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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三五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卷三
卷四1~卷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第五章 天主教增添的補贖方法,即贖罪和煉獄

[3.5.1] 天主教關於「贖罪券」的教義以及其惡果
[3.5.2] 贖罪券是違背聖經的教導
[3.5.3a] 反駁贖罪卷和殉道者的功德
[3.5.3b-4a] 殉道者的血毫無功德只是美好的見證
[3.5.4b-5a] 基督的救恩沒有缺欠
[3.5.5b-6] 「煉獄論」與「贖罪卷」一樣邪惡
[3.5.7] 「煉獄論」毫無經文根據
[3.5.8] 有關腓立比書與啟示錄的經文的正意解釋
[3.5.9]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的正確解釋
[3.5.10a] 天主教「為死人禱告」的說法沒有聖經根據
[3.5.10b] 不可以古人的遺傳廢棄神的誡命
[3.5.10c] 根據聖經破除迷信

———

[3.5.1] 天主教關於「贖罪券」的教義以及其惡果
https://plus.google.com/u/1/105106813742373627205

「贖罪券」乃是從「補罪論」而來天主教認為罪人認罪告解之後罪咎得赦免今生的罪罰仍存留需要以功德補罪償還罪債);由於主基督和聖徒們的功德存留在教會的「功德庫」有許多教皇有權打開功德庫發放功德給需要補罪的人大赦其今世的罪罰後來包括煉獄之火刑。如此的「特赦免罰」,後來發行票卷,可用金錢購買(付代價買功德),被稱為「特赦卷」(俗稱「贖罪卷」)。

天主教以「因人的軟弱,補罪不足」作為假冒理由,所以提供「贖罪卷」給信徒。他們瘋狂到極端地步,將贖罪券的「特赦免罰」定義為:教皇以其諭令,分發基督和眾殉道者們的功德。教皇派這些人已經精神錯亂,需要藥物治療;與他們爭辯是無用的。這些如此愚昧的謬論,根本不值得反駁,因它經過多次被拆穿駁斥,其迷惑力日漸衰殘。然而,天主教至今仍然持守這些謬論,我們仍必須簡要地揭穿其謬誤,為了幫助一般信徒免受其害。

「贖罪券」在天主教屹立至今,其放蕩無稽的教義仍安然在天主教會中,此事實就充分證明:這幾百年中來,人們是如此被洗腦,深深陷在這幽暗迷信裡。人們看見自己被教皇和傳播其諭令的同黨所愚弄,他們靈魂的救恩被當作交易營利的對象,幾塊銅幣作為得救的工價;教皇發放的交易,沒有免費的。在這詭詐掩飾下,人們看見自己所奉獻的,被教皇黨徒騙取,用來吃喝嫖賭作污穢之事。

然而,人們也看見,最熱心推動贖罪券的販子,也是最藐視贖罪券的人;並且贖罪券這怪物一天比一天更為兇殘放蕩的推廣,沒完沒了。每日都有新的斂財花招出枱,也就有新的錢財被擄掠。然而,人們卻以極為虔誠的心買下贖罪券,甚至作為聖物敬拜之,他們被欺騙以為可藉此獲得功德。當世人開始聰明一點來思考,贖罪券才會漸漸式微,直到人們認清真像,「特赦免罰」的謬論才有可能徹底消失。


 [3.5.2] 贖罪券是違背聖經的教導
https://plus.google.com/u/1/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WupnuDzZE4P

許多人看出推動贖罪券之販子卑鄙詭計,他們詐騙、偷竊、貪婪,愚弄人們;但卻沒有看出這罪惡的根源本身。因此,我們應當不僅指出贖罪券的性質,也要揭露它在每一方面都是污穢的。天主教稱基督、聖使徒、殉道者們的功德,為「教會的功德庫」。就如我們所指出的,他們假冒說,此功德寶庫是交給羅馬教皇作為掌門人,由他長控分配這些大功大德;他可以自己分配,也可委託別人來管理分配。因此,「全括的贖罪卷」(涵蓋一生與煉獄)和「年度贖罪券」(只能赦免某些年度)都是由教皇自己管理;「百日的贖罪券」由紅衣主教管理;「四十日的贖罪券」由主教管理!

