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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聖經的權威(Bible, Authority of The|聖經詞條
誠之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詞典》
https://yimawusi.net/2021/10/02/authority-of-the-bible/
 
神的權柄是一個貫徹整本聖經的核心問題。從創世記第一章,「神說」這句話劃破混沌的黑暗,使宇宙混然而成,神的權柄便充滿威嚴地顯明出來。可是,在創世記第三章,一種受造之生物竟然挑戰造物者的權柄: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創三1)這個問題在歷史中迴響不絕,一直來到啟示錄,當全能者在末世中建立了祂的王權,並所有挑戰祂權柄的都一一被除滅的時候,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以及「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十九16,二十14)。這是聖經權威這個問題的神學背景。聖經是神的成文啟示,它的權威就是神的權威;聖經上所記的,就是神所說的。
 
蛇在創世記第三章的問題,不單是挑戰神的權柄最矚目的例子,更是魔鬼在蛇背後或裏面,向神發出的挑戰。同時,正是這個挑戰,先引誘夏娃,繼而是亞當,做出影響深遠的悖逆行為。我們要注意的是,蛇的挑戰是:「神豈是真說?」確切地說,這是挑戰神話語的權威,聲稱神所講和所做的未必一樣。原罪的焦點,正在於挑戰神話語的權威。這正好反映神自己和祂話語的密切關係,而這位神是一位藉話語啟示自己的神。「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創三613)這挑戰亦帶來了不堪設想的後果。
 
因此,我們必須明白,這教義絕非在基督教信仰的外圈扮演一個小角色,而是要引領我們親自面對神本身的權威。聖經的權威是否得以確立,關鍵完全在於神這位作者的權威能否確立。同時,鑒於教會所相信的一切教義,最終所訴諸的正是聖經的權威(神學上的見解均是以「按照經上說」這信經的措辭來作為理據)。若說聖經的權威是整個基督教神學架構之關鍵所在,也是任何教義能否被持守正典的群體──即耶穌基督的教會──接受之大前提,這一點也不誇張。這一點在當今的神學討論仍然被廣泛承認,因為間接地或直接地,所有正統或非正統的神學家,都會引用聖經來支持其神學論據。
 
以上的論點亦說明有關聖經權威的教義是自指性(reflective)的。那就是說,雖然它的主題是聖經,它卻是聖經所教導的一個教義(biblical doctrine),與別的教義無異。然而,有別於聖經所論到有關基督教信仰和實踐方面的其他事項──基督論、末世論、神的屬性、基督徒生活──我們這裏所關注的卻是聖經如何談及自己。有人因此認為,這使聖經為本身權威所作的見證變得失效(雖然從邏輯來說,最高的權威必然是它本身所有的權威)。倘若聖經是信仰和生命的最高規則,就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超越它了。再者,聖經的自我見證是多方面的,也有其他見證的支持,尤其是聖靈的內證。我們在此會對這些因素作一個簡單檢視,因為它們特別與這教義的自指性質有關。
 
首先,聖經的自我見證是多方面的。我們待會兒就會看見,我們在聖經裏找到的並非某些輕率的聲稱,而是許多對聖經作為一本書所作之見證的互相印證。聖經是憑著許多互相關連的宣認和證據,才得以宣稱本身所擁有的正典地位,其中包括有神親自說話的現象,耶穌基督特別對我們稱之為舊約所作的見證,以及書卷作者權威性地互相引用彼此的正典書卷的現象。其次,聖經的權威亦從教會的使用反映出來:聖經是確立一切教義和道德的基礎,也作為公開傳講福音和個人靈修之用。第三,信徒和教會相信聖經權威的主要依據,是在於聖靈在信徒心中親自作證。那就是說,雖然聖經似乎是自證,但它的作者卻是神。那位默示聖經寫成的神的聖靈,亦是聖經最終的見證。祂向信徒保證,這本正典的聖經確實是神成文的話語。換言之,神親自為祂的話作見證。
 
然而,聖經的權威就像其他教義一樣,也是一個由聖經內部引伸而來的教義。它是聖經所有教導中最顯然易見的。由於它是聖經神學得以被確立的背後依據,所以,在我們每次引用聖經時,它的重要性已經被假定了;在我們教導聖經時,它亦已經被假定可作教導用途。在眾多神學科目中,聖經學(Bibliology)除了是神學本體的序言,還是眾多題目的一部分。
 
聖經的見證
 
也許,最突出而又通常最不被人注意的見證,就是在舊約和新約的正典經卷中,出自神口中的說話與其他經文的緊密聯結。這位造物主兼救贖主的說話在整本聖經中不住迴響,一方面作啟示的重要例證和典範,另一方面亦為每卷記載其話語的書卷,蓋上屬於祂權威的印記。正因如此,創世記一開始便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來道出神造物的說話:「神說……」,而第二和第三章則敍述了神在伊甸園與亞當和夏娃的對話。在第四章,神質問該隱所做的事,然後是咒詛和最終的施恩。這個模式相繼在洪水和挪亞之約中出現,跟著是呼召亞伯蘭和列祖接受磨練的長篇記述(還有其後的眾多歷史書)。在出埃及記,敍述了在西乃山上頒佈律法,以及神用指頭寫成的十誡。我們所讀到的許多第一身指示,後來便成了希伯來刑法和禮儀法的基礎。先知書當然包含了許多出自神口中的說話。因此,我們便在後來的經文中看到這句話:「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來一1)。
 
新約也有不少近似之處,尤其是在啟示錄,當中重複記載了神的話。不過,兩者亦有一個根本的分別:在四卷福音書中,道成肉身的神子以人的身分說出神的話。「就在這末世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一2)。從紅字版聖經可見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福音大量記載了耶穌親口說的話,也明顯地成為了重要的見證。
 
當然,有人可能會認為,聖經中某一些特定的部分即使可以訴諸神聖權威,但並不表示可將此權威擴展至全本聖經。整體考慮聖經的可信性,正是我們去判定那些注明是出自神口中的說話是否有神的權威一個必要的過程。事實上,難道我們就可以把「耶和華如此說」這句話引伸,推論先知所記載的其他言論,並不擁有神的權柄嗎?經上所記拿撒勒人耶穌的話之權威性,難道不高於大數人掃羅的書信嗎?
 
然而聖經不是這樣說。耶穌基督的教訓也觸及聖經學。在全部四卷福音書中,都有明顯的證據,而且證據更是多如汗牛。在約翰福音十章34節,我們看見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在馬可福音十二章36節,耶穌引用詩篇一一篇,指出那是大衛被聖靈感動而說出的話。在新約引用舊約的眾多經文中,其中一處最意味深長的,記載在馬太福音十九章。那裏說:「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太十九4-5)這段引文的重要性,在於我們發現根據創世記二章24節,那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說話,純粹是敍述者本身的見解。但耶穌卻將這句話,說成是出於那造男造女的造物主之口。其含義是很清晰有力的:聖經所講的,就是神所講的,姑勿論聖經記述那句話是出自神的口,抑或將它放在事件的敍述和評注中。
 
我們可以透過眾使徒引用其他正典書卷的方式,來追溯聖經內證的第二條線索。新約當然有很多引用舊約的例子,形式就如我們在耶穌的教訓中所見的相類似。但是,在彼得後書三章1516節,我們發現隨著使徒保羅的著作被列於等同聖經的地位,這原則已被帶進至套用在新約經卷本身:「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的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聖經在教會中的用途
 
歷代以來,聖經在教會的生活和歷史上所占的重要位置,是說明其權威的有力證據。我們不相信它的權威是源自教會的教導。反之,我們卻留意到聖經從一開始便在眾教會中行使其權威,無論是1世紀抑或21世紀的信徒,都對神這本成文的話敬而重之,奉為他們心思言行上的金科玉律。我們在教會中把聖經在敬拜和教義上的用途結合起來:它在講道、個人讀經、教義的重要爭論,以及對於那些因遭受逼迫或苦難而深陷痛苦,需要尋求神話語親自安慰的人來說,都非常重要。神是藉聖經掌管教會和信徒的心思意念。
 
聖靈的見證
 
基督徒相信聖經權威的主要原因,在於他們深信,在每個引導信徒相信聖經的論點和經驗背後,他們有另一個見證人──神的聖靈,祂見證聖經是神的話語之同時,也是默示和解釋聖經的那一位。我們在前面已經提過,至高的權威不可能讓較次等的為他作終極的見證。因此,只有神自己才可以為聖經作見證。正如加爾文指出:「由於只有神才配為祂本身的話作見證,所以,除非人因著聖靈在他內心所作的見證,否則他不會接受這道。同樣,那位曾經借著眾先知的口說話的聖靈,必須透過我們的內心,說服我們,否則我們不會相信眾先知是忠心傳講神所吩咐的話。」(Inst. 1.7.4
 
