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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爾文致即將殉道聖徒的信

John Calvin, Letters of John Calvin (ed. Jules Bonnet; London: Hamilton, Adams, and Co., 1857), 2:387–388.

加爾文在一封信中提到了一些因宣揚福音而在里昂(Lyons)被捕入獄的人。他以前曾寫信並努力設法要幫助他們獲釋。但當所有的努力都確定失敗了,並且他們即將被處決時,加爾文寫信鼓勵他們站立得穩:

現在,在這個時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勸勉你們把整個思想轉向天上。到目前為止,我們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但是,既然神似乎會用你們的血來印證祂的真理,就沒有什麼比你們為此做好準備更好的了,你們要懇求祂讓你們臣服於祂的美意,不讓任何人事物阻止你們跟隨祂的任何呼召……。然而,你們知道自己擁有什麼樣的力量去爭戰——任何信靠這力量的人永遠不會膽怯,更不會被挫敗。雖然如此,我的弟兄們,要相信我們主耶穌之靈會按著你們所需要的堅固你們,這樣,無論這試探的重壓有多大,你們都不會在重壓下昏厥,正如贏得如此榮耀得勝的那位一樣;在我們的苦難中,有我們勝利的堅定保證。既然祂樂意使用你們的死來堅持祂的立場,祂就會堅固你們爭戰的力量,不會讓你們白白浪費一滴血。雖然可能不會馬上看到全部果效,但最終會湧現為無以言表的豐盛。因為祂已經賜予你們這個特權,使你們的捆鎖已經享有聲望,響聲已經傳遍世界各地,所以,儘管有撒旦的存在,你們的死一定會更加強烈地迴響,使我們主的名因此被頌揚。至於我,我毫不懷疑,如果這位迄今一直保守你們的仁慈父親樂意帶你們到祂那裡,以便你們長期不斷的監禁可以被祂使用,藉著你們生命的終點來預備更好地喚醒神定意要開啟的那些人。神已經使光照在你們心裡,以便可以從遠處注視,讓仇敵竭盡全力吧,他們永不可能將這光掩埋至無影無蹤。[1]

[1] John Calvin, Letters of John Calvin (ed. Jules Bonnet; London: Hamilton, Adams, and Co., 1857), 2:387–388.

2019-01-31


告的规则

转载自Timothy Keller所著的《祷告解密》Prayer: Experiencing Awe and Intimacy With God一书的第七章,希望之聲文化有限公司。

我们第三份论祷告的“大师作品”,是在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的《基督教要义》中。加尔文论述最突出的部分,也许就是他所称的“祷告规则”。

喜乐的敬畏

加尔文的第一项祷告规则,是当存敬畏的心或“敬畏上帝”。加尔文呼吁基督徒,首先,对于祷告是什么,要有恰当的严肃和庄重感。那是与主宰宇宙的全能上帝之间的个人聆听和交谈。没有比“毫无敬畏”更糟糕的了。[2]相反,我们来祷告的时候,必须“受到上帝的感化”,以至于“摆脱一切凡情俗虑”。加尔文在这里触及到圣经中最被误解、但却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即“敬畏上帝”。敬畏上帝显然是代表着害怕,但是是害怕什么,而又为什么害怕呢?

我们很自然会想,敬畏上帝代表着害怕祂惩罚我们。然而约翰一书4:18告诉我们,“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并且补充说明,所除去的那种惧怕,就“含着刑罚”。罗马书8:1教导说,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由此我们可以结论说,基督徒的敬畏上帝,意思不可能是我们一直害怕着若没有过正直的生活,就会在属灵层面失丧。其他如诗篇130:4这样令人惊奇的经文也说,蒙赦免的经历实际上是增加了对上帝的敬畏。

所以,基督徒应该害怕上帝什么呢?要这么想。设想你突然被引荐去见某位你一直非常仰慕的人,你甚至曾把她当成英雄崇拜过。你伸手去与她握手,突然就呆住了。你不能相信自己实际上正在与她见面。你尴尬地发现自己在发抖流汗,而当试图说话的时候,你有点接不上气。这是怎么回事呢?你没有害怕受伤或受罚,你所真诚害怕的反而是――对那人在那样的场合做了蠢事,或说了不合适的话。你喜乐的仰慕里有一个敬畏的层面,你充满了敬畏,所以不想把事情搞砸。

即使在一位值得仰慕的人面前,我们都会有这样的经历。那在上帝面前,这该是多么正当的反应呢?在肯纳斯•葛兰姆(Kenneth Grahame)的名著《柳树间的风声》(The Wind in the Willows)里,有一章叫做“黎明大门前的吹笛人”(The Piper at theGates of Dawn),其中鼹鼠和河鼠两个人物遇见了动物界的神祗潘神,听到他在吹风笛。他们目瞪口呆:

  “河鼠,”他好不容易打着抖,发出一丝声音:“你害怕吗?”