其實正確的說,這些贖罪券褻瀆基督的寶血,也是撒但的伎倆,誘惑信徒離棄神的恩典,離棄在基督的生命,誤導他們偏離救恩的真正道路。他們否定基督的血足夠赦免罪惡、使人與神和好、補贖罪債;這等於是說基督的血已枯乾和用盡,所以必須用贖罪卷來彌補其缺乏。難道還有比這更褻瀆基督寶血的麼?

彼得說:「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蒙赦罪」(徒1043)。但是贖罪券卻以彼得、保羅、殉道者的功德,使人蒙赦罪。約翰說:「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贖罪券教導殉道者的血,能潔淨人的罪。保羅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意即替我們補贖罪債),「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但贖罪券卻補贖罪債的功能,放在將殉道者的血中。

保羅向哥林多信徒宣告且見證:惟有基督為他們釘了十字架且受死(林前113)。贖罪券則宣告:「保羅和其他聖徒為我們死。」保羅在另一處說:「基督用自己的血買來教會」(徒2028)。贖罪券卻以殉道者的血作為另一贖價,能補贖人的罪債。「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贖罪券則宣稱:基督使人成聖是不足夠的,殉道者使成聖之工得以完全。約翰說:「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714)。贖罪券則教導,這些人在聖徒的血中洗淨自己的衣服。贖罪卷的異端教訓,真是大大背離聖經!


[3.5.3a] 反駁贖罪卷和殉道者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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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主教利歐在寫給巴勒斯坦人的信中,非常明確的反駁「贖罪卷」這種褻瀆;信中說:「在耶和華眼中,看聖徒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然而無辜之人的死不能為世人贖罪。義人是領受,而非賞賜冠冕的;信徒的堅忍可以用來作為榜樣,卻不能賜給人公義。顯然,他們各人之死是其個人之死,並非因他的死償付他人之罪,因為只有一位主基督,唯獨在他裏面眾人被釘十架、受死、埋葬和復活」。這樣的觀念極其正確,值得銘記在心;他也在其他地方重複此教訓。

的確,沒有比利歐主教此論述更清楚的,更能揭穿這褻瀆的贖罪卷。奥古斯丁也同樣正確判定:「雖然殉道者身為弟兄,為弟兄而死,但沒有任何殉道者的血是為赦罪而流的。赦罪是基督親自為我們成就的,他賜赦罪給我們,並非叫我們模仿他為人流血贖罪,而是要我們因他的赦罪歡喜感恩」。他也教導同樣的真理:「就如神的獨生子成為人子,為要使我們靠他成為神的兒女;照樣,基督親自為我們擔當刑罰(他本不該遭此災禍),使得我們藉著他(我們本不該得此恩福)獲得神白白的恩典。」

毫無疑問,天主教一切教義都是出自可怕的褻瀆,東拼西湊而來,但「贖罪卷」比其他的教義是更令人震驚的褻瀆。他們應當認認以下這些,是不是他們持守的教義:「殉道者藉著自己之死,給予神更多,配得更多的功德,超過自己所需;如此盈溢甚多的功德可以分給別人;所以,殉道者將自己的血與基督的血混合,免得他們的剩餘功德浪費了;並且由於這兩者血的混合,他們便捏造出教會的功德庫,用以赦罪和補贖罪債」。這真是可怕的異端邪說!

天主教這樣的說法,簡直就是將基督的救贖掏空,使他徒有救主之名,並視他為另一位普通小聖徒,幾乎不能與眾聖徒團體中區分出來!然而事實是,唯有基督的名配傳揚;唯有他配被高舉;唯有他的名配得頌讚;唯有他配受仰望;當問到如何得蒙赦罪、除罪、成聖,唯有他是答案。


 [3.5.3b-4a] 殉道者的血毫無功德只是美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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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贖罪卷謬論是根據殉道者的血有功德的說法。他們說不可讓殉道者的血枉費白流應當給其加上功德使教會獲得公益。難道真是這樣?難道殉道者為榮耀神而死,毫無果效麼?難道他們的血見證寧可犧牲生命,羨慕更美家鄉,毫無意義麼?他們恆心忍耐,堅固教會的信心,瓦解仇敵的逼迫,這一切於教會毫無益處麼?然而他們竟然堅持說,如果說唯獨基督是挽回祭,唯獨他為我們的罪受死,唯獨他為救贖我們獻上為祭,那麼殉道者的血就沒有任何果效。