對於幾乎普世的教會──無論是自由派或保守派──都接受聖經的權威這事實,我們不能視之為巧合。它使我們認識耶穌基督的教會是一個持守正典的群體──經書之民(people of the book)。然而,對於一切神學研究必須根據聖經的這個假設,可能會導致本末倒置、以偏概全的後果:不同神學路線的人為了找聖經來支持其見解,於是便會設法將其結論與他在聖經中可能找到的任何線索連上關係。這已經導致愈來愈多人對於何謂聖經的權威感到模糊不清。這樣的權威可擴展到甚麼範圍?我們在這裏提出幾個重點。在不同的時代和文化中,要將聖經教導本色化的任務,已逼使最優秀的學者和解經家聽命於教會。另外就是聖經權威之範圍的問題。保羅對同性戀行為的大力抨擊是否亦有權威性?福音派人士就詮釋學和權威性默示的本質──無論是肯定無謬誤與否──產生愈來愈多的歧見。「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是廣泛被接受為對聖經立場達致共識的一個宣言,它開宗明義地肯定:「承認聖經是完全真實和可信,是全面掌握和充分承認其權威所必需的。」那就是說,承認聖經的權威不單是在形式上表示尊重,而是涉及相信它是絕對無誤的信心。「以下的宣言重新肯定聖經的無謬誤,澄清我們對它的理解,並防止對其權威的任何否定。我們認為,否定它的權威,就等於漠視耶穌基督和聖靈的見證,以及拒絕順服於神話語的要求──這正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標記。」以下是該宣言的核心所在:「聖經,是神自己的話,在聖靈的預備和監督下由人寫成,在它所觸及的一切事情上都擁有不會出錯的神的權威:凡它所肯定的,都該奉為神的指示去相信;凡它所要求的,都該奉為神的吩咐去遵從;凡它所應許的,都該奉為神的誓約去欣然接受。」
 
Nigel M. de S. Cameron
 
另參:「正典」;「默示」。
 
參考書目:
C. F. H. Henry, God, Revelation, and Authority; J. I. Packer, 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 B. B. Warfield,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 J. D. Woodbridge, Biblical Authority: A Critique of the Rogers/McKim Proposal.

2020-04-24


72 圣经的权威(续)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我们继续讲圣经的权威,现在讲到现代神学的部分了。这里是“圣经的属性”的第一个属性:圣经的权威。那现代神学当然就觉得圣经作为我们信仰生活的准则并不是那么重要的,施莱马赫他根本就完全……(下面我讲的是没有翻译的,)施莱马赫完全不相信旧约有什么的准则性,而新约呢?只有新约才是教会的准则。而新约是我们的信仰生活的准则,不是因为它有超自然的默示(因为他不相信),乃是因为在新约里面记录了人的宗教经验,因为他们都在耶稣旁边搜寻的,就得享一种特别的属灵的光照。 P375 另外一个人是黎敕尔,黎敕尔连新约都是不相信有准则性的,他只不过看到在新约里面有基督教开始的时候的一些很有价值的历史记录,这个绝对不是信仰或者信心的准则。他随意地可以拒绝一些与他的神学系统不同的一些圣经的因素,所以,他不会感觉到耶稣基督来这个启示作为、对于天国,神的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对于基督徒生命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好,这个是现代神学。

最后,现今的时代论者,伯克富说,奇怪的是今天的一部分的时代论者,他们肯定是反对自由派神学的,但是他们也坚持旧约对我们新约圣徒来说不是准则,他们完全承认旧约是神所默示的,不过相信对犹太人是准则、但是对新约圣徒不是准则。一位叫库克的神学家是很清楚地表达了这个观点。他说:在整本的旧约圣经,没有一句话是可以应用在基督徒的身上作为信仰生活的准则的、没有一条诫命是约束基督徒的、没有一个应许是直接给基督徒的。就是在旧约里面,除了在整个救赎历史的这个宽阔的范围里面,以预言或者象征所教导的以外,除了预言和象征以外,旧约里面没有一句话是直接给我们作吩咐或应许的。这个是伯克富对时代论的分析。

好了,现在我们来看第二,圣经的第二种属性,是圣经是必须的。必须的。 天主教肯定不能够承认圣经是绝对必须的,因为教会才是自我见证的。教会需要传统,教会并不绝对需要圣经,反过来说,圣经需要教会。这点已经重复了很多次了。(第 6 页,)

那早期的神秘主义这些旁门异端,他们也好像天主教一样不相信圣经是绝对需要的,因为他们绝对需要的是内在的光,内在的圣灵的所谓启示。16 世纪的重洗派(,这段请各位慢慢听,好好地去听,因为,会不会有的时候我们基要派其实是受了重洗派的影响?请听。) 在宗教改革的时期,重洗派等等,还有其他的,日内瓦的一个极度自由派,他们都有同样的意见。重洗派特别从高举内在的神的话来取代、来摈弃外在的——就是圣经。 他们不认为圣经是真实的神的话,只不过是神的话有见证、描述,是死的字句,不过呢是……(对不起,我打错了,不应该是“重要的”,“死的”,不是“重要的”,是“无能的”。我看错了,不是important,impotent,无能的字句,他们心目中那个真正的神的话是由圣灵在神的子民心中所说的话,那个才算是神的话。像不像我们一些基督徒的想法?

好,施莱马赫。对施莱马赫来说,圣经是教会的宗教感觉或生活的最高、最带有权威的表达。这个权威是指表达的权威,这个是现代神学一般的看法。神学是从基督徒的意识流出来,神学必须要参考世俗的科学跟哲学,顺便在这里提一提,田力克是最用这种方法的,今天我想很多的神学的书,都是先参考了当代的哲学文化,甚至乎科学,然后做出回应,做出回应。这个是典型的自由派神学的做法,福音派的神学家也不例外。那我没有意思说我们不需要回应这个时代,我们需要的,但是我们用什么方法、什么立场来回应,那个是很有必要的。

好,现在我们再讲圣经的必须性。到了宗教改革的时期,宗教改革家认为圣经是必须的,这方面他们就驳斥天主教和重洗派。

先来讲,圣经的必须性不是指什么。不是指什么。第 7 页,(这里没有中文翻译。)当宗教改革者维护圣经的必须性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否认摩西时代之前教会就存在的,也没有否认新约教会在有新约圣经之前就存在了。这是天主教的说法,这句话没有错,这是一个现象、一个事实。他们也没有坚持说圣经是绝对的必须,意思就是说呢,God could not have made the men acquainted with the way ofsalvation in some other way.就是说,神不可能用其他的方法叫人知道救恩之道。就是说,上帝是无所不能的,我们不能说上帝不能用其他的方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圣经的必须性不是说上帝不可以用别的方法。

好了,(P376 那究竟圣经的必须性是说什么的呢?是意思是什么?圣经是必须的,因为神祂自己的美意乃是要教祂的话语作为教会的种子,甚至乎在摩西时期之前,神没有写下来的话就已经在扮演这个角色了。新约也是因为有耶稣基督和使徒的口传的话而存在的,就是加上圣灵的默示才存在的。那这些人都是对神的救赎大工的见证人,这些人还活着的时候,就不太需要书面的神的话;当他们离世的时侯,情况就马上改变了。神的启示有祂的历史性,神的救赎也有他的历史,而这些救赎性的事实,圣经里面所讲的事件是不容许在人间再重复的。这些事情不重复的,主耶稣并不会再钉十字架。但是这对后来的后裔太重要了,因此,神必须把祂的特殊启示写下来。从这个观点来看,圣经到今天仍旧是需要的,直到历史的终结,直到主再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宗神学一直以来都是在维护圣经的必须性的,就是因为我们软弱,假如我们用口传的,一定会传错,而神的救赎计划必须要留下来,好让我们得到造就、得蒙拯救。好,就算是巴特,他当然不好像我们改革宗一样坚持圣经是神无谬的话,就算是巴特,他也感觉到有一点压力要维护圣经的必须性,圣经作为神的启示的见证是必须的。

好,第三,圣经的清晰性。清晰性。(我用第8页,读英文。你们看中文,慢慢的。)天主教教会认为圣经是含糊不清的,非常需要解释,就算在信仰生活上,这些事情都是需要解释的。圣经也包含了一些奥秘,比方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其他的等等。圣经是那么的不清楚呢,所以肯定会被曲解的,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无谬的解释,而教会就提供这种无谬的解释。彼得后书也清楚地说,圣经有些部分是难懂的,一千多年、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证明,若没有教会的无谬的解释的话,就不可能在圣经的解释上达到合一、达成共识的。

C.(?1115)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的领袖们就完全反对罗马天主教这种看法,所以他们就强调圣经是清晰的。他们,下面事先说明就是这个圣经的清晰性不是什么、不指什么。他们没有意识去否认圣经里面有奥秘、是超乎人的理性的,当然有。他们也没有宣称说圣经是清楚到一个地步,解释圣经的人就不需要严谨地去解经了。不是的,其实这些宗教改革领袖们比天主教的原文在解经的劳苦上是更勤劳的。再者,他们甚至乎没有说圣经是那么的清楚启示救恩之道,以至于人不论有没有圣灵的光照,不论他有没有兴趣认识救恩的福音,都能够明白、都能够很容易地明白。不是的,是需要圣灵的。

好了,正面。宗教改革讲圣经的清晰性究竟是讲什么的?宗教改革的领袖们呢,他们所坚持的只不过就是:人所需要知道以致得救的这种知识,虽然不是在圣经的每一页是同等的清晰,可是在圣经里面、在整本圣经里面,是那么简单的明了的向人启示,以致诚恳地追求救恩的人在圣灵的引导之下,透过读圣经、研读圣经就能够容易得到那些必须的知识,就是教导他怎么得救的知识,不需要教会的帮助或者是引导、不需要教会一种的分别出来的祭司等次的教导。不是说:不需要讲道,这里意思是说圣经本身会把福音讲清楚的。

