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摘自《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The Christians Reasonable Servics, 1420-1410页,第七卷   美德论  第七十三章 第五个祈求, 布雷克(Wilhelmus à Brakel)着/ 王志勇等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9

大纲

1.这个祈求的宾语:我们的债
(The Object of this Petition: Our Debts)  
2.这一祈求的核心:罪得赦免
(The Focus of this Petition: The Forgiveness of Guilt)  
3所要求的行为赦免
(The Requested Action: Forgiveness)  
4人需要一个中保
(Mans Need of a Surety)  
5信徒在这一祈求中为父的赦罪而祷告
(This Petition: The Believers Prayer for Paternal Forgiveness)  
6赦罪的含义
(Forgiveness Implied)  
7恳求者的心态
(The Disposition of the Supplicant) 
8人类的饶恕与上帝的赦免
(Human Forgiveness vs. Divine Forgiveness) 
9.对未归正者的严肃警告
(A Serious Warning Addressed to the Unconverted)
10.为那些渴慕与上帝和解并和好的人所提供的建议
(Counsel for Those who Desire to Be Reconciled and Be at Peace with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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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需要饮食才能维持生命,所以主已经教导我们要为饮食祷告。然而,饮食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因为人有理性的不朽的灵魂,这个灵魂与生俱来就认识上帝,除了上帝之外,没有别的什么能够使灵魂得到满足。属世的人的确因属世的事物而感到满足——假如他能够得到他们的话。这记载在《诗篇》第1714节中:“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你把你的财宝充满他们的肚腹”。上帝不会让他们在祂还没有向他们施恩惠之前就让他们结束今生:“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那就是上帝向他们施恩的程度。但是,上帝为自己的儿女存留的是更大更美的。而且,祂还赐给他们一颗不以属世事物为满足的心,他们爱慕主,选择主作为自己的福分。他们真心实意地说着亚萨曾经说过的话:“除祢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祢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但我亲近上帝是与我有益”(诗7325-2628)。他们一心一意地献上自己来侍奉上帝;但同时他们也明白,上帝不愿接受不敬虔之人的服侍,那些人是祂的敌人。上帝对那些人说:“你怎敢传说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约呢?”(诗5016)。敬虔人认识到了这是使上帝和人隔绝的罪,为了使自己能够见到上帝的启示,能够以平安的心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面前,他必须离弃这种罪。所以,他们非常渴望与上帝重新和好,一次次地祷告祈求罪得赦免。这正是主耶稣教导我们的关于祷告的第五个祈求:“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这个祈求首先包括一个请求“免我们的债”,其次包括恳求者的状态:“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在这个祈求中,我们要注意到它的宾语:“债——我们的债”,以及由于这些债而向上帝所请求的行动:“赦免我们”。


1.这个祈求的宾语:我们的债
(The Object of this Petition: Our Debts)  

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债”这个词(在《路加福音》中所用的词是“罪”)。罪导致债,为了明白债是什么,我们必须注意以下三件事:

第一,人在各个方面都必须完全以上帝为创造者。因此,他的存在、生命、本能,以及身体的力量都是来自上帝的。我们一定要明白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人也不是从那以后就成为自己的主人并独立存在了。相反,他的存在和行为都受到上帝持续不断的影响和上帝大能的保守。正因为如此,人必须以整个生命为上帝而存在——这不仅仅是感恩这么简单的事情,而是因着一个比我们所想象的更有约束力的责任。他还因着人类在亚当里面与上帝定立的工作之约,必须向上帝尽他所当尽的职分,按照这个约定,人类以顺服为条件承受上帝关于救恩的应许——人必须完全委身于这个约定。因此,人有责任完全顺服。而且,人还必须知道上帝是为他设立律法的,上帝有权命令人,人生来就本是应当顺服上帝的(路1710)。人接受这个责任,无论他是否持守此约,却没有人敢说,也没有人会说,他对上帝没有当尽的责任。

第二,无论人们承认与否,这种负有义务的关系已经被人们破坏了,而且人们每天仍然藉着不顺服上帝、持续抵制这种责任,持续不断地破坏这种关系。圣经中对此是这样描述的:

  (1)犯罪:“我向祢犯罪,惟独得罪了祢,在祢眼前行了这恶”(诗514);

  (2)悖逆主:“我养育儿女,将他们养大,他们竟悖逆我”(赛12);

  (3)违背律法:“以色列众人都犯了祢的律法”(但911);

