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4


使歷史有意義Making History Count

[每日靈修] 2/14/2018,  駱鴻銘編譯

為了一些樂趣也為了探查你過去的歷史請花幾分鐘時間作以下的練習。請拿一隻鉛筆、一張紙,記下你曾經收到過的五個最有意義的讚美,可以是口頭的或非口頭的,直接的或間接的。在紙上寫下:
1. 此讚美的本質
2. 什麼時候收到的
3. 誰給你這個讚美,那個人對你的影響

做完這個練習後,再試另一個:寫下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五件事。然後簡要寫下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historic)時刻對你來說為何如此重要。

這兩個練習代表了一種簡單的方法,你可以藉此掌握你的身分。要完成這個練習,問自己這個問題:若林布蘭特(Rembrandt)只能為你畫一幅肖像畫,他會要你在畫中作什麼動作?你人生收穫最多的時刻是何時?或許明天就會出現一個改寫你個人歷史的時刻。

我們的歷史不是盲目的命運或無位格的運氣造成的。我的個人歷史和你的個人歷史都和歷史的創造者、歷史的主宰有密切的關聯,祂會使我個人的歷史永遠長存、具有意義。

活在神的面光中(在神面前禱告):
請進行這兩個在今天的閱讀中所建議的練習,然後回答這個問題:「如果林布蘭特只能畫一幅你的肖像,他會要你在畫像中做什麼動作?」

進一步研讀:
詩八九1 我要歌唱耶和華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要用口將你的信實傳與萬代。
詩七七11 我要提說耶和華所行的;我要記念你古時的奇事。
詩一四三5 我追想古時之日,思想你的一切作為,默念你手的工作。

Making History Count

For a little fun, as well as an important look into the pages of your history, take a few minutes for a simple exercise. Take a pencil and paper and jot down the five most meaningful compliments you’ve ever received. They may have been verbal or nonverbal, direct or indirect. On your paper note:

1. The nature of the compliment.

2. When it was given.

3. Who gave you the compliment and what role that person represented to you.

After completing this exercise, try another: Write down the five most important events in your life. Then write briefly why these “historic” moments are so important to you.

These two exercises represent a simple means by which you can come to grips with who you are. To finish the exercise, ask yourself this question: If Rembrandt could paint only one portrait of you, what would he have you doing in the portrait? What is your fruitful moment? Maybe tomorrow will bring a moment that will redirect your personal history.

Our history is not the result of blind fate or the impersonal forces of chance. My personal history and yours are bound up with the Author and Lord of history, who makes my personal history count forever.

Coram Deo
Do the two exercises suggested in today’s reading, then answer the question: “If Rembrandt could paint only one portrait of you, what would he have you doing in the portrait?”

Passages for Further Study
Psalm 89:1
Psalm 77:11
Psalm 143:5


海得堡要理问答摘要解说

摘录自《历代教会信条精选》Ecumenical Creeds and Reformed Confessions and Catechisms,  335-439页,赵中辉等译,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出版,2002年修订一版。
 
《要理问答》
  Ⅰ论人的愁苦,第1至第4主日;
Ⅱ论人的拯救,第5至第31主日;
Ⅲ论感恩,第3252主日。

  《要理问答摘要》
  Ⅰ问题一至十三;
  Ⅱ问题十四至六十三;
Ⅲ问题六十四至七十四。


第十一章 善行的必要 


  本书第十一与第十二章是讲到摘要的第三个分段,那就是感恩。第三段是说到律法与祈祷。十诫在本书中并没有像〈海得堡要理问答〉分开的讨论;因此论到感恩那一部份,在本书中要理回答较简短。〈海得堡要理问答〉用了廿一个主日,包括了四十四个问题,讨论感恩,本书用了11个问题,讨论此第三段。在那些问题中,我们讨论到律法作为神百姓的生活准则。

  首先,我们要看善行的必要。

  问64:我们既然只靠基督的恩典而得救,为什么还必要有善行呢?
  答:不是靠善行而得进入天堂(基督已经为我们做到了),我们行善乃因这是神吩咐我们的。

  解说:
  善行是必要的,那些被基督拯救的人必须要有善行,但并不是靠善行来进入天堂。我们上天堂已经由基督所完成,而且惟独靠他。善行不能作为我们得救的根据。善行对一个罪人在神面前称义,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是在成圣上,善行是不可少的。因此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1726)。信心是由爱而生的(加五6)。主在太五16劝勉他的门徒:「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二14)。因此善行是必要的,那些由基督的宝血与圣灵所拯救的人,必须要有善行。这善行是从他们被拣选而流露出来的表现:他们为父所拣选(弗一4),是从基督的宝血所买来的(多二14),并从圣灵的更新而来的(帖前五23)。当我们看到六十六问的时候,我们再回到这个题目。

  但那些善行不能赚得什么。我们坚持这一点,就是为了反对天主教。神的百姓得救是靠恩典并不是靠行为。如果得救是靠恩典,那么就不是靠行为(罗十一6)。论到功德,恩典与行为是彼此排斥的。虽然神喜悦赏赐善行,但是这并不表明善行能赚到什么。

  然而却有按功行赏,并靠恩典得赏赐的事。那些在葡萄园整天工作的工人,领受了他们所赚得的工价,那就是他们在早晨和家主讲定的。但是在后半天进葡萄园做工的人,并没有赚得他们应该领受的工钱。葡萄园的主人是按照他的怜悯给他们的赏赐,这就是善行的赏赐:并不是根据他们所赚得的,乃是出于恩典,这使得大卫说:因守你的诫命就得大赏。论到这怜悯的赏赐,在启十四13中也说到:「他们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这项赏赐与功德无关,我们的行为不能赚得什么。

  如果天主教要讥消我们,好像我们并没有想到善行必定是信心的果实,那么我们就当把这种毫无根据的讽刺弃之不顾,并教导说,那些为基督所拯救的人,必须靠着内心的更新来实践善行。因此我们的确有善行,但我们并不是靠善行去赚得什么(我们能赚得什么)?不是的!我们为所作的善行要感谢神,并不是神感谢我们(改革宗信条第廿四条)。

  问65:你们的善行有何目的?
  答:藉着善行,我们可以将所得一切的恩惠向神感恩,并叫神因我们而得荣耀,我们也可以确实知道,我们的信心藉着善行结出果子,叫我们邻居得着造就而归向基督。

  解说:
  因此善行是为了:1.叫神得荣耀:2.得到信心的确据:3.叫我的邻居受造就。

  在这三个目的中,根本没有提到我们应当对神献上什么。因此真正的感恩,并不是为我们从神所领受的恩益,来报偿神,也不是还我们所欠的债。因此我们的善行不能叫我们给神什么东西。但他喜欢在他的百姓上,叫自己得荣耀,正如我们在赛四十三21中断念到的:「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造的,好述说我的美德。」而他们自己要从其中得到果实。

  第二论到信心的确证。罪让神和他的百姓分离:罪造成了一大黑暗并遮盖他们的心灵,剥夺了他们信心的喜乐。

  雅各说,亚伯拉罕是靠行为称义。可是,这并不是暗示说,信者之父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是因着他的行为,乃是说由于信心的果实,确证他的义。因此善行所能付出的,就是这信心的确证(彼前一10)。

  第三论到我们的邻舍,善行也是必要的。全世界的眼目都是看神的百姓。假如他们能在他的百姓身上有所指摘,他们就是亵渎神和他的工作。因此彼得在彼前二12劝勉我们:「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藉着你们的好行为,叫那些毁谤你们的,自觉惭愧。神许可人们因着我们的好行为,归向基督。

  虽然好行为绝对不能够赚得什么,可是好行为是必要的。

  问66:那么没有行善的也能得救吗?
  答:不能,因为圣经说:「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除非他们悔改归向主。

  解说:
  这完全与所有反律法主义者相背。他们中间有些人许可传讲律法,但是只当作一个应许或刺激,并非当作神的要求。另外有的人完全拒绝律法;根据他们说,律法是包括在行为之约内,而不包括在恩典之约内:他们甚至犯罪到如此程度,他们暗示犯罪是叫恩典显多,并认为他们内心的败坏是理所当然的。他们说:「让我们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他们将保罗在罗三8,六1的话加以扭曲)。他们称肉体为老亚当,肉体可以随心所欲的犯罪。保罗说这些恶人要受神公义的审判,「这等人定罪是应该的」(罗三8)。在罗六12保罗也完全拒绝反律法主义者的教义。本书所给的答案,是根据神的话语。那些在罪中活着的人,是不能得救的,他们是要灭亡的(路十三3)。只有藉着真正的悔改,我们才能逃避神的刑罚。

  问67:人的悔改包括什么?
  答:包括从心里的悔改,逃避犯罪,诚心渴慕行一切的善事。

  解说:
  真正的悔改是神的工作(徒五31)。没有一个人能凭着自己的力量或自愿归向神,虽然在生活中有的时候有重大的改变,俄珥巴、亚哈及其他便是当中的例子。然而主却在人心中作成真正的悔改。

  主在大马色的路上阻挡了保罗,他开了吕底亚的心,主行事是按照他主权的美意,让他所选召的人,得到重生不能抗拒,用他的慈绳爱索吸引他们,当神使一个人悔改的时候,那个被更新的人就要有所变化。一个被神改变过来的人,不能继续话在罪中。因此真正的悔改:1.归向神(何六1):2.要悔改(耶卅一19)。

