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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4


主基督的愛 以弗所書 3:18-19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以弗所書系列|5/29/2022|呂沛淵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Up7A_8KqAw
 
前言: 使徒保羅在天父面前屈膝,天父是創造萬物、設立天地各家的主。保羅為眾信徒禱告,叫我們裡面的人剛強起來,使主基督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在他的愛裡有根有基。父神在主基督裡的愛,是我們生命成長的根源,也是我們生活事奉的基石。這愛賜給我們生命,塑造我們的生活,我們需要認識明白這愛的範圍和能力,是無限的。我們裡面的人被剛強起來,主要目的是使我們能和眾聖徒一同明白,主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使三一真神的榮耀恩典得著稱讚,因此保羅在3:20-21帶領眾信徒發出心中的感恩頌讚。
 
. 能以明白主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
 
1. 保羅為信徒的禱告,是叫我們在主基督的愛中繼續不斷的生根立基,向下扎根,向上建造。也因此更加增了我們對主基督的愛有更深的認識。我們裡面的人得以剛強,以及屬靈認識的增加,都是以主的愛為根基和框架。聖靈使我們裡面的人剛強起來,是藉著主基督的愛,他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5:5)。主的愛使我們被建立(4:16),主的愛使我們真實且長進的認識真理,因為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我們若沒有活在愛中被主的愛充滿,則生命必枯乾凋謝。反過來說,我們若是被愛充滿,必會在真道上長大成熟。
 
2. 唯有如此,才真正「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that you may be able to apprehend,「能以」此動詞是指有足夠的能力,其名詞是能力(1:19; 6:10)。「明白」原意是指得著lay hold of, attain (9:30; 林前9:24; 3:12),看出、查明(4:13; 10:34; 25:25),此處「明白」指深刻認識的領會得著,抓住而不失去。「和眾聖徒一同」with all the saints,眾聖徒是指在主基督裡成聖的弟兄姊妹(1:1, 15; 2:19; 3:5; 4:12; 5:3; 6:18)。這顯示我們在主基督裡,不是個人的追求,乃是在教會裡與眾聖徒一同明白,在同一身體裡的漸漸長大成熟,直等到我們眾人都長大成人(4:12-13)
 
3. 「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what is the breadth and length and height and depth,原文作這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對照19節,是指主基督的愛。「何等的」見1:18所說的,使我們知道他恩召的指望,他榮耀基業的豐富,他能力的浩大,是何等的,這都可以包含在主基督的愛裡,是何等的長、闊、高、深。這四個字是度量空間的用詞,是智慧書用來表達神的豐富智慧,全能者的大能,是何等的深哉,例如約伯記11:7-9,高於天、深於陰間、比地長、比海深。羅11:33-36如此見證「深哉」,羅8:37-39歌頌神的愛在主基督裡,是我們所領受的,超越一切時空和受造物,是永恆的大愛。以弗所書1:3-14; 2:4-7已經敘述三一真神對我們這失喪的人之救贖大愛。
 
. 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1. 「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and to know the love of Christ which surpasses knowledge,意思是認識主基督的愛,而這是超越人的知識。主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遠超過我們所能認知的。18節說「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19節此處說「超過人所能測度知道的」,這看似相反卻是合諧paradox,保羅為信徒祈禱,繼續經歷明白主基督的愛experimental knowledge,這是每位與主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的真基督徒,所能經歷明白的。保羅也立刻表明我們有限的心靈,不可能測透那無限完全的愛exhaustive knowledge。天使犯罪墮落,是沒有救恩的(2:16),沒有墮落的天使也不能親身經歷這愛,而我們這些罪人得救是本乎恩,這愛我們的大愛,是我們能經歷體會到的,卻是無法測透,永遠述說不盡讚美不完的。
 
2. 「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that you may be filled unto all the ful1ness of God,保羅為信徒禱告,叫我們明白知道主基督的愛,其目的是使我們被充滿,漸漸達到滿有「神的豐盛」的身量,就是福杯滿溢(23:5),恩典豐滿(1:16; 15:29)。「充滿」動詞在以弗所書出現4(1:23; 3:19; 4:10; 5:18),名詞也是4(1:10, 23; 3:19; 4:13),是關鍵字,「神一切所充滿的」原文是指神的一切豐盛fullness,歌羅西書2:9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fullness,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主基督裡面,我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fullness (西1:19; 2:9-10)。教會是主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the fullness of him (1:23);我們要長大成人,認識神的兒子,滿有主基督長成的身量the fullness of Christ (4:13),主基督藉著聖靈充滿我們。
 
3. 所以,19節此處的關鍵是,我們越明白認識主基督的愛,就越認識主基督,就越被主基督充滿,在他裡面得了豐盛,從屬靈的嬰孩長到成人,達到滿有主基督的目標。你我個人,整個教會都要被主基督充滿,就是被主基督的聖靈充滿(5:18),這有一漸進的過程,19節的介係詞unto 漸臻表明了我們的靈命生活的過程與標竿(4:11-13)。「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是我們眾信徒在主的愛中生根建造的終極目標。
 
4. 我們都當效法保羅「我以認識我主基督為至寶,超越一切的寶貴」(3:8),主基督向我們彰顯父神和他一切的豐盛(11:25-27; 1:18; 約壹4:12),他的愛是超越一切的,是完全的愛,超過我們所能測度,然而卻是我們親身經歷認識的。我們若繼續進深認識他,信靠他,就越來越被他的愛所充滿。所以加2:20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主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是被潔淨的器皿,主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裡面,越來越充滿我裡面的人,也就是穿上新人,脫去舊人,因為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結論:
 
