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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帐幕系列09:祭司日常的工作
洛杉矶华宗恩约教会主讲道|帐幕系列9|2021.01.10|
https://www.ccreformed.org/sermons/%e5%b8%90%e5%b9%95%e7%b3%bb%e5%88%9709%ef%bc%9a%e7%a5%ad%e5%8f%b8%e6%97%a5%e5%b8%b8%e7%9a%84%e5%b7%a5%e4%bd%9c/
 
祭司平常的工作
经文:出29:38-46
 
前言

在生活中,我们有两种不同的日子,一种是特别的日子,节日,假日,纪念日等等。在这些日子里,我们会做一些特别的事情,比如一家人从各个不同的城市回来团聚在一起吃个团圆饭,或者去一个我们平时不会去的高级餐厅,或者一起郊游去一些平时很少去的地方。这些日子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但还有一种日子是平常的日子,日复一日,周一到周五,早85的工作,或者去学校上课,或者在家里做饭打扫房间。这些日子虽然没有那些特别的节假日来的让人兴奋,但它们确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需要特别留意这些平常普通的日子,建立合理的规律,因为这些日子组成我们生命的绝大部分的时间,而合理的安排平常的日子,则决定了我们一生长远的益处。

同样的, 我们在这段圣经里也看到,上帝也十分关注他子民们平常的日子。出埃及记29章前半部(1-37节),关注的是上帝子民在一个十分特殊的场合所做的,这是按立大祭司的日子,有非常隆重的仪式,看着荣耀的圣袍披在亚伦的身上,看到膏油浇灌在他头上,大家都会到会幕来观看,十分热闹。但是这仪式很快就过去了,那么其他的日子该如何呢?那些平常的日子,那些没有特别活动的日子该怎么样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这段经文所要回答的。上帝规定了,在平常的日子里,会幕要一日两次献上燔祭,早上一次,黄昏一次。然而就在这个日复一日的,重复的工作中,我们看到上帝的恩典和他的信实,而更重要的是从祭司们平常到工作,让我们也来思想,耶稣基督我们的大祭司在新约所设立的平常的领受他恩典的途径。

旧约里亚伦祭司平常的工作

首先,我们看到,在授职典礼之后,上帝马上规定了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所领受的任务,那就是每日献两只一岁的羔羊当作燔祭,早晨一只,黄昏一只(v.39)。在每次献上羔羊时,要同时用细面和油调和,烤成饼,献上素祭,然后用一些酒浇在祭坛上,这是奠祭(vv. 40-41)。早晚各一次,这是献给耶和华的馨香的火祭。

这平常燔祭表明什么?

燔祭。燔祭是整只全部烧在坛上,表明以色列家是全然奉献给上帝的族裔。他们的全部,男女老少都是属于上帝的。

什么是馨香的气味?孩子们,这种馨香之气就是烧烤的味道,邻居家后院里烤肉的味道,很香。这香气味道每天早晨和黄昏都在会幕中散发出来。圣经说,这香气是献给耶和华的是耶和华所喜悦的、所悦纳的(v.41)(נִיחוֹחַ 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来,当代译本翻译出来,蒙耶和华悦纳的馨香)。而当圣经说道上帝闻到馨香之气时,就是在说上帝纪念他所立的约,他所许下的承诺。还记得当上帝用洪水审判了那之前的世界,拯救挪亚一家。洪水之后,挪亚为耶和华献了燔祭,圣经说,耶和华闻到了馨香之气,就在心里立约,不再用洪水摧毁世界(参创8:20)。

为什么要早晚?早晚的规律是创造时上帝就安置在受造界中的秩序:“有晚上,有早晨。”这表明上帝是掌管万有的主,包括时间。因此,上帝子民的日常生活也是归于上帝。在他们开始一天的生活之前,他们来到上帝面前献上祭物,表明这一天的时间是属于上帝的,他们不论做什么都应该是为了上帝的荣耀。在一天结束,到了黄昏,夜晚将至时,他们来到上帝面前献祭,表明他们躺卧、休息的时间也是属于上帝。但如果我们仔细思想,这含义远远不止与此。

v.42  “这要在耶和华面前,会幕门口”献上。

会幕的门口,就是院子里面,在圣所的门口。这让人想到什么?会幕的门口朝什么方向?约柜是在会幕的西面,会幕的门口是面朝东。还记得会幕里面的幔子上雕刻着什么吗?基路伯,棕树,会幕形象的描绘了伊甸园的景象。那么会幕朝东的门口,就让人回想起伊甸园的东边。还记得在那里发生了什么?当亚当和夏娃犯罪堕落之后,上帝把他们驱逐出了伊甸去到东方,并在伊甸的东边安置基路伯把守。但是在他们临走之前,上帝赐下应许,将来有一位女人的后裔要摧毁蛇的权势,并且为了使他们确信这应许,上帝为他们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上帝为他们宰杀了一只动物,并用那动物的皮为他们遮盖身体。上帝是起初为罪人献祭的祭司。而现在,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在这会幕门口的每日两次献上祭物,这不仅是他们代表上帝的子民向上帝承诺他们全然属于上帝,更重要的是,这是上帝借着所设立的这一日两次的献祭,向他的子民承诺他自己的信实。上帝在用他所设立的祭司和献祭,在提醒着他们:我耶和华是信实的,守约的,纪念我的约!就如同我曾经在伊甸的东边为那犯罪的亚当宰杀了动物,遮盖了他一切罪孽一样,这羔羊的血也必遮盖你们的罪!这难道不正是福音吗?虽然他们还没有那真正的实体,就是耶稣基督十字架的代赎,但是借着这旧约的献祭,作为耶稣基督的预表和影像,上帝已经向他们宣讲了福音!

当以色列人清早起来开始一天的生活时,他们看到会幕中已经升起了云烟,那就是这每日早晨的燔祭,提醒着他们上帝如今已经赦免你的罪,他与你同在,白日,太阳必不伤你;一天劳作生活之后,到了黄昏,天色渐暗,他们再次抬头,看到会幕里一团火光闪烁,那是每天的晚祭,再次提醒他们,上帝信实的应许,他与这群身处旷野的百姓同行,夜晚,月亮也不害你(参诗篇121:6)。

接下来上帝又赐下美好的应许: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不仅当时那一代的以色列民会经历上帝借着这燔祭所表明的信实,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经历。这是多么美好的应许。

可是或许这一切一开始都很美好。你可以想象当亚伦受膏时,他们第一次开始经历献祭,会很新奇,很兴奋。可是日子慢慢过去,一个月、两个月,一年365天,天天都是同样的献祭。这会使人感到疲倦、无聊。你或许能够听到以色民在交头接耳,每天都献祭,天天献,月月献,或许应该找一些与众不同的宗教体验,一些能够让我们感到兴奋的东西。这时人就开始制造偶像。

我们在出埃及的记录中就看到了这事件的发生:金牛犊事件。以色列民要求亚伦为他们造一只金牛犊,然后他们一同来献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来玩乐(出32:6)。为什么?因为他们要一种令他们感觉舒服的敬拜(6节,吃喝玩耍),一个流行时髦的敬拜(当时他们周边的民族都有类似的偶像)。的确,他们正是在进行宗教活动,他们也献祭,看起来和真信仰很像。可是他们的信仰扭曲败坏了上帝的本性和上帝本身规定的敬拜。

为什么上帝要求这种反复的献祭呢?

