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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網上聖餐可以嗎?

摘錄自〈陳佐人牧師疫情分享: 紐約州疫情, 網上聖餐可以嗎? 〉,2:3727:31,標題另加。

今天普世的華人教會,從亞洲、新加坡、台灣、香港、到中國大陸,   一直到美國、加拿大、還有整個毆洲,大部分的華人教會現在都是網上來崇拜。但是這個崇拜已經舉辦了兩周、三周、四周,現在終於邁向有聖餐,那怎麼樣來解決大部份華人教會一個月一次的聖餐呢?

我在這𥚃要分開三方面來跟大家討論。第壹是聖經的根據。第貳是聖餐舉辦的次數,到底是一周一次,一月一次,一季一次,甚至有些是一年才一次,哪一種才是教會的傳統呢?第叁是我要跟大家討論到我們華人教會的處境,應該怎麼樣理解聖餐?並且在瘟疫的時候,我們有什麼更好的舉行聖餐的方式?

首先我們來看聖經的依據。聖經里面有相當多的經文提到聖餐的次數,最常引用的是使徒行傳的二章42節「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掰餅、祈禱」,「掰餅」這個字在中國教會有特別的含義。特別是一些弟兄會和聚會所的弟兄姐妹他們會用「掰餅」這個字,由此就表明了中國教會、華人教會討論聖餐還是跟西方的教會有所不同。42節沒有提到次數,但是在46節說到「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掰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所以從這裡好像得出一個結論,他們是每天都有聖餐。

跟著另一節很多聖經學者喜歡引用的,  是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6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這個「每逢」的意思是常常,是多長呢?這個就引起了很多的討論。

好了,到了教會的傳統當中,到底應該是多久我們來領受一次聖餐呢?在教會的傳統當中,  對聖餐的看法起碼有四種不同的立場。第一是天主教的立場,喜歡神學的弟兄姐妹可能就會聽過了。天主教的立場叫變質學,  化質說,或者化質論。因此他們有些天主教會,甚至天天有聖餐,但是他們一定是每周一次。第二種立場是信義會,馬丁路德的神學立場,叫做同質說,同質論。馬丁路德代表了基督教最早改教運動的一個傳統。第三就是以改革宗加爾文主義所代表的叫作叫做屬靈同在論。

但是第四個才是我們中國教會、華人教會最流行的立場,就是有浸信會或者浸禮宗的教會,加上弟兄會,也加上了聚會所的立場,就是將聖餐看為純粹是記念,沒有任何特別的同在。前三個都是同在,是變質的同在,是切切實實的同在,還有是屬靈的同在。但第四個立場就是單單是記念。西方教會吃聖餐的時候最重要的經文是「(基督)就拿起餅來……說,這是我的身體……」(摘者註:太廿六26;可十四;路廿二19;林前十一23-24)。所以西方教會以「這是我的身體」來吃聖餐。但是在華人教會當中,我們吃聖餐最重要的經文是「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強調的是記念。但這個記念的確可能不單單只是記念,是有基督同在的記念。這個就引起了不同的宗派、不同的教會的立場的討論。

但是在我們面對這些不同的教會的次數的討論當中有沒有可以參考的呢?其中一個我們可以參考的是加爾文的著作。他有一篇很有名的叫《聖餐短論》。在當中,加爾文特別強調領受聖餐的時期,他說「領愛聖餐的時期並不能為大家立一定的規例,因為有些特殊的情況免人領聖餐,再者我們沒有顯然的命令,叫基督徒都在一個規定的日子領聖餐。然而我們若想到主設立聖餐的目的,就知道當較某些人所規定的更常領受聖餐」,這個就是加爾文在他的聖餐短論里面所講的。看完之後你就知道仍然沒有一個結論。跟著加爾文很有名的就是他在他的《基督教要義》當中很強調領聖餐應該是常常,是不斷,經常的,並且他說最好是每日的都領受聖餐。

其他的宗派,大部分是一個月一次領受聖餐。但是到了近代,有一些保守的改革宗他們是一季領聖餐,理由就是因為在約翰、加爾文的著作當中,包括在路德的著作當中,他們都有一個很真實的爭紮,用中國人的話來講就是「禮多必詐」。他們很害怕信徒們一  (個極端) 就是忘記了聖禮,譬如他們廢丟了告解禮、認罪禮,不需要向神父認罪。但是他們又擔心另一個極端,叫做矯旺過正。如果沒有了認罪禮,那信徒不認罪是怎麼樣呢?所以他們仍然要維持一個屬靈傳統,但是禮多必詐。如果我們又回到天主教的傳統裡面,又變成有一個基督教的認罪,結果每個人經常這樣認罪也不是真心的,結果也變回了他們當初改教所要針對的這些屬靈的虛假。這兩個極端都是他們想避免的。因此聖餐應該是每天一次,這個很像天主教,大部分連西方的基督教都不會用的。

但如果大家去過倫敦,你知道在聖保羅大教堂,他們每一天都有晚禱。如果你去過牛頓大學、劍橋大學、基督教的大學,他們也是每天都有禱告會。禱告是可以,但是很少有基督教會是每天有聖餐。天主教有,但是每個禮拜有聖餐。少數的西方教會他們基督教有,但天主教是每個禮拜一定有聖餐。

因此你講到我們到底可不可以用網上聖餐呢?這個在天主教教會從來沒有出現過。到現在為止我在網上還沒有聽到有這種討論。因為天主教的神學,聖餐是變質,化質論,是基督真的變成了餅和酒,所以沒有辦法電子化(說一個笑話)。今天我們對於要不要將崇拜全部上網?或者我們現在開始爭論到底怎麼解決聖餐的問題?華人教會好像開始分開兩派,一派叫做肉身聚會派,很強調還是要見面,不見面,不在一起崇拜還是不行的。第二是電子聚會派,全部上網。好像現在在中國一些的疫區,慢慢的好像再沒有很嚴重的情況了,但是還可能會有傳播。所以有些教會可能還是網上的崇拜。有些教會可能有網上崇拜,但是可以有很少數的人回到聚會的地方,大家一同來敬拜。所以這個肉身聚會和電子聚會就好像是兩個不同的立場。

