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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創世記六章4 「神的兒子們」:敵基督的危機

誠之按:本文是根據Lee Irons 主日學課程(Unfolding Mystery),第14課整理
http://www.upper-register.com/mp3s.html
https://yimawusi.net/2021/12/15/genesis-6_4-sons-of-elohim/
 
Gen 6:1-8 這段經文怎麼會和敵基督有關呢?我們馬上會解釋。這段經文要處理的,是「神的兒子們」,他們和人的子女結婚,生下「偉人」,所引發的洪水危機。
 
Genesis 6:1-8  1 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  2  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4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5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6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7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8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六章2節,神的兒子們(Sons of Elohim)指的是誰,主要有三種看法:
 
在希伯來原文中,Elohim 是一個複數字,所以,「神的兒子們」可以說是「諸神的兒子們」(sons of gods)。雖然有時候elohim被翻譯為god 但是在希伯來原文中,以im為字尾的,應該是一個複數。那麼,這些諸神的兒子們是誰呢?主要有三種看法:
 
一、他們是墮落的天使。這是最不可能的解釋。
 
第一種說法,就是這些神的兒子們是指墮落的天使(魔鬼),他們與人的子女同居,生下怪異的巨人後代,我們可以確定這是完全錯誤的。雖然的確有一些說法支持,就是在兩約間的文學、猶太人的著作中,有這種猜測的說法。例如,《以諾壹書》解釋這節經文,認為這是墮落的天使和人的子女同居。但是,除了兩約之間的文學有這種觀點外,經文本身有很強烈的證據反對這種看法。
 
二、他們是塞特敬虔的後裔(godly Sethite believers),他們和不敬虔的外邦人雜婚,換句話說他們是在違背聖約。雜婚不是指種族的混雜,而是指他們不遵守聖約的限制,和不信的人結婚。
 
第二種看法是一種可能性,但我相信,第三種是最好的解釋。
 
三、這是指神授王權和一夫多妻制(divine kingship and polygamy
 
這種看法認為,「神的兒子們」是指該隱世系(或許包括拉麥這個世系)的暴君所建立的人間王國,他們悖逆神,但仍自稱是「諸神的兒子」(參詩篇八十二6;譯按:有點像中國古代君王自稱是「天子」)。這種看法符合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的主題,也符合「人的城」的主題。人的城的主題,在第六章達到高峰,我們可以稱之為「敵基督的危機」。
 
第三種解釋,我認為是最好的解釋,這裡的神(諸神)是指神授王權(divine kingship)和多妻婚姻。神授王權在古代近東世界可以找到,例如,古巴比倫王,和古埃及的法老王,他們都被視為是諸神的兒子。法老王是太陽神(Ra)的兒子,而巴比倫王是 Marduk的兒子。所以,古代近東世界有這種觀念,認為列國的君王具有神的權柄、神的特權。他們施行暴政,隨意娶人間的女子為妻。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是這樣的:在創世記第三章,我們看到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敵。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看到該隱和亞伯之間的衝突具體呈現在歷史中。該隱造了一座人的城。亞伯本屬敬虔的世系,不幸被殺。神興起塞特,取代了亞伯的位置。第四章記載了該隱的後裔,他所建造的城,以及後來的王朝。創世記第五章回到塞特的世系、敬虔的世系。第四、五章延續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之間的衝突。第六章我們再度回到該隱的世系,我們看到這個王朝的光景。這個王朝達到了它獨立自主、背叛神的高峰。我們在四章17節已經看到該隱的世系想要立自己的名,以自己的名建一座城,棄絕神的權柄,並且把自己放在上帝的位置上。到了23節,情況變得更加惡劣:
 
創四23-24  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人的城開始高抬自己、抵擋上帝。拉麥對上帝的公義感到不滿,他要自立為王:「我不需要上帝的保護、不需要上帝的公義;我自己就可以保護自己,我自己要訂立一個公義的標準。」在創世記第六章,我們看到這種自誇和背叛的頂峰,而這種悖逆也招致了洪水,就像巴別塔那樣。
 
創六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這裡,上帝定了一個日期:再過120年,洪水就會到來。這節經文不是說人類當時壽命的極限。翻譯為「住在」的希伯來文,原文有一個法律上的涵義。這裡是以諾和挪亞帶給人類的警告:神的審判即將到來,而悔改的時間已經不多了。人類違背了行為之約,上帝要提起訴訟審判他們。上帝是在說,我不會再和你們競爭了,我不會再差遣先知,不會再給你們警告。我們之間的故事到此為止。
 
六章4節的「偉人」(巨人),未必指變種的「巨人」。這節經文的涵義似乎更多是指政治上大有能力的人,或君王。創十章8節提到「英雄」(mighty man,見ESV翻譯),似乎是和政治上的權勢有關,扮演王朝或政治上的角色。
 
這段經文怎樣和敵基督連在一起呢?為什麼稱之為敵基督的危機呢?「挪亞的日子怎樣, 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太廿四37),這是主再來以前的一個景象:人的城會變得越來越叛離神,宣稱他們的神聖權柄,悖逆敵擋神,像路西法(LuciferKJV)在以賽亞書十四章12節中宣稱與神同等,自主悖逆,棄絕神的主權,最終導致最後洪水的審判(彼前三18-20[1], 彼後二4, 6)。
 
4,「神」的兒子:原文是elohim,可以是指複數的「諸神」,gods,就是指邪靈,巴力。參見詩一三十八1,林前十20。這些人乃是受到邪靈的影響,他們是邪惡黑暗力量施行在地上的管道(帖後二9)。不法之人就是敵基督(但七,十)。敵基督在啟示錄裏就是獸,有角的獸與神相敵, 牠是受撒但鼓動、與撒但同謀的。
 
因此這些該隱的後裔、神的兒子的興起,是受到黑暗勢力的鼓動,這就是彼前三的背景。彼得是講到受逼迫:蛇的後裔與女人的後裔的衝突,見彼前五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1] 1Pe 3:18-20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誠之按:Peter Gentry 的這個Youtube 短片https://youtu.be/qKtHwc3mMY8
也言之成理,因此,個人認為,對這個題目,不必採取過於武斷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