1. 保羅的禱告是求天父使以弗所信徒,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主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所以我們不是獨自存在的個體,乃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2:19),主基督的愛不僅是為了我們個人,乃是為所有屬他的子民,就是教會,主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5:1, 25)
 
2. 我們需要眾聖徒彼此之間的團契生活,來認識主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在弟兄姊妹生命中彰顯出來。我們在教會中需要彼此鼓勵和彼此勸勉,在主的愛中一同被建造,這是在同一身體中的彼此相助,互相聯絡(4:11-16)。我們也需要與各地的眾聖徒在主裡團契。教會是主基督的身體,包含古往今來所有的聖徒(12:22-24),主內聖徒相通,真是極大的奧秘。
 
3. 我們與眾聖徒一同明白主基督的愛,所帶來的結果是「神的豐滿」會充滿我們,這不是說我們會轉化成神,乃是說因主基督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在他的愛中生根建造,被他的愛充滿,被主基督的豐盛充滿,也就是更加認識主基督,長大成熟,滿有他的豐滿在我們裡面。這是按照我們裡面的容量而言,正如小嬰孩的肺活量是小的,長大成人,就是肺活量增加,可以容納更多的空氣在肺臟中。你的屬靈生命容量有多少呢? 你裡面的人(新造的人)被「主基督的豐盛」充滿到什麼程度呢?
 
4. 主基督是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所以聖靈充滿就是主基督的同在豐盛充滿(5:18-21),這是保羅為眾聖徒禱告的核心,是我們認識主基督的愛所結的果實。何謂認識明白主的愛呢?你如何知道他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呢? 保羅在羅5:8說明,主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向我們顯明了! 2:20說,主基督是神的愛子,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在十字架上。這是我們領受體會到他對我們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8:31-39仔細敘述主基督的愛是長闊高深,其內容是你我需要不斷的反覆思想,免得我們疲倦灰心(12:1-3)
5. 感謝神,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9:15),因甚麼也不能叫我們與他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主基督裡的!  (8:39)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難道你有任何理由不在天父面前屈膝感恩禱告麼? (3:14)
 
問題討論
1. 保羅在3:18說「能以」是甚麼意思? 「明白主基督的愛」所指為何? 你真的明白主基督的愛麼?
2. 為何說「與眾聖徒一同」? 基督徒不是個人主義,乃是教會裡一分子,身體中的肢體,這在以弗所書中有哪些經文例證? 你是否在教會中生活事奉,盡你的職分呢?
3. 「主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如何理解這長闊高深? 你能舉出經文證明麼?
4. 「知道主基督的愛」,「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這看來似乎矛盾? 如何解釋? 你經歷主的愛麼? 能否述說你所知道明白的?
5. 「神所充滿的」是指甚麼意思? 以弗所書中多次說到「充滿」這關鍵詞,你能以這些經文來解釋麼?
6. 「充滿了你們」是甚麼意思? 其途徑和標誌為何? 初信主者的被充滿,與信主多年者的被充滿,有何異同? 你有沒有過著被充滿的生活? 這如何說明了你目前的屬靈光景? 如何解決你目前的困境?

2021-02-07

 

神先愛我們 約翰壹書4:19-21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壹書系列| 10/18/2020|呂沛淵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ym-phDAILw

前言: 神的愛是完全的愛,除去我們的懼怕(為奴的心),使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長大成熟),我們裡面對神的愛與對人的愛,其本源是來自神,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4:10)4:19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是我們之所以有愛且能愛的真正原因與動力。愛的測驗,測試我們是否真正愛神,就是在於省察自己是否愛弟兄姊妹,這是愛的證據,4:20是繼續4:11所呼籲的「我們當彼此相愛」,因為神是這樣的愛我們;這也是3:11-18所仔細闡述的。然後4:21說明神賜給我們的命令: 愛神的人也當愛弟兄,此誡命也是5:1-5的中心論點。

1. 愛的動因  4:19

(1)「我們愛……」這是接續4:17-18所說愛的經歷與實踐。我們身為天父的兒女,領受了何等的慈愛(3:1-2),當然應該回應神對我們的愛。4:17說我們坦然無懼,面對將來審判的日子;我們基督徒的確據,其終極原因,並非我們的愛得以完全,乃是「因為神先愛我們」。

(2)「我們愛」,「我們」指包括使徒約翰在內的弟兄姊妹們(4:61416),對照下一句的「神」(原文作他),二主詞都是強調用法,顯示清楚的對比。「愛are loving」是現在式動詞,強調進續進行,我們之所以有且能繼續的愛,完全是因為神先愛我們。人的愛是回應神的愛,是根據神的完全之愛。這是我們愛的根基與能源。「我們愛」是總綱的敘述,雖然沒有受詞,然而明顯是指愛神與愛人。正如馬太22:37-40所說「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與「愛人如己」,這是我們愛的範圍,這是最大且首要的誡命。

(3)「因為神先愛我們he loved us first」,這是4:10所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這是永恆的愛在歷史中的彰顯,所以4:19此處用簡單直述動詞,表示過去的歷史事實。「先first」表示在先在前(1:1530),神的愛總是首先的與主動的,人的愛是衍生的且是回應的。永恆的聖愛是在神創立世界以先,就以主權揀選的愛愛我們(1:5),是我們不配得的,因此都是恩典憐憫。主愛我們為我們死,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5:6-8),神的愛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並且在聖靈重生我們的時候,他的慈愛向我們顯明(3:4-7)。這是三一真神的聖愛,先愛了我們: 永恆揀選的先,道成肉身的先,生存處境裡的先,拯救了我們。