“害怕?”河鼠眼中闪着无可言喻的爱,喃喃说道:“害怕!怕他?噢,绝不,绝不,然而——然而——噢,鼹鼠,我是害怕!”[3]

就我所知,这不输其他地呈现了“敬畏上帝”的概念。我们可以说,害怕惩罚是一种自恋型的惧怕,是纯粹只关心自己的人才会这样。相信福音的人,相信自己得到了不配得、但不动摇之恩典的人,会在一种吊诡性的爱慕且喜乐的惧怕中成长。因为在上帝里面有说不出的爱和喜乐,所以我们因有幸与祂同在的特权而颤抖,而当祂同在的时候,我们也因要尊荣祂的强烈渴望而颤抖。我们深深地害怕会让祂担忧。换个方式说:若有人把一个精美、无价的古代明朝花瓶放在你手里,你也会相当地害怕,你的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花瓶会伤害你,而是害怕你会伤害到它。当然,我们不可能真正地伤害到上帝,但基督徒应该非常在意于不让那一位担忧或蒙羞,因为祂是如此的荣耀,而且为我们做了这么多。

加尔文说,这种敬畏感是祷告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祷告是既要求它,也产生它。我们可以得到上帝的关注和同在这件事实本身,就应当让我们思想集中、心灵提升。

灵性缺乏

加尔文的第二项祷告规则是,“真正感到自己的需要就避免形式化”[4],加尔文在这里指的是可称作“灵性谦卑”的心态。它既包括强烈地感到我们在一般意义上依赖上帝,也包含了乐意去承认并悔改自己在具体意义上的错误。加尔文对中世纪(和现代)那种常见的观点提出警告,即以为祷告就是好像穿上你最好的属灵衣服,用你的虔诚来打动上帝。他完全拒绝上帝可以“用虔诚来讨好”那样的观念,或者是祂会“只因为表现好”就垂听祷告。[5]事实上,想要祷告有成效的人,态度必须完全相反。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缺陷和软弱毫不留情地诚实。我们要尽量避免那种“不实在”,以为自己需要戴上最好的面具。我们来到上帝面前的时候应该知道,我们的唯一盼望就在于祂的恩典和赦免,所以我们也要诚实地说出我们的怀疑、惧怕和空虚。我们应该带着“乞丐的性情”来到上帝面前。

与“敬畏上帝”的呼吁一样,这项规则在现代人听来也觉得刺耳,但并不需要如此。加尔文只是在告诉我们,要丢弃一切伪装、逃避各种虚假。一位叫弗朗西斯•斯布福特(Francis Spufford)的作者,用非常现代的说法也这样地发出了相同的呼吁。他在讨论我们的有罪时说: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不只是我们倾向于摇晃、绊跌,偶然地把事情搞砸,好像我们只是让熵(编注:物理名词)得以增加的被动角色。这里指的是我们主动破坏东西的倾向,而这里的“东西”包括……承诺,我们关心的关系,我们自己的健康或别人的……“你”这个人的欲望很荒谬、不协调:你在最深处的渴望安排得乱七八糟,所以你在同一个时刻又想拥有又不想。你的个性,你意识到,更适合闹剧(甚或悲剧)而非圆满结局……你是人,那就是我们生活的地方;那就是我们通常性的经验。[6]

除非我们完全承认,我们里面有被圣经称为“罪”的混乱,否则我们就活在加尔文所称的“不实在”之中。咨商师会告诉你,唯一能真正摧毁你的品格缺陷,就是你所不承认的那些。所以,对真正的祷告来说,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认罪和悔改。再一次地,祷告既要求、也产生这样的谦卑。祷告把你带入上帝的同在,而你的缺点在那里就暴露了,然后新的缺乏意识就驱使我们甚至更强烈地寻求上帝,求赦免和帮助。加尔文写道:“宣告专心寻求祂的人必寻见(耶29:13-14)……由此可见,蒙神悦纳的祷告少不了悔改。”[7]你若自以为是,把你的问题怪罪别人,不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你就不会全心寻求上帝。祷告既要求我们、也使我们能够放弃自以为义、推卸责任、自怜和灵性骄傲。

你能在多大程度上躲避自满的“不实在”,你的祷告生活就能在多大程度上变得丰富和深刻。

安心地信靠又确实地盼望

加尔文的第三和第四项祷告规则,应该并列地放在一起考虑。他的第三项规则是,我们应该顺服地信靠上帝。“当我们向神祷告时,要谦卑地将一切荣耀都归给神,弃绝一切的自夸和自我价值……”[8]即使当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我们所想要的那样,我们还是要信靠祂。这也是耶稣的祷告“定律”,因为所有祷告的人都要说“愿你的旨意行”。祷告的一个目的就是让我们的心信靠祂的智慧,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应当说,“我需要的就是这些――但你最知道”。应该用只有祷告才能做到的方式,把我们的一切需要和愿望都放在祂手中。这种转移所带来的安慰和安息,是任何其他方式都做不到的。

但是,第四项规则也一样至关重要,必须与第三项并列。我们要带着信心和盼望祷告。加尔文写道,“当我们心里充满真实的谦卑而虚己时,我们应当被激励祷告,因确信神必定应允我们。”[9]他立刻承认,“这二件事看起来似乎互相矛盾”。但他接下来论证表明,为什么这种矛盾只是表面的,并不是真的。

若上帝的旨意总是对的,而且顺服祂的旨意又如此重要,那为何要带着热情和确实的信心祷告任何事情呢?加尔文列出了原因。上帝邀请我们这么做,而且应许会回应祷告――因为祂是我们在天上良善又慈爱的父。[10]此外,上帝常常等到我们为之祷告的时候才赐福。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求而得到的好东西,我们心里通常会把它解释为,是自己聪明和勤劳的成果。从上帝而来的礼物,若我们不承认它们是礼物,那它们对我们的灵魂来说会是致命的,因为它们会强化自满的幻觉,导致我们过度自信,为失败铺平道路。

