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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改教家的釋經法:文法、歷史、以基督為中心
The Reformers’ Hermeneutic: Grammatical, Historical, and Christ-Centered

作者:Nathan Pitchford  誠之譯自:
https://www.uniontheology.org/resources/bible/old-testament/the-reformers-hermeneutic-grammatical-historical-and-christ-centred
https://yimawusi.net/2021/04/08/the-reformers-hermeneutic/
 
誠之按:聖經是神的話,基督徒生命的成長要靠認識神的話。如何正確認識神的話呢?要靠「正意分解真道」(提後二15)。大部分當代福音派的學者同意一個「照字面的、文法的、歷史的」解經原則(literal, grammatical, historical hermeneutic)。也就是說,除非上下文或文法有所限制,否則當儘量採用經文「正常」的意義(its normal sense),並且要考慮作者、書卷與讀者當時的歷史背景,作出詮釋的決定。
 
但下面這篇文章指出,雖然這是從改教家所發展出來的原則,但是當代福音派已經偏離了改教家的本意。改教家所說的這個原則,是指在聖經的每一節經文中發現耶穌基督。他們把整本聖經當成統一的整體,為的是呈現一個故事:神透過基督,救贖墮落的人類。
 
這位作者指出,今日福音派所注重的,「照字面的、文法的、歷史的」解經原則,是已經受到啟蒙主義與其後的開放派(自由派)神學的污染(一個忠心的牧羊人,絕對不會把羊圈的門大方地對外「開放」,美其名為「誠實」,可是今天有許多牧者,卻這樣對待神的教會,把神的羊直接曝露在敵人的攻擊之下,這是何等可怕的事!),強調要用最自然的方式(自然主義者的方式)來閱讀聖經。他提出六點,將這個自然主義的原則和以基督為中心的原則作了對比。
 
我們必須曉得這樣的分別,才不會把舊約當成教導我們如何「作好人」的一本書,或者認為聖經記載舊約人物的故事,主要的目的是為我們提供一些道德榜樣,供我們學習。不!整本聖經都是指向基督的,所以,我們必須在聖經的每一個部分中發現基督,才能真正認識聖經作者所要傳達給我們的信息,生命才能真正的成長。
 
請看譯文:
 
大多數人同意,構成宗教改革的「正式原則」(formal principle;或譯為「形式原則」)非「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莫屬:改教家之所以死心塌地獻身於其他四個「唯獨」(譯按1),是由於他們矢志只受聖經的引導。對聖經的注釋與詮釋,是他們對抗羅馬天主教的腐敗的偉大方法。我們幾乎可以這樣說:這場戰役基本上是一場釋經學的戰鬥。根據這些觀察,我們可以說,標誌著宗教改革開始的最關鍵事件,不是1517年馬丁路德把他的九十五條論綱釘在威登堡教會的大門,而是在此兩年之前,當他拒絕俄利根(Origen)的四重釋經原則(譯按2),而贊成他所謂的「文法-歷史」(grammatical-historical)觀念。 此一詮釋上的決定成為那棵籽粒,使得豐盛的果子隨即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大規模地恢復了教會歷史先前之教義的純潔。我們可以從中學到很重要的功課:我們不斷歸正的掙扎,以及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之竭力的維護,基本上是要把所有的教義帶回、接受聖經監督的過程。而為了要確保我們這樣作是合法的,我們必須努力確保我們的解經是健全的。這場戰爭的成敗取決於釋經戰場的成敗。
It is widely recognized that the formal principle underlying the Reformation was nothing other than sola scriptura: the reformers' diehard commitment to the other great solas was an effect arising from their desire to be guided by the scriptures alone. The exegesis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was the one great means by which the war against Roman corruption was waged; which is almost the same thing as saying that the battle was basically a hermeneutical struggle. In light of these observations, one could say that the key event marking the beginning of the Reformation occurred, not in 1517, when Martin Luther nailed his theses to the church door in Wittenberg; but two years prior to that, when he rejected Origen's four-layered hermeneutic in favour of what he called the grammatical-historical sense. This one interpretive decision was the seed-idea from which would soon spring up all the fruits of the most massive recovery of doctrinal purity in the history of the Church. We would do well to learn from this: our ongoing struggle to be always reforming, always contending for the faith which was once delivered to the saints, is essentially a process of bringing every doctrine under the scrutiny of scripture. And in order to have the confidence that we are doing so legitimately, we must give much effort to being hermeneutically sound. Hermeneutics is the battlefield on which the war is won or lost.
 
