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與祂同釘十字架。」(羅六6)
摘自《羅馬人書註釋》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Romans,138頁,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著/趙中輝、宋華忠譯,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2013六版。
「舊人」之所以被稱為「舊」,乃是如同「舊約」之於「新約」,人未曾重生之前,就是舊人;但他若已重生,舊的本性就會漸漸地被處死。保羅在此所說的舊人,乃是指我們從母腹中就已有的本性不能叫我們承受神的國度。所以舊人必須按照新人逐漸長大的過程而被處死。保羅說:「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藉著十字架的能力,舊人才會被治死。保羅在此明明地提到十字架,為要使我們看到惟一能克服自己的根源,是在基督的死上有分。有些解經家認為,保羅在此用「同釘」而不是用「同死」,是因著舊人還活著,在某些方面仍是非常活躍;我不同意此種看法。他們的道理是對的,但以此來詮釋本節經文,就不適合。下面所論的罪身,並不是指肉血之體,乃是指罪的整體;對於一個只有自己本性的人,他整個人都是罪。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句話也指出罪身被毀除的目的。這裏也可以說:只有要我們仍是亞當的後裔,我們就不過是人,就完全在罪的轄制之下,我們就能行的不過是犯罪。但我們若被接枝在基督裏面,我們就從這可憐的狀態中被拯救了出來;然而並不是說:我們就能立刻完全不犯罪了;卻是說:我們至終必勝過這內心的戰爭。
「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7-11節)138頁。(附註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