这日常无聊反复的献祭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 (v.43);这是上帝与他子民相会的方式。上帝的

上帝住在他们中间。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v.45

正是借着这周而复始,日复一日的献祭,上帝把他的应许刻印在他子民的生命中。

新约里耶稣基督平常的工作

耶稣借着他在十字架上的一次献祭,亲自成全了这旧约的日常献祭。他就是起初上帝应许给堕落始祖的那位女人的后裔,他来摧毁了古蛇的权势,就是罪恶与死亡;他是真正上帝的羔羊,舍去自己,除去世人的罪孽;他是那真正全然献上的祭物,成为馨香的气味:“基督爱了我们,为我们舍弃了自己,做供物和祭物献给神,成为馨香的气味” (以弗所5:2

基督设立了新约教会里的平常的蒙恩管道:他借着圣灵在教会中设立了圣道和圣礼的事工。每个主日,我们来到上帝新约的圣殿中,来聆听他的福音,我们更真实的看到上帝应许的实现,借着上帝宣讲的圣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每个主日都活画在我们眼前(加3:1),圣灵借着这圣道的宣讲在我们心中生发信心,使我们能够呼求上帝,阿爸,父啊!不但如此,上帝在他的圣道之外又添上了他的圣礼,对他本来就可信的话语再次加以确认。就是他设立的洗礼的水,和他餐前的饼和酒,这一切圣礼并不是我们用来表达对他的忠心的方式,而恰恰相反,这一切是他向我们印证他的信实和恩典的途径。

而就像在旧约中那日复一日平常的献祭一样,上帝在新约中所设立的这些领受恩典的途径,在世人眼里看似平常、普通,甚至软弱、愚拙。然而,在这愚拙之下却蕴含着上帝的智慧,在这软弱之中,是上帝拯救的大能。

或许我们今天也一样,当我们刚开始进入教会时,教会的敬拜会让我们感动,兴奋,每一首诗歌都能唱到心里去,每一句祷告都让我们阿们。可是时间长了,慢慢的,我们感到重复,甚至无聊,于是我们就开始寻找一些新颖的东西:,等等。

在今天这个不断追逐“特大新闻”的文化里,人们要的是辉煌壮举。人们要更大的、更好的、更激动人心的事物。这种文化也影响了我们对待教会的态度。在一个以创新为口号的时代,穿着嘻哈的牧师,超带感的最新崇拜花样,大名鼎鼎的名牌牧师,或者一场史无前例的特会运动,让我们能瞬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谁会参加平常的教会,听一个普通的牧师讲道?

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那些平常的、普通的,才是真正重要的。上帝在这个世界上设立了平常的方法来使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就像树不会因着一夜暴雨而长大,同样,我们的灵命也不会因着一两次特别的活动和感动而长大成熟。真正成熟的灵命,是靠着平凡的普通的信仰生活,就是每个主日来领受上帝的圣道和圣礼,在每天平淡的家庭和工作中活出基督的样式,去爱邻舍,去不断的与罪挣扎,不断的用每周听到的福音来重塑我们的内心。

上帝的国成长,往往不是靠着世人眼中的成功:高楼大厦、巨额预算、显赫声名等等。相反,上帝的国是在那些简单的,甚至看起来很渺小的,但却真正有福音传讲的地方成长。信徒和他们的孩子受洗加入圣约团体时,上帝的国在成长;悔改的罪人进到微不足道的圣餐桌前时,上帝的国在成长;普通教会成员彼此相爱,彼此服侍时,上帝的国在成长;长老们深夜开会,讨论如何忠心地看顾基督的群羊时,上帝的国在成长。

我们不需要更多的运动,更多的大会,更多的名人。我们不需要「特大新闻」。我们需要的是坚持遵照两千年前在耶路撒冷建立教会的使徒们所用的方法来培养门徒的教会:小心谨慎的、简朴无华的、普通平常的执行圣言和圣礼,就在这些地方,上帝使死在罪中的人活过来,创造了一个充满生命的圣徒团契。

结束语

就如在旧约中,上帝在会幕设立的平常的献祭向世世代代的以色列民彰显着他的信实,同样在新约的教会中,上帝设立了平常的、普通的,领受他恩典的途径。

上帝关注我们平常的日子,也用这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方式,在不断的建造他的国度在地上,不断的让我们仰望他的信实。

2021-01-10

 

帐幕系列08:祭司的膏立
洛杉矶华宗恩约教会主讲道|帐幕系列|2021.01.10|
https://www.ccreformed.org/sermons/%e5%b8%90%e5%b9%95%e7%b3%bb%e5%88%9708%ef%bc%9a%e7%a5%ad%e5%8f%b8%e7%9a%84%e8%86%8f%e7%ab%8b/
 
会幕系列08: 祭司的按立
经文:出埃及记29:1-37
 
前言
 
亚伦和他儿子的膏立
按立仪式的步骤:
1. 水洗身,表明洁净,洗去污秽,这里应该是浸在水中(参利8:6washed in rahas be);
2. 披戴圣袍,表明他们的职分和责任;
3. 用膏油膏抹,亚伦是油从头上倒下来,而他的儿子们不是从头上倒,而是在衣服上弹(v.7  vs v.21)。而且亚伦受膏时献祭之前,而他儿子们则是在献第二个祭之后,用第二个祭的血和油混合,弹在身上。膏油象征的圣灵,将亚伦充满,分别为圣,亚伦所受的圣油更多,表明他大祭司更多的圣灵的浇灌,以及更尊贵的职分和更重要的责任。另外,这表明亚伦儿子的祭司身份不是独立自存的,而是从亚伦的大祭司身份流出的,或者说是有份于亚伦,与亚伦联合而产生的。今天,我们作为基督徒,是有份于基督的恩膏,因着这个联合获得新的身份(海德堡32)。4. 献祭
 
献三种祭:
1. 赎罪祭,公牛,按手,取血抹在坛角,脂油烧在坛上;公牛的皮、肉、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
2. 燔祭,公绵羊,按手,血洒在坛边,切块,全羊烧在坛上,献给耶和华的。
3. 特别的平安祭,公绵羊,按手,抹血在身体的三个地方: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脚大拇指(表示身体的边缘,表明全人,呼应坛角,see Hamilton, p.20),洒在坛边,用膏油和血,弹在圣袍上,使他们和他们的衣服成圣。在这个平安祭里,有一部分是给祭司的举祭,与上帝一同坐席吃喝。
 
整个按立仪式持续7天,完全成圣。创世的一周是7天,而会幕是新的创造,新的宇宙;祭司相当于新的亚当;因此,在这新创造中服侍工作的新的亚当,需要首先从礼仪和象征意义上重新被造,要被重生,才能合适与会幕的工作。这重生可以说是十分想象的,他们首先要像死去一样:身上、衣服上、地上到处都是血,他们要在这血泊里住77夜,如同死去。然而,到了第八天,他们会幕的门打开,他们就如同从死里 复活一样,开始在会幕这新世界里服侍上帝。
 
而第八天,当亚伦和他儿子们开始履行祭司职分,为百姓献了祭,亚伦出来为百姓举手祝福时,耶和华亲自以火显现,烧尽这一切的祭物,印证亚伦的受膏是蒙悦纳的(利9)。上帝用这种方式在说:这是我所喜悦的设立的祭司,你们要听他!百姓就欢呼,俯伏敬拜。
 
祭司的膏立对以色列民来说是一个喜乐的好消息。上帝借着摩西把以色列民带出了埃及地为奴之家,要与他们同住,要把他们造作成他的新创造,这本该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可是西奈山的景象使得以色列民惧怕,无法挨近上帝,他们恐惧发颤,对摩西说:不要耶和华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出20:20)。因此,西奈山立约事件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这群有罪的百姓该如何如何与这样一位圣洁的上帝同住?人人都想上天堂,可是天堂对罪人来说是可怕的,天堂会杀死我们。当我们踏入上帝居所的一霎那,就被他圣洁的光击杀。因此上帝不仅设立了会幕,用一层又一层的布把他的荣光遮盖,他还设立了祭司来做他与百姓之间的中保桥梁。
 