(第9页),D. 显然的,他们没有意识要低估教会的解释圣经、宣讲圣经的这个事工,传道还是必须的。他们指出圣经本身就见证圣经本身的清晰性,它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先知们、使徒们,甚至耶稣基督自己是向全人类讲道的,他们从来不会把他们的听众当作是不能了解真理的孩子的,甚至乎信徒们呢,圣经认为他们是能判断的(哥林多前书2151015,约翰壹书2 20)。

1. 因为圣经是清晰的,因此呢所以我们可以说圣经是自我解释的。宗教改革的领袖们呢,他们注意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有一个口号叫做:the analogy of faith,就是说信仰的类比或者圣经的类比。 他们就定下这个伟大的原则,以经解经。他们并没有认为教会的讲道或者是教导的事工是多余的,他们清楚地承认教会在这方面是有她的义务的,教会是要教导教义,有这种教导的权柄的,当然不是天主教那种的权柄。

圣经是清晰的

最后,圣经是足够的,或者是完备的。在这方面,天主教和重洗派分别在两种不同的神学架构里说圣经是不足够的,甚至乎重洗派认为内在之光才是绝对需要的,或者各种所谓的特殊启示是必须的,所以,讲道不太重要。他们最喜欢的口号之一是:字句令人死,灵使人活。 10页,从中古时期开始,罗马天主教就坚持口传的传统是必须的,来补足书面的圣经。 这个传统又没有好好有它的定义,这个口传传统也没有好好的定义,(口传传统,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使徒的传统,)这口传的传统,原来是讲使徒的教导或者他们当时的习惯。但是,当教会越来越离开使徒时代,越来越远的时候,他们就越难决定究竟哪一些教导是来自于使徒的,因此必须要说有哪些的特性的教导才算是使徒传统。在这方面,其中一位(?1724),他就说,什么叫做有使徒性的传统?就是各地,无论什么地方都相信的,任何时候都有人相信的,所有的人,或者所有的信徒都相信的。真的使徒传统呢,人是可以认出的,因为在到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被整个教会所接纳的。那这个定义,后来的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家都接纳,不过在在实际应用方面他们有点修改,因为很难决定某一项的真理是否任何时代教会都相信。因此这个问题被修改了:就是说,某一项真理是不是在某一个时代是被整个教会所相信的?所以,是不是说这个真理很老旧呢?这个准则就被牺牲掉了。要看的是它是不是广泛地被接纳。所以真正的问题就被忽略了。等于就是说呢,找不到,不能决定某某教义是不是真的是从使徒时代流传下来。

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困难,当我们问:Who was pass on this question universal facility?谁来把这个普世性的问题传下去?简单地说就是教会。但是,又不能。不是一般的教会,乃是 it is do. 乃是教导的教会。Ecclesiadocens,拉丁文, teaching church. 不是说整个教会把使徒传统传下去,是教导的教会,就是主教开会议的时候。这个还是老派的罗马天主教的看法。但是,这个立场也是站不住脚的。问题是,当主教们开会的时候,他什么时候他们是无谬的?就是在决定传统的性质之上,他们什么时候是无谬的?是不是每一个时刻都是无谬的?还是在他们开会的时候?而假如他们只是开会的时候才能做一些无谬的决定的话,那他们的投票要完全一样的,还是一半就够?假如一半就够,那么这个一半之上需要多少百分比?50%够吗?就是50%多加 1 票就够吗?这些讨论,结果最后就是说,惟有教皇能够最后宣告信仰生活的准则。惟有教皇是无谬的。就是说,当他们(这里有一个拉丁文),When they speaking ex cathedra,这个字excathedra,假如英文加多一个l之后,就成了cathedral,坐堂,cathedral就是当教皇坐在他的位置上,身为教皇说话时他所讲的是无谬的,今天这还是天主教的说法的、信的。所以,当教皇现在宣告某一些是使徒传统,那这样子呢,就再也没有争辩了,这个就是要在教会里面事情就是真理,因为教皇是耶稣基督在地上的代表、亲自的代表。(第10页。)

11 页,好,那么宗教改革者怎么看?他们认为圣经是足够的,不是说:这个圣经是足够的.不是说:先知、基督所讲的一切都写下来了,在圣经写。圣经很明显地告诉我们说这个不是事实,王上 433;林前59;歌罗西书416 ;帖后215 。甚至乎圣经并没有把每一项的教义都说到最后的完整的这样表达出来。不是的。伯克富讲圣经没有教义,没有dogma。我们第一次就讲这个dogma这个问题。那什么意思呢?乃是说,除了圣经以外,在圣经旁边呢,没有一种的不是书写的神的话有同样的权柄,同样的能够在良心上是有约束力的,比如说,你不能把在祷告中的感动,羊毛干、羊毛湿,这些是和圣经同等的权威。它们是有圣经根据的,因为圣经的每一本书卷都和前面的书卷有关,也是建立在前面的书卷的根基上、基础上。诗歌和先知书诉诸律法书,他们所谓假设,相信律法是他们的根基,新约是成全旧约的,(P378 也只有指向旧约、没有指向别的书的。口传的传统,耶稣基督时期的口传的传统,都当做是人捏造出来的。耶稣基督是整个神的启示的高峰,最高的启示、最后的启示,所以,要能够知道得救的知识呢,必须要看圣经,因为这个就是基督的道,也是使徒的道。

最后,改革宗的领袖们相信,有基督教传统这码事。比方说,早期的教父,我们也很尊重教父的。但是这个传统,特别是教父,尼希亚会议等等,这个传统是建造在圣经的基础上,是从圣经而来,但是绝对不会与圣经同等,肯定不可能在权威上超过圣经的。早期的教父头三百年很重要,因为他们是使徒约翰的学生,学生的学生,学生的学生的学生等等,所以他们是特别值得我们尊重的,但是他们不是神的话,他们绝对不是圣经的权威。但是早期的教父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71讲圣经的权威-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刚才我们在讲圣经的权威性。权威性。我们把伯克富所讲的讲完它。伯克富说就算是摩西的律法和以色列的历史,是有它的一些永久性有效的原则的。(这个是正面的,那个是改革宗的信念。)

有的时候,我们的结论乃是:有些律法 no more apply in the exact form in which they were cast,今天已经不再是按照当时那种的方法来有效、来生效。但是它们的根基性的、它们背后的原则呢,在今天仍然是有约束力的。有些我们感觉到有怀疑、不太清楚的时候,我们可以用 the analogy of Scripture,圣经的类比(的原则)。什么叫圣经的类比呢?就是以经解经,还有用十诫,道德律,用这些做为我们的引导。

我举个例子,各位可能不尽完全同意我的结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指出这个例子,(P372 怎么样去处理这个问题——妇女蒙头。蒙头,不可以管辖男人,不允许妇女讲道等等。首先,哥林多前书、提摩太前书的作者是一位使徒,所以,哥林多前书、提摩太前书和罗马书一样都是神的话。我们一般读经的时候,我们都相信每一段经文(,不要说每一个字好了,每一段好吗?每一段的经文呢,)肯定都有一些永恒的准则要我们跟的。对不对?(你不能说……)就算传道书它是一本智慧书,它背后还是有一些原则,不过它只为智慧人应用在皇宫里面一些的很吊诡的灰色的世界。他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圣经的每一段的经文,都有它永恒的、超历史的,就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一些的原则的,不然的话,圣经就不是圣经了。这是一个。

所以,今天很多的学者们说:哎呀,那个时候妇女们又无知、又没有文化教育,今天的妇女不一样了,又读大学、又读研究院等等。所以,他们这种的做法,就是纯粹的用文化的背景来解释圣经,就等于拿一把剪刀把一些经文剪掉:“哎,这个是当时的文化背景所产生的一些现象,或者说当时的妇女在教会里吵吵闹闹,所以保罗说不许你们讲话,回家才问你的丈夫。”多年来正统的基督教不是这样解释圣经的。是不是?你不能说当时的(,不论是妇女也好,什么、谁都好,)文化水平低,今天的那段经文就不管用了,对不对?