  藉着恩典,神的百姓又转向神。圣经说到转向耶和华不下140次。归向耶和华并不是凭着我们自己的力量,乃是神在他选民心中作工的结果。当撒该被耶稣改变过来的时候,他就离弃了过去生活所犯的罪恶,并决志要行善(路十九8)。先有神的工作,然后才有生活中的更新。悔改并不仅仅是为了我们生活上有什么修改,乃是更新。「松树长出代替荆棘,番石榴长出代替蒺藜」(赛五十五13)。有新生命从神这个工作发出,罪变成心灵愁苦的根由。照样一个人有了新生命之后,才能发出为罪忧伤而想办法逃避。大卫说,主耶和华啊!那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么。主也在他们里面造一颗喜悦他一切律法的心。藉着与基督信心的交通,神的百姓才开始实践诫命,因为善行是信心的果实。

  问68:善行是什么?
  答:只有那些从真信心所产生出来的,并且按照神的律法,并为他的荣耀而行,才是善行;那些根据人的制度或我们自己的幻想所发出的一切,都不是善行。

  解说:
  因此,善行有以下三个特性:1.善行是由信心的根而生出来的:2.是按照神律法的规则而行的,并且3.目的是为神的荣耀。

  所以论到天主教有关善行的教义是值得摈斥的。因为关于善行的性质以及其无功德性,圣经的见证是反对天主教的。善行之无功德我们已经说过了,本书现在要说善行的性质。

  首先我们说到善行是从信心而来的。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并不能讨神的喜悦(来十一6)。那位财主少年官缺乏这种信心,他的行为在神的面前就不算完全,只有藉着信心,我们才能与基督有连属;并且在他里面,才能守全律法。耶和华说,你的果子从我而得(何十四8)。神的百姓在基督里不但凭信心得到罪的赦免,并且他们的行为在神面前也蒙悦纳。在基督以外,我们的行为都不能够讨神喜悦,正如枝子从葡萄树得着能力,为神结果子(约十五)。

  第二,善行是按照神的律法所作的。这是必要的法则,哦!可怜的天主教徒,他们的善行只不过是人的发明,而且也是与神的律法相冲突。主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9)。神是按照他神圣的律法来审判人。我们的行为也要凭着这神圣的律法受试验,这律法成为神子民生活上的原则。主将律法写在他们的心版上,使他们按照他的法度行事为人(耶卅一章)。

  第三,善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神的荣耀。这与想要赚得天堂是不同的事。关于人的行为,最重要的乃是一个人的心境。如果一个人心中所要的,不是为神的荣耀,而是为了自己有所求,那么我们的行为,就不是善行,纵使全世界都赞扬我们,我们所行的也不是善行。试想那些法利赛人,他们为所献的在大街上吹号,爱在大街上站着祈祷,叫人看见。他们的行为是神所厌恶的。所以,我们应知道善行是要否认自己,只有在旧人的死上与新人的复活上才能够有善行。看哪,虽然神子民不能完全守住神的律法,但是,这样的行为才是神子民所当有的。

  问69:那些悔改归向神的人能完全守住律法吗?
  答:不能的,就是最圣洁的人,只要他们在今世活着,只能在这顺服的生活上开始第一步;并且他们要有一诚恳的决志,开始按照神所有的诫命去生活,也要时常祈祷神,叫他们的善行每天增加。

  解说:
  有些人说律法可以被归向神的人完全遵守,他们被称为今生完全无罪的完全派(Perfectionists)。我们的老前辈跟这些人有激烈的争斗,但完全派为重洗派人士热烈的拥护。莱顿(John Van Leiden )为完全派在敏士特(Munster)建立一「上帝之城」,结果他是如何被羞辱!

  神的儿女在今世的生活中,是不能完全地守律法的。圣经清楚教导神的儿女,如挪亚、罗得、大卫、彼得以及其他的人都犯了很严重的罪;在各三2说:「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又在约壹一8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完全派就是这样的自欺者。

  那么约壹三9的话:「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以及保罗在罗六2所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两节圣经应该怎么理解呢?

  重生是全人各个部份的更新,包括我们的了解与意志都得到更新。神并不是在一颗石头心中实行软化,乃是除去石心给予肉心。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但是这个更新还没有达到完全的程度,在重生之人的里面有罪的残除。罪活在他们里面,并且叫他们受捆绑,被罪掳去了(罗七章)。照样,这也是神儿女每天持续的经历。他们被罪掳了去,是因为对罪没有儆醒,他们在与罪争战上疏忽了。在此他们大大的得罪了神,以致犯了大罪(多特信经五章56节)。因为罪在神面前是一定要受罚的。犯罪是一个可怕的暴动,然而在被神重生的人,就有神的种子存留在他们里面(约壹三9)。根据恩典之约的应许,神不但将律法写在他百姓的心上,也按着他们在他的律例中行事为人。虽然他们在顺服神的律法上刚刚起步,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蒙恩的罪人,但是按照他们里面的状况来说,他们是喜欢神的律法,他们本着诚恳的决志,按照神的一切诫命过生活,追求完全(腓三12)。他们在今生之后,要达到那个目标,要求永远并完全服事神。
  
  第十二章 祈祷
  
  在本摘要第三部份中讨论了两件事,那就是诫命与祈祷。这两件事有非常密切的关连。神的律例应当用祈祷的心来默想。诗人在诗篇一一九5说:「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现在本书以祈祷来结束。神的百姓乃是恳求的百姓,并且受苦与可怜的百姓要投靠耶和华的名。这在第六十九问中已经说过了,在问答部份中说,他们是被神改变过来的人,常常向神祈祷,叫他们可以按照神的诫命在生活中有长进。

  问70:我们必须向谁如此的祈祷?
  答:不是向任何受造之物,乃惟独向伸祷告,他能帮助找们,因耶稣基督的缘故垂听我们。

  解说:
  对神整个的服事,都包括在神的圣道之中,「要求告耶和华的名。」所以论到塞特的时代,圣经说:「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创四26)。神的百姓一定要「求告他的名」。另一方面论到恶人,圣经说:「他们不求告耶和华的名」;然而论到他的百姓,信实的耶和华抱怨说:「雅各啊!你未曾求告我。」在祷告中,只有向耶和华祈求,这乃是他的荣耀。在祷告中向任何受造之物,甚至于向天使或圣徒中的人祈求,都是有损神的荣耀。惟独神能帮助我们,他要为基督的缘故,垂听他百姓的祈求。基督是我们祈求蒙垂听的根基。而且为他的缘故,耶和华说:「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五十15)。惟独藉着他,我们才能接近神的施恩宝座。

  问71:我们必须奉谁的名向神祈祷?
  答:惟独奉基督的名(约十六23),并不是奉任何圣徒的名。

  解说:
  天主教是向圣徒祈祷的。天主教徒盲目的在偶像前跪拜说:「赐福的马利亚;……赐福的彼得,……约翰等等……请为我们祈祷。」但要知道,没有一个在天上的圣徒能替我们祷告。

  第一、荣耀并不属于他们,不值得我们祈求。当使徒约翰跪在天使面前要拜他时,他说:「千万不可!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言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启廿二9)。

  圣天使声明说,他和任何其他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受崇拜,这荣耀惟独属于神。天主教将神的荣耀践踏在脚下,并且污辱了圣徒,而并不是荣耀他们。

  第二、圣徒没有什么可以为他们祈求的。他们过去也是失丧的罪人,他们惟独靠赖恩典,因基督受苦与受死的功劳而得救。

  第三、在天的圣徒也不能垂听我们。「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不承认我们」(赛六十三16)。除了藉着独一的保惠师并中保耶稣基督以外,我们不能接近神,基督爱他的选民一直到底。惟独他是我们在神面前的祭坛,在其上献上我们的祈求。一切圣徒的祈祷,都放在金香坛上。从圣徒祈祷来的香烟,一直上升到神的面前(启八34)。除了基督以外,神不接受任何的祈祷。但以理声明,在他里面没有任何的根据,可以要求神的垂听,「我们在你面前恳求,原不是因自己的义,乃因你的大怜悯」(但九18)。那大怜悯乃是在基督里。他为他的百姓得了一切需要的满足,惟独藉着他获得诸般的福气,「因为穷乏人呼求的时候,他要搭救,没有人帮助的困苦人,他也要搭救:他要怜恤贫寒和穷乏的人,拯救穷苦人的性命」(诗七十二1213)。

  「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面前」(弗三12)。我们不需要任何圣徒的介绍,把我们领到神面前。如果我们要寻求另外一个,对我们很有爱心的中保,除了那位在我们还做仇敌的时候,为我们舍命,我们还到那里去找呢?

