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与主日
文/巴刻(J. I. Packer)
选自《清教徒的牧养》,略有编辑
一、研究清教徒传统的正确方式
如果我们想在这个或任何话题上,从研究清教徒的教导中受益,我们的方式必须正确。清教徒景仰者研究他们作品的方式,很容易变成一种会被清教徒自己首先谴责的方式。因为我们对清教徒的态度可能有问题——我们会过于尊重他们,好像他们拥有无误的权威一样。但他们其实会严厉地谴责我们这样,因为这恰恰成了他们视为教皇派或偶像崇拜所做的事情。清教徒会提醒我们,他们不过是上帝记载下来的话语的仆人和阐释者。他们会要求我们只能将他们的作品视为理解上帝圣言的辅助和向导,而决不能过头。他们还会进一步提醒我们,因为所有人都会犯错,包括清教徒自己在内,所以我们必须把他们的教导放在上帝的圣言之下,不断进行透彻地检验,因为他们只是力求阐述上帝的圣言。或者,我们也可能错误地应用他们的教导。我们可能鹦鹉学舌、东施效颦,并幻想自己因此就继承了真正的清教徒传统。但清教徒会力图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真的这么做的话,就正好偏离了他们的传统。清教徒试图把圣经的永恒真理应用在当时具体的处境中——道德的、社会的、政治的、教会里的处境,等等。如果我们站在清教徒的纯正传统中,我们也就会力求把这同样的真理,应用在我们今天已经变化了的处境中。人性不会变,但时代会变。因此,神圣真理在人类生活中的应用,虽然原则一直相同,但细节在每个时代却都不一样。如果我们只满足于模仿清教徒的做法,就无异于在上帝要我们生活于其中的20世纪,扭曲我们的心灵,而进入上帝没有要我们生活于其中的17世纪。这既不属灵,也不现实。圣灵首先是一位“现实主义者”,他被赐下,是为了教导基督徒如何在他们的处境、而不是在一些过去圣徒的处境中,向上帝而活。如果我们沉溺于过去,就消灭了圣灵的感动,这种心态在神学上是行不通的。它意味着我们在思考上帝的真理时,缺失了一个核心步骤——把真理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应用永远不可能靠别人做好以后,再转手得到。每个时代的每一个人,都必须使用自己的良心,在自己所处的具体环境中,为自己分辨出来真理如何应用,它的要求是什么。应用可能在细节上与另外一个时代相同,但我们不能事先就假定如此。因此,我们学习清教徒的目标必须是,透过观察他们在他们的日子里,如何把圣言应用在他们自己身上,以学习到我们在我们的日子里,如何把圣言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
对我们这些相信现代福音主义需要纠正和发展,而过去的福音主义传统能为此提供一些资源的人来说,上面这一点极为重要。而看起来,现代福音主义正好就是在“活在过去”这个问题上,需要被纠正。当然,在目前的情形中,这个过去是指最近、19世纪末的过去。我们今天太容易满足于重复过去的东西,然后得过且过。但那时的教义不过是肤浅的清汤,他们在伦理、教会和福音应用等问题上的想法,有时甚至很成问题,因为这些想法不过是福音历史上那段灰暗时期的特征。但对这种状况的回应,绝不是退得更远,然后开始按17世纪,而不是19世纪的方式来生活。这种药方从很多方面来说,甚至比疾病本身更糟糕。我们当然需要追溯到比19世纪更早的时候,重新打开福音,教导更古老的丰富宝藏,但我们同时也必须向前超越19世纪的心态,进入到20世纪,好让我们可以把永恒的福音,真实地应用在当下。
当我们研究主日这个题目时,和在其他题目上一样,这个原则也同样适用。把圣经原则应用到当代处境,从这个角度说,这显然是一个已经推迟得太久的题目。我们在这方面的思考和言谈,常常只是流露出一种简单消极的律法主义。如果我们只是按清教徒在他们时代所发展出来的方式,把第四诫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就只会延续和加强这种律法主义。然而,如果我们抵挡住了诱惑,不采取这种转手获取的应用方式,而是下决心把上帝的律法,不脱离实际地应用在我们自己的处境中,那我们就将会发现,在清教徒的阐释中,原来蕴含着那么多积极的原则,其表述无与伦比的丰富和具有建设性,可以引导我们在这件事情上的判断。
