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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使徒傳統與書成的經文

摘自正典的意義《The Heresy of Orthodoxypp. 109-113, 第四章 踏出正確的第一步:早期基督教之正典的意義4. Starting in the Right Place: The Meaning of Canon in Early Christianity
作者: Andreas J. Kostenberger 譯者: 誠之

最早的基督教文獻,新約聖經本身,很清楚告訴我們,使徒的信息帶有基督的權柄,因此被視為是神的信息,帶著和舊約聖經同樣的權柄(至少不低於)。雖然使徒對教會的監管顯然是透過講道,教導和探訪教會,由口頭來執行的(帖後二15),但它最後是以書成的形式來保存與傳承的。如同先前所討論的,舊約聖經的聖約模式是:當新約奠基之後,會伴隨著一份新的聖約文件。我們必須記得,在這樣的背景下,使徒的作用是什麽。鑒於耶穌關於祂要設立新約的詳盡教導,以及使徒的猶太身份和他們浸泡在舊約聖經的聖約架構中,還有耶穌基督已經把權柄直接交托給使徒,讓他們代表祂說話,把使徒的信息直接透過書成的文字來傳遞,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使徒的信息以文字的形式被保存下來,成為神對教會有關新約的永恒見證。

此外,這個朝向書成文字的動向,也受到基督親自賜給使徒的使命(太廿八19)所驅動。當教會繼續擴展到世界各地,進入更多的地理區域,很明顯地,使徒的權柄要能有效地傳遞和準確地維系,就只能靠文字的形式了。顯然,使徒無法為不斷擴張的宣教工場裏的每個教會提供個人的關照。此外,他們有限的生涯也說明他們絕無可能親自把使徒的信息帶到地極,而需要一種方法為未來的世代保存他們的信息。如此,使徒要完成把基督的信息帶到萬國的使命,就必須讓他們的信息刻成文字,這是無可避免的。以賽亞的話提醒我們:「現今你去,在他們面前將這話刻在版上,寫在書上,以便傳留後世,直到永永遠遠。」(賽卅8

其結果是,不僅是使徒自己寫了許多新約的文件,而且,在更廣的意義上,他們也照管了由非使徒作者制作此類材料的過程。使徒的功用是確定基督的信息被穩固而準確地為將來的時代保存下來,借著聖靈的幫助,無論是直接由使徒寫成的,還是透過他們身邊的追隨者。最終,新約正典不再是使徒著作的集成,而是「使徒性著作」(apostolic writings)的集成。這些著作帶著使徒權威性的信息,並且要來自基礎性的使徒時代(即使不是直接出自他們的手)。因此,新約書卷的權威,和「是誰」寫沒有太大的關系,而和「何時」寫的有很大的關系。它是和一卷特定的書卷在救贖歷史的範疇內的地位有關的。

如此,一卷書成的新約書卷,不是由教會在後來正式開會「決定」的,而是它是使徒在救贖歷史上的功能,很自然地完成的(natural outworking of the redemptive-historical function of the apostles)。有鑒於經文被視為是使徒信息的化身,它就保留了使徒的權柄,也就是基督自己的權柄。正是在這裏我們看到我們先前提到的受到Bauer影響的方法的鮮明對比。那些方法主張,把這些耶穌傳統寫下來,是發生在他們被視為具有權威之前(它們被視為有權威發生在相當後期),而歷史的證據說明,在它們被寫下來之前,傳統就被視為是有權威的(因為他們與使徒的關聯)。如此,我們不難看見,為什麽早期基督徒已經從一開始就把一些經文視為是有權威的。新約正典的觀念不是在第二世紀(或更後來),當教會在緊迫的需要下,才發展出來的,而是從一開始就由早期教會所傳遞並繼承下來的。它是教會的根基,而不是教會的結果(the foundation for the church, not consequence of the church)。因此,正典的觀念,正式來說,不屬於教會歷史,更正確地理解,應該是救贖歷史的中心要點。

當我們更仔細地查考新約書卷,他們的內容就確認它們是以書成的形式帶著使徒(因此是帶著神的)權柄的。換句話說,在新約的作者當中,似乎他們意識到他們正在制作具有權柄的文件,而這些文件會具有教會正典書卷的功能。雖然這裏沒有空間讓我們詳盡地解釋新約經文,但可以思考以下的經節。林前十四章37-38節,「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保羅不只是把他自己的權柄和耶穌基督的權柄等同,而且具體地把這種權柄應用在他書信中寫成的文字上,他稱之為grapho,這個字在其他地方常常被用來指書成的聖經。此外,保羅把他的屬靈權柄視為是如此清楚,以至於他對那些拒絕承認這個權柄的人,提出了「先知的審判」。根據這樣的經文,我們很難想象當麥道衛(Lee M. McDonald)對新約的資料是公正的,他宣告說保羅「不清楚他自己的忠告具有神的默示的地位。」N. T. Wright總結得很好:

「過去人們常說,新約作者『不認為他們正在寫〔聖經〕』。但是今天在歷史上是很難成立的。他們的著作,在各種意義上,是“偶發的”……並不是重點。正是因為出於急迫的需要(例如,在寫作加拉太書或哥林多後書時),保羅很清楚他是被充分授權而寫作的,這個使徒的呼召是他從耶穌基督所領受的,以聖靈的能力,借著他的話把生命和秩序帶給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