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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告的规则

转载自Timothy Keller所著的《祷告解密》Prayer: Experiencing Awe and Intimacy With God一书的第七章,希望之聲文化有限公司。

我们第三份论祷告的“大师作品”,是在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的《基督教要义》中。加尔文论述最突出的部分,也许就是他所称的“祷告规则”。

喜乐的敬畏

加尔文的第一项祷告规则,是当存敬畏的心或“敬畏上帝”。加尔文呼吁基督徒,首先,对于祷告是什么,要有恰当的严肃和庄重感。那是与主宰宇宙的全能上帝之间的个人聆听和交谈。没有比“毫无敬畏”更糟糕的了。[2]相反,我们来祷告的时候,必须“受到上帝的感化”,以至于“摆脱一切凡情俗虑”。加尔文在这里触及到圣经中最被误解、但却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即“敬畏上帝”。敬畏上帝显然是代表着害怕,但是是害怕什么,而又为什么害怕呢?

我们很自然会想,敬畏上帝代表着害怕祂惩罚我们。然而约翰一书4:18告诉我们,“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并且补充说明,所除去的那种惧怕,就“含着刑罚”。罗马书8:1教导说,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由此我们可以结论说,基督徒的敬畏上帝,意思不可能是我们一直害怕着若没有过正直的生活,就会在属灵层面失丧。其他如诗篇130:4这样令人惊奇的经文也说,蒙赦免的经历实际上是增加了对上帝的敬畏。

所以,基督徒应该害怕上帝什么呢?要这么想。设想你突然被引荐去见某位你一直非常仰慕的人,你甚至曾把她当成英雄崇拜过。你伸手去与她握手,突然就呆住了。你不能相信自己实际上正在与她见面。你尴尬地发现自己在发抖流汗,而当试图说话的时候,你有点接不上气。这是怎么回事呢?你没有害怕受伤或受罚,你所真诚害怕的反而是――对那人在那样的场合做了蠢事,或说了不合适的话。你喜乐的仰慕里有一个敬畏的层面,你充满了敬畏,所以不想把事情搞砸。

即使在一位值得仰慕的人面前,我们都会有这样的经历。那在上帝面前,这该是多么正当的反应呢?在肯纳斯•葛兰姆(Kenneth Grahame)的名著《柳树间的风声》(The Wind in the Willows)里,有一章叫做“黎明大门前的吹笛人”(The Piper at theGates of Dawn),其中鼹鼠和河鼠两个人物遇见了动物界的神祗潘神,听到他在吹风笛。他们目瞪口呆:

  “河鼠,”他好不容易打着抖,发出一丝声音:“你害怕吗?”

“害怕?”河鼠眼中闪着无可言喻的爱,喃喃说道:“害怕!怕他?噢,绝不,绝不,然而——然而——噢,鼹鼠,我是害怕!”[3]

就我所知,这不输其他地呈现了“敬畏上帝”的概念。我们可以说,害怕惩罚是一种自恋型的惧怕,是纯粹只关心自己的人才会这样。相信福音的人,相信自己得到了不配得、但不动摇之恩典的人,会在一种吊诡性的爱慕且喜乐的惧怕中成长。因为在上帝里面有说不出的爱和喜乐,所以我们因有幸与祂同在的特权而颤抖,而当祂同在的时候,我们也因要尊荣祂的强烈渴望而颤抖。我们深深地害怕会让祂担忧。换个方式说:若有人把一个精美、无价的古代明朝花瓶放在你手里,你也会相当地害怕,你的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花瓶会伤害你,而是害怕你会伤害到它。当然,我们不可能真正地伤害到上帝,但基督徒应该非常在意于不让那一位担忧或蒙羞,因为祂是如此的荣耀,而且为我们做了这么多。

加尔文说,这种敬畏感是祷告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祷告是既要求它,也产生它。我们可以得到上帝的关注和同在这件事实本身,就应当让我们思想集中、心灵提升。

灵性缺乏

加尔文的第二项祷告规则是,“真正感到自己的需要就避免形式化”[4],加尔文在这里指的是可称作“灵性谦卑”的心态。它既包括强烈地感到我们在一般意义上依赖上帝,也包含了乐意去承认并悔改自己在具体意义上的错误。加尔文对中世纪(和现代)那种常见的观点提出警告,即以为祷告就是好像穿上你最好的属灵衣服,用你的虔诚来打动上帝。他完全拒绝上帝可以“用虔诚来讨好”那样的观念,或者是祂会“只因为表现好”就垂听祷告。[5]事实上,想要祷告有成效的人,态度必须完全相反。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缺陷和软弱毫不留情地诚实。我们要尽量避免那种“不实在”,以为自己需要戴上最好的面具。我们来到上帝面前的时候应该知道,我们的唯一盼望就在于祂的恩典和赦免,所以我们也要诚实地说出我们的怀疑、惧怕和空虚。我们应该带着“乞丐的性情”来到上帝面前。

与“敬畏上帝”的呼吁一样,这项规则在现代人听来也觉得刺耳,但并不需要如此。加尔文只是在告诉我们,要丢弃一切伪装、逃避各种虚假。一位叫弗朗西斯•斯布福特(Francis Spufford)的作者,用非常现代的说法也这样地发出了相同的呼吁。他在讨论我们的有罪时说: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不只是我们倾向于摇晃、绊跌,偶然地把事情搞砸,好像我们只是让熵(编注:物理名词)得以增加的被动角色。这里指的是我们主动破坏东西的倾向,而这里的“东西”包括……承诺,我们关心的关系,我们自己的健康或别人的……“你”这个人的欲望很荒谬、不协调:你在最深处的渴望安排得乱七八糟,所以你在同一个时刻又想拥有又不想。你的个性,你意识到,更适合闹剧(甚或悲剧)而非圆满结局……你是人,那就是我们生活的地方;那就是我们通常性的经验。[6]

