有魔法,而是認識到閃會成為敬虔的世系,這是女人的後裔。因此你若與閃的世系住在一起,你就是走在救恩的道路上。但是你若住在閃的世系的對立面,你就是走在咒詛的路上。這裏也是一樣。你祝福亞伯拉罕,就是受祝福的,因為當你祝福亞伯拉罕,意味著你明白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上帝的祝福是在亞伯拉罕身上。這就是為什麼他是有福的人。你祝福他,你就受祝福。你咒詛他,你就受咒詛。因此,這不是對亞伯拉罕的保護,這是告訴我們關於救恩的道路。
 
最後,第3節告訴我們,「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再次,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盟約關係裏普世性的維度獲得強調。上帝對亞伯拉罕所立的恩典之約的設計,其著眼點是要讓地上的萬族得到祝福。這是我們把福音傳到地極的基礎。馬太福音的大使命不是一則新聞,它只是重覆創世記十二章3節所設立的原則:上帝在恩典之約裏的目的是要把屬靈的福氣帶給地上的萬族。因此從一開始,亞伯拉罕就要受到祝福,也成為人的祝福。
 
好,你知道這個故事了,我們要看兩個事件的細節,一個是亞比米勒,一個是法老。但是你知道亞伯蘭和撒萊,他們等候這個盟約應許的應驗,等了許多年,請和我一起翻到創世記十五章第1節,不知道過了多久,有幾十年,耶和華的話在一個異象中臨到亞伯蘭:「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注意這裏所的,「亞伯蘭,不要懼怕」。耶和華話。知道亞伯蘭的信心在此等候中受到試煉。其次,「我是你的盾牌」。上帝重覆保護的護理之工,正如在創世記十二章過的,「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對他重覆,「我是你的盾牌」。我會在那裏保護你。我的護理會保護你,而你的獎賞會很大。因此上帝重覆要賜福亞伯蘭的計劃。
 
亞伯蘭的反應是什麼呢?第2節:「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因此,亞伯蘭的回應是:「主啊,你要賜給我什麼都無關緊要,反正都是我的僕人以利以謝要繼承的。你要傾倒在我身上的祝福不管有多豐盛,我都沒有子嗣去傳承了。」因此,通過法律的安排(順帶一提,在西元前三世紀的近東,我們有這類法律安排的證據,我們有其他文化裏的一些實例),就是倘若一個家族的頭沒有孩子,他可以宣布他家中的一個僕人,可以在他過世時接收他的財富,作他業的執行人,等等。這正是發生在以利以謝身上的事。再次,他的所在地透露了他是個迦南人。他住在那裏。因此,亞伯蘭很生氣。
 
他接著在第3:「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這樣,他是在複述著,「這個奴隸生在我自己家中,雖然不是我生的,卻生在我的權柄的管轄範圍裏,因此他要做我的後嗣,耶和華啊,因此,你要賜給我的是什麼都無關緊要。」請注意亞伯蘭對經歷個人的救恩的祝福沒有什麼興趣。除非這個救恩的福分臨到亞伯蘭全家,他已經成為大國,否則他並不滿足。這和我們今天的文化所代表的個人主義式的態度有何等的差別!這種態度基本上是,救恩是我和耶穌的事,誰去管其他的人呢?有點像是獨行俠式的基督信仰。除非亞伯蘭看到上帝的祝福臨到他的後嗣,盟約被建立,否則他不會感到滿意。
 
因此,耶和華的話再次臨到他,上帝在第4:「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耶和華所的和亞伯蘭相反。祂說:「亞伯蘭,你必定會有一個你自己所生的後嗣,這個僕人不會成為你的後嗣。」然後上帝領他到外邊,第5節,告訴他向天觀看,數算眾星,然後:「你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就要如此。」,亞伯蘭望著夜空,也許你用肉眼可以看到15002000顆星星,倘若你數得過來,你的後裔就是這麼多,你會成為如何多的人。我要讓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是給亞伯蘭一個概念,要傾倒在亞伯蘭身上的福氣有多少,作為加強他的信心的一種方式。
 
然後經文告訴我們,在十五章6節,亞伯蘭的回應,這是一節非常重要的經文,保羅一再引用的:「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亞伯蘭的信心得到上帝的話的支撐。他信耶和華,耶和華就接受他的信心,以此為義。上帝把義算給亞伯蘭,就好像他是完全的義人一樣。
 
