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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4

摘自《圣经新辞典》

  解释圣经的目的,是让读者清楚明白圣经的意思和信息。有些解释原则是圣经和其他文学作品──特别是古代文学作品──共通的;一些解释原则却与圣经在神启示上和在神子民生命中的独特地位息息相关。

Ⅰ 一般的解释原则

  圣经的每一部分必须按它的脉络来解释,这不单指语文上紧接的脉络(上下文),更包括广义的脉络,就是经文所属的时间、地方和生活情景。因此,假若要更全面掌握经文的意思,有几方面需要注意。

a. 语言及风格
  圣经中,一些成语及语法的结构,可以跟我们今天所习惯的大有差别,因此,对这方面的认识是正确的解释所必须的(*次经的语言;*旧约的语言;*新约的语言)。我们也应注意到圣经中不同的文学体裁,以免用解释散文故事的准则去解释诗歌,圣经中大部分的文学体裁亦见于其他的文学中,然而圣经的预言和启示文学却有其特色,需要特别的解释程序。

b. 历史背景
  圣经叙述的事迹发生在近东文化之中,历多个世纪,直到主后100年。在这几千年之中,急剧的改变陆续发生,因此,我们若要了解圣经启示的不同阶段,必须把它们与其正确的历史背景连起来;否则,我们有可能以福音书时代的德道标准,去衡量中期青铜时代人民的行为表现。并且,在我们能够辨认出某卷圣经的永恒真理之先,我们必须将经文连系到它本身的时代情况;如此我们便更能将永恒的真理重新应用在我们的时代。

c. 地理环境
  我们不应低估气候和地势对一个民族的人生观及生活方式(包括宗教信仰)的影响。旧约所反映的宗教冲突跟巴勒斯坦的地理情况有紧密关连。例如:巴力敬拜是在一个靠雨水维持生命的地区兴起。对当地迦南人来说,巴力是使大地肥沃的风雨之神,而巴力敬拜是一种巫术仪式,旨在确保雨量的适中和农作物的丰收。事实上,地理的情况已经大量混进圣经的语言中(无论是字面上或是修辞上),因此,对地理情况的认识,是了解圣经语言的要素。这在旧约尤为重要,但就算在新约,学者们长久以来都承认,小亚细亚的历史地理,对使徒行传和书信的解释有很大的贡献。
d. 生活情况
了解圣经时代人民的日常生活、爱与恨、盼望与恐惧、社会关系等等,比认识时代、地理和语言更为重要。研读圣经而不理会其生活情况,等如将圣经置于真空之中去研读,将圣经本来没有的东西强加在其上。主要由于考古学的发现,我们能够大致上重绘,圣经中历代人民私下和当众的生活情况,而我们若以投入的态度研读经文,也多少能够感同身受,以人的观点角度看当日的世界。尝试去想象圣经人物昔日必有的感受,会使我们受益匪浅;身为亚伯拉罕家中的仆人;在埃及地为奴的以色列人;当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围绕耶利哥城时,城中的一个居民;西拿基立大军压境之际,在耶路撒冷的一个居民;大卫军旅中的一名士兵;那位侍候乃幔妻子的被掳婢女;在尼希米带领下一名建筑城墙的人……等等;他们有何感受?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就会发觉圣经对每个世代都具吸引,部分原因是它集中描绘人类生活上古今中外基本不变的事情。


Ⅱ 特殊的解释原则

  圣经解释不单是对个别经卷的解释,而是对它们作为圣经一部分的解释,我们要注意圣经的各卷对整本圣经的宗旨有何贡献,由于圣经记录了神对人的话,和人对神的回应,它也包括了救恩所需的一切东西,并构成了教会中信仰与生活的规则,所以我们应该预期整本圣经有它的一致性,可从整体的角度去解释圣经的每一部分。我们更可预期一些贯彻性的解释原则。