  (4)背约:“他们却如亚当背约”(何67);

  (5)破坏上帝的律法:“这些人齐心将扼折断,挣开绳索”(耶55);

  (6)离弃上帝及其律法和圣约:“他们离弃耶和华”(赛14);“因为这百姓离弃我在他们面前所设立的律法”(耶913);“他们离弃了耶和华他们上帝的约”(耶229);

  (7)不顺服:“他们不顺从真理”(罗28)。

因着上帝的威严和人对上帝的倚赖——以及犯罪的自愿性、故意性、持续性、经常性——罪就更加严重。而且,良心的光照和活泼程度越大,罪就越严重。

第三,因着人违背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他就欠了债;也就是说,他应当受到刑罚。“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来1029);“……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127)。罪带来债,并置我们于永远的沉沦捆绑之下:“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罗516)。因着罪,人已经处于下面这个咒诅之下:“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申2726)。所以他就是与上帝为敌,应当被抛弃,并永远忍受上帝的烈怒。“恶人不能与祢同居”(诗54);“将愤怒、恼恨、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罗28-9);“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帖后19)。

这就是债的本质,并且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债。异教徒知道这个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132)。在上帝的真道服侍之下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债:“百姓都要说:‘阿们’”(申2720)。信徒们熟知这个债:“以至祢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因为我得罪了祂”(弥79)。人若要真诚地祷告祈求自己的罪得赦免,那么他必须认识到自己的罪,为之感到忧伤,知道自己应当受到这样的刑罚,上帝在向他施行审判时显为公义。

  
2.这一祈求的核心:罪得赦免
(The Focus of this Petition: The Forgiveness of Guilt)  

我们祷告祈求自己的债(或罪)得赦免。 没有人把这个债强加给我们。上帝没有这样做,因为祂所创造的人是圣洁的、完美的。魔鬼没有这样做——牠可以诱惑我们犯罪,但牠既不能强迫我们犯罪,也不能导致我们犯罪。这个世界也没有这样做。它可以威胁我们,引诱我们,但它没有能力左右我们的意志。毋宁说,人自己就是导致人类犯罪的根本原因。“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114-15);“你自己的恶,必惩治你”(耶219);“你的行动,你的作为,招惹这事,这是你罪恶的结果,实在是苦”(耶418);“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罚,为何发怨言呢?”(哀339)。

这个恳求者不仅知道自己犯罪了,而且还知道自己欠债了——欠了非常大的债。并且,他还知道自己是败坏的、可憎的、可恨的、令人无法容忍的、当受刑罚的。他为自己的罪感到忧伤,在主面前谦卑自身,恳求主神圣的审判临到他——是的,他满怀羞愧地来到天父面前,因为他既不能离开天父,也不能忍受天父的疏远和不满。他宁愿受到管教,藉着更新与天父重新和好,也不愿在不受管教的情况下与天父疏远。所以他满怀悲伤和困惑地来到上帝面前祈求:“求祢饶恕我的罪,免了我的债。”


3.所要求的行为:赦免
(The Requested Action: Forgiveness)  

与这些债相关的祈求是:“赦免;赦免我们……”。债只能藉着废除或者补偿得到赦免。如果一个父亲饶恕了他的孩子,那么他就不惩罚这个孩子,或者他虽然惩罚了孩子,但还是需要饶恕他,这样孩子心里才有平安。这是人的作法。然而,上帝不会免了我们的债,除非我们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刑罚。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件事,因为很多人不明白这一点,当他们没有得到赦免时,却幻想着自己已经得赦免了。因为他们没有以正确的方式寻求赦免,所以他们仍然一直得不到赦免,并伏在永远的审判之下。他们幻想着上帝会采取和人一样的做法。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饶恕错待他的人,或者饶恕认识到自己的罪,并深深地谦卑自身,祷告请求饶恕的人,那么这个人就是良善的大有怜悯的人。反之,如果一个人不愿意饶恕别人,那么大家就会认为这样的行为是邪恶的,这个人就会受到蔑视,被大家认为是一个残忍的人。所以他们这样推断:“上帝比人更有怜悯之心,上帝是良善的。所以祂一定会赦免那些祈求宽恕的人。”而且,如果从今以后这个人尽力过敬虔的生活,那么他的心里就会很平安。无论他的一生是否敬虔,都无关紧要;只要他在临死时祷告说:“上帝啊,求祢怜悯我这个可怜的罪人!”他饶恕了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为自己罪恶的一生忏悔,然后他在这种状况中死去了。大家都认为这样的人一定能够得救。可怜的人啊,醒醒吧!成千上万的人就是从这条路走进地狱的。不要再这样继续走下去了;相反,要晓得上帝的赦罪之路。在还来得及的时候踏上这条路,以便你能够得救。