的確,如果對文法-歷史釋經原則的發現,是構成宗教改革的正式原則,那麼,我們就應該要對路德(和其他改教家)使用這個詞語的真正意涵,具有高度的興趣。如果路德的釋經原則在他當時能如此有效地保存福音的純潔,那麼,以同樣的理由我們可以假定,在今日的福音戰役中,這個原則也會使我們受益。今日絕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福音派都會肯定地說,他們也努力遵循宗教改革的文法歷史釋經原則——但是他們對這個詞的定義和路德的定義是完全相同的嗎?在眾多的案例上,我們可以說並非如此;因為福音派對舊約的解讀基本上是一種非基督徒式的解讀,特別是其解讀是透過「按照字面」(literal)、文法的、歷史的釋經學原則來支撐的。對路德來說,文法歷史釋經法對經文的解讀只是一種「回到基督」(drives home Christ)的解讀。如同路德曾說過的:「讀經的人必須小心不要犯錯,因為聖經雖然容許自己被人曲解、被人帶領,但人不可根據他自己天然的傾向來帶領,而是要人把聖經帶到它自己的源頭,也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如此,他就一定會擊中靶心。」從文法歷史的角度來解讀聖經,也就是把基督作為中心來閱讀,它們是完全一致的。
If it is indeed the case that the recovery of a grammatical-historical hermeneutic was the formal principle underlying the Reformation, then we ought to be highly interested in what exactly Luther (and the other Reformers) intended by the expression. If Luther's hermeneutic was so effective in preserving the purity of the gospel in his day, then we may, with some reason, assume that it would benefit us in the gospel-battles of our day. Most, if not all, evangelicals today would certainly affirm that they are laboring with the grammatical-historical hermeneutic of the Reformation – but do they mean by this term everything that Luther meant by it? In many cases, one would have to assume that they do not; because it is often the case that a basically un-Christian reading of much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particular is supported by means of a 'literal,' grammatical, historical hermeneutic. For Luther, the grammatical-historical hermeneutic was simply the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 that 'drives home Christ.' As he once expressed it, 'He who would read the Bible must simply take heed that he does not err, for the Scripture may permit itself to be stretched and led, but let no one lead it according to his own inclinations but let him lead it to its source, that is, the cross of Christ. Then he will surely strike the centre.'
To read the scriptures with a grammatical-historical sense is nothing other than to read them with Christ at the centre.
 
當我說,許多福音派對舊約的解讀「基本上是一種非基督徒式的」解讀,我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呢?簡單地說,我的意思是他們所採用的釋經原則,並沒有以此為目標:即追溯每一節經文到其最終的參照點——基督的十架。所有的被造界、歷史和現實,都是為了要藉著從創世以來就被殺了的神的羔羊所成就的救贖大工,來顯明和榮耀三一真神。聖經是這樣的一本書:它告訴我們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如何是所有事物的中心。它藉著表明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告訴我們神是誰,因為基督已經將那不可見的神完全表明出來了。我們在閱讀每一節經文時,如果不刻意問自己這個問題:「從這節經文中,我怎樣可以更清楚地認識基督?」,那麼,我們就沒有按照路德的文法歷史釋經法的引導,來閱讀經文。
What exactly do I mean when I say that many evangelicals demonstrate 'a basically un-Christian reading of much of the Old Testament'? Simply put, I mean they employ a hermeneutic that does not have as its goal to trace every verse to its ultimate reference point: the cross of Christ. All of creation, history, and reality was designed for the purpose of the unveiling and glorification of the triune God, by means of the work of redemption accomplished by the Lamb slain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The Bible is simply the book that tells us how to see Christ and his cross at the center of everything. It tells us who God is by showing us the person and work of Christ, who alone reveals the invisible God. If we do not intentionally ask ourselves, 'How may I see Christ more clearly by this passage?' in our reading of every verse of scripture, then we are not operating under the guidance of Luther's grammatical-historical hermeneutic.
 
如果我們跟隨改教家的腳步,我們必須明白「按照字面」閱讀經文,並不是以自然主義者的方式(a naturalistic reading)來閱讀。自然主義者的閱讀方式說,有關摩西擊打磐石的記載,只要明白這個歷史事件,就可以領會其意義全部的範疇。按照改教家之「基督中心的字面閱讀方式」則認為,除非我們明白掌管歷史的神如何使用這個歷史事件,來向祂的百姓啟示基督,它對我們來說,就是沒有意義的。
If we would follow in the steps of the reformers, we must realize that a literal reading of scriptures does not mean a naturalistic reading. A naturalistic reading says that the full extent of meaning in the account of Moses striking the rock is apprehended in understanding the historical event. The literal reading, in the Christ-centered sense of the Reformation, recognizes that this historical account is meaningless to us until we understand how the God of history was using it to reveal Christ to his people.
 
