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7

 以「宗教改革的精神」研讀聖經

/方鎮明博士
摘錄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 2068環球聖經公會(2013

引言

基督教(Protestantism,或稱基督新教)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reformation)的結果。當時,宗教改革家認為羅馬天主教在中古時期發展出來的一連串教義,違背了聖經的教導和初期教會所奠定的基礎,特別在對救恩的理解上,與聖經原本的意思背道而馳。他們積極在羅馬天主教內推行宗教改革,期後因改革不遂而創立了基督教。所以,如果要理解基督教,必須清楚認識「宗教改革的精神」與聖經的關系。

改革家加爾文亦「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這口號表達「宗教改革的精神」,這口號指出改革的精神建基於兩方面:

第一,高舉聖經的權威,這權威是超越羅馬教宗的權柄或天主教建基於聖經以外的「人為傳統」或「額外傳統」,[1] 並且認為聖經本身是神的話語或神的啟示(太5:18;約10:35),聖經是「尋找神的最佳方法」、[2]是一切屬靈經驗、神學教義和道德標準的最終權威,只有通過聖經的內容,人才能夠正確的認識神,並正確地構建合乎真理的「交易傳統」。

第二,「宗教改革的精神」強調使用建基於聖經權威的「聖經批判研究」和「教義傳統」去詮釋聖經。本文探索這兩種方法如何成為推動宗教改革的動力。


源自宗教改革的「聖經批判研究」

「聖經批判研究」或稱為「聖經評鑒研究」(Biblical Criticism)是一種深入研究和評論聖經(神的話語)的文體、字句、寫作性質、資料來源、日期和作者等問題的方法,這方法本身是中性的,並沒有必然反對聖經的神跡。改革家借這方法測試和分辨教義傳統是否建基於聖經,這方法幫助他們糾正羅馬天主教在中古時期發展出來錯誤的「人為傳統」(例:「因功德稱義」、售賣贖罪卷、煉獄及聖餐是獻祭等等),並從聖經中發現「新」的真理。

改革家解釋「人為傳統」並不是建基於聖經的教義,這些傳統並沒有絕對的權威,只有聖經(即神的話語)本身才是權威的來源。因此,一切「教義傳統」都不是無誤的(Infallible),並不能從聖經分隔出來而獨自存在,必須受聖經本身所評估,只要借信徒根據聖經的標準發現任何一條教義並不是從聖經產生的,其權威也必然消失。簡言之,教義的權威是聖經賦予的、是建基於聖經而產生出來的,所以,教義的地位是次要的,並不能取代聖經的地位而成為信仰團體的標準,它的角色是仆人而不是主人。

面對天主教錯誤曲解聖經而發展出大量的「人為傳統」,改革家馬丁路德解釋,有時候神喜歡使用屈曲的棍子打擊教會,這打擊對教會的成長是非常重要的,因它幫助教會知道基督教信仰群體並不能簡單地接收教會的「教義傳統」而又靜態地把它傳遞給後世,相反,每一個世代的基督徒必須註重聖經的權威,並根據聖經權威發展出來的「聖經批判研究」去詮釋聖經的信息,把聖經的真正意義發掘出來,並把錯誤的「人為傳統」除去。


受啟蒙運動影響的「聖經批判研究」

然而,「聖經批判研究」大概在十七世紀五十年代出現轉變,到了十八和十九十九的歐洲,「開放派」的聖經學者和神學家受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影響,他們否定聖經的世界觀,並預設宇宙世界是封閉的,世界的運作全然由當中的自然定律所帶動,創造世界的神不會和不能參與這個世界,因此,神跡事件沒有可能在這世界內發生,歷史也只不過是一連串因果關系構成的事件所組成的。