我认为上帝既不能也不会任凭罪不受到刑罚。上帝既会让罪受到暂时刑罚,也会让罪受到永久的刑罚。为了使你完全相信这一点,你必须注意到上帝不仅是主和设立法度的,而且还是全人类的审判者。亚伯拉罕说:“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大卫是这样认识上帝的:“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上帝”(诗711)。

每个人都要来到上帝的审判台前。“因为人所做的事,上帝都必审问”(传1214);“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上帝必审问你”(传119)。不仅每个人在死后都要来到审判者上帝面前,被扔进地狱或接进荣耀中——因为“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而且所有的人都要同时来到大法官上帝面前,在那里一切事情都将按照公义进行审判。“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按公义审判天下”(徒1731)。以诺——亚当的七世孙——知晓并传讲这个审判:“看哪!主带着祂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犹14-15)。写下这些文字的我,和你们这些读到或听到这些话的人,都要经历这个审判。“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照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让我们从各方面来探讨这个审判。所有的人都要接受审判,并被分成两群。一群人将要被定罪,不是因为别的缘故,正是因为他们自身的罪。上帝是审判者,而且是公义的审判者。难道公义不包括给予每个人公正的赏罚吗?难道公义的审判不包括根据每个人的状况给予他刑罚或宣告他无罪吗?人人都知道审判者必须公正:有罪的人必须被宣判有罪,无辜的人必须被宣告无罪。怜悯之心并不能感动他宣告有罪之人无罪。一个法官可能是和善而又仁慈的人,但他绝对不能任由杀人者逍遥法外。他必须定他死罪,因为公义要求他这样做。然而,上帝岂不比人更公义吗?所以,上帝的公义要求祂刑罚罪人。这里的关键不是仁慈,而是公义。上帝对于自己的描述可以证实这一点:“……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请告诉我:“上帝为什么要刑罚那些站在祂左边的人?难道祂不是无限慈爱的吗?那么祂为什么不对他们施以仁慈呢?”所以,罪人受到刑罚必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是什么呢?那只能是因为上帝的公义和信实。全世界的审判者岂不行公义吗?上帝难道不是按照真理施行审判吗?“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上帝必照真理审判他”(罗22)。既然罪人不能藉着上帝的仁慈脱离地狱之苦,上帝是照真理施行审判的公义的法官,祂万不能以有罪的为无罪,那么上帝也不能容许罪不受刑罚,因而罪人也不能期盼着他的罪会藉着废除而得到赦免。

那么对罪人有什么忠告呢?他们一定会全都沉沦吗?人自己找不到解救的办法,因为他难以忍受罪带来的刑罚。他无法超越自己的刑罚,因为他不能向上帝赎罪;他不得不永远受罪的辖制。“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罪是一个人无可否认的事实。他在今生所受的一切苦难都不能补偿他的罪。他的一切善行——且不说他的善行在上帝面前不是洁净的,而是污秽如破布——不能抹去他先前所犯的罪。他仍然有一颗罪恶的心,从这颗心中发出各种罪恶的思想、言语、行为。灵魂离开了身体之后仍然是罪恶的;只要罪在继续,刑罚也就在继续——也就是说,永永远远。

  
4.人需要一个中保
(Mans Need of a Surety)  

为了使人能够脱离罪恶和刑罚,在上帝公义的审判中免除罪债,他必须有一个中保,这个中保一方面要能够满足上帝的公义,忍受罪人当受的刑罚,另一方面又必须完全合乎律法。因为上帝允许中保的调解,所以祂所献上的代价和顺服必须藉着归算被算到罪人的帐上。另一方面,人也必须晓得自己藉着一位中保得了拯救,他必须接受这位中保的救赎和公义作为自己的,这样他才能藉此来到上帝面前。上帝向所有的异教徒隐藏了这条得救之路,上帝也向所有生活在福音之下的未归正之人——尽管他们中有些人能够从表面意义上解释这条路,也能这样说到这条路——隐藏了这条路。但是,上帝向祂的选民启示了这条路,并带领他们走上这条路。主耶稣,既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上帝,已经被上帝亲自赐下作我们的中保。“耶稣就做了更美之约的中保”(来722)。祂已经为选民献上了赎价。“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彼前318)。信徒们藉此与上帝重新和好了。“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罗510)。因此,我们得与上帝相和。“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罗51)。接受耶稣为中保的人,在祂里面得了丰盛。“你们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西210);“……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这就是罪得赦免之路,除此以外再无赦免。

问题:如果已经献上赎价,怎么会有赦免呢?