二、清教徒关于主日教导的历史背景
不过,首先我们必须对我们的研究提供一点历史背景。
清教徒发明了英国基督徒的“礼拜天”。这个意思是说,他们促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和实践:在一周的第一天里,没有任何商业和有组织性的娱乐活动,而是把时间完全留出来给敬拜、团契和行善。然而这种理念从未被欧陆的更正教会信徒普遍接受:正如巴克斯特所观察到的那样,“在这一点上的改革,英格兰是最幸福的”[2]。而清教徒取得这一成就的历程,整整跨越了一个世纪。在16世纪末,英国人礼拜天从教会出来之后的习惯,是在剩下来的时间里,“看下流的舞台剧……调戏女人、聚集酗酒、参加各种庆典华会;吹拉弹唱、跳舞、赌博、打牌、打保龄球、打网球、猎熊、斗鸡、走鹰、打猎,诸如此类;还有在安息日做买卖……踢足球,以及从事其他邪恶地打发时间的活动”[3]。严肃的基督徒(通俗意义上的“清教徒”)越来越担心这些事。清教徒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在尼可拉斯·博林德(Nicholas Bolind)出版的《真正的安息日教义》(True Doctrine of the Sabbath,1595)中,得到了完整的阐述,虽然对这个问题最早的文字阐述可能是理查德·格林汉姆(Richard Gillingham)的《论安息日》(Treatise of the Sabbath),这本书在博林德的书出版之前,被私下传阅了好几年。詹姆士一世的《运动公告》(Declaration of
Sports,1618)宣布,除了斗牛、猎熊和打保龄球外,其他当时的流行活动,都可以在礼拜天上教堂之后进行。虽然詹姆士一世实际上“只是重申了自宗教改革开始以来就已形成的教会和政府的规矩”[4],但这份公告还是把迅速成长的清教徒教牧团体凝聚了起来。在1633年,查理一世再次颁布了这个公告,并要求主教确认所有教牧人员都在讲台上广而告之,但有些人还是拒绝执行,并因此丢了饭碗。当时的情况如何,可以从巴克斯特下面的话里看出来。
当我年青的时候……我父亲的一个佃户就是镇上的吹号手,而集会跳舞的地方离我家门口不到一百码,所以我们在主日无法读一章圣经、祷告、唱一首诗歌、教导或指导一个仆人,耳朵里充满了不断从街上传来的风笛声、鼓声和叫嚷声;而且……我们成天受到街上市井小民的嘲笑,被称为“清教徒”、“吹毛求疵的人”、“假冒为善的人”,因为我们不愿做他们那些事,宁愿读圣经……而当告示(即《公告》,1633年)允许人们在公共敬拜之外游乐跳舞之后,他们常常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他们的活动,以至于读经者只好等风笛和玩乐结束之后,才开始读经,而有时跳小丑舞的人,还会穿着他们五颜六色的奇装异服来到教会,脚上挂着跳小丑舞的铃铛,一等到公共祷告结束,就急忙跑出去开始他们的狂欢。这是属天的相交吗?[5]
但清教徒的教导还是起了作用。由于巴克斯特在基德敏斯特的工作,一个之前喧嚷、醉酒、世俗化的社区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至于“主日在我们的街上看不到一丝混乱;而你走过街头时,可能听到一百个家庭在唱诗歌或回顾讲道的内容”[6]。在其他清教徒服事的地方,类似的改革也在发生。长议会及其继任者在清教徒信念的推动下,通过了一系列法规,禁止在礼拜天游乐、交易和旅行。最后,在1677年,当清教徒失势、被逐以后,一个强烈反清教徒的议会通过了《守主日法案》(Sunday Observance
Act),重申并确认了联邦在这件事情上的做法。法案要求所有人在礼拜天都不能进行交易、旅行,及从事“属世的劳动、事业或日常的职业工作”,而要“公开和私下地努力……于敬虔和真宗教的责任”。这份法案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英格兰现在已经广泛接受了清教徒的主日理念,无论是保皇派还是共和派、妥协派还是不妥协派,在这一点上都完全一致。在当时卡洛琳圣徒还坚决反对清教徒的看法的情况下,清教徒的教导在这个问题上,创造出了一个民族意识。
三、清教徒关于主日的教导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现在来看一看清教徒的教导本身。
