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歷史:聖約與歷史History:Covenant & History

作者David P. Smith  譯者

上帝創世第一週的主要內容是創造了白日和黑夜。上帝創造了光把它從黑暗中分別出來。上帝創造歷史,用祂所造、所維持、所完善的一切事物來充滿歷史。我們所謂的「歷史」,必須倚靠上帝,這包括它的存在、它的目的、它的結局。這意味著歷史必須由上帝來解釋。上帝成文的聖言(即聖經)和聖靈給了我們這些佩帶神的形象的人所應該要擁有的、對歷史的解釋。如此說來,當我們論到關於歷史的事情時,我們就是在論說關於上帝的事。
The first day of creation consisted in God creating day and night. God created light and distinguished it from darkness. God created history and filled it with the objects he created, sustains and perfects. What we call “history” is dependent on God, both for its existence, purpose and outcome. This means God interprets history. God’s written word and Spirit provide us 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we should have as his image bearers. In saying things about history, then, we are saying things about God.

按照聖經每個人對歷史的看法都逃不掉是神學性的。換句話說每個歷史學家都是神學家反之亦然。這不是歷史學家自己的選擇,而是上帝為他們作的選擇。儘管這對我們或歷史學家來說並不明顯,我們也未必承認,歷史著作(歷史學)如何是表達神學或表達對上帝的看法,然而事實就是如此。這是我們從神的聖言裏必然會得出的結論。
According to the Bible, everyone’s view of history is unavoidably theological. Put another way, every historian is a theologian (the reverse is also true). Historians do not choose this; it has already been chosen for them. While it may not be apparent to, or admitted by us, or many historians, how history writing (historiography) is expressing a theology or a view of God, nonetheless it is. This is the unavoidable conclusion forced upon us by God’s word.

論到耶穌使徒保羅告訴我們萬有「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一16。所有的歷史都有其目的和目標,這目的、目標就是耶穌和祂永恆、榮耀的國度,公義和公平要永遠掌權的國度。保羅接著寫到,耶穌是「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西一17)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正確地確認到,上帝所有的工作,此包括我們所有關於上帝的思想和我們在上帝所造的宇宙萬物裏的行動,都必須從「創造」和「護理」(providence;即上帝對所造萬物的照護管理)這兩個教義類別來理解。那些信靠三一真神為自己的榮耀,按照自己旨意的計劃行、做萬事的人,就會享受到喜樂和平安,並且認識到在被造界裏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使他與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愛隔絕(參:弗一314;羅八3139)。
Speaking of Jesus, the Apostle Paul tells us that, “all things were created through him and for him” (Col. 1:16). All history has a purpose, a goal, and Jesus, and his eternal and glorious kingdom where righteousness and justice will reign forevermore, is it. Paul went on to write that Jesus is “before all things, and in him all things hold together” (Col. 1:17).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rightly affirms that all God’s works, and therefore all our thoughts about God and our actions in God’s creation, should be understood from the two doctrinal categories of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Great joy and peace belongs to the one who trusts in the Triune God’s ordering all things in creation after the counsel of his will for his glory, and knows that there is nothing in all creation that can separate him or her from the love of God in Christ Jesus (cf. Eph. 1:3-14; Rom. 8:31-39).

藉著創造與護理的工作上帝引導我們要從兩個角度來思考歷史的整個過程1) 上帝與人立的舊約和新約2) 這個過去被造、也正在過去的世代正在產生一個新創造的世代這個新世代已經到來也正在到來並且在未來會完全到來。這兩個視角所指的兩個現實是有機相連的兩者之間有非常緊密的關聯。
By God’s works of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we are directed to think of the entire span of history from two perspectives—1) God’s Old and New covenant, and 2) this created age that is passing away and yielding to the New creation age that has come, is coming and will come. The two realities to which the perspectives refer are organically joined.

聖經確認上帝的盟約是與所有的被造物立的。上帝告訴挪亞祂要與挪亞「立」約的時候創六18),那裏的希伯來文動詞形式要求我們確認上帝是與挪亞「繼續」一個已經存在的盟約關係。這會產生一個問題:這個盟約關係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是從上帝創造萬物時就開始的;是從上帝創造時間的時候就開始了!
The Scripture’s affirm that God’s covenant is with all creation. When God told Noah that he would establish his covenant with Noah (Gen. 6:18) the Hebrew verb form requires us to affirm that God was continuing with Noah an already existing covenant relationship. It raises the question: When did this covenant relationship begin? It began with creation at the time of God creating; of God creating time!

後來我們從創世記第九章申命記四章2531三十章1120耶利米書卅三章1926羅馬書八章1825節諸如此類的經文中學到上帝與祂百姓所立的約與祂和所有被造物立的約是結合在一起、無法分割的。誠然,上帝與祂百姓立的約是祂與被造界立的約的一個延伸——因為我們也都是被造物。儘管在許多人當中,甚至在改革宗圈子裏,對這些問題有許多的混淆,但是聖經卻毫不含糊。
Later we learn from such passages as Genesis 9; Deuteronomy 4:25-31; 30:11-20; Jeremiah 33:19-26, and Romans 8:18-25, among others, that God’s covenant with his people is inseparably joined to his covenant with all creation. Indeed, God’s covenant with his people is an extension of his covenant with creation—we are creatures. While there is plenty of confusion among some, even in reformed circles on these matters, Scripture is not so confusing.

上帝與白日和黑夜立了一個約。上帝在給祂得救的子民一個盟約記號創十七之前已經給一切被造物一個盟約的記號創九。耶穌,即造物主、末後的亞當(約一15;林前十五45;參:羅五1221)所完成的工作,將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盟約祝福,既帶給了猶太人,也帶給了外邦人,這是在教會裏所作的,也是藉著教會所作的。
God has a covenant with the day and the night. God gave a covenant sign to all creation (Gen. 9) prior to giving a covenant sign to his redeemed people (Gen. 17). The accomplished work of Jesus, the Creator, who is the Last Adam (John 1:1-5; 1Cor. 15:45; cf. Rom. 5:12-21) brings the covenant blessing promised to Abraham (Gal. 3:6-14) to both Jew & Gentile in and through the Church.

儘管有許多人爭論如何為上帝的盟約命名例如行為之約律法之約恩典之約創造之約生命之約救贖之約等等),以及舊約與新約之間究竟有什麼關連我們都應該承認歷史只能按照上帝的立約與守約來正確地理解。因此,無論是聖經還是歷史,都是按照舊約(Old Covenant)和新約(New Covenant)來架構的。請注意我沒有使用複數形式來形容這兩個約。正如威斯敏斯特聖徒所確認的,「這並不是兩個本質不同的恩典之約,而是一個相同的約,但執行方式不同。」(WCF,第七章第6條)只有一個約,因為只有一位上帝。但是祂的盟約有好幾種施行方式。
While many debate which terms are best to use in naming God’s covenant (works, law, grace, creation, life and redemption etc.) and which ways the Old and New Covenant relate, we should recognize that history can only rightly be understood according to God’s making and keeping his covenant. Thus, the Bible as well as history, is structured according to the Old Covenant and New Covenant. Notice I did not write covenants. As the Westminster Divines affirmed: “There are not therefore two covenants of grace, differing in substance, but one and the same, under various dispensations” (WCF VII, 6). One covenant, because there is only one God. But there are various administrations of his covenant.