亚伦的受膏是极其重要的事件,这表明他们的身份不是别的,正是一群受膏者,meshiah。实际上这是全本圣经中第一次出现mashakh这个词。而或许你们中间有人知道,meshiah被翻译成希腊文就是kristos,也就是基督。亚伦是第一位的受膏者,第一位的基督。他的工作是做神人之间的中保,亚伦要把上帝的百姓担在肩头,放在胸前,带他们进入上帝至圣所之中。他要日夜替百姓代求,使上帝纪念他们,要为他们赎罪,使上帝的圣洁的愤怒止息。正是因为这些受膏者们的中保工作,使百姓与这位上帝维系着圣约关系。因此,他们的受膏和按立对上帝百姓来说是个好消息,是福音。
 
然而,这旧约膏立仪式也让上帝的百姓看到整个旧约的祭司制度的脆弱、有限和暂时。在他们的膏立仪式上,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献祭。而这三个祭的顺序很重要。第一个祭除去祭司的罪;第二个祭表明祭司全然奉献给上帝。第三个祭,是表明上帝接纳他们,并与他们一同坐席吃喝,团契相交(Enns)。
 
换句话说,这些祭司,甚至亚伦作为大祭司,他们本身并不是无罪的。他们和所有其他以色列人一样都需要被救赎。在他们为其他人献祭之前,他们自己首先需要被那羊的血涂抹遮盖;在他们使以色列与上帝建立团契关系之前,他们首先自己先要被上帝接纳。在他们使以色列民成圣之前,他们必须要在圣所住满7天,使自己先成圣,正是因为他们本身,按照本性来说,不是圣洁的。这一切都表明,整个旧约的祭司制度是有限的,脆弱的,暂时的。亚伦等次的受膏者们无法真正的除去罪,也没有任何能力带来新的创造。这一切都是影像,都是预表,要等候那位真正的受膏者,那位真正的基督的降临。这就是我们要来一同思想的第二点:
 
耶稣基督的受膏按立
 
耶稣基督成全了亚伦和他儿子的受膏仪式。如同亚伦,在他开始大祭司的职分之前要用水洗身,同样,在耶稣开始在地上传道之前来到约旦河受施洗约翰的洗。耶稣自己所受的洗,就是他的受膏仪式。
尽管约翰看到这位天使预言的救主,他恐惧战兢,对耶稣说:我本应该受你的洗,你怎么来我这里被洗?耶稣:我理当尽诸般的义(太3)。耶稣要来做大祭司,就需要按照摩西律法的要求,用水洗身。
 
而就如同亚伦从水里出来,要有膏油从他头上浇灌下来,表明圣灵要充满他,分别他为圣;当耶稣从水里上来的时候,膏抹他的不是做象征标志的油,而是那被象征的真实实体,是圣灵亲自降下,并且上帝亲自印证耶稣的受膏,远胜过起初印证亚伦的受膏:这是我所喜悦的爱子,你们要听他!
 
亚伦受膏之后要与世隔绝,住在会幕圣所里7天之后,才能彻底成圣,然后开始履行他的圣职,耶稣受了圣灵的膏之后,却被圣灵催逼到了旷野,在那里与世隔绝,受魔鬼的试探40天。因为他借着胜过魔鬼的试探而成圣。尽管因着以色列和他们祭司的罪,圣城锡安被审判成为旷野,耶路撒冷变成荒场(赛64:10),但上帝那位真正的受膏者的带来,圣灵将浇灌下来,使旷野变成伊甸,使沙漠成为上帝的乐园(参赛32:15, 51:3,参可1:12,与野兽和平同住,有天使服侍他,这正是伊甸乐园的景象,那个会幕所象征的新创造出现了)。
 
耶稣不需要穿上洒着祭牲血的圣袍才成为圣洁,因为他自己就是那真正圣洁的实体,他不需要为自己献上任何的赎罪祭,然而他献上的则比任何祭物都更美。他在十字架上献上了他自己。亚伦身穿圣袍献上动物的血为百姓赎罪,我们看到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基督,他赤身露体的挂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血为我们赎罪。如同那燔祭的羊,被切开,他的身体也为我们在十字架上被擘开。而最终他一切的工作所带给我们的是与上帝的团契相交,就像亚伦在承接圣职时与他的儿子们在上帝面前吃喝,当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他也与他的门徒们坐席,在他们面前摆设筵席。他拿起饼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他拿起杯说,这是我的血,为你们流的。
 
这筵席预示着将来上帝要在新天新地当中,在他的圣山圣所里,摆设那永恒的筵席,叫历时历代、各族各国中一切属他的子民一同与他坐席(参太8:11,耶稣说,将来要从东、从西有许多人来,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就像大祭司任职所吃的食物是圣物,外人不可吃,我们如今所领受基督设立的圣餐岂不是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如果在旧约中侵犯圣物要被剪除,如今那些不信的人,和在生活中不敬上帝的人若领了这圣物,岂不是要受更重的审判吗?
 
海德堡八十一问:谁可来到主的桌前?回答:那些因自己的罪而厌恶自己,但相信因基督自己的罪得赦免,自己的软弱也藉着基督的受苦和死得蒙遮盖的人;他们也渴望越来越坚固自己的信心,修正自己的生活。但是,假冒为善的和拒不悔改的人,乃是在吃喝自己的罪。
 
八十二问:那些在言语和行为上,显出自己的不信和不敬的,也可以领受圣餐吗?回答:不。因为如此行,乃是亵渎上帝的圣约,招惹他的忿怒降在全会众身上。因此,我们对待圣餐是极其严肃的。
 
我们必须谦卑来到主的桌前,省察自己,向他承认自己的罪,并宣告唯独对他的依靠和信心,因为这圣餐在表明的,不是别的,正是我们与我们大祭司基督的联合。
 
这就进入到第三点:因着与基督的联合,我们也领受了基督的膏抹,成为君尊的祭司。
 
我们的受膏按立
 
正如亚伦起初首先受油膏立,然后献上赎罪祭之后,用祭牲的血和膏油洒在他儿子们的身上使他们受膏,同样,我们看到耶稣基督,我们的大祭司,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为赎罪祭,三天之后复活,在他升天之后,在五旬节那天,赐下圣灵膏抹他的教会,设立了他新约的圣所和祭司们。
 
旧约会幕的圣所和至圣所,象征着高天和天上天,就是上帝宝座所在之处,祭司们就像天使一样侍奉在上帝周围;那地上的会幕就是天堂在地上的延伸。这一切都是暂时的预表。如今,因着基督所成就的救赎大功,他已经升天进入天上真正的至圣所,亲自以一位得胜大祭司-君王的身份坐在父上帝宝座的右边,而那天上的圣所今天在地上的延伸不再是旧约的会幕,而是新约的教会。教会就是永生神的家,是圣灵搭建的宫殿,有耶稣基督作为这宫殿的房角石,我们都联合与他,成为这宫殿的一部分。
 
今天新约的每个圣约子民,都拥有这至高无上的殊荣和特权,远超旧约的利未祭司,如今我们可以坦然无惧的进入到那真正的至圣所里,因为披戴在我们身上的,不是细麻布的圣袍,而是耶稣基督的完美的义袍。我们不再需要像利未祭司那样要不断的为自己赎罪,因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完成了那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使我们得以完全。而今天,我们向永生上帝所献上的,是我们的身体灵魂,如同那燔祭的羊,全然献给上帝,就如海德堡要理问答第一问的回答说的,如今在基督里,我身体灵魂不再属于我自己,我不再是自己的主,而完全属于我的救主耶稣基督。如今,每个与基督联合的人,都蒙耶稣宝血的泼洒和圣灵的浇灌,已经全然圣洁,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甚至一同与他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将要执掌王权直到永永远远。这是每个基督徒所领受的恩膏!
 
