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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摘自《基督教神學概論》(Manual of Christian Doctrine), 伯克富 (Louis Berkhof) /趙中輝、宋忠華譯

一、聖餐的設立

聖經有四次提到聖餐之設立(262629;可142225;路221920;林前112325)。此新聖禮與舊約逾越節的晚餐中重要的意義有極密切的關系!與羔羊同吃的餅已被分別為聖,所以有了新的意義,照樣“祝福之杯”也是如此! 神的羔羊被殺時,舊約流血之祭已不再需要,所以聖餐不需流血,但其中所含的意義卻仍是相同。逾越節本有民族的特性,現在卻由聖餐所替代了,聖餐並不含有民 族的特性。擘開的餅與所舉的杯是象征基督為我們破碎了身體,以及他所流的血。我們真正吃這餅與喝這杯,是表明我們在靈性上領受主的身與主的血,就是主在十 架上受死的功效,因之也就是我們時常記念主所作成的救贖大工,直到他再來的那偉大的一日。

二、聖餐所表明以及所印證的事

1、所表明的事

聖禮藉著外表的印記總是表明出一種或多種屬靈的真理。聖餐的印記不但包括了看得見的餅與杯,而且也包括了領受主的身與主的血。聖餐所表明的有數點:(1)聖餐是象征性地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2)聖餐也表明信徒象征性地在釘死的基督裏有分。(3)聖餐也代表我們在靈性上領受了主的杯與主的餅,所以領受聖餐也即表示有生命、力量以及喜樂賜給了我們的心靈。(4)聖餐也是一種象征,因我們信徒都是基督奧秘身體上的肢體,因此也就彼此之間有了合一。

2、所印證的事

聖餐不但是表記,而且也是一種印證。聖禮中這兩個要素是很密切地連接起來的。聖禮是一種印記,以及所表明的一切,組合起來成了一種印證!印證與聖禮所表明的事有密切的關系,而且因為有了印證,聖禮所表明的事也必成就。(1)聖餐印證了基督偉大的愛,從祂甘願受羞辱、受痛苦以致於死的事上,顯示了出來。(2)因聖餐的印證,使那些分享此聖禮的信徒獲得了神的保證與確據,就是恩約的一切應許,也領受了福音的豐盛。(3)這聖禮的印證更使那領受聖禮的信徒有了保證,得知祂自己確已獲得了救恩之福。(4)這聖禮的印證同時也使那些因信而領受的人,真正地立誓承認基督為主。他們承認他們對主的信仰,承認他為他們個人的救主,同時也甘願跟從主,高舉他為王,以莊重地立誓要一生順服他至上的命令!

三、對於聖餐是否真正是主身主血的問題

對於主身、主血是否真的在聖餐的餅與杯之中的問題,歷來都有各種辯論,甚至於至今仍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我們在此要提四種看法。

1、羅馬天主教的看法

馬天主教認為耶穌基督的真正肉身上的“體”與“血”是在餅與杯之中。換句話說:他們認為聖餐的餅就是主的身體,杯就是主的血。羅馬天主教堅持說:當神甫口 誦一種公式,即“這是我的身體”時,餅與酒就真的立刻變成了基督的身與血了。這種看法完全是根據字面上的解釋“這是我身體”的經文!有人特別指出,當神甫口誦公式之後,餅與杯的味道毫無改變;天主教就如此回答說,餅與酒本質改變了,但性質仍是一樣。這種看法有數點可以辯正:(1)當耶穌基督親自設立聖餐時,他自己站在使徒們面前,因之他手中拿的餅不可能就是他的身體。(2)聖經提到餅時,雖曾祝福說:“這是我的身體”,但仍然稱之為餅(林前1017112628)(3)通常若是說一物之本質已改變,性質也就同時改變;若說本質變了,性質未變,是不可能的事。(4)按照常識看來,我們絕不可能稱那外觀、味道等是餅與酒的東西,為肉身與血。

2、路德宗的看法

路德宗反對羅馬教“變質說”(transsubstantiation)的教義,卻主張“同質說”(consubstantiation) 義。這個看法乃主張說:餅與酒雖沒有改變,但基督自己,即他的身與血卻是在餅與杯之中,也與餅與杯同在。當基督舉起餅與杯來時,祂自己的身體是與餅杯同在 的,因之可以說:“這是我的身體”。這種看法認為,任何人,不論信與不信,若是領受了所擘開的餅,就領受了基督的身體。這種看法與羅馬天主教的看法不過半 斤八兩。其實路德宗將耶穌所說的話解為,“這餅與我身體相等”,這種解經法極為勉強。不但如此,這種看法也含有一種極不可能的概念,就是說主耶穌人性榮耀 的身體是到處都在的;就是說,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有人施行聖餐時,基督乃是親身帶著肉體在那裏!