回答:假如我们想要亲自承受所有的刑罚,假如我们自己能够完全合乎律法,那么我们就更有理由提出这个问题。然而,既然这些都是藉着一位中保来完成的,那么我们需要藉着中保的赎罪和公义才能得到赦免。罪人必须满怀信心地接受这一点,这样当他来到上帝面前时才能得到赦免。在这件事上,同时彰显了上帝作为审判者的公义和作为与浪子重归于好的父亲的良善,因为那个曾经犯罪的本性必须得到恢复。那位中保已经得到上帝的许可作我们的中保,上帝对这位中保感到很满意。既然上帝对祂所执行的中保职分感到满意,那么祂的请求和赦免都是公义的。人对此毫无功德,他本身是有罪的,所以赦免对于人来说完全是出于恩典。因此,补偿与赦免是非常和谐的,而赦免与运用则是不同的行为。

我们在此处祈求赦罪,这与在旧约中信徒所作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他们也和我们一样得到了赦罪。我们在此处发现希腊文aphes一词。这个词在此处的用法并不是在新约中所特有的,与 paresis这个词也不是对立性的,仿佛这个词只是在旧约中才有,旧约信徒所知道的只是罪的宽恕,而不是罪的赦免。因为不管是在新约圣经中,还是在旧约圣经中,aphesis的意思都是赦罪。“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那时,旧约仍是完全有效的;然而,主耶稣仍然吩咐祂的门徒们祈求:免我们的罪(aphes)。

  
 5.信徒在这一祈求中为父的赦罪而祷告
(This Petition: The Believers Prayer for Paternal Forgiveness)  

在此处祈求罪得赦免时,恳求者并没有把自己视为未归正、未与上帝和好的人,渴慕脱离那种处于上帝震怒之下的状态(信徒生来和别人一样,都是可怒之子);准确地说,他是把自己视为一个上帝的孩子,因此,他祈求说:“我们的父啊,赦免我们的罪。”上帝以属人的方式对待祂的子女们。世上的父亲会对孩子的不轨之举表示不悦,同样,当上帝的孩子们犯罪的时候,上帝也会像他们显明祂的不悦。祂不再与他们亲密相交,而向他们掩面,让他们感受到祂父般的忿怒,惩罚他们,使他们的良心感到悔恨、不安和焦灼。内心的平安离开他们,使他们里里外外都感到忐忑不安。如此的处境使得信徒非常迷茫,他就来到父的面前,承认自己的罪,在基督的宝血里寻求庇护,祈求说:“饶恕我们的罪。”对于这样的信徒,主会不时地显明祂自身,赦免他们的过犯。

   
6.赦罪的含义
(Forgiveness Implied)

赦罪的含义如下:

首先,赦罪是刑罚的免除:“耶和华啊,求祢不要在怒中责备我,也不要在烈怒中惩罚我”(诗61),不被算为有罪,也就是说,不被当作罪人对待:“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2)。

第二,由于赦罪,上帝不再隐藏祂的面――这是上帝子女灵命的中心,也不收回祂的同在,不在密云中隐藏祂自己,使得祷告不能进入,祂也不再如同外人一样。“求祢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祢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耶和华啊,求祢速速应允我……不要向我掩面”(诗1437)。

第三,有赦罪的确信,也就是说,上帝赐给人这样的心情,使其脱离罪债的重负,感受到罪得赦免。“祢就赦免我的罪。(细拉)”(诗325);“因为祢将我一切的罪,扔在祢的背后”(赛3817)。大卫如此祷告说:“求祢对我的灵魂说,我是拯救你的”(诗353)。天使对以赛亚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恶就赦免了”(赛67)。

第四,灵魂得赐平安。罪伤害人的灵魂,使他不得安息,充满担心和焦虑。当上帝赦免罪时,就有甜蜜的安宁和无法言表的平安临到人的心灵。这就是大卫的愿望:“涂抹我的过犯……求祢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祢洗涤我……求祢使我得听欢喜快乐的声音”(诗51178)。上帝也有这样的应许:“你们的上帝说,你们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对耶路撒冷说安慰的话,又向他宣告说,他争战的日子已满了,他的罪孽赦免了”(赛4012)。这也一直是教会所经历的:“耶和华啊,我要称谢祢:因为祢虽然向我发怒,祢的怒气却已转消,祢又安慰了我”(赛121)。