因此,弟兄姐妹们,让我们的心仰望我们的中保和大祭司耶稣基督,让我们每个人都甘心情愿的把自己全然献上,作为感恩的活祭,讨上帝的喜悦,这是我们每个人理所当然的侍奉。如何侍奉?靠着圣灵,胜过肉体,遵行上帝的律法!你们中间从前追随世上各样偶像的,如今不要再拜偶像,单单敬拜三一真神;你们中间违背安息日的,如今在主里要安息,在主日遵行他的命令来敬拜他;你们中间从前咒骂父母的,如今敬重你们的父母;你们中间从前杀人的、仇恨的,如今要爱你们的仇敌;你们中间从前犯奸淫的,沉迷色情的,如今要持守自洁,在身子上荣耀上帝;你们中间从前偷盗的,不要再偷窃,要自己劳力,做正经事,并用你们所剩余,慷慨帮助贫穷的人;你们中间曾经说谎的、欺诈的,不要再偏向虚妄,要爱慕真理,哪怕自己吃亏;你们中间从前贪恋的,嫉妒的,如今要以神为知足。因为这就是我们在基督里所领受的恩膏,愿圣灵帮助我们,以这样的方式度过我们的一生,直到我们将来在那永恒的新创造中与基督作王,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2017-12-14

祭司和利未人PRIESTS AND LEVITES

摘自聖經新辭典

  亞倫的後裔──祭司和利未支派的另一些人──利未人這兩者的關系是舊約宗教一個棘手的問題。對利未人的任何討論,一定要處理聖經的證據,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對此的重繪,以及近代學者對威氏采用的進化方法所作的各種回應。

Ⅰ 聖經的資料

a. 摩西五經

  在五經中,利未人是因為與摩西和亞倫有關而顯得突出(出二1-10,四14,六16-27)。繼亞倫引領百姓拜祭金牛犢,因而背逆神(出卅二25起)之後,利未的眾子為了替神的榮譽雪恥,就處罰了許多惡徒。這種向神忠貞的表現,可以部分解釋為何在五經的律例里,神給予這一族重大的責任。

  民數記很清楚地記載,利未人在會幕內供職;然而早在出卅八21,他們已在亞倫兒子以他瑪的監督之下,參與會幕的建造。在預備曠野之行的律例中,神將利未支派從其他支派中分別出來,要他們負責會幕的拆卸、搬運及豎立的工作(民一47-54)。利未眾子孫在會幕的四圍安營,似乎成為緩沖人士,保護其余支派免受神的忿怒,因為百姓若不小心觸摸了聖會幕及其一切裝備,神的忿怒就會隨時臨到他們身上(民一5153,二17)。

  祭司的職分是留給亞倫子孫的特權,違者會被處以死刑(民三10)。利未人被禁止擔任祭司,卻獲分派協助祭司的事奉,特別是從事料理會幕的體力勞動(民三5起)。除此之外,他們替其他支派執行一項重要的事工,那就是代替了每個家庭的長子。這些長子是神有權征用的,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守逾越節時,神沒有擊殺他們的長子(參︰出十三2起、13)。身為其他支派長子的代表人(民三40起),利未人有分于「代表制這意思深遠的原則」,藉此原則,神向他們表達一個觀念︰心目中的民族應要完全信靠神和完全降服神(參 H. W. Robinson, Inspiration and Revelat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1953,頁219-21)。

  利未的三個家族,各自有特定的任務。當祭司(也只有祭司才可以)把會幕的器具小心蓋好之後(民三29-32,四1起),哥轄的子孫(根據民四36的說法,這批人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的,共有2,750名)就負責搬運。他們的監督人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革順的子孫(有2,630名;民四40)在亞倫兒子以他瑪的監督下,看管罩棚、門簾和帷子(民三21-26,四21起)。米拉利子孫(有3,200名;民四44)的任務則是搬運或豎立會幕與院子的骨架(民三35-37,四29起)。

  洗濯和奉獻的儀式象征 利未人的代表職責(民八5起)。舉例來說︰以色列人(大概是透過他們的支派首領)按手在利未人的頭上(八10),承認他們是代替者(參︰利四24,等等)這事實,以及祭司從百姓中選擇利未人,將他們當搖祭獻上(大概是領他們到祭壇那里,然後領回來)這一事實(八11),暗示了以色列人是獻上利未人來代替他們服事亞倫的子孫。這一點在八16及其後經文清楚表明出來,因為在那里利未的子孫被稱為 n#t[u^ ni^m ──「禮物」。

  利未人于廿五歲開始服務,一直到五十歲為止,從此進入半退休狀態,負起有限度的任務(民八24-26)。他們可能有五年的學徒時期,因為搬運會幕及其裝備的全部責任,似乎是落在三十歲到五十歲的利未人身上(民四3起)。當大衛為約櫃擬定了永久的基址後,利未人供職的年齡就降至二十歲,因為那時再不需要成年的利未人來充當挑夫的工作了(代上廿三24起)。

  利未人有責任代表百姓,但他們也因此擁有一些特權。雖然利未支派沒有繼承土地(即是說,沒有一份土地是他們專有的︰民十八23-24;申十二12起),利未人卻可藉 百姓的什一奉獻來維持生活,而祭司則接受祭物中不經火的部分、羊 和牛 的頭生,以及百姓給利未人什一奉獻的十分之一(民十八8起、21起;參︰申十八1-4)。偶爾,祭司和利未人分享了以色列人戰爭的掠奪品(如︰民卅一25起)。除此之外,利未人獲準在四十八座專為他們而設的城中居住(民卅五1起;書廿一1起)。每座城的四圍,都劃出草原供他們使用。這四十八座城中,有六座(約但河兩岸各有三座)作*逃城。

  從曠野漂流轉變到定居迦南(民卅五設立利未人城市時已為此鋪路)期間,神對利未人福利的關注大為增加,並為應付百姓分散各地居住的模式所引來的需要,擴大了利未人的任務。申命記極力強調以色列人對利未子孫的責任;利未子孫可以分享其他支派的歡樂(十二12)、他們的什一奉獻和一些祭物(十二18-19,十四28-29),以及他們主要的節期,特別是七七節和住棚節(十六11-14)。分散各地的利未人,須與在中央聖所供職的弟兄們,一齊分擔事工和分享祭物(十八6-8)。

  申命記經常使用「祭司利未人」這詞(如十八1),而民數記卻一貫稱呼祭司為亞倫子孫(如十8)。雖然一些學者(見下述)主張,申命記沒有區分祭司和利未人,但事實上,申十八3及其後經文提到歸給祭司的分,十八6起卻論利未人當得的分,由此看來,二者的區別依然存在。「祭司利未人」這片語(如︰申十七918,十八1,廿四8,廿七9;參︰書三3,八33),似乎是指「利未支派中的祭司」。在申命記法典,這些人除了看顧聖所之外,還要執行許多任務︰在難于判斷的案件中充任法官(十七8-9)、監管瘋病人(廿四8)、保管律法書(十七18),以及在與神重新立約的儀式上幫助摩西(廿七9)。

