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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8


活的中心性——对《救赎与复活:一个“圣经-系统神学”的应用》一文的解读

/大牛 

《教会》杂志第45期刊登了笔者所翻译的一篇文章《救赎与复活一个圣经-系统神学的应用》https://www.churchchina.org/archives/140105.html文章的作者是威斯敏斯特神学院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荣休教授伽芬博士。这篇文章,其实是他于1978年出版的著作《复活的中心性:对保罗救赎论的研究》[1]的一个浓缩版。伽芬自己也暗示,这篇文章,不过是一道“开胃菜”,让人从中略尝他所理解的保罗救赎论(特别是保罗所教导的复活教义)的美味,他的著作才是“正餐”。[2]

不过,这道“开胃菜”,对于很多不了解其写作背景的肢体而言,也许仍然有点难以消化。所以,笔者也稍有负担,对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和思想脉络稍作介绍,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篇文章,算是做一份“开胃菜”前蹩脚的开胃点心,但期冀大家能够稍得口感,从而品尝伽芬的“开胃菜”的美味。

一、伽芬的方法论背景

正如这篇文章的题目所表明的,文章本身是一个“圣经-系统神学”的应用。那么,究竟什么是“圣经-系统神学”?简单地说,这是伽芬的一个神学思想,即试图使用圣经神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更新甚至重建系统神学。[3]而这篇文章,就是这一思想在研究“保罗的复活观”这一领域的一个具体应用。

不过,这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系统神学的方法错了吗?为何需要用圣经神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来补充甚至重塑系统神学?什么是圣经神学?要全面回答这些问题,已经超过了本文篇幅的限制,也偏离了所要讨论的重点。简单地说,圣经神学并非更符合圣经的神学,而是一种与系统神学不同但同时又是互补的研究神学的方法。其基本思想来自于十八世纪后期,强调研究神在圣经中的渐进性的启示历史,特别关注神在圣经中的行为启示和话语启示的互动,沿着这一启示历史所指出的方向,跟随神在特殊启示中对其之前的作为,或目前的作为,或之后的作为的解释[4],并最终追溯到基督在末后的最高峰和最完全的启示(来1:1-2)。借用“改革宗圣经神学之父”霍志恒在其著名的就职演讲[5]中对“圣经神学”的定义:“圣经神学,可以正确的定义为,对超自然启示在其历史的连续性和多样性中所反映的有机过程的呈现。”[6]实际上,霍志恒本人更喜欢使用“特殊启示的历史”这一术语来称呼“圣经神学”,只是因为“圣经神学”在当时已经成为学术界所普遍承认和共知的术语,霍志恒才不得不保留“圣经神学”的称呼。[7]

那么,霍志恒为何要引入“圣经神学”的研究方法呢?因为在霍志恒之前,改革宗传统对神学的认识,乃是认为神学是教会思考的产物。而教会这种对神学的思考和建造,只有在教会建立并且启示完全以后才可以进行。这样,圣经中并没有神学,圣经不过是无谬误的“神学的原料”。伟大的荷兰神学家凯波尔甚至说:“一个人不可以称圣经作者为神学家……圣经自身并没有呈现教义,而不过是教义的原料,教会从中建构出教义。”[8]巴文克在其著名的系统神学巨著《改革宗教义》第一卷中也如此说:

严格地说,在圣经中,并无教义和神学。只要启示自身还在发展过程中,它(特殊启示)就不可能成为科学思考的对象。只有当默示完全以后,思考才能开始。因此,谈论所谓的“摩西的神学”,“保罗的神学”,或“圣经神学”,并不可取。[9]

用通俗的话来讲,过去的神学(系统神学)的研究方法是,我们作为在现实生活中的信徒,遇到各种问题,从而带着这些问题,从圣经全备的启示中寻找神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因此,当启示还没有全备时,我们不可能从有欠缺的启示中,得到全备的答案。所以,在这一思想下,神学不得不等到启示完全的时候,才可以真正建立。

霍志恒开创性的一点,就是他发现,圣经,即使在其渐进性的启示中,仍然具有神学。并且其神学,在其启示历史和救赎历史所属的阶段[10]是完美的。比如,在旷野中的以色列人所领受的福音,在本质上,与我们在新约中所领受的,没有两样(来4:1-2)。后来的启示,相对于之前的启示,并未改变其核心,乃是“更加丰富,更加显明,更加具有属灵的效力”(威斯敏斯特信条7.6)。[11]

此外,传统系统神学还存在着潜在的偏差。那就是,我们是带着我们自身所关切的问题,去圣经寻找答案,这很有可能会错失神在圣经中所要强调的启示。这就好比,我们已经带着红色的眼镜去看周围的景象,结果看到的都是红色,却没有看到其原本的五彩缤纷。实际上,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因为认为圣经只是无系统的、散落的神学材料,神学家总是倾向于将自己已有的一套结构或系统强加于圣经,从而或是含蓄地,或是明确地,取代甚至扭曲了圣经自身在渐进性的启示进程中所展现的神学结构。[12]

作为霍志恒的忠实门徒,伽芬充分意识到传统系统神学的这个问题。具体到这篇文章所关注的问题——复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西方教会,由于受特土良的影响,倾向于从法律和定罪的角度来看待救赎。[13]再加上从一开始,西方教会就非常强调信仰的伦理性和实践性,从而具有一种深刻的有罪意识。换言之,当西方教会的信徒来到圣经面前时,一个关注的焦点就是:我是一个败坏的罪人,我怎么可能得到拯救?这种对罪的深刻意识,和对解决罪的问题的深切焦虑,成为他们所关注的中心焦点,以至于对他们而言:神的救赎不仅仅是与对付罪相连接,甚至乃是等同。在这一思想下,基督的死,基督的代赎,无疑就成为救赎的唯一中心;[14]而“复活”,只是作为对基督代赎的有效性证明,而成为代赎的一个补充罢了。[15]

伽芬的这篇文章,不是要反对代赎作为救赎的中心性。他所要反对的,乃是将代赎作为救赎的唯一中心。对于他而言,从神的特殊启示中,复活并非只是作为代赎的证明或护教的作用(虽然,无疑有这样的作用,参林前15:16-193-8[16])。复活,在保罗的神学中,包括与之不可分割的基督的死,乃是救赎的中心。[17]基督的复活,对于救赎而言,有着不同于基督的死的中心性地位和作用。[18]

二、对伽芬文章的解读

整篇文章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简单呈现其思想的方法论问题,特别是圣经神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可以如何有效地“让系统神学具有新的活力”,而这正是笔者在此前所重点讨论的。

第二部分:伽芬在分析保罗有关“复活”的教导中,展现出圣经神学基本的三个要素

第二部分主要关注于保罗书信(特别是林前15章)有关复活的教导。伽芬在这一部分充分使用圣经神学的方法,重点讨论了三点。不过,在进入讨论之前,我们要记得霍志恒对“圣经神学”的定义,尤其是其中所强调的三个要素:1)启示历史的连续性;2)启示历史的多样性;3)启示作为有机过程的呈现。我们会看到,伽芬在其讨论中,虽然很简洁(考虑到文章的篇幅)但却充分展现了这三个要素。

第一,保罗在启示的连续性中,如何强调出基督的复活与信徒的复活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在旧约中,“初熟的果子是作为全体不可分割的最初的一部分而献上的,在这个意义下,初熟的果子代表着全体。”初熟的果子作为全体丰收的代表,而与全体的丰收所具有的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应当帮助新约信徒理解基督的复活与信徒的复活的关系,以至于“这两个复活,虽然在时间上是分开的,但却不是彼此独立的事件,而是同一时间的两个片段,是一个相同的丰收的开始和结束。”正如当旧约的信徒看到初熟的果子时,他们同时也很清楚地看到在自己的田地里,那全体的丰收已经近在咫尺了;当他们收获初熟的果子时,他们也初步品尝到遥遥在望的更大的丰收的满足和喜乐。新约的信徒也应当从基督的复活(作为全体复活初熟的果子)那里,真实地看到自己的复活。

第二,保罗在启示的多样性中,如何表现出自己所特别强调的基督救赎的一面,即基督特别作为与我们一样的人,特别藉着自己的复活,从而确保与他联合的信徒的复活。如此,保罗对基督的复活,特别强调其被动性(作为人被神所复活)。而约翰对基督的复活,则特别强调其主动性(作为太初就有的道,作为与父同为一的子)。这种启示的多样性,而非启示的矛盾性,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观看、理解和欣赏神的启示,显示出神启示的何等丰富。

第三,保罗如何呈现出启示的有机过程。霍志恒对于圣经神学的另一重大贡献,就是他认识到神渐进性的启示是一个有机的过程。[19]对于霍志恒而言,神的启示——因为其来自于完美的神,因为其必须确保所有时代的选民的救赎——在其所处的救赎历史和启示历史阶段就是完美的。[20]所有与救赎有关的基本要素,都包含在最初的启示中。这些基本要素随着启示历史的渐进发展,而演变得更加丰富、更加显明、更加具有属灵的效力,直到在基督里得到最终的成全。然而,这些基本要素,在不同的启示历史阶段却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从外形来看,似乎根本不同。这就好比一粒种子,从种子长出一棵幼苗,从这棵幼苗发育成参天的大树。表面上看,种子、幼苗、大树,彼此的形态和内部构造完全不同,其复杂程度更是千差万别(想想种子和大树,其复杂度的差别)。然而,种子、幼苗、大树,究其基本要素而言,却是一致的,并且存在着一一对应的紧密联系。这是一种内在生命的联系。种子的胚芽一定是发育成幼苗的嫩茎和嫩叶,而不会发育成幼根;幼苗的嫩茎和嫩叶一定是发育成庞大的树干、枝条和繁密的树叶,而不会发育成地下的庞大树根体系。外形截然不同,复杂度不可同日而语的种子、幼苗、大树,其最基本的要素却一直保留,并在其有机发育的过程中具有生命的、紧密的联系。而这也正是神渐进性启示的特征。亚当、夏娃的皮衣,后来的献祭礼仪,与基督的献祭、披戴基督之间存在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挪亚的大洪水,埃及击杀长子,灭尽迦南人,主后70年的圣殿被毁,基督末日的大审判,也存在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亚当最初作为神的形像所具有的道德法则,摩西在西奈山所颁布的律法(包括民事律),新约下基督的律法,同样存在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21]具体到这篇文章,旧约初熟的果子,基督的复活,信徒末日的身体复活,同样也具有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以至于伽芬在文章中明确表明:“这段经文表达出基督的复活,与将来所有信徒身体复活的联系。”而这一联系的实质,虽然没有在文章中明确说明,但伽芬在其著作中强调,乃是“有机的联系”。[22]