除非我们完全承认,我们里面有被圣经称为“罪”的混乱,否则我们就活在加尔文所称的“不实在”之中。咨商师会告诉你,唯一能真正摧毁你的品格缺陷,就是你所不承认的那些。所以,对真正的祷告来说,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认罪和悔改。再一次地,祷告既要求、也产生这样的谦卑。祷告把你带入上帝的同在,而你的缺点在那里就暴露了,然后新的缺乏意识就驱使我们甚至更强烈地寻求上帝,求赦免和帮助。加尔文写道:“宣告专心寻求祂的人必寻见(耶29:13-14)……由此可见,蒙神悦纳的祷告少不了悔改。”[7]你若自以为是,把你的问题怪罪别人,不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你就不会全心寻求上帝。祷告既要求我们、也使我们能够放弃自以为义、推卸责任、自怜和灵性骄傲。

你能在多大程度上躲避自满的“不实在”,你的祷告生活就能在多大程度上变得丰富和深刻。

安心地信靠又确实地盼望

加尔文的第三和第四项祷告规则,应该并列地放在一起考虑。他的第三项规则是,我们应该顺服地信靠上帝。“当我们向神祷告时,要谦卑地将一切荣耀都归给神,弃绝一切的自夸和自我价值……”[8]即使当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我们所想要的那样,我们还是要信靠祂。这也是耶稣的祷告“定律”,因为所有祷告的人都要说“愿你的旨意行”。祷告的一个目的就是让我们的心信靠祂的智慧,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应当说,“我需要的就是这些――但你最知道”。应该用只有祷告才能做到的方式,把我们的一切需要和愿望都放在祂手中。这种转移所带来的安慰和安息,是任何其他方式都做不到的。

但是,第四项规则也一样至关重要,必须与第三项并列。我们要带着信心和盼望祷告。加尔文写道,“当我们心里充满真实的谦卑而虚己时,我们应当被激励祷告,因确信神必定应允我们。”[9]他立刻承认,“这二件事看起来似乎互相矛盾”。但他接下来论证表明,为什么这种矛盾只是表面的,并不是真的。

若上帝的旨意总是对的,而且顺服祂的旨意又如此重要,那为何要带着热情和确实的信心祷告任何事情呢?加尔文列出了原因。上帝邀请我们这么做,而且应许会回应祷告――因为祂是我们在天上良善又慈爱的父。[10]此外,上帝常常等到我们为之祷告的时候才赐福。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求而得到的好东西,我们心里通常会把它解释为,是自己聪明和勤劳的成果。从上帝而来的礼物,若我们不承认它们是礼物,那它们对我们的灵魂来说会是致命的,因为它们会强化自满的幻觉,导致我们过度自信,为失败铺平道路。

最后,加尔文论证说,这两项互相平衡的真理不仅不互相矛盾,而且互相补充。一方面,我们知道我们“得不着,是因为我们不求”(雅4:2)。上帝有很多好东西,但除非我们透过祷告尊荣祂,让我们的心可以安全地接受,否则祂就不会给我们。但另一方面,有哪一位深思熟虑的人,在知道自己智慧的局限,及以为上帝会完全按照他们的愿望满足他们之后,还敢祷告呢?有无数关于精灵、神灯和许愿的故事,都说明了那项几乎算老生常谈的真理,即我们的愿望,是如前面所看见的那样“安排得乱七八糟”,常常是致命的愚昧。然而,我们不需要害怕。上帝不会赐给我们任何与祂心意相左的东西,而祂的心意总括长远地来说,是对我们最好的(罗8:28)。所以,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祷告,因为祂不会随便我们要什么就给我们。“神照祂测不透的旨意调整事情的结局,好让圣徒的祷告(虽然有信心和谬误混杂在内)至终不致落空。”[11]

若我们把加尔文的第三和第四项规则放在一起,就会有巨大的祷告动力。“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太7:7-8)——带着确实的盼望祈求。不要怕你求错了。你当然会错!但上帝按照祂不可测度的智慧“调度万事”。呼求、祈求、恳求吧——你会得到很多回答的。最后,当你没有得到回答,或答案不是你所想要的,也要用祷告让你能够安息在祂的旨意中。

以一敌众的规则

加尔文阐述完了他的第四项祷告规则之后,又补充了一长段非常重要的“终曲”,所以大多数读者都把它理解为第五项规则。

第五项规则实际上是对规则一词的重大修饰。他说:“以上我所说关于祷告的四个原则并不是指神严厉要求到一个程度,若信徒没有完美的信心或悔改并完全照神的旨意热烈祈求,神就会拒绝他们。”虽然这听起来有点像出尔反尔,但其实不是。“从来没有人照神所要求的那般正直地祷告过……神宽容我们的不足……因我们若没有这怜悯,我们就无法自由地向神祷告。”[12]加尔文的第五项原则是恩典的原则。他力劝我们不要下结论说,只要遵循了任何一套规则,我们的祷告就配垂听。我们构想或做到的任何事情,都不能让我们有资格进到上帝面前。只有恩典才能——不是基于我们的表现,而是基于基督的救赎之工。

所以,这项“规则”的功能是什么?若一切都是恩典的话,我们如何祷告还有什么关系呢?答案是,祷告应该受到那种恩典的塑造,并与之相符。喜乐地敬畏,无助但确信,这些就近上帝的方式之所以可能,都只是因为我们与上帝的亲密关系并非赚来的,而是当作礼物所接受的。只有当我们看到自己是无法守规则,需要上帝怜悯的,我们才能变成开始守规则的人。规则并不赚得或配得上帝的关注,而是让我们的祷告与上帝是谁相符——上帝乃是白白赐恩的上帝——从而使我们与祂越来越联合。