最后,加尔文论证说,这两项互相平衡的真理不仅不互相矛盾,而且互相补充。一方面,我们知道我们“得不着,是因为我们不求”(雅4:2)。上帝有很多好东西,但除非我们透过祷告尊荣祂,让我们的心可以安全地接受,否则祂就不会给我们。但另一方面,有哪一位深思熟虑的人,在知道自己智慧的局限,及以为上帝会完全按照他们的愿望满足他们之后,还敢祷告呢?有无数关于精灵、神灯和许愿的故事,都说明了那项几乎算老生常谈的真理,即我们的愿望,是如前面所看见的那样“安排得乱七八糟”,常常是致命的愚昧。然而,我们不需要害怕。上帝不会赐给我们任何与祂心意相左的东西,而祂的心意总括长远地来说,是对我们最好的(罗8:28)。所以,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祷告,因为祂不会随便我们要什么就给我们。“神照祂测不透的旨意调整事情的结局,好让圣徒的祷告(虽然有信心和谬误混杂在内)至终不致落空。”[11]

若我们把加尔文的第三和第四项规则放在一起,就会有巨大的祷告动力。“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太7:7-8)——带着确实的盼望祈求。不要怕你求错了。你当然会错!但上帝按照祂不可测度的智慧“调度万事”。呼求、祈求、恳求吧——你会得到很多回答的。最后,当你没有得到回答,或答案不是你所想要的,也要用祷告让你能够安息在祂的旨意中。

以一敌众的规则

加尔文阐述完了他的第四项祷告规则之后,又补充了一长段非常重要的“终曲”,所以大多数读者都把它理解为第五项规则。

第五项规则实际上是对规则一词的重大修饰。他说:“以上我所说关于祷告的四个原则并不是指神严厉要求到一个程度,若信徒没有完美的信心或悔改并完全照神的旨意热烈祈求,神就会拒绝他们。”虽然这听起来有点像出尔反尔,但其实不是。“从来没有人照神所要求的那般正直地祷告过……神宽容我们的不足……因我们若没有这怜悯,我们就无法自由地向神祷告。”[12]加尔文的第五项原则是恩典的原则。他力劝我们不要下结论说,只要遵循了任何一套规则,我们的祷告就配垂听。我们构想或做到的任何事情,都不能让我们有资格进到上帝面前。只有恩典才能——不是基于我们的表现,而是基于基督的救赎之工。

所以,这项“规则”的功能是什么?若一切都是恩典的话,我们如何祷告还有什么关系呢?答案是,祷告应该受到那种恩典的塑造,并与之相符。喜乐地敬畏,无助但确信,这些就近上帝的方式之所以可能,都只是因为我们与上帝的亲密关系并非赚来的,而是当作礼物所接受的。只有当我们看到自己是无法守规则,需要上帝怜悯的,我们才能变成开始守规则的人。规则并不赚得或配得上帝的关注,而是让我们的祷告与上帝是谁相符——上帝乃是白白赐恩的上帝——从而使我们与祂越来越联合。

这里有个例子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来思考这件事。你单击灯的开关,灯泡就亮了。灯的开关为灯泡提供了能量吗?不,能量来自于电力。开关本身没有能力,但它把灯泡与能量连在一起。同样,我们的祷告没有功德,无法为我们强取与天父的亲密关系,基督已经做到了那一点。但是,若祷告的方式符合“上帝有恩典”的认知,祷告就可以把我们与祂连结起来。若我们祷告不带着谦卑,若我们祷告充满了不耐烦的要求,那我们就与祂断开了。另一方面,若我们祷告不带着蒙垂听的信心或盼望,那也会阻隔祂同在的任何感受。这两种错误都是没有奉耶稣的名祷告,没有基于不配得的恩典而来到上帝面前。加尔文在下面这段文字中说出了这一点,若干世纪以来,它都为基督徒认识祷告指明了方向:

  因我们一旦想到神可怕的威严,除非基督作我们的中保,将神可怕、荣耀的宝座变成恩典的宝座,否则我们因自己的不配,将颤抖地从神面前逃走……“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16:24)……就如保罗所说:“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后1:20),即是神所肯定的和将应允的。[13]

所以,奉耶稣的名祷告,不是一种魔法咒语。我们一定不能以为它的意思是说,除非我们一字一句地说出了“奉耶稣的名”,我们的祷告才会得到响应。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上帝可以垂听和响应任何一个人的祷告,即使那些祷告的人没有相信耶稣。加尔文表明,上帝常常垂听和响应受压穷人的呼求,即使他们是在向假神祷告;加尔文为此还指出了圣经中教导此点的经文。这纯粹因为上帝是一位怜悯的上帝。[14]所以,“奉耶稣的名”不是一句魔法咒语。

奉耶稣的名祷告代表着,在祷告中来到上帝面前时,有意识地信靠耶稣所给我们的救恩和接纳,并不是依靠我们自己的信用或记录。它本质上是把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一再重新建立于耶稣的拯救工作上。它也代表着承认你是上帝儿女的地位,无论你里面的状态是如何。我们的父上帝委身于祂孩子的好处,就像任何一位好父亲一样。