(4) 神的愛使我們住在愛裡(4:16;約15:9-10),因他愛我們的大愛,救贖我們脫離死亡,得著復活的生命(2:4-7),可以和眾聖徒一起經歷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3:14-21),使我們學習在真愛中成長,學習「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6-8),這完全是因為神的愛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裡,使我們得勝一切有餘,使我們有愛和能愛,高唱得勝的凱歌,就是愛的凱歌(8:28-39)

2. 愛的證據 4:20

(1) 4:19宣告總原則「我們愛……」之後,約翰在4:20提出負面的警告與責備:「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說」動詞是簡單式狀態,如果有人說他「繼續愛神」(動詞是現在式),此人宣告他有繼續在愛神,但是他在「繼續恨」(動詞是繼續進行狀態),恨是與愛相反,不愛他的弟兄。這樣的人,所說與所行是相反的,所以「()就是說謊的」,原文作他就是說謊者 he is a liar,這是嚴重的,不單是一時說謊,此人的生活是說謊之人的生活。

(2) 所謂「愛神」,不只是對神有坦然無懼的心態,也不只是沒有懼怕,也包含了以愛心對待弟兄姊妹(3:14)。「完全的愛」在我們裡面驅逐了「懼怕」,也驅逐了「恨」。若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顯示的證據是我們彼此相愛(4:1217),則我們愛神的證據,必是愛弟兄姊妹。所以,人若宣稱他持續愛神,卻不繼續愛他的弟兄姊妹,則他當然是說謊的人。

(3) 說謊是極為嚴重的,來自那說謊之人的父(8:44),所以屬惡者的就恨弟兄(3:12)。相反的,神是無謊言的神(1:2),絕不能說謊(6:18),他的兒女也是不可說謊的,因為是屬真理的且住在愛中。在約翰壹書全書出現四次警告: 1: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行在黑暗中,就是說謊話;2:4人若說我認識是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的;2:22-23人若宣稱他有聖父,卻否認聖子的神性,他就是說謊的;4:20人若宣稱愛神,卻恨弟兄,也是說謊的。總結來說,1:62:4是論到順服的測驗;2:22-23是真理的測驗;4:20是愛的測驗。這永生測驗的金三角,揭露了謊言的邪惡三角: 不遵行誡命,活在黑暗中;否認神的兒子;不愛弟兄姊妹。

(4)(因為)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原文在句首有「因為」,表示解釋為何那人是說謊的人。「愛」二動詞都是繼續進行狀態,「看見has seen都是完成式動詞,表示已經且繼續的狀態。整句的意思是: 因為人不繼續愛他已經看見的弟兄,就不能繼續愛他一直看不見的神。你可以愛那你眼睛一直看見的弟兄姊妹,這相對來說比較容易,如果你連在你周圍看得見的的弟兄姊妹都不愛的話,則你說你愛那肉眼不能看見的神,豈不是更是自己欺哄自己麼? 如果連較容易的都作不到,則宣稱那較難的作到了,豈不是荒謬? 你若不愛在你眼前出現的神的形像,你宣稱你愛那看不見的神,則真是自欺!

(5) 正如太25:40, 45所說,這些事(愛的行動)若作在主內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了;若不作在弟兄姊妹身上,就沒有作在主身上了。因為主與他的兒女已經合而為一。就此更深意義而言,愛神與愛弟兄是一體的兩面,是不能分開的。愛神與否是肉眼無法看清辨明的,然而愛弟兄是愛神的外在可見彰顯,因為愛神的,必愛從神生的,這是不可或缺的證據(5:1)。據此來看4:20所說,人若說他愛神,必表達在愛神的兒女身上,這是肉眼可見可證實的(3:17-18)4:12已經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若我們彼此相愛,就顯示出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愛他的心就證實了,並且愛他的心得以長大成熟。這是「住在愛裡面」的真正意義(4:16)

3. 愛的命令 4:21

(1)「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是4:21的句首,原文作「這命令是我們從神所受的And we have this command from him」,「所受have」是現在式動詞,表示這是要繼續持守的命令,就是「愛神的,也當愛弟兄」,二動詞都是繼續進行狀態,表示繼續愛神的人,也要繼續愛他的弟兄。這是神的兒女住在愛中的生命見證(15:9-10),也是主的門徒的真正標誌(13:34-35)

(2) 論到「命令、誡命」,約翰壹書在2:3-4說遵守主的誡命,是認識他的證據,有真理在心中;2:7-10說這從舊到新的命令是愛弟兄,住在光明中;3:22-24說神的命令就是信主耶穌的名,且彼此相愛。4:21在此說愛神的人也當愛弟兄。5:3總結說遵守愛弟兄的誡命,這就是愛神了;愛弟兄是愛神的證據,這誡命並非是難守的。因為我們愛,是因神 先愛我們(4:19)

(3) 在約翰壹書,4:21是第一次清楚直接將「愛神與愛弟兄」並列在一起,強調這是積極的命令,對照4:20所說的反面責備。並且4:21以「這命令」總結了4:7-20所詳述的愛的永恆根源、歷史彰顯、現今實施,作為「愛的測驗」的完整論述。愛神的,就必愛弟兄;愛弟兄的,顯示他是愛神的。這是愛的雙層面,雙重命令。我們若真的愛神,就必遵守他的命令(2:55:3)