再来。圣经每一段经文都有它的永久性的原则的,好了,妇女蒙头,哥林多前书 8 章。你跟我都是相信圣经逐字默示的、无误的,好了,你会不会同意“保罗吩咐妇女蒙头呢,上帝在那段经文是吩咐一些东西,而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有吩咐”?反过来说,或者说这段经文,哥林多前书第 8 章,“上帝在那里禁止一些东西,而不是什么都没有禁止”?我用英文讲一遍,英文比较简单。God is saying something. God is commanding something, not nothing.God is forbidding something, not nothing.上帝不是什么都没有讲,祂在讲一些真理的;上帝不是 什么都没有吩咐,祂有吩咐一些东西的;上帝不是什么都没有禁止,上帝有禁止东西的。那究竟上帝吩咐了什么、禁止了什么呢?那个就是我们正统基要派讨论这段经文、解释这段经文的大范围。

有的就是说:“是喽,你要蒙头了。每一个人,每个妇女都要蒙头。”那是一种的解释,或者说一种的应用,解释与应用。另外一种呢,就是说这里保罗代表神在给我们一个原则,一个男人作头/领导的原则,所以不一定要戴一个东西。在这个范围里面我们可以讨论。但是假如你说“当时的妇女什么都不懂,所以当时蒙头,现在不用蒙头了”,这样子就完全的弃绝这段经文,就等于说这段经文一点永恒真理都没有教导。所以,我们解经是有一个范围的。我们可以争吵究竟这个妇女蒙头那个原则怎么应用。或者第一件事,是什么原则?什么原则,我想呢不太难、经文里面不太难找到。但怎么应用?肯定有一个范围。

好了,同样的,这个“妇女不可管辖男人”这一段,保罗是诉诸创世记的,对不对?还有,“回家问丈夫好了,在聚会里面不可以发言”,那究竟圣经是不是说妇女/姐妹们在聚会里面不能开口呢?假如是的话呢,祷告也不可以了、唱歌也不可以了、说预言也不可以了?保罗说妇女说预言时要怎么怎么,对不对?所以很明显当时是有女先知的。好了,那怎么办呢?这些经文摆在我们面前,一方面不能管辖男人,又说沉默,那很明显圣经没有说完全沉默,不然不能唱诗歌,甚至还有预言、还有女先知。所以我们有几种可能,怎么样去应用,在一个范围里面,就是把这些经文放在一起,有大概一个范围。有些是说妇女在整个教会整体的聚会里面不可以发言,但是在小组里可以。这是一种的说法。那下面几种说法,很多时候你都可以看到,它有处理一些经文,但是有些经文呢,却很难去面对的。

我现在提供几个观点。一个是在公共的教会整体的 public assembly,聚会呢,不可以发言。这个不可以发言,不包括唱诗、祷告,对不对?肯定不包括嘛!因为在其他经文里面,保罗说你们要让基督的道充充满满在你们中间,透过诗篇、颂词、灵歌等等,所以肯定不包括唱诗。这是一种,在公共场所、在公共的聚会。第二种是,既然他说妇女不可以管辖男人呢,所以就可能是妇女不可以以监督或者长老的身份教导或者管辖。那这是另外一种的看法。这两种都尊重了这段经文。几段经文,有一(P373 些绝对的教导在那里的。



当然我们比较关心的是,至少在海外比较关心的是,那妇女可不可以站讲台呢?按立做牧师呢?教成人主日学呢?我先处理成人主日学。我们是属长老制的,所以在属长老制的这个改革宗的范围里,又有不同看法。妇女可不可以教成年主日学?有的时候不可以,妇女教妇女跟孩子们。另外一种是说妇女在一位弟兄(,弟兄当然是男的。因为弟兄)做成人主日学老师(的情况下),她可以做,这位姐妹可以做助理老师。可能男的讲一句,她讲 59 分钟。总之,这个不理,总的是有一个男的老师作头。

那这个看法有什么问题?这个看法就等于说全教会的每一位姐妹要顺服每一位弟兄。那圣经有没有这样说?很明显的,亚当是夏娃的头,丈夫是妻子的头,是的。但是在工作跟政府上面,圣经没有说,女的不可以作皇帝,或者作法官。因为上帝是吩咐亚当跟夏娃一同去治理大地的,从创世记127 节开始,所以在世俗的,或者在社会里面,上帝没有说每一位男的公民都要管辖每一位女的公民,那就不像样了,那不是神的设计。好了,家庭是丈夫作头,社会不是。那教会?假如你说,一位姐妹要在一位平信徒弟兄下面才可以教成人主日学的时候,你就是在说“每一位弟兄是每一位姐妹的头”。那个不像是新约的一个总原则。那怎么办?一个比较可行的解释方法就是说:是的,男的为头的这个观念,多多少少是从婚姻,然后(……婚姻当然是有的,然后)在教会里面,在婚姻里面男的作头的原则,是应用在教会里面的,但不是每一位姐妹顺服每一位弟兄。那顺服谁呢?最近的改革宗就有好几位的神学家就是说呢,是以长老和非长老做分界线。就是说,假如不是长老的话,男的女的,并没有说每一位姐妹要顺服每一位弟兄。但是神设立长老制,所以在长老的管理之下,耶稣基督的道应当是充满全教会的。所以说,某一种的说法就是,姐妹不是在一个男的平信徒弟兄下面才可以教成人主日学,乃是在长老、众长老(,长老包括传道的或者是治理的,当然每一种文化背景不一样,有的叫作负责弟兄,有的叫作牧师,有的……有不同的称法),在那种的监管之下,男的女的都可以。因为这是一个圣徒皆祭司的一种表达方式。

好了,最后呢,当然就是妇女可不可以站讲台,或者当传道人?那这里,有男女完全平等的看法,就是加拉太书328。假如用加拉太书328来支持妇女跟弟兄一样能够做牧师、传道人、长老的话,是曲解了加拉太书328 所以,剩下来的问题是,妇女可不可以做长老的问题。在整个基督教里面,当然就有“可以”跟“不可以”了。那“可以”也有不同的说法,有的是说完全可以作牧师,有的是说可以作助理牧师(那是巴刻的说法)。然后呢,另外就是在长老这个职位上,上帝是限于有恩赐和有呼召的弟兄——不是每一位弟兄。所以分界线是长老和非长老。

那你说为什么这么啰嗦?我们在处理一段经文嘛,对不对?“妇女要沉默、不可以管辖弟兄、要蒙头”,你怎么样去解释,在不违背圣经的总原则,同时面对事实,就是说:众圣徒都是神的仆人,然后广大的福音的需要跟教会的需要。当然接下来还有历史上留下来的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是,我们刚才讲的是什么呢?因为这段是讲圣经,新旧约圣经的每一段经文都有同等的权威——除了魔鬼讲的跟恶人讲的,或者一些是日常生活的一些的东西。所以,当然这一段、这个问题在海外是很敏感的。有很多的原因,特别是因为女权运动在西方 196070年代的兴起。中国面对的不是那一种的文化背景的问题,中国面对的是这么广大的一片土地,根本就不够工人。其实是这样子的,是清末民初,特别是清末的时候,特别是美国,差派到中国的宣教士,是三分之一是男的,三分之一是妻子们,三分之一是单身的女性。所以,很自然的,这三分之二的人,不管是宣教士的太太或者是单身的女宣教士,就很自然的培训出一批姐妹来传起道来,大体上是没有过滤过,刚才我们讲这么多圣经里面的教导的。所以这样留下来,又经过战争、革命、逼迫等等,所以中国所面对的问题和西方所面对的是不一样的。但是问题是现在两种文化历史传统,现在慢慢融合了,简单地说,中国教会面向西方、西方教会面向东方,所以,我们就更需要搞清楚我们是用怎么样的原则来解释圣经的。

刚才已经说过了,我的结论跟你的结论可能不一样,问题是你是怎么样解释圣经的。(P374 有一篇文章可以介绍给各位认识,来自一本书:《女人与侍奉——四种观点》,应该是校园出版社出版的,大概是 9798 年。就是四个观点,其中一篇是我的女同学写的,Susan Foh 这位苏珊·傅是我们希伯来文的高材生,后来跟一个男同学结婚了,所以她是师母。那她是给我们全世界一个很大的贡献。什么贡献呢?创世记第三章,上帝对夏娃说,然而你要恋慕你的丈夫,对不对?然后他要管辖你。“恋慕”是什么意思?Susan Foh 告诉我们:恋慕不是一种浪漫的感觉,绝对不是。怎么知道不是?她跑去查其他的文字,近东古代的文字。最明显的根据是创世记47“罪恋慕你”。恋慕这个字,我们用广东话去翻译,就表达得非常生动。广东话有一个字,是动词来的,是“搵”,就是抓,抓钱就是“搵”钱,就是去争夺的意思。你看创世记47 节“恋慕”这个词就是这样用的。所以这个“恋慕”呢,其实是上帝对人类咒诅的一部分,绝对不是祝福的一部分。所以,她那篇文章很值得我们去读一读。

好了,上面这里讲的是圣经的权威,究竟到什么程度。

我又多加一段。我是这样看的:我对整本圣经的总原则是:首先,神是永恒不变的神,祂有一套永恒的计划,这是第一。 第二,上帝进入到宇宙人间里,祂与祂的选民立约来拯救他们。立约,所以,约是圣经的总主题。有些改革宗的神学家喜欢用“国度”。我喜欢用“约”,这两种都可以。所以,永恒的神有永恒的计划,第一。第二,上帝进入到宇宙里,立约或者是展示祂的国度,来拯救祂的子民的。第三,这个约的内涵/它的内容呢,包括恩典的应许和诫命的吩咐。请注意我没有说旧约都是吩咐、新约都是恩典,不是。约本身在任何时期都有恩典、都有律法,这是第三。第四,上帝是不变的,人是能变的,常常犯罪。所以,这个约是不变的神与能变的人之间的关系。不变的神和能变的人,在实践中的关系,这个关系肯定在时间中在演绎,但是神没有改变。好像码头没有动,船往后退一样。上帝没有变,是我们在变,这是第四。现在第五,这个有恩典和律法的约——就是每一个时期都有恩典、都有律法。记得吗?加拉太书38 ,记得吗?圣经向亚伯兰传福音的,在这个恩典和律法都有的约里面,上帝吩咐人三种的回应,就是:信心、悔改和尊崇祂的话。我是这样读圣经的。

清教徒之前的丁道尔,丁道尔是宗教改革时期印刷圣经的。印一批,就烧掉一大批;再印,再印。William Tyndale说,我们读每一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应当去找三样事。第一,上帝吩咐什么?就是有什么诫命。不论新旧约,上帝在这里给我们什么吩咐?第二,上帝应许什么?第三,有没有什么例子或者范例或者榜样,神是怎么样对待祂子民的?神是怎么样对祂子民的例子或者是个案,好榜样坏榜样等等。每一段经文,神吩咐什么、神应许什么、神有没有给我们看一些个案祂是怎么对待祂的子民的?这是很简单的一个解经的方法。

因为我们很多人,用广东话说都是很八卦的,读圣经去看这个人有没有悔改、这人究竟得救没得救?圣经要我们最重要注意的,不是好像看娱乐周刊一样地去看圣经的,不是的。神吩咐什么、应许什么,然后这里有没有什么个案给我们看到一些原则看上帝是怎么对待祂的子民的,甚至是怎么对付祂的子民的?