西方許多基督徒似乎應該考慮一個範式轉移。與其順著西方文化來思考以至於基督徒信仰被認為最主要是如果不全部是的話人的信仰和行為生命被簡化為、也隸屬於人的理性和人的計劃我們應該從聖經的角度來思考——「神是」God IS。神就是生命。在整個歷史過程中,所有的人類信仰和行為都是神的生命的延伸。歷史是一個有機體的一部分,這個有機體就是上帝的生命。有一天,關於上帝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永生必要掌權,不受任何的挑戰。
It seems that many Christians in the West should consider a paradigm shift. Rather than thinking right along with Western culture so that the Christian faith is considered foremost, if not exclusively, in terms of human beliefs and behaviors, so that life is reduced and subordinated to human rationality and projects, we should consider the biblical perspective—God IS. God IS Life. All human beliefs and behaviors throughout all history are an extension of God’s life. History is part of an organism, the organism that is God’s life. One day the knowledge of God will cover the earth like the water covers the sea. Eternal life will reign unchallenged.

因此不只是歷史是由上帝的舊約和新約所組成的而是歷史就是上帝如何應驗祂榮耀的目的的過程祂要帶來生命征服罪和死亡。這個罪惡和死亡的世紀正在過去,來世已經降臨,也正在降臨,並且必定會降臨(林前十11;來九2328;啟一18)!因為歷史是上帝的創造,我們必須用符合上帝永遠長存的盟約性質的角度來看歷史。上帝的盟約必要戰勝死亡帶來祂的國度。
Thus, it is not merely that history consists of God’s Old and New Covenant, but that history is God fulfilling his glorious purpose to bring life and conquer sin and death. This age of Sin and Death is passing away and the age to come has come, is coming, and will come (1Cor. 10:11; Heb. 9:23-28; Rev. 1:1-8)! Because history is God’s creation, we must have a view of history that conforms to God’s living covenantal character that conquers death by bringing his kingdom.


 David P. Smith (Ph.D.) is the author of B. B. Warfield's Scientifically Constructive Theological Scholarship (Wipf & Stock) and co author with Ronald Hoch of Old School, New Clothes: The Cultural Blindness of Christian Education Wipf & Stock). David is Pastor of Covenant Fellowship A.R.P. Church in Greensboro, North Carolina.

神道成肉身

本文摘編自巴刻《認識神》Knowing God60-73頁,巴刻( J.I.Packer/伊妙珍譯,福音證主協會,2003.10

一般知識分子很難接受耶穌基督傳講的福音,因基督教宣講的信仰實在超乎人所能理解。但令人惋惜的是,有些人在錯誤的地方尋找難題,為信仰添上不必要的困難。

就以代贖為例,許多人覺得很難接受。他們會說,我們怎能相信拿撒勒人耶穌的死能除去世人的罪?他只是一個在羅馬極刑下受死的人,他的死又怎能承擔我們今天所犯的罪,使我們得著神的赦免?

或以復活為例,它似乎是許多人的絆腳石。他們質疑耶穌的身體怎能從死裏復活。確是很難否定空墳的事實,不過,要相信耶穌的身體從死裏復活,進入永生,豈不是更難?倒不如相信他只是短暫昏厥,然後蘇醒過來,或是屍體被盜去等,豈不比相信基督教的復活教義更容易?

又或是讓我們以二十世紀復原派信徒廣泛否定的童貞女產子為例。許多人會說,怎會有人相信這個生物學上的異常現象?

或是講到福音書中的神跡時,許多人認為這正是困難所在。他們相信耶穌確曾治好人的病(從證據顯示,很難否定這點,但畢竟歷史中不乏這類“神醫”);可是,怎能相信他曾在水面上行走、使五千人吃飽,或使死人復活?這類故事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凡此種種的問題,都令今天許多站在信仰邊緣的人深感困惑。


最大的奧秘

其實福音最大的難題和最大的奧秘,根本不是上述那些。它不在於受難節的代贖信息,或復活節的復活信息,而在於聖誕節所宣講的——神降世為人的信息。真正棘手的難題是基督教聲稱拿撒勒人耶穌,乃是由神降生為人——神的第二個位格,成為“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決定了人類的終局命運,並作全人類的第二位代表,且能在不損其神性的情況下取了人性,以致拿撒勒人耶穌可以在同一時間,既全然是神,又全然是人。

這涉及兩個奧秘:在獨一神裏面竟有多過一個位格,以及在耶穌身上,竟是神和人的二合為一,而且這事正發生在首個聖誕節裏。這一點正是基督教信仰的啟示中最難解和最深不可測的。“道成了肉身”(約一14);神成為人;神的兒子成了猶太人;全能者成了一個弱小的嬰孩,降生在世上,像其他所有的嬰孩一樣,只能臥著四周張望,扭動著身體,發出啼哭聲,倚賴別人的餵養、換尿布和牙牙學語。神的兒子要經過嬰兒期絕不是幻象或謊話,而是事實。你愈思想這件事,你就愈覺得難以接受。道成肉身的真理簡直比虛構小說的情節更荒誕離奇。

在不信的人中,它是基督教信仰的真正絆腳石。無論是猶太人、回教徒、神體一位論派(否定基督的神性)、耶和華見證人,以及對上述難題(有關童貞女產子、耶穌行神跡、代贖和復活等)感到困惑的人,無不對此感到難以接受。人無法相信道成肉身這真理,或至少對此信心不足,便是他們對福音故事產生許多疑問的主要原因。只要他們明白道成肉身是一個事實,其他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耶穌若只是一個道德髙尚、信仰虔誠的人,要相信新約記載他生平和工作的所有事蹟便極其困難。但耶穌若是永生之道、父神“曾藉他創造世界”(來一2),那麼,他的降世、為人和復活,便只不過是創造能力的另一次作為,根本不足為怪。他作為生命的主,能從死裏復活,亦非怪事。他若真是神的兒子,那麼,令人震驚的應該是他竟然會死,而不是他能復活。

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曾經寫道:“這是奧秘中的奧秘!那永活者竟然會死!”相比之下,那永活者的復活便不再是奧秘。這位永活的神子若能真的順服至死,那麼,他的死能拯救全人類脫離滅亡的厄運,便不足為怪了。只要我們接受耶穌的神性,便沒有理由覺得難以相信其餘的一切,它們是完整的一塊,可天衣無縫地併合起來。道成肉身這真理本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但新約所記載的一切全賴它才變得合理。


這嬰孩是誰?

馬太和路加福音這兩卷福音書,相當詳盡地告訴我們神子如何進入這世界。他於羅馬帝國的全盛時期,在某個不知名的猶太村落一間小客店外的馬棚誕生。我們在每年聖誕節講述這故事的時候,都會不經意地將它美化;但其實它是一個相當淒涼和冷酷的事實。客店已經住滿,沒有人肯讓出房間給一位快將臨盆的女士,於是,耶穌的母親惟有在馬棚中生產,以馬槽作為嬰孩耶穌的小床。作者以客觀、冷靜和不作評論的方式,來描述事件的經過;然而,心思慎密的讀者對於故事所刻劃的人情冷酷和落泊凋零,實在不能不感到心寒。

不過,福音書作者並非要從這段記述帶出道德的教訓。對他們來說,故事的重點並不在於耶穌誕生的情景(除了應驗先知的預言,生於伯利恒之外;參太二1-6),而是在於嬰孩的身份。關於這方面,新約要傳達兩個思想——我們先前已經指出,如今讓我們仔細察看。

 1. 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乃是神

用聖經的措辭更準確地說,他是神的兒子;或以基督教神學的慣常稱謂,他是神子。請注意,不是其中一個兒子,而是獨生子;正如約翰在其福音書的首三章,四次提到他是“獨生子”,為的是讓讀者清楚知道耶穌是獨一無二,是神的獨生兒子(參約一1418,三1618)。因此,基督教教會的認信中包括:“我信神,全能的父……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有時候,基督教的護教士在談及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仿佛這就是解答耶穌身份問題最終和最圓滿的答案;但事實卻不是,因這身份本身已引發許多令人易生誤解的問題。“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是否表示實質有兩位神?那麼,猶太教和回教徒一直認為基督教是信奉多神,豈不是真的?又或是“神子”這個稱謂,暗示耶穌雖是舉世無雙的人,但他並非跟父一樣是神?在初期教會時代,有亞流派(Arians)持這種觀點,自改教運動至二十一世紀,則有神體一位論派、耶和華見證人、基督弟兄會等站在這陣線。這種看法對嗎?聖經稱耶穌是“神的兒子”,究竟是什麼意思?