請注意,亞伯蘭不是完美的。上帝在創世記十三章已經得很清楚,亞伯蘭不是完美的,因為他對撒萊的行為有如懦夫。亞伯蘭不是個完美的人。但是亞伯蘭信心耶和華對他的話,當耶和華確認對亞伯蘭的應許,亞伯蘭就信了,上帝也因此算他為義。
 
然後我們讀到,耶和華繼續,「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因此,上帝在後裔這件事上已經使亞伯蘭安心,他也信耶和華必要成全的應許。但是亞伯蘭在多年之後仍然懷疑,他仍然沒有後裔,也沒有自己的土地。然後耶和華:「我是領你出迦勒底的吾珥的耶和華,我要把這地賜給你。」因此亞伯蘭心中馬上出現另一個問題:「是哦,順帶一提,耶和華啊,我怎麼知道我會得到這地呢?」因此耶和華問了亞伯蘭這個問題(你數得過來嗎?),這是因為耶和華已經在亞伯蘭的心中。亞伯問了另一個問題,而亞伯蘭回應:「我怎麼知道我必得這地為業呢?耶和華啊,我還沒有得到這地。你你要把這地賜給我,我怎麼知道我得到了呢?」
 
因此在十五章9節,我們就有了這個有趣的場景。我們之前唸過,不過讓我們再讀一次:
 
:「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耶和華對亞伯蘭:「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這裏的背景是耶和華為了加強亞伯蘭對應許的確據,確實會賜給他得到這地的祝福,上帝就與亞伯蘭進行這個立約的儀式。
 
如同我們先前過的,這個象徵算是相當直接的。動物被劈成兩半,表明盟約的神聖,盟約是很嚴肅的,這是攸關生死的問題。被劈開的動物提醒我們背約的後果。當立約者在肉塊中經過,他的意思就是願發生在這些動物身上的事也發生在我身上。順道一提,在耶利米書三十四章也重述了這件事。我們之前也過這段經文。但是我們很快翻到那裏,請看18節:「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然後是20節:「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20,「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的手中」。
 
因此,他們的命運會像那些在獻祭儀式上被殺戮的動物一樣。注意20節的話:「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的手中」。
 
好,我們再看這個圖象。上帝對挪亞和對亞伯蘭所作的應許,其精華是什麼呢?對家庭的祝福。他會被帶進到一個家庭裏,會有一個受祝福的家庭。你不是在孤立的情況下得救的。在立約儀式中,動物被宰殺。在耶利米書三十四章20節這節經文中,經文告訴我們,他們的屍體會成為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的食物。這裏的重點是什麼呢?重點是上帝:「我要把你們從你們的人民之中除去。當你們過世,沒有人會為你們埋葬。當你們過世後就會仆倒,空中的飛鳥會啄食你們的身體。你們會從你們的人民中被剪除。」這是最嚴重的咒詛,把你們從上帝的百姓中剪除,因為上帝住在百姓當中,上帝的祝福在其中。
 
因此,從盟約的語言來,這個殺戮動物的儀式提醒我們違反盟約的後果,不只是死亡,而是從上帝的百姓當中被剪除。這是很嚴厲的語言。你明白這件事的嚴重性。
 
請注意這段經文裏,創世記十五章裏也有鷙鳥。在十五章11節,亞伯蘭把鷙鳥從死畜的肉上趕走鷙鳥。所以,這些死畜是象徵,代表會發生在背約者身上的事。但是當日頭落下時,亞伯蘭就睡著了,上帝對他重覆地的應許,13節:「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是在事前告訴亞伯蘭,對亞伯蘭和他後裔的計劃:要寄居在埃及地,會離開埃及,在耶和華賜給亞伯蘭的土地上定居。
 
然後17節告訴我們,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這是上帝的顯現,上帝以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的形式顯現,就像在出埃及時以雲柱和火柱顯現一樣。這是一個可見的象徵,耶和華同在的一個有形的顯現。經文告訴我們,耶和華自己經過這些屍塊。這是很驚人的,因為亞伯蘭是僕人。亞伯蘭是盟約的受益人,然而經過屍塊的是那個立約者,制定此約的盟約的主。這是再次向亞伯蘭表示,「亞伯蘭,倘若我沒有忠於我對你的盟約應許,讓我像這些動物一樣遭到同樣的懲罰。」因此,我們看到上帝完全的委身,要確認亞伯蘭會完全領受所應許的救恩。對此救恩,亞伯蘭沒有做出任何貢獻,救恩完全是上帝所作的。因此,上帝在救恩裏所做的恩典的元素是非常驚人的。
 
我們已經過好幾件令人驚訝的事情。在古代近東,在類似的宗教中,沒有一個神明會與它的百姓立約。在類似的宗教中沒有這種事。在創世記第二章、第六章、十二、十五章,在任何其他宗教,你都不會發現這種事。一個神明會與它的百姓立約。
 
