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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教会的独特性

摘自《基督荣耀的身体——教会论》The Glorious Body of Christ, 凯波尔(R.B.Kuiper)著/赵中辉译, 改革宗出版社

得救的信心

无形教会的构成,乃由于罪人藉着相信主耶稣基督,成为祂奥秘身体上的一个肢体。有形的教会,不过是无形教会外部的表现,在有形教会中,只为信者及其儿女容留地位。

教会要怎么做,才能将不信的人从肢体中隔离呢?关于这问题的答案,大致有三个看法:极端严谨的看法、极端松弛的看法、中庸合理的圣经看法。

有人声称自己能断定谁已经重生,谁还没有重生,因此若有人要加入教会,他们就自认能看出对方是真基督徒或挂名的信徒。持这种看法的人极其主观、专权,且充满了属灵的骄傲,他们忘记了,只有无所不知的神才能识透人的心。

今日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教会必须甘心乐意地接受那些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加入教会。他们认为,教会不应该怀疑这些人的诚恳,或对他们自己的评价做任何的更正。采取这种立场的人,无疑是向那拒绝信仰的人敞开了大门。许多人都公然拒绝基督的神性,却还大言不惭地说他们相信基督。

关于这点,圣经中有清楚的教导。一方面只有神是无所不知的,教会并不是无所不知的,因此教会在判断谁是信者,谁不是信者上,是可能有错误的;另一方面,尽所能的将不信的人,从教会中分别出去,是教会严肃的职责,因圣经屡次劝勉教会要把那些明明是不信的人从教会分别出去。

对于想要加入教会的人,教会有严加考核的责任,以下提出三项不可缺少的考核试验。


一、得救信心的条件

反理智主义在今日教会中非常盛行。情感上的经验,以及愿作好人,愿行好事,在今日教会中非常被重视,远超过圣经要道上的追求,信心被看作是一种赌博,但那并不是得救的信心。得救的信心是以知识为前题的,其实得救的信心,不仅仅是圣经教导有关救主的知识,乃是信靠基督得永生,但是你不能不首先知道圣经的教导而信靠祂。

正因为圣经教导有关耶稣基督的事,所以信的人才委身于祂而得救。埃提阿伯的太监在相信以前,他必须先受神话语的教导(徒829-38)。保罗和西拉对腓立比的禁卒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就在那天晚上,他和他一家都受了洗。圣经记载在他们受洗以前,保罗和他的同伴,“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徒1631-33)。主吩咐门徒去教导万民,乃是祂宣扬大使命最突出的部份(太2818-20)。当然,一个传道人为基督得人所要做的事,就是教导他们有关得救的方法,“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虽然每个教会的会友不一定都精确地了解系统神学的每一部分,但是也应该提出几项自己所同意的重要真理知识,作为自己得救信心的根据。例如一个人不明白基督的神性,他如何能相信祂而得永生呢?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平常的人,根本不可能信靠祂而得救,倘若如此,他就是将神的荣耀归给了人,因为只有神能救人;也可以说,他是犯了拜偶像的罪。如果一个人对于圣经有关基督之死的解释,没有一点印象,他又如何能相信基督为他钉十字架而得救呢?基督代赎之功,构成了圣经有关得救教义的中心,不知道这一点的人,无法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受苦、受咒诅是为他的缘故。

人固然可以表明他的信仰,但教会却不能不听当事人的表白就认定他是个相信的人。教会有调查的责任,看他是否真有得救的信心,确实具有这方面的教义知识,如果他没有,教会必须坚持他当受圣经进一步的教导,作为他被接纳为会友的条件。

得救信心的另一个条件就是承认自己有罪。没有病的人是不需要看医生的;一个人若不感觉自己在灵性上有病,他是不会跑到灵魂的大医生耶稣基督那里去。只有受罪恶感压迫的人,才会跑到加略山求救,正如一首诗歌的歌词:“万古磐石为我开,容我藏身在你怀!以你昔日被剌裂,所流宝贵水与血,洗我内外全清洁,罪孽、恶势尽除灭!”