這些問題令不少人感到困惑,新約其實提供了答案,並沒有任由我們陷於疑團之中。原則上,在約翰福音的序言部分已全面處理這些問題和它們的答案。使徒約翰似乎是為了猶太和希臘背景的兩批讀者而寫這卷福音書。他在書中坦言,他寫該書是為了讓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他在整卷福音書中,便是以“神的兒子”這身份來介紹耶穌。

然而,約翰知道“神的兒子”這觀念已被讀者腦海裏的聯想所玷污。在猶太人的神學中,這個稱謂是用來稱呼期待中的彌賽亞(是―個人)。在希臘的神話故事中,亦有許多由某一神祇與女人所生的“神的兒子”。上述兩者都沒有傳達“神的兒子”擁有神性位格的觀念;事實上,它們更否定這個觀念。

約翰想弄清楚的是,當他寫到耶穌是“神的兒子”時,讀者不會產生誤解,以為是上述兩種意思,他更從開始便說明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以及基督徒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完全是表示他擁有神性的位格,亦僅此而已。因此,英國教會在每年的聖誕節都會讀出約翰福音這段廣為人知的序言(約一1-18),作為福音的信息,是極為恰當的。它是新約之中對耶穌作為神的兒子的屬性和含義,解釋得最清楚的經文。

請看約翰如何仔細和具有說服力地闡述這個主題:

在福音書的第一句,約翰完全沒有提及“兒子”這個稱謂,反而先談及“道”。這不會產生被誤解的危險,因舊約的讀者會實時心領神會。神的道就是舊約中神用以創造的話,是他在成就其計劃時所施展的能力。舊約形容神的話除了能說明他的計劃外,本身亦兼具成就該計劃的能力。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如何創造萬物:“神說:‘要有……’,就有了……”(創一3)。“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詩寫三69)。因此,神的道(話)就是神的作為。

約翰取了這喻意,告訴我們神的道包含的七件事。

1)“太初有道”(1節)。這表明道乃永存;他是自有永有,在未有萬物存在以先,他便已經存在。

2)“道與神同在”(1節)。這表明道的位格。那成就神計劃的能力,乃一種有獨特位格的能力,與神有著永恆的關係,並與神有著恒常的相交(此乃這句經文的意思)。

3)“道就是神”(1節)。這表明道的神性。他的位格雖有別于父,他卻不是受造之物,他本身亦是神,像父一樣。因此,這節經文所展現的奧秘,乃是獨一神擁有不同位格的奧秘。

4)“萬物是藉著他造的”(3節)。這表明道的創造力。父乃藉著他創造萬物。(這亦進一步證明他是造物者,而非受造者。)

5)“生命在他裏頭”(4節)。這表明道乃生命之源。一切受造的生物都是藉著他而存在。聖經在這裏提供了物種始源和生命得以延續的答案:萬物的生命都是道所賦予和道所維持的。生命不在受造的萬物裏,而是在道裏,這道便是獨一神的第二個位格。

6)“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節)。這表明道的啟示能力。他在賜予生命的同時,還賜予光,那就是說,每個被造的人因為本身存活於世上這個事實,便已得著神的啟示,這跟他們得以存活的事實一樣,都是本于道的作為。

7)“道成了肉身”(14節)。這表明了神成為人的真理。那個生於伯利恒的嬰孩,正是神的永恆之道。

約翰說明“道”就是神、“道”乃造物主之後,便指出道的身份。他告訴我們,“道”藉著成了肉身、成為神的兒子,便將自己顯明出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14節)。他的身份更在第18節得到確認:“父懷裏的獨生子……”。至此,約翰便確立了他一直要指出的要點。他清楚說明了稱耶穌為“神的兒子”個中的含義。神的兒子就是神的道;我們對“道”的認識,就等於對“子”的認識。這正是序言所傳達的信息。

因此,聖經宣稱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句話就表明他擁有神的其中—個位格。聖誕節的信息就在於這個驚人的事實:在馬槽中的那個嬰孩竟然就是神。

不過,這只是故事的一半。

 2. 在伯利恒誕生的那個嬰孩是神道成肉身為人

道已成了肉身,是一個百分百的人。他依然是神,與從前沒有分別,但他卻是由嬰孩開始成為一個人。他如今並非減滅了某部分神性的神,反之,卻是把人性加在他本身裏的神。這位創造人的神此刻親身體會做人的感覺。這位同時是創造天使的神,此刻要面對由墮落的天使變成魔鬼所給他的試探——事實上,他不可逃避魔鬼的試探,因他只有親身經歷與魔鬼的交戰,才能活出真真實實的人生。

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當仰望這位已升到榮耀中的兒子時,便因著這事實而得到極大的安慰。“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他自己躍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二17,四15及其後經文)

道成肉身是一個無法測透的奧秘。我們不能解釋它,只能有系統地闡述它。也許,最佳的闡述莫如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編按:意即“主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他雖然是神,但同時也是人;他不是兩位基督而是一位。……他是一位,非因由神變成了人,乃是神取了人的性情。”)這奧秘超乎人的思想。用査理•衛斯理的話說,我們在馬槽看見的是:

 “縮成一尺是我神,

不可思議成為人。”

不可思議——我們應該明智地緊記這點,避免猜測,而滿足於對他的敬拜。


他為死而生

對於神成為人,我們會有何想法?新約並不鼓勵我們去質疑它所引發的肉身和心理問題,反而為著神借此對我們所顯出的大愛而敬拜神,因為它是一個紆尊降貴、甘願卑微的偉大行動。保羅為此曾寫道:“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這一切行動都是為了給予我們救恩。

有些神學家胡亂地說道成肉身這觀念,原本只是為了使神的創造秩序變得完美,而後來所產生的救贖作用,只是神在後來才想出來的。然而,丹尼(James Denney)所持的立場十分正確,他說:“新約完全不知道在救贖意義以外的道成肉身……啟示的焦點不是伯利恒,而是加略山;基督教的任何解釋若忽略或否定這點,就是對焦錯誤,扭曲了真正的基督教。”(The Death of Christ1902.p.235f

在伯利恒出現的那幅馬槽景象,要待故事逐步發展至神的兒子被釘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才能真正顯出它的意義;我們亦要從整件事的角度來明白它的真正含義。

因此,在新約之中用以解釋道成肉身的主要經文,不是約翰福音一章14節那句一目了然的經文:“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而是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那段更全面的經文:“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這裏所講的,不僅是道成肉身的事實,更是它的意義;它把神的兒子取了人性的原因展示在我們眼前,我們需永遠謹記,要從這個角度來看道成肉身的事實——不僅是一個神跡,更是滿載恩典的奇妙作為。


成了次等的神?