这种基督的复活与信徒的复活的“有机联系”,在“已经实现,但尚未完全”的末世结构特征下,其表现就是:信徒如今已经真实地与基督一同复活,虽然尚未完全经历复活(指未来的身体复活)。因为基督既然已经复活,与基督现在联合的信徒也自然现在就分享了基督的复活。信徒如今在基督里的复活,与信徒将来身体的复活,“不应该理解为两个分离的实体”,乃是同一复活在救赎历史不同阶段的呈现。或者更准确地说,基督过去的、历史性的复活,在救赎历史的最后阶段(末世)有机地呈现于信徒的生命中。[23]这也是伽芬为何强调,信徒如今所经历的复活,“不仅仅是比喻性的,保罗有意如此写,是要表达现实的、字面的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信徒如今在基督里的复活,并非等同于传统改革宗神学所理解的“重生”,而是指向信徒所分享的复活的基督的益处的所有层面,包括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得荣耀(林前1:306:11)。正如伽芬在其著作中所明确指出的:“正如前者(基督)的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和得荣耀,藉着他的复活,也在他复活时发生,因此,后者(信徒)的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和得荣耀也在他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时发生,即在他与复活的基督联合时发生。”[24]因为,对于伽芬而言(更准确地说,对于保罗而言),传统系统神学所理解的“救赎次序”,不能理解为彼此独立的作为,沿着一个逻辑或时间顺序发生,而是应当理解为基督所成就的单一作为(基督的复活及其救赎历史的或末世性的意义)的有所分别但却不可分割的各个层面。[25]所有这些救赎层面都是基督复活所呈现的层面。基督复活,就救赎历史而言,就是他称义(提前3:16)、得儿子名分(罗1:4)、成圣(罗6:9[26]、得荣耀(林前15:47-49)。[27]

第三部分:保罗对“复活”的教导更新我们对“基督论”的认识

伽芬接下来所要讨论的,乃是通过圣经神学所理解的保罗对“复活”的教导,如何更新我们对“基督论”和“救赎论/教会论”的认识。在第三部分,他首先谈及了对传统“基督论”的更新认识,这也是伽芬对于教义神学的重要贡献之一。传统的系统神学,因为早期教会有关基督论的教义争论,尤其是对“嗣子论”的恐惧,一直试图前后一致地将基督作为“神的儿子”理解为三一神的第二个永恒的位格,这成为很多系统神学家理解相关经文的有色眼镜。[28]比如,早期教父俄立根在理解“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2:7)时,为了维护基督的神性,就将其理解为“圣父永恒地生出圣子”,后来的教会基本遵循这一解释。然而,这却很难解释,为何保罗将“今日”理解为基督复活之时,将“生你”理解为“神叫耶稣复活”(徒13:33)。实际上,很多当代圣经学者都明确表明,基督作为“神的儿子”在神的启示中具有多样性。[29]并且,保罗更多是从耶稣作为大卫的子孙的角度,来谈论耶稣作为“神的儿子”,即神最初拣选以色列人,称他们为“神的儿子”(出4:22),要与他们建立亚当所失落的与神的亲密关系。[30]然而,以色列人整体却因为不断悖逆而遭受神一次比一次严重的咒诅和审判,他们作为整体,并未真正实现与神这种亲密的父子关系。然而,神特别应许大卫,他的后裔中会有一人成为“神的儿子”(撒下7:14),那个日子正是这位受膏者得到列国的权柄的日子(诗2:7-9),保罗指出,这正是指向基督复活的日子(徒13:33,罗1:4)。[31]基督的复活,乃是救赎历史上一个颠覆性的关键事件。

换言之,当基督复活的时候,作为人,作为“末后的亚当”,他进入到一个和神更亲密、更荣耀的状态(用伽芬的话说,“他现在所具有的,是荣耀的人性”),是他在复活前所不具有的,就是成为了“神的儿子”。因此和神(或者更准确地说,特别指圣灵)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联系,成为了“叫人活的灵”。保罗在其书信中,所要强调的,乃是基督透过他的复活,为所有选民进入到了一个无比荣耀的状态,救赎历史从而也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因着荣耀的基督,作为末后的亚当,与神正式建立的这种亲密的父子关系,圣灵与基督的人性有了前所未有、无比荣耀的结合,这也成为圣灵降下、永远内住在与基督联合的信徒生命中的确保。这正是伽芬在这一部分所讨论的背景。这并不是“嗣子论”的还魂,伽芬乃是在充分肯定基督作为三一神永恒的第二位格的前提下,呈现神启示的多样性。

第四部分:保罗对“复活”的教导更新我们对救赎论和教会论的认识

这种对基督论更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基督荣耀的人性和所进入的荣耀的状态的认识,必然会带来对救赎论和教会论认识的更新。虽然如之前所提到的,伽芬在其著作中详细讨论了,基督的复活如何对信徒救赎的各个层面(包括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得荣耀等)都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在这篇文章中,他只是简单讨论了基督的复活对信徒“得儿子名分”(非常简略),和对信徒“成圣生活”(相对详细)的影响。

首先,伽芬在第三部分中,非常简单地提及了基督的复活对信徒“得儿子名分”的影响。因为“基督并不只是为他自己得到这荣耀的人性,而是为教会。……因此,他,神的儿子,成了许多弟兄中的长子。”再一次,这里的“神的儿子”,不可以理解为三一神的第二个位格,否则,他无法以此身份作为众弟兄的长子(创造主与被造物之间永远具有本质的区别)。基督乃是以生在律法下的人子身份,为所有选民,成为“神的儿子”,从而也就“成了许多弟兄中的长子。”换句话说,基督首先是在复活时,以新创造的“原始”和“首生”的身份[32](西1:8),而得了儿子的名分,这也就成为信徒藉着与他联合,而得儿子名分的基础。

不仅如此,荣耀的基督与圣灵前所未有的紧密结合,必然会对信徒的成圣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因为成圣生活特别地乃是圣灵的工作,而这正是第四部分的主题。伽芬在这部分中,再次强调,我们必须从“与基督联合”的角度来理解圣灵的工作。[33]圣灵在信徒个人和在教会中的工作,就是复活的基督的工作。复活的基督与圣灵最紧密的结合,确保了圣灵在基督的身体——信徒个人和教会身上工作的永恒有效性。这种将圣灵的工作与基督末世所成就的工作相连接的教导,必然导致我们将救赎应用的焦点从圣灵主观的、神秘的工作,转向基督客观的、末世性的工作上。[34]信徒必须意识到,救赎历史因着基督的死和复活,已经进入到万里长征的最后一步。因着基督的复活,救赎历史最后一步的脚已经抬起,也必将在基督再来时最后落下。而信徒自身乃至教会的成圣生活,正是在这最后一步迈出的过程中。基督的复活(脚的抬起),透过基督的灵的工作,确保了这个过程的最终完成(即最终脚的落下)。简单地说,基督复活的人性,确保了所有与基督联合的信徒和教会成圣的地位和实质(或者如慕理所说,“确定性的成圣”[35])。而复活的基督与圣灵的紧密结合,又确保了所有与基督联合的信徒和教会的成圣的过程(“渐进性的成圣”)。这种双重确保,使得“神恩独作”不仅在称义的层面,并且也在成圣的层面得到了最有力和最有效的表达。

文章的最后,伽芬也简单处理了这种对“复活的基督-圣灵”末世性的工作的全新认识,如何帮助我们正确回应“灵恩运动”和“成功神学”

伽芬在文章中对“灵恩运动”的回应,其实是他的另一本著作《圣灵降临剖析》的核心思想的非常简略的呈现。[36]首先,伽芬指出,既然这些神迹性的恩赐都会停止,归于无有,那么,它们就不是真正末世性的;因为真正末世性的恩赐,乃是复活的基督所赐,属于基督已经进入的那个荣耀状态,会一直存留直到永永远远。其次,“圣灵真正持久的工作是已经被每一个信徒经历的‘复活-更新’。这一更新在保罗称作圣灵果子(如:信心、盼望、仁爱、喜乐、和平等)的见证中显露出来……它在实质上已经是末世性的了。”这才是每个信徒和教会成圣生活的重心。那么,伽芬凭什么在圣灵神迹性的恩赐与圣灵的果子之间作出这样截然的划分?文章本身并没有明确说明,但是伽芬在《圣灵降临剖析》一书中有清楚讨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后者乃是所有信徒在如今就都可以真实经历和活出的,而前者则是圣灵随己意分配并且会归于无有的。而复活的基督所赐末世性的恩赐,应当是信徒普遍的经历,因为所有信徒藉着与基督联合,都已经进入到这一荣耀的状态中,并没有分别。