在這𥚃不是講笑,它是帶出了西方教會對於聖餐討論的一個重點,也是我們華人教會的一個盲點,就是聖餐最重要的那一句話:「這是我的身體」(This is my body),是身體,身是肉體。西方教會就是從這個聖餐論結果產生了他們對基督論不同的解釋。但是不管是路德、加爾文還是其他的宗派,從循道會到浸信會再到不同的小的宗派,大致上立場都是正統的。但他們對基督論卻有不同的解釋,那個是沒差別,都是在正統的範圍當中。但因為是關乎到基督論,最後也關乎到三一論,所以是輕慢不得的。華人教會相對來講我們只注重基督最後講的那句話,「為的是記念我」。那我們就將聖餐看作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只是記念。

但這里有個問題?你說聖餐是記念主的死,記念十字架。那絕對有可能很多兄弟姊妹包括我自己,有時候唱那古老十架,我越唱心裡面越有感動,比我領聖餐的時候更有感動,那你怎麼樣來解釋呢?如果要記念主的死會不會唱「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更加能夠記念主的死。

華人教會在聖餐上面一直都不是很重視。因此這個也成為我要講的第叁方面,就是在中國教會、華人教會的處境當中,我們應該怎麼樣來處理現在在疫區、瘟疫當中我們不能夠肉身崇拜,那我們要怎麼樣來處理聖餐?在這𥚃,我要提醒大家,我們絕大部份的華人教會的聖餐立場都是浸信會會派的、都是弟兄會派的、都是「記念的」,因此這個不應該成為我們有不同意,有爭吵的情況。

現在在瘟疫當中,我們應該大家同心彼此禱告、支持,特別關心有需要的弟兄姐妹。神學的論爭一直不是華人教會的強項,所以現在不需要特別的提出來。我這個視頻的目的也是希望幫助大家明白一點來朧去脈,但絕對不是讓你明白之後去產生爭端。但是作為教會的傳道人、長老、牧者、執事在討論這件事情上面的時候,大家也應該有聖經的根據、有神給的智慧。

華人教會不單只不注重神學,華人教會其實也從來很不注重禮儀的。我們相反來講,我相信教會𥚃面,我們覺得最神聖的禮儀是婚禮。但是婚禮不是基督所設立的,是上帝在伊甸園設立的。基督只設立了有洗禮或者叫淨禮、有聖餐。所以婚姻當然是神聖的,但婚禮的本身它不是一個聖禮,因為聖禮有很特別的定義。

在這裡舉一個例子,我們起碼有三種不同的方式在這個疫區我們可以解決聖餐的問題。第1)個方式,就是傳道人去到不同信徒的家,為他們施行聖餐。但這個有問題,因為可能有些人住得太遠,或者有各種的原因太危險,傳道人不能夠去到他那個家,那些家庭就不能領到聖餐。並且這種做法太象神父,好像不像基督教,所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會採用,我也不贊成。但這個就觸動了聖禮的一個定義,聖禮是全包的,你不能夠單單的只給教會一部分的人。我們當然聖餐只給受洗的弟兄姐妹,但也仍然要全包所有(受洗)的弟兄姐妹。所以如果傳道人去一家、二家、三家,但結果你因教會超過一百人你就沒有辦法。第二(另外)如果有些家庭所在的地區是很危險,傳道人去不了,長老去不了,這個也不是好的做法。

2),現在越來越多教會考慮採用的就是網上聖餐,或者我叫做聖餐的電子版(digital comunion),  這個做法也分開三種,好複雜阿。A種,就是教會舉行聖餐,跟著聖徒在家來領受。但是是很高檔的,就是預定那一些一杯一餅包好的小聖餐,並且傳道人,不要傳道人,()這麼忙了,長老、執事或者主要同工送到每一個家庭當中。所以當傳道人拿起杯來,拿起餅來的時候,那他們也同樣在家𥚃面就會拿起來。不過這個有它的好處,就是大家都有杯有餅。但是有個問題,就是如果教會是五百人,我知道新加坡有教會他們的教會只是幾十人,所以傳道人、教會同工很辛勞,  他們每一家都送去,使他們在家𥚃面來領聖餐。不過大教會就沒有辦法。
  
B種,是在網上聖餐,但是是信徒自己在家預備。所以自己去買葡萄汥、葡萄酒,自己買聖餐餅,或者自己烤餅。這一個做法就很像個體戶的做法,就𣎴是分銷了,沒有總代理,自己做。有它的好處,就是能解決供應問題,供應鏈(supply chain)(的問題),   所以牧師不需要這麼頭痛,長老也不需要這麼擔心。但是它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好像在這過程當中是弟兄姐妹開始自己來預備聖餐。

跟著這個也牽涉到第C種模式,就是沒有電子聖餐,但是弟兄姐妹自己在家舉行聖餐。可能有爸爸,一家之首,或者媽媽好像夏娃一樣,眾生之母來主持聖餐。猶太人的安息日的臘燭是首先由媽媽來點的。但是安息日的晚餐是爸爸來主持,所以父母是一同的同工。這個做法在舊約當中很像逾越節的晚餐。那它的好處也跟剛才一樣,就是敎會不需要成為總代理跟分銷,每一家自己來舉辦。但是它的不太理想的,如果不是壞處的話呢,   仍然是變得弟兄姐妹要開始辦理一個屬靈的領導長者的位份。如果那個家庭𥚃面有一點點家庭的問題和分爭,如果孩子們他們有一些對父母的意見,他們不太看中父母的榜樣,而父母可能也在聖經,如果不是神學上也無完全沒有裝備,他們也沒有想過聖餐是什麼?那他們自己來舉行聖餐,當然是很不理想。