自然主義者研讀雅歌這卷書時,會對這樣的觀察感到滿意:雅歌是述說所羅門和他妻子在婚姻中的福樂;對雅歌這卷書,改教家照字面的閱讀會認識到,它最終要與基督與祂的新婦(也就是教會)在婚姻中的福樂有關。我們可以繼續不斷從舊約中引用層出不窮的例子。
The naturalistic reading of the Song of Solomon is content with the observation that it speaks of the marital-bliss of Solomon and his wife; the literal reading of the reformers recognizes that it has ultimately to do with the marital bliss between Christ and his bride, the Church. And so we could continue, citing example after example from the Old Testament.
 
但是,從改教家到這個時代,一般人對「歷史-文法觀念」這個詞所認知的意義,是如何轉變的呢?簡單地說,是由於學術自由主義(academic liberalism)的興起。改教家是在這樣的一個社會中為真理進行辯護的:這個社會接受超自然的世界,也同樣接受自然的世界。他們沒有必要去證明: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是神所賜下,要教導我們關於屬靈的真理,也就是關於基督與祂的十架的所有真理——這些是每個人都接受的。他們所竭力爭辯的是這樣的一種釋經法:基本上容許人引用任何的經文,只要他能把其中屬靈的意義聯繫起來——如果他背後有教會權柄的支持的話。
But how was it that this shift came about in the commonly perceived meaning of the term 'historical-grammatical sense' from the reformers’ day to our own? In a word: the rise of academic liberalism. The reformers were contending for the truth in a society in which the supernatural world was as definitely accepted as the natural world. They had no need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Bible was a spiritual book, given by God to teach us spiritual truths, that is, truths about Christ and the cross – everyone accepted that much. They were contending instead with a hermeneutic that essentially allowed one to draw from any text whatever spiritual significance he liked – if he had the authority of the Church behind him.
 
但是啟蒙主義徹底地改換了社會的面貌,從那時起,光是說「按照字面」的釋經是不夠的:人還需要澄清,這個按照字面的釋經法的對象,必須同時是屬靈的,而且其寫作素材必須是以基督為中心的。
But the Enlightenment so radically changed the face of society, that it was soon thereafter no longer sufficient to speak of a 'literal' hermeneutic: one also had to make clear that this literal hermeneutic had as its object a thoroughly spiritual and Christ-centered corpus of writings.
 
啟蒙主義之後的自由派神學家基本的目的,是要貶低超自然的作用;因此,他們對經文的閱讀,強調的是人類的作者,以及人類的歷史背景,完全不考慮這位掌管全地的神。而且,雖然自由派這種徹底的自然主義,已經被許多福音派的學者牢靠地擊敗了,但是其所強調的,似乎已經滲透到文法歷史釋經法本身的觀念之中,甚至直到今天,仍然對許多福音派學者具有持續致命性的影響。
The basic intent of the liberal theologians subsequent to the Enlightenment was to downplay the supernatural; hence, their reading of the scriptures emphasized the human authors and human historical settings entirely apart from the God who was governing all. And, although the thoroughgoing naturalism of the liberals was soundly defeated by many evangelical scholars, some of its emphases seem to have seeped into the very idea of a grammatical-historical hermeneutic, where they continue to exert a deadening influence on much of evangelical scholarship even today.
 
我會這樣主張:現代的照字面的釋經法,有三個具體的方式被啟蒙主義所污染了。首先,盡可能地突出人類的作者(與此同時是對神聖作者的貶低);其次,釋經學的自然主義化,使得它想要去發現一個自然的人,在自然的處境下接觸到一個文本,如何會立刻明白這個文本;第三,結果是使得聖經被五馬分尸,讀起來不再像是一本統一的、連貫的故事,是關於一個應許的救贖主,如何實際上降臨人類的歷史,完成祂的工作——而更像是一堆鬆散相關的神聖文件,有著各種不同的目的、意圖與主題。
Three specific ways in which, I would contend, the modern conception of a literal hermeneutic has been colored by the Enlightenment, are, first, the maximized emphasis on the human authors of scriptures (together with the corresponding de-emphasis of the divine author); second, the naturalizing of the hermeneutic, so that it intends to discover what a natural man, upon an acquaintance with the natural setting, would immediately understand about a text; and third, the resultant fragmentation of the bible, so that it reads less like one unified, coherent story about a promised Redeemer and how he actually came in human history and accomplished his work – and more like a handful of loosely related sacred documents, with various purposes, intentions, and themes.
 