70讲圣经的权威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我们这一节来看伯克富默示论里面的有一段圣经的属性,圣经的属性(Systemic Theology, p. 163)。 在伯克富讲完了默示的范围之后,他有两段讲出了一些反对“默示无谬”等等的一些反对的理由R 。之后,他有一段“圣经的属性”。

关于“圣经的属性”最好的一个扼要的表述就是《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的第一章,《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的第一章,全章十段,每一段都很短的,很精要的。伯克富是二十世纪初的神学家,《威敏斯特信仰告白》是1647 年写完的,所以肯定伯克富有更多的材料来表达圣经的属性。 我们上次上课谈到普遍启示的时候,已经说过普遍启示有四个属性,那是范泰尔特别的贡献。多年来,没有其他神学家说普遍启示和圣经一样有四种属性。但是改革宗都知道,圣经是有四种属性的。

好,我们来看引言。宗教改革的领袖们,明显地让教会,就是整个欧洲呢,正视圣经。中古时期的天主教,他们教导“使徒的传统”(,这是一个虚构的概念),使徒的传统与圣经相提并论,它们有同等的权威。事实上,(天主教认为)使徒的传统是高过圣经的。b. 而罗马天主教会又高过传统,当然就高过圣经了。

宗教改革的领袖们看到天主教的这种教义是会导致多种的错误的,他们的口号是——回到/归回圣经。宗教改革一个很重要的信念乃是圣经是自证的(,self-attesting),自证的。自self-attestation。圣经,在里面神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那他们就开始讲到圣经的属性。那这个教义要到了 17 世纪,也就是《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的时代才很系统的完成。

我们来看有四个属性:就是说呢,圣经的权威性(,就是第一点,权威性)、必须性,清晰性跟足够/完备性。这些都是在我们的大纲里面的,权威性、必须性、清晰性和完备性。

第一,圣经的权威性。圣经有神自己的权威的。圣经是我们信仰生活等等范围的最高权威。那个在启蒙运动之前,大概是康德那个时代之前,也就是说大概 1750 年之前呢,一般教会,不(P369 论是天主教或者基督教,接受这个概念的——圣经是带有权威的。天主教跟基督教的分别乃是说呢,圣经权威的本质和根据。天主教在中古时期,经过了 1000 年,他们越来越否认圣经的自证,圣经本身内在的权威。因为他们说教会的存在比圣经更早,所以圣经需要教会。

我来读一读这一段英文,在英文的中间:On the part of Rome, there was an ever-increasing dnial of theautopistia of Scripture.他们越来越否认 autopistiaself-attestation,圣经的自证,就是说圣经本身的权柄。他们坚持:theChurch temporarily and logically precedes Scripture. 他说:教会在时间上比圣经更早存在,在逻辑上也是,教会是高过或先过圣经的。因此,教会的存在并不依靠圣经,教会是靠自己存在的。就是说呢,靠耶稣基督和在教会内住的神的灵的。反过来,圣经的存在倒是需要依靠教会的。圣经的权柄或圣经本身是需要由教会来承认、由教会来保存、由教会来解释,由教会为它维护或者辩护。所以,若没有教会,就没有圣经。不过没有圣经,还是有教会的。比方说,新约圣经还没有完全写完之前就有新约教会了。他们用这些方法来说,教会比圣经更先,教会要为圣经做见证。

宗教改革的领袖们说:不是的,圣经有它自己的见证。教会的见证,就是对圣经的见证,不论是中古时期的,或者再更早一点尼西亚会议的,教会对圣经的见证,不是我们接受圣经权柄的至终根据。我再来一次,我们相信圣经是神写的、我们相信圣经是最高的权威,至终不是根据哪一个教会怎么说、不是根据哪一个会议怎么决定、不是根据哪一个神学家怎么说的,是根据圣经本身。我们相信圣经,就是因为圣经是上帝的话。不是根据罗马天主教怎么说,也不是根据福音派神学家怎么说,至终是根据圣经自己的宣称的。

(第3页,)17 世纪呢,在基督教的神学界里面,关于圣经的权威有一些内部的争辩。争辩就是说:圣经的每一部分是否都带有权威。(我们已经讲过了。)所以他们可以分上帝的话在形式上或者在实质上,整个的或者特别是救赎部分的。

1. 圣经在历史上的重要性。(不是“信”,“重要性”,我来翻译这一段。)首先,圣经有它在历史上的权威,也就是说,圣经是一本可靠的、绝对可靠的真实的记录的书,因此,它是配受我们信徒完全接受它所讲的一切的。但是,不但如此,圣经有它作为准则、作为最高准则的重要性。圣经是我们生活的最高的准则,因此,圣经要求人完全地顺服它。再来一次,不单单是圣经所写的字句是准确的,圣经是我们信仰生活的最高的权威。

好了,那问题是,很困难的问题就来了:究竟整本圣经的这种权威性的、这种准则性的地位,每一部分、圣经不同的经文,每一段带有多少的权威呢?有多么高的,有多高的准则?比方说:传道书和罗马书是不是同等的权威?圣经里面历史的记载,还有摩西的律法,还有一些经文是在引用某某人讲的话,魔鬼讲的话,“愚顽人说没有上帝”等等,是不是都有同等的准则性的权威呢?我们有幸呢,我们有福不需要完全在黑暗中摸索,因为圣经本身就教导我们,在这些方面是有所区别的。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目前(,就是指新约时期),我们守住圣经里所有的、每一条的律例典章,特别是旧约那些礼仪跟民事的法律。有一些圣经是所不赞同、是指责的,有一些呢,圣经告诉我们是暂时的。

 (第4页,)改革宗的神学家从来没有定一些硬性的规条,来管理我们在这方面的解经。下面有很长的一段(第四页)。很抱歉没有时间把每一段都很详细的翻译。Heppe 这一位神学家给我们一些例子来看怎么样来处理这些问题。Voetius 他说,absolute normative significance must ascribe to ABC.有三种的经文真的是准则性的,就是说上帝要求我们顺服在下面。第一,(a) 上帝所讲的和上帝所做的。(第一)。 (b)第二,耶稣基督身为神人二性所讲的和所做的。第三,(c) 天使所说的和所讲的。上帝、神人二性的基督,还有天使。那就很明显了。耶稣说我渴了,那就不是准则了。那是祂的人性所讲的、所做的,以神人二性所做的。不但如此,先知和使徒们的话,当他们是在大众面前、在人的面前教导的时候,或者是写下来造就教会的时候,这些字、这些话是信仰生活的准则。也就是说先知和使徒一般吃饭聊(P370 天那些(的时候说的)不是,真的是在他的职分里面公开的,不论是讲还是写下来,那些的话是我们信仰生活的准则。这是 Voetius

还有,先知和使徒们所做的是不是我们的准则、有没有权威呢?当圣经赞扬他们的时候就是了。参孙所犯的罪,圣经里没有赞扬;大卫所犯的罪,圣经照登,但那不是我们的准则,是我们的警告。所以,是我们的准则的时候,是圣经所正面去赞许的。反过来说,Voetius(我们现在是告诉各位有些神学家怎么说,你不一定完全去认同。刚才已经说过了,改革宗里面没有硬性规定的,不过这只是给我们一个例子。)反过来说,他不认为约伯记里所有的话都是准则。不论约伯或者三位朋友的话呢,不都是我们信仰生活最高的准则。那这个是 Voetius 其他一些的神学家就认为:魔鬼或罪人/恶人所讲的,就不是准则。都是一些正面的,上帝的、耶稣基督的、天使的是准则,魔鬼、恶人的不是。