1、第四诫的含义
在这一点上,清教徒比改教家们更进一步。后者一般都跟从奥古斯丁、阿奎那和中世纪的教导,否认主日是任何意义上的安息日。他们认为,第四诫要求的安息日“是一个犹太人的预表仪式”,预表与基督建立了“恩典—信心”的关系之后的“安息”。因此,加尔文把它解释为:“外在的记号和记号所指示的实体之间,非常恰当的类比,只要记得我们的成圣是在于放弃自己的意愿就好……我们必须拒绝自己心思的一切活动,好让上帝在我们里面做工,而我们在他里面得享安息,正如使徒所教导的那样(来3:13,4:3、9)。”[7]但现在基督来到以后,预表就被取消了。所以如果继续坚持实行它,就好像继续献利未人的祭那样,是错误的。加尔文在这里引用了歌罗西书第2章第16节的经文,将之解释为针对每周的休息日而言。他同意,在预表的意义上,我们从第四诫还可以引申出一个原则,就是必须有公共和私下的敬拜,而且仆人和雇员必须有一天的休息。所以最后总结来说,基督徒对这条诫命的解释有三个方面:“首先,我们在全部生活中,都必须从自己的工作上得安息,好让主透过他的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其次,每个人都必须殷勤地灵修、默想上帝的工作,并且……必须遵守教会所制定的合宜秩序,听道、接受圣礼并举行公共祷告;第三,我们应该避免压迫在我们权势之下的人。”[8]他的谈论看起来好像是认为,这就是这条诫命对我们现在的全部要求,并且从基督徒的意义上说,没有任何内容禁止我们在主日教会敬拜以后,进行工作和玩乐。所有改教家都这么说。然而有意思的是,他们的说法在其他背景下,却都表明,“改教家从整体上来说,的确坚持第四诫的神圣权威和有效约束,要求七天中有一天拿来敬拜和服事上帝,只做必要的或有益于穷人和受苦之人的慈惠工作。”[9]为什么他们从来没有看出这里有不一致,即他们通常如此坚持,但却又否认主日有这个特征,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但清教徒纠正了这个不一致。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坚持说,虽然改教家们在犹太安息日的一些细节要求上,看到了预表和暂时的意义,是正确的;然而每六天的工作之后,留出一天来从事对上帝公开和私下的敬拜,这个原则源自创造时所定的规律,是为“人之为人”而设立的,因此只要一个人还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就对他一直有效。他们指出,既然十诫中与第四诫并列的其他九诫,毫无疑问都具有道德含义,而一直有效,那么第四诫本身,就很难说只有预表和暂时的性质。事实上,他们将其视之为第一块法版的整体的一部分,而这块法版所要系统处理的,就是敬拜的问题:“第一诫确立了敬拜的对象,第二诫规范了方法,第三诫指出方式,第四诫定下时间”。[10]他们注意到,第四诫开始的词是“当记念……”,因此表明它在摩西之前就已经有效。他们发现,创世记第2章第1节及其后的经文表明,第七日的安息是上帝自己创世之后的安息,而出埃及记第20章第8节及其后的经文所设立的第四诫,其神圣性正来源于此。那里把这一天描述为每周一次对创造的记念,“为荣耀上帝而遵守,把我们自己投入到对他的服事中去,并鼓励我们信靠他这位创造天地的主。透过守安息日为圣日,犹太人表明,他们所敬拜的是创造天地的上帝……”[11]清教徒进一步指出,这条诫命宣布上帝立第七日为圣日(即单独归给自己),赐福给它(即“使这一天充满祝福,好让我们在那一天虔诚的遵守中,期待从他那里得到赐福”)[12];而基督虽然重新诠释了有关安息日的律法,却并没有废除它,反而坚固了它。这可以从下述事实看出来:他自己遵守它,并且也向他的门徒们表示,希望他们也继续遵守它(太24:20)。清教徒辩论说,所有这一切都表明,第七日的安息并不只是一个犹太人的预表,而是对创造之工的记念,所以所有人都有责任遵守,并一直遵守下去。因此,当我们发现新约告诉我们,基督徒在一个礼拜的第一天聚集敬拜(徒20:7),并且把那一天称为“主日”(启1:10),这只可能意味着一件事:因着使徒的带领,甚至可能事实上是因为主自己在升天前40天的命令,这一天成了人们从此以后守安息日的日子,正如第四诫所要求的那样。