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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誕節的真義
作者:巴刻(J. I. Packer
本文摘編自巴刻《認識神》,福音證主協會,2003.10
 https://www.facebook.com/peddrluo/posts/10160111079034653

一般知識分子很難接受耶穌基督傳講的福音,因基督教宣講的信仰實在超乎人所能理解。但令人惋惜的是,有些人在錯誤的地方尋找難題,為信仰添上不必要的困難。
 
就以代贖為例,許多人覺得很難接受。他們會說,我們怎能相信拿撒勒人耶穌的死能除去世人的罪?他只是一個在羅馬極刑下受死的人,他的死又怎能承擔我們今天所犯的罪,使我們得著神的赦免?
 
或以復活為例,它似乎是許多人的絆腳石。他們質疑耶穌的身體怎能從死裏復活。確是很難否定空墳的事實,不過,要相信耶穌的身體從死裏復活,進入永生,豈不是更難?倒不如相信他只是短暫昏厥,然後蘇醒過來,或是屍體被盜去等,豈不比相信基督教的復活教義更容易?
 
又或是讓我們以二十世紀復原派信徒廣泛否定的童貞女產子為例。許多人會說,怎會有人相信這個生物學上的異常現象?
 
或是講到福音書中的神跡時,許多人認為這正是困難所在。他們相信耶穌確曾治好人的病(從證據顯示,很難否定這點,但畢竟歷史中不乏這類“神醫”);可是,怎能相信他曾在水面上行走、使五千人吃飽,或使死人復活?這類故事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凡此種種的問題,都令今天許多站在信仰邊緣的人深感困惑。
 
1. 最大的奧秘
 
其實福音最大的難題和最大的奧秘,根本不是上述那些。它不在於受難節的代贖信息,或復活節的復活信息,而在於聖誕節所宣講的——神降世為人的信息。真正棘手的難題是基督教聲稱拿撒勒人耶穌,乃是由神降生為人——神的第二個位格,成為“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決定了人類的終局命運,並作全人類的第二位代表,且能在不損其神性的情況下取了人性,以致拿撒勒人耶穌可以在同一時間,既全然是神,又全然是人。
 
這涉及兩個奧秘:在獨一神裏面竟有多過一個位格,以及在耶穌身上,竟是神和人的二合為一,而且這事正發生在首個聖誕節裏。這一點正是基督教信仰的啟示中最難解和最深不可測的。“道成了肉身”(約一14);神成為人;神的兒子成了猶太人;全能者成了一個弱小的嬰孩,降生在世上,像其他所有的嬰孩一樣,只能臥著四周張望,扭動著身體,發出啼哭聲,倚賴別人的餵養、換尿布和牙牙學語。神的兒子要經過嬰兒期絕不是幻象或謊話,而是事實。你愈思想這件事,你就愈覺得難以接受。道成肉身的真理簡直比虛構小說的情節更荒誕離奇。
在不信的人中,它是基督教信仰的真正絆腳石。無論是猶太人、回教徒、神體一位論派(否定基督的神性)、耶和華見證人,以及對上述難題(有關童貞女產子、耶穌行神跡、代贖和復活等)感到困惑的人,無不對此感到難以接受。人無法相信道成肉身這真理,或至少對此信心不足,便是他們對福音故事產生許多疑問的主要原因。只要他們明白道成肉身是一個事實,其他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耶穌若只是一個道德髙尚、信仰虔誠的人,要相信新約記載他生平和工作的所有事蹟便極其困難。但耶穌若是永生之道、父神“曾藉他創造世界”(來一2),那麼,他的降世、為人和復活,便只不過是創造能力的另一次作為,根本不足為怪。他作為生命的主,能從死裏復活,亦非怪事。他若真是神的兒子,那麼,令人震驚的應該是他竟然會死,而不是他能復活。
 
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曾經寫道:“這是奧秘中的奧秘!那永活者竟然會死!”相比之下,那永活者的復活便不再是奧秘。這位永活的神子若能真的順服至死,那麼,他的死能拯救全人類脫離滅亡的厄運,便不足為怪了。只要我們接受耶穌的神性,便沒有理由覺得難以相信其餘的一切,它們是完整的一塊,可天衣無縫地併合起來。道成肉身這真理本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但新約所記載的一切全賴它才變得合理。
 
2. 這嬰孩是誰?
 
馬太和路加福音這兩卷福音書,相當詳盡地告訴我們神子如何進入這世界。他於羅馬帝國的全盛時期,在某個不知名的猶太村落一間小客店外的馬棚誕生。我們在每年聖誕節講述這故事的時候,都會不經意地將它美化;但其實它是一個相當淒涼和冷酷的事實。客店已經住滿,沒有人肯讓出房間給一位快將臨盆的女士,於是,耶穌的母親惟有在馬棚中生產,以馬槽作為嬰孩耶穌的小床。作者以客觀、冷靜和不作評論的方式,來描述事件的經過;然而,心思慎密的讀者對於故事所刻劃的人情冷酷和落泊凋零,實在不能不感到心寒。
不過,福音書作者並非要從這段記述帶出道德的教訓。對他們來說,故事的重點並不在於耶穌誕生的情景(除了應驗先知的預言,生於伯利恒之外;參太二1-6),而是在於嬰孩的身份。關於這方面,新約要傳達兩個思想——我們先前已經指出,如今讓我們仔細察看。
 