3、慈運理派的看法(The Zwinglian View)

運理否認基督身體的同在,但認為任何人在領受聖餐時,可以體會到基督在靈性方面的同在。他雖重視聖餐為紀念主曾為罪人死,同時領受的人也承認基督為主;然 而這位瑞士的改教者並不單是這樣相信。慈運理在某一方面指出,聖餐的重要性,是神在基督裏,為我們信徒成就救贖的印證或憑據;然而他並不止於此,一方面他 給我們的印象是他確認為聖餐是一種象征,或一種印記,為的是紀念主的死,或是覺得信徒應承認基督為主,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又完全否認聖餐實在有任何屬靈的 或奧秘的意義。

4、改革宗的看法

加爾文的看法,與以上三種看法都不同。他的看法是在羅馬天主教與路德宗,以及慈運理的看法的兩極端的中間。他不承認身體的變質,也不承認基督的同在(在地點方面) 他卻主張基督在靈性方面與聖餐同在。另一方面,他也不承認慈運理的看法,他認為聖禮有更深的意義,信徒們也特別享受到與基督奧秘地聯合。更有甚者,他看到 聖餐乃是神的印證,是神給領受聖禮之信徒的確據,並不單是信徒對神盡忠的誓願。藉著聖靈的能力,使那些領受聖餐又配得的人,真的感覺到基督在十架上受死犧 牲的功效!

四、聖餐為蒙恩之法的有效性

餐只是為信徒所設立的,因此,並不是要使恩惠之功臨到人心,卻是要堅固那已經存在於人心的恩惠。藉著聖餐所領受的恩惠,以及那藉著聖道而臨到人心的恩惠, 並沒有什麽兩樣。聖禮不過是叫聖道變為更有功效,並與那已經領受了的恩惠等量齊觀。這是能叫我們與基督有更親密交通的恩惠,是靈性的食糧,能激勵我們靈性 生命的恩惠,也是使我們救恩有更深確據的恩惠。按照羅馬天主教,也有許多聖公會以及路德宗人士,都認為聖禮施恩的果效臨到人時,或是在人領受聖餐所獲得的 恩惠時,並不論他們是否有信心,惟有在他們自己放下了絆腳石時,恩惠才受到阻礙;然而我們改革宗的基督徒卻認為,一個人領受聖禮並聖禮所表征的恩惠時,必 須要有信心,才真有功效!

五、聖餐為何人而設?

聖餐並不是為人人而設,乃是為那些真正憑著信心而活的人,同時也為那能看到聖餐在靈性方面的重要性的人而設。這乃是說:孩童們沒有到達能了解聖餐的重要性的年齡的話,是不宜領受聖餐的。甚至於信徒們,也必須在他們的行為上表明他們並沒有越出信仰的範圍,然後才能領受聖餐!所以保羅特別指出,人必須先省察自己(林前112832)。不信的人自然不能來到聖餐的台前;但即便是信徒們,若是他們曾故意偏離真理,或行為不正,也是不能來到主餐的台前。


2017-08-16

《基督教神学概论》Manual of Christian Doctrine,卷二、论神及其创造的教义,()神的工作 第二章,61-63页,伯克富(Louis Berkhof )着/赵中辉宋华忠译,改革宗出版社,2016


当我们从讨论一般的预旨而讨论到预定的时候,我们是由浅入深,由一般的讨论而进入特别的研究。预定就是神有关祂道德受造者()的旨意或目的。

一、预定的对象

广义来说,预定关系到所有神所造的人,与一切的善人恶人有关,不单指团体,也指个人而言(428;罗8293091113;弗146)。此外预定也包括善恶的天使。圣经非但说到“圣天使”(838;路926),和不守本位的恶天使(彼后24;犹6),而且也说到“蒙拣选的天使”(提前521);这就暗示还有未蒙拣选的天使。既有许多天使从未曾堕落,所以有关天使的预定就不能按照人同样的方法来看。神并没有从一般堕落的天使中拣选出某些数目的天使,叫其余的在他们的罪中灭亡。天使的预定是出于神自己的充分理由,拣选一些天使,除了在受造时蒙神的恩典又有充足成为圣洁的能力,此外,又有一种蒙特别保守的,不受其他受造者控制。最后,为中保的基督也是神预定的对象,这只是说基督为中保乃是蒙神喜悦的特别对象(彼前12024)