結論

1. 約壹4:19-21總結了「愛的動因、證據、命令」,愛的命令是必須遵守的真理準則,愛的證據是在處境中的實證,愛的原因是內心的動力。這三者可說是「愛的實行」金三角。神先愛我們,主為我們捨命,我們知道何為愛,我們得著愛的動力,要為弟兄捨命;彼此切實相愛,這是愛神的必要證據;愛神,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這是約翰壹書的主題信息,是你我基督徒生活的要素

2. 你真的愛神麼? 你真的愛弟兄麼? 你真的遵守主的命令麼? (14:15, 21, 23) 主要我們作「完全人」,完全的愛在我們裡,使我們得以完全,長大成熟。那少年的官(19:16-22; 10:17-22; 18:18-23),自以為遵行了誡命,而事實上他沒有通過「愛的測驗」: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跟隨主耶穌),也愛人如己(變賣所有的,分給有需要的)。他沒有遵行主的命令,他沒有顯出愛的證據,因為他靠自己沒有愛的原因與動力。他只能憂憂愁愁的走了,你呢?

3. 你當注目仰望我們的主耶穌,他愛天父,也愛我們;他謙卑順服,遵行天父的命令;他為我們捨命在十字架上,彰顯他愛我們的證據。他才是真正「愛父神與愛弟兄」,他與我們合一,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2:11-12)。來2:13-15接著說明: 他順服天父的命令,「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他的心態與動因是「我要倚賴他(天父)」;他顯出愛的證據在處境中,「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他為他的兒女道成肉身,捨命十字,藉著死敗壞了那惡者,釋放了我們這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所以,在他完全的愛裡面,我們沒有懼怕! 可以坦然無懼的來愛神與愛弟兄!

問題討論:

1. 約壹4:19-21總結了4:7-20所說的,你能對照這兩段經文,舉出論述相同主題論點的重複經節麼? 請舉例說明

2. 論到愛的動因(原因與動力)4:19說了甚麼? 你能從新約其他經文來解釋「先愛」是甚麼意思? 如何從永恆、歷史、現今來解釋?

3. 論到愛的證據,4:20說誰是說謊的人? 這與約翰壹書中其他三次論「說謊」有何關聯? 「所看見的」與「沒有看見」,是指甚麼意思? 如何以馬太25:40, 45來解釋?

4. 論到愛的命令,約翰壹書中說到「命令、誡命」有哪些經節? 4:21有何特別之處? 你有沒有遵行這愛的雙重命令? 原因何在?

5. 那少年的官沒有通過愛的測驗,原因何在? 你能以「愛的實行」金三角來解釋麼? 結果他憂憂愁愁的走了,你如何以這金三角省察自己呢?

6. 那真正愛父神與愛弟兄的,是主耶穌,你能以希伯來書2:11-15來解釋麼? 你當注目仰望主,跟隨主的腳蹤行,今後你當如何實行這愛神愛弟兄的命令呢? 請分享你的實行步驟。

2019-01-01


什么是神的爱

《认识神》Koowing God, 145-149, 巴刻(James I.Packer)着/尹妙珍译,福音证主协会,2003

我们之前只是概括地划清范围,指出神的爱是如何及在什么情况下运作,这是不足够的。我们会问:神的爱究竟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界定和分析它?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尝试从圣经中找出有关的观念,并用以下的定义来界定神的爱:

神的爱是神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将他的儿子赐给他们,作他们的救主,如今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并以他为乐。

让我们逐一说明组成这定义的各个部分。

1. 神的爱是他的恩慈行动。按照圣经的含义,神的恩慈乃是指神对万物的宽容。伯克富(Berkhof)曾说,神的恩慈属性是:“在神里面的美善,促使他以慷概和仁慈来对待受造之 物。这是造物主对受造物的爱,是受造物能感觉得到的”(参巴氏《系统神学》第70页,其中引用诗14591516;参路626;徒1417)。

正是出于这种恩慈,而最极致和最荣耀地彰显了神的爱。俄尔(James Orr)亦曾经写道:“一 般而言,爱是引导一个道德实体去思慕和喜悦另一个实体,并在那种人际交往中达致它的最高峰,各自活在对方的生命中,借着向对方分享自己而寻获快乐,而对方亦流露出爱的回应。”(参海斯丁氏编《圣经辞典》)这就是神的爱。

2. 神的爱是神对罪人的恩慈行动。因此,神的爱具有恩典和怜悯的本质。它是神恩慈的施予:神所爱的人不仅不值得神去爱他,神更应该离弃他,因他对神的律法明知故犯。在神的 眼中,人的本性败坏,只该被他定罪,并最终不得见他的面。

神爱罪人,实在是一件令人惊诧的事,但它却是事实。神所爱的人已变得不可爱和(有些人可能觉得)不值得去爱。我们本身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吸引或促使神去爱我们。

人与人之间的爱是基于互相的吸引;但神的爱却是出于神的自发、是按照神的意思和没有原因的。神爱人,因为他定意爱他们,正如查理·卫斯理所言:“他爱我们,他爱我们,全因为他愿意去爱”(申78的回响);除了是出于他主权的良善愿望之外,根本再找不出他爱人的理由。

3. 神的爱是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它不是一种广泛给予全人类的善意或“博爱”,而没有具体的个别对象;反之,由于这爱是无所不在和无所不能的,所以,它可以针对个别的对象及产生个别的作用。

神在创世之前,已有对世人的旨意(弗14),而涉及的第一步就是拣选那些蒙他赐福的人;其次,就是预定赐给他们什么益处,以及透过什么途径让他们获得及享受这些益处。一切都从开始便已经确定了。