a 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乃是神
 
用聖經的措辭更準確地說,他是神的兒子;或以基督教神學的慣常稱謂,他是神子。請注意,不是其中一個兒子,而是獨生子;正如約翰在其福音書的首三章,四次提到他是“獨生子”,為的是讓讀者清楚知道耶穌是獨一無二,是神的獨生兒子(參約一1418,三1618)。因此,基督教教會的認信中包括:“我信神,全能的父……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有時候,基督教的護教士在談及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仿佛這就是解答耶穌身份問題最終和最圓滿的答案;但事實卻不是,因這身份本身已引發許多令人易生誤解的問題。“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是否表示實質有兩位神?那麼,猶太教和回教徒一直認為基督教是信奉多神,豈不是真的?又或是“神子”這個稱謂,暗示耶穌雖是舉世無雙的人,但他並非跟父一樣是神?在初期教會時代,有亞流派(Arians)持這種觀點,自改教運動至二十一世紀,則有神體一位論派、耶和華見證人、基督弟兄會等站在這陣線。這種看法對嗎?聖經稱耶穌是“神的兒子”,究竟是什麼意思?
 
這些問題令不少人感到困惑,新約其實提供了答案,並沒有任由我們陷於疑團之中。原則上,在約翰福音的序言部分已全面處理這些問題和它們的答案。使徒約翰似乎是為了猶太和希臘背景的兩批讀者而寫這卷福音書。他在書中坦言,他寫該書是為了讓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他在整卷福音書中,便是以“神的兒子”這身份來介紹耶穌。
 
然而,約翰知道“神的兒子”這觀念已被讀者腦海裏的聯想所玷污。在猶太人的神學中,這個稱謂是用來稱呼期待中的彌賽亞(是―個人)。在希臘的神話故事中,亦有許多由某一神祇與女人所生的“神的兒子”。上述兩者都沒有傳達“神的兒子”擁有神性位格的觀念;事實上,它們更否定這個觀念。
 
約翰想弄清楚的是,當他寫到耶穌是“神的兒子”時,讀者不會產生誤解,以為是上述兩種意思,他更從開始便說明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以及基督徒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完全是表示他擁有神性的位格,亦僅此而已。因此,英國教會在每年的聖誕節都會讀出約翰福音這段廣為人知的序言(約一1-18),作為福音的信息,是極為恰當的。它是新約之中對耶穌作為神的兒子的屬性和含義,解釋得最清楚的經文。
 
請看約翰如何仔細和具有說服力地闡述這個主題:
 
在福音書的第一句,約翰完全沒有提及“兒子”這個稱謂,反而先談及“道”。這不會產生被誤解的危險,因舊約的讀者會實時心領神會。神的道就是舊約中神用以創造的話,是他在成就其計劃時所施展的能力。舊約形容神的話除了能說明他的計劃外,本身亦兼具成就該計劃的能力。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如何創造萬物:“神說:‘要有……’,就有了……”(創一3)。“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詩寫三69)。因此,神的道(話)就是神的作為。
 
約翰取了這喻意,告訴我們神的道包含的七件事。
 
 1)“太初有道”(1節)。這表明道乃永存;他是自有永有,在未有萬物存在以先,他便已經存在。
 
2)“道與神同在”(1節)。這表明道的位格。那成就神計劃的能力,乃一種有獨特位格的能力,與神有著永恆的關係,並與神有著恒常的相交(此乃這句經文的意思)。
 
3)“道就是神”(1節)。這表明道的神性。他的位格雖有別于父,他卻不是受造之物,他本身亦是神,像父一樣。因此,這節經文所展現的奧秘,乃是獨一神擁有不同位格的奧秘。
 
4)“萬物是藉著他造的”(3節)。這表明道的創造力。父乃藉著他創造萬物。(這亦進一步證明他是造物者,而非受造者。)
 
5)“生命在他裏頭”(4節)。這表明道乃生命之源。一切受造的生物都是藉著他而存在。聖經在這裏提供了物種始源和生命得以延續的答案:萬物的生命都是道所賦予和道所維持的。生命不在受造的萬物裏,而是在道裏,這道便是獨一神的第二個位格。
 
6)“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節)。這表明道的啟示能力。他在賜予生命的同時,還賜予光,那就是說,每個被造的人因為本身存活於世上這個事實,便已得著神的啟示,這跟他們得以存活的事實一樣,都是本于道的作為。
 
7)“道成了肉身”(14節)。這表明了神成為人的真理。那個生於伯利恒的嬰孩,正是神的永恆之道。
 
約翰說明“道”就是神、“道”乃造物主之後,便指出道的身份。他告訴我們,“道”藉著成了肉身、成為神的兒子,便將自己顯明出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14節)。他的身份更在第18節得到確認:“父懷裏的獨生子……”。至此,約翰便確立了他一直要指出的要點。他清楚說明了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個中的含義。神的兒子就是神的道;我們對“道”的認識,就等於對“子”的認識。這正是序言所傳達的信息。
因此,聖經宣稱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就表明他擁有神的其中—個位格。聖誕節的信息就在於這個驚人的事實:在馬槽中的那個嬰孩竟然就是神。
不過,這只是故事的一半。
 
b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是神道成肉身為人
 
道已成了肉身,是一個百分百的人。他依然是神,與從前沒有分別,但他卻是由嬰孩開始成為一個人。他如今並非減滅了某部分神性的神,反之,卻是把人性加在他本身裏的神。這位創造人的神此刻親身體會做人的感覺。這位同時是創造天使的神,此刻要面對由墮落的天使變成魔鬼所給他的試探——事實上,他不可逃避魔鬼的試探,因他只有親身經歷與魔鬼的交戰,才能活出真真實實的人生。