我們必須在這裏停下來,因為有些人對我們剛才所引用的經文會提出另一個解釋,我們要細心思考。他們追問腓立比書二章 7節的“虛己”,應否與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說耶穌“成了貧窮” 連起來解釋,以致對於瞭解道成肉身這件事帶來一些新的亮光? 它豈不是暗示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倒空了某些神性?

這正是“虛己論”(Kenosis Theory)的觀念,而“Kenosis" 這個希臘字詞的含義便是“倒空”。這理論的背後觀念是認為神子為了成為完全的人,必須拾棄神的某些屬性,否則便不能親身 體會作為人,在空間、時間、知識和知覺方面的限制。這些理論有不同的闡述方式。有些認為神子只捨棄了他的“超自然”屬性(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至於“道德”屬性(公義、聖潔、信實、慈愛)則繼續保留。另一些人卻相信當他成為人的時候,他便捨棄了神的一切能力和神的自我意識,縱然他在地上生活的過程中逐漸再掌握後者。

在英國,哥爾主教(Bishop Gore)於1889年最先提出“虛己論”。十九世紀高等批判學自以為發現了舊約錯謬之處,“虛己論”則用以解釋我們的主為何對舊約的錯謬一無所知。哥爾的論點是這樣的:神子在成為人的過程中,雖然保留了神在道德問題上的完全無謬誤,但袖己捨棄作為神對一切事實的知識。對於歷史範疇內的事實,他因毫無保留地接受了當時猶太人的普遍觀念,而被該觀念所局限,所以不知道它們並非全對。因此他會認為舊約是逐字默示和完全正確的,也會接受五經是摩西所寫,以及詩篇一一○篇出於大衛手筆。對哥爾而言,這些看法是毫無理據的。不少人仿效哥爾的做法,尋求不同的理據來否定基督對舊約的評價。

然而,“虛己論”根本站不住腳。首先,它對所引用經文的解釋純屬臆測完全沒有支持的理據。當保羅談到神子“虛己” 和“成了貧窮”的時候,他是要指出他所捨棄的(可從經文的上下文顯示出來),並非神的能力和屬性,而是神的榮耀和尊貴,即基督在他那篇大祭司的偉大禱文中所提及的:“父啊……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腓力斯(Philip)在他的英文聖經譯本中把腓立比書二章7節意譯為 “自我剝奪一切特權”•,而欽定本則譯為“使自己藉藉無聞”,都正確解釋了保羅的意思。對於神子捨棄某部分神性的觀念,根本不可能找到經文的支持。

而且,這理論本身亦引發極大的問題,是無法疏解的。成為人的基督耶穌如果已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我們怎能說他是完全的神?若然在他裏面己失去了父神的某些能力和屬性,我們又怎能說他把父完全顯明出來?此外,若是如這個理論所假定真正成為人的耶穌不可能兼備完全的神性,那麼,在天堂的情況便理應一樣;如此,“在榮耀中的人子”便永遠失卻神的某些能力。

此外,假如像“安立甘第二信條”(Anglican Article 2)所言:在道成肉身的那刻,“神性和人性結合在同一個位格裏,是永不分開的”,那麼,按“虛己論”的推演,神子若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神的某些屬性,便永遠無法取回。

然而,新約卻似乎清楚表明及強調復活的基督是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的(太二十八1820;約二十一17;弗四 10)。“虛己論”的支持者在面對這個事實時,若承認那位真正成為人的神子可在天上兼備這些屬性,那麼,他們又有什麼理由否定他在地上不可神人二性兼備?

再者,對於哥爾試圖利用這理論,解釋他們認為基督的教導中出錯的理由,但同時卻相信其餘的教導是有神的權柄,實在是不可能的。基督以一言蔽之和絕對明確的方式,宣稱他的一切教導都是從神而來:他只是傳遞父神信息的使者。“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的,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七16,八28,十二49-50)他宣稱自己將“在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約八40)。

面對這連串宣認,前面只有兩條路可供選擇的:一就是接受它們,認定耶穌所教導的一切都有神的權威,包括他宣佈舊約的默示和權威;一就是否定它們,逐點質疑他的教導是否擁有神的權威。哥爾若真的想保留耶穌在道德及屬靈教導方面的權威,他就不該質疑他在舊約方面的教導。但若然反之,他決定不同意耶穌對舊約的教導,他便應該保持一致,認定我們既不能接受耶穌宣認自己的教導都是出於神,就沒有義務一定要同意耶穌所講的任何東西。

若然像哥爾那樣運用“虛己論”,它所證明的事就不得了:耶穌既捨棄了神的知識,就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出錯,而他宣稱自己所教導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便是自欺欺人。我們若要按耶穌本人所宣稱的,維護耶穌的一切教導都擁有神的權威,那麼,就必須否定“虛己論”,或無論如何也得否定它這種應用方式。

事實上,福音書本身的記述已提出了反對“虛己論”的證據。誠然,有些時候,耶穌並非完全知悉人或神的事情,他宣稱對於神預定他再來的日子一無所知(可十三32)。但在另一些時候,他卻顯出他好像無所不知:例如,他知道撒瑪利亞婦人羞恥的往事(約四17及其後經文);他打發彼得往海邊釣魚的時候,就知道上釣的第一條魚口中有一塊錢(太十七27)。他不用別人通知,便知道拉撒路已死(約十一11-13)。同樣,從他一次又一次地行神跡治病、讓群眾吃飽和使死人復活,便顯明他擁有超自然的能力。

透過福音書的描寫,耶穌予人的印象並沒有失去神的全知和全能,他只是偶爾運用這種能力,其餘大部分時間都樂於不去運用它們。換句話說,他給人的印象是約制地運用神的能力,多於失去了神的某些屬性。

我們該怎樣解釋這種約制?當然,尤其是根據約翰福音一再申述的真理,這種約制完全是子順服父神旨意的表現。按照聖經啟示一體神的奧祕中,我們知道神的三個位格互相有著固定的關係。在福音書中出現的子,並非完全獨立的位格,而是依存父的位格,他只會依從,亦完全依從父的指示而行。“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19), “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常作他喜悅的事”(約八28-29)。

三一神中第二個位格的屬性是確認第一個位格的權柄,並順服地做第一個位格所喜悅的事、正因如此,第二個位格宣認第一個位格是他的父,自己則是子。他雖與父同等,同享永存、能力和榮耀,但他的屬性是扮演兒子的角色,且喜歡透過遵行父的旨意而得著滿足的喜樂,如同第一個位格的屬性是計劃和策動三一神的工作,而第三個位格的屬性是遵從父和子的吩咐,延續他們的工作。

因此,神子在世的時候順服父,並不是道成肉身之後才有的新關係,而是天上這永存父子關係的延續。子一直完全遵從父的旨意,在天上如此,在地上亦如此。

若這是事實,一切便可以解釋了。神子不知道何謂“獨立”,更遑論要他獨立行事。正如他有能力做到的事,他不一定會去做,因那並非父的旨意要他去做(參太二十六53及其後經 文);同樣地,他可以有能力知道的事,他也未必刻意要去知道,除非是父的旨意要他知道。他知道與否,就如他的行動一樣,是聽命于父的旨意。

因此,舉例說,他不知道他再來的日子,並非因為他在道成肉身的時候捨棄了全知的能力,而是因為父的旨意是不想他在受難之前知道這個日子。加爾文對馬可福音十三章32節的注釋顯然是正確的,他說:“直至他完全履行了他的(中保)職事,到復活的時候,他才知道這方面的事。”因此,耶穌並非知悉一切,不是用道成肉身這個角度來解釋,而是因為這乃是父對子的旨意。要子在世的時候不知道某些事。我們因此得出的結論是:正如福音書中的某些真理與“虛己論”相違,同樣地,福音書中亦沒有任何真理是一定要靠這個理論才能圓滿解釋的。