因此,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信徒说:“主所爱的弟兄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他从起初(创世)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预定的途径),能以得救(预定的结果)。”(帖后213

神在历史中对个别罪人所显出的爱,只是执行他在亘古之前已预定要赐福给个别罪人的旨意。

4. 神对罪人的爱,涉及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每一种爱都必然包含这种认同;事实上,是否真爱正是要藉此来测试。当儿子遇到困难时,做父亲的仍旧一脸愉快和轻松:或是当妻 子感到极其苦恼时,做丈夫的却若无其事,我们便会立即怀疑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爱存在,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相爱的人,只会在看见对方快乐的时候,自己才会感到真正的快乐。神对我们的爱正是如此。

我们在前几章曾经提过,神的旨意是要万物荣耀他—他得着彰显,被人认识、被人称颂和敬拜。这句话是真的,但只是事实的一半。要平衡这句话,我们便需要明白另一半的事实:随着神定意爱人,他已把自己最终的快乐与人的快乐连系起来。圣经常说,神是百姓的慈父和丈夫,并非言之无物。从这两种关系的本质,可见神务必使他所爱的人完全脱离祸患,他才能获得完全的快乐:“直至神所买赎的教会,全蒙拯救,不再犯罪。”

神造人之前,即使没有人,神也是快乐的;当人犯罪之后,他若干脆毁灭他们,他仍可继续快乐;但因为他已定意爱个别的罪人,他这个自由的选择便意味着他除非把每个所爱的人领进天堂,否则他便难有纯全的快乐。事实上,他已定意从今直到永远,他的快乐都系于我们人类。

因此,神拯救世人,不仅为着他的荣耀,也为着他的快乐。 这足以解释为何当罪人悔改时,神在他的使者面前也会喜乐(路1510);以及在末日的时候,当神叫我们无瑕无疵地站在他的圣洁面前时,会出现“欢欢喜喜”的情景(犹24)。 这个观念实在超乎我们所能理解,也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根据圣经的教导,神的爱确实如此。

5. 神藉着赐下他的儿子作罪人的救主,显明他对他们的爱。爱是用付出多少来衡量的;神对人的爱,使他甘愿赐下他的独生子,降世为人、为罪牺牲,以致成为唯一的中保,将我们 引到神的面前。

难怪保罗说神的大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24319)。 还可付出比这更大的吗?保罗指出神赐下这份最大的礼物,已足以证明他会赏赐其他东西给我们了:“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且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832)新约作者经常指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便是最佳的明证,见证神的爱是何其真实与无限。

因此,约翰讲完“神就是爱”这句话后,紧接着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49-10

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亦同样指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约316)保罗也有类似的话:“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他从“神的儿子……为我舍已”这个事实,得着“他是爱我”的确据(加220)。

6. 随着神带领罪人认识他,并在约的关系中以他为乐,他便达致他爱罪人的目的。在约的关系中(如婚约),双方应彼此承诺,建立互相服侍和互相依存的永久关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而设立(如婚约)。

圣经的信仰是以立约的形式与神建立关系。“立约”这个字词是在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表明自己是“全能的神”之后,再正式将立约的应许给予他:“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171及其后经文,7节),而在圣经首次出现的。

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529节指出,所有基督徒都因信基督,而承受了这个应许。这是什么意思?它其实是一个包罗万有的应许。清教徒西比斯(Sibbes)宣称:“这是最首要的应许,事实上,它是所有应许的生命和灵魂。”

另一位清教徒布洛克斯(Brooks)则用以下一番话来剖析它:

“仿佛他在说:正如我的一切属性是为着我的荣耀而属于我,你也可从我的一切属性中分享到益处……神说,我的恩典将用来赦免你,我的智慧将用来引导你,我的美善将用来拯救你,我的怜悯将供你使用,而我的荣耀将用来覆盖你。这是一个全面的应许,因神是我们的神,神的应许便涵盖了一切。马丁·路德说过:‘神是我的,一切也是我的’。”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竭力为神工作就是真爱。”神正是这样对待他所爱的人——尽他所能地为人工作;而神尽其所能,根本就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导我们进入一个关系,而这关系将带给我们无限的祝福,从今直到永远。



2018-12-11


谁曲解了神的爱?──神的爱,这困难的教义(系列四之一)

作者: 卡森(D. A. Carson)译者: 薪人
On Distorting the Love of God──The Difficult Doctrine of the Love of God(Bibliotheca Sacra, Vol.156, Jan-Mar 1999, number 621)

〈神的爱,这困难的教义〉系列,单看题目,可能有人会以为我精神有问题!如果我探讨的是〈三位一体的困难〉,或者〈预定论的困难〉,题目至少还协调一点。比起这些高超奥秘的教义,神的爱不是简单许多吗?