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當仰望這位已升到榮耀中的兒子時,便因著這事實而得到極大的安慰。“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他自己躍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二17,四15及其後經文)

道成肉身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我們不能解釋它,只能有系統地闡述它。也許,最佳的闡述莫如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編按:意即“主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雖然是神,但同時也是人;他不是兩位基督而是一位。……他是一位,非因由神變成了人,乃是神取了人的性情。”)這奧秘超乎人的思想。用査理•衛斯理的話說,我們在馬槽看見的是:

“縮成一尺是我神,
不可思議成為人。”

不可思議——我們應該明智地緊記這點,避免猜測,而滿足於對他的敬拜。
 
3. 他為死而生
 
對於神成為人,我們會有何想法?新約並不鼓勵我們去質疑它所引發的肉身和心理問題,反而為著神借此對我們所顯出的大愛而敬拜神,因為它是一個紆尊降貴、甘願卑微的偉大行動。保羅為此曾寫道:“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這一切行動都是為了給予我們救恩。
 
有些神學家胡亂地說道成肉身這觀念,原本只是為了使神的創造秩序變得完美,而後來所產生的救贖作用,只是神在後來才想出來的。然而,丹尼(James Denney)所持的立場十分正確,他說:“新約完全不知道在救贖意義以外的道成肉身……啟示的焦點不是伯利恒,而是加略山;基督教的任何解釋若忽略或否定這點,就是對焦錯誤,扭曲了真正的基督教。”(The Death of Christ1902.p.235f
 
在伯利恒出現的那幅馬槽景象,要待故事逐步發展至神的兒子被釘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才能真正顯出它的意義;我們亦要從整件事的角度來明白它的真正含義。
 
因此,在新約之中用以解釋道成肉身的主要經文,不是約翰福音一章14節那句一目了然的經文:“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而是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那段更全面的經文:“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這裏所講的,不僅是道成肉身的事實,更是它的意義;它把神的兒子取了人性的原因展示在我們眼前,我們需永遠謹記,要從這個角度來看道成肉身的事實——不僅是一個神跡,更是滿載恩典的奇妙作為。
 
4. “他本有神的形象……反倒虛己”
 
我們必須在這裏停下來,因為有些人對我們剛才所引用的經文會提出另一個解釋,我們要細心思考。他們追問腓立比書二章 7節的“虛己”,應否與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說耶穌“成了貧窮” 連起來解釋,以致對於瞭解道成肉身這件事帶來一些新的亮光? 它豈不是暗示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倒空了某些神性?

這正是“虛己論”(Kenosis Theory)的觀念,而“Kenosis" 這個希臘字詞的含義便是“倒空”。這理論的背後觀念是認為神子為了成為完全的人,必須拾棄神的某些屬性,否則便不能親身 體會作為人,在空間、時間、知識和知覺方面的限制。這些理論有不同的闡述方式。有些認為神子只捨棄了他的“超自然”屬性(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至於“道德”屬性(公義、聖潔、信實、慈愛)則繼續保留。另一些人卻相信當他成為人的時候,他便捨棄了神的一切能力和神的自我意識,縱然他在地上生活的過程中逐漸再掌握後者。
 
在英國,哥爾主教(Bishop Gore)於1889年最先提出“虛己論”。十九世紀高等批判學自以為發現了舊約錯謬之處,“虛己論”則用以解釋我們的主為何對舊約的錯謬一無所知。哥爾的論點是這樣的: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雖然保留了神在道德問題上的完全無謬誤,但袖己捨棄作為神對一切事實的知識。對於歷史範疇內的事實,他因毫無保留地接受了當時猶太人的普遍觀念,而被該觀念所局限,所以不知道它們並非全對。因此他會認為舊約是逐字默示和完全正確的,也會接受五經是摩西所寫,以及詩篇一一篇出於大衛手筆。對哥爾而言,這些看法是毫無理據的。不少人仿效哥爾的做法,尋求不同的理據來否定基督對舊約的評價。
 
然而,“虛己論”根本站不住腳。首先,它對所引用經文的解釋純屬臆測完全沒有支持的理據。當保羅談到神子“虛己” 和“成了貧窮”的時候,他是要指出他所捨棄的(可從經文的上下文顯示出來),並非神的能力和屬性,而是神的榮耀和尊貴,即基督在他那篇大祭司的偉大禱文中所提及的:“父啊……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腓力斯(Philip)在他的英文聖經譯本中把腓立比書二章7節意譯為自我剝奪一切特權”•,而欽定本則譯為“使自己藉藉無聞”,都正確解釋了保羅的意思。對於神子捨棄某部分神性的觀念,根本不可能找到經文的支持。
 