关于“成功神学”,伽芬提醒道:我们要小心“过度实现的末世论”的危险。圣经所教导的末世特征是“已经实现,但尚未完全”(Already but not yet)。就“已经实现”的层面而言,基督已经复活,已经得到荣耀,信徒藉着与基督的联合,已经可以初步分享这荣耀的状态(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凭据或初熟的果子,就是圣灵的赐下);就“尚未完全”的层面而言,在神奥秘的护理和计划中,基督的复活以及复活所带来的荣耀却似乎并未表现出来,这个层面似乎还停留在基督的死上,其表现就是现今仍然是“罪恶的世代”(加1:4),仍然在短暂的“世界的样子”之中(林前7:31)。这一过渡的时期,被一些学者称作“重叠期”(即今世和来世,旧人和新人同时并存,彼此重叠)。但笔者更愿意采用伽芬所提及的,称其为“悖论”(Paradox,译文中翻译为“似是而非”),因为在保罗的笔下,这一“已经实现”和“尚未完全”的张力,更多表现出一种“悖论”的特征。伽芬也提到几个悖论:只有分享基督的受苦,才能认识他复活的大能;只有带着基督的死,才能经历基督的生;信徒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恰恰是因为他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在末世的信徒,正是生活在这种时刻的但却是真实的悖论中。以至于我们可以说,真正的“十字架神学”(就“尚未完全”的层面而言),也是真正的“荣耀神学”(就“已经实现”的层面而言);或者借用彼得的话说:“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彼前4:14

实际上,保罗不断重复的教导正是:我们在“尚未完全”的层面与基督同受苦难,效法基督的死,正是催逼我们竭力进入“已经实现”的层面的动力之源(林后4:8-11;腓3:10-11)。或者用加尔文的话说:“不管我们遭受何种患难,我们必须藉此训练自己厌恶今世,并因此被驱使默想来生。因为神既因最知道我们生来何等喜爱这世界,他就用最恰当的方式拦阻我们,并藉此除掉我们的懒惰,免得我们过度地爱这世界……总之,我们要深信:除非人在心里开始厌恶今世,否则他决不会认真地寻求和默想来世。”[37]简言之,“已经实现”的复活是何等荣耀,而基督爱自己的新妇和身体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他乐意透过“尚未完全”下的苦难和张力,催逼他们在今天就分享这一复活,也因此活出“在地更在天”的喜乐人生,也因此对那完全的复活更有渴慕和盼望!

 [1]该著作其实是根据伽芬的博士论文修改而成。1987年,该著作在作了一些小修改后再版,重新冠上了最初博士论文的题目,即《复活与救赎:对保罗救赎论的研究》。

[2]参看原文章的脚注2

[3]伽芬在他于197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对这一思想及其可行性作了比较全面的讨论:RichardB. Gaffin Jr., ‘‘Systematic Theology and Biblical Theology,’’ WTJ 38(1976): pp.281-299. 然而伽芬自己并没有尝试将这一思想应用于整个系统神学的重新建造。在改革宗神学家中,真正将这一思想全面应用于系统神学建造的,可见于Richard C. Gamble, The Whole Counsel of God, Phillisburg, NJ:P&R. 但该“圣经-系统神学”目前只出版了卷一,卷二-四还在写作中。但至于这一思想及其方法是否可行,改革宗学者多有讨论。笔者以为最全面和中肯的评价可见于Vern Poythress的一篇论文:Vern S. Poythress, Kinds of Biblical Theology, WTJ70(2008): pp.129-142.

[4]当然,神也常常用其作为来解释其话语。神的作为启示和话语启示,在渐进性的启示历史中,呈现出彼此互动的关系。

[5]这是1894年霍志恒就任普林斯顿神学院第一任圣经神学教授的就职演讲。这篇演讲标志着改革宗圣经神学作为一个和系统神学分别的学科,出现在改革宗神学的历史舞台上。其中体现出很多重要的改革宗圣经神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一直影响到今天。

[6] Geerhardus Vos, The Idea of Biblical Theology as a Science and asa Theological Discipline, in Redemptive History and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The Shorter Writings of Geerhardus Vos, ed. Richard B.Gaffin,Jr., Phillipsburg, NJ: P&R, 1980, p.15. 霍志恒后来在其著名的《圣经神学》一书中给出了一个更简洁的定义但笔者认为其就职演讲的这个定义更为全面。

[7] Geerhardus Vos, Biblical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1977, p.14. 十九世纪见证了自由派圣经神学的繁盛而这也间接导致当时很多著名的改革宗系统神学家对圣经神学持全盘否定的态度。霍志恒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批判性的接受自由派圣经神学方法论,并在认信改革宗传统教义的前设下,对圣经神学进行了全面的改造,使其真正成为合乎圣经的圣经神学,并在此基础上,使用全新的改革宗圣经神学方法,得出很多影响至深的研究成果。

[8] Richard B. Gaffin, Jr., “Geerhardus Vos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Paul,” in Jerusalem and Athens, ed. E. R. Geehan, Phillipsburg, NJ:P&R, 1971, pp.229-230.

[9] Herman Bavinck, Reformed Dogmatics, vol. 1, ed. John Bolt, Grand Rapids: Baker,2003, p.607.

[10]救赎历史和启示历史,是两个有所重叠却又彼此分别的概念。启示历史早于救赎历史,在亚当堕落之前,神就对其有特殊的启示。当亚当堕落以后,两者有一段很长的重叠期,即神是在他施行救赎的历史中启示自己的。不过,当基督到来后,透过他的使徒们带来了最后最完全的启示。当最后一位使徒约翰过世后,启示历史达到其最终阶段。但救赎历史仍然继续,直到基督再来并带来新天新地时达到完全。

[11]虽然改革宗圣约神学已经开始关注启示的渐进性和历史性特征,但是其基本的方法论仍然还是系统神学式的。用霍志恒在就职演讲中的话来说,系统神学是“以抽象命题逻辑化的关联性和系统性的方式”呈现,圣约神学仍然具有这个特征。比如,当圣约神学在讨论“工作之约”、“恩典之约”等概念时,所有的圣经证据都是同时出现,以逻辑和系统的方式证明和支撑这些概念。但对于霍志恒而言,圣经神学不单单是研究启示的历史特征,而是关注于历史进程中所呈现的启示本身,或者如他所言:“启示等同于历史。”

[12] Richard B. Gaffin, Jr., Resurrection And Redemption: A Study inPauls Soteriology, Phillisburg, NJ: P&R, 1978, pp.27, 33. 伽芬明确表明:“他(保罗)的解释者们应当不仅关注在保罗书信中所发现的材料和特别的概念,更要关注保罗自己处理这些材料和建构不同概念的方式。……圣经不仅要决定神学的内容,更要决定神学的方法。

[13] Robert Letham, The Person of Christ, Downers Grove, IL:InterVarsity, 1993, p.30.

[14]甚至慕理在其著名的《再思救赎奇恩》中,也如此说:“救赎的成就,乃在乎我们通常所说的代赎。”

[15]伽芬在著作《复活与救赎:对保罗救赎论的研究》中作了一个有趣的对比:在查尔斯·贺智的《系统神学》中,有差不多130页在讨论代赎,却只有4页谈论复活;在伯克富的《系统神学》中,有30页谈论代赎,却只有3页讨论复活。Richard B. Gaffin, Jr., ResurrectionAnd Redemption: A Study in Pauls Soteriology, p.12. 参看脚注2

[16]然而,需要注意到在保罗的上下文中,保罗如此论述,是为了强调复活作为初熟果子的独特性,而非只是为了护教或作为代赎的证明的目的。如伽芬所说:“仔细地阅读哥林多前书15章会发现,其整个论述几乎完全基于20节的初熟的果子的主题。RichardB. Gaffin, Jr., Resurrection And Redemption: A Study in Pauls Soteriology,pp.39-40.

[17]同上,p.115。伽芬特别提及加尔文强调基督的死和复活的不可分割性,加尔文在其要义2:16:13如此说:“我们要留意:当圣经只提到基督的死时,同时也包括他的复活所成就的一切。并且,当同样的提喻被应用于基督的复活时,也包括与他的死相关的事。”

[18]在其著作第三部分的结论中,伽芬如此说:“我们已经发现,在使徒有关救赎的教导中,基督的复活是一个关键要素。复活不仅是基督的救赎历史的顶点,并且,信徒个人的救赎经历都来源于复活,特别在其明确的和独特的特征上,以及其无尽的丰富性的所有层面。”Richard B. Gaffin, Jr., Resurrection And Redemption: A Study inPauls Soteriology, p.135. 为了帮助读者有个初步的概念,可以这样简单地说(虽然有着过于简化的危险):基督的死解决了神对约民犯罪的愤怒和咒诅;而基督的复活则解决了神对约民所有约中的祝福。

 [19] Geerhardus Vos, Biblical Theology, pp.7-8.

[20]前期启示,相对于后期启示,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不完美的”。然而,在其所处的阶段,却是完美的。借用之后要使用的比喻,种子相对于大树,欠缺很多结构和功能,从这个角度,可以说是不完美的;然而,种子究其作为种子而言,却是完美的种子,它完美地具有种子所能具有的所有结构和功能。

[21]在霍志恒之前,改革宗神学对启示过程的理解更多是机械性的,或者是机械性地截然废除(如民事律在新约中已经废掉,这是威斯敏斯特大会的立场),或者是机械性地完全保留(如民事律在新约中原封不动地保留,这是神律主义的立场)。

[22] Richard B. Gaffin, Jr., Resurrection And Redemption: A Study inPaul’s Soteriology, pp.41,59,127.

[23]同上,pp.59-60。“这些要素(指基督的复活、信徒如今的复活、信徒未来的身体复活)之间的有机联系必须被保持。”

[24]同上,p.130

[25]同上,pp.136-143

[26]成圣在这里不能理解为传统的“渐进性成圣”,即将成圣理解为一个渐进的生命(尤其是道德)更新的过程,而是理解为慕理所说的“确定性的成圣”,是指在基督的复活时,基督生命中一个确定性的作为已经发生了,即基督作为来世的“新亚当”,完全脱离了今世中罪和死亡的捆绑。Richard B. Gaffin, Jr., ResurrectionAnd Redemption: A Study in Pauls Soteriology, pp.124-126. 或者如慕理所言:“这节经文(罗6:9)表达了与基督联合所获得的生命确据的根基……从死里复活乃是他战胜死的权势的确据,并且这一对死的得胜是一个不可改变的定局,死不再作他的主。基督复活的确定性,在此得到了最强烈的表达,再次确证与罪的权势断绝的确定性,而这也正是这段经文的重点。John Murray, The Epistle tothe Rom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7, pp.223-224.