这里有个例子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来思考这件事。你单击灯的开关,灯泡就亮了。灯的开关为灯泡提供了能量吗?不,能量来自于电力。开关本身没有能力,但它把灯泡与能量连在一起。同样,我们的祷告没有功德,无法为我们强取与天父的亲密关系,基督已经做到了那一点。但是,若祷告的方式符合“上帝有恩典”的认知,祷告就可以把我们与祂连结起来。若我们祷告不带着谦卑,若我们祷告充满了不耐烦的要求,那我们就与祂断开了。另一方面,若我们祷告不带着蒙垂听的信心或盼望,那也会阻隔祂同在的任何感受。这两种错误都是没有奉耶稣的名祷告,没有基于不配得的恩典而来到上帝面前。加尔文在下面这段文字中说出了这一点,若干世纪以来,它都为基督徒认识祷告指明了方向:

  因我们一旦想到神可怕的威严,除非基督作我们的中保,将神可怕、荣耀的宝座变成恩典的宝座,否则我们因自己的不配,将颤抖地从神面前逃走……“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16:24)……就如保罗所说:“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后1:20),即是神所肯定的和将应允的。[13]

所以,奉耶稣的名祷告,不是一种魔法咒语。我们一定不能以为它的意思是说,除非我们一字一句地说出了“奉耶稣的名”,我们的祷告才会得到响应。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上帝可以垂听和响应任何一个人的祷告,即使那些祷告的人没有相信耶稣。加尔文表明,上帝常常垂听和响应受压穷人的呼求,即使他们是在向假神祷告;加尔文为此还指出了圣经中教导此点的经文。这纯粹因为上帝是一位怜悯的上帝。[14]所以,“奉耶稣的名”不是一句魔法咒语。

奉耶稣的名祷告代表着,在祷告中来到上帝面前时,有意识地信靠耶稣所给我们的救恩和接纳,并不是依靠我们自己的信用或记录。它本质上是把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一再重新建立于耶稣的拯救工作上。它也代表着承认你是上帝儿女的地位,无论你里面的状态是如何。我们的父上帝委身于祂孩子的好处,就像任何一位好父亲一样。

耶稣在父神面前的权利

为什么我们因为耶稣的缘故就总会蒙垂听?澳洲神学家高伟勋(Graeme Goldsworthy)追溯了上帝如何自亚当被逐出家园以后,应许使我们再次成为祂的孩子。上帝称以色列民族为“我的长子”(出4:22-23),并在出埃及记中,从埃及召出了祂的儿子来(何11:1)。祂提名以色列受膏的君王(即大卫和所罗门)为祂的儿子。然而,以色列和以色列诸王的历史,是未能信靠顺服上帝、真正作祂儿子的历史。但在耶稣受洗的时候,上帝从天上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3:22)如高伟勋所说,“我们几乎可以听到天堂松了一口气”,因为最后这里终于有了一位真正的神子,祂可以、也将要完美地信靠和顺服祂的天父,讨祂的喜悦。[15]

所以,祷告和亲密的特权唯独属于祂,在地上的所有人中唯独属于祂。唯有祂可以带着确信地对上帝说,“我知道你常听我”(约11:41-42)。但当我们相信耶稣基督的时候,我们也与祂联合在一起了。我们是“在祂里面”的,如保罗一再所说。这代表着对耶稣成立的,对我们也成立。因为祂是顺服的孩子,与其父神有完美和稳固的亲密关系,所以我们现在也有了这种亲密关系。“若圣父常听圣子,那么祂也常听那些在基督里作祂儿子的。”[16]所以,当我们奉耶稣的名祷告时,我们就带有极大的信心,却也谦卑地依靠我们不配得的恩典。

美国布道家托雷(R. A. Torrey)曾讲到他所遇过的一个人,那时托雷在澳洲的墨尔本讲道。有一天,他站在台上正准备开讲的时候,有人给了他一张匿名的字条。字条请他在讲道中处理一个祷告无响应的问题。字条上说:

  亲爱的托雷博士:我非常困扰。我为一件事祷告了很久,而且我确信那件事是符合上帝心意的,但我没有得到应允。我在一间长老教会当会友当了三十年,也一直都力求信仰与行为一致。我作为一间主日学的主管做了二十五年,也在一间教会当长老当了二十年;但上帝还是没有响应我的祷告,我无法理解。你能为我解释一下吗?

托雷认出了这套说辞下面的弦外之音,并予以迎头痛击。他走上讲台,读了纸条,然后用它说明了一个关键点。他说,问题并不难发现。“这人认为,因为他成为一间教会的好会友三十年,一间主日学的主管二十五年、一间教会的长老二十年,上帝就有义务回应他的祷告。他其实是在奉自己的名祷告。”毫无疑问的,这人每次祷告结束的时候,都会尽责地说出“奉耶稣的名”这几个字,但这只是他标准程序的一部分,好像完全遵守了各种规则后,就可以强取上帝的眷顾。“我们必须,”托雷接着说,“……放弃我们在上帝面前有任何权利的想法……但耶稣基督在上帝面前有伟大的权利,而我们在祷告中进到上帝面前,不是基于我们自己里面任何的好,乃是基于耶稣基督的权利。”聚会结束后,写字条的人露面走到了托雷跟前。“你抓到要点了,”他说。[17]

 [1]本文转载自希望之声文化有限公司出版的提摩太•凯勒所著的《祷告解密》一书的第七章。承蒙授权转载,特此致谢。本文注释保留原文格式,与杂志标准格式略有不同。——编者注

[2]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15,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5., 854.