神的爱怎么会有困难

这项教义,至少有下列五种困难。

第一,绝大多数信神的人,不论他如何界定所信仰的神是祂、她、还是它,都一致相信神是爱。但是,当愈来愈多人传播神是爱,却又不合圣经教导,在见证上,会给基督徒带来困扰。结果,当基督徒有识之士谈论神的爱,很可能和周遭文化在认知上,有相当差异。更糟的,可能双方都还没认清这事实。

在美国,电影业最能塑造并反映文化,让我们看看几部最近推出的影片。一般太空科幻片可分成两类,目前最流行的,大概是打打杀杀的动作片,如July Forth或〈异形〉(Alien)系列,沉溺于邪恶的主题。当然这类影片里,外星人必须杀气腾腾,不然就无由产生威胁,也缺乏冲突对象了。这类影片,很少传达宇宙哲学性的信息,更遑论属灵思想。另外一类,就是在娱乐之外,还企图推销某种信念的电影。它们几乎清一色,描绘一种像是有爱心的终极权力。例如在〈星际大战〉系列,是「一股力量」;在〈外星人〉(ET)里,套用安可瑞(Roy Anker)的话:「一颗发红的心,道成肉身、至终复活升天的故事。」在Judie Foster饰演的〈第三类接触〉(Contact),那位不可思议的智者,充满慈爱、具有远见智慧、慈祥而又可畏。安可瑞认为这类「间接指涉」,对领人信主大有帮助;一如托尔金和鲁益师的作品,这些影片也能间接帮助人认识神的美善和慈爱。

然而托尔金和鲁益师,究竟还是处在犹太和基督教信仰的大环境底下,他们作品中的「间接指涉」,很容易被承袭同样文化遗产的读者看懂,即使大多数不是笃信圣经的基督徒。但是《第三类接触》的世界观,却是一元论、自然主义或多元主义并行(此部电影献给Carl Sagan),特别和新纪元和盲目乐观的多元主义息息相关。这一来,彻底颠覆圣经的神爱观。这项教义,于是变得困难。

第二,换个角度看,目前西方文化,普遍拒绝大部份有关神的信仰。基督教信仰一旦抽离掉神的主权、神的圣洁、神的忿怒、神的护理、以及神的位格这些不可或缺的要素,圣经所讲神的爱,在世人心里就无法生根。

结果,当然就是将神的爱,不受文化欢迎的部分排挤掉。神的爱被消毒、被大众化,特别是被歪曲,染上浪漫色彩。这种排挤过程已经持续好一阵了。我这一辈的人,学唱的是:「现在世界需要的是爱,甜美的爱」,我们坚定地告诉全能者,我们不需要另一座高山(已经太多了),我们想要多点爱。那是连狂妄之士,也束手无策的年代。

现在情形却大不相同。在过去,多数人都相信神公义的世代,有些人可能有困难相信神的爱。因此传讲神的爱,就成为大好信息。然而今天,你若告诉人神爱他,他一定不会惊讶,只会说「神当然爱我;祂就是爱,不是吗?祂怎么会不爱我呢?我不是很可爱吗──至少和我的邻居一般可爱。我是好人,你也是好人,神爱你也爱我。」

即使在八○年代中期,根据Andrew Greeley的报告,四分之三受访者在一项重要民调,表示更喜欢把神当成「朋友」而非「君王」。我在想如果把选择换成「朋友」或「审判者」,不知结果会如何。今天,现代人毫无困难相信神是爱;却较难接受神的公义、神的忿怒、以及和神的全知不相矛盾的现实。在「神」的定义逐渐瓦解后,圣经所教导神的爱,是否还能维持原来的样式?

基督徒也难免受影响。Marsha Witten在一本很重要的着作,对更正教讲台作了番研究。调查对象一端是(自由的)美国长老教会(PCUSA),极少会有福音派认信者的堡垒;另一端,则以(保守的)美南浸信会为主。很明显的,这两个教派传统,对多数重要议题,只有统计上微不足道的差距。另一重大缺陷,就是她调查的讲章,全都围绕浪子的比喻(路十五),讲章取向明显偏差。

然而,幸好书上大量引用这些讲章内容,结果相当令人震惊。这些讲章都强烈偏向「呈现神内在特性,强调神的情感──和人相近的部分…神似乎倾向『感觉』超过『行动』,倾向『思想』胜过『说话』。」或像是:

至于人类面对未来的焦虑,却几乎完全缺乏推论和建构,以致神令人可畏的审判能力,被突显成弱点。如前所述,这些讲章不论是讨论罪、或作其他系统论述,倾向于将人类因远离神而引起的焦虑戏剧化,超过其他现世层面。但是,即使直接针对未信主的听众,也只有两篇讲章,极其模糊的,以探讨其他主题为缓冲,藉着描述人对救赎的焦虑,间接激起对神审判的畏惧…至于路德和加尔文所认识那位超越一切、威严而又可畏的神──这形象为早期更正教,界定神人关系的异象──如今随着美国更正教经验的变迁,渐趋温和,只有少数例外…许多讲章所描述的,是一位行为正常、有规律可循并可预期的神;神的行为,总是前后一致,祂的作为无不遵循「爱」的原则。”

将神这般浪漫化的趋势,在更正教会日益增加,我们实在不必再引多少例子,就可以知道要捍卫圣经的神爱观,有多困难。

第三,后现代主义发展中的一些更大模式,也和这问题有关。因着西方认识论大幅转向,愈来愈多人相信,唯一的异端只剩那称别人为异端者。他们主张基本上,一切宗教都相同,因此若强拉人信教,不但粗鲁,而且是极端无知又不合时尚的举动,这样作,无异宣告别人的观点是较差的。

这一立场,发端于西方,现在却影响世界各个角落。例如,最近由Calab Oluremi Oladipo所着的新书,显示在非洲本土教会,基督教信仰和约鲁巴传统宗教,正相互影响。作者写到关于「神的本质是普世的爱这项基本主张。这主张预先假定西方宣教士,一面宣称神的本质就是普世的爱,然而大部分却否定地球上多数地区的救恩,且多随己意而行。」他指出「这观点如此不一致,他本人企图调和基督教和一般其他宗教,特别是约鲁巴传统宗教。」