天主教也說,若是這樣,則彼得和保羅即使是死在床上,也會領受得勝的冠冕;既然他們奮鬥運殉道而死,若他們的犧牲是枉費無效,則就與神的公義有不合。天主教如此謬論,等於是說神不曉得如何按照他所賜給僕人的恩賜,來加添他的榮耀在他們身上彰顯。其實,當教會藉著殉道者的得勝,燃起為主爭戰的熱誠時,教會已經得著極大且足夠的益處了。

天主教扭曲保羅所說「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4),來支持其謬論,真是何等邪惡!因保羅在此所指的「缺欠」需要「補滿」,並非指救贖、補罪、除罪之工,乃是指基督肢體(所有信徒)所必須受的患難,只要他們仍在肉身活著,就必受試煉。保羅在此所說基督患難的「缺欠」是指:基督從前一次在自己肉身所受的苦,如今他的肢體(與他聯合的信徒)日日在經歷此苦,就是所謂「與他一同受苦」(羅817)。基督這樣尊榮我們,即他將我們所受的患難視為他自己的。凡是作在主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主自己身上(太2540);掃羅逼迫教會就是逼迫主自己(徒94-5),因為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615)。

當保羅說「為基督的身體,為教會」,他並非指為了教會的救贖、補贖罪債、或為了使教會與神和好,而是為了教會的長進和造就。就如他說:「我為選民凡事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提後210)。他也寫信給哥林多信徒說,他是為叫他們得安慰得拯救,而忍受他所遭遇的患難(林後16)。在西124之後,他立刻解釋:他成為教會的僕人,不是為了救贖教會,而是「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西125;羅1519)。


 [3.5.4b-5a] 基督的救恩沒有缺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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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歌羅西書124所說的真理,奥古斯丁解釋說:「基督獨自受苦,因他是教會的頭;基督和教會一起受苦,因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保羅身為基督的肢體之一,說:『我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聽見的人,不論你是誰,只要你是基督的肢體之一,則你從不屬基督肢體的人所遭受的一切苦難,就是基督患難的缺欠」。他解釋使徒為教會受苦的目的為何:「就我而論,基督是你們的門(約107),因你們是基督的羊,藉著他的血所買贖的。你當知道救你的贖價不是我償付的,而是藉著我傳揚的」。然後他說:「基督既為我們捨命,我們也當為弟兄們捨命,為了建立平安並剛強信心」。這些都是奥古斯丁說的。

保羅所說基督患難的「缺欠」,絕不是說基督為我們受死,還不足夠使我們稱義、蒙拯救、得生命,或是還要加添什麼才夠。因保羅清楚雄壯的傳揚:基督傾倒他豐盛的恩典,遠遠超過罪的所有權勢(羅515)。所有聖徒得救,都是唯靠基督的恩典,並非靠他們的生或死有任何功德,就如彼得所作強有力的見證(徒1511)。人若將任何聖徒的價值,歸於神的憐憫之外,就是藐視神和他的受膏者。揭穿了天主教如此恐怖的錯謬,就等於是駁斥了他們。我們無需對此加以討論。我們現在只要問:是誰吩咐教皇以白紙黑字的贖罪卷,來侷限基督的恩典?神定意藉福音的聖道來施行這恩典!顯然,神的福音是真實的,贖罪祭是虛假的。

保羅見證:基督是藉著福音賜給我們的,天上一切的豐富恩福,他為我們所作的功勞,他一切的公義、智慧、恩典,都是藉著福音賜給我們的,沒有例外。保羅論到神將和好的道理交付傳道人,作為基督的使者,就如基督藉著他們勸人與神和好(林後518-21)。「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0-21)。與基督交通是何等寶貴,正如保羅所見證的,這是在福音中所賜給我們享受的,所有信徒都知道此真理。相反的,贖罪券教導人能從教皇的庫房中,支取少量的恩典。他們將此恩典貼在教皇的諭令上,將之與神的話切斷了!