他成了貧窮

我們如今明白神的兒子虛己和成了貧窮的真正含義,那表示他捨棄榮耀(真正的虛己),自願限制自己的能力:甘心忍受困苦、孤單、惡待、敵視和誤解,以及最終經歷極其痛苦的死亡,當然,心靈的痛苦更甚於肉體的痛苦,且看他在臨近死亡之前,幾乎心力交瘁(參路十二50客西馬尼園的景象)。那表示他以極大的愛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使他們能藉著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

這就是聖誕節的信息:步向滅亡的人類將重獲盼望——赦罪的盼望、與神複和的盼望和榮耀的盼望——因著父的旨意,耶穌基督成為貧窮,在馬槽誕生,三十多年後被掛在十字架上。這對世人而言,實在是曠古絕今的奇妙信息。

我們大談聖誕節的真義,但所提出的意義卻總離不開以家庭為本的快樂。上述的討論卻清楚說明聖誕節實在包含極其深廣的意義。這意義是:耶穌在首個聖誕節為我們自甘成為貧窮的精神,今天應當在我們的生命中重新活現出來;而這種精神應是每位基督徒每時每刻的標記。

令人感到羞愧和可恥的,是今天竟有那麼多的基督徒,說實點,是那麼多思想敏銳和信仰純正的基督徒,抱著主所講的比喻中那個祭司和利未人的心態過活,眼見周遭眾生的需要,卻只給予虔誠的祝願或禱吿,求神供應他們的需要後便轉移目光,從另一邊經過。這絕不是聖誕節予人的真義。又或是那些人生抱負似乎只局限于建立美好的基督化中產家庭、結交中產基督徒明友,以中產家庭的富裕物質來撫育子女,讓中下階層的人(不管是基督徒與否)自行掙扎求存。唉,這類基督徒實在多的是,亦與聖誕節的真義背道而馳。

在俗世塵囂的基督徒中間,不能體現聖誕節的真義。因聖誕節的真義就像我們的主所活出的那樣,以自甘貧窮的精神作為生活的原則(付出,不斷地付出),付出時間、任勞任怨、照顧和關心人、行善,為的是使其他人的生命(不僅是自己的朋友,更是凡有需要的人)更豐盛。

活出這種真義的人比理應有的數目少得多。憐憫人的神若要復興我們,他會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使這種真義在我們的內心和生活中發揮更多的效用。我們若渴慕個人靈命的成長,那麼,培養這種自甘貧窮的精神就是首要的一步。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一一九32




敬畏上帝

摘錄自布雷克《理所當然的侍奉》(Brakels The Christian's Reasonable Service) 第五十九章, 283-296, 布雷克(Wilhelmus à Brakel)著/ 王志勇等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9


第五十九章 敬畏上帝

大纲

 1. 敬畏一词的定义
The Word Fear Defined
2. 两种惧怕:奴仆式的惧怕和子女式的惧怕
Two Kinds of Fear: Slavish and Filial Fear
3. 子女式的惧怕的定义及本性
The Definition and Nature of Filial Fear
4. 劝勉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要悔改
Exhortation With the Intent to Concivt Those who Do not Fear God
5. 不敬畏上帝的严重后果
The Serious Consequences of Being Void of the Fear of God
6. 信徒对上帝的敬畏
The Fear of God in Belivers
7. 责备信徒
Believers Rebuked
8. 敬畏上帝的理由
Incentives for the Fear of God

我们已经探讨了对上帝的爱。对上帝的爱生发对上帝的敬畏之心,我们现在所要考察的就是这种对上帝的敬畏。在《申命记》第1012节中,爱与敬畏是密切相关的:“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的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祂,遵行祂的道,爱祂。”


1. 敬畏一词的定义(The Word Fear Defined)

敬畏既可以表现为崇敬,也可以表现为惧怕。表示惧怕的敬畏,通常在希伯来文中是magorpachadh,在希腊文中是phobos。表示崇敬的敬畏,在希伯来文中是yirah,在希腊文中是eulabeia。然而,有些时候,这些词的用法也没有这些区别。

敬畏是出于爱——无论是对于我们自己的爱,还是对于上帝的爱。当我们可能会损失一些利益,或者灾难将要临到我们头上时,自爱会使人产生惧怕。我们惧怕损失或灾难本身,也惧怕能够给我们带来损失或灾难的人或事。上帝在人里面创造了自爱,并希望我们运用它。律法吩咐我们要爱人如己(太2239)。因此,惧怕损失和灾难并不是有罪的。这种惧怕在堕落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亚当的本性之中,尽管那时这种惧怕在他里面还没有机会表现出来。主耶稣也有这种惧怕(参考太2637;来57)。人可能会非常惧怕死亡以及其他不幸,因而也惧怕野生动物和凶恶的人。然而,当这种惧怕使人采用邪恶的手段时,它就变得邪恶了——无论是用来保护或获取益处,还是用来避免灾难。如果我们惧怕人胜过惧怕上帝,既不惧怕上帝,也不遵行祂的命令,试图以邪恶的方式取悦人,那么我们的惧怕就是邪恶的。那么,我们就会不在意自己是否不蒙上帝喜悦;我们只在意自己是否能够取悦人,从而让他们不给我们带来害处,而是给我们带来益处。“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太1028)。

既然我们必须爱自己,从自爱又生发惧怕,那么我们必须惧怕关乎灵魂的凶恶胜过关乎身体的凶恶。因为灵魂的福祸取决于上帝,所以我们必须为了自己的救恩而由爱生发出惧怕,必须惧怕上帝的烈怒和审判。“我因惧怕祢,肉就发抖,我也怕祢的判语”(诗119120)。尚未归正的人,也要因着惧怕上帝永远的烈怒而被说服信主(林后511)。已经归正的人,要因惧怕属灵的害处,挑旺自己的热心。“我们既蒙留下,有进入祂安息的应许,就当畏惧,免得我们中间或有人似乎是赶不上了”(来41)。


2. 两种惧怕:奴仆式的惧怕和子女式的惧怕(Two Kinds of Fear: Slavish and Filial Fear)

对于这种惧怕,可以分为奴仆式的惧怕和子女式的惧怕两类。奴仆式的惧怕是奴仆因为惧怕遭到殴打而遵行主人的命令。这种对于上帝的奴仆式惧怕,要强于固执而麻木地藐视上帝及其审判。如果有人因着这种惧怕而悔改,那么它是有益的(参考太37;摩412)。刚刚悔改的人,不必考虑他的归正是否是真诚的,因为与其说他是因着爱上帝才来到基督面前,不如说他是因着惧怕灭亡才来到基督面前,正如前面已经谈到过的,我们必须珍惜自己的福乐,惧怕对我们有害的东西——这迫使我们悔改。然而,如果奴仆式的惧怕只是让我们因着恐惧而逃离上帝,那么这种惧怕就是邪恶的。我们重申:人,因着对救恩的爱慕和对毁灭的惧怕,必须敬畏上帝,因而不得不悔改和顺服。但是,自爱却并不是子女式惧怕的基础。惧怕激怒上帝,因为祂有刑罚的大能;顺服祂,以便祂不向我们收起祂的宠爱,而是向我们彰显更大的慈爱—-这并不是子女式惧怕的本性,尽管这件事情本身是美善的,具有上帝子民的特征。对于上帝的子女式惧怕的动机并不是自爱,而是对上帝的爱,因为祂是上帝,因为认识到祂的威严——即使从我们这边来说,既不能导致善,也不能导致恶,仍然要惧怕祂。