而且,這理論本身亦引發極大的問題,是無法疏解的。成為人的基督耶穌如果已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我們怎能說他是完全的神?若然在他裏面己失去了父神的某些能力和屬性,我們又怎能說他把父完全顯明出來?此外,若是如這個理論所假定真正成為人的耶穌不可能兼備完全的神性,那麼,在天堂的情況便理應一樣;如此,“在榮耀中的人子”便永遠失卻神的某些能力。
 
此外,假如像“安立甘第二信條”(Anglican Article 2)所言:在道成肉身的那刻,“神性和人性結合在同一個位格裏,是永不分開的”,那麼,按“虛己論”的推演,神子若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神的某些屬性,便永遠無法取回。
 
然而,新約卻似乎清楚表明及強調復活的基督是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的(太二十八1820;約二十一17;弗四 10)。“虛己論”的支持者在面對這個事實時,若承認那位真正成為人的神子可在天上兼備這些屬性,那麼,他們又有什麼理由否定他在地上不可神人二性兼備?
 
再者,對於哥爾試圖利用這理論,解釋他們認為基督的教導中出錯的理由,但同時卻相信其餘的教導是有神的權柄,實在是不可能的。基督以一言蔽之和絕對明確的方式,宣稱他的一切教導都是從神而來:他只是傳遞父神信息的使者。“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的,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七16,八28,十二49-50)他宣稱自己將“在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約八40)。
 
面對這連串宣認,前面只有兩條路可供選擇的:一就是接受它們,認定耶穌所教導的一切都有神的權威,包括他宣佈舊約的默示和權威;一就是否定它們,逐點質疑他的教導是否擁有神的權威。哥爾若真的想保留耶穌在道德及屬靈教導方面的權威,他就不該質疑他在舊約方面的教導。但若然反之,他決定不同意耶穌對舊約的教導,他便應該保持一致,認定我們既不能接受耶穌宣認自己的教導都是出於神,就沒有義務一定要同意耶穌所講的任何東西。
 
若然像哥爾那樣運用“虛己論”,它所證明的事就不得了:耶穌既捨棄了神的知識,就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出錯,而他宣稱自己所教導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便是自欺欺人。我們若要按耶穌本人所宣稱的,維護耶穌的一切教導都擁有神的權威,那麼,就必須否定“虛己論”,或無論如何也得否定它這種應用方式。
 
事實上,福音書本身的記述已提出了反對“虛己論”的證據。誠然,有些時候,耶穌並非完全知悉人或神的事情,他宣稱對於神預定他再來的日子一無所知(可十三32)。但在另一些時候,他卻顯出他好像無所不知:例如,他知道撒瑪利亞婦人羞恥的往事(約四17及其後經文);他打發彼得往海邊釣魚的時候,就知道上釣的第一條魚口中有一塊錢(太十七27)。他不用別人通知,便知道拉撒路已死(約十一11-13)。同樣,從他一次又一次地行神跡治病、讓群眾吃飽和使死人復活,便顯明他擁有超自然的能力。
 
透過福音書的描寫,耶穌予人的印象並沒有失去神的全知和全能,他只是偶爾運用這種能力,其餘大部分時間都樂於不去運用它們。換句話說,他給人的印象是約制地運用神的能力,多於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
 
我們該怎樣解釋這種約制?當然,尤其是根據約翰福音一再申述的真理,這種約制完全是子順服父神旨意的表現。按照聖經啟示一體神的奧祕中,我們知道神的三個位格互相有著固定的關係。在福音書中出現的子,並非完全獨立的位格,而是依存父的位格,他只會依從,亦完全依從父的指示而行。“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19),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常作他喜悅的事”(約八28-29)。
 
三一神中第二個位格的屬性是確認第一個位格的權柄,並順服地做第一個位格所喜悅的事、正因如此,第二個位格宣認第一個位格是他的父,自己則是子。他雖與父同等,同享永存、能力和榮耀,但他的屬性是扮演兒子的角色,且喜歡透過遵行父的旨意而得著滿足的喜樂,如同第一個位格的屬性是計劃和策動三一神的工作,而第三個位格的屬性是遵從父和子的吩咐,延續他們的工作。
 
因此,神子在世的時候順服父,並不是道成肉身之後才有的新關係,而是天上這永存父子關係的延續。子一直完全遵從父的旨意,在天上如此,在地上亦如此。
若這是事實,一切便可以解釋了。神子不知道何謂“獨立”,更遑論要他獨立行事。正如他有能力做到的事,他不一定會去做,因那並非父的旨意要他去做(參太二十六53及其後經 文);同樣地,他可以有能力知道的事,他也未必刻意要去知道,除非是父的旨意要他知道。他知道與否,就如他的行動一樣,是聽命于父的旨意。
 
因此,舉例說,他不知道他再來的日子,並非因為他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全知的能力,而是因為父的旨意是不想他在受難之前知道這個日子。加爾文對馬可福音十三章32節的注釋顯然是正確的,他說:“直至他完全履行了他的(中保)職事,到復活的時候,他才知道這方面的事。”因此,耶穌並非知悉一切,不是用道成肉身這個角度來解釋,而是因為這乃是父對子的旨意。要子在世的時候不知道某些事。我們因此得出的結論是:正如福音書中的某些真理與“虛己論”相違,同樣地,福音書中亦沒有任何真理是一定要靠這個理論才能圓滿解釋的。
 
