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實用主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實用主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0-03-07


17 問題與回答3:軟性的道和實用主義叫人不懂思考| 林慈信


伯克富《系統神學》導論| 林慈信牧師講授
目錄

17 問題與回答3:軟性的道和實用主義叫人不懂思考。

如何面對不同派別的人和知道他們得不得救?預設應用神的話的人是認識神的。

Q:(這裡還有幾條問題我還沒有處理的,我沒有忘記。請問牧師:)應用神的話語與方法論,和講道要生活化有什麼差別?因為今天有很多講道人常用「如何,然後應用:方法有一、二、三…」,這種軟性的道聽多了,造成許多信徒在聽一些稍微需要思考的道的時候,往往就昏昏欲睡。這些所謂方法論、生活化、實用主義與人本有什麼不同?

A:答案是沒有什麼不同。

  19161917 年,新青年雜誌就登了胡適先生的《白話文的芻議》,在那段時間,胡適也講「少討論一些主義,多解決一些問題」(實用主義),這是美國教育理論裡面,最影響教育界的理論,就是杜威(Dewey)的理論。

 這種「如何建立親密的婚姻關係:一、二、三、四」,那篇道其實是來自世俗的心理輔導材料。不過它可以裝飾、加一些經文。我常常會聽到這種道的--很不幸是常常。我以為這個沒有那麼常常,但是教會也不懂得分辨。某某博士、某某老師是中學、大學的教授,或者某某輔導中心的輔導員、主任,就請他來主日站講台。在最保守、最基要派的教會裡面,你就聽到這些根本跟聖經沒有關係的道理。傳道人也不例外。

「聽多了這種軟性的道,就造成不懂得怎麼思考。」是的。今天不僅僅是福音派的講道是這樣子(這背後的就是後現代的,文本死了,宇宙沒有真理,只有故事,只有敘述)。所以,講道就以敘述一個故事來再次活現聖經裡面的故事。總之,以聽眾的文化處境,來主導講道的內容。這個是今天的神學院裡面教導傳道人怎麼講道的一些理論、一些方法。

 也就是說,有的神學院根本不再教導「釋經講道」的,就教你講故事,教你去找《心靈雞湯》那種的故事。這種故事肯定是扣人心弦的,一聽,眼淚都要掉出來的。也就是我們常常在電郵上收到那些的故事、幻燈片啊--我常常收到那種東西,每個禮拜都有「好心人」寄這些東西給我。然後又有好心人寄給我一個沒有一隻腳的、一隻手的,兩個怎麼會跳芭蕾舞的,叫全世界都感動啊--這種幻燈片,我常常收到。這不是壞事。只是這個跟我們教會有責任去傳的真道的關係是否那麼密切,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自從 1980-1982 年,我就注意到了,今天人類所面對的--面對什麼?面對全人類閱讀分析能力的下降--從美國開始。不要以為美國是一個教育水準很高的國家。美國是一個很文盲、野蠻的社會,就跟羅馬帝國亡了之後,羅馬帝國邊界的那個蠻族的地方一樣。不同的是我們有武器,可以從聖路易一發就發到伊拉克某一個建築物的二樓、三樓;不同的是我們有互聯網;不同的是我們隨時可以撒謊說某個國家有武器…等等,然後可以開戰。

今天我說這些話,說「美國是野蠻的國家」的話是誰講的?不是我講的。是 1982 我開始注意到《時代週刊》、《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告週刊》--就是最自由派的、最藐視基督教的雜誌,都在講這些東西的。不要以為只有我們基要派的在罵人,不是的。那些非常攻擊基督教的有(見)識人士,都看到這一點。而基督教裡面講得比較多這方面的,可能早期是寇爾森(Chuck Colson),就是尼克遜水門事件之後,坐監後得救的那位。我說他是今天美國最聰明、頭腦最精的平信徒基督徒。他不是神學家,但是頭腦很清楚。