简言之,后现代主义──目前最蓬勃的文化风潮,正以最浪漫、最调和、而且常是多元论地强力推销神的爱,除了后现代主义的知识论以外,并无任何权威基础。但是,这使得圣经中的神论和神爱观,在表达上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前三项困难,均源自文化发展,使神爱观在理解和表述上,相当具挑战性。

第四项原因,在某一层面上,是更根本的问题。关于神的爱,当文化急速转向浪漫、有时甚至非一神的观点时,就连基督徒都会被袭卷到一个程度,以致忘了在基督教信仰里,神的爱本来就会引起困难。只要看看两次世界大战,在苏联、中国、德国的灭种屠杀;非洲大饥荒;希特勒和高棉的波帕;全球贪婪无厌的腐败,全都发生在本世纪──神的爱真是显而易明的教义吗?当然,这是从经验层面来看问题。我们也同样可以从系统神学的角度讨论。更准确地说,我们该如何将圣经所说神的爱,和圣经所说神的主权调和起来,甚至当问题延伸至罪恶的领域?当一些经文描述「存在者」,似乎冷酷无情时,爱又该如何定义?神的爱和神的公义到底该如何联系?

换言之,这种当代浪漫版的爱,对教会最危险的冲击,在于使教会普遍无能力深思最根本的问题,而这些却是维护圣经中神论协合的关键。不论这任务有多尊荣并值得称道,却一点不简单;因为,我们处理的是神,任何将问题愚蠢地简化,注定存有偏见又会带来危险。

第五,教会圈子,有时也将神的爱,描述成显而易见的道理,偏离了圣经本意;牧者会犯这样的错,是因阅读圣经所描述神的爱时,忽略了经文新添入的一些特性。

圣经如何阐述神的爱

下面的讨论,并非所有引用经文,都含有「爱」字。有些经文并不用这字眼来描述神的爱,例如耶稣所讲述的两则恩典的比喻,就不用这字。

圣经提到神的爱,有下列全然不同的五个层面。当然,这里不是完全透彻的分析,不过具有启发作用。

第一,父对子、子对父特有的爱。约翰福音对于这主题,表达最为详尽;两次提到父爱子,在原文一次用「亚迦贝」的动词(5),一次用「菲力欧」( 20)。约翰也特别强调,世人必须认识耶稣爱父(十四31)。三位一体之间的爱,不只将基督教的一神信仰,和其他一神论区隔开来,而且和启示、救赎有惊人的密切关系。(这点在本系列之二会进一步阐述。)

第二,神对一切受造爱的护理。圣经似乎避开用「爱」一字,不过这主题不难发现。神创造万有,在人类犯下一点罪之前,神宣告祂所造都是「好的」(创一41012182531)。这正是爱的造物主之作为。

主耶稣也描述神为田园装扮荣美的野花──可能只在无人居住之地,单被神看见。狮子咆哮、攫获掳物,其实都是神在养活。空中的飞鸟,不种也不收,都是神爱的护理;若非神许可,一只麻雀也不会掉落在地(太十29)。这些若非慈善又慈爱的护理,那耶稣所阐明的道德教训,亦即神的百姓应信靠神的护理,就不合逻辑了。

第三,神对堕落世界的救赎之心。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儿子(约三16)。有学者尝试将世人(kosmos)解释成选民,实在不通,因为根据约翰福音的用法,证据不利此一提议。事实上,「世人」或「世界」在约翰福音,与其说指涉其大,不如说指涉其坏的程度。约翰用这字主要指道德秩序上,因故意犯罪而背叛神。约翰福音三章16节,神赐下主耶稣,令人赞叹其爱心,并非因为救恩及于全世界,而是因为祂拯救的对象这般坏;重点不在祂要救许多人,而是祂愿意救如此邪恶的罪人。然而,约翰曾在别处使用「全世界」(约壹二2)一词,结合这字大而坏的含意。更重要的,约翰说到门徒曾经属这「世界」,却被「世界」恨恶(参约十五19)。从这点来看,神对世人的爱,不可能解成神对选民的爱。

同样的教导,出现在许多经文和圣经主题。不管神有多严厉将审判世人,祂同时也是那位向世人发出悔改邀请的神。神更命令祂的子民,要将这福音传至地极、到处宣告。祂向叛逆者呼喊道:「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罢,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结卅三11)

第四,神对选民特别的、有效力的、拣选的爱。选民可以指以色列全国、教会整体、或个别基督徒。不论哪一类对象,神对选民的爱,在某种程度上,祂不这样爱其他人。摩西曾告诉以色列百姓:「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法老的手」(申七7~8;参四37)。又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14~15

很突出的,当这些经文,将以色列和全宇宙或其他国家对照时,丝毫未提个别或国家的优点;最显着的特点只是神的爱。神对以色列的爱,肯定在某一程度上,不是这样对待其他国家。因此,很显然这一种爱,和上面三种方式不同。神的爱这样有所区隔的特性,在圣经中并不少见。比方说,神宣称:「我喜爱雅各,恨恶以扫」(玛一2~3)。当然,在犹太人心里,很可能视这种绝对声明,为纯粹偏爱的表达方式;然而,这类经文事实上,是讲到神对选民特别的爱。

新约里也有相似的宣告:「基督爱教会」(弗五25)。新约一再陈述神的爱,是向着那一群组成教会的子民。

第五,神对祂子民暂时性或有条件的爱──基于顺服的条件。这是认识神之关系结构的一部分;不一定和个人如何成为永生神的真实跟随者有关,但是和一个人在认识神之后,与神的关系有关。「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犹大书这样劝勉信徒(21),可见有人无法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很明显,这里不是指离开神护理之爱,那是很困难逃离的;也不是指神渴望堕落族类回转的救赎之爱;更不是祂永恒的拣选之爱,如果永恒这字有意义,人没有可能离开这爱。