「開放派」人士根據以上的預設研究聖經,發展出一種源自啟蒙運動的「聖經批判研究」。根據這具有預設性的「聖經批判研究」,開放派認為一位「客觀」的學者必須完全拒絕聖經的神跡奇事(例:耶穌復活)因這些神跡是不科學或不合理的。結果,開放派完全拒絕宗教改革家提出的教義和對聖經的理解,認為只有根據開放派所謂「客觀」(或「非神跡化」)態度去研究聖經,人才能夠明白聖經「真正」要表達的信息。然而「開放派」這種開放的「聖經批判研究」與宗教改革家那種註重聖經權威的「聖經批判研究」截然不同,它們的不同在預設上:

一方面,開放派預設歷史中的神跡(例:耶穌復活)是不真實或可商榷的,並根據這預設去詮釋聖經和對神的體驗。然而,這預設忽略了基督教是建基於歷史的,這「歷史的基督教」建基於過去的聖徒(特別是初代教會的使徒權威、大公教會的信經、宣言、教父著作的遺產所達成的一致意見)對聖經的理解。

另一方面,宗教改革家注重聖經本身的權威,因而肯定聖經記載的神跡是真實的,改革家認為聖經本身的權威高於啟蒙運動理性主義的預設,聖經的權威也高於任何詮釋聖經的方法、傳統的教義和宣言(Confessions)等等。


強調「教義傳統」對聖經的詮釋

如果教義傳統的權威是次要的,為什麽「宗教改革的精神」強調「教義傳統」對聖經的詮釋呢?「宗教改革的精神」並不是要廢去「教義傳統」在詮釋聖經中的地位,也沒有忽視二千年來神在歷史中,興起了先賢先聖對聖經的理解,和對神的體驗所形成的「教義傳統」對聖經的詮釋。雖然有時候某些「教義傳統」被錯誤的「人為傳統」汙染,但是這並不是說所有「教義傳統」都是錯誤。改革家強調是建基於聖經的「教義傳統」(或「教義」都是好的,這些教義是從聖經產生出來的,以便信徒正確詮釋聖經,教義就像研讀聖經的地圖,幫助人發掘聖經的真理。因此,信徒應該以誠實和負責任的態度聆聽教義對聖經的詮釋,不應該隨意把它丟掉。

基於以上的理解,改革家把「人為傳統」丟掉,但卻主動制定和發展「教義傳統」;他們指出教義的出現,是由於人渴望能夠在聖經的基礎下,有系統的把信仰群體對神的理解傳遞給後世信徒,因此,教義的制定並不是要高舉個人對聖經的理解和體驗,乃是出於回應神的話語或經驗神的真實後的自然反應,為的是要幫助信徒正確的理解和經驗神。換言之,教義本身是詮釋聖經的架構,教會制定和發展教義的目的,是要確立正確詮釋聖經的方法,讓信徒更容易理解和掌握聖經的真理。

例如「因信稱義」的教義能夠有效詮釋有關法利賽人和稅吏在聖殿禱告的故事(路189-14),讓我們認識神是鑒察人心的主,神看重的不是只有外表的敬虔生活(例:法利賽人)乃是願意完全依靠神恩典的人(例:罪人稅吏)。另一方面,如果人要更有效理解「因信稱義」的教義,稅吏的故事提供適切的例子具體說明這概念,使我們確實知道應該怎樣過一種蒙恩的生活。

以上例子說明聖經和(那些穩妥地建基聖經的)教義傳統是互相補足的。教義遺產不僅在初代教會的使徒傳統上發展出來,更有承先啟後的作用,幫助後世的信徒知道應該如何詮釋和理解聖經的真理。面對這些屬靈的遺產,加爾文指出我們應該看自己是偉大「教義傳統」的一分子,尊敬地探索歷代先賢先聖所建立的「教義傳統」如何能幫助我們理解聖經。


總結

面對「宗教改革的精神」,今日的基督教理應讓聖經的權威、「聖經批判研究」和過去的「教義傳統」成為建構今日神學的重要元素。宗教改革家強調他們推行的宗教改革和提出的教義,並不是要「創新」,相反,乃是根據聖經而發展,並且秉承傳統,不斷改革,向前發展。改革家給今日的教會留下寶貴的屬靈遺產,幫助我們正確詮釋和理解聖經的真理,而書的出版就反映宗教改革時期在這方面的重要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