 今天我們是在一種好像漢朝之後的中國,好像羅馬帝國之後的歐洲。全球都是。雖然我們有互聯網,有火箭,可以送我們到月亮,甚至更遠的地方,但在人類思考、閱讀、分析(analysis)、重組(synthesis),這些從古典、從古希臘就教導小孩子的東西,是(水準)下降的。

當然,美國不是沒有一些高水準的大學。有的,東方人(就是韓國人,華人)、猶太人、印度人,占了很多的成數,包括一些比較有機會的白人。但是你要去看美國那些兩年制的大學(community college),簡直跟高中、初中沒有兩樣。以前我們高中畢業要讀大學,當然已經讀過微積分、三角、生物一年、化學一年、物理一年。這些的科目,就是中學水準的數、理、化、生、代數 2、幾何,還有微積分,現在正在兩年的大學從頭講起。大學生連拼字都拼不准的。香港也是一樣。香港是用廣東話寫中文的。廣東話中那些口語化的字,都出現在大學生的論文裡面的。香港只不過是全世界最後現代的城市之一而已。所以,用香港、美國來作例子,就是告訴我們:今天全球人類閱讀的能力正在下降。

 17 世紀的英國清教徒和北美殖民地清教徒的孩子們,小學就要背《小要理問答》的,不是《兒童信仰問答》,不是協傳培訓中心(Partners Training and Communication Sdn. Ltd.)出版的那本《簡明要理問答》,那是 19 世紀才寫出來的。17 世紀就要背了:

what is the chief end of man?”(人生最高的目標是什麼?)“The chief end of man is toglorify God, and to enjoy Him forever. ”(人生最高的目標就是榮耀神,永遠享受祂,以祂
為樂)

What are Gods eternal decrees? (神的永恆的預旨、計畫是什麼?)“Gods eternal decrees are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神永恆的計畫就是創造和護理);「耶穌基督的三重身份是什麼?」就是先知、祭司和君王…等等,一百零幾條,每一個小學生都要背的。

 當時他們進到大學之後,一定要讀的是拉丁文。所以你看,後來到了 20 世紀,巴刻
J. I. Packer)的書、斯托得( John Stott)的書,寫得很精的,對不對?因為他們頭腦裡面,已經受過拉丁文的訓練,每一個字都沒有廢話的。我們今天,謝謝杜威、胡適先生的實用主義(或作實驗主義),搞到我們不懂得怎麼讀書、怎麼思考。不光是新加坡。對不起,我來新加坡、馬來西亞,其中的一個娛樂就是跑到大眾書店(popular bookshop)去找中學生補習考試的課本,就是預備考試的練習本,我去找還有沒有歷史的補習。因為我十年前來看,不是沒有,是放在最下面最底層的架子,上面都是化學,那些戴著厚厚的眼鏡的十多歲的小姑娘在看,歷史只有東南亞歷史,這麼薄薄的一本,沒有人碰的。

 不論是東南亞、香港、美國,最基本的人文,就是馬丁路德、加爾文都接受過的人文教育,如何讀書、思考,是今天普世所需要的。假如教會看到這一點,能夠從教導孩子,從如何讀書、讀聖經開始,那麼我們就像當年愛爾蘭的修道士一樣,站在文明的前面,而不是後面。教會站在文明的後面太久了,我們是可以(、也應該)急起直追的。

 我們成年人可以急起直追的。你自己先讀《兒童信仰問答》,先讀《小要理問答》。先好好扎扎實實讀一些書,比方說巴刻的《認識神》,比方說《磐石之上》,比方說《活在聖靈中》,比方說《傳福音與神的主權》,這些都是很有名的一些書。但是你不要把它們當作娛樂週刊來讀,你要慢慢一個字一個字的推敲,然後好好地放在心上。