耶稣在父神面前的权利

为什么我们因为耶稣的缘故就总会蒙垂听?澳洲神学家高伟勋(Graeme Goldsworthy)追溯了上帝如何自亚当被逐出家园以后,应许使我们再次成为祂的孩子。上帝称以色列民族为“我的长子”(出4:22-23),并在出埃及记中,从埃及召出了祂的儿子来(何11:1)。祂提名以色列受膏的君王(即大卫和所罗门)为祂的儿子。然而,以色列和以色列诸王的历史,是未能信靠顺服上帝、真正作祂儿子的历史。但在耶稣受洗的时候,上帝从天上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3:22)如高伟勋所说,“我们几乎可以听到天堂松了一口气”,因为最后这里终于有了一位真正的神子,祂可以、也将要完美地信靠和顺服祂的天父,讨祂的喜悦。[15]

所以,祷告和亲密的特权唯独属于祂,在地上的所有人中唯独属于祂。唯有祂可以带着确信地对上帝说,“我知道你常听我”(约11:41-42)。但当我们相信耶稣基督的时候,我们也与祂联合在一起了。我们是“在祂里面”的,如保罗一再所说。这代表着对耶稣成立的,对我们也成立。因为祂是顺服的孩子,与其父神有完美和稳固的亲密关系,所以我们现在也有了这种亲密关系。“若圣父常听圣子,那么祂也常听那些在基督里作祂儿子的。”[16]所以,当我们奉耶稣的名祷告时,我们就带有极大的信心,却也谦卑地依靠我们不配得的恩典。

美国布道家托雷(R. A. Torrey)曾讲到他所遇过的一个人,那时托雷在澳洲的墨尔本讲道。有一天,他站在台上正准备开讲的时候,有人给了他一张匿名的字条。字条请他在讲道中处理一个祷告无响应的问题。字条上说:

  亲爱的托雷博士:我非常困扰。我为一件事祷告了很久,而且我确信那件事是符合上帝心意的,但我没有得到应允。我在一间长老教会当会友当了三十年,也一直都力求信仰与行为一致。我作为一间主日学的主管做了二十五年,也在一间教会当长老当了二十年;但上帝还是没有响应我的祷告,我无法理解。你能为我解释一下吗?

托雷认出了这套说辞下面的弦外之音,并予以迎头痛击。他走上讲台,读了纸条,然后用它说明了一个关键点。他说,问题并不难发现。“这人认为,因为他成为一间教会的好会友三十年,一间主日学的主管二十五年、一间教会的长老二十年,上帝就有义务回应他的祷告。他其实是在奉自己的名祷告。”毫无疑问的,这人每次祷告结束的时候,都会尽责地说出“奉耶稣的名”这几个字,但这只是他标准程序的一部分,好像完全遵守了各种规则后,就可以强取上帝的眷顾。“我们必须,”托雷接着说,“……放弃我们在上帝面前有任何权利的想法……但耶稣基督在上帝面前有伟大的权利,而我们在祷告中进到上帝面前,不是基于我们自己里面任何的好,乃是基于耶稣基督的权利。”聚会结束后,写字条的人露面走到了托雷跟前。“你抓到要点了,”他说。[17]

 [1]本文转载自希望之声文化有限公司出版的提摩太•凯勒所著的《祷告解密》一书的第七章。承蒙授权转载,特此致谢。本文注释保留原文格式,与杂志标准格式略有不同。——编者注

[2]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15,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5., 854.

[3]肯纳斯•葛兰姆,《柳树间的风声》,杨玉娘译,页142-144,小仓出版社,2010Kenneth Grahame, The Wind in the Willows,chapter 7,"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

[4]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17,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856. 这是第三卷,第二十章,第六节的小标。它标注了一个星号,代表此为编者所增,而非加尔文原著中所有。但它还是很好地总结了加尔文的第二项祷告规则。

[5]同上,页718(中译本)。

[6]Francis Spufford, Unapologetic:Why, Despite Everything,Christianity Can Still Make Surprising Emotional Sense (New York: Harper One, 2013), 27.

[7]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19,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7., 858

[8]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20,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8., 859

[9]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22-723,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11., 862

[10]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25,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13., 867

[11]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1,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15., 872

[12]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1,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16., 872

[13]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3,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17., 874-75

[14]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0,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15., 870

[15] Goldsworthy, Prayer and the Knowledge of  God, 48.

[16]Goldsworthy, Prayer and the Knowledge of  God,48

[17]R. A. Torrey, The Power of Prayer and the Prayer of Power (Grand Rapids, MI: Fleming H. Revell, 1924),106-07.