在改教運動的時候,路德、加爾文,  和其他的改教家都對聖餐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舉行聖餐的時候,好像在方式上有些微的差別。但是他們有一點是完全共同,從來沒有起過爭論,就是聖餐是以聖道來設立的,代表了聖餐是需要有真理的教導。如果父母們沒有這個裝備,那就很危險。

跟著有沒有可能有第 3)種(方法解決聖餐的問題)呢?有可能。第3)種的做法就是我們可以在網上找到一個照片,就是有天主教的神父,他們現在學南韓,有這個不下車的驗病毒的服務。於是現在天主教的神父就有不下車的告解的服務,這個是講笑了。如果我們教會開始有這個Drive-Thru不下車的服務的話,那也可能解決這個聖餐是用總代理分銷,還是自己來領受的問題。這個當然是說笑了,我自己也不贊成。

所以最後的結論一定有一個在所有這些立場之外的立場,就是教會暫時不舉行聖餐。禮多必詐。太多聚會,太多禱告,或者聖餐的禮儀,有時會令到弟兄姐妹沒有一個尊敬的心。所以教會因為特殊的這個全球的危機,暫時沒有聖餐。但是使到牧師、長老、執事、同工有更多的機會,好像我這個視頻一樣,大家討論聖餐的意義,更加堅定對於神的話,神的真理和神的恩典了解,這個豈不是一件好事嗎?

不過每個教會都有它的傳統,所以我最後的結論一定是兩點。第1點,請弟兄姐妹尊重教會同工們他們經過磋商、討論、禱告之後的決定。不管用哪一種方式,我相信一定是對你們教會來講是最好的方式。在這一個特殊時期我們也避免爭端,希望大家都在教會裏面同心。我們不應該將聖餐當作是莫屬,所以不需要產生到底是灑水禮還是浸禮的爭端。同樣在這𥚃也不需要為聖餐是如何舉行?多久舉行一次產生爭端。

但是第2點,我相信作為傳道人、作為長老、作為執事、教會同工都應該要有基本的聖經根基,還有基本的神學訓練。我們大部分華人教會都是浸信會或者弟兄會的聖餐觀,是以記念作為聖餐的立場,這個無可厚非。但是我仍然提醒大家,我們在計劃聖餐,安排聖餐的時候,不應該將聖餐看作好像是個可有可無的一個象徵,好像最神聖的是婚禮,絕對不是,最神聖的是聖餐,基督說「這是我的身體」。

教會歷史當中有些很深的神學討論,我們現在大家都在家,很可能現在是個很好大家學習的時間,我在這里很簡短的用了三十分鐘,太長了,本來只想録十分鐘,跟大家來分享。希望不同的教會用不同的方式,但是希望大家在討論這些方式的時候謹慎,盡可能採取一個最好的方式,並且不會誤導弟兄姐妹對於聖經真理的了解。

願神的恩典特別與大家同在,但願我們都在這段危險的時間里面經歷到上帝特別的平安,我們作個很筒短的禱告:親愛的主,感謝,帶領我們在這段困難的時間里面我們一同思想上帝的真理。我們的傳統都不是以神學或者禮儀為主的,但是聖餐不是個禮儀。它是基督真真實實所設立的。但願我們領受的時候都知道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寶血,基督與我們特別同在在聖餐當中。我們記念基督的死,我們記念基督的愛。雖然可能有些教會可能停止了聖餐,有些教會可能有特殊的方式來安排聖餐,但願我們都能夠找到一個最合適的方式使到弟兄姐妹繼續得到屬靈的餵養,屬靈的供應。感謝上帝垂聽我們的禱告,奉基督的名求,阿門。

2020-04-25


(偶然)、隨意、機遇、眷顧 fortunechance  | 227:1833:10摘錄

讀書會: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中的護理 Providence |  陳佐人牧師
標題另加

(第一卷 認識創造天地萬物的神,第十六章神以祂的大能滋養和管理祂所創造的宇宙,並以祂的護理統治全宇宙,2.沒有任何偶然發生的事〔2.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fortune and chance|錢曜誠等譯/孫毅、遊冠輝修訂版)

下面這個偶然是很麻煩的事情,有時候如果我們一開始在十六章停留比較久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因為這真的是最麻煩的一段經歷文。好,這裡他講的偶然,聖經所教導的護理與偶然是不是相違背的?而到底什麼叫偶然呢?他在這𥚃講到的是整個護理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如果神是無微不至的,無所不包的來掌管這個世界,那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偶然呢?

偶然這裡我們經常翻譯叫作relative(相對),其實不一定的。這個偶然在通常的英文應該叫做chance(機遇)。跟著呢,當時候用的字就變成現在的英文一個很怪的字,就是叫做fortune(財富),就是這裏所用的fortune(財富),而這個fortune 本來的意思不是指財富,而這個就是整個希臘哲學裡面很重視的這種上天對人的眷顧。好像你去買馬票(可能今天不會有人知道什麼是馬票,彩票),你去買彩票,你中了彩票。

因此這裡我們要強調兩點,第一,加爾文沒有否定這個世界是有所謂的隨意性,就是事情的發生有時侯它不是好像有一個規律的,就好像我們看見有強盜、有海浪、或者有意外這些事情發生。下面他馬上引用了他最喜歡的經文馬太福音十30節,他最喜歡這節經文。在這裡他是說到整個這些隨意性的事情是會發生的,但是我們要知道最後「就是連我們的頭髮都被數過」。因此我們看萬事都會想到是在神的旨意之下,但這個旨意他卻會說是隱祕的旨意。所以在這裡最好的例子是約伯記,約伯記到最後的四十二章,他仍然不知道約伯記一到二章所發生的事情,他不知道上帝與魔鬼之間的對峙,如果不是打賭的話,是個對峙,那他不知道。人世間的事情是有隨意的,而且這個也是我們人的自由意志。