Voetius也相信,旧约的经文和新约是同等的、是准则,是绝对的。甚至乎在改革宗里面,最近听到一种说法。是说呢,我们在旧约里面读到的一些经文,你不可以光用旧约来建立一套教义,直到这段经文到新约有它最后的表达。我个人觉得这一种说法有一点问题。旧约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是信实的、是满有怜悯的,但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那我们就单凭这句话就可以建立上帝的属性:上帝是信实的、是慈爱的、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的。你不要等到新约才能确定那一项教义的。当然,新约会让,比方说礼仪律(就是说献祭跟过节的那一些规条,礼仪律),还有民事律(一条牛掉到井里面怎么办?等等,那些是当时以色列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一些法律),当然新约会让礼仪律和民事律(它说这个是礼仪律是耶稣基督已经成全了,那民事律呢?这个国家已经亡了,以色列,旧约的那个国家已经被掳了、已经不存在了,所以那些)都不应用在我们今天新约信徒和教会的生活中。 可是,除了礼仪律和民事律以外,旧约里面的原则,上帝的要求和新约圣经的登山宝训,罗马书 12 章、哥林多前书 13 章,是有同等的权威的。那这个是改革宗的看法,不一定是时代论的看法,那这个是改革宗的看法。

我想我们信徒们,当我们灵修,在神面前读祂的话的时候,你是这样看的,不是吗?特别读诗篇,你不会说:“这是旧约的,已经过时了。”不会的嘛!诗篇告诉我们怎么样渴慕神、渴慕神的话、渴慕神的律法,我们就全盘照做。我说“阿们,是的”。正如大卫怎么说,如鹿怎么渴慕溪水,我们今天渴慕神的话;“你的话是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旧约如此,新约如此。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诗篇。那十诫呢?不是吗?或者我把它说得近人情一点,你就可以感觉到,其实这些旧约的诫命和新约的,是有完全同等的权威的。不过给各位一点点的甜头。

我的小老师傅兰姆,他有一篇文章是:《如何通过十诫宣讲耶稣基督》。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其实耶稣基督就是十诫的实体,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第一条,耶稣就是唯独的真神,耶稣基督是唯独的真神,所以,除了耶稣以外,我们的心不可以爱慕、敬拜、伏在任何其他的神下面的。第二,不可雕刻偶像敬拜祂。为什么?因为耶稣就是神的真像,真的有了,真的既然是永存的,当然假的是不可以去敬拜的。第三,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为什么?因为耶稣基督就是那名,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所有的名,在腓利比书称为“主”、在希伯来书称为“子”。耶稣基督就是那名,He is the namethat name.既然我们爱我们的耶稣基督就是那名,就是神所指定的名,当然不可以妄称了。第四,当守安息日。耶稣基督里面就有安息,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安息,所以我们仍然在地上,七天里面有一天作为我们的安息日。第五,当孝顺父母。耶稣也说:看哪,神赐给我的儿女(希伯来书21012节),所以,我们既然尊耶稣基督为我们的长辈,我们在地上也当服从权柄。不但是父母,《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和大小要理问答,它把每一条延伸到类似的跟这条有关的一些情况里面,不单是孝顺父母,而且是尊敬地上的权柄、掌权的。(P371 (第六,)不可杀人。耶稣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祂就是生命,何况生命是神创造的。不但是神创造的,而且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当然就要尊重我们邻居的生命。第七,不可奸淫。耶稣基督是我们的良人,所以我们理所当然对祂、对别人保持贞洁。过了奸淫,第八是,一个是不可偷盗、一个是假见证、一个是贪心,你们都可以自己讲下去了吧?为什么不可以偷、不可以贪心?这两个我们一起来讲好了。因为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满足,在祂里面我们一切,为什么还要贪心、还要偷?(第九,)不可做假见证,因为耶稣基督就是真理,所以,我们恨恶任何的虚假。看到没有?每一条都指向耶稣基督的。好,这里说(我这个是离题的),旧约和新约都是同等的带有权威的。

好了。刚才那个是 Voetius,大概是 17 世纪一位荷兰的改革宗神学家。对不起,我再提一下,你看这个名字,Voetius,(第4页) ,那大段的第二行,V-o-e-t-i-u-s,这些文字都是拉丁文的名字,其实他们可能假如在荷兰,有荷兰文的名字。可是,当时到了 17 世纪,一个人写书,或者自己写名字用拉丁文比较受尊重。不过,他是荷兰人。

Grosheide(,现在我们在第4页的中间那里,Grosheide,这个) 20 世纪的神学家,他要我们注意到那些在圣经里面说明是上帝所说的,或者上帝所吩咐的,那些呢,上帝说明是为每一个时代所吩咐的话,我们必须要好好地去注意它们、去顺服。还有,所有在圣经里面有道德性的经文,或者有教义性的经文,(教义性,加拉太书、罗马书;道德性,登山宝训、哥林多前书13章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准则,就是有权威的。可是呢,撒但的话,恶人的话,甚至乎是敬虔的人的话就没有这个权威了。除非他们是奉神的名讲的,(我是指那些敬虔的人所讲的话,奉神的名讲的,)或者他们所讲的完全符合道德律。(什么叫道德律呢?简单地说就是十诫)。然后,这个信仰生活的权威呢,讲到圣经里面历史的记载,关于日常生活的,那些就不是、不属于信仰生活的准则。要圣经说明是道德的,就是教我们、吩咐我们怎么做人的,教义的,在教导我们关于应当信什么的,连敬虔的人所讲的话都要是奉神的名讲的。

这些是很有意思的一些的规条。 肯定的,神学家所讲的每一个都不能够完全的全面,但是呢,都很有帮助。简单地来说,一般的来说,其实要决定一些经文是不是我们的准则、带有权威呢,不太难决定的。可是,有某些个案没有那么容易。哪些比较困难呢?比方说,有一些圣经的吩咐,很明显地对当时的读者,是带有权威的。那今天还有吗?比方说妇女蒙头。一般地来说,整体的来说,我们需要记得,圣经基本上……(这个是伯克富说的,对这句话我有一点保留……他说)圣经基本上不是一本法律书。他是荷兰的、在美国的后裔的改革宗的神学家。苏格兰的长老会改革宗的神学家就不会这么直接地说“圣经不是一本法律的 code”。Code,怎么翻?就是说政府不单有法律,还有很细的规条,很细的。比方说盖地铁要离开房子太近等等,那就不属法律,是规条。他说圣经基本不是一本规条的书,圣经更注重的是我们怎么样让神的道进入我们的心,而多过用细节的规条来管理我们的生命。

那我个人不太喜欢这样的表达,我喜欢说这两者都是。两者都是。

(好。我们停在这里。)

2018-11-27


約研究與聖經的權威

演講者:Richard Pratt  譯者:陳彪
摘自《聖經真的沒有錯嗎?聖經底本無誤論的再思》73-86頁,聯合著作,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2013。刊於:華神院訊 2012年九月号

周功和院長的話
Pratt文序

四年前,當我在費城牧會時,在我附近的西敏神學院鬧了一場很大的風波,就是舊約教授Peter Enns接到通知,在那學年結束後暫停教學。神學院的同事、同學與校友們對校方這個決定採取不同的看法,直到如今。這風波的導火線是Enns教授2005年出版的Inspiration and Incarnation《默示與道成肉身》。Enns教授宣稱他完全尊重聖經的權威,可是有不少福音派學者對他的一些看法相當的保留,或者強烈的不同意。當我稍微做了一些研究後,發現至少有兩個爭議性的議題:(1)若是相信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信徒是否有義務相信聖經的歷史性敍述都是正確的,包括那些與古近東(ancient near east)文獻有相似內容的的經文?(2)經文之間顯然的矛盾是真實的還是表面性的?除了這兩個議題以外,還有哪些議題與聖經的權威有關?我所知道的,就有好幾個。一定還有我所不知道的?未來還會有哪些新的議題產生?傳統福音派的立場,即華神的立場,是聖經底本無誤論。我們若是瞭解並面對自由派學者對聖經權威的批判,能否持守底本無誤論?持守的方式是Enns那種,還是另一種符合保守福音派的方式?保守福音派應如何持守自己的立場?當我聽說Richard Pratt今年五月要來亞洲一趟,我認為這是一個好機會讓我們的師生受教於一位有份量的保守福音派舊約學者,所以就邀請他來華神。PrattEnns一樣,從哈佛取得博士學位,主修舊約,但兩位學者對以上兩個議題的看法顯著的不一樣。Pratt曾在佛羅裏達州奧蘭多的改革宗神學院任教多年,目前是「第三個千年」(Third Millennium,縮寫為IIIM)福音機構的總幹事,也是該機構的創辦者(注釋)。今年五月24Pratt在華神演講,題目是「舊約研究與聖經的權威」,由IIIM的中文部同工陳彪博士翻譯。這場演講不失所望。Pratt不只是處理以上提到的那兩個議題,還說明舊約研究的核心問題是什麼。他處理所謂核心問題的方式,是依循已故的西敏神學院教授范提爾(Cornelius Van Til)的護教法,或說是把這護教法應用在舊約研究上。我很同意Pratt所表明的立場,而且受益良多。希望讀者仔細閱讀以下的文章,並把它存在心中,反復思想。

注釋:這個機構的目的,是提供高質量、相等於兩年制的神學教育給世界各地幾十萬位缺乏神學培訓的傳道者。IIIM借著多元媒體,免費提供英文、中文、阿拉伯文、俄文與西班牙文的神學課程。