大要理问答对“称义的信心”之解说为:“圣灵与神的话,在罪人心中所作成的得救的恩典。他既然觉知自己的罪与愁苦,不但自己无能,就是别人也无能拯救脱离那灭亡的情况,他就藉着这个恩典接受并且靠赖基督和祂的义……。”(大要理问答第七十二问)。

所以,一个人若是因为觉得自己够资格作会友,而想加入教会,那么他必定被排斥在教会门外,因为问题并不在乎他是多么的好,乃在乎他是多么的坏、多么的有罪、污秽、无助。认为自己有资格作基督教会会友的人,根本没有资格作教会的会友。只有那些觉得自己应该下地狱,一点也不能救自己,只有投靠基督的人,才能在基督的教会中站一席之地。

二、得救信心的本质

有许多自以为是信徒的人,却对得救的信心一无所知,因此教会对想加入教会的人,查询他们是否有真实得救的信心是必要的。

由前所述,一个人若不了解圣经中关于基督的教导,并且同意那个教训,是无法相信基督而得救的。另外,要强调的是单靠知识或同意教训,不能算为得救的信心,这得救信心的本质,是为了得救而将自己投靠基督的意思。

得救的信心不仅是相信某一种有关耶稣基督的道理,它乃是对基督位格(就是基督这个人)的信靠。圣经教导我们耶稣是受圣灵感孕,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公开传道约有三年之久,祂发表了许多充满神智慧的言论,并且行了许多神迹,他更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为罪人死,第三天复活,四十天后升天,在那里为属祂自己的百姓代求。关于这位救主,还有许多圣经的真理,但不要以为只信基督的位格,就可以不管这些教训。另有些人则可能用头脑来接受这些真理,心里却不相信基督的位格,神学家称这等人的信心为思想上的信心,又称为死板的纯正。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得救的信心呢?答案是为了得救而放弃自我,专一的投靠圣经中所阐扬的那位基督。

传道人常常告诉会众,所谓信基督的意思是,完全确信基督在十字架上是为人的罪而死。这种说法并不大正确,因为把得救信心的本质与得救信心的确知混为一谈了,这是错误的。事实上信心的本质与确知是不可分的,后者是承袭前者而来,每一个信徒多少都确知一些圣经得救的教训,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完满的确知自己是否得救。

教会对信徒有时候要求太多,坚持只有那些对基督教毫无疑问,并且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伯1925)的人才能加入教会;但是那些愿意接纳不肯将自己交托给主,且不放弃自我之人的教会,在要求上也是太少了。

论到得救信心的定义,要理问答中说得最清楚、正确:“信服耶稣基督是神所赐的救恩,使我们照着福音的信息与劝勉接纳基督,唯独靠祂得救。”(86问)这句话中最有意义的就是“唯独”一词。真信徒并不是相信任何受造之物,不拘是在天上或地下,乃是“唯独”相信基督,也不是信天使或圣徒而得救,也不是靠行为或品格,他将歌唱:

正如我状,无喜可陈,你竟为我流血舍身;
召我前来,与你相亲,神之羔羊,我来!我来!

这首诗表现出了得救信心的本质,所以教会在考查慕道友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位慕道友是否有得救的信心。

三、得救信心的果实

主耶稣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祂又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0-21)。全部圣经清楚地教导,人得救不是靠着行为,乃是靠着恩典,藉着信而得救。但是圣经没有说人得救是靠死的信心,相反的,圣经告诉我们,得救乃是靠着活的信心。保罗和雅各的教导是同样地清楚有力,教会岂可不重视这得救信心的测验吗?

在教会中还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观念,认为一个人可以接受耶稣为救主,但却不必承认祂为主宰;一个人能得到罪的赦免,可以不必放弃那罪,用神学的名词来说,即一个人能得到称义的好处,却不要成圣之恩。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且极其邪恶的,教会对这样的看法,不能有丝毫的姑息,必须完全地拒绝这种以耶稣为救主,而不遵守祂诫命的人,这等人是假冒为善的人。“人非圣洁不能见主”(来1214),人非圣洁就不能承认他是基督教会的肢体。

这并不意味着只有道德完全的人才能加入教会,因为即便是最好的基督徒,在许多事上仍有过失。它的意思是说,只有坚决回答以下问题的人才能加入教会:“你愿不愿意说你爱主,按照圣经所说甘心乐意地服事主,放弃世界,治死旧性,并且过圣洁的生活呢?”得救以后的信徒,虽然在道德上不能达于完全的地步,但是他要努力地追求,对任何不完全的事都要感到不满。

有时我们会听到人心怀恐惧,表示教会对想加入教会的人太严,使得很多人都不敢接近。这点在圣经中有很清楚的答案。使徒行传第五章论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悲惨的事,他们是教会的会友,但是他们的生活和所承认的信仰却不相符,他们徒有敬虔的外貌,却无敬虔的实质,他们欺哄圣灵,因而受到刑罚,一同暴毙。无怪乎圣经告诉我们:“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其余的人,没有一个敢贴近他们;百姓却尊重他们”(徒51113),但此后却有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下一节说:“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