  因此拜圣徒这种习惯是不荣耀神,不荣耀人的。从圣徒的著作可见,出于他们的良心,他们坚持拒绝这种做法,是他们从没有实践,也没有要求过的。这只不过是出于人的不信。因此奉任何圣徒的名祈祷是不合适的,乃要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祈祷。「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二1)。「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神面前」(弗三12)。主自己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约十六23)。

  问72:我们必须向神求什么?
  答:为灵魂与身体所需要的一切事,那就是主自己在祷告文中所教导的。

  解说:
  基督买赎了他百姓的灵魂与身体,并且拯救信徒的灵魂与身体脱离罪的权势,以致灵魂与身体要与他在永远的荣耀中。

  为了这个缘故,主乐意供给他们灵魂与身体所需要的一切。主赐给这些,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祈祷,乃是藉着我们的祈祷。主不需要我们告诉他我们一切所需要的,就好像他不知道我们所需要的。主知道我们所需要的是什么,比我们自己知道的更清楚。但是他喜欢设立和使祈祷生效,在祈祷中,神的百姓可以与主有活泼的交通。在此属灵的活动中,我们把自己完全降服交托给神。在祷告向神所求的,没有什么事是太大,也没有什么事是太小。然而一个适当的恳求,并不是为了我们的占有欲所求的任何事;一个真正的恳求,是把自己完全降服于神的旨意。

  主做事都是按照他的美意,所以一切的祈祷,若是为了肉体的私欲或行恶,是得不到结果的。也不能为死了的人祈祷,人死了他们的命运已定。在天上的圣徒不需要祈祷,因为他们的需要已经永远地、完全地得到满足,为灭亡的人一切的祷告都是无用的。

  在此我们又看见天主教徒所做的是违犯神的旨意。他们拒绝基督一次献上完全的祭,他们幻想出一个炼狱来,他们说灵魂还没有脱出这个炼狱,因此他们为死了的人献上很多的祈祷。但是这种祈祷是不对的。祈祷是关系到我们在今世生活以及我们邻舍的生活,是为了满足灵魂与身体的需要。

  然而,在祈祷的事上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犯了敌挡圣灵之罪的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132)。「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壹五16)。犯这样罪的人,也不需要祈祷,他是故意犯罪,在罪中使自己的心刚硬。犯此罪者的心中常常有惧怕,他们自己就是犯这个罪的证据。神把祈祷从犯这罪的人身上永远除掉。

  除此之外,没有一个罪人,因为太坏以致不能为他的改变而祈祷,并求神赦免他的罪。司提反为用石头打他的人祈祷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七60)。主听了他的祈祷,从扫罗的悔改就可以知道。那些打司提反之人的衣服,就是放在扫罗的脚下。

  大家都熟悉慕尼迦的历史记载,这位敬虔的母亲是如何多次祈求神,叫他儿子奥古斯丁悔改。奥古斯丁完全离弃了他所领受的美好教诲,并堕落在淫乱与犯罪的生活中。安博罗斯对这位敬畏神的母亲所说安慰的话得到应验,那就是用诚恳祈祷来托住她的孩子,他是不会灭亡的。时候到了,神欢喜拯救奥古斯丁脱离罪恶,并提拔他成为一位最伟大、最著名并有感化力的教父。他死于主后四三○年。这些例证,清楚显示给我们,神要赐给我们信心与勇敢,要为罪魁的得救而祈祷;但是本着这种方式,神的尊荣是超乎一切之上,并惟独根据基督的义,因为那是神垂听与回应我们祈祷的惟一根基。

  主教导他的门徒祷告,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问73:这祷告的内容为何?
  答:「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天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解说:
  主在新约中对他的门徒有两处提到这个祷文,就是太六917
  路十一24
  主在马太福音六章中劝勉他的门徒,不要像假冒为善的人祈祷;因为他们愿意站在会堂中并大街上祈祷,为的是叫人可以看见他们。因此主说:「要进入你们的内室。」基督又说,不要用空幻、重覆的话祈祷,好像外邦人那样。然后他把「主祷文」教导他的门徒。

  路加福音十一章记载主在一个地方祈祷,祷告完了以后,他的一个门徒对他说:「主,教导我们祷告,正如约翰教导他的门徒一样。」就在那时,主就给了这同样的祈祷文。

  这个祈祷文,就是给了找们在祈祷中断应用的原则。然而主并不是规定了,只有用这祈祷文中的话来祷告,并且禁止用其他的话,决不是这样的!人心灵中的愁苦限制了人,当求告神的时候,用他自己的话语。「主祷文」中话语的本身,并没有比其它的祈祷有更大的功效。最主要的乃是祈祷人的心境。在圣殿里税吏的祈祷,并不是一个冗长的祈祷,也不是一个很合规矩的祈祷,然而主却听了他。在十字架上强盗的祷告也是这样。祷告的特长不在乎言辞,乃在乎信心。祷告的人,藉着信心,才能在基督里与神亲近。

  可是,合乎形式的祷告也有它的地位。在教会礼拜中断用的祷告,也是形式的。例如:在执行洗礼与圣餐时所作形式的祈祷。甘利(Comrie)在他的著作中,说他时常用这些祷告,获益良多。

  有谁能够否认在这些祈祷中所给予的有益的导引呢?主耶稣所给的祈祷,凌驾于教会的祈祷,盼望我们不要习惯地一昧背颂「主祷文」。有口无心的祷告是死的。

  施恩恳求的灵,教导我们祷告,并继续以实际上的需要来吸引我们亲近神,这样的教导对我们是不可缺少的。

  在此祷告的开端,主叫我们知道神的尊严。当一个人祷告的时候,若他的心境正确,他就在神的尊严面前谦卑自己,并从深处中呼求神(诗一三○篇)。关于这一点,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提出一个例证,他对神有一颗非常敬畏的心,并有赤子的信靠,而且他说,「我虽然是灰尘,还敢对主说话」(创十八27)。

  主教导他的门徒祈祷是包括:

  1.称呼:「我们在天上的父」
  2.六项恳求;与
  3.结束语:「因为国度、权柄、荣耀,都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论到这六项恳求,三项是为了神的荣耀,三项是为了我们的需要。头一组的三个恳求,是求神名的荣耀,主国降临与主旨成全。第二组三个恳求,是为我们的日用饮食,为了我们的罪得赦免,并为了保守我们。以下有更清楚的说明。

  问74:在此祈祷中所求于神的是什么?
  答:1.一切想要荣耀神的事,求主赐力量予以增进,凡与主旨意相违背的,求主拦阻。
  2.求主为我预备一切肉身所需要的东西,为我们的灵魂,求主保守我们脱离罪恶,就是那些有碍于我们救恩的事!阿们!

  解说:
  在头三个祈求中,我们所愿望的,就是一切有关神荣耀的事得以增进。这就是第一点尊神的名为圣。由于重生的恩典,一个人得到重生,他要爱神的名,寻求神的荣耀,神在他的圣名中启示他的本性,神给他自己取了一个有意义的名字,使他的百姓可以认识他,并尊他为圣。为了尊神的名为圣,所以主的百姓可以正确地认识他,并用属灵的、超自然的智慧来认识他,因此非受造之物本性所有的。神在他的国度,荣耀此圣名。这国不属于这世界,乃是属灵的,属天的国。神的国降临,虽然有激烈的反抗,并经历许多艰难,神的国仍然进展无阻。蒙选之民聚集在神的国里,胜利是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主愿意他的百姓的心仰望神的国,而不贪恋世界。如此他们才能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他所命令的旨意,在他们身上所完成的预旨,叫他们得救。

  在此祈祷中,主也给他的百姓自由去寻求他,来满足他们身体灵魂一切需要。主买赎了他们的身体灵魂,并愿意彰显他永远的爱,来满足他们一切需要。但是为了求神的赦免,神的百姓需要敬畏他。神百姓的仇敌,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神要在我们受试探的时候,保守我们并引导我们,他的名是我们坚固的高台,使义人可以逃入。在这整篇的祈祷中,主耶稣教导说,诚恳的祈求者寻求神的荣耀超乎一切。第一个恳求是愿尊神名为圣,这称呼是有一种做人子对父亲的信靠。在祷告文的结束上是承认:「愿你的国度、权柄、荣耀,直到永远。」

  主教导我们祷告,有如论到保罗,圣经说:「他正祷告」;他愿意他的百姓过一个祷告的生活,使他们可以永远赞美他。阿们。




海得堡要理问答摘要解说

摘录自《历代教会信条精选》Ecumenical Creeds and Reformed Confessions and Catechisms,  335-439页,赵中辉等译,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出版,2002年修订一版。
 《要理问答》
  Ⅰ论人的愁苦,第1至第4主日;
Ⅱ论人的拯救,第5至第31主日;
Ⅲ论感恩,第3252主日。

  《要理问答摘要》
  Ⅰ问题一至十三;
  Ⅱ问题十四至六十三;
Ⅲ问题六十四至七十四。


第八章 信心的益处,罪人在神面前因信称义
  
  在本章讨论中,我们说到信心的益处。

  正如本摘要以前所说的:

  一、论信心的本质(十九问);
  二、论信心的纲领(廿—四十二问);
  三、论信心的益处(四十三——四十七问);
  四、论信心的源头(四十八问)——参看第四章。

  现在我们讨论第三段,即信心的益处。此益处乃:罪人在神面前得称为义。

  只有得救的信心才能产生益处。历史的信心,暂时的信心以及神迹的信心,都不能叫我们称义,因为这样的信心,不能叫罪人与基督联合:只有在基督里,应该下地狱的罪人才能够免去罪孽与刑罚。

  问43:你相信这一些有什么益处的时候……,回答是这样说的;
  答:我在神面前、在基督里得称为义,罗五10

  问44:你如何在神面前称义?
  答:只有藉着在耶稣基督里的真信心。

  解说:
  如果我们没有这信心,我们就不能在神的审判台前站立得住。让我们每一个人思想,我们是否在基督里真有信心:因为凡没有基督的,将来在永世里什么好处都没有。

  这样在信心以前就没有称义吗?

  是的,那是当然的。如果在信心之前没有称义,那么因信称义就是不可能的。

  吴修斯在他的〈要理问答〉中很简洁清楚的说:
  问:称义不是在信心之前吗?
  答:可以说是在信心之前,也可以说是在信心之后。
  问:怎么说是在信心之前呢?
  答:因为称义是关系到唯独在神那一方面某种的行动或作为。
  问:怎么说称义是信心的果实,在次序上说是在称义之后呢?
  答:因为称义是在我们里面做成的,且为我们所接受,应用在我们身上,而且止于我们。

  你能从圣经中证明称义是在信心之前吗?