  在哥轄的家族里,大祭司(來︰hakko{he{n,「祭司」﹝出卅一10,等等﹞;hakko{he{n hamma{s%i^ah],「受膏的祭司」﹝利四3,等等﹞;hakko{he{n hagga{d[o{l,「大祭司」﹝利廿一10,等等﹞)的職責是由以利亞撒家族中最年長的代表擔任,除非他的身體有利廿一16-23所禁制的毛病。這位大祭司與其他祭司一樣,是用同樣的方法分別為聖,獻給神使用,他也要分擔其他祭司的例行任務。但只有他才可穿特別的聖服(出廿八;*大祭司的胸牌,*冕旒,*服飾)與解釋神諭(*烏陵和土明)。*贖罪日那天,他在耶和華面前代表選民,將山羊祭牲的血灑在施恩座上(*獻祭與祭品)。

b. 前先知書

  在約書亞記里,祭司比利未人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在越過約但河和征服耶利哥城這兩件事上。有時候他們稱為「祭司利未人」(如︰書三3,八33),但更多時候只稱為「祭司」(如︰書三6起,四9起);他們有一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扛抬耶和華的約櫃。至于由利未人搬運的會幕,卻一直沒有提及(可能的例外是六24),直到百姓在征服迦南後,在示羅扎起會幕(十八1,十九51)為止。約櫃的搬運似乎是委托祭司,而不是委托哥轄子孫(參︰民四15),這是因為這些旅程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約櫃象征神的同在,出發攻擊敵人,及征服敵人。只有在即將分地的時候,利未人才被清楚提及(參︰書十四3起)。祭司和利未人的差別仍很清楚地保持 ︰利未人提醒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摩西曾命令把城邑分給利未人(書廿一1-3);哥轄家族被分為兩 ──亞倫的後人(即祭司)以及其余的人(書廿一4-5)。

  從征服迦南到設立君主政體這段日子,百姓一般對敬拜的輕忽,就在士師記兩個有關利未人的事例上表明了。米迦家中的利未人(士十七-十八)是來自伯利恆、屬猶大支派的人(十七7)。但他怎會又是利未人,又是猶大支派的人?答案的關鍵在于這利未人是否等于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十八30)。如果他們是同一人(看來似乎合理),那麼這利未人與猶大支派只有地理上的關系,而沒有血統關系,雖然「猶大族」這片語出現在經文里(十七7)。如果上述兩人不相同,那麼這利未人可能是一個例子,表明在這期間,其他支派的人可以自告奮勇加入祭司的支派。這也可能是以法蓮人*撒母耳的情況(參︰撒上一1;代上六28)。有一些證據顯示,利未人這名稱可能既是一個功能性的稱號,意指「以誓言宣誓的人」,同時也是一個支派的名號(參 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3, 1953,頁109204起)。可是,米克(T. J. Meek, Hebrew Origins3, 1960,頁121起)卻認為︰利未人在最初的時候,是一世俗的支派,後來在以色列(也可能在亞拉伯)擔任了祭司的職務。士師記里,利未人和他妾的恐怖故事(士十九),再一次證明那時代利未人巡回各地,以及一般百姓品行不檢的情形。中央政府的闕如,削弱了位于示羅的中央聖所應享有的控制權(士十八31),允許了許多罔顧摩西律例的地方邱壇存在。

  在其余的前先知書里,利未人很少出現。提及他們時,通常是和他們搬運約櫃的角色連在一起(撒上六15;撒下十五24;王上八4)。當*耶羅波安一世在但和伯特利設立與耶路撒冷對抗的邱壇時,讓非利士人充任祭司。這樣做可能是為了要與耶路撒冷的聖殿完全斷絕關系(王上十二31;參︰代下十一13-14,十三9-10)。南北兩國的君王對敬拜中心所采取的控制,是君主政體一個重要的特色。

c. 歷代志

  采祭司角度撰寫*歷代志上下的作者,傾向強調利未人的職分,補述了許多有關他們事奉的細節,是列王紀的作者們所省略的。代上六的譜系,也描述了亞倫兒子的成分(六49-53)與利未人城邑的分配(六54-81);譜系中特別注重利未人的歌唱者──希幔、亞薩、以探和他們的兒子,就是大衛所設立的聖殿音樂的負責人(六31起;參︰代上十五16起)。代上九的利未人名單,問題重重。它和尼十一的相同之處,令一些人(如 ASVRSV)把它當作從被擄之地回歸耶路撒冷的利未人之正式名冊(參︰代上九1)。其他的人(如 C. F. Keil)則視它為耶路撒冷早期居民的名單。不過,經文中任務的小心制定以及參予利未人的人數(參︰代上九22212名守門者與代上廿六8-1193名)這兩方面,都暗示那是在大衛以後的一段時期。利未人與祭司子孫的緊密合作(參︰代上九28起),以及利未人管理某些聖物、協助預備陳設餅的事實,可能表明民四和十八所顯示二者任務的截然劃分,在君主政體的時候已無法實施。這可能是因為,人數不多的亞倫子孫(代上九131,760名,可能是指族人,而不是族長的數目),不敷應付他們職位上的需求。因此,利未人除了經常的工作,如歌唱、作樂、守門及搬運等等以外,還須實際協助準備祭物,同時料理外院和屋子、潔淨聖物,以及準備陳設餅、素祭、無酵餅或盤烤等等(廿三28-29)。

  在代上廿三所述大衛的命令,表明了兩項造成利未職分重大改變的主要因素︰(1)約櫃在耶路撒冷永久放置,自動廢除了利未人為挑夫的一切規定;(2)監督官方宗教(正如生活的其他層面)的職責,集中在君王手上。「 體人格」這希伯來觀點,視君王為國家的偉大父親,而國家的基本特質,也是來自這位君王。因此大衛把中央聖所遷至耶路撒冷(代上十三2起),並根據摩西律例的原則,建立合聖所運作的模式(代上十五1起,廿三1起);同樣,所羅門也按照他父親的計畫建造、奉獻和監督聖殿與聖殿的崇拜體系(代上廿八11-1321;代下五-八,特別注意八15︰「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他們都不違背」)。

  同樣地,約沙法委托臣子、利未人和祭司在猶大全地教導律法(代下十七7起),以及指派某些利未人、祭司和族長在大祭司的監督下,于耶路撒冷擔任審判官(代下十九8起)。約阿施(代下廿四5起)、希西家(代下廿九3起)和約西亞(代下卅五2起)也監督祭司和利未人,並按照大衛的方式,再次確立他們的職責。

  利未職分和先知職分的關系,是一懸而未決的問題。是否有一些利未人是儀禮先知(cult-prophets?我們不可能有肯定的答案,但是部份證據指出,利未人有時候進行先知的活動︰亞薩的後裔,利未人雅哈悉,預言約沙法戰勝摩押人和亞捫人的聯盟(代下廿14起);利未人耶杜頓,被稱為王的先見(代下卅五15)。

d. 後先知書

  以賽亞、耶利米和以西結簡略地提到被擄後利未人的角色。賽六十六21講述神聚集散居的以色列人(也許包括悔改的異教徒),成為祭司和利未人來事奉。耶利米(卅三17起)預期神與祭司利未人(可能是祭司及利未人;參 Syr. Vulg.)立約,這約正如神與大衛家所立的約那樣永遠有效(參︰撒下七)。以西結稱呼祭司利未人為撒督的子孫(如四十46,四十三19),把他們和利未人清楚區分。他認為前者對神仍持有信心(四十四15,四十八11),後者卻偏向偶像,因而不可以接近祭壇或處理至聖之物(四十四10-14)。其實以西結的意見重拾民數記對祭司與利未人的清晰區別,脫離了王國時期把二者混淆的看法。

e. 被擄之後的作品

  在耶書亞和所羅巴伯的帶領下,回歸耶路撒冷的人中,有341名利未人(拉二36起)、4,289名祭司家族的成員,以及392名聖殿奴僕(來︰n#t[i^ni^m,意即「給予」、「指派」;他們似乎是戰爭俘虜的後裔,被迫在聖殿供職;參︰書九2327;拉八20)。祭司人數的巨大,和相比下利未人數的微小,可能是因為很多利未人在被擄期間取得祭司的地位。其他原應在聖殿負責較卑微事務的利未人,似乎不願意回歸(拉八15-20)。在立聖殿根基(拉三8起)以及奉獻聖殿(拉六16起)的事上,利未人扮演顯著的角色。當以斯拉招聚利未人一起回國後(拉八15起),不久興起改革,禁止與異族通婚,因為在這事上,連祭司和利未人都犯了罪(拉九1起,十5起)。