这里所说的是一个排他性的教会。根据人意的算法,这样的教会在人数上是无法增长的,但是由于神的工作与作为,却证明这种教会的长进是前所未有的。

神所关心的是教会的长进,祂要祝福教会,因为教会拒绝的正是圣经所要求的。神要把得救的人数加给教会,只有神所给的才是真正的加添,而人为的加添,则总是教会荣耀的减损。



教会的圣礼

摘自《基督荣耀的身体——教会论》The Glorious Body of Christ, 凯波尔R.B.Kuiper/赵中辉译, 改革宗出版社

圣礼的数目

旧约时代神设立了两个圣礼,割礼与逾越节;新约时代耶稣设立了洗礼代替割礼,设立圣餐代替逾越节。代替的重要理由是,基督在加略山流了宝血之后,流血的祭礼需由无血的礼仪所取代。旧约的两项圣礼都是要流血的,但新约的两项圣礼都没有流血,然而在两约圣礼的意义上却相同,且数目也相同。

故我们的结论,教会只有洗礼与圣餐两大圣礼。这个结论提高了圣礼的权威,而执行这圣礼的教会也同得荣耀。

圣礼的意义

我们必须了解,圣礼对于神的道并没有加添什么,在意义上,圣礼所表现的就是神的道,而教会执行圣礼,即是用一种可见、有形的方式来传福音,正如教会所传叫人听见的福音一样。教会传扬圣道是叫人听见福音,而执行圣礼则是叫人看见福音。

圣礼是蒙恩之法,也就是说圣礼乃是圣灵藉以传达恩典给信祂之人的方法。赐救恩的乃是神,而非教会的礼节,但藉着主耶稣所设立教会圣礼的执行,则是讨神喜悦的。这个立场合乎圣经,是勿庸置疑的。圣经多次教导“救恩属乎耶和华”(诗38),而且神为祂自己保有此项特权。当彼得在五旬节对群众讲道:“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  (徒238)的时候,他明确表示洗礼并不只是叫人想起基督为罪人死,所以大马色的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

圣礼是恩典之约的记与印证,也就是说,在此恩约之内的人,圣礼表明与印证了基督救赎的恩典。圣礼不但表明救恩,也如同为神救恩的应许盖上了保证的印记,更好像挪亚时代虹的出现,印证神应许赏赐给挪亚。不仅如此,圣礼就如同印记,实际传达所表明的恩典,正如一把钥匙表达的是准许进入,一份地契代表着一份产权,而结婚典礼则表达了婚姻的实权。

 圣礼的功效

圣礼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传达神的恩典?如何传达呢?关于此点,学者在意见上有很大的分歧,而此分歧的看法牵涉到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圣礼的有效性是否在于执礼者有无诚意。谁能说圣礼的有效性,在乎传道人的诚意呢?神能用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传布令人得救的福音。我们不要为神立一个律法,禁止祂藉着假牧师执行圣礼将救恩分赐给人。

第二个问题是,救恩分赐给人的功效,在于圣礼的本身,或在于藉圣礼工作的圣灵。圣礼本身并没有什么功效,只有被圣灵使用的时候才有功效,圣灵使用圣礼乃是为了行神的旨意,这个见解完全与圣经相符合,因为救恩从始至终是属乎神的。

第三个问题是,接受圣礼的一方,为了得到圣礼的恩益,是否应该有信心才能获益。用一个比较的方式来说,虽然一块木头不干就不能燃烧,但是这木头的干燥却不能加添火本身的燃烧力;再说那患了三十八年血漏症的妇人,若她不用信心摸耶稣的衣裳就不得医治,但在主里的医治能力却是真实的,并不在乎她信或不信。只有信的人才能够藉着圣礼得到恩典。使徒时代的教会中坚持,洗礼不可缺少的就是信心(徒2411631)。所以使徒警告那些领受圣餐的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

圣礼的神圣性

圣经中并没有提到圣礼一词,教会所以如此重视,因为主将这圣礼交托给教会,所以教会要保守其神圣性。因此只有教会才能执行圣礼,而一群没有教会组织的信徒,虽然他们是基督徒,也无权执行圣礼。

执行圣礼就像传神的道一样,按照圣经来说、传神的道与执行圣礼都须由牧师来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当人重病在床不能到教会来,才可在家中执行。例如久卧病床的信徒,牧师或一两位长老可以到他家里领主餐。教会绝不可给一个没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施洗,教会也不可给基督徒家庭以外的儿童施洗。

今日大多数的教会都实行公开圣餐,引以为荣。所谓公开的圣餐,即在领主餐的主日,凡在场认为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热烈的邀请领圣餐。但这新来的人,是否是真实的信徒,教会的职员却不去查究,也不想过问,他们将这件事交给那人自己去决定。这种作法会有什么后果,是不难想像的。

圣礼是神圣的,教会的元首已将圣礼交托给祂的圣教会,所以在圣礼的神圣性与教会的神圣性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保守圣礼的神圣,乃是神给教会的本份与特权;若忽略此本份、轻视此特权,教会就无法永远保有圣洁,而自取羞辱了。


