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7

神的臨在:神啊,祢在哪裏?

摘錄自《新譯本研讀版聖經》p.518環球聖經公會(2013

神在哪裏?這個問題看起來似乎很簡單,它卻是我們所問最深奧的一個題目之一。它是一個傳統的神學疑問,而可以從神的存在,神的引導,與神相交和敬拜神這四方面的經文來解答說明。

在一個傳統的、神學的觀念裏面,我們可以說神是無處不在的。祂是全在的(Omnipresent),存在於一切地方和一切時間之內。作為純靈體,祂超越萬有,貫徹萬有,並且在萬有之中(譯按:弗4:6),非我們這些有限形體的受造物所能夠理解。祂完完全全的,充滿權柄的,臨在世上每個地方。由於神是全在的,沒有事物能夠避過祂的察覺;在同一時間中,祂能夠以祂無限的注意力,關注著每個情況和個體。詩篇第一百三十九篇710節,耶利米書第二十三章2324節和使徒行傳第十七章2228節的記載,都反映出神是全在的這種觀念和信仰。因為神基本上是全在的,所以神不可能與人相距甚遠,而人也不可能離開不在祂的臨在之下,甚至連撒但自己也時常在神的面前。

經上也有記載,神的臨在是為要對特定的人物或地方,作出特別的看顧和引領。在這種觀念裏面,神的臨在,是要顯出祂在那個時間對某些人有特別多的關注。當神應許會與祂的子民同在的時候,祂並不是說他們去哪裏,祂就在那裏——祂是全在的,早就在那裏了;祂的意思是,祂將會更加深切關注他們的需要和憂慮。祂應許要保護,供應,跟他們在一起,支持他們。這方面的神聖臨在,在創世記第三十一章3節,以賽亞書第七章42節,歷代志下第十三章12節和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20節都闡述過。有些時候,神轉離祂的子民,暫時任由他們隨己意行(代下12:5;結29:5)。因為他們犯罪,對神不忠,離開祂的道(彌2:8-10),所以神使自己遠離他們。當神的子民失去神同在的明證時,他們就會尋求神所喜悅的;而當神再次顯明祂仍然看顧時,祂的子民就會全心感謝祂。

神臨在的第三種觀念,是指到祂與祂的子民在世上有神跡性的相遇。雖然神是永遠全在的,也常常給予祂子民獨特的看顧和引領,但是,在極少數的情況下,神會進一步的臨在,向人顯現。這樣做,有時是為了賜福給人(創32:24-32),有時是為了作出審判(代下20:9)。而論到在世上的人,能與神如此相交者,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在世上工作時的耶穌(約1:14;來1:1-4)。

神臨在的第四種觀念,是指到當敬拜的時候,祂與祂的子民親密相交。在伊甸的園子裏,神以個人交談的方式與亞當和夏娃同在(創1:27-312:7-25)。神也曾榮耀地臨在西奈山上(出24:15-18),在會幕中(出40:33-35),以及在聖殿中(王上8:10-13)。保羅期望未信者在敬拜的會中,能夠確信神真的是在他們中間(林前14:25)。這些經歷是我們生命裏的神聖時刻,因為我們親近神,神也親近我們(雅4:8)。


當基督徒未能緊記神是這樣的臨在世上時,他們就會落入嚴重的迷失之中。我們應當確信,我們或去哪裏,或作何事,我們那位慈愛和信實的神,都與我們同在。作為祂特別揀選的立約之民,我們可以放心認定一個事實,就是神必看顧我們,引導我們,以及保護我們免受災害。雖然直至主在榮耀中再來的一刻,我們都不應期望神會神跡性的與我們相遇,像在聖經中的那些歲月;不過,如果我們未能真摯地親近神,未能在敬拜中經歷與神親密的時刻,我們的基督徒生命就會極度貧乏。因為親近神和在敬拜中經歷神,能讓我們的心意更新,能使我們更加有力去活出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