  犹太人对旧约圣经的传统解释,是以律法为贯彻性的原则,而他们对律法的了解乃是按照主要拉比学派的教导。至于先知书和圣卷,则主要被看作律法的注释。除了经文表面的意思(psat])外,他们亦会运用各种明确的释经原则,引申出更广阔的应用(dras),然而以现今的释经标准来衡量他们的解释有时显得相当牵强。

  新约和早期基督教的作品,把旧约的圣言看为一个整体,它教导读者得着救恩,并在各方面装备他,使他能够事奉神(提后三15起)。先知们在圣灵的大能感动下说话,见证基督就是应验神应许的那一位。新约的作者们虽有不同的个性、风格和思想,以致我们解释他们的作品时须有所调整,然而在「基督应验旧约」这点上,他们的看法是一致的。来一1-2将神在古时「多次多方」说话的做法,与神藉祂的儿子所说那完全及最终的话作对比;保罗的作品也追溯神历来在亚当、亚伯拉罕、摩西和基督的各个阶段中,与世人的关系。新约对旧约的解释是以基督为贯彻性的原则,却没有机械式地应用这原则,而是带出圣经启示的历史性和渐进性的本质,这种创新的解释原则,明显是使徒教会从基督自己领受并流传下来的。

  使徒时代之后的圣经解释,受到希腊的默示观所影响,对经文采大幅度的寓意解释(allegorization)。此影响在亚历山太至为明显,在基督教之前该城已有斐罗寓意解释旧约的做法。这流派相信人可透过寓意化释经确定施予默示的圣灵之心意。圣经中,许多按照字面意思在理智上和道德上难以接受的经文,都能透过寓意化的解释变得可以接受。这由亚历山太的教父发展,然后为大多数西方教父所采用的方法,其实使圣灵的心意变得模糊不清,并抹杀圣经启示的历史性。与亚历山太学派抗衡的是安提阿学派,后者虽没有完全否定寓意的解释,却对经文的历史性意义有更中肯的看法。

  中世纪的释经者把圣经的字意,与更高的灵意作出详尽的区别,将灵意细分为三种──寓意性:从叙述体裁的经文推论出教义;道德性:找出经文对生活和品行的教训;类比性:从地上的事物看出属天的意义。然而中世纪的初期,字意解释的探讨也有很好的成果,十二世纪法国的圣维克多(St Victor)学派就是其中佼佼者。

  宗教改革家们重新重视圣经的字面意思,与历史文法的释经方法,并以后者达致经文字面意思的方法。历史文法的释经是基础,然而当根基立好之后,就需要注意神学上的释义和实际的应用。再者,历代属神的子民在生活中使用圣经,不断从新的角度带出经文的意思;当然这些新的亮光必须植根于原来的真正意思,才可置信。例如我们透过罗马书对奥古斯丁、路德和卫斯理生平的重大意义,能够更明白罗马书;但是这卷书之所以在他们生命中产生影响,是由于他们胜于常人,能够掌握保罗写此书时原来的意思。

  预表的解释方法今日卷土重来,但使用这方法的时候必须小心,加以约束。最可取的预表解释法,是在圣经对神施怜悯、行审判的陈述中,辨认出重复出现的意调;按此理解,陈述中较早阶段的事情,可以看为较后期事件的预告与释例(参:保罗在林前十1起如何应用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经历)。

  基督徒可以从基督对旧约的应用,获得一个不变的标准和榜样,此外,圣灵现在一部分的工作就是向信徒解明圣经的意思,好像复活的主向以马忤斯路上两个门徒解明圣经一样(路廿四25起)。

  书目:F. W. Farrar, History of Interpretation, 1886; B. Smalley, The Study of the Bible in the Middle Ages2, 1952; 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1952; H. H. Rowley, The Unity of the Bible, 1953; E. C. Blackman,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1957; R. M. Grant, The Letter and the Spirit, 1957; J. D. Wood,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1958; J. D. Smart, The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 1962; Cambridge History of the Bible, 1-3, 1963-70; J. Barr, Old and New in Interpretation, 1966; I. H. Marshall 编,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1977; G. W. Anderson 编,Trad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1979
F.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