加尔文主义导论 为了上帝的荣耀》书摘二十则

周毕克 Joel R. Beeke)等著/陈知纲、安娜译,经典传承出版社

论律法

路德总体上将律法视为某种消极之物,而且是与罪、死亡和魔鬼联系在一起的。P13

加尔文更倾向于将律法视为一套信徒生活指南,一种鼓励信徒更加热切地亲近并顺服上帝的工具。

信徒必须努力遵行上帝的律法,不是作为强迫性的义务行为,而是作为感恩性的顺服回应。在圣灵的帮助下,律法为信徒提供了一种表达自己感恩的方式。

论敬畏

许多追随改革宗信仰的人,似乎已失去了对上帝的敬畏之心。P57

我们常常致力于满足会众的需求,而非效法那些伟大改革宗传道人的榜样,后者首要的目标就是以上帝的伟大与威严向世人发出挑战。

论圣洁

我们如此在乎年轻会众的流失,却从未呼唤他们注目上帝的圣洁,或鼓励他们当以孩童般的敬畏活出那样的圣洁。P58

我们宽容物质主义、世俗风气和平庸浅薄,乃是因为我们对这位永远存在、无限圣洁的上帝极为无知。

要真正成为圣洁,我们的心就当不断治死老我。正如欧文告诫我们的那样:P267

我们务要天天操练治死老我,且要凡事操练。罪若非经过不断削弱,断不会死去。稍有宽纵,它就会疗伤自愈,重整旗鼓。

我们务要不断守望,抵挡罪的猖獗:在我们当尽的本分上,在我们所得的呼召中,在我们所作言谈中,在我们就寝之时,在我们各样的艰难中,在我们诸般的喜乐中,在我们所行的一切事上,都当如此。

我们若在任何地方稍有疏忽,就会因此被它苦害;任何一个错误,任何一点疏忽都是致命的。

论得救

倘若你能说,“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什么能满足我,舍此以外,我别无他求,因为我在他里面所找到的胜过万有”,那你就是选民,因为那就是使人得救的信心。P87

论见证

一位颇具律法主义色彩的基督徒曾批评另一位基督徒的见证,说:“我欣赏你所说的上帝为你成就的一切,但是,你没有提到你在其中扮演的角色。”P138

 “噢,是的,”这位基督徒说,“我为此道歉。我实在该谈到,我的角色就是逃避上帝,而上帝的角色就是一直紧追不舍,直到抓住我。”
论荣耀

爱德华兹说:“我人生中最伟大的时刻,并不是那些与我自己救恩有关的时刻,而是那些我用来与上帝相交、沐浴在他的荣美中并渴望荣耀他的时刻……我乐于并渴望倒空自己,使自己化为无有,好叫自己能单单被上帝与基督的荣耀充满”P185

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者渴望运用上帝所赐的各样恩赐来荣耀上帝。

论十字架

加尔文认为,背十字架是敬虔生活的试金石。借着背十字架,我们受激励而生盼望,在忍耐中得着操练,在顺服的功课中得着训诲,并在骄傲上得着管教。P226

背十字架是我们的良药。通过背十字架,我们学会在与天国的祝福比较时轻看今生。

论读经

我们应当用一种比挖地寻宝更勤勉的方式来阅读圣经。P253

勤勉使坑坑洼洼之地化为坦途,难解之言化为浅易,枯燥之事化为甘美。

我们若要在圣洁上长进,一年至少要勤勉地通读一遍圣经,也要花时间来研读圣经;借着经文与经文之间的比较,将其吸收到自己的灵魂中。

论喜乐

认为圣洁需要一种忧郁倾向的观念,是对圣经悲剧性的曲解,因为圣经断言那些培育圣洁的人会经历真正的喜乐。P265

没有任何喜乐能超过与上帝相交的喜乐。“在你面前有满足的人喜乐”,《诗篇》1611节这样说。当我们行在与他相交中,真正的喜乐是从上帝奔涌而出的喜乐。

论讲道

应用性的讲道通常是代价高昂的讲道。P319

就像人们常说的,当施洗约翰执事泛泛地讲道时,希律很喜欢听他讲。但当约翰的讲道特别地应用在希律身上,就被杀了头。

在传道人自己的良心和听众的良心里面,大胆无畏地应用上帝的真理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然而,这样的讲道又是何等地必须啊。

传道人不只是讲道而已……传道人的自身所是充满和渲染他所讲的内容……讲道有力量,是因为这个人有力量;讲道是圣洁的,是因为这个人是圣洁的;讲道充满上帝的膏抹,是因为这个人充满上帝的膏抹……讲道不可能超出这个人生命里本有的力量。P329

这种倚靠圣灵的思想促使经验式加尔文主义的传道人努力用祷告浸润自己的讲道,尽管他们有许多弱点。他们首先想要做“进入内室的人”。P330

巴克斯特说:“我们必须持续祷告 ,就像持续讲道一样。如果一个人祷告不迫切,就不会向会众们热忱地讲道。如果我们不先祈求上帝赐给会众信心和悔意,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请求会众相信和悔改。”

今天的教会急需以私人祷告支持自己讲台信息的传道人,也急需这样的教师:他们常常提醒自己,唤醒人心、深入内心、改变生命的讲道不在于牧者的口才、热情和说服力,而在于借着圣灵的工作,由上帝而来的至高的美意。P330

P338
加尔文的宣教是从讲道开始的。他讲道的目的既是教导,也是传福音。

威廉·鲍斯玛写道:“他常常讲道,定期讲道:周间早上6点(冬天7点)讲旧约,每隔一周讲一次;周日早上讲新约;周日下午讲诗篇。按照这个日程,他回到日内瓦后在世的日子一共讲了400场道——每年170次以上。

清教徒的讲道方式是非常平实的,因此羊群能够进入到他们讲的这些经文和主题中,这些内容本来是非常深广的,足以容纳大象在其中游泳。P357

清教徒使用平实的风格来讲道,是因为他们本质上对福音的关切——他们希望能触及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都得知救恩之道。