  同樣在尼希米記,利未人和祭司投身于他們分內的一切工作。當百姓修完一段城牆後(尼三17),利未人就忙于教導律法(尼八7-9),以及參與國家的宗教生活(尼十一3起,十二27起)。他們要從百姓中間領受什一奉獻,然後從中再取十分之一獻給亞倫的子孫(尼十37起,十二47)。當尼希米不在耶路撒冷時,宗教的體系就走下坡,可見百姓需要中央政權來執行有關利未人的規例︰亞捫人多比雅,獲準住在聖殿里用來存放利未人什一奉獻的屋子(尼十三4起);利未人被剝奪供養之物後,為了生計,便離棄聖殿,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尼十三10起)。

  也許就是在這時期,祭司注重私人的利益,忽視他們教導律法的聖約責任,竟接受污穢的祭物(瑪一6起,二4起)。對瑪拉基先知來說,煉淨利未子孫乃是神主要末日使命的一環(三1-4)。

大祭司的職分仍由以利亞撒的家族所承襲,一直到以他瑪的後裔*以利為止。由于*亞比亞他謀反,所羅門便廢除他(王上二26-27),而大祭司的職分也就歸回以利亞撒的家族,由該族的*撒督與後人承襲,一直到西流古王安提阿古伊皮法尼(Antiochus Epiphanes)在政治陰謀之下,廢掉安尼亞三世(Onias III)為止(主前約174)。自此以後,這職分就由執政者所管轄與委任。


Ⅱ 威爾浩生的歷史重繪

  底本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強調祭司法典(priestly code)(*五經)成書于猶太人被擄之後,這學說的發揚令人徹底重估以色列宗教的發展史。最古典歷史重估,就是威爾浩生(1844-1918)的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1878;英譯本,1885)一書了。

  對威氏來說,祭司和利未人二者關系的關鍵,在于以西結禁止利未人從事祭司的任務(四十四6-16)。威氏從以西結的陳述中,得出兩個推論︰聖殿的程序並沒有把聖潔與凡俗加以區別,正如聖殿內使用異教奴僕所顯示的(見上述);以西結把向來執行祭司工作的利未人貶為聖殿的奴僕。撒督子孫得免以西結的控訴,是因他們在耶路撒冷的中央聖所事奉,沒有像利未人那樣在全地的邱壇崇拜上玷污自己。當撒督子孫不肯放棄他們專利的控制權時,以西結就擬出「道德」上的理由來維護他們的專利,雖然實際上,祭司和利未人的分別,是偶然的,非道德上的(祭司踫巧是在耶路撒冷,而利未人踫巧是在各地邱壇)。最後,威氏作一結論︰民數記的祭司律例于以西結時期並不存在。

  既然亞倫的祭司體系(Aaronic priesthood)只在祭司法典被強調,威氏就認為它是一虛構的事,目的是要把這體系植根于摩西的時代。歷代志的家譜是後人虛擬的嘗試,旨在把撒督子孫與亞倫、以利亞撒拉上關系。

  威氏重繪歷史的中心點,是一奇異的對比;曠野時代的敬拜體系有「繁復結構」,而在士師時期非中央政權的情況下,敬拜卻似乎扮演 次要的角色(參︰士三-十六)。威氏以士師時期為以色列人敬拜的真正開端;開始時,只是一些族長各自獻上他們的祭物,逐漸某些家系(如︰示羅的以利)在特別的聖所擁有顯著地位。曠野宗教的復雜,與定居後的簡化,二者對比的奇特例子,見于以法蓮人撒母耳身上︰撒母耳每晚睡在約櫃的旁邊(撒上三3),但依據利十六,這地方只有大祭司每年才可進去一次。

  當所羅門為約櫃建造永久的聖所後,耶路撒冷祭司在大衛指派的撒督之下,確保了他們的顯著地位。以色列的情形與猶大的一樣︰耶羅波安的聖所是王的聖所,祭司也直接歸屬他(摩七10起);在猶大,中央集權的最高峰是在約西亞之時︰他廢除了高處的祭壇,把那些祭司眨為中央聖所的附從,為以西結的重要宣布鋪了道路。

  重繪這進化分期史的同時,威氏也把它與摩西五經里學者認為來自不同時期的資料層對照,發現不少互相對照之處。在 J 典的律法里(出廿-廿三,卅四),沒有提及祭司,而 J 典的另一部分,指明亞倫(出四14,卅二1起)和摩西(出卅三7-11)是聖品人員的創立者。有提及其他祭司的經文(如︰出十九22,卅二29),威氏卻不予注意,認為這些經文是後來加進去的。他是在 D 底本里(申十六18-十八22)發現利未人這名詞最先被采用來表示祭司。祭司身分的世襲性不是始自亞倫(根據威氏,亞倫「最初不在 J 典出現,而是由一個綜合 J 典和 E 典的編撰者引進經文」),而是始自王國時期的撒督子孫。威氏雖承認利未一支派原來的確包括在創四十九的祝福篇中,但他相信這支派「很早時已淪亡了」,而職分上的利未人與利未支派的連系是虛構的。

  祭司法典(P)不單助長了聖品人員的勢力,也在聖品人員當中引進了基本的區分︰祭司(亞倫的子孫)與利未人(利未支派其余的人)之別。因此,申命記底本的作者論及利未人祭司(即屬于利未支派的祭司),祭司法典的作者(尤其是歷代志作者)卻論到祭司和利未人。

  祭司法典又提出有關大祭司的新穎觀念;在被擄前的眾多作品中,大祭司的角色是在出埃及記、利未記和民數記最多出現。在歷史書里,控制敬拜體系的是君王;在祭司法典,控制者則為大祭司。依照威氏的看法,大祭司擁有這種王權之時,只可能是在被擄的時期,那時猶大的政權操于異邦人之手,而以色列人與其說是國家,不如說是「教會」。
我們只須參考幾本具代表性的書籍,就可以發現威氏理論如何在學界牢不可破地流傳下來,例如︰洛爾(Max Loehr, A History of Relig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1936,頁136-7;奧斯特理(W. O. E. Oesterley)和魯賓遜(T. H. Robinson, Hebrew Religion, 1930,如︰頁255;以及費法爾(R. H. Pfeiffer, IOT, 1948,如︰頁cs16556-7


Ⅲ 對威爾浩生的歷史重繪的一些回應

  那些致力推翻威氏理論的保守派學者中,有三位尤值得注意︰俄爾(James Orr, The Problem of the Old Testament, 1906)、阿里斯(O. T. Allis, The Five Books of Moses2, 1949,頁185-96),以及亞達斯(G. Ch. Aalders, A Short Introduction to the Pentateuch, 1949,頁66-71)。

  威氏的歷史重繪含有一個基本假設︰申十八6-7所提及,被邀在中央聖所事奉的利未人,其實是約西亞王改革期間,因邱壇敬拜遭禁止而被革除職權的祭司。但是這假設缺少可靠的證據。實際上,王下廿三9道出了相反的現象︰邱壇的祭司並沒有去到耶路撒冷的祭壇。有關申命記沒有清楚區分祭司和利未人這聖經批判上的看法,上文已有討論,並指出從百姓對二者不同的責任(申十八3-56-8),可知他們之間的確有分別。我們也不可以基于「祭司利未人」(申十七918,十八1,廿四8,廿七9)這片語,沒有在摩西五經的其他地方出現,就辯稱7申命記把這兩職分視為一個職分而已。這片語的作用只是將祭司所屬的支派表明出來。代下廿三18和卅27似乎支持這說法,經文中的「祭司利未人」是與其他的利未人(卅25)、守門者等(廿三19)有所區別的。