所以這種所講的偶然呢,應該翻譯成機遇,所以這是第二個意思了,這裡講的不是否定我們的人生是有隨意性的,但是他否定的叫作偶然,用機遇的角度也是一樣。古代的人他們相信我們世間所發生的事情是有神明來掌管,有個幸運女神來掌管。所以今天我們覺得我們是碰上運氣,或者我們運氣不好,這些都是天上的神明給我們。從這裡就知道他當時的世界觀,又是我們所說這個講道的人和聽道的人他們分享一個同一的世界觀,重要的不是關於命定和偶然,重要的是哪一種神明掌管你的人生。

整個護理的觀念跟人世間的對立不是神的無所不包,對立於我們人世間的偶然。(對不起,你說沒有聲音,可能是你的網落有問題非專業,對不起其人都有聲音。)乃是神的無所不包對應的是一種異教的命運觀。那個才是真正的對應。因此他在這裡沒有否定我們人有自由意志,他沒有否定我們人世間很人都有多的事情好像是隨意發生的,他沒有否定我們雖然相信神是無所不包的掌管一切,但是我們每天的生活裡面我們有很多的感覺都覺得事情的發生是沒有辦法去明白,加爾文絕對不否定這一點,並且他說正是因為我們感覺上覺得人生的事情是沒有辦法去掌控,我們更加要相信上帝的護理。所以他下面會不斷重複的這些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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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機遇命運掌管
234:2935:17237:172講問與答0:21-3:55摘錄|  讀書會: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中的護理 Providence |  陳佐人牧師

234:2935:17摘錄
問:偶然是對人而的。
答:對。這個偶然有一個不太好的意思就是說好像無規律。加爾文不相信世界是無規律的,連異教者也不相信。你看看你的朋友,如果他不求神拜佛的,其實一定有人求神拜佛的了,他什麼都不拜呢,他會更迷信。他一定有些東西,他要做一些事情,他一定要穿那個襪子,他打一個什麼球,他一定有一個幸運的東西。所以在這裡這個偶然,其實很少人會是一個絕對的偶然主義者,大部分人都相信有規律的。

237:172講問與答0:21-3:55摘錄

問:命運、運氣、巧合與神的護理在這方面可不可以再解釋一下?

答:到底命運和掌管這些有什麼分別?如果命運作為一個無形的規律,盡管命運這個字在中文會有很多很不好的聯想,但是我會說從古教父到路德、加爾文他們都沒有否定的。用約伯來講,我相信我們不會否定說約伯他其實有這種冥冥中的感覺,他對自己的人生有一種冥冥中的感覺,他知道上帝在天界有惡者來攻擊他,我相信這個絕對有可能,因此如果你叫這個命運觀,我說可以,但不是我們現代人所講的命運,他有一種種冥冥中的觀念,這個是基督教,不止是教父和改教家,甚至聖經裡面都有的這種記載,用戲劇的方式最好的約伯記。

而這個宿命論當然是我們所反對的,宿命它不是講到命運,他是講到一種的fatalism,  就是它是一個盲目的、無情的、無理的力量,所以這個就牽汲到對比了。

基督教講的神的主權、神的護理,它所對應的不是我們所講的無神論,或者是一種完全是偶然的世界觀。所以基督教,經常我們說基督教對應的就是無神論,其實不是。基督教所對應的真正的對手是命運的觀念,甚至可能是宿命論。就是當人不相信神的時候,他不是什麼都不信,乃是他什麼都相信。

加爾文在這三章(卷一第十六十七十八章)𥚃面最主要的經常會做的結論,就是問題不是我們相不相信我們的人生是有一個無形的手,最重要的是我們相信知道我們人生最後是哪一位來掌管,是一種的機遇,還是那一位有愛有公義的上帝這個就是加爾文的辯論的他那個主調。那古希臘,對啦,他們是有很強大的這種chance(機遇)、fortune 、我們的上天眷顧的觀念。但是那一個幸運女神完全是隨機的,但是上帝卻是定意要賜福給我們,這個就是加爾文辯論的對手。

2018-04-14


專題講座:歸正信仰與社會倫理

陳佐人博士 Dr. Stephen Chan
2016 亞洲基督教信仰研討大會《為真道竭力爭辯》唐崇榮國際佈道團主辦

第一講改革宗社會倫理學自然法 第二講改革宗社會倫理學政治神學 自然法的基本定義 Natural Law

人有與生俱來對上帝的認識根據羅馬書1:19-20
人在墮落後仍未全失去神的形象用加爾文的話說多少都蒙神的榮光所被。
人在墮落後仍因上帝普遍恩惠而有行善的能力。
此種「眾人以為美的事」是人類社會存在的基礎。
自然法不牽涉救恩論不是関於人如何得救的問題。
在今天的一般理解我們可以將自然法對等於普遍啓示與普遍恩典。
最深入淺出討論自然法的書是路易斯 (C.S. Lewis) 的《反璞歸正》第一章。

第一講改革宗社會倫理學自然法

[] 聖經的基礎
基督教的倫理是建基於上帝的誡命基督徒是以《聖經》作為生活的準則而不是以道德哲學或神學來作指引。
基督徒在不同時代、文化與處境中的行動構成對倫理原則與問題的反思我們可以稱為神學性倫理 (Theological ethics)這是有別於由理論而整理的道德神學 (moral theology)

基督教的道德哲學或神學往往無可避免地會借用一些文化思想來結合《聖經》再加以系統化成為理論。西方道德哲學有兩個主要的來源: 柏拉圖強調以超越的善作為人道德的目的。亞里士多德以人的美德為倫理學的基礎。至高的善高不可攀,只能以冥想來參悟。另一方面,傳統美德是因人與文化而異,需要加以綜合與比較,因此會有產生對倫理道德較相對的看法,例子是中西文化的不同倫理的看法。最深入淺出討論倫理學的書,是路易斯 (C.S. Lewis) 的《反璞歸正》第一章。
為什麼基督教要借助自然法來發展其倫理學的教導與實踐?特別是社會倫理?這就好像基督徒相信《聖經》是符應於現代科學,但基督徒科學家要運用科學的理論來作科學研究。在西方歷史中,人用自然法來處理社會倫理的問題,就好像科學家使用牛頓力學或高能物理學理論來發展與研究科學,二者都是人思想的工具。
我們如果粗略的觀察,在過去廿年改革宗信仰與神學在中國與東南亞的發展,可以粗分為三個類別:系統神學式的思維,聖經神學式的思維,倫理神學與政治神學的思維

