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来读吧!”《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书评
文/赵刚
布雷克的《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的中译得以出版,是一件值得大大庆贺的事情,因为在基督教教义的系统表述方面,中文读者又有了一部重量级的经典作品。从历史的维度来说,我们已经有了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再往前我们就期待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而往后就是所谓新教的正统经院主义时期,比启蒙运动略早,但有相当重叠;再往后就是现代了。在新教正统经院主义时期里,布雷克的作品也许不如塔瑞庭(FrancisTurretin,-)和沃舍斯(GisbertusVoetius,-)的份量重,但仍然是当之无愧的经典,而且其实践性的取向,使得其读者群远超前两者,甚至布雷克也成为荷兰家喻户晓的名字。从某个角度说,布雷克的作品也许是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最成熟的代表。
荷兰的“第二次宗教改革”运动,大致相当于英国的清教徒运动,虽然后者的时间可能略早一点;而比第二次宗教改革运动略晚一点的类似运动,则是德国的敬虔主义运动。所以人们有时把英国的清教徒运动、荷兰的第二次宗教改革运动、和德国的敬虔主义运动,统称为欧洲敬虔主义。这有一定道理,因为他们都强调生命的实际敬虔。但一般而言,德国敬虔主义运动不如前两者那么强调教义,因此把它们都放在“敬虔主义”的帽子下面,其实容易对前两者产生误解。而就英、荷两国的运动之间的区别来说,因为历史的原因,清教徒的政治诉求更强一些。就思想史而言,因为这段时期与启蒙运动的重叠,所以阅读他们的作品,对了解基督教对启蒙运动(特别是其刚发轫时)的态度,就非常重要了。比如沃舍斯就是和笛卡尔打笔仗的人。当然,布雷克这部作品的主要目的不是争辩。但如果你稍微浏览一下里面的内容的话,就会发现类似争辩的内容并不少。这是因为其经院主义的形式。
如果说一些现代基督徒对“正统”,因为碍于其基督徒的信仰身份,还不能太过大声地反对,所以有时只能在“教义”上羞羞答答地做点文章,诸如声称教义束缚人,只带来使人自高自大的知识,不造就、甚至压抑人的生命等等;那么他们对“经院主义”的反对,则显得理直气壮得多了。因为甚至改教家们不都对“经院主义”提出了严厉批评吗?
但这其实有误解。现在我们一般会在两种意义上谈论经院主义:一种是以亚里斯多德的哲学为基础而建立的神学;一种主要是一种问答式的方法,强调概念的清晰、逻辑的严密等等。就前者而言,其实对安瑟伦、阿奎那等最可疑的人,现在人们也越来越愿意承认,他们或许受到了一些亚里斯多德哲学的影响,但绝对不是把神学完全建立在那上面的;基督教所宣称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毫无疑问在他们的思想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如果天主教会认可的思想家尚且如此,那么强调“唯独圣经”的更正教会神学家,则更不会轻易被希腊哲学掳走了。当然,在中世纪晚期,一些经院主义者受到过度琐碎和哲学化的桎梏,所以受到了改教家们的批评。
在后一种意义下,经院主义其实就是“学院”、“学校”的意思。而概念的清晰、逻辑的严密等等,是现代学术必不可少的要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在凡上过大学的人,都可以说是经院主义的后裔。当然,在具体的问答、或辩证式的问题处理方式上,现代人并不必然像历史上的经院主义者那样一板一眼地。不过,如果读者想更具体地了解这种经院主义的方式,则布雷克的作品现在为我们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这就是为什么在更深入的神学课程上,我常常要求学生读布雷克的这套书(在没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就是因为这种经院主义的方式,对思维训练大有好处。