[3]肯纳斯•葛兰姆,《柳树间的风声》,杨玉娘译,页142-144,小仓出版社,2010Kenneth Grahame, The Wind in the Willows,chapter 7,"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

[4]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17,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856. 这是第三卷,第二十章,第六节的小标。它标注了一个星号,代表此为编者所增,而非加尔文原著中所有。但它还是很好地总结了加尔文的第二项祷告规则。

[5]同上,页718(中译本)。

[6]Francis Spufford, Unapologetic:Why, Despite Everything,Christianity Can Still Make Surprising Emotional Sense (New York: Harper One, 2013), 27.

[7]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19,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7., 858

[8]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20,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8., 859

[9]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22-723,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11., 862

[10]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25,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13., 867

[11]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1,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15., 872

[12]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1,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 Calvin: Institutes, 3.20.16., 872

[13]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3,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17., 874-75

[14]约翰•加尔文,《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钱曜诚审订,第三卷,页730,加尔文出版社,2011McNeill,Calvin: Institutes, 3.20.15., 870

[15] Goldsworthy, Prayer and the Knowledge of  God, 48.

[16]Goldsworthy, Prayer and the Knowledge of  God,48

[17]R. A. Torrey, The Power of Prayer and the Prayer of Power (Grand Rapids, MI: Fleming H. Revell, 1924),106-07.



2018-09-07


教會要為許多的不公義負責

轉載自《為何是祂》﹝The Reason for God﹞第4提姆˙凱樂Timothy Keller呂允智牧師  更新傳道會出版,2012



壹、基督徒行為的問題

許多在理性上反對基督教的人, 其背後都經歷過個人對基督徒和基督 教會的失望。我們都會根據自身的經 驗而把一些問題提升到理性的層面。 如果你遇到的基督徒,都是有智慧、 有愛心、仁慈又有洞見的,那麼你就 比較能支持基督教所提出的理性論 據。反之,如果你經驗到的大多是空 有其名的基督徒,或是持著基督教名 義、自以為義的狂熱份子,那麼要讓 你承認基督教是可信的,可能就很困 難了。

正因為許多人對基督徒或教會印 象不佳,所以我們必須探討有關基督 徒行為的三個問題:

1. 基督徒的性格缺陷 任何加入教會的人都會發現,好 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在性格上有許多 缺陷。有的教會(如果有的話)比其 它自願性的組織團體更有爭鬥性,且 更易分門結黨,而基督徒領袖在道德 上的失足更是遠近皆知。雖然媒體可 能過度樂於刊登這些醜聞,可是這些 事件並非無中生有;教會領袖的腐敗似乎並不輸給(如果不是勝過)世上 一般的領袖。
再說,世界上許多沒有正式宗 教信仰的人,卻能活出值得我們效法 的道德生活。如果基督教真如它自己 所宣稱的那樣,那麼基督徒的整體表 現不是應該比別人更好嗎?其實這樣 的假設是來自對基督教真正內涵的 誤解,其中之一就是不了解基督教神 學中所說的「普遍恩典」(common grace)。雅各書1: 17說:「各樣美 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 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 的……」這乃是說,不論表現出好行 為的人是誰,每一個良善、智慧、公義和美好的行為都是出自上帝所賜的 能力,完全不是因為人有什麼配得這 些禮物的功德;而上帝賜下這些禮物 普及全人類時,並不分宗教信仰、種 族、性別或其它特點,祂只是要使這 個世界更加豐富、亮麗並得以維持。

基督教神學也說到真正的基督徒 在性格上仍會有嚴重的缺陷。聖經的 中心信息之一特地說到,我們之所以 能和上帝建立關係,單單是出於上帝 的恩典。我們在道德上的努力極為薄 弱,而且動機也不正確,完全不足以 讓我們贏得救恩。救恩乃是靠著耶穌 ─藉著祂的死和復活─賜給我們 的,我們只是白白地接受這個禮物。 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以後,性格會逐 漸成長,並且行為上改變,這是一個 過程。然而許多人卻誤以為人必須先 把生命「清理乾淨」,才能贏得上帝 的同在,但這並不是基督教的信仰。 不過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教會中充滿了 不成熟和心靈破碎的人,他們在情感 上、道德上和靈性上,還有很長的路 要走。有一句話說得很貼切:「教會 是罪人的醫院,而不是聖人的展示 館。」

美好性格的塑造大多源自一個 充滿愛、有保障和穩定的家庭與社會 環境,但這些條件都不是我們所能控 制的。今天許多人成長在一個不穩定 的家庭裏,生命中充滿了悲劇和失望 的經歷,生活中也沒有可效法的好榜 樣,他們內心深處缺乏安全感,加上 缺乏自信和過度的敏感,因此落在各 樣困難的掙扎中。
假設有一位女士,她過去的生 命是很破碎的,成了基督徒後,性格 就會開始有顯著的改變。雖然如此, 但若與另一位生活適應力較強、自覺 不需要任何信仰幫助的女士相比,她 仍然較為缺乏安全感和自制力。假如 你同時遇見這兩位女士,除非你知道 她們的人生背景,否則你很可能會結 論說,基督教信仰的價值不大,連基 督徒都達不到他們自己的高標準。通 常,那些生活比較艱難、品格比「低於標準」的人,反而較可能承認 自己需要上帝,而歸信基督教。所以 我們不應該有錯誤的期望,因為許多 基督徒的生命的確是比不上那些沒有 宗教信仰的人。