巴克斯特曾在他的作品《新牧人》中详述他对于使用教理问答进行传道的观点。p359

他痛心地得出结论说:”一些长期不结果子的无知听众,他们在半小时的私下教导中所获得知识和所发生的良心悔悟,竟胜过10年的公开讲道。“

论婚姻

一个男人在得到别的呼召之前,他首先蒙召做一个丈夫……男人首先要选他所爱的,然后应当爱他所选的……丈夫和妻子是伴侣,就像一条船上的两只桨。p381

女人并不是用男人的头造的,好凌驾于他;也不是用男人的脚造的,好被他践踏;而是用他的肋骨造的,所以与他平等。在他臂膀以下,所以要被他保护;靠近他的心怀,所以要被他珍爱。p392

一个圣洁的家庭是一处安舒之地,是上帝的教会……愿上帝兴起人们的心,将他们的家庭建造成小教会。这样,即使有邪恶的掌权者或是牧者,也无法扼杀信仰,无法在任何地方消灭敬虔。p400



2019-01-17


信心的精義

《敬虔生活原理》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1536 edition)P30-32,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標題為編者加。
作者/譯者: 约翰加尔文 (John Calvin)/王志勇

現在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救恩唯獨在于上帝的慈愛并不是因為我們人自身和外加給我們的價值。因此,我們必須以上帝的慈愛為根基,把我們的一切盼望深深地建立在上帝的慈愛的基礎上,既不要顧慮我們自身的行為,也不要試圖從我們自身的行為上得幫助。實際上,信心的本質就是讓我們閉上眼睛,打開耳朵,來等候上帝的應許,把我們的心思意念轉離任何人的價值或功德。除非我們對自己深深地不信,否則我們絕不會對上帝有充分的信靠。除非我們的心靈首先對自己感到絕望,否則我們絕不會用我們的心靈完全仰望上帝。除非我們已經經歷到自身的荒涼,否則我們絕不會完全依靠上帝得安慰。除非我們完全放棄自己的榮耀,否則我們絕不會完全歸榮耀給上帝。因此,當我們徹底拋棄我們的自信的時候,我們就依賴上帝的美善,我們所獲得的是上帝的恩典。正如奧古斯丁所言,我們忘記的是自己的功德,接受的是上帝的恩賜。這就是真信心的精義。但是,若非通過基督,任何人都不會得到這樣的確信,唯獨通過他的賜福,我們才能脫離律法的咒詛。這咒詛已經確定,已經向我們所有人發出,因為我們承受了我們祖先亞當的軟弱,沒有能力通過我們自身的行為來成全上帝的律法。那些想為自己獲得義的人必須自己成全上帝的律法。通過基督的義,我們得以成義,成為成全律法的人。這種義成為我們自己的義,并且上帝也明確地接納為我們的義,算我們為圣潔、純潔、無罪的人。這就成全了保羅所說的話:“上帝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圣潔、救贖。”(林前1:30)因為我們仁慈的主首先根據他自己的慈愛和自由意志把我們接納到恩典之中,赦免我們當受震怒和永死的罪(羅5:116:22)。然后,通過圣靈的恩賜,上帝住在我們的心中,在我們的心中做王,并且通過圣靈天天治死我們的邪情私欲。我們確實被分別為圣,也就是以完全的生命的純潔歸于主,我們的心也被改變,得以順服上帝的律法。為了使我們全心侍奉上帝的旨意,用各樣的方式唯獨推進上帝的榮耀,我們恨惡心中各樣屬血氣的污穢。

最后,即使我們在圣靈的引導下走在主的道路上,為了使我們不至于忘記自己的本相而自高自大,仍然有些不完美的東西存留在我們身上,使我們不得不謙卑,使人無法在上帝面前夸口,也叫我們始終把我們的信靠從自身轉向上帝(羅7:23)。因此,我們總是需要罪得赦免。我們走在主的道路上所行的那些善事,雖然是通過信心做成的,所以得蒙上帝的悅納,但這些善行本身仍然不能使我們得蒙上帝的悅納。

唯獨基督的義能夠站立在上帝的面前,因為唯獨基督的義是完全的。基督的義必須代替我們出現在上帝的法庭上,在我們接受審判的時候作我們的保證(來11:6;羅8:34)。我們從上帝領受基督的義,這義歸給我們,算為我們的義。這樣我們就不斷地通過信心而領受罪得赦免。我們是不完全的,但我們身上的污穢和不潔并沒有歸算在我們的身上,而是得蒙基督的純潔和完美的遮蓋,仿佛已經被埋葬,不會來到上帝的面前受審,直等到我們生命中的老我完全被治死,上帝就按照他的慈愛接納我們與新亞當——基督一起進入蒙福的平安之中。唯愿我們等候主的日子,主在那時必會賜給我們永不朽壞的身體,帶領我們進入天國的榮耀。



摘錄自《正意解經》P.140-148 , 改革宗出版社
作者/譯者/編譯者/ Dan McCartney-Charles Clayton/駱鴻鉻/卓君威

宗教改革時期的兩大訴求是“唯獨信心”(sola fide)與“唯獨圣經”(sola Scriptura)。如同墨蘭頓(Melanchthon)所指出,這兩點是改教運動的實質與形式原則。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從上述訴求中導出了幾項釋經的原則。依照“唯獨圣經”的信念,路德認為他首先必須強調經文在歷史上的意義才是正解:“唯有歷史上的意義才會帶來真實、健全的教義”。就這方面而言,路德所走的不僅是阿奎納理論的路線,更依循了呂拉的尼可拉(Nicholas of Lyra1270-1340)及拉菲弗爾(Jacques Leffevred Etaples1455-1536)的實際做法。