作為現代的宗教改革者,我們的任務是重新去發現文法歷史釋經法中,以基督為中心的元素。如果我們容讓唯獨聖經帶領我們到唯獨基督那裏,那麼,我們就必須矢志對抗當代的敗壞,也就是對改教家最重要的傳奇之一——按照字面的釋經法——的敗壞。為了這個目的,我提出下面六個理由,解釋為什麼說任何釋經法如果沒有把基督視為每一節經文的中心,就沒有正確地對待改教家的世界觀:
Our task as modern reformers has much to do with the recovery of the Christ-centered element of the grammatical-historical hermeneutic. If we would let our sola scriptura lead us to solus christus, then we must be willing to battle against the modern corruption of one of the reformers' most precious legacies – a literal hermeneutic. To that end, I would submit the following six reasons why any hermeneutic which does not see Christ at the center of every verse of scripture does not do justice to the Reformed worldview.
 
1. 自然主義者的意圖是讓人類作者擁有實際的優先權,因此,他們的釋經法很有效地否認了神才是聖經最終極作者的地位。
1. A naturalistic hermeneutic effectively denies God's ultimate authorship of the bible, by giving practical precedence to human authorial intent.
 
2. 自然主義者的釋經法削減了預表法的意義,而預表法經常是神在聖經中所說的故事之內在固有的意義(例如,見加拉太書四21-23)。
2. A naturalistic hermeneutic undercuts the typological significance that often inheres in the one story that God is telling in the bible (see Galatians 4:21-31, for example).
 
3. 自然主義者的釋經法不會認同保羅所作的斷言,認為一個自然人無法認識聖靈在聖經中所教導的屬靈的事——亦即,關於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事(林前第二章)。
3. A naturalistic hermeneutic does not allow for Paul's assertion that a natural man cannot know the spiritual things which the Holy Spirit teaches in the Bible – that is, the things about Jesus Christ and him crucified (I Corinthians 2).
 
4. 自然主義者的釋經法與新約作者與使徒在詮釋舊約(比較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二章的講道,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和加拉太書第四章的詮釋,雅各在使徒行傳第15章耶路撒冷會議中,引用阿摩司書第九章,以及希伯來書所使用的許多舊約經文,等等)時,所展示的明確榜樣,是相違背的。
4. A naturalistic hermeneutic is at odds with the clear example of the New Testament authors and apostles as they interpret the Old Testament (cf. Peter's sermon in Acts 2, Paul's interpretations in Romans 4 and Galatians 4, James' citing of Amos 9 during the Jerusalem council of Acts 15, the various Old Testament usages in Hebrews, etc.).
 
5. 對宗教改革之「信心的類比」analogy of faith)(譯按3的原則自然主義者的釋經法不容許人加以完全應用。它堅持每句經文必須「按照它自己的意思」on its own terms來加以閱讀。
5. A naturalistic hermeneutic disallows a fully-orbed operation of the analogy of faith principle of the Reformation, by its insistence that every text demands a reading 'on its own terms'.
 
6. 自然主義者的釋經法並不容許每件事都以基督為最終的參照點,而這是與以弗所書一10,歌羅西書一16-18,以及基督自己在約翰福音五39、路加福音廿四25-27所說的直接抵觸的。
6. A naturalistic hermeneutic does not allow for everything to have its ultimate reference point in Christ, and is in direct opposition to Ephesians 1:10, Colossians 1:16-18, and Christ's own teachings in John 5:39, Luke 24:25-27.
 
譯注:
 
1. 宗教改革有五大唯獨信念,除了唯獨聖經外,還有唯獨信心,唯獨基督,唯獨恩典,以及唯獨歸榮耀給神。
 
2.四重釋經法(quadriga)是中世紀發展出來的釋經理論。這種方法認為聖經經文有四重含義:字面意義(literal),托寓意義(allegorical,與基督徒的信心/教義有關),倫理意義(moral/tropological,與基督徒的愛有關),以及奧秘的意義(anagogical,與未來的盼望有關)。當時的教會認為,由於經文非字面的意義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得出來的,因此只有教會才能解釋聖經。
 
3.「信心的類比(或信仰的類比):即聖經信仰真理的內在統一性(coherence),聖經經文決不會有與信仰條文有衝突。

2017-11-01

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呂沛淵牧師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十二20