 [3.5.5b-6] 「煉獄論」與「贖罪卷」一樣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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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問到「贖罪券」的起源,其濫用似乎是這樣開始的:當教會吩咐告解悔罪之人,規定他們補罪,嚴厲到他們受不了時,他們請求教會減輕他們的重擔;因此教會提供他們「特赦免罰」,後來可用金錢購買成為「贖罪券」。然而當他們開始將「補罪」視為人可將功贖罪,救贖自己脫離神審判時,同時也將「贖罪券」轉化為除罪的良方,釋放人脫離自己所應得的刑罰。他們極為無恥的捏造如此褻瀆,完全是無可推諉的。

天主教在「贖罪卷」之外,又以所謂的「煉獄」來迷惑信徒。然而「煉獄說」不能再攪擾我們,因為破解「贖罪券」的斧頭也能破解、摧毀「煉獄論」的根基。某些人認為對於「煉獄說」應當避而不談,他們的理由提到「煉獄」會產生激烈的紛爭,不會造就人。我們不同意避諱不言。當然,若「煉獄論」無關緊要,則我們大可不必談論此事。然而,既因「煉獄」是建立在無數的褻瀆之上,每日引發新的褻瀆,並且此謬論誘導人犯許多的大罪,所以我們不可等閒視之。

論到天主教煉獄論的興起,其真相不容隱瞞,這是人偏離聖經,大膽無恥所捏造的教條;而且人們因所謂的「啟示」相信這謬論,其實是出於撒但詭計的偽造;他們也無知地扭曲一些經文支持此說。然而,神不許人僭妄揣測他隱秘的旨意;他嚴厲禁止人違背他的話語,向死人求問(申1811)。他也不允許人扭曲腐化他的聖道。因為神的話是他所顯明的旨意,要我們謹守遵行(申2929)。

當「煉獄論」當初興起時,也許可視為無關緊要,但是當它被用來作為理由,使人在基督的寶血之外尋求除罪與補贖罪債時,我們若保持沉默,則是極危險的。所以,我們必須大聲疾呼的警告:煉獄是魔鬼致命的謊言,想要使基督的十字架落空,並且侮辱藐視神的憐憫,推翻毀壞信徒的信心。他們所謂的「煉獄」到底是玩什麼花樣呢?不就是「人死後靈魂在煉獄補贖自己的罪債」麼?所以,當「人為自己補贖罪債」的迷信被推翻時,「煉獄」同時也就被連根拔起。

我們已經從聖經確知,基督的血是唯一能補贖眾信徒的罪債、唯一的贖罪祭、唯一的煉淨;我們只需要說,煉獄簡直就是對基督可怕的褻瀆。至於天主教為煉獄辯護的其他褻瀆言論,煉獄在信仰上造成的次要危害,以及由此污穢泉源所發出的其他無數邪惡;就不用再提了。


 [3.5.7] 「煉獄論」毫無經文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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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亂用且曲解聖經,來支持「煉獄論」。我們必須揭穿他們的胡亂解釋,歸回經文的正意。他們說,當基督告訴我們:「凡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2;可328-29;路1210),就暗示某些罪在來世會被赦免。誰都知道基督在此經文所指的是「罪咎」。既然他們認為在煉獄中(來世)經歷的是「罪罰」,也不否認「罪咎」在今生得到赦免,則此段經文與他們所說的「煉獄」有什麼關連呢?