堅持“唯獨圣經”并固守經文的歷史意義,也意味著要揚棄傳統主義:“教父的教導只能幫助我們像他們一樣接觸圣經,但接下來我們必須單單持守圣經的教導”。因此他拒絕以四重式的解經法——特別是寓意詮釋——來建立教義。

當我還是修士的時候,對任何經文都以寓意法解釋。但在一次以羅馬書為主題的講道之后,我開始對基督有所認識。因為我在其中發現基督并不是一個寓意,我也學到了基督真正代表什么。

因為只有少數人能懂的寓意詮釋法已不再是解經主流,于是圣經變得可以透過一般思維來理解,路德也認為它的內容其實是簡明清晰的。書中當然還是有難以索解的部分,但整體而言經文主旨是普通人都能明白的。

路德從“唯獨圣經”所得出的第二個原則是“以經解經”。路德引述奧古斯丁的名言說:“圣經是它自身的設釋者”(Scriptura sui ipsius interpres)。(A.S.Wood)說:

路德……堅稱必須讓圣經本身來教導我們如何釋經。第一個釋經循環必須取自神話語本身的設計。釋經方法論也應該出自圣經本身的范疇。真正的釋經原則都是從經文中發掘出來的。如果破壞了這個回路,那么詮釋內容就失去了它的基本動力和權威。

宗教改革的另一個原則是“唯獨信心”,路德由此得到的結論是:第一、唯有先經歷到神的話才能真正理解圣經;第二,整本圣經講的都是基督。



 圣經唯有透過屬靈和經驗的層次來領會:“若非神開啟并解釋圣經,就沒有人能了解它;它仍會是一本合起來的書,籠罩在黑暗之中”。

另一方面,神在啟迪人心明白圣經意義之后,經文內容就顯得肯定而明確:“圣靈不是懷疑論者,祂在我們心版上所寫下的,不是疑惑或意見,而是斷言——比感覺和人生更為肯定明確”。

因此就如同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46節或類似經文所顯示的,整本圣經的意義都在于基督。當然,以基督論的角度來讀舊約并不是新事,但路德所強調的是:圣經真正的屬靈意義——基督,是藉由經文的歷史意義所表達的。保羅在引用申命記第三十章12節時,并未直接按其歷史原意來解釋(見羅十6-8),路德對此的看法是:保羅要“讓我們知道,只要能看出經文的內在意義,就會發現整本圣經所談的唯有基督而已,雖然經文會在表面上用影兒和預像(shadows and figures)讓人覺得它在寫別的事”。

這方面路德又仿效了拉菲弗爾的做法。拉菲弗爾堅持要將字面意義分為兩重:字面歷史性意義,和字面預言性意義;路德則將歷史意義分為兩個層面:第一是記敘神過往作為的歷史,第二是指向神未來行動的歷史。

對路德來說,基督之以重要是因為神將祂的義歸于我們身上,因此神的話既然以基督為中心焦點,就代表解經的關鍵正在于神所歸給人的義,這樣的義是單單透過信心賜給信徒的。

有的時候,路德對“唯獨信心”與“唯獨圣經”兩大原則的理解會有所沖突。這種沖突可能有兩種化解之道:一是去調整人的信心以順服圣經,不然就是去批評圣經、讓它的解釋能符合人的信心。

在路德的理論預設中,圣經是神的話,因此它高于一切人類思想:
圣經是神的話。
圣經是由圣靈說出的。
基督徒不能被強迫接受圣經以外的更高權威。除非有新的、并且經過證實的啟示到來,否則被授予神圣權力的唯有圣經而已。
真理的神在圣經中向我們說話,因此我們必須單純接受其內容。
圣經是神的話,不是人的話,它的一點一直都不落空。

 你愈是不信任你自己和你的思想,你就愈會成為一個更好的神學家和基督徒。

 它《圣經》里面沒有一個字會無關緊要到只需以人的理性來了解就夠了。

在理論上,路德區分了理性的權威性(magisterial)用途與事奉性(ministerial)用途。“我們必須以神的話和圣經為標準來調整自己的理智”,因此不可用理性來評判圣經是否為真理。但另一方面,我們一定要運用理性來追求對真理的理解。

然而在實際操作上,路德會認為某些經文比其它經文更重要或更清楚易懂,而且路德若讀到不符合他個人神學假設的經文(例如《雅各書》),也會加以批判,將理性置于圣經之上:

我們應該把《雅各書》扔出這個學校(威丁堡大學),因為它沒什么價值。書中沒有半個字提到基督……我認為是某個猶太人所寫的,他大概聽說過基督徒,但從未遇見過任何一個。

路德認為《以斯帖記》、《雅各書》和《猶大書》都不重要,因為他看不出書中哪里談到了基督;他也對啟示錄存疑,因為書中存有“猶太式”的意象。更有甚者,他覺得圣經某些部分已經過時。路德將律法與福音之間的界線畫得一清二楚,甚至主張十誡并不適用于基督徒,因為那只是對逃出埃及的猶太人說的。