 這樣子,我們自己的水準要提高,然後我們不要把青少年當作是笨蛋來看待。我每次看到這些很後現代的青年人、中學生、大學生,我把他當作一個很聰明的人來問他問題。比方說,有些青年人的父母親說,「哎,他們對福音、對歷史沒有興趣的啦。」我就會問:「你們朋友之間,對信仰所發出的問題是什麼?」他們就呱啦呱啦地講出來了。他們不是沒有腦袋的。然後,我們盡可能地介紹一些有份量的書給他們。我看孩子,少年人是有頭腦的,上帝造我們不是笨蛋,不是後現代的媒體說的那樣「我們是笨蛋」。美國的電影、美國的流行音樂,就把我們當作笨蛋、頭腦完全空的來對待。不是所有的,某一些的最新的敬拜讚美詩也沒有兩樣。我只是說某一些,因為有一些當代的敬拜讚美詩歌是很有神學水準的,比我們所唱的水準高得多。但是有一些簡直就是很空洞的,重複一些。不過我們也在重複我們的短歌。所以不要全盤地批判敬拜讚美。總之,我們自己對我們的會友,對我們團契的弟兄姊妹,對我們的少年人,不要把他們當作是笨蛋,水準是可以提高的。

 唐崇榮牧師曾經跟我說過一句話,他說:「我的講道是向教會裡面最高水準的 20%講的。然後,我是期待他們把另外的 80% 拉上來的。」假如我們的講道永遠是向最沒有水準的、屬靈的胃口又沒有開、又不懂思考的那 20%的人去講,教會就會永遠像搖籃班、幼稚園。但假如你向那些認真的人傳的話,好了,有的人就會說:「林牧師,我聽不懂ㄟ,我要睡覺了。」那你就說:「是了,你看,他講的這些是多麼好的事情!上帝讓你看原來基督教還有這麼多東西,是需要我們要花時間去學習的。」你要這樣回應嘛!你不要這樣說:「是哦是哦,他的東西很難懂哦,你講得對哦。」你要這樣回應:「是的,原來我們還有很多東西要追的,一起來好不好?我們一起來,每個禮拜讀,認識神半章,來討論好不好?」這樣子就好了嘛,對不對?這樣我們就把其他人拉上來了。

今天我們面臨的是一個全球性的文明危機。我不是指一個教會、一個國家、一個派別。我們要謝謝美國把這個笨蛋文化傳到全世界。香煙的廣告在美國是禁止的,在印尼在其他國家就到處都貼滿了。在美國,不可以向小孩子推銷香煙的。可到了印度,一個戴著太陽眼鏡的女明星,就站在中學外面向學生發免費的香煙。我們美國是最懂把最邪惡的文化向外面推銷的,都是為了錢。而在教育文化方面,政府又不花錢。

我是生活在美國五十個州裡面,在教育上面花錢花得最少的其中一州,就是加州,排到第 45 50 這麼低的,就是用每一個小孩來計算的。你看到加州有很宏偉的科技、電影明星等等,但是真正花在公立學校裡面的花費,用人口來計算的,是全美國最低的州之一。所以,我們是最懂得把這些腦袋空空的文化往外銷的。所以我們要(懂得)拒絕,不是所有從美國來的東西都是好的。當然我所帶來的改革宗書籍是例外。為什麼要帶呢?因為是例外,很難找得到的。你一般看到的東西都是比較空洞的。(好,你知道,你問一個問題,我就會講到一個小時的哦?!)所以,這種方法論、生活化,不是不需要生活化,但是你先要有神的道,就是我們對整本聖經所教導的是什麼,我們要掌握;從舊約看耶穌基督,從新約看耶穌基督,把人帶到十字架面前,然後再來講應用,還不遲。

清教徒的應用跟我們的應用是不一樣的。不是說你跟你太太的溝通要怎麼做,星期一晚上,你跟你太太去麥當勞買一個雪糕筒、去聊天;星期二,不要忘記帶你的老大去踢足球;星期三,你要跟他踏自行車。不是這樣子的。清教徒的講章裡的應用部分,都是刺透我們的良心的。這種書籍中文不是沒有的。鍾馬田的所有的書籍都是一樣的。鍾馬田寫的《登山寶訓》(The Sermon on the Mount)就是這樣的,你去讀一讀,你就可以知道「什麼是刺透良心的講章」。

Q:我們應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那些不同派別的人?這些派別跟救恩有關係嗎?

