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學校-01 作基督門徒的原則The School of Christ-01 The Principles of Being Christ’s Disciples
講員:唐興
基督的學校-01 作基督門徒的原則
The
School of Christ-01 The Principles of
Being Christ’s Disciples
爾灣聖徒改革宗長老會-1/28/2018主日信息
馬太福音 Matthew 8:18-22
A. 前言:
門徒訓練的問題。如果我們要問一個教會最重要必須面對的問題是什麼?有的人會說是教導聖經的教義;有的會說是要有合一的同工;其實,一個教會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訓練教會的成員成為基督徒,成為基督的門徒,成為耶穌的門徒。如果一個教會的成員,特別是被呼召出來參與事奉的人,都清楚地知道作基督徒、作耶穌門徒的原則,那麼問題就會簡單得多了。許多教會,不論是華語的還是美國的教會,都意識到這個問題,因此有許多的門徒訓練課程充斥在網站上。每一個教會的門徒訓練課程,都引經據典地提出他們的課程根據、目標、策略、方法。
耶穌訓練門徒。今天我們要來看主耶穌如何訓練祂的門徒。我們首先要看到一個特點,就是耶穌訓練門徒總是有兩個部分:祂先教導一些真理和原則,然後祂就把門徒帶到真實的遭遇和環境中去試驗他們。例如:今天的經文就是耶穌教導作門徒的原則。接下來的經文就是耶穌把門徒帶到船上,在加利利海中試驗他們。 (事實上,這是基督一直以來訓練門徒的方法。最遠可以追溯到亞伯拉罕,和以色列人身上。主總是先啟示真理,然後就把他們帶到實際生活中去試驗、應用真理。)我們可以稱主耶穌的門徒訓練是「基督的學校」:祂沒有教室,而是就地取材地教導真理,然後把門徒帶到遭遇和環境中,試驗、教導他們。
B. 中心思想:作基督的門徒,進入基督的學校,模成基督的性情。
C. 經文解釋:
1-場景的改變:18 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
23~27節講到耶穌和門徒在船上(不同的坐船9:1,14:13,22-34;15:39-16:5)
耶穌要到對岸去的目的是要離開群眾。在這種情況下,出現兩個人(路加描述了三個人)與耶穌對話 。但是馬太描述的目的不是要告訴我們這兩個人本身,也沒有告訴我們,他們後來是否跟隨了耶穌,而是要告訴我們,耶穌對這兩個人驚人的回答。耶穌的回答對要作門徒的人,提出了令人難以理解的挑戰!
這兩個人,文士和另一個門徒,顯然不在十二個門徒當中。因此他們代表一種中心地帶的人:不是看熱鬧的,是要想成為門徒的人。 一個是「文士」,另一個是「又有一個門徒」。此二人是屬於中間灰色地帶的人。耶穌利用兩人的問題,教導了作門徒的原則。
2-文士的跟從:自我的問題。 19 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裏去,我要跟從你。」耶穌在這裡教導作祂的門徒的第一個原則:解決自我的問題。
有一個文士。在耶穌的時代,文士是專業的妥拉(Torah,即摩西五經)的學者,他們是對聖經和神學有專業研究的人士。那時候的人,多數是不識字的。雖然猶太人中許多人受過讀、寫的訓練,但是,接觸聖經和書本的人還是非常少。文士的能力包括了教導、解釋律法。這位在加利利的文士,應該是比較低階層的,是在猶太會堂作教師或解釋律法的(在耶路撒冷的文士是階級較高的)。這位文士對耶穌的教導顯然感到非常有興趣。所以,從這個角度看,他要跟從耶穌的動機是好的,他似乎是一個追求聖經真理的人。雖然,文士在馬太福音中都具有強烈的負面意義。他們通常是抵擋耶穌的宗教人士。另外,按照文士的訓練和猶太傳統,通常都是學生作決定要跟從老師。但是耶穌的門徒卻是耶穌呼召他們出來作門徒的(4:19、22,9:9)。
「夫子」,希臘文就是「老師」。在馬太福音中,稱耶穌為「老師」的人,通常都是在門徒之外的人(猶大兩次用希伯來文的「拉比」稱呼耶穌)。
「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其實按照希臘原文是沒有「無論」這兩個字的。文士的意思可能只是要跟著耶穌,坐船到對岸去聽耶穌的教導,而非是一種長久的委身。但是,主耶穌的回答並沒有把焦點放在坐船到對岸這件事上。耶穌把他的「跟從」解釋為作門徒的跟從。「跟從」[?κολουθε?ν],在馬太福音中通常是指「作耶穌門徒」所用的詞:作耶穌的門徒就是「跟從耶穌」。
但是無論如何,這位文士有意追求真理,不像是一般看熱鬧的人。如果今天這樣的人來要加入教會,大家都會感到非常高興地接納他。我們會非常願意接受這樣熱心的人,但是耶穌卻沒有表現出那種熱絡歡迎的態度(祂不但離開群眾,並且對人冷淡)。請看耶穌的回答:
跟從耶穌的代價。第20節,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這是如何冷淡、近乎無禮,似乎是拒絕人的回答!今天有人要加入教會,要跟隨耶穌,我們會這樣回答嗎?但是,耶穌好像根本不在意罪人,也不在意教會人數的問題。
文士的動機。文士不是普通的人,他們在猶太社會中享有一種崇高的身分和地位。耶穌在地上的職事不會為祂在猶太的宗教組織中帶來任何的地位和成就。相反的,猶太教會聯合起來反對耶穌。耶穌知道人的本性,人對真理的追求,對某些人而言單單是一種知識上的渴望。在追求知識的背後,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本性。基督話語所具有的權柄是這些人追求的目的:喜愛筵席上的首位,會堂裡的高位。