  是的;除了在圣经别处,在罗四25教导此项真理。基督为我们称义而复活。基督在他的复活中被称为义,而且她的全个被选召的教会在他里面得称义。使徒保罗在提前三16也教导说,基督在圣灵中得称为义。

  称义在信心之的乃是:

  1.从永远在神的预旨中就被称为义了;以及
  2.在基督的复活中。

  如此保罗在提后一9证明神在基督耶稣里赐给蒙拣选之人的恩典,乃是创立世界以前。

  这个称义,就是从永远并在基督复活中所赐给我们的称义,到时候岂不是应用在我们身上吗?

  那当然是的;若不是把基督和他的义应用在我们身上,我们也将要和所有的人一样,在神面前被定罪的。因此因信称义,对每个要得救的人是不可少的。想要从永远并在基督的复活中得称为义的人,反而不有分于因信称义的话,就是欺骗自己,并且否认圣经的道理。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说,罪人唯独藉着信心得称为义。

  因此我们主张在信心之前有称义,但是我们也主张因信称义是不可或缺的。后者叫我们与神和好,因为因信称义不单指我们自己已经称义了。那是完全不同的一件事,因为没有一个是义人。在因信称义中只是地位的改变。在称义中被拣选的罪人离开了被定罪的地位,而进入与神和好的地位中。他不再被定罪和受刑罚,他得到永远的生命。

  在下一问题中我们就说到此点。

  问45:那唯独因信称义是什么意思呢?
  答:基督的完全补赎与公义归给找们,藉此我们的罪得以赦免,我们成为永生的后嗣;除了藉着信心以外,我们不能用别的方法能领受这个义。

  解说:
  当我们说到因信称义的时候,只有一个例证是可以引用的,那就是在法律上的审判官的例证。因为在因信称义中,神是一个审判官,他能叫一个有罪的人无罪开释。

  这怎么可能呢?神的公义一定要将罪人判受永死;但神不可放弃他的公义,否则他不能是神。这样神如何能宣判有罪的为无罪?

  罪人在神面前得称为义的惟一根据,就是基督的义,藉此,他为蒙拣选者所有的罪做了补偿。公义在这保证人身上报了仇:因此,除了这个以外没有别的根据。这个根基就是基督完全的补偿与公义。在此之外,任何东西都是无价值的。我们的义就好像是破烂的衣服;这些都不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无论是全部或部分。基督的补偿与公义,乃是蒙选的罪人得称为义的唯一根基。那么基督的补偿与公义也一定成为我们的。这两种如何能成为我们的呢?1.藉着归算:2.藉着领受。

  在可悦纳的时候,父神将基督和他一切的恩益归给他所称为义的罪人,用归义后的信心来支取基督。归义是在领受之前,但也是在归义之后,因此若没有凭信心领受,也就没有归义了。

  然而在此领受上还有几个步骤,所有神的子民在他们的良心中,关于他们的称义还没有确切的把握。在称义中有两项益处不可分开的,那就是,1.罪得赦免:2.永生的权利。

  当我们说到称义的时候,我们已经提到一个可用的例证,那就是在法庭中审判的例证。审判官要判刑,辩护师要申诉,罪人要被召唤,撒但、律法以及个人良心要控诉。

  这样神的儿子基督乃是在天上的辩护师,他根据他的补偿,要求把罪人开释。父神是审判官,坚持神本质受损的公义必得伸张。圣灵叫罪人得知,并且把基督的义和基督印证在他们的心中。如此三位一体的神的每一位在称义上都有他们的分。

  我们也必须知道释放罪人的不是辩护师,乃是审判官;照样也可以说,称罪人为义的不是基督,乃是父神将永生赐给他。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那人有福了。

  然而,基督就是父神审判的根基;他是惟一的根基。就是信心虽然是有价值的,也不是我们在神的公义前可以信赖的根基。以根基来说,信心也能消失,唯有信赖基督!一个人由于他的原罪和本罪在等候永死;并非一个信徒,乃是一个要下地狱的罪人得称为义了。他得到永生,这是恩典的奇迹。

  罗马天主教破坏了这整个因信称义的道理。罗马天主教从心里恨恶兔费的恩典,他们以善行做为根基,把恩典排除在外,正如罗十一6所说的:「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天主教声称称义是成圣的结果,并且把称义与成圣给混淆了。虽然二者极其有关,然而它们有不同的益处。

  称义与成圣二者之间的区分是什么呢?海伦保科说的很清楚:

  1.称义是外部的行动,但成圣是在我们里面的作为;
  2.称义除去罪孽,而成圣是除去罪污;
  3.成圣在世上是进步性的,但称义是已经完成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信称义岂不是在我们里面发生的吗?那岂不是一项主观上的称义吗?当然是的!我们已经说过,凡不明白此主观称义的人,或如布拉尔所说的「有效的义」,乃是在神的公义的审判之下;本为可怒之子,有一天要受永远的刑罚。

  当我们前辈神学家说到称义的时候,认为是在我们之外的行动,他们的意思是说,称义是神司法上的作为,是在我们之外,在天堂的法庭上决定的,并在基督的复活中宣布。因此蒙拣选的罪人,在悦纳的时候,被迁入与神和好的境况中,并且「有效地」被宣告无罪。可是当称义发生的时候,里面没有什么改变。内部的改变是从成圣来的:这改变是在我们里面发生的。

  论到第二点,称义与成圣之间的区分,那就是称义除去罪孽;成圣除去罪污。所欠的债必须偿还,污秽必须洗净。在称义中有一个为所有罪孽的完全补赎。基督的义,就是为他百姓一切原罪与本罪的完全与永远的补赎。神的子民根据这一点得称为义。

  但称义不能洗去罪污。下面的例证能帮助我们明白这一点:
  有一个矿工,他整天在煤矿里挖煤,因此整个人黑的像煤矿一样,此人欠人家一千块钱的债。有一天他从煤矿里出来,有一个人递给他一张收据说,他的债务已经完全还清了。你可以想像这个人是何等的欢喜快乐。但在这时候,他的面目还是黑的,要想脱去这个污秽,他必须用水洗去。

  从此可见在称义中罪孽得以除去,但罪的污秽还没有除清;神的子民在成圣中得以洗除罪污,称义虽然与成圣有别,但二者的确有不可分之关系。

  第三点的区分是:成圣在今世是进步式的,可是称义是已经完成了。

  审判官一定要宣判被告无罪或有罪,他不能给予不彻底的判断。在称义中,神不能够只赦免他子民一部分的罪,乃是给他们一个完全的无罪开释。

  成圣虽然是整个人的更新,但在今生还不够完全。完全是在部分上的,但在程度上还不是完全的。神的子民在他们肢体中有一个律,与他们心中的律交战,使他们受罪的律的辖制。在天堂里,成圣将要在荣耀中得以完全。

  如此称义与成圣是有区别的。可是天主教对于圣经中所说的称义是个门外汉,并且予以反对。天主教想要靠行为称义;可是按照下面的问题所教导的,那是不可能的。

  问46:为什么我们的善行不能在神面前算为义?
  答:因为在今世,就是我们最好的善行,也是不完全的,并且受罪的污染,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罗三20)。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解说:
  这样神的话,就把一切的行为跟称义的关系给切断了。天主教怎敢说要赞成行为呢?但是他们还有一项托辞:神岂不是赏赐善行吗?当然是的;不但在今生,就是在来世也都要赏赐善行。
  但问题是你在那里看见这种赏赐呢?在诗十九11:「遵守律法的便得大赏」;在启十四13:「在主里面而死的有福了,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当然神要赏赐善行。

  问47:这样说来,我们的善行没有什么功德可言。但神仍会在今生和来世赏赐善行?
  答:这赏赐不是出于我们的功德,乃是出于神的恩典。

  解说:
  主耶稣自己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中,给了我们一个很清楚的例证。头一群作工的人就是园主所雇来的,跟他们讲定工价,每人一天一钱银子。他们领受了当得的工资。但是后来的工人也领受了一钱银子,但这不是他们应得的;他们领受的乃是怜悯的赏赐。主赏赐他百姓的工作完全除掉功德的因素,完全绝对出于他的恩典。神的子民是因恩典而非行为,因此对神的子民来说,他们只有一个夸口的根基,那就是基督,是出于神的恩典赏赐给他们的。如此他们因信称义,并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罗五1)。

  为了我们的好处,我们一定要学习了解有关称义的事。有一天当主来审判活人死人的时候,他要将因信称义的人在云中提出来称义;他们要进入永生。因此我们要如下列情形来看称义:

  一、在信心之前,即:1.从永远;2.在基督复活中。
  二、因信,即:1.在重生中改变地位:并2.在良心的法庭中。
  三、有一天在天上的云中。

  
  第九章——Ⅰ蒙恩之道
  
  本书这一部分我们来到论信心四点的最后一点,就是论到:信心的创始者。

  创始者就是圣灵。在第四章中我们论到信心的本质:在那里也提到历史的、暂时的与神迹的信心,现在我们要说到信心的创始者。

  问48:谁在你里面发生信心?
  答:圣灵。

  解说:
  因此在我们自己里面不能有这真正的信心。若不是出于圣灵,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信心乃是神的恩赐(弗二8),信心乃是神的灵在神选民心中生发的。其他别的人没有这个信心,这乃是神选民的信心(多一1),这乃是:「由神的大能而来的信心」(西三12)。虽然我们相信圣经,正如论到亚基帕的,然而我们若不是被圣灵重生,就不能有真信心。

  在重生上,圣灵将信心,就像一棵有生命的植物,栽种在我们心中,这棵植物是永远不会死的。虽然这信心有时会软弱,而且在另一方面,不信的力量也很大,可是神的百姓永远不能失去得救的信心。那信心是从神来的,圣灵就是那信心的创始者。