這句話有很多的討論和解釋,什麼是炭火堆在頭上?不多說那些從聖經之外的資料解釋,那沒有根據什麼的,埃及人怎麼說,這些都是次要、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光把炭火這個字研究舊約聖經出現的次數,你可以看到講義上寫的炭火的舊約背景:撒下 22:913: 140:10;箴 6:2729;結 24:11。炭火都是講神的發怒、祂的義怒、祂的怒氣使得炭火著起來了。炭火在舊約𥚃面每一次出現都是指神公義的審判刑罰。

所以這裡說到當你這樣善待仇敵是把 炭火堆在頭上是什麼意思呢?有人說溫暖他的頭,怎麼怎麼樣啦,這個不能算錯,但不是主要解釋。如果根據羅馬書自己的解釋的話最清楚。我們看羅馬書第二章3-4節:「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多方寬容忍耐,以恩慈不變的恩典對待這些詆擋背叛祂的罪人,包括我們。目的是讓我們悔改,對不對?所以這樣說來第五節:「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憤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所以把炭火堆在仇敵的頭上就是神所做的,神把祂的普遍恩典陽光雨水給了世人,給了罪人,祂的目的祂給你很多家庭溫暖、事業順利各方面,甚至身體健康給不信的人,都是祂把炭火堆在這個人頭上,要他看到神如此恩待他,趕快悔改歸向神。所以基督徒把炭火堆在仇敵頭上,給他吃,給他喝、他的需要也是效法神所做的,你把寬容忍耐饒恕給了他,目的是叫他悔改,你可以這樣做溫暖他,但是他如果不肯悔改的話呢,為自己積蓄憤怒,這個意思是說炭火堆在你的頭上啦,神的審判當然帶來的是恩典,恩典和審判都來啦,祂寬容忍耐你,現在趕快悔改,投靠祂。你還繼續作惡不信耶穌的話,那麼這個炭火就顯明、證明最後你在積蓄這個炭火的溫度,神的義恕、憤怒到最後你會完全被這個火吞滅了。

所以這很深呀,炭火堆頭表明給耶和華恩典慈愛,目的是讓他悔改,但同時也在宣告神的審判已經臨頭了。你若是不悔改的話,你在為自己積蓄憤怒。神的義恕那刑罰更可怕,會來到。所以求主幫助我們了解這裡既有神的慈愛,又有神的公義,對不對?所以你不要怕,心𥚃想,主啊,公義在哪裡?公義有的,慈愛更是有的,炭火堆頭既是神的慈愛又是神的公義,趕快悔改,歸向耶穌。


「炭火」的舊約背景:

1.「你的仇敵若餓了……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 的頭上」( 25:21-22)

2.從他鼻孔冒煙上騰,從他口中發火焚燒,連炭也著了。(撒下 22:9

3.因他面前的光輝,炭都著了。(撒下 22: 13

4.願火炭落在他們身上,願他們被丟在火中,拋在深坑裡,不能再起來。(詩 140:10

5.驚恐臨到你們好像狂風,災難來到如同暴風,急難痛苦臨到你們身上。那時,你們必呼求我,我卻不答應;懇切地尋找我,卻尋不見因為你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箴 6:27-29

6.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使鍋燒熱,使銅燒紅,熔化其中的汙穢,除淨其上的鏽。(結 24:11


摘錄自:
羅馬書 12:16-21  炭火堆頭
10/15/2017呂沛淵牧師主日證道 1:00:23--1:04



2017-07-21

公眾崇拜與屬靈對立 經文:創四3-5

聖徒歸正長老教會講道大綱
牧師:John Sawtelle   誠之編譯

加爾文在1544年寫給當時的皇帝查理五世時,為了解釋教會宗教改革的必要性,曾提到:基督教最重要的內容是認識正確敬拜上帝的方式,其次是認識如何得救。
如何正確敬拜上帝是宗教改革最關切的。
然而時至今日,已經沒有人在關心如何敬拜上帝。
真敬拜是按照上帝所說,如何敬拜祂的方式來敬拜祂。
偽敬拜是根據人的意見,或情緒性經歷,讓人感到對上帝充滿熱情。
不按照上帝所吩咐的敬拜方式來敬拜,就是私意崇拜。即使我們認為自己很虔誠。
今天我們要看的是該隱和亞伯的敬拜形式。
上帝為何拒絕該隱的祭物,卻悅納亞伯的祭物?究其根由,是因為亞伯的敬拜是根據正當的敬拜形式,即上帝所吩咐的;而該隱的敬拜方式是上帝所沒有吩咐的。
這段經文充分說明了加爾文提到的敬拜的限定性原則。
我們敬拜的形式會會反映上帝所定旨的,放在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的對立。
按照上帝所吩咐的話來敬拜的,是女人的後裔,反之,就是撒但的後裔。