「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可能是當時的一個箴言:狐狸和天空的飛鳥都有自己的居所,這是所有受造物生存最基本的水平。但是耶穌連此最基本的生活要求都被否絕了,祂睡覺沒有屬於自己放枕頭的地方。耶穌用大家都熟悉的比喻教導門徒:祂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屬於祂自己的財產,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作為神國度的君王,祂在地上的國度裡是空無一物的。祂具有神話語的權柄,但是地上國度的權柄卻反對祂。因為,祂不屬於這個國度。
使徒保羅這樣形容他服事主的經歷:林前4:11~13, 11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12 並且勞苦,親手做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13 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一個真正要服事主耶穌的人,卻想要得到人的稱讚,想要得到自我的肯定,那麼他最好要思想一下耶穌在這裡的教導。特別是主容許那些事情發生在祂的門徒(保羅,彼得……)身上,都是要他們被塑造成像他們的救主一樣的性情。基督的權柄和能力彰顯在十字架的能力上。不是外表的光鮮亮麗,而是內心的勞苦和謙卑。
文士雖然在神學上可以作老師,卻不了解跟隨基督、作祂門徒的基本原則。這基本原則就是:否定自我(捨己)。否定自我才是奉獻,才是受苦。加爾文說。「耶穌在這裡所教導我們, 要進入耶穌學校的第一個功課就是:否定我們的自我,背起祂的十字架(太16:24)。」
「人子」。馬太福音中,耶穌第一次用「人子」來稱呼自己。 我們知道「人子」這個詞,第一次的出現是在但以理書7:13節,那裏預言耶穌是那一位人子。在福音書中,耶穌最常用「人子」來稱呼自己(出現了80次)。這個詞通常具有三種不同的意義:1)耶穌是謙卑的僕人[1];2)耶穌是受苦的僕人[2];3)耶穌是榮耀的王和末後的審判官[3]。
因此,主耶穌在教導祂的門徒:服事主不是要彰顯自己的能力和知識,而是在服事的時候被模成主的樣式:謙卑,受苦。十字架的原則:神的榮耀是彰顯在否定自我上:
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8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5-8)
我們發現當耶穌直接了當、甚至不客氣地回答這位文士,他就消失、不作聲了。
結論:跟隨耶穌,作基督的門徒最基本要學習的第一個原則就是:自我否定(捨己)。
3-門徒的跟從:世界的問題。21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又有一個門徒。馬太用「又有一個門徒」與前面的「文士」作一個區分:前面的文士是一個熱心想作耶穌門徒的人,但是這一位已經是門徒了。我們必須知道在耶穌職事的初期,有許多跟隨祂的門徒,包括祂親自呼召的十二位門徒。他們跟隨耶穌作門徒,是按照他們在猶太教中的經驗。但是,到了耶穌職事的後期,祂一直在教導祂的門徒:祂的學校、祂的門徒訓練與猶太教是不同的:祂教導的方式不同,祂教導的內容不同。祂教導的內容總是與神的國度神和神的義有關;祂教導的方式總是在教導之後,把祂的門徒帶到實際的生活應用上,例如:祂在這裡教導門徒,然後把他們帶到船上,在風浪中試驗他們、教導他們。
這一位門徒稱耶穌為主,文士稱耶穌為先生,我們可以推論這不是耶穌親自呼召的那十二個門徒。但是,在這時候,他和十二個門徒一樣,還不了解耶穌的門徒訓練是什麼?當他發現耶穌要坐船到對岸的時候,他跟耶穌說:
「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要求。但是耶穌的回答非常驚人:22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這的卻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回答。聖經明明白白說:當孝敬父母(出20:12;申5:16-十誡;參-創50:5-約瑟要求法老,讓他回迦南地去埋葬父親雅各);馬太福音15:1-9,耶穌責備法利賽人不孝敬父母。
如果發生在今天的教會,許多人一定會大罵牧師長老,並且離開教會。這樣合情合理、合乎聖經的要求,耶穌不但否定,還用難聽的話回答:「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難怪祂的教會只有十二個人,還有一個背叛祂!其實,如果我們仔細去看,耶穌常常以一種不近人情的話回答人:在參加婚禮筵席上,祂母親告訴祂沒有酒了,祂說:「婦人!我的事與你何干?」等等。
但是我們仔細思想,你會發現耶穌每次這樣回答,都是在用當時地上發生的事情,教導門徒關於救恩和屬靈的事 。在這裡也是如此。
但是我們還是要解決這個難以令人接受的回答。許多解經學者都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人認為:門徒的父親還沒有死,他只是要回去陪伴父親,盡孝道,等到父親死後辦完喪事。也有人認為:他是要回去把已死一年的父親的遺骨,放到「藏骨塔」裡。另外有人認為:「埋葬父親」是一種中東地方慣用的成語,表示要去辦重要的事,而非真正指埋葬父親( 麥克阿瑟牧師John MacArthur)。我們不知道這些推論的真實性。
但是根據猶太人的傳統,人死後24小時之內必須被埋葬,所以不會花太多時間。但是埋葬之後接下來的儀式至少要7天之久。這些都是長子的責任。猶太風俗對此事的要求,高過任何其他的承諾。
耶穌知道這位門徒內心最重要的事,並不是神的國度,他的問題說明他心中最重要的事,是這些地上的、世界上的事物。這位門徒若是知道他父親死了,但是他決定還是要跟隨耶穌,耶穌一定會告訴他:你回去埋葬了你的父親,再來跟隨我吧!因為作耶穌的門徒,不是他主要的目的。因為,耶穌知道他的內心!他不是全心地要跟隨主!