A:很好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我們怎麼對待不同「派別的人」?而不是怎麼面對不同的「派別」,你要問的是如何面對不同派別的“人”。然後,派別跟救恩有關係嗎?對嗎?

好,很好的問題。(請坐。這是第一個問題對不對?還有第二第三。)

你這個問題就注意到,我這幾天表達的是一個正統的信仰,怎麼面對不同的「派別」,我沒有說明怎麼面對不同「派別的人」。

 人是人。人是神所造的,按著祂的形象造的人。摩門教的人是人。同性戀者是人。他們是罪人,我們也是罪人。他們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我們也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凡是人,我們必須要以他有神的形象這種的尊嚴去對待他,不等於說我們要同意他的說法。假如我們全世界的人都要同意他們的說法,每天跟他們一起坐巴士,坐地鐵的話,我們才能交朋友,那麼我們連到修道院都做不了這些事的,對不對?所以,每一個人有他的尊嚴,因為他是神造的,不等於說我們需要跟他們發生很密切的同工關係。

 我個人的看法是:每一個宗派或者是教會,或者用中國的說法是每一個片,都需要有自己信仰的立場。

當然問題就來了。這個片、這個宗派裡面就起了一些分歧。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一些教會中有些領袖推動靈恩神學,那怎麼辦呢?當然,最好的方法是由負責的同工,也就是宗派的領袖或者教會的牧師,跟眾長老們一同來決定,我們今後要走的路線是什麼。假如這個決定作不了的話,有可能最後的選擇就是你離開教會,去另外一個信仰(比較上)跟你比較合得來的教會。

我再回到你的問題:怎麼對待這些不同派別的人。我喜歡這個問題最明顯的是:怎麼對待新正統,或者是後保守福音派這些的教授、教會領袖…等等。我會同樣地說:用神的形象來作一個共通點。

 最後一個問題是:派別跟救恩的關係是什麼。我是屬於改革宗的。我相信神自己知
道誰是得救的。所以我不能說所有自由派和新正統的都是不得救的。我從來不會說巴特是不得救的。這不是我要講的話,不是我要想的問題,也不是我能知道的。除了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那些是很明顯的,因為他們傳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信仰。

在天主教跟基督教、甚至東正教這個大範圍裡面,我們可以指出哪一些教會,他們的立場是離經背道的(apostate)。我再說一遍,我們要指出教會裡面哪一些神學立場(就是派別)是離經背道的,甚至乎我們指出哪一些神學家的哪一方面的論點是離經背道的。一般來說,我們就講到那裡為止。就是說,你看我們從「我們是誰」,昨天的第一點,我就說了,我們跟天主教不同的是第一、第二、第三:我們相信「唯獨聖經」,教會不能夠搶奪聖經的權柄;「唯獨信心」,行為不能給我們什麼功勞以致得救;「唯獨基督」,聖人是沒有功德可以讓我們借來用的。我們說得清清楚楚,我們的立場是什麼。

在主耶穌基督還沒有回來之前,教會不斷地需要被管教的(discipline)。離經背道的信仰是需要被教會正式的去管教的,講得更嚴肅一點是懲戒。很不幸的,我們對教會的管教事工,從來就覺得很陌生。所以,結果就是(在教會中),神學生或神學老師跟老師在爭辯。因此我看到這個缺點,所以我自發地去申請加入了一個有神學立場,也就是認信的宗派。認信的意思,就是說有信仰宣言的。(我的宗派的信仰宣言,就是《威敏思特信仰告白》。)所以假如有一天,我得到一個結論--我今天不再是加爾文主義者了,我今天已經不再信加爾文五要點了,已經不再相信人是完全墮落的、救恩完全是神的主權和恩典…等等(比方說,假如有一天),如果我的立場變得這樣子的話,我有義務去告訴我的區會,我的立場已經改變了。那他們可能就會來教導我、輔導我、管教我,或者最簡單的是我自動離開我那個長老會,去參加一個信仰比較鬆散的長老會,是可以不相信預定、也可以做長老會牧師的;就是我應該有這種良心,假如我已經不再認同我宗派的信仰的話,我應該離開。