然而,為了制止他們的頑固,我們要提出更清楚的駁斥。基督定意表明犯這樣羞恥邪惡之罪的人,是毫無任何盼望得蒙赦罪;他認為只說這罪總不得赦免是不夠的。為了更加強調此事實,基督區分「今世」與「來世」說明:每一人在今世經歷良心的審判,以及在復活時(來世)公開舉行的最後審判。這就如基督說:「你要逃避這邪惡的悖逆,如同立時的滅亡一樣。因人若故意消滅聖靈的光照,他在今生不得赦免(今生就是神給罪人要悔改的機會),在末日也不得赦免(末日就是天使將綿羊與山羊分別出來,天國徹底潔淨一切的過犯)」(太2532-33)。

他們接著提出馬太福音中的比喻:「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太525-26)。假如這經文所說的審判官是指神,對頭是魔鬼,衙役是天使,而監牢是煉獄,則他們的謬論才說得通。但是主怎麼可能叫我們與對頭魔鬼和息呢?我們也不欠惡者一文錢。所以天主教的解釋真是胡鬧。人人皆知,基督在此段經文所教導的,是勸他的信徒要公平且與人和息,不要固執依照律法的字句對簿公堂;若不以公義良善來行事,則必將自己暴露在許多的危險患難之下。既然如此,這經文與煉獄有何關係呢?


 [3.5.8] 有關腓立比書與啟示錄的經文的正意解釋
https://plus.google.com/u/1/105106813742373627205/posts/MpQ3QPgfNFr

天主教妄想用保羅所說「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210),來支持煉獄論。他們認為「地底下」不可能是指那些在地獄永遠刑罰裡的人;所以,這經文指的是那些在煉獄中受苦的人。假若保羅在此所說「屈膝」是指真實與敬虔的崇拜,則他們的解釋就不算太差。然而,他只是在教導,統治萬有的權柄已經交付基督,一切受造物都要「臣服屈膝跪拜」。為何我們不能說「地底下的」所指的是眾鬼魔呢?牠們顯然也將被帶到神的審判台前,恐懼戰兢的承認他是審判的主(雅219;林前715)。保羅自己也是如此解釋:「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羅1410-11;賽4523)。

啟示錄513所說的「地底下」,與腓210的「地底下」含意不同:「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裏,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贊、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13)。此處「地底下」指的是怎樣的受造物呢?顯然也包括一切無理智和無氣息的受造物在內。此經文僅僅宣告事實:諸天萬物,從天上到地底下,每一受造物都以各自方式,述說造物主的榮耀(詩191)。

天主教還引用「馬喀比後書」(1243節)來支持其謬論,這根本不值一提,因為此書不是聖經正典。他們說奥古斯丁接納此書為聖經。這是毫無根據的猜測,奥古斯丁說:「基督說:『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四44)』,猶太人從不認為基督所說的舊約包括馬喀比書」。耶柔米毫不猶豫的說,馬喀比書,就教義真理而言毫無價值。《信經釋義》(一般人認為是居普良馬所作)清楚說到馬喀比書在早期教會中毫無地位。我們無須繼續討論這虛妄的辯論。馬喀比書作者自己在書的結尾說,若他所寫的有任何不對的地方,請讀者原諒(馬喀比後書1539)!的確,人若承認自己的作品可能有錯誤,就表示連他自己也不承認這是聖靈的聖言。

天主教引用馬喀比書來證明煉獄論,實在是無理取鬧。


 [3.5.9]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的正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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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引用林前第3章的話「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煉各人的工程怎樣……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他們藉此宣稱「煉獄論」是不能駁倒的。他們說,這火就是煉獄的火,潔淨罪惡的污穢,使我們無瑕無疵的進入神的國。

許多早期教會的作家不是這樣解釋,他們認為這經文所說的「火」,是指信徒所遭的患難或十字架,就是神用來試煉屬他的選民,使他們不再流連於肉體的污穢。      這解釋是比任何虛構的煉獄論,好太多了。然而,這並非最清楚最正確的看法,我們有更為可靠和明確的解釋。

在我們解釋這經文之前,要請天主教人士回答,他們是否認為眾使徒和聖徒都必須經過煉獄的火。無疑他們會否認,因根據他們的猜想,那些聖人有如此多功德,能無限的分給教會裡所有會員;若說他們也需要經過煉獄,則就是徹底的荒謬。然而保羅在林前3章所宣告的,並非說某些信徒的工程必定會經過火的考驗,而是說所有人(包括天主教所說的聖徒)的工程。這並非只是我們的解釋,而是奥古斯丁的解釋,他拒絕天主教如此的謬論。他說,這火試驗他們的工程,不是指他們一切所有的行為;乃是指如果他們竭誠盡忠來建造教會,則他們的工程經過火的試驗之後,必得賞賜。這更顯示天主教的煉獄論是何等荒謬。