[27]同上pp.114-127

[28] Donald MaCleod, The Person of Christ, Downers Grove, IL:InterVarsity, 1998, pp.78-92.

[29]参看《古氏新约神学》第三章关于“神的儿子”的解释;伽芬在其著作第98-114页中对罗1:3-4和徒13:33的解释;另外,参看F. F. Bruce在其《使徒行传》和《希伯来书》解经书(NICNT)中,对徒13:33,来1:5的解释;Douglas Moo在其《罗马书注释》(NICNT)中对罗1:4的解释。

[30]亚当最初也是“神的儿子”(路3:38)。

[31]笔者在这里使用圣经神学的方法,作了一个非常简化的历史连续性分析,期望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圣经神学研究方法的价值。

[32] F. F. Bruce, The Epistles tothe Colossians, to Philemon, and to the Ephesians, NICNT, Grand Rapids: Eerdamns, 1984, p.71.“在复活也即新创造中,他接受了‘原始’和‘首生’的称号。他的复活标志着他战胜了所有捆绑人的势力。第一个复活节的清晨看见了人类新希望的曙光。如今,基督是‘许多弟兄中的长子’;他自己的复活是他的子民的伟大复活的预告。”

[33]“与基督联合”是伽芬神学里的一个中心概念。虽然,这一概念出现很早,并被改教家如加尔文、彼得·马特尔等人所强调,但是只有在“改革宗圣经神学”里,才得到最强有力的表达。

[34]这不是否定救赎应用所具有的主观性特征,而是指出这种主观性的应用所关注的焦点,并不在于圣灵在我们生命中主观的工作(这很容易导致“神秘主义”或“律法主义”,并且很难有真正得救的确据),而是基督在救赎历史中所成就的客观性工作(因为基督客观性的工作与圣灵的工作是合一的)。

[35] John Murray, Collected Writings of John Murray, vol.2, Edinburgh: Banner of Truth, 1984, pp.277-284.

[36]当然,《圣灵降临剖析》出版于《复活的中心性:对保罗救赎论的研究》之后,其神学思想大量借鉴后者,可以说是后者所建立的神学(特别是复活的基督与圣灵合一的工作)在研究“灵恩运动”时的一个特别的应用。

[37]加尔文:《基督教要义》2:9:1

西和亚伦是怎么回应神的瘟疫?
作者  大牛

瘟疫是上帝对罪恶世界的审判和咒诅,那么,作为基督徒,尤其是作为不在疫区中的基督徒,我们应当如何面对那些遭受瘟疫或者正在疫区中苦苦挣扎的非信徒呢?
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是罪有应得,而不管不问吗?我们可以为着神公义审判的彰显而欢欣鼓舞吗?

!!在今天的经文中,神的震怒藉着瘟疫临到那些聚集攻击摩西和亚伦的罪人,摩西和亚伦又是怎么回应神的瘟疫呢?

摩西对亚伦说:“你要拿着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里头,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去,为他们赎罪。”香炉所指向的,乃是义人的祷告,如同馨香呈现在神面前。摩西不是为着神公义的审判而冷眼旁观或欢欣鼓舞,他却是赶紧吩咐亚伦作为大祭司,作为最亲近神的人(在旧约时代,只有大祭司一年有一次可以进入至圣所),竭力为这些遭受瘟疫的罪人代求,为他们赎罪。

而亚伦又是怎么做的呢?亚伦是慢悠悠地走过去吗?,他是’跑“到会众中间,他是不顾瘟疫的威胁,站在死人与活人中间,为人民赎罪。这些人不是爱摩西和亚伦,对他们友善的人,乃是聚集攻击摩西和亚伦的罪人,而神恰恰是因着这些罪人的罪,而用瘟疫对他们执行公义的审判。为什么摩西和亚伦要这样做?

首先,我们千万不要认为,摩西和亚伦比神更有爱心,这是何等亵渎的想法。恰恰相反,摩西和亚伦是以神的心为心,他们所活出来的,乃是属神的生命,他们的表现乃是神的心肠的反应。神就是这样,对待这些常常犯罪攻击池的罪人百般忍耐,乐意饶恕,甚至亲自道成肉身,为了救赎这些罪人不惜被钉十字架,不惜用自己的牺牲来洗净这些人的罪,今天就在天上不住地为他们代求。

摩西和亚伦自己原本与这些人没有区别,他们之所以可以有如此反应,是因为他们曾经作为敌对神的人,经历到神的赦罪之恩,他们明白基督的心肠,并且自己也越来越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所以,他们竭力为这些逼迫他们的罪人代求,甚至站在死人与活人中间,不惜性命地为这些患病的人代求。这也是我们当有的心。我们也许无法亲自到医院去服事这些病人,不是说不可以,而是我们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我们去反而是帮倒忙。

然而,当神公义的审判彰显之时,我们是否可以明白,神此刻的审判乃是要催逼罪人悔改?我是否能够有耶稣基督的心?袖在十字架上如何为那些钉死袍,分袍衣服的兵丁祷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我是否因着有了耶稣的心,而为这些患病的人和正在疫区中苦苦挣扎的人迫切祷告?

渴望神拯救他们,不仅是身体,更是灵魂?

我们甚至是否愿意随时预备,为这些患病的人付上自己的代价,从而使得他们有机会得到生命?

此刻,*汉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被感染,医院已经人满为患,更多的人得不到有效救治,我们是否可以跪下来为此祷告,求主怜悯,求主医治?

我们是否可以在祷告中迫切地问主:”主啊,我可以为这些可怜的罪人做点什么?

主啊,我在这里,请差遣我!


会教义学推荐|曾劭恺

今年适逢巴特逝世五十周年,香港天道出版社将于近日出版加拿大多伦多华人王建熙先生从英文转译的巴特《教会教义学》第一卷第一册中译本。本文为曾劭恺老师为此书所写的推荐语。原文段落略微分节,并增添小标题,其他部分均未改动。

巴特学
作为显学

瑞士神學家卡爾·巴特無疑是基督教思想史上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近數十年來,巴特學在德語、英語世界方興未艾,已然成為一門顯學。單就學術研究出版數量而言,每年相關專著、專文可謂汗牛充棟,僅有奧古斯丁、湯馬斯、路德、加爾文研究等領域足以與之分庭抗禮。而四卷《教會教義學》之於巴特的神學,猶如阿爾卑斯山脈之於瑞士的國土,或九大交響曲之於貝多芬的音樂般顯赫。翻譯如此鉅著,無疑是艱鉅的工程。王建熙博士的心血,在華語神學史上乃是重要的里程碑。

天道書樓決定出版這部譯作,實亦難能可貴。多數華人基督徒對巴特懷有不少疑慮,而這若是出於信仰上的分辨,誠然會對教會有益。然而筆者擔心,在許多情況下,這類疑慮主要反映著一種反智的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與「信心追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的偉大教會傳統背道而馳。

巴特神学
有问题吗?

事實上,筆者薦語登於這部譯作的海報後,即收到大量私訊,向筆者提出疑問。這些問題基本上不外乎「巴特不是新正統嗎?」、「巴特的神學不是有問題嗎?」。會私訊提問的當然都是朋友,因此都很友善,甚至可以說他們大多體現出一種好學的態度,十分積極地尋求聆聽、思辨。但筆者也聽說,許多人以非常強烈的敵意看待天道出版巴特《教會教義學》的決定、以及筆者在海報上的薦語。

其實就連那些善意、好學的提問,也間接反映出華人教會一種相當普遍的反智傾向。筆者當然不是說那些提問的朋友反智──這點已經講得很清楚。但他們無意間反映出華人教會當中某種常見的提問的方式:不去問「巴特說過什麼」、「巴特怎麼說的」、「這樣說可以帶來什麼啟發」、「這樣說有什麼問題」,而只是問「巴特有沒有問題」。這種提問方式,反映出一種「只論立場、不願思辨」的傾向、一種「只分敵我、不相聆聽」的身份政治思維。

「新正統」(neo-orthodoxy)是個很方便的標籤,貼在巴特身上,許多人就會覺得可以直接辨別他是敵是友。問題是,當我們說「巴特是新正統」時,我們是否究竟明白什麼是「新正統」,又是否了解巴特的論述?「新正統」是個具有確切定義的專有名詞,專指一個特定的二十世紀神學流派,又名「辯證神學」(dialectical theology)、「危機神學」(crisis theology),可以理解為一種基督教存在主義。巴特早年跟這圈子走得很近,但1920年代就漸行漸遠,1930年代正式開始反對這流派的思想。他在《教會教義學》I/1序言中明確與「辯證神學」劃清界線,並在III/3序言中強調自己不是「新正統」。巴特的神學自早期至晚期都使用辯證法,但這不代表他屬於「辯證神學」;他視聖經為歷史對啟示的「見證」,而這也不代表他是「新正統」。這就像許多基督徒反對雇主剝削勞工,而這並不代表他們是馬克思主義者。

康來昌牧師當年鼓勵筆者去研究巴特時,曾對筆者說:去把巴特哪裡講得好、哪裡有問題,都研究清楚,不要不清不楚地定他罪,卻處處受他影響而不自知。當時港台教會其實受了巴特很深的影響,卻又不明就裡地視之如蛇蠍;對「新正統」這品牌避之惟恐不及,卻在日常生活中處處仰賴它的產品。

阅读《教会教义学》
是个挑战吗?