2. 宗教與暴力

 正統的宗教是否必然會帶來暴 力?英國著名的無神論作家希欽斯 Christopher Hitchens)在他的著作 《上帝不偉大:宗教如何毒害一切》 God is not Great: How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中宣稱,「正統的宗教必 然會帶來暴力」。發生在世界各地的 暴力事件,包括在愛爾蘭的貝爾法斯 特、黎巴嫩的貝魯特、印度的孟買、 塞爾維亞的貝爾格萊德、巴勒斯坦的 伯利恆,以及伊拉克的巴格達等,都 因宗教燃起。他認為宗教會利用種族 和文化的差異,擴大其爭端。他說: 「宗教和種族歧視並無不同……其中 一個會激發煽動另一個。宗教一直都 是族裔之間的懷疑和仇恨的巨型擴大 器……」

希欽斯的觀點算是合理。宗教會 「昇華」一般性的文化差異,導致雙 方都覺得他們是處在「善與惡」之間 的宇宙性爭鬥中;這就是希欽斯會認 為「宗教毒害一切」的原因。表面看 來,他說的似乎也沒錯─基督教國 家藉著宗教法庭的恣意鎮壓,以及買 賣非洲的奴隸,有制度地施行帝國主 義、暴力和壓制:二十世紀中葉日本 帝國的極權主義和軍國主義,是源於 佛教和神道教文化的影響;回教是今 天許多恐怖主義的土壤,但是以色列 的軍隊也常常無法無天;印度教的國 家主義份子常常打著宗教的名號,對 基督教的教堂與回教的清真寺進行血 腥的攻擊。以上這些事證似乎都指出 宗教會加深人間的分歧,直到仇恨沸 騰,開始戰爭、暴力以及對弱勢族群 的壓制。

然而希氏的看法還是有問題的。 二十世紀的幾個共產國家─蘇聯、 中國和柬埔寨政權─都拒絕了所有有組織結構的宗教以及對上帝的信 仰,他們這樣作是遵循法國大革命的 先驅,以人本的原因拒絕了傳統的宗 教。這些國家的社會都推崇理性和世 俗化,但它們卻都在不受宗教的影響 下,對其人民進行了大規模的暴虐。 為什麼會這樣呢?神學教授麥葛拉斯 Alister McGrath)指出,當一個社會 把上帝的觀念除去時,它就會將別的 概念「昇華」,成為在道德和靈性上 的權威。馬克思主義者是把國家絕對 化,而納粹主義則是將種族和血統昇 華。即使是自由和平等的概念,也都 可能成為對敵人施加暴力的途徑。

以基督教之名而行暴力之實,是 一件恐怖的事,我們必須強調這是沒 有藉口可以推諉的,並且要改正它。 然而在二十世紀中,因著世俗主義的 影響而導致的暴力事件,和因著道德 上的絕對主義所引起的問題,卻是一 樣地多;消滅一切宗教影響的社會, 對其人民的壓制也並不亞於那些深浸 在宗教中的社會;因此我們只能推出 這樣的結論:某些暴力的推動力是深 深地紮根在人心深處,不論其社會的 信念是什麼─是社會主義或資本主 義,是相信宗教或不相信宗教,是個 人主義或極權主義,因此,終極來 說,暴力和戰爭的事實並不一定能成 為否定那個社會主流信念的理由。

3. 狂熱主義

 也許最讓今天一般人對基督教 敬而遠之的,不是暴力和戰爭,而是 狂熱主義的陰影。許多非信徒的朋友 或親戚「重生」成為基督徒以後,就 變得異常激動,很快地開始激烈地表 達出他們對社會中不同團體的反對 意見,特別是對電影、電視、民主 黨、同性戀、進化論支持者、激進的 法官、其他宗教的成員,以及公立 學校所教導的價值觀等。當他們為信 仰的真理爭辯時,往往表現得偏激而 自義。這在許多人的眼裏就是狂熱主 義。很多人認為基督徒是分佈在兩極 之間,一極是「掛名的」基督徒,另一極則是「狂熱的」基督徒。掛名的 基督徒只有基督徒的頭銜,但沒有活 出信仰來;狂熱的基督徒則是信得入 迷,又過度且不正確地實踐基督教的 教導。在這樣的劃分裏,人們認為最 好的基督徒是中間份子:既不完全照 著基督教走,也不太過於專注和著迷 (雖然還是相信它)。但是這種想法 的問題是出在,它以為基督教信仰基 本上是一種改善道德的方式,因此認 真的基督徒就只是認真的道德家;若 是在耶穌的時代,他們就會被稱為是 法利賽人。法利賽人式的基督徒認為 惟有他們合乎上帝的心意,因為他們 有道德的行為和正確的教義,而這就 使他們很自然地感到自己比其他基督 徒高人一等;這也會衍生出各種形式 的暴虐、排斥和壓制─這就是我們 所認為的狂熱主義的本質。

然而基督教的本質是恩典帶來救 恩;我們得到救恩不是因為我們做了 什麼,而是因為基督為我們所做的。 如果你相信你是單單因著恩典而被上 帝接納,你必會深深地謙卑下來。那 些會成為狂熱份子的人,不是因為他 們過度地委身於福音,而是因為他們 委身得不夠。
想想那些你認為是狂熱份子的基 督徒,他們專橫傲慢、自以為義、固 執己見、感覺麻木,而且嚴厲無情。 為什麼會這樣呢?並非因為他們太有 基督的精神,而是因為他們太沒有基 督的精神了。他們狂熱於大發熱心和 勇氣,卻沒有狂熱於謙卑、敏銳、愛 心、同情、寬恕和理解—即擁有那 些「像基督」的品格。因為他們把基 督教當成自我提升的工具,所以他們 會效法基督在聖殿中揮舞著鞭子,而 不會效法基督一樣恩待一個被捕的淫 婦:「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 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8: 7

