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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神学方法Method, Theological

聖經辭條

今天人对神学这概念,大体上说有两类意义。

1.在大学及神学院的学术世界内,神学是个类属名词,泛指一组互有关联,又对基督徒思想有影响的研究,就如∶释经、经文教训的分析与组合、基督徒思想的历史、行动与经验的关系、教义学、伦理学、护教学、礼仪学、宣教学、灵性操练、教牧学,以及宗教比较学、宗教社会学等。

2.在教会的崇拜生活、见证及事奉上,神学是代表∶a.对基督教信仰的内容及表达有次序地反省、分析、批判;是按着主题的,有系统的;是描述的、解释的,或是具规范地进行;和b.探讨信仰与其它课题的关系──文学、科学、人类的问题、哲学的问题等──或如洛克在1698年说的,是透过信仰“来理解一切知识,并导引它们到真正的目的地”。

神学方法与上述12都有关系,而历来这关系都相当紧张,因为神学作为一学科,基于教育的要求,我们盼望神学方法必须没有偏见,态度开放,且合乎科学──简言之,即是要合乎理性。但从另一方面来说,神学不仅是大学或神学院内一个科目,它也属于教会,因此,要符合教会的要求。故神学方法就必须是忠诚、顺服的,与大公信仰符合,并具有赞美的功能──简言之,是宗教的。然而那些要求神学方法“不怀偏见”、“态度开放”和“合乎科学”的人,是要求神学的意义“必须由研究对象本身”决定,而不是由某些自然科学或历史学家“那种反基督教的实证论”来决定。他们更进一步指出,我们研究的对象,其实就是永活的创造者,祂藉着圣经向人启示自己正是三而一的神,祂是个人性的,不是一股无名的力量,也是最终的主体;只要他们朝着这个方向思想,原则上就已经胜过理性与宗教的张力了。本文要研究的,主要还是集中在上述第二个层次的问题。

一般来说,方法的问题包括了∶第一,神学家在批判与重建时所用的方法;第二,他们为采用的方法提供的理据。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我们一共有三个主要的神学方法,前两个承认我们必须以已然赐下的标准为绝对的,因此限制可接受的意见的范围;第三个则拒绝接受任何限制,故其结果常是不受控制,属于相对的多元主义。现在把这三个方法胪列于下。

第一方法∶把神启示的道,看成是圣经作者为神的工作所作的见证,圣经便是神之旨意及道路的启示,人一切的信仰与行为,均需接受这个标准作衡量,并且使之“神学化”──意思是,解释什么是真实的,并且回答由此引起的问题──方法常是组织圣经的教训,并且指出引用的范围。这种方法有下列的理由∶1.不管圣经采用什么体裁,所用的正典圣经都是神的启示;2.除了圣灵的引导、纠正和教导,一个堕落、走入歧途,又受自己文化限制的人,是无法对神有任何正确的思想。圣灵就是当初向人启示圣经,今日又不断向人证实圣经,并向教会解释圣经的那一位。主张此方法的人认为,它是使徒时代教会解释和反复强调的,在教父及中世纪消失了一部分,后来改教家再度把它发掘出来,从此便成为更正教保守派,及守敬虔主义的福音派的神学方法。

第二方法∶此方法与第一方法颇为相似,但他们加了一个新概念在内,就是把历史及建制的教会所解释的圣经,看成与圣经地位同等;这样一来,教会传统所相信的所谓正统主义,无形中就成了信徒相信的对象,它亦成了不受圣经挑战或修正的东西(想想宗派的信仰!),人只能按圣经重组或加强它,它的基础却不受限制;但圣经与某种圣经的解释却始终是两回事。他们辩护的理由是∶1.圣经本身是不清楚的,故需解释;2.基督应许要藉圣灵居于教会,并且支持和保护她,这就足以保证,她解释的基本教义是可信的。这方法虽有不同的版本,但其中之差别不是很大,它们就是教父、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及安立甘大公主义神学采用的方法。对他们来说,圣经就是传统,反之亦然。

上述两种方法都有某种预设,它们就是∶1.神在圣经的启示都是合乎理性的,因此是可以理解的。圣经中各种对神之拟人化(拟人说)描述都是一种类比法,表达出我们的思想、言语和行动,与那个别存在的创造者之关系,而我们都有祂的形像。虽然神与我们并不全然相等,但也不是绝不相同;我们具备之神的形像,使我们能真正明白圣经所说的话,纵使或许未至完全明白的地步。

2.正典圣经所教导的,均是由单一的神圣思想而来,因此它本质上是真实的,也是协调的。

3.神是无限、个别的,也是自足的创造者,就是在今天也仍然用超自然的方法,在祂所维持的世界工作。

4.神以恩典救赎罪人,组成了一个立约的群体,并且透过耶稣基督向他们显示祂自己的国度,这正是圣经教义的核心;而基督的榜样,也是这新群体的生活模式,同时也是圣经伦理的核心。

5.教会藉信经、诗歌、礼仪、文学,及生活的模式所表达的传统,均是由圣灵所解释的圣经而来(第二方法更会说是具决定性的),因此是教会明白圣经真义的重要指引(第二方法会认为是关键的)。

上述两种神学方法,都认为他们的预设是本于圣经,反对它们就等于削弱了圣经的地位。

第三方法∶圣经不是绝对的真理,起码不是全本都是真理,它只不过是人想像出来、经验过、研究出来,和经过反省的记录。在每一方面,它却反映出受背景文化的影响和限制。故此,他们认为启示也者,不过是一些自证为有道理,又是关乎神圣事物的概念,里面记有一些命令,却不一定有认知上的内容。这种看圣经的方法,无形中就是把圣经看成为个人把处境思想整理出来的记录。它记载的思想既与文化相对,神学上就不可能达到任何结论,它会与不断改变的文化一直相对下去!赞成此说的提出下面的理由作辩∶

1.过去非常仔细的研经功夫,已经令我们不能再持守昔日对圣经的概念,它根本上就是人的一种文学。

2.自康德以来,哲学是完全反对超自然的有神论,以及按字面意思来解释的启示论。

3.从文化的层面来说,我们与圣经的时代相隔太远,不可能再认同里面的思想。

这种神学方法在过去一百五十年间,为基督教与天主教制造了自由的、现代的;英国现代主义、极端的,和修正的神学,且或多或少都是按着世俗的哲学、心理学、经济原理、社会学,和自然科学来进行,圣经真理只是其中一个参考点,同时也是与这些学科相对的。

上述三种神学方法都承认证据的重要∶但至于怎样的证据才是重要的呢?怎样才算是肯定的?怎样的含义才算是可接受的?这些就没有认真讨论过,或是讨论了,大家又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