  此外,主用方法生发那信心,正如在以下的问题中所说的。

  问49:用什么方法?
  答:藉着聆听所传扬的道(罗十1417)。

  解说:
  这样主自己用方法在他选民的心中生发信心,达到此目的的手段就是所传扬的道。例如:在罗十17中说到了神的道:「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吕底亚也是这事的见证,信心是由所传的道而来的。她在听保罗讲道的时候,主开启了她的心,使她注意到有关基督的事。

  从神的这种安排,就明显可见,忽略并轻视传扬神的道是何等可怕的事。尤其是在这堕落的时代,许多人离开教会,并在属世的快乐中寻求达到肉体的欲望。盼望教会中的青年男女,不可忽视神道理的传扬。千万不可离开教会,早午晚教会的礼拜都要参加。教会中的空板凳将要指证我们的不是,那时我们要呼叫说:「哦!我没有听神话语的传讲;我要是听了神的话语,或许我就悔改信主了。」神乐意用这些方法在人心里生发信心。然而,并不是所有听道的人都领受这得救的信心。这里有外召与内召之分。

  外召是临到所有听道的人,外召是叫人悔改相信,邀请人得救,将基督提供给失丧的罪人。神藉着此外召邀请罪人,并差遣他圣洁与忠心的使者,就好像神藉着他们来恳求罪人:「与神和好」(林后五20)。外召也不应该予以轻视,那是神给我们的信息。这外召不能结出得救的果子,可是这并不是福音的错处,也不是神用福音宣传的错误,神甚至对那些他所呼召的人,给予各种的恩赐,但是这错处是在那外部被召的人。如果神的道没有成为悔改信主的工具,那是我们的错处(参看〈多特信经〉三、四项之第九、十条)。然而外召是不能救人的,假如信心是藉着道而生发的,那么,圣灵也要作工使之生发信心。

  现在问题来了:当神把救恩提供给被遗弃之人的时候,这些人是神从永远预定灭亡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怎能说神所提供的救恩,是出于好意的呢?

  事情所以这样,只是因为神的荣耀比我们的得救更为重要。主也是藉重圣道的传扬,来寻求他自己的荣耀。在那些灭亡之人的身上,神也要得荣耀,正如在得救者身上他也得荣耀;保罗在林后二1516的:「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

  因此,主在心目中是想到他把救恩提供给那些听他道,并召请的人以显明他的属性。他的提供是真实的,并且提高其公义与恩慈的荣耀。假如有的人在听了道以后灭亡了,这个错处不在神,那只是人心的刚硬与固执所得到的结果。

  虽然如此,假如神的道理要结出果实,因此而生发信心,那么内召是不可或缺的。外部的劝勉没有能力打破我们刚硬如石的心,惟有神的灵才能够这样做:神的灵跟所传的道能够进入人的内心更新、打破刚硬的心。圣灵生发信心:所传的道只不过是圣灵所指定的方法而已。

  愿所传讲的道能够有助于我们达到目的,那个恩惠将是何等的大啊!

  此被主发的信心需要不断的受到坚固,圣灵也用方法来坚固信心。为了达成此目的,圣灵照样用所传讲的道与圣礼。

  问50:他如何坚固信心?
  答:藉着所传讲的同一的道,并使用圣礼。

  解说:
  这样,圣道便有双重的功用,它生发信心并坚固信心。但圣礼只能坚固信心,因此没有悔改信主的人,不能用圣礼来得到信心:为了要得到信心,一定要藉着所传讲的道。主藉着这些方法,也乐意支持他百姓的生活。他祝福所传讲的道,以至他的百姓在信心上可以长进。这样神话语的服事,对他的选民仍然是宝贵的,在他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千日。

  当神的儿女不再渴慕神话语的传讲,便以为他们没有神的话语也可以照常活下去,这的确是令人沮丧的标记。

  圣礼也是坚固我们的信心。现在我们就说到圣礼。

  问51:圣礼是什么?
  答:圣礼是神所设立的神圣标记与印证,藉此叫我们确知神出于他的恩典赦免了我们的罪,并赐永生给我们。为了这些原因,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完成了献祭。

  解说:
  在此问题中,我们提出以下几件事:1.名称;2.本质:3.目的;4.数目。

  进一步解说:

  1.名称
  圣礼这字并没有在圣经中出现。可是天主教却说圣经中有这个字,并且引用弗五32:但是圣礼二字在那里并没有找到,只有一句片语,「这是一个大奥秘。」但不是每一个奥秘就是圣礼,天主教却说意思就是,所以藉歪曲圣经,他们就高抬了婚姻,也把这婚姻包括在圣礼之内。

  路德以及其他的人对圣礼这字提出了反对,虽然此名称没有在圣经中出现,可是仍然许可我们去使用,例如「三位一体」这名称,圣经中也没有;在拉丁原文清楚看出圣礼的意思,即是神设立的标记与印证。

  因此在圣经中圣礼被称为:盟约的标记、印证、契约、纪念(参罗四11;创十七1113;出十二13)。

  2.从本质上来看,教师说:「圣礼是神设立的神圣标记与印证。」

  第一,圣礼是标记。天主教强调在圣礼中的行为,并以此为教会的一项职责去分配恩典。可是宗教改革家以神的话作为他们决定的根据,所以强调圣礼乃是标记,没有标记就没有圣礼。这些标记乃是:在圣洗礼用水,洁净的水,在主餐中用普通的饼与酒。

  这些标记是神圣的,因为设立圣礼的那位是圣洁的。这些圣礼是神所设立的。在圣礼中所用的是有象征性的纪念物,以及使用的人也是圣洁的。然而圣礼不仅仅是标记,它们也是印证。亚伯拉罕领受了割礼的标记、印证了他信心的义(罗四11)。有些人认为圣礼只不过是标记,这些人是谁呢?慈运理与在此错误上跟随他的抗辩派,也有许多门诺派的信徒。那是一项古老的索西奴派的错误。与在圣经中清楚宣告的相冲突,因此与圣礼的本质不符。圣礼乃是标记与印证。

  3.从目的来看,在第五十一问中说明了圣礼的目的:「圣礼是神所设立的神圣标记与印证,藉此叫我们确知神出于他的恩典赦免了我们的罪,并赐永生给我们,为了这些原因,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完成了献祭。」

  因此主乐意藉着圣礼让我们知道我们的罪得了赦免。这个确知是神的工作,不是每一个受洗的人,也不是每一个领圣餐的人都有这确知。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所完成的献祭是为了他的选民;恩典是赐给他们的,而且主也乐意叫他们知道这个恩典。

  从此,我们也看出神的百姓在领圣餐之前下一定需要这恩典的确知,因为这正是主乐意教他选民有确知所用的方法,那就是用这个方法可以让他的子民像约伯那样说:「我从前风闻有你,如今我亲眼见到你。」因为在圣礼中,主就像从前一样,叫他所爱的百姓看见他是谁,并且认识他。因此圣礼就是可见的标记与印证。

  但愿神的儿女在圣礼中继续在信心方面有长进。

  4.有关数目方面,在下一个问题中我们就要说到。

  问52:基督在新约中设立了多少圣礼?
  答:两个:圣洗礼与圣餐。

  解说:
  在这两个圣礼之外,天主教又加上五个假伪的圣礼,例如:为平信徒他们有婚礼,他们不许可神职人员结婚。天主教也为神职人员举行圣礼,一般平信徒是没有分,即如封立典礼。

  天主教的七个圣礼是什么?除了洗礼与圣餐之外,他们又加上坚振礼、补赎礼、婚礼、封立典礼与抹油礼。这都是教皇所发明的,根本不合乎圣经。圣经只说到新约的二个圣礼:圣洗礼与圣餐礼。

  在旧约时候,照样也有两个圣礼:那就是割礼与逾越节。又说到特殊的圣礼,即如:挪亚的方舟是洗礼的预表(彼前三21);红海、云柱、磐石,这些都是预表基督(彼前十一14)。主为旧约的百姓设立了割礼与逾越节的圣礼。

  在旧、新约的圣礼之间有什么区别吗?有的。

  1.旧约的圣礼是流血,新约的圣礼是不流血的。
  2.旧约的圣礼是指向基督的来世;新约的圣礼是指着基督已经来了,并在世上完成了他中保的工作。

  割礼与逾越节事实上真是圣礼,为神所设立的标记与印证,教人确实知道在基督里面的恩典。

  天主教和路德都是否认这一点,他们不能把他们所主张的变质说与同质说与旧约相协调。为了教导这些错谬的教义,首先基督必须一直在世界。但是神的话推翻此点,特别提到了圣礼的设立:1.割礼(创十七章);2;逾越节(出十二章)。

  但是工作之约也是圣礼吗?工作之约并不是罪得赦免的标记与印证,也是不能够,因为在工作之约中,还没有罪出现。然而,我们有些改革宗神学家称生命树为圣礼,但这只能在以下的意义上接受,那就是说此树印证了顺服得生命的应许。

  然而在工作之约中,并没有一个圣礼的可能,就是藉着基督一次的献祭而确知罪得赦免。圣礼是属于恩典之约。

  在相关的意义上来说,虹也可以称之为圣礼。与挪亚所立的约,虽然没有基督的缘故而得到赦罪的含意,只是给全人类暂时的应许。那就是说,神以后不再用水来毁灭这个世界。虹叫我们知道这些应许,但却不是在基督里选民得恩典的圣礼。