我說這些就是說:我勸基要派、敬虔的弟兄姊妹跟傳道人,不要把神學立場和救恩掛鈎,畢竟誰得救是上帝的事情。除了一種情況可以問某某人得不得救,那是我們是不是要接納某某弟兄姐妹要不要受水禮?有沒有資格領聖餐?可不可以參加我們教會作我們教會的會友?在這些情況下,牧師、傳道或長老有責任去審核某某人的信心跟悔改,從人的角度來看他的得救是不是真的。

除了那個以外,我們寧願說某某人的信仰,在這幾點是有問題的;某某神學教授已經不是屬於歷史上的基要派了,為什麼,一、二、三、四,把它說清楚。而不是說他是異端;他是不得救的,因為這些詞太籠統了,用起來其實對於我們的理解沒有太大的幫助。寧願說明,他們在哪方面信仰是走樣的。

同樣的,某某弟兄姐妹跌倒了,當然我們也不需要把人家的醜聞到處去宣揚。但是,假如你要說明某某弟兄不得救了,那你要說明為什麼不得救。他不是一個得救的,你憑什麼來說他是不得救的?除非你是教會的傳道或長老,你需要作出這個判斷。加爾文說,教會要作出一個有愛心的判斷(charitable judgment or judgmental charity);意思就是說,某某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而他沒有什麼大醜聞這類的罪,以致影響到整個教會在社會上的名聲,你就接納他;沒有受過水禮的,就給他施行水禮,成為一個能夠領聖餐的會友。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要問他的信心,按照我們的判斷,從最好的角度來看,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被假定為無罪的權利),他的信心是否是不是存在的、而且是真的。我有回答你的問題嗎?可以來跟進的。

Q:你從來沒有否認巴特是不得救的?

A:我從來沒有講過巴特是不得救的。沒有錯。

Q:那麼,他是神的僕人嗎?再者,神學家都是神的僕人嗎?

A:請問神的僕人的定義是什麼?你的意思是說他的信仰正統呢,還是他有沒有資格作牧師?是不是這個意思啊?什麼叫神的僕人?

Q:不是說他有沒有資格作牧師,而是說他有沒有在神裡面看到自己的使命,他當要做的。

A:他有沒有看到神的使命,知道他當要做的?

Q:還是說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思想?

A:我們這些敬虔的、基要的信徒和教會,我們對「神的僕人」,跟「神的僕人的呼召和使命」,我們先假設了一點,我們才會發出這個問題。我們假設我們信主、悔改是真的;然後在某一個時段,我們領受了呼召;然後,經過這個呼召的認可,還有裝備,有一天我們就被教會承認是神(順服)的僕人了。這個是我們在基要敬虔的圈子裡面的習慣。(按聖經:萬物都是神的僕人、神的器皿,但分貴重和卑賤、榮耀和憤怒、順服和瞎眼的。包括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亞述[是神怒氣的棍,手中拿神惱恨的杖]、東風、日頭、饑荒、瘟疫、旱風、霉爛、蝗蟲、螞蚱、疾病…都是神的僕人。)

 好了,那我們要問,巴特是不是神的僕人?我們要看他有沒有神的呼召?那我不知道,但我差不多可以擔保巴特是一個很虔誠的信徒。「信徒」這兩個字是指「他自稱是信徒」。

 新派的神學家有很多是很敬虔的,當然也有一些是很放縱的,例如保羅田立克是搞婚外情的等等。但巴特是一個很虔誠的一個人,他是瑞士的德文改革宗的牧師。他神學畢業之後在一個小地方牧會多年,研究聖經。他是不是神的僕人,至少要分兩到三個層次來討論:第一,他是不是神在永恆裡看他是忠心的僕人?這沒有人知道;第二,他心裡有沒有感覺到神的呼召?有使命感?肯定有,不然他不會寫那麼多的教會教義學,因為他是某某宗派裡的被按立的牧師和神學教授;第三個層次,從我們基要派、人的標準來看,他是不是一個「我們認為是神的僕人」的神的僕人呢?這個我們可以作出評論。因為他的信仰不正統。你懂嗎?