當然,閱讀《教會教義學》這種龐博的著作,相當具有挑戰性。就像馬勒九首交響曲,必須是對音樂已培養相當程度理解與品味的人,才能靜下心逐一細細聆聽,巴特這部鉅著亦屬曲高和寡的作品。它就如杜斯妥也夫斯基那些冗長艱深且時而枯燥的小說般,津津樂道的人不計其數,硬著頭皮讀完的人卻不多。

然而筆者相信,只要讀者願意付出努力,一旦熟悉了巴特的神學思維及語言,必定能從中得到豐盛的收穫,享受這部鉅著,甚至欲罷不能。就連美國基要派神學家范泰爾(Cornelius Van Til),雖視巴特為宿敵,卻也是英語世界最早通讀巴特著作的詮釋者,且難掩他對這位神學巨人深深的欽佩與仰慕。巴特訪美後,范泰爾在一封1965年寄給巴特的信件中寫道:「當我終於在(普林斯頓神學院)的走廊上來到離你不遠處時,有人讓你注意到我就在左近,而你滿有恩惠地與我握了手,對我說:『你說了一些關於我的壞話,但我原諒你,我原諒你』,那時我受寵若驚而不知如何作答。」

筆者的導師杭星格(George Hunsinger)教授曾將《教會教義學》比作法國的沙特爾主教座堂(Chartres Cathedral)。初入這座大教堂的人,雙眼需要一段時間方能適應昏暗的環境。然而一旦目光適應了環境,繁複的建築、裝置、藝術作品、彩繪玻璃,會令人目不暇給、歎為觀止;每個細節都值得細細品味,而整體的結構又如此宏偉。漢語讀者或許會聯想到蘇東坡筆下的廬山西林壁,或是北宋院畫大家郭熙眼中的山水:「山有三遠:日山下而仰山巔,謂之高遠;自山前而窺山後,謂之深遠;自近山而望遠山,謂之平遠。」不論是蘇軾眼中的西林壁、郭熙眼中的山水,或是沙特爾的主教座堂,視覺對環境的適應,乃是欣賞並讚嘆這些奇景的前提。

同樣地,《教會教義學》這部移步易景的著作,初讀時也需要一段適應的時間。倘若讀者一開始覺得枯燥難懂,不需感到挫折。筆者曾與一位哈佛大學座席教授交談,他是學術地位崇高的哲學家,而就連他亦坦言,他感到巴特著作極為艱澀難懂。巴特結合古典基督教神學術語及現代德意志哲學用語,其著述中一層層的辯證含意,若非抽絲剝繭般細細體會,則難窺其精妙之處。他的瑞士背景使得他的德文帶著一種較為古雅的修辭方式,而環環相扣的子句在在顯示他思想的複雜程度。

筆者初次閱讀《教會教義學》時,曾花了足足一個小時,才讀懂其中一個長句。當時筆者在愛因斯坦生前經常造訪的冰淇淋店,一面喝咖啡,一面咀嚼這句話。終於讀懂時,才發現冰淇淋已融化在桌上,咖啡也早已涼了。試圖理解那句話時,心中著實苦悶,然一旦豁然開朗,那股雀躍卻是難以言喻。

阅读巴特
有必要吗?

當然,並非所有人都以學術神學為志業,也並非所有職業神學人都以巴特思想為主要興趣。然而,但凡有意鑽研神學的讀者,就算完全不讀巴特,也不可能避開他的影響,就像王羲之的字體之於研習書法的人一般。

莫特曼的盼望神學、耶魯學派的敘事神學等當代教義學路線,皆是在巴特身影下萌芽生長。巴特也啟發了教父學、宗教改革神學研究、現代神學研究等歷史神學領域的許多範式。

透過與巴爾塔薩(Hans Urs von Balthasar)等人的對話,巴特也成為天主教「新神學」(Nouvelle Théologie)學派當中巨大的身影,而當代英語巴特學界屈指可數的泰斗,也包括了天主教神學家莫納爾(Paul D. Molnar)。

在新約領域,賴特(N. T. Wright)的「批判實存主義」深受巴特影響,儘管他自己幾乎未曾明言,或者他可能並不自知。舊約研究方面,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的修辭批判學或自覺或不自覺地使用了許多巴特所樹立的神學方法論,這可見於布氏的「法庭與見證模型」、辯證法等。

巴特的三一神學,亦是當代更正教與東正教對話的重要橋樑。甚至在猶太教神學界,巴特亦佔有一席之地,他對舊約的詮釋,為舒弗艾斯(Harold Schulweis)等猶太拉比帶來了重要的啟發與挑戰。美國福音派近年來所辯論的「聖子永恆從屬」(eternal subordination of the Son),在很大程度上也源於某種巴特三一論的變異。

筆者與好友洪亮經常強調,我們都不是巴特主義者。然而,研究巴特除了能夠幫助我們明白過去半個世紀西方神學整體發展脈絡的主軸,更能為我們在自身信仰的反思上帶來許多啟發。譬如,筆者並不接受巴特在《教會教義學》I/1當中關於上帝話語三重形式的論述。筆者相信,聖經是聖靈默示的命題啟示。然而,正如福音派聖經神學之父霍志恆(Geerhardus Vos)所言,聖經命題啟示的內容,並非機械式的條目,而是又真又活的歷史──上帝在基督裡的救贖歷史。聖經又真又活的歷史性,正是巴特反覆強調的重點,而就算讀者對於聖靈默示聖經的方式採保守的理解,仍舊能夠從這重點獲得重要啟發。

《教会教义学》
之不可不读

此外,《教會教義學》的書名,對當代華人教會某種強烈的個人主義傾向,是極為重要的提醒。許多信徒堅持「唯獨聖經」及「聖經的清晰性」時,帶有一種誤解,以為宗教改革的信仰,是一種「去教會化」的信仰:每個信徒只需自己讀聖經,即可建立對神的正確認識。曾有一位華人名牧,在講壇上公然教導古代的異端,卻高呼「我不在乎大公信經怎麼說,我只在乎聖經怎麼說」,而這在美國福音派的新約研究當中,似乎也已成為一種相當普遍的態度。對信經、歷代大公教會正統的忽視甚或輕視,是當代華人教會及部分美國福音派的一大通病。這種態度並不符合聖經明確的宣告: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巴特在德國明斯特(Münster)任教期間,曾以《基督教教義學》為書名,開展了教義學的寫作計劃,且完成了導論(Christliche Dogmatik im Entwurf)。關於巴特放棄這計劃的原因,至今在學界仍有辯論,不過他自己在《教會教義學》I/1的序言中,寫下了一段令許多讀者銘記在心的話:「我在書名中以『教會』一詞取代『基督教』,乃在於試著樹立自我約束的良好榜樣,不隨意使用『基督教』這偉大的詞…。」

任何神學家都可以稱自己的神學為「基督教」神學,但脫離了教會的規範,基督教還是基督教嗎?除了教會,基督還有別的身體嗎?巴特強調,神學乃是屬乎教會的學科,而任何神學人若試圖在教會正統的規範之外詮釋聖經,至終必定偏離聖經所見證的真理,即神在耶穌基督裡的自我啟示。且不論巴特自己對信仰的反思,以何種方式、在何程度上受教會正統及聖經的規範,《教會教義學》這書名在現今個人主義掛帥的時代,誠然尖銳地提醒我們: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必須站在歷代聖而公之教會這偉大巨人的肩膀上,並受教會正統的規範。

一言以蔽之,筆者以為《教會教義學》是所有願意深入思辨信仰的基督徒(或者願意深入理解基督教思想的非基督徒)不可錯過的鉅著。筆者可篤定地說,一旦找到進入文本世界的鑰匙,開始在閱讀的過程中與巴特摔跤、受他的挑戰與啟發,必定會為任何讀者帶來豐盛的收穫。

2016-12-05

救贖與復活:一個「聖經-系統神學」的應用Redemptionand Resurrection: An exercise in biblical-systematic theology 

作者: Richard B. Gaffin, Jr. 譯者: 張亮
本文原載於Themelios27.22002春出版16-31頁。

基督的復活包括與之不可分割的基督的死是福音的中心10:9林前15:3-5),而福音所帶給我們的盼望的中心是基督徒的復活8:23林前15。這一極其重要的事實可以讓我們從不同的層面去思考。正如我的題目所暗示的,我將在這篇文章中,透過所謂的「聖經神學」的方法,特別探討復活與我們的救贖之間的關系。

第一部分

第一,我需要澄清我是如何理解「聖經神學」的。簡單的說,我並不想花那麽多精力討論這一特殊的學科,以及其他人在此的研究,我只是提出正確的聖經解釋所必須的方法論的探討。確切地說,根據上下文原則,一段經文,無論它自身是多大的段落,總是應該放在它的救贖歷史上下文中去解讀,從救贖的演進歷史的角度去理解這段經文的主題,我將這種方法看作聖經神學解經(也等同於「救贖歷史解經」)特別關注的部分。

這樣的方法來自於認識到,聖經有不同的作者和不同的文體類型,卻是一個整體,作為在實際啟示過程中上帝呼出的記錄,具有自身的完整性。這一話語啟示的歷史,相應的被一個更大的歷史所引導,這一更大的歷史就是救贖的完全(上帝的作為啟示),它在伊甸園時就已經開始,然後是人的墮落(創三15),及至時候滿足(加四4)到達其高峰,即道成肉身的基督和他的工作。

這一基本的神學結構最清晰,也最明確的聖經證據來自於希伯來書一1-2a:「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這一開始的陳述,有意為整卷書的教導提供一個整合的觀點,但也可以用來將聖經看作一個整體。注意其如何強調出三個相互關聯的因素:1)啟示是一個歷史的過程;2)這一過程涉及多樣性(包括多種方式,多種文體——這也是現今各種解經的方法論所要處理的);3)道成肉身的基督作為歷史演進的最高峰(二2-4,三1-6,尤其是5-6),啟示過程的末世終點。