(2) 基督教社會倫理大綱:

基督教的倫理是建基於上帝的誡命與命令,所以基督教不需一套道德哲學或神學來作基督徒生活行為的準則。基督徒是按照《聖經》的教導來作行事為人的標準與指引。出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利 22: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為什麼基督徒要遵守上帝的誡命?因為這是聖經的吩咐。而我們要這樣行是因為三個原因: a. 上帝是聖潔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11:45) b. 上帝是良善的: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19:68) c. 上帝是大能的:我們的主為大,最有能力;他的智慧無法測度。( 147:5) [We obey because we fear someone who is more powerful than we are.]

今天的美國改革宗的爭論兩個國度論 vs. 文化轉變派 a. 兩個國度論 (Two kingdom theory)代表是加州西敏神學院代表人物有霍頓(Michael Horton)David VanDrunen b. 文化轉變派 (Transformalists)代表是凱勒 (Tim Keller)派博(John Piper)弗來姆(John Frame) 代表作是凱勒,《慷慨的正義》英文2010中譯2015

基督對立文化 (Against)從屬文化 (Of, 文化基督徒)超越文化 (Above, 包括以下三類)反合文化 (Paradox)轉化文化 (Transformation)[H. Richard Niebuhr] a. 以偏概全過度簡化 b. 每一時代五種模式並存每一時期, 並不取代。正如#3,包括了#4#5 c. 混合模式:不同模式的互補與組合。正如#3,包括了#4#5 d. 同一目的:五種模式都以轉化文化為目的。#5類是尼布爾採納,是沒有負面批判的。 e. 福音派卡森博士的回應:D.A. Carson, Christ & Culture Revisited. Eerdmans, 2008. 基督教倫理神學的主要經文:「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5:17)

[] 加爾文論自然法:

加爾文對自然法的最著名《基督教要義》篇章是卷二第八章 「釋道德律」。其中的首段出現在首版,一直保留至他離世前的最後修訂版(1536-1559),原封不動,隻字不改。再次表明他是一位早熟的神學家,許多核心觀念都在早年確立,持守一生。

再者,我們以前所說彷彿銘刻在各人心上的內心的律法,和我們從摩西的律法所學來的,多少是一樣的。因為我們的良心不容許我們沈迷不悟,乃在內心做我們對上帝應盡職責的見證人和規勸者,叫我們分辨善惡。。上帝因鑒於我們的愚蠢頑梗所以不得不給我們成文的律法因自然律法過於模糊於是藉明確的成文律法喚醒我們的怠惰使我們在記憶上有更深的印象。[261-262] Moreover, the very things contained in the two tables are, in a manner, dictated to us by that INTERNAL LAW, which, as has been already said, is in a manner written and stamped on every heart. Therefore, as a necessary remedy, both for our dullness and our contumacy, the Lord has given us his WRITTEN LAW, which, by its sure attestations, removes the obscurity of the law of nature (NATURAL LAW), and also, by shaking off our lethargy, makes a more lively and permanent impression on our minds.

第二段有関自然法是加爾文的《羅馬書釋義》, 寫於 1540 [v.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 保羅現在是說到他對前一句子所證明的。。因為不論一個民族的人性失喪到何等地步,也總有些律法的形式存在。因此,所有的民族不用受外部的指示,都能為自己制定律法,這樣在他們中間有些正義感的初步觀念是不證自明的。他們雖不在律法之下,他們也是有律法的。

加爾文對自然法的「正面」引句與「負面」引句:見附表
a. 加爾文對自然法的處理,是述而不論。他接受了中古時代的自然法,放在改革宗的神學框架中。他引用自然法是隨意的(casual),卻不是任意的(careless)。他的目的是闡明一套合符聖經的正統信仰,而不是重整自然法的哲學。
b. 加爾文沒有全盤否定自然法,但也沒有完全肯定自然法。我們可以在《要義》中找到兩組對立的段落。
c. 究竟墮落後的人能否憑自然理性來認識神?加爾文一方面說:「我們雖然承認在他裡面的神的形像沒有完全消滅,但因腐化過甚,所餘下的,也只有可怕的醜相了」, 但他在同一段落接著說:「然而人身無論那一部分,多少都蒙神的榮光所被。」[Bk.1.15.4]
d. 加爾文肯定自然法的最美妙文筆是形容墮落世界是「上帝榮耀的舞台」(theatrum gloriae Dei)
e. 今天自然法或普遍恩典的問題仍然困擾改革宗神學,所以巴文克 (Herman Bavinck)、凱波爾 (Abraham Kuyper)與範泰爾 (Cornelius Van Til) 均著了《普遍恩典》(Common Grace) Conclusion: 基督徒為何要関心文化、科學與政治?不是因為這世界可以給我們救贖與滿足,而是因為這些見証可以在被造的世界中彰顯上帝的榮耀。此世是「上帝榮耀的舞台」。(Christian witness in the world not because this world can offer salvation or fulfillment but because these activities express the glory of God within his created order.)