3. 子女式的惧怕的定义及本性(The Definition and Nature of Filial Fear)

子女式的惧怕,是上帝使祂儿女心中产生的一种圣洁的倾向,他们凭着这种倾向,出于对上帝的崇敬,在一切事情上竭力避免招致上帝不悦,迫切追求蒙上帝的喜悦。

子女式的惧怕是一种心灵的活动。高尚的灵魂被赋予了情感,并依据对象的不同,产生出喜乐或忧愁、爱慕或憎恨、惧怕或不怕等情绪。就对上帝的敬畏而言,人是麻木的、刚硬的、没有感情的。“他们眼中不怕上帝”(罗318)。然而,在重生的过程中,石心被挪去了,领受了一颗柔软的肉心,很容易因为见到上帝而被感动,感动的程度取决于上帝向灵魂启示自己的量度。如果他们认识到上帝是威严的,他们的灵魂里便立刻升起一种感动——那是一种受造之物对上帝应有的感动。

子女式的惧怕是一种圣洁的活动。因为尚未归正的人本质上除了罪,别的什么也没有,所以从他里面所发出来的一切也都是歪曲的。他惧怕的对象是错误的,他操练惧怕的方式也是扭曲的。然而,信徒们在原则上已经成圣,就他们的内心活动而言,也成圣了。他们的惧怕有合宜的对象,因而也以圣洁的方式运作,换言之,他们的惧怕是出于信心和爱心。他们是敬虔的人,并且敬畏上帝(徒102)。

上帝使人心中产生这种圣洁的活动。人凭着本性完全不适于做任何美善的工作。他在上帝里面找不到喜乐,也不渴望敬畏上帝。他也许害怕上帝,但却不能以正确的方式敬畏祂。然而,上帝使属于祂的人敬畏祂。“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耶3240)。

所以圣灵被称为“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赛112)。

子女式的惧怕存在于上帝儿女的心中。心灵是承载所有内心活动之所——无论是邪恶的,还是美善的。上帝把这个宝贵的礼物放在祂儿女的心中,所有与惧怕有关的活动都出自心灵。他们的惧怕既不在于避恶扬善的谈话,也不在于敬畏的外貌,而是在于诚实。他们的心灵、悟性、意志、情感都投入其中,他们的心灵生发出各种行为,表现出他们敬畏上帝。只有上帝的儿女才敬畏主,所以具有这种美德的人被称为敬畏上帝的子民。“这人又公义又虔诚”(路225);“虔诚的人”(徒25);“有虔诚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徒82)。2

子女式的惧怕是因着崇敬上帝而产生的。上帝是这种惧怕的对象。“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祂”(诗349)。上帝自身是卓越的、荣耀的、威严的——即使没有受造之物也是如此。“耶和华啊,尊大、能力、荣耀、强盛、威严都是祢的”(代上2911)。因此,上帝自身就是大而可畏的。有智慧的受造之物认识到了上帝荣耀的光华,他们惟一能做的就是崇敬祂,崇敬那无限而威严的上帝。属世的人不认识上帝。所以他可能会因为灾难而惧怕祂的审判,有时可能会认识到上帝是可怕的(虽然通常他的认识并没有这么深远),但他却不可能崇敬上帝。那是赐予信徒的特权和福分。有罪的人无法承受上帝的威严。他会在惊恐中逃离上帝,因为对他而言,上帝是毁灭之火。然而,在基督里,上帝是与儿女们重新和好的天父,所以他们同时既爱祂也崇敬祂。“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诗211)。

崇敬所要求的,首先,要认识并看到上帝的威严。“我们……乃是亲眼见过祂的威荣”(彼后116)。

第二,必须要欢欢喜喜地承认上帝的威严并真心实意地赞颂上帝的威严。“万国的王啊,谁不敬畏祢?敬畏祢本是合宜的”(耶107)。

第三,必须存敬畏的心,在主面前屈身下拜,并要敬拜祂。“我必存敬畏祢的心,向祢的圣殿下拜”(诗57);“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诗956)。

第四,必须要掩面,不敢直视上帝荣耀的光华。因此天使用翅膀遮脸(赛62),关于摩西,经上记着说:“摩西蒙上脸,因为怕看上帝”(出36)。

第五,必须有因不能承受上帝威严而产生的战兢。“耶和华说:‘你们怎么不惧怕我呢?你们在我面前还不战兢吗?’”(耶522);“祂对我说这话,我便战战兢兢地立起来”(但1011)。

第六,出于对上帝的崇敬,上帝的儿女小心翼翼地避免因不顺服或犯罪而使上帝不悦,并积极地在一切事情上追求蒙上帝的悦纳。所罗门经常在他的箴言中展现出这种对上帝的敬畏。“要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箴37);“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箴813);“敬畏耶和华的,远离恶事”(箴166)。我们在《耶利米书》第3240节也读到:“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经上还记着说:“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箴17);“敬畏耶和华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箴1427)。这就是敬畏上帝的本性。


4. 劝勉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要悔改(Exhortation With the Intent to Concivt Those who Do not Fear God)

如果我们晓得了一种美德的本性却不操练它,那对我们有何益处呢?除了操练美德的人,没有人知道那种美德的美妙之处。上帝命令所有的人要这样行,并特别吩咐祂的儿女要这样做。让上帝的声音进入到你的心里吧。“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申613);“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爱上帝和上帝荣耀的人,会和大卫一起大声说:“愿全地都敬畏耶和华,愿世上的居民,都惧怕祂”(诗338)。即使世界不敬畏上帝,教会和上帝的儿女也必须要敬畏上帝。“以色列的后裔,都要惧怕祂”(诗2223);“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祂”(诗349)。因此,他们被称为敬畏上帝的人。

如果我们察看世界,显而易见,人们没有敬畏上帝的心。我们看世界,要像亚伯拉罕看基拉耳一样。“亚伯拉罕说:‘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上帝’”(创2011)。如果我们察看教会,大多数成员宣称,对上帝的敬畏既不在他们眼前,也不在他们心里。那么你呢?省察你自己。你怎样回答下面这个问题:“你敬畏上帝吗?”你生命中一切活动的中心是主吗?当你想到祂,谈到祂,听别人提起祂时,你心中对祂的威严会油然而生崇敬之情吗?当你在祷告中要呼求祂时,你是否恭敬地俯伏在祂面前,是否战战兢兢呢?如果你里面浮现出一个罪恶的心思意念,对上帝的敬畏是否会驱使你压制这个念头呢?对上帝的敬畏是否阻止你不去犯与人进行罪恶的交往、奸淫、不义、撒谎、背后说人、咒诅、愤怒以及其他的罪呢?对上帝的敬畏是否激励你并促使你操练一切敬虔的事,行上帝吩咐你去做的一切蒙上帝悦纳的事呢?抑或你爱慕这世上的东西?你的思虑是不是完全在于如何获得并长期占有这些东西?你是否依赖人,仿佛他们能够给予你这些东西,或从你手里夺走这些东西?你是否竭力取悦他们,甚至不顾那是上帝所不喜悦的?他们是你惧怕的标尺吗?用一些时间来反思你以前的生活,留意目前辖制你行为的倾向。如果到目前为止,你心里仍旧确信自己尚未真心实意地事奉上帝,那么就好好想一想你自己的悲惨处境吧——现在的和将来的——也许对上帝的惧怕会成为使你相信主的途径。请留心听——你们这些既不敬畏上帝,也不在意上帝,却藐视耶和华和祂的圣名(玛16)以及祂的圣物(结228)之人。请留心听,你们这些傲慢无礼地抵挡上帝的人。关于你们,大卫是这样说的:“受咒诅偏离祢命令的骄傲人,你已经责备他们”(诗11921)。