 神怎麼看,我們不知道;他自己怎麼看,大概可以知道的;然後我們怎麼看呢?我說了再說,他是一個很誠懇很虔誠的人,他是德國改革宗宗派的牧師;他的信仰,從范泰爾保守派來看,是不符合聖經,因為他受了很多的康德、施萊馬赫、高等批判和祁克果的影響。所以,要分三個層次來看。當我們常常把這三個層次混為一談的時候,就把事情說得不夠準確。(第二點?)

Q:(第二點就是)他是有神的呼召,神的使命才寫那麼多的教義。每一個神學家都寫很多的教義,(A:沒錯),那麼從這一點來分析,他也是神的僕人了?

A:所以,我們讀了很多這些囉囉嗦嗦的伯克富的話,他說,你要從教會的歷史來看教義,你要從社會學來看教義,從心理學、從宗教經驗的現象來看。這些囉囉嗦嗦的理論不是沒有用的。你從宗教的現象來看,他宣稱自己是一個很虔誠的主耶穌基督的門徒,有神的呼召,作傳道人,而且忠心地在牧會。你懂嗎?你從外表的現象來看,他是非常虔誠的傳道人。(好了,不要再問這個問題了。)

Q:認識神就是應用神的話。我的問題是說:一個人會應用神的話,就會認識神嗎?

A:嗯,很好,認識神就是應用神的話。一個會應用神的話的人是什麼意思?(我的意思)傅蘭姆的意思不是指你讀過基督教教育的,你懂得怎麼應用神的話;你懂得每一次主日學,頭五分鐘有茶點,有破冰遊戲,然後你問一些問題;每次準備課程的時候,你可以寫出來:今天我教主日學,學生應該知道一、二、三,能夠做一、二、三,能夠…等等。好,這個叫做「教育學教導你怎麼應用神的話」。我不是指這個。 我是指:一個應用神的話的人,是懂得讓神的話的權柄來管理他的生命的。簡單的說,一個應用神的話的人,就是一個謹守神的話、遵行神的話的人。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的,一個遵行神的話的人--我們(也有一句話沒有講出來,就是)已經假設一個從心裡面發出這個遵行神的話的意願、從心裡面來誠懇地遵行神的話的人,是一個認識神的人。

 因為,認識神不僅僅是我們屬靈經歷的總和,也不僅僅是聖經、神學的知識。認識神就是認識祂的話裡面,祂怎麼啟示祂自己;然後用順服的心來回應--包括遵行、敬拜、敬畏、愛慕…等等。所以,一個真正應用神的話的人,是一個真的認識神的人。 所以,應用神的話,我們要講得清楚是什麼意思;認識神,我們要說清楚是什麼意思。

 那麼,關於認識神是什麼意思呢?最好的扼要的定義,是在巴刻的《認識神》的第二章,「認識神的人」那一章,這是最短的了。當然,可以發揮得很長。比方說,傅蘭姆的《認識神的知識論》的第一章,「神的主權是什麼?」,就發揮得很清楚。那是從上和下來看怎麼叫認識神。認識神祂完全的、從各方面來看的主權。不過,巴刻的《認識神》的第二章,就夠我們去好好地消化,來活出來了。