[] 清教徒論自然法

(1) 清教徒的倫理神學要點1. 以神為中心 2. 以《聖經》為基礎 3. 以神權政治為理想Theocracy. 4. 政教合一 5. 敬虔運動 6. 政治抗爭運動 5. 清教徒與保皇黨雙方均同意君主制政教合一無現代式宗教自由觀有個人人權但無現代性個人自由觀。

歷史事件
16466月是清教徒革命的重要年份該年六月克倫威爾在牛津接受保皇黨軍隊的降書結束內戰。
16467月在倫敦西敏寺召開了西敏斯特會議草擬《西敏信條》。
1649130英皇查理斯一世被處決。英法兩國在一百年間均處死了自己的君王,在多佛海峽的兩岸,掀起了腥風血雨。不同的是法國邁進共和國,英國維持了君王制。[路易十六,1793121]
清教徒最大的道德危機發生在1649年將英皇查理一世斬首處死。究竟革命的合法性何在? 究竟基督教信仰容許武力與暴力嗎?弒君 (regicide) 是否等同殺國?詩人彌爾頓曾著書為英國的弒君辯護,《為英國人民辯護書》。

路易斯論: 人文主義者 vs 清教徒 [Humanists vs Puritans]
我以人文主義者來指那些教授或研習﹐或至少十分推崇學習希臘語與及新形式拉丁語之士。人文主義一詞 則是指一般由此研習而生的批判式原則與外觀。

路易斯論: 清教徒 = 清「政」教徒[Puritans = Purity of Polity]

伊利莎白時代的人理解清教徒為那些要廢掉主教制﹐並按著加爾文於日內瓦所設定之路線來重組英國教會。清教徒之黨派不是分離主義者或(以現代意義中的)異見分子。他們通常會留於建制之內﹐並嘗試從內部來改革。故此有不同程度之清教徒主義﹐而不容易劃清一條清晰快捷之界線。

路易斯論: 中世紀式基督教之社會倫理 (Medieval Ethics)
「當我們說及加爾文時﹐情況就顯然不同﹐我們發現一種真實努力﹐要重新解釋一種不再是中世紀式基督教之社會倫理。」(English Literature in 16th Century, p.35) 《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德語原著 1904-1905,英譯本 1930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1920. 韋伯,此學說極富爭議性,成為了與馬克思主義分庭抗禮的政治經濟理論。

[] 霍布斯論自然法

1649年清教徒革命成功,處死英皇查理一世。兩年後,霍布斯出版了他的《利維坦》,確立了現代的政治科學 (political science)。書名是採自《約伯記》:「你能用魚鉤釣上鱷魚(利維坦)?( 41:1, 3:8, 74:14, 104:26)

霍布斯生平的時代,世俗國家興起,教權逐漸衰落。面對狂風席捲大地的時代改變,霍布斯要獨排眾議,他申告天下:君權既非神授,也非民授。中世紀君權神聖化的君主制已一去不返,但君權民授仍是一種世俗式的神聖化政體。兩者都是「人造人」的巨靈,名為利維坦。如何將國家加以非神聖化是現代除魅化的當務之急,此最終的使命便由那位既非保皇黨,又非清教徒革命黨的霍布斯來完成。
霍布斯與笛卡兒都被宗教戰爭所困擾,他們期望藉著個人突破性的思想,為世界求平安。但結果弄巧反拙,他們都被迫流亡。笛卡兒的書都成了禁書,終生沒有回法國,客死異鄉於瑞典。霍布斯自我流亡十一年在巴黎,到了1651年才回到倫敦,立即將長年寫作的《利維坦》出版。

霍布斯將政權非神話化,《利維坦》將國家比作人的身體,產生了英語中的 body politics,中譯為國家組織,國家機器。在《利維坦》的插畫中,國家的身體是由公民,地域版圖與貿易所組成。我們可以將這比方轉為今天的國家機器,此機器是由人組成,細分為無數的零件:政府、政黨、法院,市民,經濟,文化,教育,新聞界,大眾傳媒........

霍布斯的倫理道德思想重點:

第一,國家像《約伯記》中的利維坦,像一頭野獸,而非怪獸。而野獸是可以被馴服的。馴化野獸的秘訣是明白利維坦作為國家的「實質、形式與權力」,而此再分述為國家(第二部分)與教會(第三部分)(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wealth, Ecclesiastical and Civil)

它還要模仿有理性的「大自然」最精美的藝術品——「人」。因為號稱「國民的整體」或「國家」(拉丁語為 Civitas) 的這個龐然大物「利維坦」是用藝術造成的,它只是一個「人造的人」;雖然它遠比自然人身高力大,而是以保護自然人為其目的;在「利維坦」中,「主權」是使整體得到生命和活動的「人造的靈魂」;官員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員是人造的「關節」;….. 最後,用來把這個政治團體的各部分最初建立、聯合和組織起來的「公約」和「盟約」也就是上帝在創世時所宣佈的「命令」,那命馴令就是「我們要造人」。[《利維坦》, 引言,pp.1-2。《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商務印書館出版,黎思復,黎廷弼譯。1985年。]

第二,上帝造人,人造國家。國家沒有神聖性。霍布斯生平的時代,世俗國家興起,教權逐漸衰落。面對狂風席捲大地的時代改變,霍布斯獨排眾議,他申告天下:君權既非神授,也非民授。

第三,霍布斯(1588-1679)認為人類若拒絕建國,便會墮進人人互相爭鬥**,或人皆相伐的自然狀態,就是一種無法無天的失序狀態 (anarchic)。就是「人們不斷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中」。此種自然狀態常被誤解為霍布斯的悲觀人性論。

第四,霍布斯定義自然法:自然法是永恆不變的。自然法所要求於人的只是努力,努力履行這些自然律的人就是實現了它們,而實現了自然法的人就是正義的。像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非以役人 乃役於人。道德哲學便是研究這些自然法的科學,因為道德哲學就是研究人類相互談論與交往中的善與惡的科學。[以上全出於第十五章「論其他自然法」: 117, 120, 121]

霍布斯式的自然法Thomas Hobbes on Natural Law.