二、预定的两部分
预定包括两部分:拣选与遗弃

1、拣选
圣经所论的拣选有各种不同的涵义

(1)神拣选以色列为服事祂的特别子民,又有特别权利(4377681015;何135)

(2)拣选个人担任某项职分或作特别事工(185;撒上1024;诗7870;耶15;约670;徒915)

(3)拣选个人成为神的儿女并为永远荣耀的后嗣(2214;罗1115;林前12728;弗14)。此后者乃是本段所论预定中的一部分。可以解说为神的永远目的乃是在耶稣基督里并藉着祂要拯救人类中的一部分。

2、遗弃
拣选的道理自然暗示着有一些人类未蒙拣选。如果神决定要救一些人,祂也决定不救一些人。在这点上圣经的教训也是完全一致的(112526;罗91317182123117;犹4;彼前28)。遗弃可以解说为神的预旨,藉此祂曾决定遗弃一些人不受祂特殊之恩宠,要刑罚他们的罪,为要叫祂的公义得到彰显。根据此一定义,遗弃实际上有双层目的:

(1)在赐予重生与拯救之恩上弃弃一些人;
(2)为了他们的罪叫他们蒙羞并受神的忿怒。

有些人反对这项道理,说这表明神太不公平。但这种反论殊为不当。唯有当某人在对方身上有要求的权利时,方可谈到公平与不公平。假如神欠我们世上每一个人赦罪与永生,但祂只救一些人而不赦免我们,不把永生赐给我们世上的众人,这就算为祂的不公平。然而在我们身上的情形完全不同,我们没有一个人配得祂的恩典。我们没有一个人有权利对神辩论说:“神啊!你为什么拣选一些人而遗弃其余的人?”如果神根本不救任何人,祂也算是完全公义(201415;罗91415)

三、堕落前预定说与堕落后预定说的问题
关于预定的教义并没有一定正确的描述。堕落前预定派与堕落后预定派互相对立,甚至在今日改革宗的圈子里仍然有各派的依从者。本书因篇幅所限,不能详细分解堕落前与堕落后预定说双方相关的长处,因此我们只讨论二者的相异之点。相异之点主要是在于神预定的次序。问题是在神的计划中,神拣选与遗弃的预旨是在创造并允许堕落之前或之后。这当然又引起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预定的旨意中,神认为人是已被创造而堕落,抑或认为被创造而必定堕落的对象。关于双方立场的次序如下:

1、堕落前预定的次序(The Supralapsarian Order)

(1)神首先预定某些人得救,任其余的人灭亡,也即在此阶段中的人在神的预旨中只是可能地存在着。让荣耀归给祂自己。
(2)为了达成此目的,神预定创造那些已蒙拣选或遗弃的人。
(3)为了计划的完成,祂再进一步地预定允许人的堕落。
(4)最终,祂预定了选民开救恩之门,领他们进入永远的荣耀,任其余的人遭受他们罪的永远刑罚。

2、堕落后预定的次序(The Infralapsarian Order)
堕落前预定的次序在二者之中认为是更理想,而堕落后预定的次序是比较更合乎历史。

(1)神首先预定创造人。
(2)然后神预定允许人的堕落。
(3)其次祂预定在堕落而被定罪的人类中拣选一些人得永生,而遗弃其余的人叫他们承受自己罪恶的永远刑罚。
(4)最后,祂预定将救法赐给蒙拣选的人。
这就是改革宗教会在多特信条中所正式采取的次序。

复习问题
1、一般说来预定与神的预旨有何关连?
2、预定的对象为何?
3、论到天使的预定我们如何解说?
4、在哪一方面说基督是预定的对象?
5、预定有哪两部分?
6、圣经所说的拣选有哪些不同的意义?
7、拣选与遗弃有何区分?
8、遗弃的预旨包括什么?
9、论到遗弃的教义圣经有何证明?
10、这个教义包含神有哪方面的不公平吗?

11、堕落前预定说与堕落后预定说的不同点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