貳、聖經對宗教的批判

極端主義和狂熱主義所造成的 不公義和壓制,是任何一個宗教團體所經常會帶來的危險,但是對基督徒 來說,解決之道不是要淡化或減弱他 們的信仰,而是要更全面、更準確地 理解基督教信仰的含義。聖經中的先 知們非常清楚這一點;事實上,馬 克思的分析─認為宗教是一個壓迫 者所用的工具─早就被以賽亞、耶 利米、阿摩司等希伯來先知所預見, 甚至新約聖經的福音書也提過這樣的 信息。

耶穌曾對宗教有過嚴重的批判。 在著名的登山寶訓中(馬太福音57 章),耶穌所指責的對象不是那些非 宗教界人士,而是宗教人士。祂責備 他們在禱告、賑濟窮人、遵循聖經教 導生活等事情上,是以自己得到讚揚 和權勢為動機。他們以為可以藉著其 屬靈的表現而施加壓力在別人身上, 甚至加壓在上帝身上─「他們以為 話多了必蒙垂聽」(太6: 7)。他們 也因為自己的屬靈表現就喜歡論斷別 人、定別人的罪,而不願接受指正。 他們就是狂熱份子。
耶穌講道時,一再地對那些受 人敬重、嚴守規條的人說:「稅吏和 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太 21: 31)祂也不斷地使用白熱化的言 詞定罪他們的律法主義、自
以為義、 偏狹、貪愛錢財和權勢─「你們法 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裏面卻 滿了勒索和邪惡……你們把難擔的擔 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 動。」(路11: 39-46)「他們侵吞寡 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 人要受更重的刑罰。」(路20: 47 因此,當我們發現其實是這些相信聖 經的宗教界人士致耶穌於死地時,就 不會太驚訝了。正如瑞士神學家巴特 Karl Barth)所言,釘耶穌十字架的 是教會,而不是世界。

耶穌講道時,一再地對那些受 人敬重、嚴守規條的人說:

「稅吏和 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太 21: 31)祂也不斷地使用白熱化的言 詞定罪他們的律法主義、自以為義、 偏狹、貪愛錢財和權勢─「你們法 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裏面卻 滿了勒索和邪惡……你們把難擔的擔 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 動。」(路11: 39-46)「他們侵吞寡 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 人要受更重的刑罰。」(路20: 47 因此,當我們發現其實是這些相信聖 經的宗教界人士致耶穌於死地時,就 不會太驚訝了。正如瑞士神學家巴特 Karl Barth)所言,釘耶穌十字架的 是教會,而不是世界。

究竟先知們和耶穌在指責什麼 呢?他們並非反對禱告、禁食和遵守 聖經對生活的教導,但是宗教人士傾 向於藉著遵守靈性和道德上的誡律, 來獲得對人和對上帝的權力,即以禮 儀和善行來討上帝的喜悅。因此這導 致他們注重宗教的外表形式,同時也 引致貪心、物質欲望以及對某些社會 階層的欺壓。他們相信自己能藉著高 度的敬虔和善行來取悅上帝,所以就 很自然地認為惟有他們應該得到別人 的尊敬和高於別人的權力。然而耶穌 和眾先知所相信的,是一位單單因著 恩典而施行拯救的上帝;祂不受人們 的宗教表現或道德表現的操縱─人 惟有藉著悔改並放棄自己的權利,才 能夠尋見祂。如果我們是單單因著上 帝的恩典蒙拯救,那麼我們就只會成 為一個感恩的、願意服事上帝和周遭 人的人。

耶穌和先知們的指責中,總是 說到自以為義的宗教人士對社會之公 平、公正無動於衷,然而真正基督信 仰的標記卻是對貧窮人和邊緣人的深 刻關切。瑞士神學家加爾文在註釋先 知書時說,先知們的哀哭深切地表 達出上帝的痛苦,祂極能認同那些窮 人。聖經也教導我們,對待窮人的態 度就等同於對待上帝的態度。

 雖然教會在那些不時出現的欺壓 人的事上,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但 我們也應了解,聖經也提供給我們一 些工具,可以分析和勇敢地評斷那些 宗教所支持的不公義。歷史學家薩默 維爾(C. John Sommerville)宣稱,那 些激烈批評基督教的世俗觀點,甚至 也是藉用基督教內的資料來否定它。許多人批評教會是一個渴望權利和關 心自我利益的地方,但是在許多的文 化中,卻把追求權力和尊敬當成是一 件好事;因此薩默維爾問道:那麼我 們是從何而知什麼是教會應該有的美 德,從而來定教會的罪呢?事實上我 們是從基督教信仰本身中得知的。

薩默維爾為了要向他的學生顯 明這個觀點,就邀請他們作了一個思 想上的實驗。他指出,在基督教來臨 之前的北歐民族,例如安格魯-薩克 遜民族,他們的社會文化是建立在榮 譽的概念上─視贏得並保持別人的 尊敬為其最高價值,否則就是一種恥 辱;基督教的傳教士們想要改變他 們,希望他們能以愛心為價值的基 礎而尋求別人的好處。為了要表達 這兩種價值觀的差別,他要學生想像 有一位矮小的老太太在晚上提著大皮 包過街,然後問說:為什麼別人不可 以把她打昏而搶走她的皮包和裏面的 錢?以榮譽(恥辱)為基礎的文化會 這樣回答:你不可以搶她的皮包,因 為如果你欺負弱者,就是一個卑鄙的 人,沒有人會尊敬你,你也會看不起 自己。當然,這樣的倫理觀是關心自 我的利益,即你所專注的是你的行為 會如何地影響自己的名聲。但是還有 另外一種可以採取的思考方向。你可 以想像被搶劫會給她帶來多少痛苦, 而失去金錢又會傷害多少那些倚靠她 的人;因此,你不搶走她的錢是因為 你盼望她和她的親屬都能過得好。這 樣的倫理觀是以關心他人的利益為出 發;你是完全地為她著想。薩默維爾 多年以來發現,絕大多數的學生都是 從第二個方向來思考,於是身為歷史 學家的他便指明,學生們的道德傾向 是多麼地「基督教化」。基督教改變 了那些以榮譽為基礎的文化—那些 文化崇尚驕傲而輕看謙卑,崇尚掌權 而輕看服務,崇尚勇氣而輕看和平, 崇尚榮譽而輕看虛心,崇尚對本族之 忠誠而輕看平等地尊重所有人。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教會的缺 陷乃是在採納和執行基督教福音之原則時不夠完全。薩默維爾指出,當安 格魯-薩克遜民族的人初次聽到基督 教的福音信息時覺得不可思議,他們 無法明白一個不懼怕和不尊敬權力的 文化怎麼可能存留下來;而當他們歸 信基督之後,也都還是不能在信仰和 生活上一致,而是把基督教的利他倫 理和他們古老的傳統混合在一起。 他們支持十字軍,以此來保衛上帝和 他們自己的榮譽;他們讓傳教士、女 人和農奴培養仁愛的美德,但認為那 些美德對有尊榮的男人並不適用。難 怪教會歷史中有那麼多該被定罪的 事,但是我們若拋棄基督教的標準, 就完全沒有可以用來衡量與批判的基 礎了。