5. 不敬畏上帝的严重后果(The Serious Consequences of Being Void of the Fear of God)

1)必须相信,如果你不敬畏上帝,上帝一定会赐给你一颗惧怕战兢的心,那么你时时处处都找不到安息和安全感——相反,你的心灵和良心会受到持续不断的折磨。大卫的愿望会临到你。“耶和华啊,求祢使外邦人恐惧”(诗920)。必须相信,上帝所警告过的咒诅将会临到你。“耶和华却使你在那里心中跳动,眼目失明,精神消耗。你的性命必悬悬无定,你昼夜恐惧,自料性命难保。你因心里所恐惧的,眼中所看见的,早晨必说,巴不得到晚上才好。晚上必说,巴不得到早晨才好”(申2865-67);“我要使他们在仇敌之地,心惊胆怯:叶子被风吹的响声,要追赶他们;他们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剑,无人追赶,却要跌倒”(利2636);“耶和华兴起使地大震动的时候,人就进入石洞,进入土穴,躲避耶和华的惊吓和祂威严的荣光”(赛219)。

2)必须相信,如果你一直不敬畏耶和华,尽管你可能会平平安安地到达你的终点,但对耶和华的惧怕终究会临到你。当你被一切抛弃时,耶和华将会成为你的惧怕,使你的心里充满恐惧。哦,有多少人是满怀惊恐和惧怕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呀!还记得伯沙撒吗?要知道你将会和他有同样的经历。“王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像脱节,双膝彼此相碰”(但56)。他就在那样的状况中离开了人世。

3)即使惧怕在今生和你临死时没有临到你,但在死后你却会在方方面面被惧怕胜过。你将会经受永远的愤怒、压迫和惊恐。那时你就会知道什么是落在上帝的手里。“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来1031)。请留意《诗篇》第767节中所表达的内容:“惟独祢是可畏的。祢怒气一发,谁能在祢面前站得住呢?”先知以这样的方式描述了这种惊骇:“锡安中的罪人都惧怕,不敬虔的人被战兢抓住。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火同住呢?”你要静静地反思这一切,运用到你自己身上——你要相信它!


6. 信徒对上帝的敬畏(The Fear of God in Belivers)

信徒们,现在该对你们说几句话了。你们的确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但是你们也有能力认识到主已经把敬畏上帝之心浇灌在你们里面。

1)难道你不渴望有前面所描述的敬畏上帝的倾向吗?你不仅赞同这种倾向,认为它是美善的、合宜的,并且为自己只拥有这么少而感到忧愁,渴望自己能够拥有更大量度的这种倾向。这表明你已经在这上面有份了,因为圣经所描述的上帝的仆人就是这样的。“喜爱敬畏祢名的众仆人”(尼111)。

2)难道你没有察觉到自己真心真意地渴望,并积极主动地在行事为人上敬畏上帝吗?你不能在征服罪中,或在做了某些善事时感到喜乐,除非那样做是出于对上帝的敬畏。对于你所爱的,你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无能,所以你常常迫切地祷告,祈求上帝应验祂的应许,使你心中充满对祂的敬畏。看哪,这些都证明你具有敬畏上帝之人的本性。这是大卫的祷告:“求祢使我专心敬畏祢的名”(诗8611)。

3)你对敬畏上帝的渴望是全然无力的吗?你的祷告是毫无果效的吗?抑或你认识到对上帝的敬畏已经体现在你的行为中?难道上帝没有向你启示祂自己的威严吗?难道你的心没有说上帝诚然是当受事奉的吗?难道你里面没有燃起对上帝的崇敬之情吗?难道你没有时常满怀崇敬地俯伏在祂面前吗?难道你没有经历过因着感受到上帝的威严而垂下眼帘,闭上眼睛,以手遮面吗?难道你没有不时感受到圣洁的战兢,并为这些活动变得更容易感受到而欢喜吗?——是的,当事后想起这些事情,难道你没有为此感到快乐,并希望它重现,希望永远沉浸在那种喜乐之中吗?假如对上帝的敬畏没有阻止你,难道你不是已经犯了很多罪,忽视了许多美善的事情吗?难道对上帝的敬畏没有把许多罪遏制在萌芽状态,并激励你履行自己的职分吗?如果你里面有这些,那么你一定要相信你里面有敬畏上帝之心这一事实,尽管它的量度还很小。你可以在《约伯记》中看到你的倾向:“因上帝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祂的威严,我不能妄为”(伯3123)。在《尼希米书》中也是如此:“但我因敬畏上帝,不这样行”(尼515)。所以,要承认这已经领受到的恩典,这会使你读了下面的责备和劝勉之后大有收获。


7. 责备信徒(Believers Rebuked)

你越是清楚地确信自己里面有敬畏上帝的美德,就会越为自己的不足感到忧愁,为自己抵挡敬畏上帝之心犯罪而感到悲伤。这些会表现在心灵的倾向上,表现在罪恶思想、言语、行为违背上帝临在而渗透进来上,也表现在因着对人的惧怕而放弃对上帝的敬畏上。

第一,如果我们晓得上帝是威严的,经历到谦卑地与威严的上帝同行是何等美好,明白在正直的道路上行走是何等鼓舞人心,却没有以上帝为中心,没有恒切地敬畏上帝,那么我们就当受到严厉的责备。这使我们很容易受到各种罪的攻击。当门敞开,看门人却睡着时,每一种罪都可以进出自由,毫无阻挡——即使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却也无力抵挡它,在我们醒悟之前就已经被征服了。如果那时我们想要起来抵抗,就会和参孙一样,已经丧失了自己的力量。

第二,这后面紧跟着的,是一种更邪恶的倾向,换言之,我们甚至努力想要满足这个欲望。我们的良心指出来它是邪恶的,劝告我们不要开始;开始之后,良心又劝告我们停止满足私欲,要征服私欲,在邪恶的讲论中闭口不言,停止我们目前正在犯的罪,我们却不顾这一切,继续随私欲而行,甚至当我们的良心让我们反思上帝和上帝的威严时,我们仍旧不思悔改。的确,尤其是当上帝向灵魂启示自己,明显地劝阻灵魂时,可以说,当上帝摆着手说:“我在这里,我诚然看见了你的所作所为。停止这样做,否则我将让你感受到我的不悦”时,人仍旧顺从私欲而行,显得更为邪恶。我们若是因着罪的蛊惑,在罪的驱使下,企图躲避上帝的面,以便能够继续顺从私欲,然后实实在在地犯了那种罪,我们就是把对上帝的敬畏弃置一旁,让圣灵担忧,给灵魂造成致命的伤害。假如上帝不是无限地恒久忍耐,假如上帝不是不变的,祂就会吐出这些粗鲁无礼的灵魂。