IIIM Richard Pratt是『第三千禧年』(Third Millennium,縮寫為IIIM)福音機構的創辦者。這個機構的目的,是提供高質量、相等於兩年制的神學教育給世界各地幾十萬位缺乏神學培訓的傳道者。IIIM借著多元媒體,免費提供英文、中文、亞拉伯文、俄文與西班牙文的神學課程。Pratt從哈佛獲得舊約的神學博士,曾在佛羅里達州奧蘭多的改革宗神學院任教多年。他在2012年五月24日在華神演講,題目是『舊約研究與聖經的權威』由IIIM的中文部同工陳彪博士翻譯。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廿六4-5

今天分享有兩部分:一、問題的核心;二、當今舊約研究的一些議題。不過,我先分享個人的經歷。

我十七歲信主,喜愛傳福音,常碰到許多懷疑者,所以年輕時,就學習如何為我所信的辯護。其中碰到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聖經的權威。我努力讀了許多書,希望來響應非信徒的問題,當時挺奏效的,因為同年齡的他們沒我知道的多。後來到了一所基督教大學學習希臘文,跟一些教授成為好朋友,但他們似乎是要肢解我的信仰。我本來以為他們會說:「若你真的瞭解原文,就可以把握聖經的教義。」「如果你知道希臘原文,所有問題都得以解決。」或說:「新約的希臘文如此的精確,會讓我們的信仰更堅定。」可是這些教授要我放棄這些錯誤的觀念。其實原文有模糊不清的地方,而且精通原文的教授們,對聖經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也有不確定的地方。不但如此,古卷之間也有差異。當第二學期結束時,我走進一位教授的辦公室,說:「如果這一些就是所謂的真理的確據,我要離開了!我要離開主耶穌了!」他竟然允許我這樣做。但我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整個夏天我都在想這個問題。結果是:重回信仰!原因是:我不能離棄主耶穌,因祂有永生之道。大學畢業後,我到了信仰保守的西敏神學院就讀了一年,之後我轉到一間自由派神學院,就是維吉尼亞州的協和神學院。畢業後,我到了極端的自由派學校—哈佛神學院—攻讀舊約。那裏的自由派聖經老師都在發動攻擊,希望能使我離開福音派信仰。(編者按:所謂福音派學者,就是把聖經權威看得比較高;所謂自由派或批判派學者,就是把聖經視為一本人所寫的書來從事「科學」性研究與批判。)我受到的衝擊有兩方面:一來,教授們的說法要人懷疑聖經的權威,尤其是舊約;二來,就是聽到某某人以往是福音派,如今卻宣佈他們不再相信聖經的權威。在這樣的氛圍裏,我慢慢地變為福音派的辯護者。這絕非我的初衷!但若是護教也是神的呼召的一部分,我願意順從。今天在華神演講,我就是扮演這個角色。我在大一與暑假思考是否要離開信仰。那時所得的結論,幫助我在神學院及攻讀博士階段,直到如今,保持福音派的信仰,依然降服在聖經的權威以下。

我們所面對的問題之一,就是對舊約聖經權威的挑戰層出不窮。一旦福音派領袖學者們認為已解決了某些難題,另一個說法又出來挑戰我們的立場。為什麼會不斷出現這些批判聖經的學說?其實挑戰聖經權威的學說,從宗教改革後便不斷地出現。改教家們都受到類似的挑戰。十八、十九世紀啟蒙運動的影響還殘留至今。雖然現今的自然科學、文學、哲學的理論,與十九世紀的想法已很不一樣,但在聖經研究方面,基本上卻沒有什麼不同。其實,從十七世紀以來,信徒所面對的挑戰基本上是一樣的!以下先講問題的核心,然後討論當今舊約研究的一些議題。

一、問題的核心

問題的核心是研究方法背後的先設(presuppositions)。若是要處理聖經研究的核心問題,就是要批判現代主義的先設。

1、現代主義聖經研究的兩個先設

現代主義有兩個關鍵性的先設:第一,是「經驗主義」(empiricism)。這個哲學立場預設人的感官所領受的,是事物的真相。這立場在學術領域裏,被稱為天真的實在主義(naïve realism)。第二項先設,就是認為科學是絕對客觀的,並且科學方法不只是可以用在研究自然界,也可以用來研究社會與歷史。這兩個預設合在一起,稱為經驗實證主義(empirical positivism)。其實不同的科學理論有不同的觀點與局限,只是自由派的聖經研究學者們認為,只要他們依循經驗實證主義那種科學方法來研究聖經,那麼文化的差異、個人的主觀意見、信仰的差別等等,都得以超越,達到客觀的結論。

經驗實證主義在福音派學者中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許多福音派學者採取了自由主義的先設,把所謂的科學方法應用在聖經的研究上。既然他們接受了現代主義的兩個先設,實際上他們在走第一步的時候就已經向自由派投降了。從笛卡兒(Rene Descartes,1596-1650)開始,自由派相信只要依循科學方法,就可以找到真理,而所謂的真理,包括看到聖經裏有許多的錯誤。福音派基督徒該如何回應?宗教改革的口號是「唯獨聖經」,表示聖經本該成為最高的權威來檢視所有的事物,包括現代主義的先設。可是,在現代主義的氛圍裏,許多福音派學者卻採取了現代主義的先設。其實,福音派學者應有自己的先設。

2、福音派的先設

福音派的聖經學者若不願意走第一步的時候就投降,那麼應採取什麼樣的先設?宗教改革的傳統怎麼說?宗教改革的預設就是:第一,我們所觀察到的真實的世界,與聖經的教導有完美的協調;第二,聖經是神的話,有至高的權威。但問題是:當聖經跟我們的科學理論不同的時候,怎麼辦?福音派的傳統響應是,當我們觀察現實世界時,並沒有得到真實的全貌,而是建構了對現實世界的一套解釋;當我們看聖經時,也不是達到聖經全部的真理,而是建構了對聖經的解釋。兩種解釋都不完美。我們建構現實世界會犯錯;對於聖經的解釋也會有誤。神是啟示者,賜我們普通啟示與特殊啟示。神透過自然界所賜的啟示,是普通啟示的一部分。普通啟示會跟特殊啟示的內容衝突嗎?福音派傳統說,不會。若是兩種啟示之間似乎有矛盾,原因有三:(1)我們可能對真實的世界有誤解,就是對普通啟示的領受有錯誤;(2)對聖經的解讀錯誤;(3)對兩種啟示的解讀都有錯誤。聖經的教導會漸漸導正我們對自然的看法,而當我們對普遍啟示的瞭解有進步,又能幫助我們對聖經的解釋更准確。兩種領域(現實世界與聖經)的研究是相互交織的,並且在互動中能增進我們對兩種啟示的瞭解。福音派的學者順服聖經,並用聖經的眼光來領受與瞭解普通啟示。福音派的傳統是唯獨聖經,就是以聖經的教導為至高的權威。

3、錯誤的護教法

現代主義基於他們的先設,幾百年來產生了許多「證據」來批判聖經。福音派學者若是採取現代主義的先設,沒有抓緊福音派的先設,結果就是,越是花時間來研讀聖經,就越是難以相信聖經。聖經本是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若是採取現代主義的先設來與自由派學者對話,學術的挑戰會把你弄得精疲力盡,甚至把你逼瘋。從基本的出發點來說:「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箴廿六4)你若採取現代主義的先設來響應自由派學者的挑戰,也許你解決了眼前的問題,但新的問題會不斷地出現。幾百年來都是如此。跟自由派對話,若是接受他們的先設,進入了他們的思維架構,再試圖證明福音派的立場,是不會成功的。千萬不要走第一步就繳械投降了。

4、後現代思維

後現代的思維對現代主義的批判是值得我們參考的。現代主義肯定經驗實證主義,認為科學是絕對客觀。後現代響應說,現實世界超過我們感官所能了解。如果科學把世界簡化成只有物質世界,其實是很大的偏差。現代人假設自己是客觀的,其實是戴上面具,自我欺騙而已。那些自稱為客觀的學術權威,乃是想要抓權。科學主義似乎能客觀地描述自然界,背後卻有其社會學的因素(注2)。若是要參加某一學科的學術圈,就需要按照他們典範所規定的遊戲規則從事研究。如果任何人不順服他們的遊戲規則,就會被排斥。

後現代的哲學家Michel Foucault1926-1984)曾嚴厲地批判現代主義對精神病的定義。科學家們穿上白色衣服,把行為量化,就可以知道一個人是患病或是正常了嗎?Foucault一度被判為患了精神病,是因為他的性傾向。他說,我為什麼要按某一套科學的典範被判為精神病患?你們根據什麼說你們的判斷是絕對客觀?當權者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以假亂真。他說,因為我是弱者,所以我被判為社會的渣滓。Foucault的思想,是對現代主義的反動。後現代思維提供了一些「軍火」。當自由派試圖用「科學」來批判聖經的時候,我們可以借用後現代思維的一些說法,來批判自由派的思想,指出他們所謂的客觀,並非是真的客觀。