第五,赦罪的结果就是使人能够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的面前,上帝成为与人已经和好的父。“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来101922)。

第六,赦罪还包含恢复与上帝的交通,得蒙上帝的亲密拥抱。这种交通曾经由于罪而中断了。“祢因爱我的灵魂,(或作生命)便救我脱离败坏的坑。因为祢将我一切的罪,扔在祢的背后”(赛3817)。灵魂便以孝子一般喜乐的心与上帝相见。“城内居民必不说,我病了。其中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赦免了”(赛3324)。灵魂高高兴兴地感谢主:“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祂的一切恩惠。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诗10323)。

这一切都包含在赦罪之中。在这一祈求中,恳求者所祈求的就是如此,而上帝也把这样的赦罪赐给有信心的恳求者。无论何时,也不管是多少次,只要祂的孩子承认自己的罪,接受基督为他们的赎价和公义,向祂祈求赦罪,祂就把这样的赦罪赐给他们。但是,主并不总是把上面所提及的各个方面都赐给他们。也并不总是按他们所渴慕的程度赐给他们;有时上帝让他们长期地寻求祂。他们在寻求时常常马马虎虎,在祷告时往往无精打采,又常有不信之心,沮丧之情,没有完全除去自己的私欲,因而并不适合享受这些甜蜜的经历。因此,当他们期望亮光的时候,却有黑暗临到,期望医治的时候,却有惊恐来临。但是,最终,“祂垂听穷人的祷告,并不藐视他们的祈求”(诗10217)。所以,要恒切祷告,而且,不仅要为你自己祷告,也为教会和所有的信徒祷告,因为他们都处于罪的重负之下,很多人已经被罪压弯了腰。由于罪,他们心灵中没有平安,满心忧伤,期望罪得赦免,如此他们就能更加坦然地赞美上帝,以孝子之心敬畏祂,甜蜜地与主同行。这就是这一祈求的第一部分:“免我们的债。”


7.恳求者的心态
(The Disposition of the Supplicant)  

第二部分所表达的是恳求者的心态:“正如我们免了人的债。”对于所加上的这句话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我们免了人的债并不是功德,是上帝赦免我们的罪的原因。假如这样的话,这句话就成了“因为我们免了人的债。”但是,此处所用的词是“如同”(hoos,并不是“因为”。假如用“因为”一词就不是祈求,而是要求属于我们的东西。另外,赦罪的赐予是基于上帝的恩典。“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324)。同样清楚的是:我们的赦免与上帝的赦免不同。上帝是作为审判官和父赦免我们的罪;而我们则是赦免我们与我们同等的人。上帝的赦免是完全的,而我们的赦免是有瑕疵的。同时,我们免了人的债也不是条件,假如是条件的话,这就成了与上帝所立的契约。准确地说,这是恳求者谦卑地祈求上帝的恩典;这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就是说,恳求者请求并得到赦罪,所需要的心态就是谦卑。假如有人被邻舍激怒,怒气冲冲,一心要报复,这样的人就不适合祈求“免我们的债”。在这样的状态下,他既不能得到赦罪以及相应的安慰,也不能得到在赦罪中所包含的一切(如上所述)。假如心中有仇恨和复仇之意也是如此,因为不管罪的程度如何,并不能改变罪的性质。如果有人要祷告,就必须使他的心不责备他。“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上帝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约壹32021)。如果一个人认识到自己对于得罪自己的邻舍积蓄怨恨、恨恶之心,他(假如他有属灵的生命)就不敢祈求赦罪。他必然定自己有罪;他既不敢也不能期望自己罪得赦免。假如他意识到自己冤枉了别人,还没有与人和好,那么他也不敢祈求罪得赦免(太52324)。当他与邻舍和好,饶恕得罪他的人,他就可以坦然无惧地祷告,藉着信心要求并期盼罪得赦免。当主耶稣说以下的话时,祂所传递的就是这样的信息:“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61415)。假如你不饶恕他人的过犯,上帝就不会赐给你罪得赦免的安慰,也不会对你说:“放心吧,你的罪赦免了;我就是你的拯救。”祂既不会使你坦然地来到祂的面前,也不会使你与祂有和平的交通。这就是“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所包含的意思。