這樣說來,當我們面對那些針對 教會之記錄而產生的公平又有力的批 判時,應該怎麼辦呢?答案是:不要 放棄基督教的信仰,因為那會使我們 失去能改正錯誤的標準和資源;相反 地,我們應該要更全面、更準確地理 解基督教的信仰。聖經本身就告訴過 我們會有濫用宗教的事,也告訴過我 們應該要怎樣處理,因此在基督教的 歷史中,出現過許多重要的自我糾正 的例子。讓我們來看看其中兩個最出 名的例證。

奉耶穌之名而行的公義

在基督教歷史中最大的污點之 一,就是買賣非洲黑奴的事。在那段 時間買賣奴隸的國家,都是以基督教 為宗教信仰的主流,所以教會和其社 會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在所 有人類的歷史和文化中,普遍都有各 種形式的奴隸存在,但惟有基督徒首 先挺身而出指責它的錯誤。社會歷史 學家史塔克(Rodney  Stark)寫道:

「儘管時下流行否認這個事實, 可是的確在羅馬帝國式微不久後,反 對奴隸制度的教義就出現在基督教神 學裏,並且伴隨而來的是除了少數邊 緣地區外,奴隸制度在整個基督教歐 洲大陸都消失了。後來歐洲人在新大陸殖民區又開始奴隸制度,是執意不 顧教皇的激烈反對—這一段歷史被 人很任意地「遺忘」,直到最近才又 重新引起注意。最後新大陸也廢止了 奴隸制度,從開始到完成,都得歸功 於基督教解放運動者的不懈努力。」

基督徒之所以要廢止奴隸制度, 並不是因為他們對於人權的認識,而 是因為他們認為這種作法違背上帝的 旨意。在聖經時代中,古老型態的契 約和無工資的奴僕制度,通常也非常 嚴酷,但支持廢除奴隸制度的基督徒 則認為,這些以種族為基礎、把奴隸 視為終生財產、靠綁架而建立的制 度,絕不符合舊約聖經或新約聖經的 教訓。許多基督徒的解放運動者,例 如十八世紀英國的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和美國貴格會的傳道人 伍爾曼(John Woolman),以及其他 許許多多的人,都因基督的名而獻上 了他們的一生來廢止奴隸制度。然而 因為在奴隸制度的背後,牽動著巨大 的利益,因此教會內部也有許多想要 使之合法化的動力,而許多教會的領 袖們也就袒護這個制度,使得這場自 我糾正的奮鬥變得巨大無比。
當最終英國社會願意在其版圖中 廢除奴隸制度時,其殖民地的農場主 人就發出警告說,解放奴隸會使投資 者付出巨額的代價,而且各樣商品的 價格會災難性地一飛沖天。然而這並 不能動搖眾議院中的廢奴主義者,他 們同意為了使奴隸自由而補償農場主 人的損失,而這筆驚人的費用居然高 達英國政府年度預算的一半。解放奴 隸的法案在1833年通過,其所付出的 代價之高,使得一位歷史學家把英國 解放奴隸稱為是「經濟自殺」。

社會歷史學家史塔克也注意 到,經濟學家們迫切地想要找出為 什麼那些支持廢除奴隸制度的人願 意為了廢止奴隸制度而付出那麼 大的犧牲。他引述歷史學家坦伯利 Howard Temperley)的話說,大多 數歷史學家認為解放奴隸的這段歷史 令人感到不解,因為他們認為所有的政治性行為都是以自我利益為導向 的。然而縱使過去50年中有數百位學 者想要去解釋它,「但沒有人能夠成 功地顯示出,這些最後達至成功的廢 奴主義者……有任何實際的得利企 圖……他們所衡量的不是會對國家造 成多大的經濟負擔。」奴隸制度必須 被廢止,因為那個制度是錯的,而基 督徒就帶頭出來宣告這事。

另外一個經典的例子,是二十世 紀中葉在美國所發生的民權運動。歷 史學家查伯爾(David L. Chappell 論證說,在這一段重要的歷史中,這 個運動基本上不是一個政治運動,而 是一個宗教和屬靈的運動。北方自由 主義的白人─他們和非裔美國人的 民權領袖站在同一陣線─並不是在 支持黑人的非暴力反抗,也不是在攻 擊白人的種族分離政策;他們乃是對 人性的善良有一個通俗的信念,認為 教育和啟蒙必然會帶來社會和族裔的 進步。但查伯爾卻指出,黑人領袖在 推動此民權運動時,卻是更扎根在聖 經所教導的人心的罪性,也更像聖經 中希伯來先知那般地痛斥不公義的行 為。查伯爾還指出,正是那種基層老 百姓的活潑信仰,使得非裔美國人在 面對別人施暴來反對他們要求平等待 遇時,有力量來堅持立場。因此查伯 爾說,除非你把民權運動看成是一種 宗教的復興,否則你不可能明白這整 件事情。