  威氏和其他人士常指出,民十八21起(參︰廿七30起)與相應的申十四22起的經文內容互有差別︰前者聲明*什一奉獻是專給利未人的,後者卻容許以色列人在祭禮的筵席上以什一奉獻為食物,只吩咐他們與利未人分享。猶太教傳統上協調二段經文的做法,是把申命記的什一奉獻名為「第二個什一奉獻」,例如他勒目(Talmud ﹝關于古代律法及遺傳的猶太法典﹞) Ma`as*er Sheni 一文。這解釋似乎不及俄爾的看法(上引書,頁188-9),他認為;申命記的律例為權宜之計,基于那段日子並不能全面實行什一奉獻(以及利未人城邑)等條例,因為那時百姓仍未完全征服迦南地,同時亦缺少中央政權去執行這些條例。換句話說,民十八21起是以色列國的理想,申十四22起則是征服迦南與定居期間,一過渡性的方案。
  威氏歷史重繪的關鍵,在于他對以西結公開指摘利未人(四十四4起)一事的詮釋,在他看來,這就是區分祭司(撒督子孫)和利未人(那些曾在邱壇參與偶像崇拜的祭司)的開始。然而,俄爾(上引書,頁315-9520)指出,在以西結時代之前不久,祭司們已十分腐敗;他同時表明,以西結並不是制定新律法,而是確立律法,褫奪利未人不應享有的權益──他們在王國時期所篡奪的利益,以及把那些崇拜偶像的祭司貶為原先存在、較祭司低級的利未人階層。再者,以西結那段宣布是以理想情況為背景,所論及的貶抑可能從沒有實施,至少沒有按字面實施。以西結書的語氣與祭司法典的語氣也不符合,後者並無提及祭司的貶抑,反而強調祭司由神委任。此外,P 典所說的祭司不是撒督的子孫,而是亞倫的子孫。

  威爾浩生學派的人士大致上把大祭司這職分視為被擄之後的產品。不錯,這名稱在被擄之前的作品中,只在王下十二10,廿二48,廿三4出現,且被底本說的學者認為是被擄之後的附加語,然而被擄之前這職分的存在似乎可從「這祭司」一詞看出來('the priest',如︰撒上廿一2的亞希米勒;王下十一9-1015的耶何耶大;王下十六10起的烏利亞)。還有,盡管君王是敬拜體系的領袖,任何大小的祭司團體,總有一個行政首領,這點也支持大祭司職分的存在。(參 J. Pedersen, Israel, 3-4,頁189)。

  考夫曼(Yehezkel Kaufmann)在1960年所著的 The Religion of Israel 一書,曾審視威氏不少的重要結論,發現其不足之處。例如,大祭司這職分,斷不是反映被擄之後宗教領袖的王者身分,而是忠實地反映了在摩西(非亞倫)權威之下軍營生活的情況(上引書,頁184-7)。

  考夫曼也集中注意力,討論祭司和利未人二者關系的重繪,這是「威爾浩生理論架構中,後來的批判學所未能動搖的唯一支柱」。考氏覺察到鄉村祭司遭貶抑一說缺乏證據之後,隨即攻擊底本說的一個基本弱點︰「按這理論,貶低自己同事的祭司,卻同時認為這些聖職人士該有充分的供養,這種理論無論怎樣都缺乏說服力。再者,我們只要記住以色列人復國時期,祭司人數眾多,利未人為數甚少(4,289名祭司,拉二36起;341名利未人和392名聖殿奴僕,拉二43起),就會知道這個理論更不可能成立了」(頁194)。

  論到亞倫的背叛時(出卅二26-29),為何祭司法典的編者們保留了利未人的忠心事跡,卻略去在威氏看來導致祭司被貶的拜偶像事件?為何論及利未人獲神委派的榮譽,而不提神的處罰?考氏肯定了被擄時期的利未人是一清楚界定的 體,之後他指出,從約西亞改革(更不用說以西結公開指摘之時)到百姓回歸的極短期間,利未人不可能發展為一清楚界定的 體,而且是在被擄的異鄉有此發展。

  考氏本人的歷史重繪,不一定令人完全感到滿意。由于考氏相信亞倫族系是「古時以色列的異教祭司」(頁197),他否認亞倫子孫與利未人有血源上的連系,並因而否定那把摩西、亞倫連于利未人的穩固聖經傳統(參︰出四14)。在考氏看來,于拜祭金牛犢的事件中,利未這古舊的世俗支派與摩西聯手對付亞倫,但被迫把事奉祭壇的權利讓給亞倫族系(頁198),而自己只得成為廟奴(hierodules)。然而這產生一個問題︰當亞倫族系與摩西分開時,他們如何避免拜金牛犢事件的遺害,而繼續作祭司呢?考氏認為,申命記的律例是王國時期的末葉編撰而成,比祭司著作遲了很多;這個觀點與其說是對威爾浩生理論的新反擊,不如說是古舊批判立場的復闢(即 Th. Noeldeke 等學者的看法)。

  威氏學說的主要論點關乎制度的直線演進,奧伯萊(W. F. Albright)拒絕這看法,他認為以色列在士師時期或其後若沒有大祭司(通常按閃族的習俗,稱為祭司 [the priest]),她就是在鄰國中絕無僅有的例子(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3, 1953, 107-8)。在王國時期,大祭司的職分不受重視,這是退步的表征;然而,王國淪亡後,大祭司的身分再回復崇高的地位。奧氏接受亞倫的歷史性,同時認為沒有理由否定撒督屬于亞倫派系。奧氏的結論是︰利未人首先有功能上的含義(見上述),其次才是支派的含義,奧氏又指出,利未人有時會擢升祭司之職,而且「不論我們是舍棄以色列人對祭司和利未人的傳統看法,或是相信二者是固定不變的血源組別,都沒有足夠的理由」(上引書,頁110)。

  「曠野的會幕是理想化的聖殿,不曾在歷史上出現」這個假設,正是威爾浩生歷史重繪的基本假設,而今天已被許多人拒絕了(但參 R. H. Pfeiffer, Relig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1961,頁77-8)。考古學者在以色列的鄰國,已發掘了類似的約櫃和可攜帶的帳棚神龕。正如布賴特(John Bright)所指出的,這些物件斷不是後期歷史的虛構,而是「以色列人早期曠野信仰的遺產」(A History of Israel, 1960,頁146-7)。

  關于祭司和利未人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至今顯然還沒有定案。其實,來自征服迦南與定居時期的資料,十分稀少。摩西五經的律例代表理想情況,若認為歷史上曾完全照字面的實行是很錯誤的想法。連最剛強的君王,例如大衛、約沙法、希西家和約西亞,也不能確保完全遵行摩西的模式。但我們更沒有理由單因為人們沒有嚴格執行律法,就說律法不存在。訴諸沈默的辯證法、直線演進的歷史重繪,以及踫上困難經文時,擅改抄本字眼與刪除文字等做法,合起來不止一次地引至某些對聖經歷史的簡化解釋,是在復雜的聖經資料和閃族文化底下,無法屹立不倒的。威爾浩生對利未人巧妙的歷史重繪就是屬于這類的例子。
書目︰除了上面所引述的書籍之外還有 R. Brinker, The Influence of Sanctuaries in Early Israel, 194665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Its Life and Institutions英譯本1961; A. Cody, A History of the Old Testament Priesthood, 1969; M. Haran 等人'Priests and Priesthood', EJ, 13, 1970; H. - J. Kraus, Worship in Israel英譯本1966