例子一 其中頗有爭議性的是[第八條」: 一切仇恨與輕視的表示都足以引起爭鬥因為大部分人都寧願冒生命的危險而不願忍辱含垢。於是,我們便定下這樣一條誡條:作為自然法的第八條:任何人都不得以行為、言語、表情、姿態表現仇恨或蔑視他人。違犯這一自然法的人一般稱之為侮辱。[15章,116] 霍布斯在此指到,即使我們鄙視一個人,但都不要表達在行為與表情上。這點好像中國人說逢人只說三分話的道理。霍布斯可能是西方歷史中第一人將此通俗圓滑之道寫在一本嚴肅的神哲學書中。

霍布斯不贊成希臘人「哲學王」或精英政治的觀念。他不是否認有些人是生來有領導之才,但作為國家的基礎是危險的。平穩的治國之道是依賴一些有常識,通情達理而通才,而不是靠一些像諾貝爾科學家般的天才與專才來管理。
霍布斯的倫理觀常被誤會為一種世俗化的功利主義,

是馬基維利式的權術。但這是過簡的看法。事實上,霍布斯的倫理反映了當時的英倫的加爾文主義文化(廣義上)與奧古斯丁的神學傳統。他反對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至善」(Summum Bonum), 取而代之的是英倫經驗主義與清教徒時代的人性觀。
霍布斯取笑古典希臘的倫理是偏離現實:「所有的罪行都同樣應蒙不義之名...... 但這並不等於說,所有的罪行都是同樣不義的,正象所有的曲線並不全都同樣彎曲一樣;於是便主張殺雞與弒父同罪。」(a crime to kill a hen, against the law, as to kill one's father.)

霍布斯雖非清教徒但他卻分享了當時英倫加爾文主義的世界觀。他的人性論是符應於荷蘭式加爾文主義五點 [TULIP] 的第一點全然敗壞 (Total Depravity)。但這既不是指人在墮落後完全失去上帝形象,也不是指人壞到極點,不能為善。在英國哲學史中,許多學者在論及一些清教徒神學家,或詩人密爾頓,或霍布斯,或亞當斯密,都指出他們複合的人性觀可描述為「人性本可塑」(human nature is malleable)。意思是人雖然生在罪中,但藉著神聖的普遍恩典可以行善,並因著聖靈在信徒身上的施恩,使人恢復亞當的地位:有能犯罪,有能不犯罪 (posse non peccare)

我想到的另一相近例子是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他以蘇格蘭式的加爾文主義來書寫此本被視為《國富論》的前篇,探討人因自利而產生的同情心與利他行為如何成為了早期資本主義的原動力。用亞當斯密的著名引句「並不是因為菜市場的肉販釀酒者麵包師的慈善我們才能有我們的晚餐而是因為他們自利的思想。」(It is not from the benevolence of the butcher, the brewer, or the baker that we expect our dinner, but from their regard to their own interest.)

人類帶有罪過的自利行為在亞當斯密手中變成了經濟的動力同樣人自私的求存在霍布斯的思想中成為了人建立政治共同體的基本原素。

[] 現代西方神學中的自然法巴特 更正教與改革宗對自然法的存疑視自然法為天主教式的與人本主義的。其中一個最強因素是瑞士德裔的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 而事件起因是巴特與另一位瑞士神學家艾米爾·布魯內爾 (Emil Brunner, 1889-1966) 的神學筆戰。

神學論爭事件:
19345月:布魯內爾出版《自然與恩典》小冊子,共44頁。(Nature and Grace, Natur und Gnade.) [英譯本pp.100-150]
1934529-31 巴門宣言。巴特是主要起草人。[Busch: 245. McGrath: 112]
19349/10月:巴特與兄弟同遊義大利羅馬。布魯內爾因巴特之沈默而開始憂心。[McGarth, p.127.]
1934101-2日: 巴特與布魯內爾多次通信,申明大家的不同觀點。巴特在信中告訴有魯內爾大家的」聯誼」(fellowship)因此而中斷。[McGrath:128] (Gemeinschaft? Not Freundschaft?)
193410月:巴特在羅馬寫作《不! 對艾米爾·布魯內爾的回答》(Nein! Antwort an Emil Brunner)。按照巴特傳的作者 Busch 的記述,巴特每天五至六時寫作,他的房間面對著羅馬城的平西歐山。他相信這也是使徒彼得的視野。由此而更心意堅定地要批判布魯內爾的羅馬式「存在的類比」(analogy of being)[Busch: 252]
196646日:布魯內爾逝世於蘇黎世。巴特因病無法提前探病但致以短信
“ Tell him from me that if he is still alive and if it is possible, that I commend him to our God. And tell him most certainly that the time when I felt that I had to say "No!" against him is long past, and that we live only because a great and merciful God speaks his gracious "yes" to us all. [Busch: 476-7] 7. 19681210巴特逝世於出生地巴塞爾。

神學論爭的是與非
巴特與布魯內爾的支持與反對者兩派陣營壁壘分明分歧至今仍可見於英美歐陸神學界。
巴特派現分為傳統上一代的巴特派強調辯証神學 (Dialectical theology)或舊稱為新正統主義 (Neo-Orthodoxy)。新巴特主義(Neo-Barthianism),又稱實現論,(actualism)
英美福音派教會與神學院中,越來越多人被巴特派與新巴特派吸引,由此導致更正教中普遍對自然法,自然神學的抗拒。
但改革宗神學仍無法逃避自然法,自然神學,自然理性與恩典等一連串的問題。Abraham KuyperHerman BavinckCornelius Van TilJohn Murray 都著了《普遍恩典》(Common Grace)。而在美國以西敏神學院為代表的改革宗神學中,後世學者對範泰爾與凱柏二人的詮釋,以範泰爾強調對比法 (antitheis),凱柏強調普遍恩典。此種對照(如果屬實) 也是反映了自然法與普遍恩典的問題。

近年兩本為布魯內爾申辯的書。兩位作者都是福音派帶改革宗背景Stephen J. Grabill,《重尋改革宗神學倫理中自然法》(Rediscovering the Natural Law in Reformed Theological Ethics), Eerdmans, October 5, 2006. Alister E. McGrath (中譯麥格夫或麥格拉思)《布魯內爾的重新評價》(Emil Brunner: A Reappraisal)Publisher: Wiley-Blackwell, 2014

有關此論爭的三個關鍵問題:

a. 在《巴門宣言》中巴特是否以反對自然神學來反對納粹主義?
b. 巴特是否認為布魯內爾神學會引致納粹主義?
c. 巴特自己晚年有沒有恢復自然神學?