5、核心問題與基督

當我在哈佛當研究生的時候,我能否能堅持我的立場,包含福音派的先設,其實是一種信仰的選擇!如果我選擇放棄信仰,對我的人生有什麼影響?有時候轉個念頭,想到要成為非基督徒,反而會把自己帶回到信仰裏。在約翰福音第六章,耶穌對跟隨祂的人說:「你必須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否則你們沒有生命!」(53節)這些話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簡直無法置信,於是有很多人離開祂。耶穌回頭對門徒說:「你們也要離開我而去?」耶穌沒有向門徒解釋祂前面所講的那些難以接受的話。祂沒有說,我剛才所講的只是一個比喻而已。耶穌乃是給他們一個挑戰:其它人離開了,你們是否也要離開?彼得說:「我不會離開,因為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68節)。我大一後那個暑假經歷信仰的掙扎有類似之處。有許多事情我不明白,但我知道若是選擇離開主會有什麼結局。請大家注意,面對這種挑戰可以幫助我們鞏固自己的信仰。

當我們為聖經作辯護的時候,應按照耶穌及使徒對舊約聖經的態度來奠定我們的立場。在新約的內容裏,並沒有證據顯示耶穌或使徒們懷疑舊約歷史的可靠性。如果我發現耶穌不認為舊約是可靠的話,我會放棄相信舊約的權威。作為一個跟隨耶穌的人,我會儘量讓祂來塑造我對舊約聖經的看法。對跟隨耶穌的人而言,問題很簡單:倒底耶穌的榜樣是否成為我的道德約束?當我評估舊約的歷史是否可靠時,我要問,耶穌當時怎麼看待舊約?當時使徒的立場又是什麼?我有許多事情不知道,但至少我知道這一點:祂有永生之道,而我要尊主為大。


二、當今舊約研究的一些議題

處理核心問題以外,我們還需要面對當今舊約研究的議題。在議題這個層面,我們需要瞭解自由派的遊戲規則,和他們提出的學說,才能顯明他們理論的不足。換句話說,「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廿六5)聖經中有很多人這樣做!例如保羅在雅典佈道時,引用斯多亞(Stoic)詩人的話(徒十七28)。

我們需要依照箴言廿六章4節來處理核心的問題,即拒絕自由主義的那些先設。另外,我們也要依照第5節來回應層出不窮的聖經研究議題。可惜福音派學者經常把兩種護教法搞混,結果是:「依照愚妄人的愚妄話回答他,自己變成愚妄人。」自由派會不停地提出具體的議題來挑戰我們的信仰。我們的回應有兩個不同的策略。第一是要批判自由派的先設,持定福音派的先設,肯定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是可以協調的;第二是採用現代主義的方法來響應聖經的議題,凸顯他們方法的局限性,和批判他們的學說理論。

1、歸納法的局限

首先,我們要指出自由派所謂的科學方法中的歸納法的局限。歸納法是經驗實證主義的基要部分。使用歸納法,就是從經驗中收集數據,然後藉歸納式的邏輯推理,達到結論。在舊約研究裏,所謂的數據,可來自古代近東的文本、巴勒斯坦的考古、哲學的論證等。除此之外,還有來自聖經的資料。可是,經驗實證主義不可能達到終極的結論,因為總是有部分的數據沒有被考慮到。比如,一個人可以活多久?人生一結束就不能再繼續收集數據了。你可以不斷地努力增加對聖經的認識,不斷修正你對世界的看法,並檢驗你所得到的結論是否有一致性。可是,你總是達不到完全的地步。這也是後現代思維對現代主義的批評。不但如此,任何一個議題都有超過一個觀點,有多元的看法。當我們使用歸納法來處理數據時,背後還有沒有說出來的先設,左右我們的結論。這也是歸納法本身所無法超越的主觀性。

至於聖經的歷史記載是否有誤的議題,除了歸納法的局限,我們還需要對歷史寫作的性質與報導的精准度有正確的觀念。(i)任何歷史性的寫作必定有其不完整性,必定省略了許多的資料。所有的歷史記載,包括聖經,都不是完整的。真理與數據的完整性不是同一回事。當我們說某一事件的描述是真相時,總是有一些數據被省略掉。(ii) 真理不等於最高的精准度。歷史事件的描述應有多高的精准度?精准度的要求其實是基於原始的讀者與作者之間的共識。現代主義要求客觀,用科學的方法使精度達到很高的要求。不過,精准度太高反而會攔阻人與人的溝通。所有的歷史寫作都可以有自己的觀點,包括聖經的書卷。四本福音書,代表四個不同的觀點。在舊約中有列王紀與撒母耳記的觀點,也有歷代志的觀點。如果你太關注精准度,你很快就會在解釋聖經的過程中觸礁。耶穌在不同的福音書裏,在同樣的情景中,所說的話不完全相同。顯然馬太、馬可、路加與約翰在某個程度以內,按自己的觀點,重述耶穌所講的話,而不是逐字的應用。耶穌當時說的不一定是希臘文。若是用不同的語文來報導耶穌所講的話,就不可能逐字地的引用。可是,四福音所記載的,都是真理。當你讀列王紀上第八章的禱告時,不妨比較一下歷代志下第七章同樣的禱告。你會發現稍有差異。如果你要求的精准度要非常高,才算是真理,那麼你的問題就大了,也是錯了。歸納法有局限,歷史記載不可能完整,以及精准度是由作者與原始讀者所定。這三個原則可以幫助一些人持守聖經的權威,只是不足以處理核心的問題,因處理核心問題需要從事先設的批判。

2、舊約研究的兩個議題

最後處理兩個舊約研究的議題,就是:聖經與其它古代文獻,與聖經內的表面矛盾。

a. 聖經與其它古代近東文獻舊約的學者喜歡將古近東文學跟聖經兩者做比較。近百年來有許多古近東的文獻出現,並且其中的某些內容與聖經相似。因此,自由派學者達到一個結論:聖經不過是表述古近東的信仰之一而已!

首先,福音派學者承認猶太人的信仰的確與其周圍民族所表述的有相似之處。這些相似的地方並沒有使聖經信仰與其它的信仰相對化。從聖經我們瞭解,普通啟示跟與普遍恩惠經常會使信徒與非信徒有類似的地方。不過,特殊啟示是賜給以色列人的。有些人否認聖經的權威,說古近東文本既然比聖經要早,聖經的作者是依賴那些更古的文本來建構自己的信仰。可是,聖經的看法與其它古近東的文本的看法往往是相反的。聖經不是依循別的宗教,乃是與它們對抗。例如創世記一章說人類是上帝的形像,跟當時的古埃及的想法是非常不同的。古埃及認為只有法老代表上帝的形像,而不是所有的人。福音派學者應把聖經與其它古近東文本的差異凸顯出來。

聖經與其它古近東文本有相似的地方,但並不意味說聖經接納其它宗教的觀點。其實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來分析或解讀古近東文本。古近東文本的研讀實際上屬於初期階段,因這方面的研究不過才一百年。按文學體裁來解釋古近東文本,是可以得到許多不同結果!當批判學者指出聖經跟古近東文本有相似處,並且下結論說聖經作者採用那些文本的思想的時候,我們必須挑戰他們。

b. 聖經內部的表面矛盾
批判學者說,舊約裏不同的經文彼此之間有矛盾。我們該如何回應?以耶穌基督跟隨者來說,如果耶穌指出舊約中的矛盾的話,我就會接受這個說法。但耶穌沒有教導說舊約中有矛盾。當耶穌處理舊約裏似乎彼此有矛盾的經文時,乃是做出非常好的解釋,協調經文之間的表面矛盾。例如馬太福音十九章提到男人休妻的事。耶穌引用創世記第二章,說明不該離婚。但反對祂的人立即找出另一段經文,就是申命記廿四章1節。那裏記載摩西說,若寫了休書,就可以離婚。耶穌沒有承認兩段經文之間有矛盾,乃很有創意地回答說,創世記二章所寫的是起初神的心意。那時,罪還沒有進入世界。摩西所講的寫休書不是命令,而是一個許可,因為以色列人心裏剛硬。耶穌讓我們看見,創世記二章與申命記廿四章的歷史處境不同,所以講的內容不一樣,可是並沒有矛盾。耶穌要求天國的兒女遵行伊甸園的婚姻制度,因為天國的兒女的心不再剛硬。若分別從不同歷史階段,犯罪前與犯罪後,以及天國降臨後的處境來看,經文之間的表面矛盾就消失。
我們經常會談論矛盾,卻難以給它一個定義。若跟研究邏輯的人談,他們至少可以告訴你三、四種不同的矛盾。聖經究竟是否自相矛盾,取決於你對矛盾的定義。我們要指出批判學者的破綻,因為他們並沒有把所有可能性都呈現出來。

結論

絕對不要讓你的信仰依賴非信徒的先設或遊戲規則。當我們抓住這個核心的問題,即使面臨各種信仰挑戰時都能站立得穩。聖經的歷史敍述是否可靠?答案是肯定的!聖經是否有自我矛盾?答案是否定的!當有人說舊約跟古近東文本相似,因此只不過是多種信仰中之一,你要說「不」!舊約所教導的,是獨一的真神。所以,不要在先設方面向現代主義投降,也不要擔心為什麼一直會有新的批判聖經的學說出現,因為這些層出不窮的議題其實並不新。日光之下無新鮮事。基督既是主,祂必然也是我們知識的主宰。基督徒應該分別為聖,包括在學術方面。

注釋:
1. 本文是根據理查德德伯瑞特博士2012年五月在華神的英文神學講座,由周功和院長編輯整理。
2. 參看Thomas 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2d.e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科學革命的結構》,庫恩著,中文有三種不同版本(臺灣1989,中國198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