2017-08-16

实用主义与教会  Pragmatism and the Church

 作者: Rev. Lane Keister     翻译骆鸿铭

第四颗“狼牙”是实用主义(pragmatism),这是非常有特色的。说不出来有多少次,我听到人们以此为基础来作决定,完全不管圣经说什么。这是Sittema对实用主义所下的精彩的定义:“实用主义的意思是,首先你决定一个行动是不是实用,它会带给你快乐还是痛苦,以此过程你决定这件事是对的,还是错的。”(67页)“对”的事就是会带给我快乐的事;“错”的事就是会增加我痛苦的事。你的婚姻有困难吗?实用主义的对策是:离开这个婚姻,不管这种的离婚是否有圣经的根据。不小心怀孕妨碍到你的生活?去堕胎,把小孩拿掉就好了。我们不需要担心圣经说什么,是吗?这就是实用主义的对策,而这是世俗生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件事都要放在快乐和痛苦,或方便、对我有利的天平上来计算。但是你是否注意到这种哲学的结果是什么?圣经被抛诸脑后。突然之间,圣经说了什么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很有效。另一个例子:如果教会中缺少愿意服事的弟兄,而既然我们需要领袖,为什么不选举一个女人来填补这个职位呢?实用主义就推翻了圣经的命令。这是非常阴险的哲学,因为它颠覆了神的律法,就构成了对律法的颁布者,神自己的权威的直接攻击。
The fourth tooth of the wolf is pragmatism, and it is a real doozy. I can’t tell how many times I’ve seen people make decisions on this basis, completely ignoring what the Bible might say. Here is Sittema’s excellent definition of pragmatism: “Pragmatism means first you determine whether an act seems practical, whether its consequences bring you pleasure or pain, and by that process you determine what is right or wrong” (p. 67). What is right is what will increase my pleasure. What is wrong is what will increase my pain. Have a difficult marriage? The pragmatic approach says get out, whether or not such a divorce has biblical grounds or not. Have an unwanted pregnancy that will cramp your style? Just get rid of the child in an abortion. We don’t need to worry about what the Bible says, do we? This is the approach of pragmatism, and it is part and parcel of the world’s philosophy of life. Everything is calculated down to a nicety on the scale of pleasure and pain, or convenience, or advantage. But have you noticed what happens in such a philosophy? The Bible gets thrown out the window. All of a sudden, it doesn’t matter anymore what the Bible says. What matters is what will work. Another example: if a church is getting low on men who are willing to lead, then since we have to have leaders, why not elect a woman to fill the spot? Pragmatism over-rides the Biblical mandates. This is a very insidious philosophy, since it overturns the law of God, thus constituting a direct attack on the authority of the Law-giver, God Himself.

Sittema说到,实用主义不是讲求实际(68页)。我们必须把“实用”(pragmatic)和“实际”(practical)分开。它们不是同一件事。真正的实际是把圣经说了什么,放在我们的对策中。“实用”的意思是把圣经抛诸脑后。因此,让人很难相信的是,有时候“实际”和“实用”事实上是完全相反的。
Sittema makes the excellent point that pragmatism is NOT practical (p. 68). We must distinguish between pragmatic” and “practical.” They are not the same thing. Being truly practical means putting into practice what the Bible says. Being pragmatic means throwing out what the Bible says. Hard to believe as it may seem, therefore, oftentimes “practical” and “pragmatic” are actually complete opposites.

要如何对抗这种哲学呢?Sittema的建议是:1. 当长老探访他的羊群时,多问问“为什么”。实用主义并不是很难发现。多数的时候,只是茫无头绪地按直觉行事,完全不考虑圣经说了什么。2. 教导神的标准是永恒不变的真理。神不变的律法决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不是什么会带给我们世界的快乐。3. 和年轻人讨论一些案例,使他们看到人作选择的方式是如此地不同,让他们清楚神说了什么。我会加上第四点,常常把神的律法以及所有必要的警告摆在人面前要区别律法的三重功用,等等)。
Sittemas suggestions for combating this philosophy: 1. Ask “why” a lot as the elder visits his flock. Pragmatism is not that difficult to detect. Most of the time, it is a simple “fly by the seat of the pants” approach without any biblical considerations coming into play whatsoever. 2. Teach God’s standards as eternal, unchangeable truths. God’s unchanging law determines what is right and wrong, not what brings worldly happiness. 3. Discuss case studies with the youth and enable them to see the radically different ways that people make choices, and make clear to them what God says. I would add 4. Keep the law in front of the people often, with all the caveats that needs (distinguishing among the three uses of the law,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