改教運動之后的路德派及加爾文派神學家都著重路德所提倡的理論原則,并厘清其背后涵義,但并不接受路德在違反自身原則下做出的評論。神學必須以圣經為準,而不是批判圣經來迎合人的神學觀。但是德國的啟蒙運動支持者則拒絕了路德對圣經的理論觀點,而強調路德的實際做法,因為他們認為路德的理論仍保留了中世紀思想的余風。直到后來,這些人才明白他們其實是讓圣經去迎合自己的神學,這破壞了宗教改革“神學以解經為本”的原則。

真正忠于路德的其實是前者。會將一項理論背后的意義徹底研究清楚的人,才是理論創始者在思想上真正的繼承人。而不是那些拒絕理論本身,卻利用創始者言行不一的漏洞來自創新說的人。


約翰·加爾文

在早期發展路德“唯獨圣經”理論原則的學者當中,最偉大的莫過于約翰•加爾文(1509-1564)。加爾文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與路德是一致的,包括“唯獨圣經”的形式原則與“唯獨信心”的實質原則這兩方面。在談到圣經權威時,他寫道:

在我繼續往下說之前,應該先談一談圣經的權威,這不只是為了預備我們敬虔的心,也是為了驅除一切的疑惑。一旦這部經典被肯定為神的話語,就不該有人狂傲到膽敢攻擊神說話的可信度——除非他的理智與人性俱喪。神如今已不再每日從天賜下諭旨,因為祂喜悅讓祂的真理單單在圣經中被尊為圣,并讓人永遠銘記于心(參約五39)。

圣經的權威“大致來自于這一點——神親自在其中說話”,以及“圣經完全清楚呈現了它身為真理的證據,就像黑白物體本身的顏色一般分明”因此“將它臣服于驗證和理性之下是錯誤的”。

加爾文和路德的立場一樣,都認為圣經本身是清楚的,傳道人或教師的職責只是將經文里簡單明了的教導,以簡單明了的方式呈現即可。加爾文在離世前最后一篇演說中,講了這么一段話:“雖然我或許談過經文的精微含義,但我若開始鉤隱抉微,就會極力克制這樣的誘惑,并追求簡潔明了的一貫目標”。在他的眼中,理想的解說應該要清晰、明了且精簡。加爾文筆下某些最嚴苛的批評,都是針對當時“學院派”人士的教導風格所發,因為他們在釋經上好以迂回取巧之語,做似是而非之論。

在“神學建構唯以圣經為本”的立場上,加爾文比路德更為堅定一致。這方面我們可以說他“比路德更路德”。第一、加爾文比路德更少用寓意解經。路德雖然嚴詞批判寓意解經,自己卻仍不時使用此法。但加爾文幾乎就像狄奧多若一樣,絕不輕易判定一段舊約經文直接指向基督(甚至也很少說它是預表),除非有明確的新約經文佐證,或是舊約這部分的前后文顯然是講對彌賽亞降臨的盼望。加爾文甚至對寓意詮釋法在“舉例說明”或“修辭裝飾”等方面的應用都盡量避免。

其次,加爾文堅持唯獨圣經的結果,使他對圣經的批判不像路德那么自由。他并不拒絕《雅各書》,而是企圖整合雅各與保羅的論述。他對雅各原意的深入探討,讓兩者看似矛盾之處得以消除。加爾文也沒有把焦點放在“因信稱義”這個范圍較窄的項目上,而是以更大的主題——“神的榮耀”作為詮釋觀點,并得以更輕易地將圣經各項教導連在一起。

加爾文和路德一樣,也承認經文中有一些問題,但他若無法解答,就會單純讓問題繼續存在,而不是擅自強解或質疑經文的權威。例如他在對觀福音的注釋里,就注意到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9節明明引用了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13節,卻說它是耶利米的話。加爾文寫道:“耶利米的名字是怎么跑進來的,我承認我不知道,也不認為這有多重要”。但另一方面,當他能解通一些看似沖突的部分時,他也毫不遲疑。關于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35節“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到底是誰這個問題,加爾文指出:“基督所指的無疑是歷代志下第二十四章22節,撒迦利亞被人惡意用石頭打死的事件”,也就是說此人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認為這一位撒迦利亞之所以有“巴拉加的兒子”(字面意義為“神所祝福的兒子”)的名號,只是一種“敬稱”。他從來沒說此處的圣經原文有誤。

加爾文的獨特之處是他發展出圣靈使人確信(conviction)的教義:

圣靈的見證勝過一切理性。正如唯有神才是祂話語的理想見證者,同樣地,圣經如果尚未透過圣靈的內在見證確立在人心中,便無法為人所接受。因此那藉先知之口說話的同一位圣靈,必須進入我們心中,使我們相信先知們的確忠實傳講了神所吩咐的道。

即使圣經可以靠自身的榮美贏得我們尊敬,但還是要等到圣靈在我們心中顯下印證,圣經才會深刻地影響我們。因此,在祂大能的光照下,我們既不是靠自己、也不是靠他人的判斷才相信圣經是從神而來;而是在超乎人類判斷的境界,我們得以完全肯定……圣經是出自神的口,藉由人的事工,所流傳給我們的。

神選民所獲得的恩賜不僅是對圣經真理的確信,也是對其內容的理解:“每當我們為信徒人數稀少感到不安的時候,要記住唯有蒙神恩賜的,才能理解神的奧秘”。可見加爾文也和路德一樣,相信人終究要經歷到神的話,才能在蒙救贖的意義上真正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