5. 他成了貧窮
 
我們如今明白神的兒子虛己和成了貧窮的真正含義,那表示他捨棄榮耀(真正的虛己),自願限制自己的能力:甘心忍受困苦、孤單、惡待、敵視和誤解,以及最終經歷極其痛苦的死亡,當然,心靈的痛苦更甚於肉體的痛苦,且看他在臨近死亡之前,幾乎心力交瘁(參路十二50客西馬尼園的景象)。那表示他以極大的愛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使他們能藉著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
 
這就是聖誕節的信息:步向滅亡的人類將重獲盼望——赦罪的盼望、與神複和的盼望和榮耀的盼望——因著父的旨意,耶穌基督成為貧窮,在馬槽誕生,三十多年後被掛在十字架上。這對世人而言,實在是曠古絕今的奇妙信息。
 
我們大談聖誕節的真義,但所提出的意義卻總離不開以家庭為本的快樂。上述的討論卻清楚說明聖誕節實在包含極其深廣的意義。這意義是:耶穌在首個聖誕節為我們自甘成為貧窮的精神,今天應當在我們的生命中重新活現出來;而這種精神應是每位基督徒每時每刻的標記。
 
令人感到羞愧和可恥的,是今天竟有那麼多的基督徒,說實點,是那麼多思想敏銳和信仰純正的基督徒,抱著主所講的比喻中那個祭司和利未人的心態過活,眼見周遭眾生的需要,卻只給予虔誠的祝願或禱吿,求神供應他們的需要後便轉移目光,從另一邊經過。這絕不是聖誕節予人的真義。又或是那些人生抱負似乎只局限于建立美好的基督化中產家庭、結交中產基督徒明友,以中產家庭的富裕物質來撫育子女,讓中下階層的人(不管是基督徒與否)自行掙扎求存。唉,這類基督徒實在多的是,亦與聖誕節的真義背道而馳。
 
在俗世塵囂的基督徒中間,不能體現聖誕節的真義。因聖誕節的真義就像我們的主所活出的那樣,以自甘貧窮的精神作為生活的原則(付出,不斷地付出),付出時間、任勞任怨、照顧和關心人、行善,為的是使其他人的生命(不僅是自己的朋友,更是凡有需要的人)更豐盛。
 
活出這種真義的人比理應有的數目少得多。憐憫人的神若要復興我們,他會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使這種真義在我們的內心和生活中發揮更多的效用。我們若渴慕個人靈命的成長,那麼,培養這種自甘貧窮的精神就是首要的一步。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一一九32

2019-01-23


神智與人智

《认识神》Koowing God, 117-129, 第十章 神智與人智,巴刻(James I.Packer)着/尹妙珍译,福音证主协会,2003

.  古代改革派神學家們總喜歡把神的屬性分為兩類不可傳達的(incommunacable)和可以傳達的(communicable)

他們把神那些超越的屬性放在第一類,從中可見神與我們這些被造物何等不同。通常這一類包括:神的獨立性(independence)(自存、自足);他的不變性(irnmutability)(完全不受變遷的限制,因而行動完全一致);他的無限性(infinity)(不受一切時空的限制,即他的永恆性和無所不在);他的純一性(simPlicity)(他裏面沒有衝突的原素,因此它不會和人一樣被分歧的思想和欲望分化)。神學家們叫這些性質為不可傳達的,因為這些是唯神獨有的個性;人,正因為是人而不是神,就不會也不能分享以上任何一種屬性。

神學家們又把所有神的靈體性(spirituality)、自由、無所不能,和他一切道德屬性如恩慈、真實、聖潔、公義等全部歸入第二類。分類的原則又是什麼?是這樣的:當神造人的時候,他向人傳達了這些特性。這就是聖經所說神照著他自己的形像造人的意思(創一26等節)。即是說,神把人造成一個自由、有靈體的存在物,一位要負責任、有德性的個體,有選擇和行動的權力,能夠和神交往,向他回應,且本質上是良善、真實、聖潔、正直的(參傳七29)。一言蔽之:人是像神(godly)

人墮落後就失去了那些屬於神形像的道德性質;神在人裏面的形像已普世性地毀壞了,因為全人類用不同的方法陷入邪惡。但聖經說,現在神藉著完全救贖的計畫,在信主的基督徒裏面彌補這毀壞的形像,方法是重新向他們傳達這些性質。聖經所說基督徒在基督(林後三18)和神(西三10)的形像上更新,就是這個意思。

在這些可傳達的屬性中,神學家們又加上了智慧。神本身是智慧的,故也使人有智慧。

聖經有很多關於智慧這屬天賞賜的真理。箴言書起初九章就一氣呵成的教導人怎樣尋求這賞賜。“智慧為首,所以要得智慧,在你一切所得之內,必得聰明。……要持定訓誨,不可放鬆,必當謹守,因為他是你的生命。”(箴四 713)智慧已人格化,會為自己說話了:“聽從我,日日在我門口仰望,在我門框旁邊等候的,那人便為有福。因為尋得我的,就尋得生命,也必蒙耶和華的恩惠。得罪我的,卻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箴八34等節)