I. 在崇拜中反映出來的對立形式
創三15說到女人的後裔與撒但後裔之間的對立。摩西在這段經文給我們看到這種對立是以什麼形式表現的。
A. 兩種對立的敬拜方式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Gen 4:3)
1. 該隱的敬拜方式
a. 該隱獻上供物來敬拜
1) 供物(minkah):
獻給上帝的貢物,禮物,祭物。
可以是穀物或動物。
2) 利未記和民數記對這個詞有特殊的定義
3) 不過,在這裡,供物只是指獻給有權威者的禮物或貢物。
亞伯也是獻上供物。
b. 該隱所獻的是地裡的出產。
因為該隱是種地的(四2)。
加爾文:該隱的生活看似十分有節制,他培養對上帝的敬虔的責任,並努力靠誠實和正當的勞力來養活自己,成為一個樸實的家庭供應者。
該隱是把他的勞動所得奉獻給上帝,並呼求上帝,來敬拜祂。
因此,單就他所獻的來說,似乎在形式上是可接受的。
2. 亞伯的敬拜形式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Gen 4:4)
a. 亞伯所獻的,是「羊群中頭生的」。
1) 羊群中頭生的(bekor):和「長子」同義,指最好的。(創四4;利廿七26)。
出十三2和利廿七26說,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亞伯獻上頭生的,表示他把最好的獻給上帝。
2) 「羊群中」:動物的供物。
亞伯是牧羊的。他也是把勞動所得獻給上帝。
b. 亞伯獻上羊的「脂油」。
1) 「脂油」:脂肪
2) 也是指最好的部分。
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Exo 29:13)
上帝如何看待這兩種敬拜的「形式」

B. 上帝的評估是根據客觀的標準(minha
為什麼亞伯的崇拜形式是蒙悅納的,而該隱的卻不蒙悅納?
1) 這裡的文法表明,這裡的敘述是要藉著對比來教導。
Bruce Waltke說:敘事者要對比的是該隱帶的來,和亞伯也(even he = gam hu)帶來的。
一個常見的錯誤詮釋。
2. 有些人用獻祭是否帶血,作為評價標準。
a. 亞伯的供物蒙悅納是因為這是帶著血的祭物,而該隱是獻上不帶血的。
引申為,亞伯是表達他對創三15所見證的,那即將要來的救贖主的流血犧牲的信心。
b. 但是經文本身不支持這種詮釋。
1) 該隱和亞伯的供物是在他們的天職的背景下提出的。
他們都是獻上他們勞動的成果。
2) 摩西沒有用帶血的獻祭(zebaḥ)的語言,也沒有提到罪,燔祭,贖罪祭,平安祭等等。
因此,亞伯的獻祭不是因為帶血而蒙悅納。
3) 供物(minkah [מִנְחָ֖ה])也可以指穀物。
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Lev 2:14-15)
Bruce Waltke:摩西使用minkah [מִנְחָ֖ה] 這個字,排除了上帝不是因為該隱所獻的,是因為沒有帶血而不蒙悅納。
Minkah只要求獻祭的人帶來符合他們社會地位和天職的禮物。
3. 上帝評價的標準要從這個陳述被放置的位置來看。
a. 「看中」:
接受,悅納。
b. 這個說法被放置的位置很重要
1) 作者在說完亞伯獻上「頭生的」、「脂油」後,就馬上說,上帝「看中」和「看不中」。
2) 亞伯和該隱的供物,其關鍵差別在其形式。
a) 亞伯所獻的是「頭生的」和「脂油」,也就是最好的,經過選擇的。
b) 但是該隱所獻的,沒有說是最好的,經過選擇的。
c) 耶和華沒有看中該隱的祭物是因為它不是最好的。
因此,我們可以小結說,上帝不悅納該隱的供物是因為這供物不是最好的部分。
也就是說,上帝評價的標準是和形式有關。

c. 這裡強調的是形式。
1) 亞伯供物的形式被強調出來:
「頭生的」和「脂油」
2) 聖經對此形式的意義的解釋
a) 在以色列的崇拜中,頭生的和脂油具有重要地位。
1] 頭生的(bĕkōr):是屬於上帝的。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Lev 27:26)
2] 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Exo 29:13)
亞伯獻上頭生的,表徵出他承認上帝是生命的源頭和主人。
耶和華看中的是形式!
b) 該隱的供物不蒙悅納是因為他所獻的缺乏「頭生的、脂油」這個要素。後來的經文和律法證實這點。
1] 律法說,獻祭要把地裡出產最好的帶來。
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Num 18:12)
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Num 18:29)
2] 該隱的問題是他只帶來出產,而不是帶來最好的出產。
3]許多註釋提到這點。
例如Keil and Delitzsch
耶和華不看中該隱的供物是因為錯誤的形式。
敬拜形式會反映上帝所定旨的,女人的後裔和撒但的後裔之間的對立。