犹大并非唯一这样讲的。主耶稣也吩咐门徒,要常住在祂的爱里面(约十五9),然后主接着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十五10)。让我举个小类比: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我对自己子女的爱永远不变,不在乎他们行为如何,但在另一层意义上,孩子很清楚他们必须保守自己在我的爱中。假如缺乏任何正当理由,我那几个十几岁的孩子,逾时不归,我至少会把他们痛骂一顿,他们也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制裁。这时提醒他们,我这样做是因为爱他们,实在无益。那当然是真的,但是我对孩子的爱,彰显在──我处罚他们的时候,和我带他们上馆子、或带儿子钓鱼、或带女儿听场演奏会什么的──是两种相当不同的情况,感觉也自然不同。

这一现象并非新约独有。十诫宣告神发慈爱「向爱祂守祂诫命的,直到千代」(出廿6)。是的,「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祂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诗一○三8)。在这段经文前后,神的慈爱与神的怒气相对应。这和待会要看的经文有所不同,神的百姓活在祂的慈爱或祂的怒气底下,照着他们对盟约的信实程度:「祂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高,祂的慈爱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祂的人……就是那遵守祂的约,纪念祂的训词而遵行的人」(一○三9~111317~18)。这种语言,是用来描述神和与祂立约子民之间的关系。

两点初步观察

第一,针对圣经里这五种阐扬神爱观的论点,如果将其中任何一项绝对化、并排除其他点,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假如我们从三位一体之间的爱开始,以它作为模式,来说明神和一切受造的关系,我们将无法认识这爱的特性。父爱子和子爱父,是表达在一种完美的关系中,没有被罪玷污过。不论三位一体之间的爱,有多少成份,可以作为耶稣和其跟随者间爱的模式(这点稍后讨论),它绝对不含有父的爱能救赎子、或子的爱表达在祂所承受的赦免上。三位一体之间的爱,诚然极其宝贵并奇妙,但若将焦点完全放在这一方向,就会疏于考虑,神如何向带有祂形象的叛徒──在怒中、在爱中、在十架彰显祂自己。

假如神的爱,不过就是祂对万有的护理,这实在和一股和蔼可亲、带点神秘的「力量」相差无几。这样的立场,很容易和泛神论、或其他形式的一元论结合。绿色环保主义,也可能因此大受重视,但却不是基于──创造要更新、天地要变成新天新地,藉着我们的主钉十架和复活来成就──这样的大前提。

假如神的爱,单单描绘成祂呼天唤地、渴望寻回罪人的一腔热情,反会增强亚米纽主义、半伯拉纠主义、伯拉纠主义,和那些只对神内在情感有兴趣,却不谈祂的公义和荣耀者的立场──不过,代价将极为惨重。这幅神爱的图画,当然也有根据;不过一旦被绝对化,不止对那些互补性经文,视而不见,更偷窃了神的主权以及我们的把握和安全感。它所支持的恩典学说,不同于保罗的恩典神学;最糟的是,让神变成索然无味,既不能介入拯救事工,也不能动用刑杖管教我们:因祂的爱绝对「无条件」。这断非经文所描述的世界。

假如神的爱,专指向祂对选民的爱,则很容易陷入绝对简化的分歧:神爱选民却恨恶祂所弃绝的。将这项主张,正确地摆在适当位置,也是有根据的;但若剥去圣经互补部分的真理,同样的主张,却会造成过度的加尔文主义。所谓「过度的加尔文主义」,是我特意使用的术语,称呼那些属于改革宗传统,但却不许福音白白赐予人的团体。司布真在他的时代与他们对抗。今天,在美国这样的团体,人数并不多;不过在改革宗里,那些明白福音是白白恩典,但不知该如何作,才不会和他们改革宗的神学观、相抵触的年轻传道中,却可以发现类似的声音。

假如将神的爱,和论到人的顺服与神的爱之经文(例如,「保守自己在神的爱中」),完全连在一起分析,那对信徒的威胁,又是不同的危险。的确,在一个偏向废弃道德律、讲求个人偏好的教会,这样的经文很需要。但是,若偏离圣经其他互补性的神爱观,这些经文只会带我们走回功德神学的老路,让我们陷入永无止境的焦躁不安,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足以讨神的喜悦;并陷入只有十字架本身,才能将我们释放出来的罪恶感。

总之,我们需要圣经在这个课题上,一切的教导;否则在教义和教派上,所产生的分歧,将是大灾难。

第二项初步观察,是信徒绝对不要将这些神爱观的表达方式,看成是独立的,是神的爱之分割。如果常常将神护理的爱、拣选的爱、三位一体的爱等,拆开成像是各自密封绝缘的部分传讲,是没有帮助的。任何一点,都不应该因其他点,而变小;也不该有任何一点,将其他点盖过。神就是神,祂是一。我们应该欢喜领受,祂按着完美的智慧,以不同的方式说明祂的爱。这些真理,应该按照圣经着重的比例,平衡地结成一体;具体而微地应用在日常生活,以及我们所牧养的对象之中。

结论:为忠于信仰,基督徒得在宣告神就是爱的同时,要求自己对其含意,有愈来愈深的体会。

D.A. Carson is research professor of New Testament at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in Deerfield, Illinois. He is a founding member and currently president of The Gospel Coalition, and the author of How Long, O L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