智慧是女主人,招呼窮人赴他的筵席:“誰是愚蒙人,可以轉到這裏來。”(箴九 4)全部經文的重點是:神已準備向一切要得這賞賜,並願採取必要的步驟去取得的人,賜下智慧(以女主人的喜客比喻智慧的隨手可得)。新約聖經也有類似的重點。基督徒需要有智慧(“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I 5等節);“你們要……用智慧與外人交往”(西四 5))。保羅祈求神賜人智慧(“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一9)。雅各奉神的名應許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神,主就必賜給他。”(雅一 5)

智慧從那裏來?人要採取什麼步驟才可得這賞賜?據聖經說,有兩個先決條件。

第一,必須學習敬畏神。“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詩一一一1 0;箴九1 0;參伯廿八28;箴一 7;十五33)只有當我們謙卑受教,在神的聖潔和主權中驚懼(“大而可畏的神”,尼一 5;參四1 4;九3 2;申七21;十I 7;詩九十九3;耶二十11),承認自己的渺小,不相信自己的思想,願意徹底改變心思意念,屬天的智慧才屬於我們。恐怕很多基督徒,一生就有太不謙卑和自負的心態,根本從神得不到智慧。聖經說“謙遜人卻有智慧”(箴十一 2)是大有道理的。

第二,必須學習接受神的話。神只把智慧賜給那些把神的啟示身體力行的人。詩人說:「你的命令……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為什麼?“……因我思想你的法度。”(詩一一九 98等節)因此,保羅勸勉歌羅西人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三1 6)今天我們活在二十世紀的人要怎樣做?要浸淫在聖經中,如保羅向提摩太說(他當時心目中只有舊約!),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I 51 7)

今天,恐怕又有很多自命屬基督的人,從未學到智慧,正因為對聖經不夠注重。克藍麥的禱告冊( Cranmers Prayer Book(本來是所有英國聖公會信徒應該用的),可助人每年讀一次舊約,兩次新約。清教徒高治( WiIIiam Gouge)每天固定讀十五章聖經。前副主教韓蒙德( T.CHammond)每三個月把全部聖經讀一遍。你上次從頭到尾讀完聖經是多久以前的事?你每天最少用看報紙同樣多時間去請聖經嗎?我們多麼愚蠢!——我們一生會繼續愚蠢下去,只因為怕麻煩,不做應做的事,去獲得神免費的賞賜——智慧。


. 但神的賞賜——智慧——究竟是什麼東西?它對人有什麼影響?這方面很多人錯了。用個比喻,就可以清楚澄清他們錯誤的本質。  

如果你站在約克( York)火車站月臺的一端,可以看見一系列火車在開動。如果你酷愛火車,這可是賞心樂事了。但對於決定這些火車開動的整個計畫(時間表所定的運作形式,必要時可按實際行車情形逐分逐秒調整時間表等),恐怕你只有粗略的概念吧。然而,如果你很榮幸能坐上升降機,到橫跨第七、第八號月臺的高樓,參觀宏偉的電訊室,你就可以在最長的一邊牆上,看見車站兩旁伸延五裏的整個路軌分佈圖,還可見到不同路軌上有著或閃動或靜止的小燈,讓訊號員對每部車頭和車廂的位置一目了然。你可以立刻從管理員的眼中看到整個形勢:你會從圖表上明白,為什麼要示意某列車停下來,另一列車要調離正常的路軌,另一部則暫停一旁。你一縱觀全局,這些動靜的因由就顯而易見了。

一般的錯誤,是以為這比喻說明瞭神賜人智慧時所作的事。即是說,以為智慧的賞賜包括深度的洞察力,能看見四周發生的事所包涵屬天的意義和目的,看見神在某件事上為什麼這樣做,以及弛下一步要做什麼。人覺得如果真的緊緊與神同行,他就可以自由地賜他們智慧,那麼他們就好象在電訊室了;他們就會分辦每一件發生的事的目的,就會時刻明白神如何使一切,為了人的益處而互相效力。這些人花很多時間把聖經當作占卜的去研究,猜想為什麼神容許這件或那件事發生,應否以此為停止或開始做某件事的訊號,或從其中推論出一些什麼。如果最後仍覺得迷惘,就怨自己不夠屬靈了。

這樣白費功夫的尋根究底,會逼使在生理、心理、或靈性(請注意:這是三件不同的事情)上本已消沉的基督徒近於瘋狂。這的確是白費功夫的。沒錯,當神應用原則引導我們的時候,有時也會用不尋常的境遇去印證,而我們立刻就看出那是確定性的訊號。但若在每件不尋常的事上試圖窺見神秘密的目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此,智慧的賞賜絕不是這種能力,事實上,這賞賜是先假定我們不能洞察一切。此點容後詳述。


. 再問一次:神給我們智慧用意何在?這賞賜究竟是什麼?如果可以再學一個交通的例子,就拿學習駕駛來說吧。駕駛最要緊的,是對事物的反應是否夠迅速和適當,以及對當時情況的判斷是否準確。你不會問自己,那條路為什麼那樣窄,為什麼彎彎曲曲;或問那部貨車為什麼要停在那裏;或問前面那位先生或女士為什麼要在馬路上流連忘返。你只要看清楚當時實際的形勢,做應該做的事。屬天智慧的果效,正是要使你我能在每天實際的情況中這樣做。