至于正统的教义是否导致生命的枯萎,大公教会最优秀的神学家从来都否认这一点,反而强调正统的教义是真正敬虔生命的根基。而布雷克的这部作品,现在又提供了一个绝佳的例子。粗略浏览一下目录,就可以发现布雷克这部“系统神学”与现在坊间常见系统神学教科书的不同。在总共四册的篇幅中,有差不多两册的内容都在处理伦理学和,我们姑且称之为,“基督徒敬虔操练”——中文译者把它称之为“灵修”——的内容。在教义讨论里包括进伦理学的内容,我们在阿奎那的《神学大全》里可以看见;但涵盖如此多“敬虔操练”的指导,则非常罕见。甚至加尔文在其《要义》第三卷中对基督徒生活实践的阐述,比起布雷克来,至少在篇幅上也相形见拙了。
此外,即使在比较纯粹的教义阐述里,布雷克也在每一部分结尾都加入一段该教义在生活中的应用,其实践和教牧性的关怀相当令人印象深刻。比如,在传统上非常挑战理智、甚至哲学性相当强的“上帝的本质”和“上帝的位格”两章中,布雷克最后两节各自讨论的是“思考上帝的属性是基督徒当尽的本分”和“如何思考上帝的属性”,以及“默想三一上帝奥秘的益处”和“圣灵在信徒心中的救赎工作”。时常有人问说,“谈论这些抽象的教义有什么用?”虽然我们可以比较哲学性地回答说,“有用”并非《圣经》要求的人生首要目的,但这多少有点回避问题的感觉;现在我们就可以向发问者推荐布雷克了。
从教义的编排顺序上来说,布雷克相当引人注目的是把教会论放在了救恩论之前讨论。这毫无疑问是其盟约神学的反映(附录一中有他关于恩典之约的详细讨论),但对我们来说也许更重要的是,这一劳永逸地纠正了我们“只读《圣经》、信耶稣就好,不用去教会”的偏差。荷兰是历史上的重洗派或极端分子的发源地之一,布雷克如此处理,当然有其历史背景的原因,即纠正极端分子的偏差;但这对华人教会来说,正好成为久旱的甘霖,因为我们的教会观都很弱。教会本身(包括其神圣权威)的重要性,不仅就个人得救而言,而且就与世界的关系而言,都是我们需要特别加强的方面。
不过,既然是书评,好话说完了之后,我们也要提出一点批评,方显公允。首先我们想到的一点,当然是其时代的局限。我的意思是,布雷克既然在,让我们姑且说,启蒙运动之前创作本书,那么在那之后的一些问题,就不太可能处理到了。比如在圣经论部分,因为批判学的兴起,所以我们现在对《圣经》的权威和默示理论,就需要更详细的处理,而布雷克在这方面并不能提供太多帮助。退一步从更大一点的知识论范畴来说,启蒙运动导致理性和启示的对立(甚至抹煞启示的意义),所以正统神学必须花更多笔墨强调启示的重要性。但在这一点上,布雷克也不能提供太多帮助。考虑到唯理主义在当时的世界上才刚刚抬头,而布雷克的本意在于更实际的会众层面,忽略这些问题也是情有可原的。在这方面,也许我们就必须去读塔瑞庭或沃舍斯了。
往后一点说,布雷克原来的副标题是“恩典之约”,而这也的确是他的关注。不过,从改革宗盟约神学的发展来说,历史上有沃舍斯与柯奇(JohannesCocceius,-)的争辩。这有时被描述为“教义神学派”与“圣经神学派”的争辩,意思是沃舍斯更强调教义的稳定性,而柯奇更强调《圣经》启示的渐进发展。当然,更仔细的研究会让我们看见,他们的争辩并非像通俗描绘的那般针尖对麦芒;然而,要调和两者以达致更完整的盟约神学,的确需要后人更多一点的努力。而在这一点上,布雷克作为沃舍斯的学生,虽然可以说有些贡献,但还说不上集大成者。对此我们就要读赫尔曼•维裘斯(HermanWitsius,-)的盟约神学了。
不过,这些批评也许太过学术,显得有点吹毛求疵,因为布雷克的本意是实践。而在这一点上,他无疑是成功的,虽然对离开正统教义之辩驳已经太远的现代人来说,读他的东西可能有时还是会觉得对理智的挑战有点大。对此我们能说什么呢?“拿起来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