巴特猛烈批自然神學,也反抗納粹政權,但他從來沒有說自然神學會引致納粹政權。《巴門宣言》中沒有提自然神學,但條文中是反自然神學的精神。但宣言沒有說自然神學導致納粹政權。[8.18 有一種教訓稱,在當世居權威地位的意識形態和政治信仰的環境下,教會可以隨從自己的喜歡放棄其信息和次序或者予以改變,我們拒絕接受這種虛謊的教訓。]

另外在今天美國福音派改革宗學者中的代表人物,有史普羅 (R.C. Sproul) 是公開介紹自己的改革宗神學是以加爾文與中世紀的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作基礎,他的古典護教學是托馬斯式的 (Thomistic),有別於範泰爾 (Cornelius Van Til) 的前題式護教學。另一位改革宗學者是阿爾文·卡爾·普蘭丁格(Alvin Carl Plantinga)是美國當代著名的分析哲學與邏輯哲學家。普蘭丁格形容自己的護教學是「阿奎那-加爾文」模式。他們兩位都可以說是廣意上使用了一些自然神學的資源來作他們的改革宗神學與護教學。

我個人對巴特—布魯內爾筆戰的反省:

1/ 從時代處境:巴特在19345月至10月打了兩場神學的硬仗。對付納粹主義,批判自然神學。関鍵問題是這兩次的爭論是否有因果性? 從時間上來看,我感覺在政局動亂的陰霾下來做神學是不理想的。但亂世往往觸動了偉大的神學思維,如奧古斯丁在羅馬城危亂中作《上帝之城》,加爾文在逃亡中寫《基督教要義》。但筆戰中作神學自然易有偏頗之處。巴特與布魯內爾兩人的文筆語調是帶有火藥味,這是教人遺憾的。

2/ 從神學立場:我是同意巴特對自然神學的批判,但認為要區分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與傳統的自然論 (natural law)

3/ 從政治立場:巴特從來沒有說自然神學會引致納粹政權。這就好像坊間說尼採超人哲學產生了希特拉,或是黑格爾引發馬克思主義,這些都是無稽的。另一例子是納粹時期,投向納粹的兩大學者海德格與施密特均是天主教徒,而天主教教士投向納粹的也有不少。但我們不能就此說納粹時期的天主教是妥協的。
如何評價巴特?

.瑕不掩瑜:(用望遠鏡)
a. 海德格,施密特(德國哲學家):加入納粹黨。其哲學對現代中西哲學有重大影響。
b. 福柯(法國哲學家):縱慾而死於愛滋病,為法國解構哲學重要人物。
c. 以上二者,非一般基督徒要看的書,但作思想研究卻不能忽略他們。

.瑜不掩瑕:(用放大鏡)
a. 巴特:抗暴,抵抗納粹主義。但神學是新正統派,有不正統之處。
b. 密爾頓:英國清教徒文學大師,《失樂園》,《力士參孫》。但晚年有神格唯一論的傾向。我們需要區分異端 (heresy) 與私人的異說 (heterodoxy)
c. 康德:一生嚴謹,道德高尚,為人正直。但其思想之龐大,對理性的推崇備至,對基督教產生極深遠之破壞。

.結語:經過數百年的歷史過濾與研究,今天我們都以持平態度來看改教家。路德宗者不會崇拜路德,加爾文主義者不會崇拜加爾文。此種除神話化與除偶像化的過程是健康的。今天我們也需要將巴特來除神話化,要以持平的態度來分析巴特的新正統主義神學與他的抗暴精神。二者之因果,孰先孰後,至今尚未釐清。福音派人士不應因他的抗爭而忽視其神學的危險,而巴特派的人士也無需輕視他鮮明的政治立場。

.個案: (1) 同性婚姻; (2) 穆斯林與基督教関系; (3) 政教関係; (4) 宗教自由; (5) 基督徒可否參與公民抗命

論:西方基督教從遠古便以自然法為倫理的基礎。舊約的《約伯記》,《箴言》與新約的《使徒行傳》是主要的經文。早期基督徒相信人類「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 17:27-28)。因為自然法是永恆的,所以是及時的。(timeless and timelyMurray, p.298, 320)。但保守派的基督徒,不論在英語世界或華人世界仍對自然法存有戒心。另一方面,美國杜克大學神學家候活士 (Stanley Hauerwas) 代表了從社會公義一方的批判。他認為自然法成了一種意識形態,特別以美國式的價值觀作為全球的價值觀。(Too often natural law assumptions function as an ideology for sustaining some Christians presuppositions that their societies - particularly societies of Western democracies - are intrinsic to Gods purposes. Hauerwas, p.341) 他認為自然法經常被保守派基督教誤用將一些基督教片面的教訓予以普遍化因而產生壓制或不公義的情況。我相信在全球有関同性婚姻的激烈爭論中保守派與自由派對自然法的理解成為了問題的核心。

基督徒倫理的格準 (maxim) 是上帝的諭令聖道如同天上的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千百年來,文士律法師與思想家上窮碧落的思索,如同氣象學家,探究風雨的規律,為後世留下了理想國的蹤跡。他們嘗試想像自然法是從天而降的雨雪,但卻無法從雨雪上騰至雲端的超越。但自然真道的豐榮,卻遍見於尋常百姓家。撒種的有種子,吃的人有糧食。思想家的精神追溯與凡塵的耕耘,二者是息息相関,無需分割。每一代的基督徒都要實踐基督的教訓,在思想的層面與日常生活中,作主的門徒。

--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