駕駛技術要優良,你的眼睛要盯緊前面。要活得有智慧,你要眼目清楚,思想現實——一點不留情——去正視人生。舒徐的錯覺,虛假的情感,和樂觀的幻想,都不能和智慧共存。很多人活在夢境裏,埋首在雲裏,雙腳淩空,從來看不見世界,和在其中實際生活的真相。這種根深蒂固、由罪衍生的不現實,正是我們——甚至信仰最穩固、最正統的人——缺乏智慧的原因。要醫好不現實的病,光有無懈可擊的教義是不夠的。然而,聖經有一卷書,顯然特別是為要把我們變成現實主義而寫的:傳道書。我們要比往常參加注意書中的資訊。現在就來看看吧。


.  “傳道書”書名的希臘文 EccIesiastes是從希伯來文 Qoheleth翻譯過來的,原意是“傳道者”( the preacher);這書是一篇講章,以“虛空的虛空”( 2;十二 8)為主題,加以闡釋(一至十章)和應用(十一章至十二 7)。解釋的部份很多是自傳式。傳道者自稱是“在耶路撒冷作王,大衛的兒子”(I)。無論傳道者是所羅門自己,或如亨斯登伯( He s te e)和楊以德( E.. Young)這麼保守的學者所說,是另一位傳道者假借所羅門而講出的教訓,這問題暫可不理。這講章無疑是與所羅門有關的,因其中的教訓都是所羅門才有機會學習的。
 
 “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道者用一種什麼心境宣佈這命題?有什麼目的?是一位憤世嫉俗的犬懦的自白?如愛略特( W. H.E I I i ot)所說:“一位自私、冷漠、飽經世故的老人,到生命盡頭時什麼也找不到,只找到悲慘的幻減。”現在要分享他所感受到人生的廉賤和醜惡?抑或他以佈道家的身份,想說服不信的人,想在神以外的“日光之下”尋找快樂是不可能的?答案兩者都不是,但第二個答案比第一個更可用“雖不中亦不遠矣”來形容。

作者以一位老練的教師的身份,向一位年輕的門徒,教導自己長久所體驗和省察的結果(十一 9;十二11 2)。他要帶這年輕的門徒進入智慧,使他不致犯類似“約克火車站訊號室”的錯誤。顯然,這年輕人像自古以來很多年輕人一樣,以為智慧等於廣博的知識,以為只要廢寢忘餐的啃書(十二I 2),就可得到智慧了。顯然,他以為一得著智慧,就能明白神在一般安排中不同作為的原因。傳道者要他看見的是:智慧的真正基礎,是坦白承認這世界的演變是難解的,發生的事大部份都不可解釋,“日光之下”發生的事,大部份從表面完全看不到有一位有理智、有道德的神在安排。從講章本身可看出,中心命題是要警告尋求智慧的錯誤想法;它說明這樣坦誠實際的尋求,到頭來只能得到令人失望的結論而已。講章的資訊可陳述如下:

傳道者說,看看我們所生活的世界吧。放下樂觀的夢想,揉清眼睛,仔細去看吧。看見什麼?你看見人生的背景,是由自然界中毫無目的、重複的迴圈( 4等節)所構成。我們不能控制的時間和環境,規限了人生的狀況(1等節;九11等節)。你看見死亡遲早臨到眾人,而且來得突然;不論好人壞人,死亡都不賣情面(1 5;八 8)。人死如禽獸(1 9等節),好人之死有如壞人之死,聰明人之死亦如愚笨人之死(1 41 7;九 2等節)。你看見罪惡昭彰(1 6;四1;五 8;八11;九 3),壞人得勢,好人倒楣(14)。面對這一切,你發覺神安排這些事真是莫名其妙;你越要想通,越想不通(11;七13等節;八17;十一5)。你越難明白神對一般事情安排的目的,便受各事表面的無目的所困擾,越受挫壓,結果也越被迫論說:人生從表面看來,真是毫無意義。

你若斷定事物真的沒有協調和理智,那被任何建設性的工作,又得到什麼“酬報”——價值、收穫、意義、目的呢?(3;二11 22;三 9;五16)如果人上沒有意義,就沒有價值;這樣一來,創作、建立事業、賺錢、甚至追求智慧有什麼用呢?因為沒有一樣會有任何能見的好處(15等節,22等節;五11),只會使你成為嫉妒的對象(4),你死後一點也不能帶走(18等節;四 8;五15等節);你死後留下來的很可能得不到妥善的管理(19)。這樣,勞碌流汗的努力作工有什麼意義呢?人一切所作的豈不是“虛空(虛無、挫敗),都是捕風嗎”(14)?——這些活動,豈非本身既無意義,對我們又毫無益處嗎?傳道者說,人若樂觀的希望在切事情上找到神的旨意,最後只會引起這麼悲觀的結論(參一17等節)。當然他是對的。我們也是活在如他所描述的世界裏。管理這世界的神躲起來了。這世界簡直不像有一位慈愛的主宰在管理了。這一切昀背後簡直不象有理性的力量了。沒有價值的常常存留,有價值的卻消失了。傳道者說,現實一點吧;面對這些事實吧;正視人生吧;若不,就得不到真智慧。