此处所说的欠我们债的,并不是指金钱或财产方面。这节经文并没有说,不许我们根据公义的法则追讨债务,当然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对于没有能力还债的人不要残酷苛刻。准确的意思是,欠债的人是指那些在言语或行为上得罪我们的人。

  
8.人类的饶恕与上帝的赦免
(Human Forgiveness vs. Divine Forgiveness)  

人的饶恕与上帝的赦免不同,人并没有上帝那样的权柄和威严。同时,人的饶恕也与其得罪上帝以及在上帝法庭前当受的惩罚的程度无关。上帝的赦免是唯独属乎上帝的事。这种来自人的饶恕在上帝面前并没有什么价值。在死亡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要试图安慰自己说,我现在已经得救了,因为我饶恕了他人,而且也得蒙他人的饶恕,与邻舍和好了。准确地说,这样的饶恕只是适用于得罪人的事。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邻舍作了错事,我们就成了审判他的人,就有权柄惩罚他,这是绝不可能的。准确地说,饶恕是发生在同等的人之间,即使他们受了冤屈,也不可以惩罚他人。是的,任何人都不得对得罪自己的人发怒,任凭心中燃起复仇之心,也不可对得罪自己的人心怀恶意、憎恨、厌恶。因此,假如你对他人不发怒,不憎恨,这本身并不是一种德行。具有这种的心态并不是自愿性的,仿佛我们可以选择一样。这不过是停止犯罪而已。所以,假如我们对他人既不怀怒,也未施与惩罚,也不想惩罚对方,不要认为我们就作了了不起的事。饶恕是受害方发自内心地向加害人宣告,他对他既不仇恨、厌恶,也不对他心怀怒气,而且他不仅不会加害对方,还要与他和睦相处,彼此相爱。当然,这种饶恕的心态并不是常常出现的,只有当加害人承认自己的罪,并寻求饶恕与和解的时候才会如此。这在《路加福音》1734节中非常明显:“你们要谨慎。若是你们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假如对方还没有为罪懊悔,你却说“我饶恕你”,这不过是炫耀你自己的仁慈而已,同时也使加害人在其罪中更加刚硬。

当我们祈求“免我们的债,如同免了人的债”时,这一切都包含在其中了。

主耶稣为那些属祂的人一次性地付出了痛苦。祂以自己为祭献上,一次性地成就了这样的工作。“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祂也因此为那些属祂的人赢得了永远的救赎。虽然通过基督的受死,罪得赦免已经成为现实,但罪人本身仍然浑身上下充满了罪,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生来就与他人一样,本为可怒之子。他是当被定罪的,他的状况是圣洁的上帝所不喜悦的。其实,上帝恨恶这种罪况,上帝的公义要求对此进行审判。在这样的状况中,他并不是饶恕的对象。但是,上帝仍然把属灵的亮光和生命赐给祂的选民,各按其时。那时,他就开始晓得自己生来处于什么样的状况中,因此而感到惧怕,对于自己的罪恶、当被定罪的处境感到困惑重重。他认识到,他的救恩就在于与上帝和解,与上帝和好,并在和解之后坦然无惧地就近上帝,以赤子般的顺服和爱心,谦卑地与他的父上帝同行。他非常渴慕从罪境中脱身得救。他仰望中保基督,接受祂,祈求饶恕他的罪。主就把赦罪赐给他,把代赎应用在他的身上,使他品尝到代赎和赦罪的果子的甘甜。对于有的人而言,这更加清晰;对于另外的人而言,这有些模糊。因为信徒天天在许多事上犯罪,他对罪得赦免的信心就减弱了,一般而言,变得非常脆弱,担心和忧虑又重新浮现。那种对平安的渴慕之心也再次出现了,因此他重新操练信心,祈求罪得赦免。大卫是合乎上帝心意的人,在他身上就是如此: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祢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求祢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过犯……耶和华啊,求祢因祢的名赦免我的罪,因为我的罪重大”(诗25711);“(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上帝啊,求祢按祢的慈爱怜恤我,按祢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求祢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诗5112)。

   
9.对未归正者的严肃警告
(A Serious Warning Addressed to the Unconverted)  

未归正者是不能如此祈求的。他们每天都是这样喋喋不休,其实无非是在嘲弄上帝,因为他们的心灵并不真诚。他们若不悔改,就会受到可怕的报应,因为上帝不会任凭人如此轻慢祂,他们也无法欺骗祂。