本文所要呈現的有關復活的聖經神學處理,也是一種關注:如何讓系統神學具有新的活力。簡單的說,我明白系統神學是將聖經看為一體,從中得出的一致性的教導,並在適當的主題下的呈現出來,是「或已明確記載於聖經之中,或可用合理的推論,由聖經引申出必然的結論」的完整的陳述(威斯敏斯特信條1:6),所以,系統神學(或者教會的教義)的可行性完全依賴於聖經的解釋。正因如此,在我的觀點中,從救贖歷史的角度,按照聖經神學的方法進行的解經,會幫助系統神學具有新的活力。

第二,本文有關復活的探討需要放置於一個大的歷史背景下。就一般情形而言,我們會說,在教義的歷史上,特別是有關救贖論的歷史,基督復活的教義是相對不重要的。在東正教裏,如果我理解正確,教義的重心是基督的道成肉身(他們傾向於將救贖理解為「神化」的過程)。在西方基督教(包括羅馬天主教和抗羅宗),尤其自從安瑟倫(11世紀)以來,以及隨後由阿伯拉德(Abelard)所引發的爭論,大家的注意力幾乎都集中於基督的死和他的死的重要性。特別是自從宗教改革以來,高於一切的最重要的是十字架不僅僅是一個高貴而富於挑戰性的榜樣,更是真實的救贖——是一個代贖的獻祭,使上帝與罪人和好,挽回他的憤怒。簡言之,基督所成就的救贖與贖罪實際上是同一個詞。

我的觀點並不是要挑戰這一歷史發展所形成的教義的正確性和必要性,絕對不是。然而,在這種對基督的死的關注中,他的復活在教義或救贖論上的重要性就被大大忽略了。這不是說過去的教義會認為復活不重要,但是經常的,復活的教義僅僅被認為是對基督徒信仰的激勵和扶持(這無疑是對的),更多考慮其護教學的價值,將其作為證明基督的神性和基督教的真實性的重要證據。

特別自從啟蒙運動以來,伴隨著歷史批判方法的興起,這一護教學的價值開始產生越來越多的問題,復活的歷史性被越來越多的質疑或否定。這是一個太大的話題,我不準備多說,在此只是簡單的堅持,對於新約而言,基督復活的真實性是福音存亡的關鍵,雖然這是一個非常特殊和前所未有的事件,與基督的死的真實性具有同等重要性(林前十五14,17)。

第三,現在讓我們轉向新約,我們對復活的教義的疏忽和不重視,是一個特別大的損失。對於保羅來說,肯定是這樣。他的書信,顯示出一個前後一致、無處不在的關注:基督的復活如何構成我們的得救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或者正如我們即將討論的,他的復活具有特別的拯救效力或救贖效力。接下來,我將勾畫出我們可以合理的稱為「保羅復活神學」的框架,然後更仔細的討論幾個方面。


第二部分

第一,在保羅書信中,有關復活最長的連續處理是在林前第十五章。在那裏第20節(包括23節),他斷言基督在他的復活中成為那些已經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我們將從這兒開始討論,因為這個斷言表達出一個關鍵的想法,這個想法不僅支配著從第12節直到這章末尾的討論,就更大的範圍而言,這也支配著保羅有關復活的總體教導。

將復活的基督描述為初熟的果子,並不僅僅只是強調其在時間上的優先性,或強調其超越性。而是在舊約的崇拜背景下(出廿三19,利廿三9),以比喻的方式表達出機體組織的聯系或一體的概念。初熟的果子是作為全體不可分割的最初的一部分而獻上的,在這個意義下,初熟的果子代表著全體。

由此,基督的復活與信徒的復活不能被分割,因為保羅顯然有意拓展這個比喻的含義,基督是一場復活豐收的初熟果子,這場復活豐收包括了所有信徒(注意,正如十五23所顯示的,這場豐收是指向救贖的群體;非信徒的復活,正如保羅在別的地方教導的,如徒廿四15,不在這個範圍內)。基督的復活作為對將來所有信徒身體復活的保證,不能簡單看為只是一個記號,而是「一個劃時代事件的真實開始」。這兩個復活,雖然在時間上是分開的,但卻不是彼此獨立的事件,而是同一時間的兩個片段,是一個相同的豐收的開始和結束。

這兩個復活不可割裂的合一,是控制我們思考之前的經文(12-19)的假設性討論的前提,以至於在保羅心中,否定信徒將來的復活,就是否定基督已經的復活(131516)。這一有關復活的一致的信念也必然反映在描述基督為死人中初熟的果子的別處經文中(西一18)。

不僅如此,保羅看基督的復活為先天的末世論事件。實際上,這是開始末世的關鍵事件,是新創造的開端(林後五17,加六16),是來世的來臨(羅十二2,加一4)。這不是一個過程發生的孤立的事件,它雖然發生在過去,卻是屬於將來的圓滿(Consummation),並從將來進入到歷史中。在基督的復活中,歷史終點的復活豐收已經遙遙在望。如果現在我們要召開一個預言的發布會,預言什麽時候所有信徒的身體復活將會發生,使徒將要說的第一件事是,它已經開始了!

第二,對於保羅來說,將基督看作復活的初熟的果子,是要強調出基督復活的首要意義,在於基督和信徒的相同點,而不在於他們之間的不同點。這個強調所關注的不在於基督真實的神性,而在於基督真實的人性。復活,正如我們即將更詳細討論的,更多是強調基督人性的大能轉變,而不是作為他神性的顯明或有力證據。

這個強調反映在保羅大量含蓄但卻無處不在的、有關復活這一單純事實的論述風格中,這些含蓄的陳述顯示出一個前後一致、顯而易見的模式:1)上帝作為使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天父這一特別的身份(加一1-2);二)耶穌在他的復活中是被動的,這一觀點在保羅書信中沒有例外。保羅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教導基督積極的參與他的復活,或對他的復活有貢獻。保羅處處強調天父的大能和行動,在這些經文中,基督是作為天父行動的接受者。

需要指出,這一觀點與約十18耶穌自己的宣告(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的沖突是很表面的,也是毫無必要的。卡爾西頓定義(Chalcedon Formulation)在此會很有幫助:兩性實質的並存與一個位格之中,不相混亂或分離。耶穌表明有關他位格中神性真實的一面,保羅表達出有關基督位格中人性真實的一面。

第三,要完成這一基本的框架,還有一個觀點需要提出來。這段經文(譯按:指林前15章)表達出基督的復活,與將來所有信徒身體復活的聯合。但是保羅也以過去時態談到基督徒的復活,信徒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弗二5-6,西二12-13,三1)。這一過去的復活,不僅僅有基督在他的復活中代表教會的意思,更是每一個信徒在實際生命歷程中的經歷。這在以弗所書第2章是很明顯的,復活終止了我們在過犯和罪惡中的死亡(弗二5),在行事為人上,帶來激烈的,180度轉變的效果——從行在惡的死亡中(弗二1)到行在基督裏的新創造的善事中(弗二10)。這段將復活作為可以經驗的轉變的論述,不僅僅是比喻性的,保羅有意如此寫,是要表達現實的、字面的意義,如同他論及身體復活的盼望一樣。

第四,讓我們總結「保羅復活神學」的概述:在基督和基督徒對復活的經歷上,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合或合一。這一聯合表現為後者(基督徒的復活)具有兩種成分——一種是已經發生了的,當一個罪人借著信心與基督聯合時,這種復活就進入他的生命;另一種仍然留待將來,直到基督再來的時候。由此,我們很明顯的看到,保羅在有關復活這一基本事件的教導上,反映出在基督的復活與他的再來之間的這段時間內,末世論的成全所具有的「已然和未然」(already but not yet)的結構。

如果我們想要區分信徒復活的這兩種成分,也許會有不同的提議:如秘密的/公開的,非身體的/身體的,內在的/外在的。保羅自己將其區分為:外面的人和裏面的人(林後四16,新譯本),對此,我們不應該理解為兩個分離的實體,而是同一個人的兩個層面。就信徒作為「外面的人」而論,也就是就身體而言,他們仍然需要復活;但就信徒作為裏面的人而論,他們已經復活,保羅接著說,他們是日日更新。


第三部分

這一教導的模式可以沿著兩條彼此關聯但卻獨立的線更深研究下去:關於基督(基督論),以及關於基督徒/教會(救贖論和教會論)。以下會有選擇性的討論幾點。

第一,就基督而言,最引人注目的是因著復活而帶來的基督與聖靈之間的關系。討論這一問題的關鍵,最重要的經文也在林前15章裏面,保羅稱基督為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雖然接下來的觀察不得不簡潔一些(考慮到篇幅限制),不過,更仔細的解經可以在幾處註腳中找到。

1)林前十五45中,名詞pneuma(靈)明確的指向聖靈的位格,這一觀點被當代大多數解經學者和其他講解此問題的解釋者所持有。在英文的譯本中,靈(Spirit)的頭一個字母應該大寫(譯按:表明是聖靈),除了聖靈,保羅不知道別的所謂「賜生命的靈」。


2)這一賜生命的靈,不應當被認為是對基督永恒的描述,他永遠都是(譯按:這裏是指基督作為神)。他「成了」(譯按:作者是用的是希臘文egeneto,這個希臘文是表示一起發生的事件)這樣的靈。這一「成了」的時間點無疑是指他的復活,或者更廣義的,包括他的升天。作為復活豐收初熟的果子(十五20,23),他是「賜生命的靈」(15:45);作為「賜生命的靈」,他是初熟的果子。作為復活的人,末後的亞當已經升天;作為「第二個人」,他因著已經升天,是「出於天」(十五:47),他成了「屬天的人」(十五48)。總而言之,末後的亞當,他成了「賜生命的靈」,特別的指被升高的基督。

3)在當前的上下文中(42-49節),「賜生命」讓人想到基督將來的作為,他將使所有信徒的身體復活(參考22節)。然而,在保羅教導的更大的上下文中,我們也要想到基督當前的作為。正如我們已經提到的,因著與基督聯合,基督徒的復活不僅是在將來,也是現在已經發生的(加二20,西二12-13;三1-4)。

