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1


什么是神的爱

《认识神》Koowing God, 145-149, 巴刻(James I.Packer)着/尹妙珍译,福音证主协会,2003

我们之前只是概括地划清范围,指出神的爱是如何及在什么情况下运作,这是不足够的。我们会问:神的爱究竟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界定和分析它?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尝试从圣经中找出有关的观念,并用以下的定义来界定神的爱:

神的爱是神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将他的儿子赐给他们,作他们的救主,如今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并以他为乐。

让我们逐一说明组成这定义的各个部分。

1. 神的爱是他的恩慈行动。按照圣经的含义,神的恩慈乃是指神对万物的宽容。伯克富(Berkhof)曾说,神的恩慈属性是:“在神里面的美善,促使他以慷概和仁慈来对待受造之 物。这是造物主对受造物的爱,是受造物能感觉得到的”(参巴氏《系统神学》第70页,其中引用诗14591516;参路626;徒1417)。

正是出于这种恩慈,而最极致和最荣耀地彰显了神的爱。俄尔(James Orr)亦曾经写道:“一 般而言,爱是引导一个道德实体去思慕和喜悦另一个实体,并在那种人际交往中达致它的最高峰,各自活在对方的生命中,借着向对方分享自己而寻获快乐,而对方亦流露出爱的回应。”(参海斯丁氏编《圣经辞典》)这就是神的爱。

2. 神的爱是神对罪人的恩慈行动。因此,神的爱具有恩典和怜悯的本质。它是神恩慈的施予:神所爱的人不仅不值得神去爱他,神更应该离弃他,因他对神的律法明知故犯。在神的 眼中,人的本性败坏,只该被他定罪,并最终不得见他的面。

神爱罪人,实在是一件令人惊诧的事,但它却是事实。神所爱的人已变得不可爱和(有些人可能觉得)不值得去爱。我们本身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吸引或促使神去爱我们。

人与人之间的爱是基于互相的吸引;但神的爱却是出于神的自发、是按照神的意思和没有原因的。神爱人,因为他定意爱他们,正如查理·卫斯理所言:“他爱我们,他爱我们,全因为他愿意去爱”(申78的回响);除了是出于他主权的良善愿望之外,根本再找不出他爱人的理由。

3. 神的爱是对个别罪人的恩慈行动。它不是一种广泛给予全人类的善意或“博爱”,而没有具体的个别对象;反之,由于这爱是无所不在和无所不能的,所以,它可以针对个别的对象及产生个别的作用。

神在创世之前,已有对世人的旨意(弗14),而涉及的第一步就是拣选那些蒙他赐福的人;其次,就是预定赐给他们什么益处,以及透过什么途径让他们获得及享受这些益处。一切都从开始便已经确定了。

因此,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信徒说:“主所爱的弟兄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他从起初(创世)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预定的途径),能以得救(预定的结果)。”(帖后213

神在历史中对个别罪人所显出的爱,只是执行他在亘古之前已预定要赐福给个别罪人的旨意。

4. 神对罪人的爱,涉及他亲自认同他们的需要。每一种爱都必然包含这种认同;事实上,是否真爱正是要藉此来测试。当儿子遇到困难时,做父亲的仍旧一脸愉快和轻松:或是当妻 子感到极其苦恼时,做丈夫的却若无其事,我们便会立即怀疑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爱存在,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相爱的人,只会在看见对方快乐的时候,自己才会感到真正的快乐。神对我们的爱正是如此。

我们在前几章曾经提过,神的旨意是要万物荣耀他—他得着彰显,被人认识、被人称颂和敬拜。这句话是真的,但只是事实的一半。要平衡这句话,我们便需要明白另一半的事实:随着神定意爱人,他已把自己最终的快乐与人的快乐连系起来。圣经常说,神是百姓的慈父和丈夫,并非言之无物。从这两种关系的本质,可见神务必使他所爱的人完全脱离祸患,他才能获得完全的快乐:“直至神所买赎的教会,全蒙拯救,不再犯罪。”

神造人之前,即使没有人,神也是快乐的;当人犯罪之后,他若干脆毁灭他们,他仍可继续快乐;但因为他已定意爱个别的罪人,他这个自由的选择便意味着他除非把每个所爱的人领进天堂,否则他便难有纯全的快乐。事实上,他已定意从今直到永远,他的快乐都系于我们人类。

因此,神拯救世人,不仅为着他的荣耀,也为着他的快乐。 这足以解释为何当罪人悔改时,神在他的使者面前也会喜乐(路1510);以及在末日的时候,当神叫我们无瑕无疵地站在他的圣洁面前时,会出现“欢欢喜喜”的情景(犹24)。 这个观念实在超乎我们所能理解,也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根据圣经的教导,神的爱确实如此。

5. 神藉着赐下他的儿子作罪人的救主,显明他对他们的爱。爱是用付出多少来衡量的;神对人的爱,使他甘愿赐下他的独生子,降世为人、为罪牺牲,以致成为唯一的中保,将我们 引到神的面前。

难怪保罗说神的大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24319)。 还可付出比这更大的吗?保罗指出神赐下这份最大的礼物,已足以证明他会赏赐其他东西给我们了:“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且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832)新约作者经常指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便是最佳的明证,见证神的爱是何其真实与无限。

因此,约翰讲完“神就是爱”这句话后,紧接着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49-10

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亦同样指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约316)保罗也有类似的话:“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他从“神的儿子……为我舍已”这个事实,得着“他是爱我”的确据(加220)。

6. 随着神带领罪人认识他,并在约的关系中以他为乐,他便达致他爱罪人的目的。在约的关系中(如婚约),双方应彼此承诺,建立互相服侍和互相依存的永久关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而设立(如婚约)。

圣经的信仰是以立约的形式与神建立关系。“立约”这个字词是在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表明自己是“全能的神”之后,再正式将立约的应许给予他:“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171及其后经文,7节),而在圣经首次出现的。

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529节指出,所有基督徒都因信基督,而承受了这个应许。这是什么意思?它其实是一个包罗万有的应许。清教徒西比斯(Sibbes)宣称:“这是最首要的应许,事实上,它是所有应许的生命和灵魂。”

另一位清教徒布洛克斯(Brooks)则用以下一番话来剖析它:

“仿佛他在说:正如我的一切属性是为着我的荣耀而属于我,你也可从我的一切属性中分享到益处……神说,我的恩典将用来赦免你,我的智慧将用来引导你,我的美善将用来拯救你,我的怜悯将供你使用,而我的荣耀将用来覆盖你。这是一个全面的应许,因神是我们的神,神的应许便涵盖了一切。马丁·路德说过:‘神是我的,一切也是我的’。”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竭力为神工作就是真爱。”神正是这样对待他所爱的人——尽他所能地为人工作;而神尽其所能,根本就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导我们进入一个关系,而这关系将带给我们无限的祝福,从今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