 新約的祭司

a. 與舊約的連續性

  除了徒十四13所說在路司得誤拜保羅和巴拿巴敬奉丟斯的祭司之外福音書與使徒行傳其他有關祭司和大祭司的經文都假設與舊約有歷史上及宗教上的連續性︰經文無須解釋好撒瑪利亞人故事里祭司的功能路十31),或解釋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祭司」的任務路一5);耶穌承認祭司有宣布瘋病者得潔淨的合法功用太八4可一44路五14十七14見︰利十四3。耶穌也根據某些舊約祭司較自由的行事方法,向敵對的律法主義者作出對比(太十二4-5),可見耶穌基本上沒有質疑聖殿及祭司的特定功能。
b. 與猶太教的沖突

  最多討論祭司,特別是祭司長(high priests)(RSV 通常譯作 chief priests)的經文,是涉及沖突的情況。按馬太的描述,祭司長從開始(太二4)到結束(太廿八11),都在福音故事里扮演主動的角色。耶穌的自我宣告及使命愈來愈清楚,這些大祭司的敵對也隨之加增。例如,耶穌對安息日條例的挑戰(太十二1-7;可二23-27;路六1-5),以及耶穌斥責宗教領袖的比喻(太廿一45-46)。耶穌與祭司長之間,那引致耶穌死亡的沖突,早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太十六21;可八31;路九22)的路上,彼得的認信後不久,便由耶穌預告,而在棕枝主日(Palm Sunday),眾人對耶穌的熱烈反應,與後來潔淨聖殿的行動(太廿一152345-46;可十一27;路十九47-48,廿1),使沖突慢慢增強,直到耶穌被捉拿和受審(太廿六-廿七)之時達到高峰。約翰福音亦證明沖突的確存在(從約七3245,十一47,可知法利賽人有分于謀害耶穌的罪行;于十二10,祭司長的敵意集中在拉撒路身上;十八19222435,強調大祭司該亞法在審問耶穌一事上的重要角色;參十九15)。

  祭司長(chief priests,臘︰archiereus)意圖粉碎耶穌的影響力,卻很少單獨行動。在不同的問題和環境之下,有其他人會聯合祭司長來對付耶穌,例如公會的其他官員(臘︰archontes,路廿三13,廿四20)、文士(臘︰grammateis,太二4,廿18,廿一15)、文士和長老(臘︰grammateis, presbyteroi,太十六21,廿七41;可八31,十一27,十四4353;路九22)、民間的長老(太廿一23,廿六3)。「大祭司」('hight priest')這單數名詞,通常指公會的主席(如︰該亞法,太廿六57;約十八13;亞那,路三2;約十八24;徒四6;亞拿尼亞,徒廿三2,廿四1);而「祭司長」('chief priests')這復數名詞,則指大祭司家族里在公會任職的成員、現任與上任大祭司,以及重要的祭司家族成員(徒四6)。然而,耶利米亞斯(J. Jeremias)卻主張「祭司長」('chief priests')還包括一些聖殿官員如司庫及警長(captain of police)等(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英譯本,1969,頁160起)。

  耶穌的死和復活並沒有解決和猶太宗教領袖之間的沖突,這是徒徒行傳所充分證明的。使徒論耶穌復活的見證,使撒都該人加入了祭司長及其他聖殿職員對抗的行列(徒四1,五17)。祭司介入大數人掃羅的生平事跡這點,值得我們注意︰他計畫在大馬色迫害基督徒一事,顯然得到大祭司的正式批準(徒九1-2, 14);在以弗所,幾位想模仿保羅施行神跡,「游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被稱為「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徒十九13-14);正像他的主一樣,保羅要在大祭司(亞拿尼亞)面前受審,這大祭司也在羅馬巡撫(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控告他(徒廿四1起,廿五1-3)。保羅生平中,對他信主後截然改變最清楚的寫照,莫過于他與祭司們之間關系的劇變︰故事的開始,他與祭司們像獵狗一樣狩獵基督徒;故事結束時,他與基督徒卻像狐狸般要逃避追殺。

c. 在基督里的完成

  基本上,這沖突在于基督徒的信念(也是猶太教懷疑會發生的事)︰耶穌的生平、受死、復活和升天,若不是破壞古舊的祭司體系,就是使它黯然失色。其實,耶穌本身的教訓,已將自己置于新祭司結構的中心︰「在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太十二6);「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

  新約作者中,希伯來書的作者采用了這些線條,來編織成一片色彩繽紛的布料。全書要熱切地證明,基督教信仰超乎舊約的敬拜方式,並且取代了它的地位,于是一貫地強調它的聲言︰耶穌是由神所指派的(五5-10)新祭司與真正的大祭司,最終要徹底解決人的罪惡。耶穌的祭司職事,是超越亞倫的(七11),可追溯至昔日的麥基洗德(七15-17),並擁有舊獻祭體系所缺乏的完美(七18)︰ 1. 它是基于神的誓言(七20-22); 2. 它以永恆的基督為重心點,因而永存不變(七23-25); 3. 它有分于基督的完美,因基督不須要像亞倫子孫那樣潔除自己的罪(七26-28); 4. 它將在天上神所建立的真聖所里永遠存留;論到這聖所,摩西所造的帳幕只是「復制品和影像」(八1-7); 5. 它實現了神所應許的新盟約(八8-13); 6. 它的獻祭不須重復,而是「一次獻上,永遠獻上」(七27,九12); 7. 所獻的不是無法除去罪惡的「公牛和山羊的血」,而是「耶穌基督的身體」,使信的人得以成聖(十410); 8. 從此,不單祭司階層的人士,而是所有的基督徒都能直接、經常地進到神面前(十11-22); 9. 它的應許和盼望,因父神的信實,以及基督的第二次降臨而得以確保(九28,十23); 10. 它全然的赦罪,給我們愛心和公義的行動提供最大的動力」十19-25); 11. 基督不斷的代禱,確保它在神子民的生命中發揮效力(七25)。雖然保羅沒有在他的書信里,強調基督的祭司職事(可能因為他主要向外邦人傳福音,而他們最需要知道的,是脫離律法的自由以及在神計畫里的新地位),但是我們可以為 神所賜的正典里,希伯來書豐富的灼見來感謝神。見︰賴德G.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1974578-84

d. 教會的使命

  作為基督的身體和新以色列參︰出十九6),教會在地上被膏立為祭司──成為中保向人類宣講神的旨意以及在禱告中將人類的需要帶到神的寶座前。彼得也提過這祭司職事里兩個有關的任務︰ 1. 「藉 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即敬拜神以及遵行慈愛的旨意; 2. 「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即向世界見證的救贖工作(彼前二9)。

  彼得所論及的「君尊祭司」身分,在啟示錄里有所復述和闡釋︰主所愛及赦免的教會,稱為「國民」、「他父神的祭司」(啟一6;參五10,廿6);這君尊的身分,不單意味我們服從這位「為世上君王元首」的基督(啟一5),也表示我們有分于對世人的統治︰「他們將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10;參廿6)。在此,沖突的情況完全倒轉過來︰屬基督的子民,雖遭受一度與主對抗的祭司大肆迫害,卻要分享基督──這位得勝之大祭司──的勝利,並要在這敵擋的世界中彰顯慈愛的權能。

  在新約時代,教會的祭司職事是 體性的︰沒有一位牧者或領袖個別地被稱為「祭司」。然而,使徒之後的作品,卻很快轉到這一個方向︰革利免(Clement,主後95-96)以大祭司、祭司和利未人來描述教會的三重事奉(《革利免壹書》四十-四十四);《十二使徒遺訓》(十三3)將先知比喻作大祭司;特土良(Tertullian, On Baptism 17)和希坡律陀(Hippolytus, Refutation of All Heresies,序言)似乎最先采用「祭司」和「大祭司」的名號,來形容基督教的聖職人員(主後約200)。

  書目︰T. W. Manson, Ministry and Priesthood: Christ's and Ours, 1958; G. Schrenk, TDNT 3247-51257-83; H. Seebas, NIDNTT 2232-36; J. Baehr, NIDNTT 332-44
D.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