首先,我們看見,保羅將人自己所捏造的教訓,比方為「草木、禾稭」。他立刻解釋這比方:就如扔到火裏的木材立刻就被燒毀,所以當試驗來臨時,這些就無法存留。人人皆知這樣的試煉是來自神的靈。所以,保羅為了使這比方達到目的,比方內的各項各就各位,他將聖靈的煉淨稱為「火」。因為金子和銀子越靠近火,越能證明它們的真實與純度。照樣,神的真理越嚴格的經過屬靈試煉,其權威越完整的被驗證。當「草木禾楷」被燃燒時,立刻就燒毀。照樣,人的捏造因不是建立在神的真道上,不能承受聖靈的試煉,反而立刻倒塌滅沒。


 [3.5.10a] 天主教「為死人禱告」的說法,沒有聖經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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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林前3章,將人所捏造的教訓被比喻為「草木禾楷」,它們都將像「草木禾楷」一樣在火中燒毀。唯有藉著聖靈,才能摧毀驅散它們。這「試驗工程的火」是指聖靈,他的試驗被保羅稱為「那日子,主的日子」(林前313),這是聖經的通常用法。當神以任何方式向人啟示他的臨在時,聖經稱之為「主的日子」;當他的真理發光照耀時,他的面就榮光照耀。如此,就我們已經證明保羅所說的「火」,指的就是聖靈的試煉。

然而,那些從火裏經過,工程受虧損的人,如何得救呢?(林前315)。如果我們明白保羅所說的是怎樣的人,這並不難理解。他所指的乃是建立教會的人,他們守住合乎聖經的根基,卻在這根基上使用不當的材料建造。也就是說,他們雖然沒有從基要信仰上墮落,卻在較為次要的教義上走偏,將自己發明的想法與神的真道混合。這些人的工程將受虧損失落,他們所發明的將被滅絕。「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5)。這並非說他們的無知虛妄蒙神悅納,而是因為聖靈的恩典和大能,潔淨他們的無知虛幻。因此,任何受這污穢的「煉獄論」迷惑,以此來玷污神的聖道(這比精金更純淨)的人,他所作的必定完全失落。

天主教狡辯說「煉獄論」是最早期教會所奉行的。其實,保羅已經駁斥此面謬論,他在「林前311-15」宣告,任何建立教會的人,若立任何其他根基,使用不當的材料,則他的工程必被燒毀;此警告不僅是針對他當時的人,也是對每個時代。

天主教提出反對意見說,「為死人的祈禱」已經是一千三百年的傳統,想要以此來支持「煉獄論」(死人在煉獄中)。我們反問他們,這是根據聖經的哪一句話,根據什麼聖經啟示或先例呢?這傳統不但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也沒有任何聖經記載的聖徒如此作。關於為死人哀慟和埋葬死人,聖經有許多記載(有時甚至詳細記錄);然而關於為死人祈禱,聖經卻沒有絲毫提及。然而,越是重要的教義,就越應當有聖經清楚的教導。而且,那些古代為死人禱告的教父,自己都承認此作法既沒有神的吩咐,也沒有任何合法的先例。那麼,他們為什麼要這樣作呢?他們這樣作是因為人性的軟弱;因這緣故,他們的軟弱作法,不應當拿來作為效法的榜樣。


[3.5.10b] 不可以古人的遺傳廢棄神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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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的一舉一動都應當出於確實的信心這正是保羅的教導「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1423),而在禱告上更是必須出於確信。古代「為死人禱告」的傳統,看來另有一原因:他們在悲傷中尋求安慰;而且對他們而言,若沒有在神面前表現對死人的愛,是不人道的。大家根據經驗,人性軟弱都有傾向如此的情感。