因此,1)你们这些对于自己的罪况――你们罪恶的思想、言语和行为――麻木不仁的人,你们并不惧怕上帝的震怒,仍然是肆无忌惮地自行其是;2)你们这些不想离弃一切罪的人,我重复一遍,一切罪(我说什么呢?你们除了晓得三四个大罪之外,并不认识罪是什么,你们又怎能离弃它们呢?);3)你们这些并不晓得什么是与上帝和解,与上帝和好的人,你们并不晓得如何坦然无惧地就近上帝,如何以赤子之心与上帝同行,你们对于自己的过犯既不感到难过,也不渴慕这种愉快的经历;4)你们生活在忌妒、仇恨之中,浑身浸透着复仇的烈焰,只要有机会,就伺机报复;哎,唯愿你们晓得你自己的心境就是如此!

首先,你当晓得,每当你重复这一祈求时(因为不可能称之为祷告),你就是在招惹上帝的震怒,实际上你是在向上帝挑战,要让上帝惩罚你。终有一天,上帝对你的长久忍耐之心到头时,你必会晓得假装祷告,不严肃地重复这一祈求到底意味着什么。

第二,你现在生活在未与上帝和解的状况下,并且继续生活在这种状态下,罪债累累,当受上帝的震怒。当上帝的震怒倾注下来的时候,你往何处逃避呢?你必落在永生上帝的手中,那是可怕的。

第三,你必不会逃脱上帝的惩罚,既然上帝为其选民之罪惩罚了祂自己的爱子,你还能期望什么呢?因此,你当悔改,寻求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脱离你的罪债和惩罚,以正直的心祈求罪得赦免。

  
10.为那些渴慕与上帝和解并和好的人所提供的建议
(Counsel for Those who Desire to Be Reconciled and Be at Peace with God)

你渴慕与上帝和解和好,但在罪得赦免方面信心脆弱,很少有确信,很少或从未体验到罪得赦免的感觉,你的良知不断地为自己所犯过的罪而困扰,使得你无法就近上帝,沮丧不安,这使得你无法寻求与上帝和好。来吧,切切地认识到你的罪过的沉重,成为赦罪的参与者,得享与上帝和好的生活吧。主耶稣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蒙恩之道,祂教导我们祈求:“免我们的债。”我们可以按着主所放在我们嘴中的话自由地祷告。

首先,我们的需要迫使我们这样做――处于上帝的震怒之下,受到上帝的咒诅,处于魔鬼的权势之下,处于罪的辖制之下,当受永死的惩罚,这是何等地可怕啊!假如上帝使人对此略有看见,那当是何等地无法忍受啊!未归正的人就处于这样的境况中。哎,唯愿他们存记在心,相信这是真的;唯愿主的可畏促使他们殷切地寻求,藉着主耶稣的宝血而罪得赦免,与上帝和好!因此,当发自内心地祈求“赦免我的罪!”虽然归正之人已经与上帝和好,如果他们现在仍然不晓得罪得赦免之事,对他们个人而言,就仿佛没有赦罪一样。如此以来,对他们而言,仿佛他们仍然处于以上提及的审判之下。所以,这也促使他们寻求罪得赦免,因为说服他们要容易得多。总是生活在死亡和定罪的阴影之下,总是生活在良心焦虑不安的状况中,一想到上帝就难受,总是处于败坏的权势之下,这是互为因果的,这样的生活该是何等地悲哀和愁苦啊!每个困境都被视为是上帝震怒的标记,所从事的一切都被视为是受咒诅的,不管是饮食起居,灿烂星空,美丽大地,良朋好友,都无快乐可言。因此,寻求罪得赦免吧,你的这种愁苦就会烟消云散。