  主在他与挪亚立约时的确起了誓,做为他对百姓信实的印证,说:「这事在我好像挪亚的洪水。我怎样起誓不再使挪亚的洪水漫过遍地,我也照样起誓不再向你发怒,也不斥责你」(赛五十四9)。主在洗礼与圣餐的圣礼中也起了这样的誓。

  经历圣礼中能力的人有福了。
  

  第九章——Ⅱ圣洗礼
  
  前章我们大略论到圣礼,圣礼乃是为基督宝血的缘故,使罪得赦的标记与印证。现在我们开始讨论在新约特别提到的这两项圣礼,第一是圣洗礼,第二是圣餐。

  本书用四个问题来讨论圣洗礼。

  问53:洗礼外部的标记是什么?
  答:这水即表明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洗。

  解说:
  我们已经提过在洗礼中,我们用普通的清洁水来受洗。天主教用的水是经过神父分别为圣的。用水所表征的是什么呢?水代表基督宝血的洁净,因此所用的水就是普通洁净的水。我们用水洁净身体,在洗礼中用水表明基督的血洗净我们的罪。

  用这种方式者,如约翰在约但河施洗,太监用水受洗,那是当他走在迦萨的路上(徒八3639)。天主教将水分别为圣,在这里或他处是没有什么用处。在洗礼中有的用浸水礼,有的用点水礼。任何一种方法都是同样的表征。因此在旧约中,在洁净的礼仪上,用点水也用浸水。摩西将盟约血洒在百姓身上(出廿四8)。在结卅六25耶和华说:「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保罗在来十二24说到:「所洒的血。」

  浸信宗与摩门教所采取的立场,就是一定要用浸水礼,这立场是站立不住的。他们用这种愚昧来坚持这一点,把他们自己分别出来,因此各人更易于对他们错谬的教义加倍谨慎。

  其实,点水与浸水背后所表明的都是同一件事。受水礼只有一次,这是属灵之生产的圣礼,而圣餐礼是继续坚固的圣礼。因此改教者特别反对多次洗礼的执行。例如:他们不给人施第二次的洗,就像从前受过天主教洗礼的人,就不再受洗了。在中世纪时期,罗马天主教也包括神的教会。假如他们给那些脱离天主教、偶像崇拜的人再一次洗礼,那么改教者就是忽略了此项事实。

  然而我们改革宗的前辈,不承认天主教所给的临时措施的洗礼,就是为非教会职员所行的洗礼。那不算是洗礼,因为正式的洗礼必须有下列两个条件:

  1.洗礼必须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洗;
  2.洗礼必须为任何个别教会中的正式职员所执行。

  我们在第五十三问中有详细的说明。一个人要不是教会的神职人员,他就没有资格奉三位一体神的名给人施洗。因此天主教临时措施的洗礼,不拘是医生、助产士、护士,或者任何人所执行的洗礼,都是可藐笑的。在基督教里不许可这样的一种洗礼的执行。我们的医生与护士坚持拒绝给婴儿施洗,如果有什么人这样做,就像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洗,他们就是犯了亵渎神威严的罪。

  那么为什么天主教有了这种所谓「临时措施的洗礼?」这是源于天主教认为一个人的得救有赖于洗礼。他们说与神和好,是由洗礼而恢复的;因此,他们认为无论如何一定要受洗,没有一个孩童是没有受洗礼而死去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中施洗,无论是邻居或是警察,都没有关系。

  这是何等盲目!神并没有将圣礼当做得救赎恩典的根据!一个人没有正式的权柄,他不能给人施洗,因为施洗的人必须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洗。

  现在我们论到洗礼所代表的意义。

  问54:洗礼印证的是什么?
  答:藉着耶稣基督的血和灵洗净罪恶。

  解说:
  这样洗礼用普通洁净的水,奉三一真神的名表明并印证二项恩典,就是称义与成圣,因为惟有藉此才能够使罪得洁净,而且这洁净是由基督的血所完成的(约壹一7)。水不能够洗除罪,乃表明并印证基督宝血的洁净,是为他一切的选民,而且只为他们。

  但是为什么亚拿尼亚对保罗说:「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如果水不能洗净或重生一个人,那么为什么在多三5又称洗礼为「重生的洗」呢?这是很简单的,因为所提到的地方,并不仅说到标记,乃是说到所表明的东西,不是说到水,乃是说到圣灵的洗礼。那就是藉着基督的血重生人,并叫人确实知道罪得洁净。

  洗礼乃是一个标记与印证,既不多也不少。关于这一点,天特会议就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因为他们决定洗礼洗去原罪,并且对得救是不可少的,这与约壹一7所说的相冲突。此外,凡受洗礼的,并没有在洗礼时领受所表明与印证的恩典。以实玛利与以撒都领受了圣礼而且灭亡了,犹大与行邪术的西门更证明圣礼不能叫人得救。

  亚伯拉罕、太监、哥尼流、保罗以及狱卒已经得到了分给他们的恩典,那就是在他们领受圣礼之前,在圣礼中所印证的恩典。因此他们所领受的恩典并不是在洗礼时。在十字架上的强盗并未受洗礼而进入天堂。从罪得洁净乃是耶稣基督的宝血,而不是靠洗礼中的水(林前六11;来九14;约壹一7),这恩典就是在洗礼中所表明与印证的。

  因此对我们来说受洗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得到重生。有很多人,甚至改革宗的人,夸耀他们的洗礼,但从来没有得到与基督的交通,那是何等令人失望的事。如果每一个人在基督里更有信心,那是我们所最切慕的。对于那些凭信心在基督里的人,只是为他们,他们洗礼才能叫他们知道罪已被洗除。

  洗礼的形式正说明这一点。

  在洗礼中,父神对我们见证并印证他与我们立永远恩典的约,认领我们为他的儿女与后嗣,因此赐给我们一切美善的事,并救我们逃避罪恶,或将之成为我们的益处。

  父神同谁立这恩典之约呢?他认领谁作他的儿女呢?他叫谁使万物互相效力呢?这是关系到所有受洗礼的人吗?当然不是,乃是关系到神的选民。父神以此为他们的印证。照样,在洗礼中圣子向我们印证用他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不仅是外在的事,也是关系到完全的救赎与洁净,叫我们与他的死和复活有分,以至灵魂得救。这是选民所得到的印证。

  圣灵也叫选民确实知道他们得救了,他们的得救乃是在神永久的旨意中所预定的。圣灵叫人有这种确知,并不是靠赖人自己的行为,就好像神在等候我们的同意。因为要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思,我们总也是不愿意靠恩典得救。

  当圣灵在我们心中,叫我们确实知道他住在我们里面,并使我们成圣作为基督的肢体(正如在《洗礼之执行的仪式》所写的),那就是从他主权的旨意而来的确定。这是出于他白白的恩典,在那些被基督宝血所买来的人心中所完成的,基督所买来的救赎就应用在他们身上,他们又藉着信蒙受神能力的保守,并藉着信得到这末世所要显示的救恩(彼前一5)。所有已被拣选的人,在他里面都得到完全的救恩,惟独他们在基督里面得到完全的救恩,而圣灵将此确知应用在他们身上。

  此外,圣灵要:

  1.将他们在基督里面所有的恩益归给他们:
  2.天天更新他们,直等到他们最后无暇无疵在永生选民的聚会中,奉献在神面前。

  在洗礼中,凡领受洗礼者不仅确实知道外部的恩益。谁教导此点,就将洗礼变得无效果。但在洗礼中,三一真神印证那些他所拣选的人,叫他们得到他儿子的宝血所买来的永远救恩,藉着基督的血洗去罪孽,使被选的有分于这个救恩。福音的应许在洗礼中得到印证,正如以下问题所说明的。

  问55:基督在那里应许并确保我们得到这救恩呢?
  答:在洗礼的设立上,内容如下:「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

  解说:
  主在这里清楚的说到,凡没有真信心的人,虽然他受了洗,也要被定罪。按这殷经文,岂不是暗示人心须先信,然后才可以受洗,因此孩童是不可以受洗的吗?不是的!请听以下的解说。

  问56:婴儿也应受洗吗?
  答:是的!因为他们和成人一样,也被包括在神的约中与他的教会中。

  解说:
  现在我们要论到:婴儿的洗礼。关于此点我们提出三个问题:一、婴儿要受洗吗?二、婴儿受洗有何根据?三、那些婴儿要受洗?

  进一步说明:

  一、婴儿要受洗吗?

  关于这个问题,有些人回答说不是的。这些人是重洗派与浸信派,他们主张婴儿不能受洗,他们说:

  1.圣经中没有吩咐我们给婴儿施洗;
  2.他们的说法是根据可十六16

  然而这一点上他们错误了!

  1.为了婴儿洗礼不需要另立一个规则。孩童接受割礼乃是本乎神的吩咐。洗礼就是代替割礼的地位(西三1112)。如果孩童不受洗,主就要清清楚楚地加以禁止,但是主并没有这样作。所以一定要给婴儿施洗,而且他们必须受洗。

  2.可十六16并没有说你们必需等候,直等候他们在信心上有所承认时,才给他们施洗,乃是说得救与信心是相连的。

  而且,可十六16的吩咐与使徒的传道有关。传福音的人并不是给外邦人的儿童施洗开始,但是当这些人接受了主的时候,他们和他们的儿女就受洗。

  在这一点上浸信派错误了,他们把新约教会和旧约教会分开了,孩童必须受洗。

  二、婴儿受洗有何根据?