好,我們看到的是上帝扮演了附庸王的角色,:「亞伯蘭,讓我向你證實,我會履行盟約的責任。讓我起一個自我咒詛的誓言,倘若我沒有對你履行盟約的義務,就召喚咒詛臨到我身上。」因此,我們看到一幅圖畫,上帝在向的百姓保證所應許給他們的福分,已經作好完全的準備。
 
新約也有一節很重要的經文談到這點。請翻到希伯來書九章,請看11節。這裏希伯來書的作者證明新盟約的首要性。他要證明為什麼新約比舊約更有效。他在九章11節告訴我們,基督是那非人手所造的聖殿的大祭司。是天上聖所、不是地上聖所的大祭司。曠野用人手所造的聖所,無論多有技巧,也比不上天上的聖所。是天上聖所的大祭司。其次,九章12節告訴我們,「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換句話和舊約大祭司不同,不需要在為百姓獻上祭物之前為自己過去的罪獻上祭物,因為就是百姓的祭物。是完美的,完全無罪,因此不需要獻上祭物。是用自己的血進去的。順帶一提,這是盟約的語言。因此,12節告訴我們,獻的祭不需要重覆,不需要在每年的贖罪日都獻祭。那是一次獻上的。12節告訴我們,獻的祭成了永遠贖罪的事。然後,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足以作儀式性的潔淨,基督的血豈不更能潔淨良心。這就是13-14節所要論證的。他是在堆砌新約如何優於舊約、基督如何是一個更美的大祭司的證據。如此,和舊約象徵性、無效而暫時性的儀式相對比,基督祭司的工作更為切實、有效和永恆。
 
然後在15節,他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為此,作了新約的中保」。耶穌基督是新約的中保。也就是,基督作為新約的中保身份是根據獻祭的死。通過的調解,使得新約更美的應許得以生效。因此基督的功效是在於所獻上的祭物,這也是被視為新約中保的原因。
 
此外,15節的後半告訴我們,在設立新約時,中保的死是為了贖罪而發生的。在什麼情況下犯的罪?在前約之下。因此,的死是為了給在前約所犯的罪帶來救贖而生的。是作為和前約有關的罪的贖價而死的。
 
你應該知道,希伯來書作者所謂的「前約」是指摩西之約。他是在摩西之約。他為什麼會到前約呢?他知道亞伯拉罕之約,因為他常常談到它。那麼他為什麼會前約呢?因為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寫給誰的?希伯來人的基督徒。他是在對比舊約,而希伯來人在哪裏最能看到舊約?在摩西身上。他是在和基督作對比。因此,整個希伯來書,都是拿摩西和基督作對比。舊約的儀式是在摩西時代建立的,而新約的實際是在基督之下建立的。這就是為什麼希伯來書作者稱之為前約。他是在拿第二個約或新約和摩西之約做比較。
 
好,16-17節,「遺命」(diatheke)這個字的翻譯有許多的爭論。這是一節非常困難的經文。倘若你看英文譯本,你應該可以看到兩三種不同的翻譯,如NIVNASBKJVNKJV等等。它們的翻譯都不同,也有許多的爭論。無論你怎麼翻譯這個字,希伯來書作者論證的主線是什麼,都蠻困難理解的,因此我要為你們介紹這節經文,因為我要論證這節經文對diatheke 的用法,而這節經文實際上明了創世記十五章的容。
 
RSV的翻譯是:「為此,作了新約的中保……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的永遠的業」(和合本)。順帶一提,業(kleronomias )這個字,也可以翻譯為遺命(last will) 和遺言(testament),或盟約,因為一件死亡的情勢已經發生,拯救他們離在前約(diatheke)下所犯的罪過。
 
16-17節,RSV的翻譯如下:「凡有遺命(diatheke),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留」這個字是翻譯希臘文pheresthai。「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這裏的幾個遺命都是翻譯diatheke。「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這裏實際上沒有出現「約」這個字,但是這是經文的涵義。
 
這裏的脈絡有兩個角度讓我們偏好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遺命或遺言。我們打開英文聖經。如果你們有用英文聖經的,可以注意一下。我會幫助你們看這段經文。這裏的問題在於,你怎麼翻譯16節和17節的diatheke?有些聖經譯本把16節之前的diatheke都翻譯為約。然後在1617節,他們就翻譯為遺命或遺言、遺囑,之後又回到約(譯按:和合本就是這樣處理的)。因此,順序就是:約,約,約,然後是遺命、遺命、遺命、遺命,之後是約。
 
