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民念主義對普遍恩典的看法TheArminian View Of Universal Grace
摘自《基督教預定論》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伯特納Loraine Boettner著/趙中輝譯,202-204頁, 台北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
阿民念主義始終明顯有普救主義的色彩。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波士頓大學賽爾登教授(Henry C. Sheldon)的一番話:「我們認為『得救的機會是普遍的』,不同意『神將一些人排除在外,只是無條件地揀選某些人得永生』的說法」(註一)。我們在這裏看到:(1)阿民念主義本著一貫的態度強調普救主義;(2)阿民念主義體認到「神為拯救人類所作的每一件事,歸根究柢來說都不是真的去救任何人,只不過是開了一條得救的路,好叫人可以自救」;這樣看來,從實際的角度來說,我們只是回到純粹自然主義的立場上罷了!
阿民念主義最有力的陳述也許是「福音派聯會」(Evangelical Union)的信條,這個聯會也稱作「蘇格蘭慕利遜派」(Morisonian)。這個信條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反對「無條件揀選」。它主張「三個普遍性」(Three
Universalities),摘要如下:「父神的愛在於賜下耶穌給每個人,而且使他成為代贖的祭物,無差別,無例外,無偏袒。聖子的愛在於他將自己給世人,為世人的罪犧牲自己,作真實的挽回祭。聖靈的愛在於他親自繼續不斷地動工,將神的恩典施行在每個人身上。」(註二)
當然,如果神同樣愛每個人,基督也同樣為所有的人死了,聖靈又同樣將救贖的恩典施行在每個人身上,那麽一定不是「每個人一定同樣得救」(這顯然違反聖經),就是「神所作的一切事並不能救他」(讓他自己救自己吧!)。這樣一來,我們的福音派要變成什麽模樣?福音派原本的意思就是「只有神拯救罪人」。如果我們說神作完一切他的工作之後,還讓人「接受」或「拒絕」,我們就是讓人對全能神的工作有否決權,得救的事到頭來也變成是落在人的手中了。照這種想法,即使神在拯救人的事上做了百分之九十九,但最後百分之一的決定因素總還是在人的手中,而到神面前得救的人,就多少有一點他自己的功德了。他還有一點理由可以向那些滅亡的人誇口,他能輕蔑地對他們說:「你和我有同樣好的機會,只是我接受了,你卻拒絕了,所以你受苦是應該的」。這和保羅宣告的「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弗二9;林前一31)有何等大的差異!
這一切普救的傾向都使人驕傲地抓著舵,宣稱自己是命運的主宰,這便把基督教降為「行功德、講立功之法」的宗教了。馬丁路德曾以諷刺的口吻論到當時的道德主義者說:「人總是想把局面扳回來,要憑自己的力量向我們這位可憐的神行些善事,其實是我們從神手中領受他對我們行的善事」。他這番話也正說出這裏討論的要點。
詹求思認為阿民念主義是在人耳邊柔聲細語,告訴他即使在墮落的光景「仍然有意志與能力去作神所喜悅的事──神收納基督的死,認為這是普遍的代贖,對象是所有的人,讓每個人只要願意,就可以藉自己的自由意志與善行得救──我們只要運用自己天然的力量,即使在今世也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華腓德博士說:「這實在是一個基本問題,而且清楚擺在人面前。拯救我們的是神,還是我們自己?神是救了我們,還是只給我們開了一條得救之路,任憑我們選擇是否要行在其中?長久以來,這兩種路線的差別就是基督教與自救主義(Autosoterism)的差別。當然,只有那些完全清楚要單單仰賴神直接賜下救恩的人,才能說他是福音派信徒。」(註三)
縱然勤勞不罷休,亦不能達主要求,
縱然心能以持久,縱眼淚永遠淌流,
仍不能贖我罪尤,惟有主能施拯救。
兩手空空到主前,只有依緊十架邊,
赤身求主賜衣服,無依靠望主恩勗,
汙穢奔至活泉旁,求主洗我免滅亡。
(註一)Henry C. Sheldon, System of
Christian Doctrine, p.417.
(註二)The Religious Controversies
of Scotland, p.187.
(註三)B.B. Warfield, The plan of
Salvation, p.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