  本书说到:婴儿要和成人一样,都包括在神的约和他的教会中,这就是婴儿受洗的根据。

  但是我们怎么能够了解这一点呢?岂不是只有蒙拣选的人才属于恩典之约吗?是的,只有被拣选的人,因为基督为他们受苦并为他们得荣耀。他们被预定与他同住在天上,在他里面得到了救恩,他们在基督的血里得着洁净。因此藉此圣礼,圣灵叫蒙拣选的人,确实知道他要住在他们里面,并使他们成圣,成为基督的肢体,把他们在基督里面当得的给了他们。那就是洗净他们的罪,每天过更新的生活,直等到最后他们要无暇无疵地在蒙拣选得永生的会众中献给神。在《洗礼执行的仪式》上,清楚地教导我们洗礼的印证,是关系到蒙拣选的人,并不是关系到所有受洗的人。被包括在基督里恩典之约的那些人,是蒙神拣选的人,而不是全人类,基督是选民的头,惟有在他里面,才能得到恩约的好处,并在神悦纳的时候,应用在他们身上。这在洗礼中使他们得到确信。神既在孩童中有他的选民,正如在成人中有他的选民一样,所以婴儿也一定要受洗。

  但是,正如我们在第一章所看到的,恩典之约也有一个外部的启示,这里包括许多人还没有领受救恩,这样永远没有被加入此约中。他们仍然生活在此约启示的范围之内,在此约的外部关系中。他们的聚集是圣洁的,正如以色列在旧约中的教会是圣洁的一样,虽然不是每一个以色列人都在基督的宝血内成为圣洁。

  论到这外部的关系,他们都包括在此约与教会中。因此洗礼也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与外邦人孩童是不同的,以后我们要讨论这一点。

  然而,这应许是只给蒙拣选的人,救恩是应许给他们、儿童和成人,在基督里的恩典,在洗礼中,仅仅印证在他们身上。那么,我们可以说,要受洗的所有孩童,都是蒙拣选而得重生的吗?凯博尔博士坚持这一点,甚至革除在基督教改革宗教会里,任何不同意此点的。他又写着说:「教会是要将初生的、假定已经重生的人,并且根据这一点要给他们施洗。」

  但是我们反对这一个教义,因为:

  1.一个前设永远不能作为洗礼的根据,婴儿洗礼有一个比假定性重生更坚固的根基,即不可动摇的约,以及神靠得住的应许。

  2.在受洗中所印证的恩典并不是主观的,乃是在基督里客观的恩典。这问题并不是说这些父母,或者这些婴孩是重生的或未重生的,以致在他们的心中确实知道有这恩典,乃是说在洗礼中神保证他的选民得到救恩,叫他所有的百姓得到安慰。

  到了时候,神要向他的选民应用这基督的宝血所买来的恩约的益处,一个是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另外一个是在他成年的时候,按照他主权的美意。神在洗礼中就印证了此点。在洗礼中我们没有什么可假定的。

  在〈多特信经〉,岂不是教导我们所有的孩童在婴儿时期而死的都要上天堂吗?〈多特信经〉教义的头一部分第十七条有这样的话说:「既然我们是从圣经去断定上帝的旨意如何,而圣经证明信徒的儿女是圣洁的,不是由于本性,而是由于他们同父母一起所承受的恩典之约,所以当信主父母的儿女在婴孩时期由上帝乐于召去时,父母无理由怀疑他们的儿女的蒙选得救。」可是这一条并不暗示每一个在婴孩时期死的孩童要上天堂,多特的教会前辈从未没有坚称这一点。

  这是清楚在多特会议的条文中所表彰的,例如:马特莱的代表所发表的判断。

  他们说:「因为救恩,以及救恩的应许惟独是从拣选得救而来的。因此这应许也是给年轻的孩童:我是你的神并你后裔的神。你的孩童是圣洁的;而且救恩的应许是给他们的:让他们到我这里来,因为在天国里正是这样的人。

  那么,如果拣选应用在年轻的孩童身上,照样,遗弃也应用在他们身上。这由以扫的被遗弃表彰出来了,甚至在他没有出生以前就已决定了。使徒用这例子来彰显遗弃的一般真理,照样使徒也坚固了神拣选的教义。以雅各为例,他还在婴儿时期即蒙拣选,而且尚未出生的时候已被拣选。

  由此可以证明,〈多特信经〉没有教导所有的孩童在婴孩时期死的是蒙拣选的,结果是要上天堂;在他们之中有些是被拣选的,其余是被遗弃的。

  为什么多特神学家要这么样说呢?他们这样说,乃是要抵抗抗辩派的诽谤。抗辩派否认神主权的拣选。他们说拣选一定要根据预见的信心,与善行,因为婴孩既不能有信心也不能作任何善事,所以不能给他们施洗。阿民念派诽谤改革宗信仰说:给婴儿施洗是改革宗定少年儿童的罪。那乃是为了敌挡这种毁傍,多特神学家在撰写这信经时才这么说。

  在婴儿时期死的儿童中,神也有他所拣选的,并要接他们进入荣耀里,正如大卫与耶罗波安的孩子所证明的。论到这一点的肯定性是无人可怀疑的。但这并不暗示所有死于婴孩时期的儿童是得救的,只有那些属于恩典之约的人才是得救的,他们是在基督里蒙召得救的。只要他们尚未达分辨是非年龄之前,孩童岂不应在父母中被拣选,他们岂不应当得救吗?当然不是的。一个人怎能达到这种不符圣经的主张。这种主张应当受到彻底的拒绝,因为:

  1.拣选并不在父母身上发生的,乃是在基督里(弗一4);
  2.神的旨意是不变的。

  孩童(包括在他们父母里面)怎能享有救恩,而当他们到达分辨是非的年龄时又失掉了救恩呢?这是一种什么教义呢?

  论到圣徒是没有背道的。

  洗礼岂不是坚固信心吗?如果是坚固信心,那洗礼就一定是必要的。是绝对必要的,但那意思并不是说所坚固的是在受洗孩童里面的信心。因为:

  1.纵使在受洗时孩童有信心,仍然不能藉着圣礼得以坚固,因为用方法坚固必须相应于信心的行使,一个婴孩生下来虽然有了解的潜力,但是他不能思想,更不能行使信心。
  2.藉洗礼得坚固的并不是孩童的信心,乃是藉基督宝血得救的神子民的信心。

  这样婴儿洗礼并没有主观的立场,乃是客观的,就是根据神的约与应许。在洗礼中主向他的百姓保证他们的救恩,而这印证是为了坚固真正相信他的人。

  三、那些婴儿要受洗?

  只有在教会内出生的孩童,就是那些在外部被包括在恩约当中的孩童。因此,外邦的、回教的、犹太教的儿童不包括在内。圣洗礼的执行只限放教会范围内,正如在古时的割礼只限于以色列人。然而圣洗礼的标记与印证必须执行在那些儿童身上。洗礼是必要的,并非在于洗礼能给人救恩,乃因基督的吩咐。

  在基督教国家中有许多孩童未受洗礼,而且又回到异教当中,那是何等可悲的事。我们不可藐视神的约。很多人以为洗礼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与得救没有什么关系。

  为了驳斥天主教的错谬,我们坚持洗礼并不能叫人得救,然而我们必须听主的吩咐,不要阻止我们的孩童受洗。我们若不听从主的吩咐,主是不喜欢的。有一天事情就向我们显明了,那就是我们和我们的后代要站在神的审判台前。

  如果我们对神的旨意做彻底的考量,那么我们确实知道,在现今不断衰败和异教增多的日子,婴儿是必须要受洗的。可是我们并不是把洗礼作为得救的根基。许多受了洗的人,对恩约还是门外汉。

  哦!我们要听从神的应许,我们在洗礼中要看到它的印证,所以我们要学习寻求主,以致将来有一天,基督我们的头在末日不会指控我们。

  
  第十章 圣餐
  
  在林前十一20中,圣餐又称为主的晚餐。除了这个名称之外,圣经又说到主的筵席(林前十21),擘饼(徒二42),同领基督的身体与血(林前十16)。

  论到主的晚餐,照样是一个标记与印证,基督为守主的晚餐而设的有形物质乃是饼与酒;正如以下所看到的。

  问57:圣餐的外部标记是什么?
  答:我们所吃的擘开的饼,我们所喝的怀,是要记念基督的受苦与受死。

  解说:
  但这不能单单指在属灵上守此圣礼。虽然在圣餐之外有与基督属灵的交通,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忽略基督的爱的命令。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说:「你们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廿二19),在神儿女的心中有这样的感化,叫他们都知道这是表明他的死。关于这一方面,很多人都表示忧伤。

  在主餐中所用有形的标记,就是一般所用的饼与酒。饼要擘开,表明基督身体的破碎;酒要倒出,表明基督的流血。藉着这些标记保证他的百姓,他要喂养他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问58:所表明与印证的是什么?
  答:所表明与印证的就是,基督用他被钉十字架的身体与所流的血,喂养我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解说:
  这样喂养神儿女灵魂的,并不是饼与酒,就像洗礼中有形的水,也不能够洗除罪一样。但是主圣餐中的标记是把我们导向基督;藉着吃那饼与喝那杯,主乐意坚固他子民的信心;并叫他们只仰望那在十字架上为他们牺牲的主,叫他们罪得赦免,并与主有更亲密的联合,所以主的百姓可以与主同行,有如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主自己应许他要藉着守圣餐,来坚固他们的信心,正如以下所说的。