其他聖經譯本從頭到尾都翻譯為約,例如NASB。你會看到這裏所有的diatheke都是翻譯為盟約。我要主張的是,這是正確的翻譯,但是我要你們明白,為什麼有些人會有不同的翻譯。要了解這裏的語言,或這裏使用語言的方式並不困難。以下是解釋為什麼有些人會偏好把diatheke翻譯為遺命或遺言。
 
首先,他們主張這裏提到業(15節的kleronomias ),和遺囑的觀念很容易連起來。我的意思是,我們對這個觀念很熟悉。遺命和遺言通常是指遺。倘若你幸運,你的家人在走完一生後還有餘錢留下,通常就會有遺留下來的業。
 
其次是這個觀念:遺囑要等到立遺囑的人死後才會生效。注意這裏所的,和合本是這樣翻譯的,17節:「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但是盟約卻不是這樣,這只有在遺囑的情況才是真的,遺囑只有在人死後才生效。因此這類的法強烈支持這裏的意思是遺囑,而不是盟約。因此那些主張diatheke在這裏必須翻譯為遺囑,而在其他地方翻譯為約的人慣用法是這樣的:你們是,這只是從個人的偏好出發的。他們的論證是:希伯來書作者是用希臘文在話,這些人很熟悉當代希臘文的用法,diatheke在當時是指遺命和遺囑,這有點像是從偏好來論證。它的意思是,這就是為什麼新約比舊約更美的原因,但是這是在玩雙關語,因為diatheke可以同時指聖經裏的盟約,也可以指世俗希臘文的遺囑,因此,他是在轉換這個字的意義,這個盟約和我們立當時的遺囑是平行對應的。這是把diatheke翻譯為遺囑的人的主張。這是一種個人偏好的主張,是為了捕捉到這個詞在當時一般的法律意義。它論證,你可以在一些早期基督徒的作品中,找到基督的工作和遺囑的類比。無論如何,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遺囑有一些問題。
 
首先,15節將基督視為盟約的中保。很明確被成為mesites。而遺囑是沒有中保的。它們也許有執行官,但是它們沒有中保。其次,16-17節是用 που γάρ來導入的。這裏的觀念是暗示16-17節談到的盟約,和15節談到的是同一件事,這屬於「因此」一類的論證。
 
所以,在作這類「因此」的論證時,怎能轉換意思呢?15節明顯是到盟約。基督是新約的中保。
 
翻譯成遺命的第三個問題是:希伯來書第九章15-20節,整個是在處理設立盟約的儀式。18節從16-17節得出結論:「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因此,這兩節的容是由15節和18節來決定的。που γάρ16節:因為,凡是……)在前面給了理由,然後在18節有θεν oδὲ (所以,不是……)作結論。這是聯繫詞的用法,因此整個論證是連在一起的,因此這個事實不利於把15節翻譯成約,16-17節翻譯成遺命,然後到18節又回到盟約的翻譯。
 
第四,假設17節單數的diathekeδιαθήκη γάρ π νεκρος)意思是遺囑。希臘文的專家們,請思考一下這個詞句,看看其時態。διαθήκη γάρ,因為此約(單數),π νεκρος βεβαία。倘若diatheke的意思是遺囑(單數),為什麼要用多數的π νεκρος(藉著許多死亡)?一個盟約,卻有許多死屍。如果我們前後一致地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盟約,這些問題就可以得到解決。
 
而就經文脈絡來看,主張15節的業暗示這是遺命和遺囑,我們可以指出業的觀念並沒有排除盟約的意思,因為聖經得很清楚,盟約包含了業。
 
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三章什麼呢?我知道那是另一段有爭議的經文,但是業的觀念是和聖經裏盟約的觀念連在一起的。我們要理解這段經文,並且把16-17節翻譯成盟約真正的挑戰,是把這點和盟約的死亡連起來,特別是死亡在使盟約生效上所扮演的角色。因為盟約的創立不需要立約者的死亡。立約者死亡反而是盟約的結束。盟約的創立不需要立約者死亡。遺命和遺言與死亡的關係很容易明白。立遺言和遺命的人死了,遺囑才會生效。比較困難的是如何理解16-17到的,死亡和盟約的關聯。
 
有兩種方式可以理解死亡與盟約的關係。首先,立約者的死可以用盟約確認儀式中宰殺動物的象徵來代表。這些被宰殺的動物提醒立約者背約的後果。這是把死亡和設立盟約儀式聯繫在一起的方式之一。另一種方式雖然是死亡的刑罰,事實上是一個人違背了盟約要求所帶來的後果。這是死亡與盟約發生關聯的兩種方式。
 