II. 應用
A. 上帝看中亞伯的供物,因為它的形式是正確的,即按照上帝的吩咐。
1. 經文也說到雅各的供物蒙悅納的其他要素。
例如:獻祭的主觀因素:信心。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Heb 11:4)
b. 正確的形式是崇拜所必須的。
該隱的獻祭缺乏正確的形式,因此不蒙悅納。
正確的形式就是上帝所吩咐的。
如果獻上最好的是蒙上帝悅納的,我們必須假設,該隱和亞伯知道這些基本要素,否則他們就無法獻上上帝所吩咐的。他們的敬拜就是出於無知和自己的想像。
因此,雖然我們同意敬拜的主觀層面,但是不可忽略上帝拒絕該隱的供物是和形式有關的。(譯按:信心必須是對準上帝的命令)


B. 因此,形式是重要的,因為它反映出人對上帝在崇拜上的吩咐的順服。
這正是敬拜的限定性、規範性原則(REGULATIVE PRINCIPLE OF WORSHIPRPW)的核心。
RPW說,我們只能按照上帝在聖經裡所吩咐的方式來敬拜祂。


1. 改革宗信仰告白對RPW的表述
a. 海德堡要理問答96
上帝在第二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我們絕對不可為上帝描繪、雕刻任何的像;除了聖經命令的方式以外,不可用別的方式敬拜祂。
b. 比利時信條,第七條。
既然神所要求人敬拜祂的方式,都已經完全記載在聖經中,所以任何人的教導都不能違反聖經,連使徒也不例外。……因此,任何違反這無謬信仰準則的教導,我們都全心拒絕,正如使徒所教導的:「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若有什麼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
c. 比利時信條,第32
我們反對人一切的發明,以及人所引進教會崇拜上帝的一切規條,藉以捆綁人的良心。
d. 威敏思特信仰告白21.1
敬拜這位真神,必須要按照祂自己設立的法則,限於祂自己啟示的旨意,才可蒙祂悅納。所以我們不可按人的想像和道裡,撒但的提議,或以任何可見的表象,或其他非聖經所規定的方法來敬拜祂。
e. 大要理問答108列出第二誡命的一些責任:
第二誡吩咐我們要盡的責任是:對上帝在聖經中所指定的宗教崇拜和典章,要接受遵行,保持純全……譴責、痛恨、反對各樣的偽崇拜。
大要理問答109,列出禁止的罪行
第二誡禁止的罪行是:以各種方式發明、提議、命令、使用、認可任何不是上帝設立的宗教崇拜;
不能用除了上帝吩咐的方式以外來敬拜上帝,是它們公同的主題。
如果你不接受這個原則,你不能說你是改革宗。RPW是所有改教家一致的共識。


2. RPW的聖經證據
a. 舊約
1)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Deu 12:32)
2)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Lev 10:1-3)
b. 新約
1)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Mat 15:9)
2)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Col 2:23)
私意崇拜(ethelothreskia = 人為的宗教。
是人自己慾望的產物。
偽崇拜來自人,不是來自上帝。
上帝所沒有吩咐的崇拜就是偽崇拜。
3) 新約對RPW的應用
a) 凡事都當造就人。 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繙出來。 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1Co 14:26-33)
b)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1Ti 3:15)
保羅在第二、三章裡已經把這些事都寫下來。
但是,不是所有的新教教會都同意這個原則。


3. 其他基督徒所採用的敬拜原則。
聖公會《三十九條信綱》,第20條:
教會有權柄設立禮儀,並有議決信仰爭辯的權柄。但是,教會不可設立與聖經相反的禮儀。
這是所謂的敬拜的基準原則(NORMATIVE PRINCIPLE)。
這是羅馬天主教,東正教,路德宗,聖公會,浸信會,和現代福音派教會所遵循的準則。
今日大部分歐陸改革宗和長老會都在實踐這個準則,而不是崇拜的限定性原則。
這個準則無異於說,在崇拜裡,什麼都可以作。可以跳舞,可以畫畫,可以演戲……因為聖經沒有禁止!