當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質問南方白人教會的 種族主義時,他並沒有呼籲南方的眾 教會要更往世俗化走。我們讀他的講 章和他的「伯明罕監獄書信」(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就知道他是 如何爭辯的。他呼籲白人基督徒要 更忠於自己的信仰,要更了解聖經所 真正教導的。他並沒有說:「真理是 相對的,每個人都可以自己決定什麼 對他來說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如 果每一件事都是相對的話,那麼南方 的白人就沒有什麼動機要去放棄自己 的權利。相反地,馬丁•路德•金是引用先知阿摩司的話說:「惟願公平 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摩5: 24)。他真是我們時代中最偉 大的公義鬥士,他知道消除種族主義 的解藥不是要更少的基督教信仰,而 是要更深入、更真確的基督教信仰。
威伯福斯和馬丁•路德•金只 是少數奉基督之名而力挽不公義狂瀾 的領袖。此外,例如,南非基督教 領袖,屠圖主教(Desmond Tutu)也 是一個榜樣。當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 被廢止時,大家都以為會有浴血的暴 動:過去的受害者會以暴力報復他們 的壓迫者,而過去的壓迫者也會以武 力自保反擊。事實卻不然,屠圖主教 等人在1990年代中期設立了一個重要 的「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South African Commission for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它的名字就說明 了它的原則與使命。這個委員會邀請 受害者出來公開講述他們的故事,他 們也邀請過去壓迫和暴力的加害者出 來說明真相並要求赦免。委員會邀請 每一方的人,毫不偏頗。他們審核那 些違反人權的報告,並且也考慮從各 方而來之實施赦免的方案─包括從 過去實施種族隔離的政府以及現在非 洲國家議會而來的方案。雖然這個委 員會不是沒有瑕疵或不受到批評,但 是它確實幫助了政權的轉移,並大大 地減少了一般人所預期的血腥暴力。

在二十世紀後期,東歐的天主教 教會不願意在共產主義的控制下被消 滅,便藉著「忍耐、蠟燭和十字架」 而開始一系列的行動,最終推倒了一 切極權的政體。在1980年早期共產黨 統治下的波蘭神父龐比烏斯高(Jerzy Popieluszko),以講道和行動領導了 一個支持自由貿易工會的運動,而 當他被祕密警察謀殺後,有25萬人 來參加他的葬禮,其中包括了華勒沙 Lech Walesa)所領導的團結工聯運 動,最後推倒了共產黨政府。許多來 參加葬禮的人在遊行走過祕密警察總 部時,拿著一個寫著「我們原諒」的 橫幅旗幟。這個反抗運動含有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是很明顯的。

還有許多其他因耶穌之名而受 逼迫的殉道者,例如薩爾瓦多的羅梅 洛大主教(Oscar Remero)。他是因 著保守、正統的教義觀點而成為大主 教,但他就職之後,發現很多證據顯 示政府長期地、暴力地侵犯人權,於 是開始放膽無懼地指責政府,最後在 1980年進行彌撒時被槍擊身亡。

當希特勒開始掌權時,著名 的路德宗(信義會)殉道者潘霍華 Dietrich Bonhoeffer)正在倫敦牧養 兩個說德語的教會,但他不肯遠遠地 置身事外,反倒回到家鄉去領導宣信 教會的一個非法神學院─這個教會 的會眾不願簽名宣誓效忠納粹政府。 在他的經典之作《追隨基督—作門 徒的代價》(The Cost of Discipleship 中,他批判當時的宗教和教會,並響 應耶穌及先知們的呼籲,指出許多人 因著靈性上的死亡和自滿,才會與希 特勒合作,盲目地視而不見那些有系 統性地摧毀並邊緣化猶太人的計劃。 最後潘霍華被逮捕並被處以絞刑。

他在獄中所寫的最後一封信裏說 到,基督教信仰如何讓他為了別人而 放棄自己的所有。馬克思曾說,如果 你相信在今生之後還有來世,那麼你 就不會致力於使今生更好。其實你我 也可以從相反的論點來說,如果我們 所看到的世界─其好處是愛情、舒 適和財富─就是所有的一切,那麼 我為什麼要為別人而犧牲自己呢?然 而因為潘霍華擁有在上帝裏面的喜樂 和盼望,所以他才能夠做出他所做的 事:「使人成為基督徒的不是那些宗 教行為,而是在世俗生活中有分於上 帝的受苦。這就是悔改之道:不先想 到自己的需要、問題、罪惡和恐懼, 而走上耶穌的道路……痛苦是一位神 聖的天使……人藉著它(而非藉著世 界上所有的喜樂)而變得更偉大…… 一定會有渴望的痛苦(這經常能在身 體上感受到),我們不應該也不需要 把它擺脫掉,而是每次都要勝過它, 那麼就會有一位比痛苦天使更為聖潔的天使來到,那就是在上帝裏面的喜樂天使。」

我為什麼要提出這些例子呢?因為他們都能證明金 恩博士是對的。當人奉基督之名而行不公義之實時,就 是不忠於那一位被不公義迫害而死、又呼籲世人要赦免 敵人的耶穌之靈。當人像耶穌那樣,為了使別人得自由 而犧牲自己的生命時,他們就會明白真正的基督教是什麼,正如馬丁.路德.金、潘霍華以及其他基督徒所呼 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