第二,在此,比保羅書信別的地方更加明顯的(或者也是比新約書信別的地方更加明顯),是復活(以及升天)對於基督和聖靈之間關系的重要性。在這裏的上下文中,兩個緊密聯結的事實是:a)基督自身被聖靈高潮性的轉變;b)隨著這一轉變,基督獨特的、前所未有的接納聖靈。

1)保羅在此宣告了基督個人的高升所具有的重大的、劃時代的意義,這在教會歷史上的基督論是沒有足夠詳盡說明的。基督作為初熟的果子,擁有了他之前所未擁有的「屬靈的身體」。在他的復活中,一些事的確在耶穌身上發生了,借著這些事情的發生,他在最真實、最深入,也是末世論的意義上,成了並永遠是一個被轉變的人。

正如保羅在別的地方所強調的(羅一3-4),因著聖靈在基督的復活中所宣告的大能,上帝永恒的(羅一3a)、道成肉身的(羅一3b)兒子已經成了他過去所沒有成為的,上帝大能的兒子(羅一4)。相應的,根據林後十三4,雖然基督在軟弱中被釘十字架,但他現在靠著上帝的大能活著。因著他的復活和升天,他現在所具有的,是榮耀的人性。

在這裏,正如常常在保羅書信的其他地方,基督論和救贖論是不能彼此分離的。基督並不只是為他自己得到這榮耀的人性,而是為教會。用羅馬書八29的話說,復活使得基督成為完美的形象,信徒被預定符合這一形象,因此,他,上帝的兒子,成了許多弟兄中的長子。確切地說,高升的基督正是基督徒已經並正在被轉變所要成為的形象(林後三18),也是他們將要在基督的再來中復活所要承受的身體的形象(林前十五49)。

2)基督借著聖靈而來的復活轉變,也帶來他與聖靈之間緊密結合的最高峰,這種結合超越了之前所存在的基督與聖靈的關系。實際上,當保羅說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他表達出基督與聖靈之間一種全新的、永恒的對等或一體。這並不是否定之前基督與聖靈一起在上帝子民中工作,但是現在,因著基督的復活和升天,他們之間這種結合的行動被賦予了在救贖歷史中的一種穩定和完美的基礎。這一達至極點的結合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實際的、決定性的成全上帝的計劃的工作的最終結果。

林前十五45實際上是對彼得在五旬節講道的主要意義的一句話的評論:基督同時是聖靈的接受者和給予者。彼得在他的五旬節講道中所描述的不可分割的連續性事件——包括基督的復活、升天、接受聖靈、澆灌聖靈(徒二32-33),保羅將其描述為: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第三,我們也必須指出,基督與聖靈的這種一體或合一,雖然無疑是包羅萬象的,但同時主要限定在一個特別的方面:這種合一關注他們的行動,即賜予復活生命的行動(從末世論的角度)。在這個意義上,這種合一可以成為「功能性的」或「末世性的」,或者,使用一種古老的神學上的分類:「實施性的」(相對於「本體性的」)(譯按:「實施性的三一論」和「本體性的三一論」是早期教父從系統神學的角度對三一論的神學定義)。

換句話說,我們需要記住此處經文中,保羅對救贖歷史的關注,而聖子和聖靈之間超越時空的、本體性的三一上帝的關系則不在他的關注範圍之內。他在此所關注的不是基督作為永恒的聖子,在超越時空的層面他與誰在一起,而是關注的他在真實的人性中「成了」與誰在一起?在歷史上有什麽事情發生在他身上?特別是什麽事發生在他的身份上?當保羅稱基督為「末後的亞當」、「第二個人」(47節)時,他不能比這樣的用詞更加強調出他的這種關注了。

因此,我們在保羅書信的此處或別處的經文,可以毫不費力的發現歷史批判傳統中所長期堅持、極具特點的「功能性」基督論,這種傳統從某種意義上否定了基督與聖靈在位格上的差別,因此與後期教會有關三一論的陳述相沖突。然而,保羅在此的陳述並不應當令人費解,更不應當令人否定,三一上帝的第二和第三位格之間的區別。作為父的上帝、作為主的基督和聖靈位格之間相對應的區別,在保羅書信的其他地方是足夠清楚的(林前十二4-6,林後十三14,弗四4-6)。他對上帝的三一論概念,不應當成為解釋林前十五45的問題,反而應當成為解釋這處經文的適宜的前提。

第四,林前十五45的最後一個從句,不僅與羅一4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正如已經討論過的),也與之後他在林後三17的陳述有緊密聯系:「主就是那靈」。在那裏,「主」(ho/curios)極有可能指基督,因此那裏是對基督與聖靈之間對等關系的確認。在此處,上帝的三一關系也不應當被否定或模糊化,只不過確實不在保羅此時討論的範圍之內。他所關注的,在當前的上下文中是很明顯的(特別是第18節),是聖靈和基督的聯合行動,使人得到最終的榮耀。我們可以說,林後三17中的「是」是建立在林前十五45的「成了」之上。借著道成肉身的基督的高升的經歷,帶來他與聖靈之間全新的、前所未有的緊密關系。在林後三17,他們是一體,確切地是要給人以末世性的「自由」,從林前十五章的角度,這與復活的生命有緊密的關系,這種關系也特別的可見於羅八2的陳述:「在基督耶穌裏,賜人生命的聖靈使我得自由」。(或者按照和合本: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


第四部分

第一,在林前十五45中,保羅對高升的基督與聖靈關系的關鍵性宣告,結果成為他對有關基督徒生活和聖靈工作的教導的基石。在聖靈中的生命具有確切的特質,就是在與基督的聯合中分享復活的基督的生命。在信徒中,若沒有基督的活動,也就沒有聖靈的活動;基督在教會中工作,就是聖靈在工作。

羅八9-10在此特別有幫助。在那兩節經文中,有四種表達實際上是可以彼此互換的:「你……在聖靈裏(9a)」,「聖靈……在你裏面」(9b),「屬基督的」(9d),以及「基督在你裏面」(10a)。這四種表達很難描述為彼此獨立的、不同的經歷,卻在其完全和豐富的程度上,具有同樣的實質。聖靈的同在,就是基督的同在;如果我們與基督沒有關系,我們也與聖靈沒有關系;屬於基督,也就是屬於聖靈。這一信徒生命經歷中的真理,並不是因為某種或多或少的隨意的安排,而是完全因為在我們可以經歷之前的、最真實的基督的經歷,因為聖靈現在是基督的靈(因為基督的死與復活),因為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因此,在別的地方(以弗所書三16-17保羅為教會禱告中),「借著他的靈使你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就等同於「基督借著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

第二,如此,聖靈在教會中工作,就是基督借著末世所成就的大能(因為復活)在工作。實際上,在新約中,作一個基督徒莫過於此: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復活的生命。正如我們已經表明的,這一復活的生命正是借著基督自身復活所開始的復活豐收的一部分(林前十五20),信徒分享這一復活的豐收是從現在開始,而不是留待將來。根據保羅對基督徒生命的見解,就基督徒生命的核心而言(裏面的人,見林後四16;或者他也稱之為「心」,羅二29,六17,弗一18),基督徒並不比他們已經擁有的復活生命更加復活的生命。基督徒的整個生活,就是基督的大能和復活生命的顯現和運作,他是賜生命的靈(羅六2,弗二5-6,西二12-13,三1-4)。

以上這些認識必須盡可能的強調出來,因為很多歷史性的基督教神學思想在考慮福音及其影響,特別是與聖靈工作相關的部分時,總是存在一種「去末世化」的傾向。聖靈在當前的活動,典型地被看作是神秘的或無時間限制的,正如上帝在基督徒內在生命的工作,完全不考慮當前聖靈工作末世性的特征。因此,聖靈的工作常常被普遍的產生出內在化、個人性、甚至自我中心的理解。教會必須不斷地在它的講道和教導中清楚宣告,在新約中,「永生」就是當前在末世裏的生命,特別是復活的生命。它之所以是「永恒的」,不是因為它是一個在歷史之上或超越歷史的概念,給人一種非歷史性的感覺,而是因為它已經在歷史的末了,在基督裏被顯露出來,借著聖靈的大能從將來的圓滿中進入到我們中間。

第三,我們也可以說當前所討論的議題屬於宗教改革已經開始但尚未完成的部分。我們不應當忘記,宗教改革重新發現了福音的中心是末世性的,至少是含蓄的發現。「唯獨恩典」的教義在本質上是末世性的。「因信稱義」,正如改教家們所理解和經歷的,是最終審判的預演。這意味著在最終審判時的裁定對於基督徒而言,並不是一種充滿焦慮,不確定的盼望,而是當前的定論,是基督徒生活堅穩的根基。羅八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是改教家們所珍視的經文,正是決定性的末世性宣告。

雖然宗教改革及其繼承者們已經抓住了「稱義」所具有的福音的末世性特征(至少是憑著直覺),但是在思考「成聖」和「聖靈的工作」的方面卻不是如此。毫無疑問,將「稱義」和「成聖」分開甚至兩極化,是一種趨勢,至少在實踐中是這樣。一方面,「稱義」被看作是上帝所做的一次性的成就,是完美的;而另一方面,「成聖」則被認為是信徒所要做的,是不完美的。成聖被看為信徒的回應,是對「稱義」和「罪得赦免」所帶來的救贖的感恩的表達——通常會強調這種表達在現階段的不完美,甚至是貧乏的特征。

如此強調的意圖無疑是為了保護「稱義」的完全無條件的特征,但是,這種強調在教會歷史上很明顯的導致了「道德主義」的興起,將一種改良過的「依靠行為的原則」重新帶進基督徒的生活中,這或多或少是與稱義的信心相脫離的,並且最終摧毀了這一信心。在「稱義」的前門所堅決棄絕的,卻通過「成聖」的後門偷跑進來,並最終占領了整棟房子(譯按:作者在此對傳統的將「稱義」和「成聖」分開所帶來的問題有深刻的見解和批判,由於「成聖」或多或少都會強調基督徒個人的行為,這會帶來極大的走向「律法主義」的危險,並最終摧毀「唯獨信心」的根基)。