4. 那些以改革宗傳統的敬拜方式不同的人,仍然宣稱他們是持守RPW,是因為他們說,聖經只籠統說到我們在崇拜裡該作的,但是沒有具體在所有的層面刻畫出崇拜裡當做的事。
聖經只說我們要歌唱,但是沒有告訴我們該唱什麼。聖經只告訴我們禱告,沒有告訴我們要禱告什麼內容。聖經也沒有告訴我們聖餐要用哪一種餅或酒。
結果是,雖然改革宗和聖公會、浸信會承認的是完全不同的敬拜原則,但是他們實際的敬拜方式卻是一樣的。
要不是加爾文和其他改教家頭腦不清楚,不明白他們自己的原則,就是今天的改革宗是錯的。
沒有人有資格定自己的RPW
如果你不持守RPW,你就不要說你相信RPW


5. 聖經具體說到RPW的內容。
a. 創四3-5
上帝拒絕該隱的供物,是因為它缺乏正當的形式。
a) 該隱沒有獻上初熟的果子。
b) 如果聖經沒有具體說明如何敬拜,該隱就可以向上帝據理力爭,「但是我獻上了土產!」
該隱的問題出在形式上,不是他帶來的是土產,而是他帶來的不是初熟的果子。
他沒有遵守上帝明確的吩咐。
c) 如果按照現代改革宗的論述,RPW只是籠統的說法,沒有具體說明如何敬拜,那麼該隱就有理由對上帝生氣。
聖經許多經文教導我們,RPW是很具體的。
今天沒有時間列出其他經文,說明RPW是很具體的。
b.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Act 2:42)
這是新約崇拜的一個縮影。
1) 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
他們恆心持守使徒的教導或命令。
2) 他們「彼此交接」(koinonia):
指經濟上的施予。施捨、救濟。
為窮人和教會的開支收奉獻。
可以參考林後八和林前十六關於新約奉獻的原則。
3. 「擘餅」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Luk 22:19)
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 (Act 20:7)
指主的聖餐。
使徒行傳說明,主餐是崇拜中規律的元素,也提到RPW的應用的具體細節。
4) 「祈禱」
各式各樣的禱告。
例如: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 (1Ti 2:1-2)

c.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1Co 14:26)
1) 聚會:宗教集會,指公眾崇拜。
2) 這節經文列出新約崇拜的一些元素。
3) 這節經文不是給我們崇拜元素的保證,而是如何施行這些元素。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糾正。
哥林多教會有這些元素,只是以混亂的方式在施行。
他們是根據自己的智慧來施行,結果是混亂,沒有秩序。
因此保羅教導他們如何按照上帝的話來施作這些元素,好叫「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保羅給了他們具體的指示。
「詩歌」:指上帝默示的,因為這是和「方言」、「說預言」放在一起的。
「方言」(27-28節):方言需要被翻譯。否則就要閉口。
「說預言」(29節以下;和合本:先知講道)。
RPW所吩咐的這些崇拜元素,都有明確具體的,如何施行的指示。
因此,那些說RPW只是籠統的原則,是錯誤的。
因此,我們必須注意我們是如何敬拜的。
如果我們希望上帝看中我們的敬拜,就必須明白,上帝所關心的,不只是一般的原則。
我們敬拜的形式必須根據上帝的吩咐。
如果我們不按照上帝的吩咐,我們的崇拜就不會蒙悅納。
如果我們真的是改革宗,就必須注意小要理問答的對第二誡的闡釋:
50:第二誡吩咐我們做什麼?
答:第二誡吩咐我們要領受、遵從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崇拜的規則,並保守其純全與完整。
有些人會說這太僵化,是形式主義,沒有給人想像和發揮創造力的空間。
但是馬太亨利在註釋創四4時說得很正確:所有宗教行為的目標是蒙上帝悅納。如果我們錯失這點,我們的崇拜就是枉然。
我們的敬拜要關心的是上帝的悅納,不是人的悅納。
亞伯獻上的敬拜是考慮到上帝的旨意,因此上帝看中亞伯的供物。
該隱不看中上帝的榮耀,上帝就不看中他的敬拜。
我們的敬拜會反映上帝所定旨的,在女人的後裔和撒但的後裔之間的對立。
這個對立會反映在我們的敬拜形式上。
該隱所獻的,不是上帝所吩咐的,因此上帝拒絕他的敬拜,而亞伯所獻的,是上帝吩咐的,因此蒙悅納。
我們要拒絕與該隱認同。他是根據自己的想像,用上帝在聖經裡所沒有吩咐的方式來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