我們真需要這樣的勸誡。我們不但陷入了“約克火車站訊號室”的概念中,也對智慧存有錯誤的想法;我們還覺得,為了神的榮譽(雖然沒說出來,也為了自己有“屬靈基督徒”的美名),我們需要自誇說己身在訊號室中,正在享受內幕消息,知道神的作為的來龍去脈。這種悠然自得偽裝就成為我們的一部份了;我們肯定覺得,神已使我們明白他對付我們的一切辦法,也以為今後在任何事上都能立刻看到個中原委。當一些非常痛苦、不可解釋的事發生的時候,我們以為處身神的秘密會議中那種得意的錯覺就粉碎了。驕傲受創了;覺得神忽略我們了。除非此時我們悔改,為從前的假設徹底謙卑下來,否則今後整個屬靈生命恐怕要枯萎了。

中世紀傳統所說七大死罪其中之一是懶惰——心靈上一種苦毒、不快樂、冷漠的狀態。今天在基督教圈子中,這種心態多得很。病徵是個人靈性的怠惰,加上對教會憤世嫉俗的批評,對其他基督徒的行為和工作傲慢的怨懟。在這病態和致命的心境背後,往往是受到創傷的自傲。從前以為知道神所安排的一切,結果從痛苦困惑的經驗中體認原來一無所知。我們若不聆教傳道書的資訊,也會如此。事實是:神在智慧中,為保持我們謙卑,教導我們憑信而活,就不讓我們知道我們想要知道的,關於他在教會和個人的生活中幾乎無一項安排的目的。“風從何道來,骨頭在懷孕婦人的胎中如何長成,你尚且不得知道;這樣,行萬事之神的作為,你更不得知道。”(傳十一5)

這樣,什麼是智慧呢?傳道者幫助我們看見什麼不是智慧;他有沒有提示什麼是智慧呢?當然有,最少提綱挈領的說了。“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十二13)信靠順服它、敬畏他、敬拜他、在他面前謙卑,向神禱告的時候,永不言過其行的話,許願要償還( l 7);行善事( 12);緊記有一天神要審問你(十一9;十二14);因此,甚至在私底下,要避免那些當神審問時顯露出來使你覺得羞愧的思想(十二14)。充份享受你目前的生活(14;九7等節;十一9等節);目前的快樂是神美好的賞賜。傳道者雖然譴責輕佻浮躁的人(參七46),他顯然沒有時間參與那高傲到不屑於歡笑和遊戲的“高級屬靈”(super-spiritulity)。但無論生活要你做什麼,都要靠恩典努力去完成(10),做的時候要享受其中的福樂(24;三12等節;五18等節;八15)。把工作問題交托給神,讓神鬥量工作最終的價值。你的責任是運用你所有的常理和事業去儘量利用當前的機會(十一16)

這是智慧之路。顯然,這只是信心生活的一方面。但支撐和維繫著的是什麼呢?沒有別的,就是相信不可思議的命運的神,就是有智慧、有恩典、創造和救贖的神。我們可以確信那一位元元創造這宏奇複雜的世界秩序的神,策劃脫離埃及的偉大拯救的神,後來又策劃脫離罪和撤但的更大拯救的神,必定知道他在做什麼,而且“做得美善”,縱然他暫時不施援手。即使我們不能分辨他的道路,也可以信靠它,在他裏面歡樂。因此,傳道者智慧之路歸根結蒂就是巴克斯特( Richard Baxter)一首詩所說:勞碌諸聖徒,當拜天上王,向前齊舉步,凱歌同歡唱。無論誰存活,  領受它恩賞,無論福與禍,總向他頒贊。


這就是神用來使我們聰明的智慧。以上的分析,進一步揭示賜智慧的神是何等智慧。前面說過,智慧包括選擇最好的方法達到最好的目的。神賜智慧的工作,是達到已選定要恢復、成全神人關係(人本來為此被造)這目的的一個方法。他賜這智慧為了什麼?前面已說過,不是為了使我們有份於他一切的知識,乃是為使我們願意承認他是智慧的,並與他聯合,在他話語的亮光中,好歹也為他而活。

因此,他賞賜智慧的果效,是使我們更謙卑、更快樂、更敬虔、更敏捷地認識它的旨意、更決斷地去遵行,而當我們在這墮落的世界中生活,充滿著這麼多黑暗和痛苦的事情時,我們比以前更不受困擾(並非更不敏感,乃更少迷惘)。新約聖經說,智慧的果子是像基督一一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雅三17)——而它的根是在基督裏的信心(林前三18;參提前三15),是神智慧的明證(林前一24 30)。故此,神等候賜給尋求的人的智慧,是一種把我們與神相連起來的智慧,是一種表現于信心的態度,和信靠的生活的智慧。

既然如此,我們務要在尋求智慧的時候尋求這些事物,並且不為了追尋一些神沒有在這世上給我們的知識,而忽略信心和信靠,從而使神智慧的目的受挫。

問題討論:
1.不可傳達的和可傳達的屬性有何分別?列舉神每一類的屬性。
2.“神正在基督徒當中動工,重新向他們傳達這些本性(可傳達的屬性),藉此彌補他被損毀的形象。”這話是什麼意思?
3.要得著智慧的賞賜,人必須採取哪兩個步驟?我們每天可以怎樣做?
4.為什麼神“不讓我們知道他在教會和個人生活中每一項安排的目的”?
5.神所賞賜的智慧有什麼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