  问59:基督在何处应许我们这些事情?
  答:在主的晚餐设立中,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一2326所表示的:「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怀,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解说:
  因此主的晚餐并不是人所设立的,乃是主自己亲自设立的,保罗在林前十1617,十一2425中强调了这项事实。主的这个规定,是为了各世代所指定的,直等到他驾着云从天降临的时候。不拘时代变的如何黑暗,基督的此项命令为我们一切敬畏他的人继续生效。他们一定要参予这晚餐,在会众聚集时吃这饼喝这杯,因为只有在这个聚会中才能执行主的晚餐。因为主的筵席要预备直到他来的日子,照样有形的教会要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神的百姓需要属灵的喂养,正如我们的身体需要饮食一样,而且主愿意在我们守圣餐时,赐给这样属灵的喂养。因此忽略这圣礼,就使神百姓的生命衰弱,但必须肯定的是,我们口所吃和喝的只是饼和酒,因为这些标记只是象征而已。

  问60:这饼是变为基督的身体,酒变成他的血吗?
  答:不是的,正如在洗礼中的水一样没有变成基督的血。

  解说:
  关于圣餐的教义,有二项严重的错谬是必须争辩的,那就是圣餐同质说(Consubstantiation)与圣餐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

  所谓同质说,我们是论到路德的错谬。同质说的意思是共存,因此,表明路德教导说,基督在圣餐中的同在:不但说到他的神性、尊严、恩典与灵,也是说到他的人性,在饼与酒的象征中存在。这也与路德所教导有关基督按照他的人性来说,也是无所不在,正如说到基督的升天一样。既已偏离走向那难以想像的错谬,认为基督无所不在的属性,在他升天时转介到他的人性,路德教导说,基督与他的人性在圣餐中的饼和酒中同在。虽然路德与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即饼与酒,真的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的观点不同,但他仍是大大的错误了。

  根据基督的人性,他现在是在天上;但根据他的神性,他是无所不在的。但是在圣餐中他是同在的,他并不是在象征中,根据他的神性与圣灵,藉着这些标记来坚固他的百姓。

  论到天主教变质说的教义更是可憎恶的。变质说就是改变的意思。天主教声称在神父宣布分别为圣的圣礼的话语时,饼与酒就变成了基督的身体与血,就变成了中保本身。于是饼就不再是饼,酒就不再是酒,乃是主耶稣自己。然后当天主教徒参与圣餐时,他并不是用他的口吃一口饼,他吃的乃是基督自己。假如在擘饼或喝酒时,一块饼或是一滴酒失落了,那诚然是一个亵渎。为了避免这一点,天主教烤一种小圆饼又叫圣饼,为了同一理由,酒杯不能从口到口的传递,乃是神父替所有参与圣餐的人饮用。

  这种令人不可思议的教义,怎么能够叫人相信呢?天主教的变质说是如此的虚妄,甚至一个瞎眼的人也能了解到,从饼和酒变成肉与血,能有这事发生吗?若是如此,我们都应看见有这样的事。当神将埃及的水变成血,鱼就死在河中,使水变为腥臭,因为这些水的确是改变了,每一位埃及人都看得到。当主耶稣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中,以水变酒的时候,大家都看见了,也喝了。但天主教所做的圣饼,仍然是一块小圆饼;可以看到,经过化学的分析,所得到的答案就是:它不是肉,只是一块饼。论到这酒也是一样,酒只是酒,并没有变成血,因此变质说是一个谎言。

  除此之外,变质说乃是一个被咒诅的偶像崇拜。天主教要求会众来拜这块分别为圣的饼。他们说现在这块饼已经变成基督自己了,是按照他的神性和他的人性说的。因此天主教要求会众,要对这块烘烤的饼表示属神的尊重。

  从天主教变质说又产生了弥撒祭荒谬的教义。弥撒不可与圣餐混为一谈,弥撒是表明一个献祭。那就是说主耶稣一次死在十字架上,对天主教来说是不够的,他必须每天在神父的手上死一次,那是为死了的人,也是为活着的人。当天主教神父举起这块圣饼而放在祭坛上时,他们告诉我们说,主耶稣就再死一次。

  简言之,天主教整个的教义是:

  1.一个谎言;
  2.应受咒诅的偶像崇拜;
  3.否认基督只一次的将身体献上。

  根据天特会议的报告,天主教声称凡不同意,不赞成此项可憎之事的人,都要被逐出教会。但神的话宣称否认基督,并把惟独神应得的尊荣给天主教所做的圣饼者,都是该受咒诅。正如我们在来十14中所念到:「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一次献上的祭,就不需要再重复,也不需要天主教弥撒的补充。每一个对神和他的话语有稍微尊敬的人,一定讨厌天主教的这种教义。

  天主教并没有在洗礼上教导说,水变成了基督的血,这件事似乎奇怪。如此可见他们的错谬不是很明显的吗?在洗礼上并没有变成血,照样在圣餐中,饼与酒也不应该变成主的身体与血。饼仍旧是饼,酒仍旧是酒。根据基督的人性,他现在在天上,而且仍然在那里,但藉着他自己所设立圣餐中的饼与酒,他喜欢他的子民经历他属灵的同在,所以藉着吃那饼、喝那杯大大的坚固他们的信心,并使他们接纳他,作为他们得救的惟一根由。因此领受圣餐,乃在于一个人是否有信心。没有信心的人,虽然吃了饼喝了酒,也不能守主的圣餐。

  让每一位领受主餐的人要自己省察。下面这个问题就告诉我们当怎样行。

  问61:在你领受圣餐前,当如何自省?
  答:1.我必须省察我是否恨恶我的罪,并为罪的缘故在神面前自卑。
  2.我是否相信我一切的罪已经因基督的缘故而得到赦免。
  3.我是否也有诚恳的决志今后要行各样的善事。

  解说:
  这样的自省在我们领圣餐之前是必须的,因为惟独藉着信心,才能在圣餐中领受基督。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不能领受圣餐,即使他是一个曾在教会宣认的教友也不能。「他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9)。我们改革宗信条第35条的记载是何等严厉的真理,那里说:「不信的人要领受圣餐,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但是他并没有领受到有关圣礼的真理。正如犹大和行邪木的西门,都真的领受了圣礼,但并未有领受墓督。基督就是圣礼所表明的,信徒所要领受的就是基督。」因此每一个在领圣餐之前,必须要自己省察,免得基督对我们说:「朋友,你到我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因为没穿礼服,他就是从别处爬进来,好像贼和强盗。主要把他丢出去。洗礼与宣认并没有成为可以领圣餐的一个根据,圣餐乃是惟独赐给神的百姓。所以每一个人要省察。神话语的关键,把未悔改的人排除在外,在神话语真实的传讲上,要试验每一个人是否有信心。牧师和长老不能够拒绝那些他们认为未悔改的人领受圣餐,如果他们在生活与教义上是无可指摘,就可以领圣餐。至于人内心的情况,那就让各人自己省察吧!然而人在生活与教义的表现上是败坏的,那就又当别论了。

  问62:那些许可领圣餐的人可以教导假教义或过犯罪的生活吗?
  答:不可以的,免得神的约被亵渎,以至神的愤怒临到全教会。

  解说:
  神的约是神圣的,并且在约中所显明的也是神圣的。因此,那些在生活与教义上行恶的人必须剪除。当亚干偷窃耶利哥的掳物时(书七章),为了他的缘故,神的圣怒就临到全以色列会众。亚干那一个人是在营中当受咒诅的,所以他一定要被剪除。主给他的教会两把钥匙,是教会所不能置诸不理的,这两把钥匙就是传扬神的道与对基督徒的管教。后者是应用到生活与教义上,要把那些公开犯罪的人从会众中移除,并拒绝他们领受圣餐。

  如果不这样行的话,神的忿怒就要临到全教会,因此我们那些敬民神的老前辈,拒绝与抗辩派的人同守圣餐,「虽然当局因他们的拒绝而逼迫他们。」

  问63:我们当如何对待这些人?
  答:根据基督所指定的话,记载在太十八1517:「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解说:
  在执行管教上,教会必须分清:公开的与隐密的罪。此法是遵照多特会议的教会法规。请参看第7278条。所谓隐密的罪,就是不在公众场所的过犯,只被会中一个会友所知。例如:二个人在一起作工时,其中一个人咒诅骂人;另外那个人应该怎么做呢?要把那人犯的罪予以声扬吗?很可惜!这种事时常发生,然而那个人反倒使自己有罪了,让自己受责难。主说:「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不需要别人知道。如果当事人不听,仍然继续犯罪,然后要带一、二个见证人同你一起去;照样这些人也要保守秘密。假如当事人承认作的错处,以后不再犯过,你们就得到了弟兄,就应当饶恕他。如果他仍旧固执,并继续犯罪,那么你们就应当将这件事告诉教会。在此以前教会不得干涉这项隐密的罪。如果当事人不听教会的劝勉,这罪就变成公开的罪了。

  关于公开的罪,首先教会要劝勉犯罪的人,如果他藐视这劝勉,教会就当予以谴责。谴责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骤:教会要向会众通告所犯的罪;第二步骤:就是要把这个人宣布出来;第三步骤:就是要除教。在执行第二步骤谴责之前,教会要邀请区会的指导。

  教会管教的主要目的,就是领犯罪的人悔改。因此犯罪的人要是承认并离弃罪,教会就应当向他表示怜悯。谴责并非是司法的判断,乃是恢复的一种方法,好像病人吃药一样。因此不能规定一个时期,例如:六个礼拜或者三个月,乃是直至有悔改的证据,并且有认罪的希望,这时候就遵照下列的规章:隐密的罪必须在隐密处承认,公开犯罪必须要公开认罪。

  主要我们按照他的话谨慎行事为人,免得受教会的管教。除教是可怕的。从前有个人说过,宁肯死在绞刑台上,不愿被教会除教,被关在天国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