好,記住這個,盟約就非常吻合16-17節的兩個特色。首先,看16節的這個字,「留」(遺命)的希臘文是:φέρεσθαι。這個字具有「象徵」的意思。它的意思可以是指「象徵」。請注意B. F. Westcott 的:「這裏不是立約的人必須死,而是他的死在立約時必須被提出來,或象徵出來(represented),或被介紹出來,或證明出來。」因此這裏的重點是,16節的翻譯不是:「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而是:「凡有盟約,立盟約的人的死必須被象徵出來。」作者要表明的重點是要我們注意自我咒詛的誓言的象徵,而這當然是立約儀式的必要條件。
 
其次,把diatheke翻譯為盟約,會讓在17節前半的詞句π νεκρος變得有意義。我們怎樣翻譯π νεκρος呢?藉著死屍。再回來看英文翻譯。NASB的翻譯:只有當眾人死了,盟約才會有效(the covenant is valid only when men are dead)。但是字面直譯是:只有藉著死亡[的屍體],盟約才會有效(the covenant is valid only over deaths)。
 
所以,盟約為什麼必須藉著死屍才有效呢?這個句子,如果翻譯為:「盟約是藉著死屍而被確認的」,就是暗指盟約儀式中被宰殺的動物,而不是指立約的人。盟約是藉著死屍而得到確認的。誰的死屍?立約人的死屍?不,只是立約儀式中的動物。因此,這個詞句進一步闡明了17節的意思,提醒讀者,在確認盟約的儀式中,死亡誓言真正的象徵意義。
 
相反,如果你把16-17節的diatheke翻譯為遺命,17節就顯得有點多餘。我的意思是它只是重覆16節所的。因此,把希伯來書九章15-18節點diatheke,前後一貫地翻譯為創世記裏的盟約是有很好理由的。
 
唯一的困難,剩下來唯一的問題是你怎麼處理17節下:「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你怎麼翻譯這段經文呢?在這個脈絡下要維持盟約的意思,這裏提到的死亡必須被解釋為涉及到證實盟約的象徵性死亡。這正是羅伯森所的,你可以在《盟約中的基督》144頁註3看到。「17節下的這種解釋,最困難的地方在於要求這裏提到的立約者的死亡要被解釋為象徵性的,而不是真正的死亡。這個困難可以得到解決,如果我們作者假設的是盟約被破壞的情況。在盟約的要求被破壞的情況下,只要立約者還活著,盟約就是不堅固的。在這種情形下,所預見的死亡實際上是真實的,而不是象徵的。這種解釋包含了一些得讚許的特色,但是強調設立盟約的脈絡指向象徵性死亡的方向,而不是實際的死亡。」
 
所以,我們怎麼理解這段經文裏的diatheke呢?我認為盟約比遺命是更好的翻譯。無論如何,作者的論證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在西乃山由摩西所立的盟約,和由基督所立的新約,之間是有關聯的。前約的中保是摩西,他如何開始這個約呢?藉著灑公羊和公牛的血。這是希伯來書第九章18-20節所的。新約的中保乃是藉著灑自己的血開始了這個盟約。這是12-15節,以及26節所強調的。因此,新約基督的獻祭是更美的,顯明在它帶來潔淨,使人離罪,而這是前約的獻祭所辦不到的,這是希伯來書作者在十章4節的主張,而其效果是永恆的。你還記得他一再使用這個語詞:一次永遠。這是永恆的,不需要重覆。作者在希伯來書十章16節,再一次用到diatheke這個字時,重覆了這點。再次,他引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334節,強調盟約的應許:律法要寫在心上,以及除罪。
 
他在十章18節結論:「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既然在新約裏,赦罪已經實現了,舊約的獻祭就不需要了,重覆的贖罪祭就可以終止了。基督的獻祭是最後的獻祭,新約被設立了,也得到確認。
 
好,為什麼要看這個儀式,為什麼要看這段經文?因為它也證實了耶利米書三十四章,上帝的百姓明白創世記十五章那個奇怪的儀式究竟是什麼意思。你看到它在耶利米書三十四章被重新提到。讀這段經文的人都十分清楚這些被宰殺的動物代表什麼意義,你在希伯來書第九章也再次看到。即使你在新約一個希臘文的文化背景下,仍然可以明白這些動物被宰殺的意義。我們下次會接著看亞伯拉罕之約,我們會繼續看盟約的確認,看創世記十七章的割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