獻以撒的事件。創世記21章,耶和華命令亞伯拉罕獻以撒。用神賜給自己的獨生子當作活祭獻給神(當然我們知道這是在預表天父為了神的子民的罪,把祂的獨生子當作活祭獻上),看起來是不合理的事。當亞伯拉罕把刀舉起來的時候,他的內心已經把兒子以撒獻上了——雖然刀還沒有砍下來,但是在亞伯拉罕的內心裏已經完成了獻祭。天使阻止了這件事情的發生。亞伯拉罕必須學習,為了自己永恆救恩的緣故,必須把自己內心最重要的事物(以撒)當作活祭獻上。主知道祂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獻以撒是彰顯主的榮耀!
R.T. France 說,天國顯然牽涉到某種程度的狂熱,甘心使自己的社交生活節奏受到攪擾。耶穌決不會對真正的門徒只有少數人而感到驚奇,那些對祂的教導和醫治感到熱心的人,通常都會對全面的門徒訓練,止步不前。被招的人多,被選的人少(20:16在前的要在後;22:14,7:14窄門小路)
D.
A. Hagner (WBC)說,「就算如此,這裡的重點很清楚,就是作門徒這件事,不能被任何事情攪擾,無論事情本身多麼理由。」
Michael
J. Wilkins (NIVAC) ,在分析不同的解釋之後說:「無論如何,耶穌把祂呼召人跟隨祂的重要性,提升高過人對任何事物的熱衷。對祂的忠誠產生阻礙的任何事物都必須被擱置在一旁。」
加爾文說,「耶穌責備的並不是埋葬死人……祂的目的是要指出:把我們帶離開正確的道路,或者妨礙我們的任何事情,都應該被稱作是死的。耶穌是在告訴我們:惟有那些把他們的思想和每一部分的生命都投入順服神的人,才是活的;而他們卻不會在這個世界出人頭地。那些努力討人喜悅,忘記神的人,就如同死人一樣,他們是無用的,是用來處理死人的。」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的意思,不是在教導基督徒不要埋葬親人,而是在表明,總是要把神國度的事放在優先位置,特別是在與地上的事物有衝突的時候。這裡所教導的,與登山寶訓中的教導:「不要積攢財寶在地上」是一樣的道理。不是不能擁有、甚至喜愛地上的事物,不是要斷絕親情、友情,而是不要被世界上的事物、甚至我們的親情,阻攔了我們永恆的救恩。基督必須要把祂的門徒帶到這一個地步,因為這是基督性情的特質:祂和祂的國度不屬於這個世界。
結論:耶穌在這裡教導我們,進入基督的學校,學習作基督徒的兩個基本原則是:學習否定自我(捨己),學習放棄世界。因為這是基督屬天性情中最主要的兩個特質。
應用:你願意作耶穌的門徒嗎?你願意進入基督的學校,被模成基督的性情嗎?耶穌今天還在教導我們,祂藉著聖靈,透過成文的聖經、透過祂差遣的傳道者所傳講的信息、透過祂所差遣的歷代聖徒對真理的解釋,祂讓我們理解、明白;讓我們看到/理解祂的國度、讓我們聽到/明白祂的話。然後祂也要把我們帶入生活的遭遇中,進入基督的學校,把我們明白理解的真理,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祂如此訓練祂的門徒一直沒有改變過!
禱告:
[1] 太8:20;9:6;11:19;12:8,32,40
[2] 太16:13,27-28;17:9,22,22;20:18,28;26:2,24,45
[3] 太10:23;13:37,41,19:28;24:27,30,37,39,44;25:31;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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