其次,不管你的罪有何等地大,也不管你是否多次犯罪,都不要因此而沮丧,当鼓起勇气寻求罪得赦免。不要和该隐一样说:“我的罪太大,无法赦免。我的祷告不过是亵慢上帝,因为我一边切切地寻求赦罪,一边立即再犯同样的罪。我再也不敢祈求赦罪了。”这样,你想转向何方呢?你希望继续处于这种凄惨的境况中吗?你知道别的方法吗?你必须得到赦罪,因此你必须祈求赦罪。说“我不敢祈求”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因此,再次转向你犯罪所得罪的上帝吧!在祂面前承认你的罪,谦卑在祂的面前,祈求赦罪,因为我们的上帝并不是严酷的上帝。毋宁说,上帝“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主乐于施行怜悯,赦免过犯,垂听祷告。让以下的经文来鼓励你:“主啊,祢本为良善,乐意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赐给凡求告祢的人”(诗865)。《耶利米书》3241节也说:“我必欢喜施恩与他们”。是的,主喜悦见到有人来向祂寻求恩典:“耶和华必然等候,要施恩给你们。必然兴起,好怜悯你们。因为耶和华是公平的上帝。凡等候祂的,都是有福的”(赛3018)。你有许多罪吗?主也有许多的赦罪:“因为上帝必广行赦免”(赛557)。你每天都一再犯罪吗?那么,请考察《耶利米哀歌》32223节:“我们不致消灭,是出于耶和华诸般的慈爱。是因祂的怜悯不致断绝。每早晨,这都是新的。祢的诚实极其广大”。上帝如此有慈爱,如此有恩典,有谁不愿意来到祂的面前,向祂祈求呢?既然主耶稣已经满足了上帝的公义,祂是慈悲的大祭司,把祂的功德赐给一切来就祂的人,使他们分享祂的代赎,并为他们祈求,我们更有理由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的面前。因此,你这困惑不安,山穷水尽,忧虑重重的人啊,当接受这位中保,藉着祂,并靠着祂的功德来到天父的面前祈求“免我们的债”。

第三,罪得赦免,是最令人感到喜悦的。信主的人啊,不管你现在多么软弱,不管你偏离多远,你肯定还没有忘记,脱离一切罪债和惩罚是何等可悦;能够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面前,以赤子之心说“我的父”是何等可悦;灵魂平安,得与上帝和好,是何等地不可思议;罪得赦免,与上帝和解,是何等喜乐;与基督的救赎和公义有份,披戴基督是何等地可悦。你是否仍然记得,当主对你说:“你的罪免了;我是你的上帝,你是我的子民”,那时你的心是何等地敞亮啊,仿佛天上地下的一切都与你和好了?你确实熟知这种状况,或是感受到了,或是藉着信心晓得。当你不在这种状况中时,你的心灵就感到苦恼,强烈地渴慕处于这样的状态中,并且在这种快乐的心境中不断深入。假如现在你的罪未得赦免,难道这不足以激励你寻求吗?假如你现在丧失了罪得赦免的平安,这难道不足以促使你逃向基督,重新恢复与上帝和好的心境吗?如果你现在处于这种状态中,务要谨慎,持守到底,因为这种状态很容易因为严重或鲁莽犯罪而受到干扰。另外,在你犯罪跌倒之后,假如你没有继续倚靠主耶稣的救赎,藉着祂的宝血重新洗净自己,重新站立起来,重新谦卑地行走在上帝的面前,与主相亲,你心灵的平安也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你也会很容易失去这种甜蜜的心情。因此,当天天祈求:“免我的债!”

第四,假如在你身上哪怕是有些许的信心和生命,你也必定会渴慕成圣。你必定会刻意保守自己,不犯特定的罪,你努力这样行,那样行。然而,这无济于事,因为你再次犯罪,你的期望也被粉碎了。此时,你就会否认自己的灵命状况,因为这样的生活不会与上帝的恩典并存。总之,你感到非常沮丧,充满了失望之情,若是没有主的介入,你就会不再努力成圣了。然后,你继续努力,但结果仍是一样。这使你生活在焦虑之中,即使有什么进步,最多也不过是属血气的工作,你的良心仍是烦躁不安。


如果你想在圣洁上长进,必须从罪得赦免起步。你如果藉着信心接受独一的中保耶稣基督,因此而来到上帝的面前,使你的罪都得以赦免,那么,上帝与你之间的隔绝就消除了,你就会开始与上帝相交。你就会爱慕上帝,因与上帝相交而快乐,不愿意轻易失去这种快乐。既然知道罪使得这种相交中断,人就会保持警醒,抵挡犯罪。既然罪得赦免激发人心中对上帝的爱,这种爱就使得人以赤子之心敬畏上帝,顺服上帝,行主所喜悦的一切。因此,罪得赦免生发成圣。以下的经文说明了这一点:“……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徒159);“……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但在祂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祂”(诗1304)。通过罪得赦免,受伤的灵魂得了医治,这就使得信主的人勇敢地走下去。“城内居民必不说,我病了。其中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赦免了”(赛3324)。这些经文所表达的就是赦罪的必要性以及赦罪的甜蜜与功效。“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祂的一切恩惠。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诗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