2017-11-10

摘自《基督荣耀的身体——教会论》The Glorious Body of Christ, 凯波尔(R.B.Kuiper)著/赵中辉译, 改革宗出版社

圣礼的数目

旧约时代神设立了两个圣礼,割礼与逾越节;新约时代耶稣设立了洗礼代替割礼,设立圣餐代替逾越节。代替的重要理由是,基督在加略山流了宝血之后,流血的祭礼需由无血的礼仪所取代。旧约的两项圣礼都是要流血的,但新约的两项圣礼都没有流血,然而在两约圣礼的意义上却相同,且数目也相同。

故我们的结论,教会只有洗礼与圣餐两大圣礼。这个结论提高了圣礼的权威,而执行这圣礼的教会也同得荣耀。

圣礼的意义

我们必须了解,圣礼对于神的道并没有加添什么,在意义上,圣礼所表现的就是神的道,而教会执行圣礼,即是用一种可见、有形的方式来传福音,正如教会所传叫人听见的福音一样。教会传扬圣道是叫人听见福音,而执行圣礼则是叫人看见福音。

圣礼是蒙恩之法,也就是说圣礼乃是圣灵藉以传达恩典给信祂之人的方法。赐救恩的乃是神,而非教会的礼节,但藉着主耶稣所设立教会圣礼的执行,则是讨神喜悦的。这个立场合乎圣经,是勿庸置疑的。圣经多次教导“救恩属乎耶和华”(诗38),而且神为祂自己保有此项特权。当彼得在五旬节对群众讲道:“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  (徒238)的时候,他明确表示洗礼并不只是叫人想起基督为罪人死,所以大马色的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

圣礼是恩典之约的记与印证,也就是说,在此恩约之内的人,圣礼表明与印证了基督救赎的恩典。圣礼不但表明救恩,也如同为神救恩的应许盖上了保证的印记,更好像挪亚时代虹的出现,印证神应许赏赐给挪亚。不仅如此,圣礼就如同印记,实际传达所表明的恩典,正如一把钥匙表达的是准许进入,一份地契代表着一份产权,而结婚典礼则表达了婚姻的实权。

 圣礼的功效

圣礼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传达神的恩典?如何传达呢?关于此点,学者在意见上有很大的分歧,而此分歧的看法牵涉到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圣礼的有效性是否在于执礼者有无诚意。谁能说圣礼的有效性,在乎传道人的诚意呢?神能用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传布令人得救的福音。我们不要为神立一个律法,禁止祂藉着假牧师执行圣礼将救恩分赐给人。

第二个问题是,救恩分赐给人的功效,在于圣礼的本身,或在于藉圣礼工作的圣灵。圣礼本身并没有什么功效,只有被圣灵使用的时候才有功效,圣灵使用圣礼乃是为了行神的旨意,这个见解完全与圣经相符合,因为救恩从始至终是属乎神的。

第三个问题是,接受圣礼的一方,为了得到圣礼的恩益,是否应该有信心才能获益。用一个比较的方式来说,虽然一块木头不干就不能燃烧,但是这木头的干燥却不能加添火本身的燃烧力;再说那患了三十八年血漏症的妇人,若她不用信心摸耶稣的衣裳就不得医治,但在主里的医治能力却是真实的,并不在乎她信或不信。只有信的人才能够藉着圣礼得到恩典。使徒时代的教会中坚持,洗礼不可缺少的就是信心(徒2411631)。所以使徒警告那些领受圣餐的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

圣礼的神圣性

圣经中并没有提到圣礼一词,教会所以如此重视,因为主将这圣礼交托给教会,所以教会要保守其神圣性。因此只有教会才能执行圣礼,而一群没有教会组织的信徒,虽然他们是基督徒,也无权执行圣礼。

执行圣礼就像传神的道一样,按照圣经来说、传神的道与执行圣礼都须由牧师来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当人重病在床不能到教会来,才可在家中执行。例如久卧病床的信徒,牧师或一两位长老可以到他家里领主餐。教会绝不可给一个没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施洗,教会也不可给基督徒家庭以外的儿童施洗。

今日大多数的教会都实行公开圣餐,引以为荣。所谓公开的圣餐,即在领主餐的主日,凡在场认为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热烈的邀请领圣餐。但这新来的人,是否是真实的信徒,教会的职员却不去查究,也不想过问,他们将这件事交给那人自己去决定。这种作法会有什么后果,是不难想像的。


圣礼是神圣的,教会的元首已将圣礼交托给祂的圣教会,所以在圣礼的神圣性与教会的神圣性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保守圣礼的神圣,乃是神给教会的本份与特权;若忽略此本份、轻视此特权,教会就无法永远保有圣洁,而自取羞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