我們必須堅決反對任何在今生可達到無罪完美的觀念。任何形式的所謂「完全成聖」或「更高一級的」、「得勝的」生活的觀念,這些觀念宣稱可以藉由「稱義」之後完全不同的信心,借著馴服罪的意志,而獲得這種生活,其實都是完全無視福音的末世性特征。盡管他們有著美好的意圖,但這種觀念最終推動了「道德主義」。我們必須記得,「在今生,甚至最聖潔的人的順服也不過只是一個小小的開始。」(《海德堡要理問答》,第114問答)

但是(這正是關鍵),這個開始,雖然是小小的,卻是末世性的開始。它牢牢根植於使徒的應許:「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成聖,與稱義毫無區別,完全都是上帝的工作。在新約中,沒有比羅馬書第六章更基本的有關「成聖」和「更新」的觀點了:成聖是那些「從死裏復活」的人(第13節)持續的「向神而活」(第11節)。在別處的經文中,成聖是末世性的新創造所帶來的「善工」,為此,教會已經「在基督耶穌裏被造成」(弗二10)。信徒在他們的「成聖」中,是在「頂點」開始的,因為他們是在基督裏開始的。在基督裏面,他們是「完全的」(林前二6)和「屬靈的」(林前二15),甚至當他們不得不因「屬肉體的」而被訓誡時,也是如此(林前三1,3)。

對於今天教會的教導工作而言,一個重要而富有成果的挑戰就是,對於成聖和聖靈當前工作的末世性本質給予足夠的重視,並同時確保「稱義」在新約末世論的「已然和未然」的架構下得到清晰闡述。

第四,但是,我們不禁要問,最近幾十年所興起的靈恩運動,在很大程度上重新強調了聖靈工作的末世性特征,難道不能補償前面所提到的傳統教義所忽略和缺失的地方嗎?

對於這個多層面的問題,一個簡單的評論就足夠了。盡管靈恩運動已經帶給當今信徒廣泛的錯覺,但是新約並沒有教導屬靈恩賜,特別是諸如說預言、方言和醫治這些神跡性的恩賜,屬於「已經實現了的末世論」。例如,林前十三8-13指出說預言和講方言在教會生活中只是暫時的,不管這段經文是否是論及基督再來之前的時期(我在此問題上保持開放),保羅很明確,這些都會停止,歸於無有(第8節)。因此,這些恩賜不太可能是末世性的,因為末世性的事物,就其本質而言,是持續永久的。諸如說預言和講方言的現象,無論它們在哪裏發生,不過都是暫時性的、非末世性的偶發現象。我建議以上對這段經文的解讀,將有助於解決對於第13節長久以來爭論不休的解經問題:信心和盼望怎麽可能說還會在基督再來後繼續?在其他經文的光照下,我們可以更好的回答這個問題。例如,林後五7說:我們現在(相對於復活的將來),「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以及羅八24說:「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譯按:作者的意思是信心和盼望不可能在基督再來後繼續存在)這個問題沒有注意到一個要點,就是這節經文中的「常存」不是關於未來而是關於現在,是論及信心和盼望的末世性的價值(愛也是)(譯按:也就是現在我們處在一個「已然實現,但還沒有完全」的末世狀態中,因為還沒有完全,所以還需要信心和盼望),這種價值在我們當前的知識所具有的非持久性、次於末世性的特征中(包括帶來這種知識的無論何種言語的恩賜)顯得寶貴。

總而言之,新約在聖靈的賞賜(gift,單數)和聖靈的恩賜(gifts,複數)之間作了絕對的區分,也就是在末世性的賞賜,基督,他自身是內住於所有信徒的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二13),與那些次於末世性的恩賜作了絕對的區分,這些恩賜來自於神聖的命定,但並不是為每一個信徒全部預備,也不可能被每一個信徒全部擁有。

聖靈真正持久的工作是已經被每一個信徒經歷的「復活–更新」。這一更新在保羅稱作聖靈果子(如:信心、盼望、仁愛、喜樂、和平等)的見證中顯露出來,並且,我們不能忽略,這一更新所要確實表現的無限的可能性,存在於上帝子民的群體見證中,也存在於個人生活中。這個果子——首要的是愛,而不是恩賜——正體現出聖靈作為末世性的「初熟果子」和「憑據」(在此我使用保羅的比喻)。雖然這個果子當前仍然表現的不完美,但它在實質上已經是末世性的了。聖靈在我們當前的生活中帶給我們末世性的認識,這並不在於那些特殊的恩賜,雖然這些恩賜對於教會的健康成長無疑是重要的,而在於在我們所經歷的這些果子中。這是最關鍵的,我盼望,無論是靈恩派,還是非靈恩派,不管他們有多少不同,這將最終是他們都認同的。

第五,這裏也會有另外的問題。對基督徒復活的特質,以及聖靈工作末世性本質的強調,不會帶來「成功神學」的結果嗎?各種各樣諸如「積極思想」和「致富神學」的教導無疑是一種充滿臆想的、危險的錯謬。

新約自身對這種危險是非常警惕的,這是一種教會長期存在的「過度實現的末世論」的危險。在基督復活和再來的過渡時期,信徒是已經「從死裏復活」,但是他們仍然在這「必死的身體中」(羅六12-13);基督徒經歷到「來世權能」(來六5),但仍然在「現今邪惡的世代」(加一4),在短暫的「世界的樣子」之中(林前七31)。

這個過渡時期所存在的這一「似是而非」的事實,在保羅書信的幾處經文中都可以看到,會對我們很有幫助,也會很有挑戰。雖然,嚴格來說,這是保羅自傳性質的敘述,也是從他自己獨特的使徒的角度,但他所經歷的艱難也將是所有信徒會經歷到的。

腓三10是一處特別扣人心弦的例子。作為保羅得著基督和在他裏面的強烈願望的一部分(8-9節),他表達了盼望「使我認識基督,(並且)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在這個宣告中,我看這兩個「並且」不是並列的,但卻是彼此說明的。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以及,和他一同受苦,在基督徒生活中並不是按著次序或者交互發生的,就好像經歷復活的大能的高峰時段被隨後苦難的低谷所抵消。相反,保羅有意清楚表明這單單是他認識基督的經歷,遠遠超過僅僅是頭腦裏的認知,他稱其為「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8節)。由此,認識基督,就是去認識他復活的大能,同時也分享他的受苦——這一受苦的經歷,保羅稱之為效法基督的死。簡言之,基督復活的大能印證在我們生命中的記號就是十字架。

相似地,林後四10-11談及身上總是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並且,再次的,我們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在這裏,耶穌主動的死與他復活的生命這兩個彼此對立的觀念並不是某種程度上兩個獨立的部分,相反,保羅在說,耶穌的生命,在我們必死的身上顯露出來,不是別的地方;這必死的身體是高升的耶穌的生命的居所。基督徒的受苦,被描述為耶穌的死,塑造出耶穌復活生命在信徒中的顯明。

教會對十字架(耶穌的死)的認同,就如同信徒的生命在這個世俗的世代中,正是已經奠基的末世論的標志。信徒的受苦,盡管不同於他們分享基督的復活的事實,但正是因為他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5-6)。根據彼得的看法(彼前四14),基督徒為基督受苦,正是因為上帝(末世的)榮耀的靈常在他們身上。對於現今,直到基督再來,與基督同受苦難成為末世的聖靈在一個人身上的主要判別標準。保羅對基督再來之前所有世代的教會所教導的,不是以復活的榮耀神學代替十字架的神學,而是將他的復活神學等同於十字架神學(譯按:這裏的「榮耀神學」與馬丁路德所駁斥的「榮耀神學」具有不同的含義,讀者需要根據上下文判斷)。

基督徒受苦的問題需要進一步仔細的討論,尤其對於在北美的教會,他們具有相對的自由和富裕,受苦似乎只存在於遙遠的別地的教會。但是我們不要太天真,而沒有預備好面對這段距離消失的那一天——也許比我們可能想到的更快。

在羅八18,保羅對基督徒受苦的理解,比我們通常所以為的更加廣闊,這會很有教益。在那裏,保羅注意到創世記第三章的敘事以及對人類犯罪的咒詛,他思考他確定無疑的稱作「現在的苦楚」(18節),正是指向現今的世代,直到信徒的身體覆活(23節)。他從一個廣泛的角度,認為受苦指向我們生活的每個層面,就如信徒仍然基本的、不斷的「服在虛空之下」(20節),受敗壞轄制(21節),在基督再來之前,這已經滲入到整個受造屆。如此,基督徒的受苦指向一個廣泛的現實,包括我們現今生命的每一個層面,我們為基督的緣故而承受,在我們的服侍中經歷。與基督同受苦難不僅包括深刻的、痛苦的災難,殉道和公開的逼迫,也包括每天的現實(路9:23:每天背起十字架),它涉及到我們每天生活中的平凡的挫折和不引人註意的困難——當這一切是為基督的緣故而承受時。

我將腓一29看作賜給教會永久的話語:「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這裏,保羅將基督徒為教會受苦作為教會無可爭議的事實。我們若將此稱為「恩慈的受苦事實」,也並不過分,受苦正是作為一件禮物賜給教會的。保羅很明確,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個「不僅/而且」的命題——不僅關乎相信,而且關乎受苦。受苦並不單單只是一些信徒而是所有信徒。我們可以肯定,哪裏有教會持守存在於相信和受苦之間這一不可分割的結合,哪裏就有教會開始了一段長路,不僅走向對教會在基督裏復活生命的末世性特質的神學上的認識,也走向實際的經歷,而這位基督,正是那賜生命的靈。


尾註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