古時也有一風俗習慣,如火把一般燃燒著人的心。我們知道,所有外邦人,在每一時代中,都為他們的死人舉行儀式,每年也有為亡靈的潔淨禮。雖然撒但藉這些詭計欺哄了愚昧人,但牠的欺哄卻是利用人心所知的正確道理:死亡並不是消滅,而是從今世過渡到另一階段。無疑的,就連這極端迷信,在神的審判台前也定了外邦人的罪,因他們忽視到自己所宣稱相信的來世。因此,基督徒以為若不為死人舉行某些儀式,則是可恥的;因為等於是將他們當作不存在了,這樣連褻瀆神的外邦人都不如。從此,就興起那愚昧的作法,開始為死人禱告的惡習。

他們認為自己若猶豫不參加葬禮儀式、宴會聚集以及供奉,既就會被人認為是極大羞恥。然而,這出自惡性競爭的作法,變本加厲不斷增加新的儀式,最後羅馬教皇為了表示自己是何等神聖,何等願意幫助在煉獄中的亡靈,就大力鼓吹為死人禱告。然而,聖經帶給我們的平安,是遠遠超過此表演做作的儀式;唯有神的話帶給我們真實且最完美的安慰:「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原因是:「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啟1413)。此外,我們不應當感情用事,放縱情感在教會中設立腐敗的禱告方式。

的確,任何稍有智慧的人都知道,古時教父允許此惡習存在,是因為公眾傳統和共同愚昧的緣故。我們承認教父自己也在這事上也陷入錯誤。因為人若一不留心的盲從,常常失去正確的判斷。當你閱讀這些古時神學家的作品,就會發現他們推薦為死人禱告,是何等猶疑不決。例如奥古斯丁在他的《懺悔錄》中說,他的母親莫尼加臨死前懇求他,在她死後於教會聖壇舉行的儀式中為她禱告。這是一位老婦人的要求,而她的兒子就照著遵行,並未按照聖經準則來判斷;他乃是根據其天然情感,希望博得別人認同他的孝順。真令人遺憾,不應效法。


[3.5.10c] 根據聖經,破除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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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古斯丁的書《論對死者的關懷》中,充滿對「為死人禱告」的疑惑;其中的冷靜態度,足以撲滅那些出於愚昧為死人禱告的人之火熱。然而書中對這儀式的猜測,也會使任何原本小心的人變成不小心。此書中支持為死人禱告的唯一理由是,因這是普遍流行的習俗,所以就不應當藐視它。

對於早期教會中某些神學家而言,他們以為「為死人祈禱」是幫助死者的敬虔行為;這是誤導人入歧途。然而我們應當永遠持守聖經真理,這才是真實可靠的原則:「我們在禱告中不可隨己意妄求」。我們的祈求都應當服在神的聖道之下;因為是神的旨意寫在聖經中,吩咐我們如何按照他的旨意來祈求。既然整個律法和福音沒有隻字片語,要我們為死人祈禱;所以,想要超過他所吩咐我們的來禱告,就是對神的聖名褻瀆。

然而,天主教自己誇口與早期教會人士一樣,其實天主教所犯的錯誤與他們大不相同。我們要指出,他們與天主教的教導截然不同。早期教會有為死人禱告者,他們是為了紀念死人,免得被大家以為毫不關心已死之信徒。然而對死人的狀態,他們仍心存疑惑。關於煉獄,他們根本沒有肯定的教導,他們認為不能確定。天主教卻堅持出自幻想的煉獄,當作毫無疑問的信條內容,所以為死人禱告。早期教會甚少在聖餐聚會中為死人禱告,只是儀式中的點綴,內容只是求神眷顧他們。相反的,天主教熱烈的追求關懷死人,堅持傳講「為在煉獄中的死人禱告」,認為這勝過一切善行。

事實上,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引用一些古代神學家的話,來指出他反對當時一切為死人的祈禱。奥古斯丁說過:眾人都等待身體復活和永遠榮耀,然而唯有選民在死時領受死後的安息。所以,他見證所有敬虔的人,與眾先知、使徒、殉道者,在死後立刻就享受那有福的安息。他們的光景既然是如此,我們的禱告對他們有什麼幫助呢?

天主教以更嚴重的迷信來欺哄單純之人,多到不可勝數,並且大多數是如此恐怖,無法遮掩。他們利欲薰心,利用世人的愚昧無知,進行卑鄙的交易,不勝枚舉。我們以上的教導,足以堅固讀者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