第三种抵挡对上帝的敬畏而犯的罪是惧怕人——这是一种敬虔之人也仍旧易犯的罪。如果我们在荣誉、爱情、利益、欢乐等方面还没有完全舍己,也不很倾向于承认人的微不足道(即,人既不能挑旺我们,也不能感动我们,既不能向我们行善,也不能向我们作恶),我们还没有使自己习惯于认识到上帝之手在万事上的运作,更没有认识到惟有上帝行做万事,所有的人不过是祂手中的器皿,被上帝用来给我们带来益处或凶恶——这就会使我们寻求人。在战争时代,我们想到的是百姓和战士的勇气,我们依仗自己的刀剑(结3326)。“谁能下来攻击我们,谁能进入我们的住处呢?”(耶2113)。然而,如果我们发现敌人的能力超过我们,我们就会感到惧怕,心就跳动,“好像林中的树被风吹动一样”(赛72)。当我们生病时,遇到法律纠纷时,有业务来往时,有商贸关系时,追求必须借助人的手段才能达到的愿望时,等等,我们就会惧怕人;我们依赖人,我们的心思只想到他们,没有想到更高的——仿佛这一切都由他们而来似的。我们强烈的渴望得到他们的支持,非常害怕失去他们的喜爱。当我们与人交往时,因着人的智慧(我们的智慧无法与之相比),因着人的地位和卓越的个性,因着人的邪恶,或因着不想失去人的捐助,就惧怕人。如果这个人不渴慕敬虔,如果你表现出上帝的形像并履行你的职分他会向你发怒,如果因为惧怕他,你必须退缩并容忍他的犯罪行为,看哪,那么对上帝的惧怕就显得微弱了,就必须屈服了。上帝在一边,人在另一边。对上帝的敬畏在一只手上,对人的惧怕在另一只手上。然而,如果对人的惧怕驱使我们去做对上帝不敬的事,那么我们就因着对人的惧怕而弃绝对上帝的敬畏。

这是一种可怕的罪。首先,上帝禁止我们这样做。“那杀身体的,不要怕他们”(太1028);“你是谁?竟怕那必死的人”(赛5112)。第二,如果上帝必须因你的缘故而屈服于人,这是对上帝的最大藐视。这是偶像崇拜,是异教徒的罪。“他们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125)。第三,这样做是在否认上帝的护理之工——仿佛上帝不在统管万有似的;仿佛受造之物可以独立运作似的。第四,这会持续不断地影响你,烦扰你。第五,这会使你从一种罪落入另一种罪,因此你将会为自己先前惧怕人而感到羞愧。要警醒,留心上帝的劝勉:“你们休要倚靠世人,他鼻孔里不过有气息;他在一切事上可算什么呢?”(赛222)。当效法大卫那崇高的勇气:“有耶和华帮助我,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诗1186)。


8. 敬畏上帝的理由(Incentives for the Fear of God)

仅仅只是警惕那些与敬畏上帝相悖的罪是不够的;毋宁说,藉着对上帝的敬畏克服所有的这些罪,是我们伟大的职分。对上帝的敬畏越活泼,罪对我们的影响就越小。因此,在今后的日子里,你要完全委身于温柔地敬畏主你的上帝,以便对上帝的敬畏可以护卫你,指导你的心思、言语、行为。哦,若是我的话能使你在这方面更活泼,那是多么美好啊!请仔细留意下面的理由;惟愿你有一颗温和柔软的心。

第一,难道上帝没有足以使我们产生崇敬之情的所有完全的属性吗?祂是威严、荣耀、全能、圣洁、良善、可畏的;那就是祂的本性。因此,有谁在上帝面前不感到惧怕和崇敬呢?想一想上帝的圣言是怎么说的:“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祢?谁能像祢,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上帝可荣可畏的名”(申2858);“因耶和华为大,当受极大的赞美。祂在万神之上,当受敬畏”(代上1625);“耶和华天上的上帝,大而可畏的上帝”(尼15)。祂倾倒在罪人身上的烈怒是可怕的。“谁晓得祢怒气的权势?谁按着祢该受的敬畏晓得祢的忿怒呢?”(诗9011)。祂的慈爱使人产生崇敬,以便人能够在爱里敬畏祂。“但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诗1304)。你们这些上帝所造,并从上帝那里领受了恩典的人啊,难道你们敬畏这威严的上帝,在祂面前战兢,不是应当、合宜、必须的吗?

第二,事情的根源诚然在你里面。你渴慕罪,你无法倾听关于敬畏上帝的讲道,或者你的心倾向于罪,你的欲望已经被挑动起来。你为什么还要征服这个欲望呢?凡是具有生命的,都渴慕成长,渴慕达于完全——在这方面,你也是如此。仆人敬畏他的主人,孩子敬畏父亲,这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你已经选择上帝作你的主,难道祂没有赐给你孩子的灵,把你列在祂的众子之中吗?难道你没有与祂立约,让祂作你的上帝,让你接受祂的喜爱吗?这一定能挑旺你,使你敬畏上帝,敬畏你的天父。“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玛16)。承认你与上帝的关系,然后你里面就会生发子女式的惧怕。

第三,敬畏上帝,是给你带来喜乐的一切圣洁的源泉。罪恶的欲望会失去力量,浮现出来的败坏会很轻易地征服,你会停止犯罪,而且你会发现自己喜欢操练各样的美德。“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箴910);“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训诲”(箴1533);“耶和华的道理洁净”(诗199);“敬畏耶和华的,得着生命”(箴1923);“敬畏上帝,得以成圣”(林后71)。

第四,上帝为那些敬畏祂的人而感到喜乐。对我们而言,上帝喜悦我们,这应该是一件非常宝贵的事情。我们应该非常渴慕并竭力追求蒙上帝的喜悦。然而,上帝喜欢我们敬畏祂,因为这样做既承认了祂的完全性,也荣耀了祂的完全性。“耶和华喜爱敬畏祂的人”(诗14711)。人以上帝为乐,上帝喜爱人,那是多么美好啊!


9. 应许给敬畏上帝之人的祝福(Blessings Promised to Those who Fear God)

第五,虽然喜爱我们自己的福益并不是敬畏上帝的基础,但我们却可以而且必须因此被挑旺起来。值得注意的是,上帝应许给敬虔之人许多祝福和益处。先想一想属世的益处。

1)有满足:“少有财宝,敬畏耶和华,强入多有财宝”(箴1516)。

2)有充足的日常供应。“敬畏祂的一无所缺”(诗349);“耶和华的眼目,看顾敬畏祂的人;要救他们的命脱离死亡,并使他们在饥荒中存活”(诗3318-19);“祂赐粮食给敬畏祂的人”(诗1115)。

3)有来自上帝的保守:“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围安营”(诗347)。

4)有富足:“敬畏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箴224)。

5)有救恩:“祂的救恩,诚然与敬畏祂的人相近”(诗859)。

再看一看关乎灵魂的应许。

1)有关于天堂奥秘的启示:“谁敬畏耶和华,耶和华必指示他当选择的道路。耶和华与敬畏祂的人亲密,祂必将自己的约指示他们”(诗251214)。

2)有上帝的怜悯:“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祂的人,从亘古到永远”(诗1031317)。

3)有对祷告的回应:“敬畏祂的,祂必成就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诗14519)。

4)因此,请允许我做一个总结:“敬畏耶和华的,这人便为有福”(诗1121);“然而我准知道,敬畏上帝的,终久必得福乐”(传812);“敬畏祢的人,祢为他们所积存的恩惠,是何等大呢!”(诗14519)。如果上帝喜欢以如此多的福益和应许来挑旺你,那么你也当喜欢被它们挑旺。既然你渴望得到这些应许,那么你就必须寻求以上帝所喜悦的方式来实现这些应许,因为敬畏上帝本身就是如此令人渴慕的。

因此,决志这样做吧,尽最大努力这样做吧;当你全身心地这样做时,必定会受益非浅。因为我们太败坏了,所以要来到上帝面前祷告:“求祢使我专心敬畏祢的名”(诗8611)。要使你自己熟知上帝的圣言;你可以藉着这种方式敬畏上帝。“要平生诵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