清教徒发现,从一周的第七天,即旧创造结束的那一天,改变为一周的第一天,即基督复活、标志着新创造开始的那一天,并不与第四诫的要求冲突,因为这条诫命“只是要求我们应该每七天休息一天,守安息日……却……并没有要求那六天应该从哪里开始……在第四诫里,对我们如何计时,没有任何要求……”[13]。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实际上是使徒们做了这个改变,正如新约所隐约要求的那样。如果情形是这样的话,那么很显然,对犹太安息日主义的定罪(西2:16)与守主日毫无关系。我们所粗略勾画出来的这些考虑,就是清教徒建立他们的主日教义的要点,这在《威斯敏斯特信条》第21章第7到8节中很好地总结了出来。
2、第四诫的特点
马太·亨利写到:
安息日是一个神圣圣洁的制度,但我们必须把它当作一项特权和好处来接受和拥抱,而不是当作任务和麻烦。首先,上帝从来没有把它设计成强加给我们的东西,因此我们也不能这么来看待它……其次,上帝的确把它设计成给我们的好处,所以我们也必须这么来使用它……他在这个制度中,对我们的身体表现出关注,好让它们得到休息……而他对我们的灵魂更关注。安息日被设立成休息的日子,只是为了“让它成为做圣工的一天、与上帝相交的一天、赞美和感恩的一天,”因此,止息属世的事务是必要的,好让我们更紧密地献身于这项服事,把全部时间都用进去,无论是公开还是私下……你看,我们所服事的主是多么良善,他所设立的一切制度,都是为了我们的好处……[14]
这段引文基本上把清教徒对主日的看法总结了出来。这里我们只特别指出亨利的三个要点,并再加上我们自己的第四点推论。
(1) 守安息日意味着行动,而非不动。主日不是偷懒的一天。“偷懒在每天都是罪,但在主日更是罪。”[15]我们守安息日为圣的方式,不是躺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我们从属地呼召的事务上安息下来,是为了进行属天呼召的事务。如果我们没有在那一天做后者,就没有守它为圣。
(2) 守安息日不是一个繁冗的负担,而是一项喜乐的特权。安息日不是禁食,而是喜宴,是喜乐的日子,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恩慈的上帝之工。
所以喜乐必须是贯穿始终的情绪(赛58:13)。“喜乐最适合圣徒,甚于其他人,也最适合安息日,甚于其他日子。”[16]“基督徒的责任和荣耀,是每天在主里喜乐,在安息日更是特别如此……伊格那丢(Ignatius)说,在主日禁食,就是谋杀基督;但在这一天靠主喜乐,以这一天的全部义务为乐……就是尊基督为大,就是高举基督。”[17]喜乐必须是公共敬拜的关键。巴克斯特特别讨厌枯燥、沉闷的敬拜。在主日一定不能忧伤,如果有人说,他在基督徒礼拜天的属灵活动中,不能找到喜乐,这表明他有些地方非常不对劲。
(3) 守安息日不是徒劳无益的,而是蒙恩的管道。“上帝在他所设立的这个制度中,给我们的责任是,把这一天分别出来,专为寻求他的恩典和赐福。由此我们可以推论说,他会特别愿意赐恩给那些如此寻求他的人……安息日是一个蒙悦纳的日子,是彰显救恩的一天,是上帝特别乐意被寻见、被找到的时候……”[18]
(4) 不守安息日带来管教。这正如滥用任何上帝所赐予的特权和蒙恩之道都会受到管教一样。因为不守安息日的罪,个人和社区都会遭受灵性的衰退和物质上的损失。轻看上帝美好的礼物,不能免于责罚。托马斯·富勒(Thomas Fuller)认为内战、托马斯·布鲁克斯(Thomas Brooks)认为伦敦的大火,都是上帝带给整个国家的审判,因为这个国家的人民不守安息日。
这种看待主日的方式所带来的可敬的积极性和福音特征,很少有人能超越。
3、守主日为圣的实际原则
清教徒是有条不紊的人,并且非常彻底。所以我们会看见,他们对守主日这个话题在实际原则方面的关注,也给出了详细的说明。我们这里特别要考察四项原则:
(1) 必须先预备好,才能过主日。首先,清教徒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意识到主日的重要,学会正确看待其价值。这是教会和个人的大日子,是“灵魂集会的一天”,是在联合赞美和祷告中进入“天堂郊区”的一天。因此,我们决不能让礼拜天变成例行公事,如果抱持这样的心态,我们就会因为形式的单调而轻忽它。每一个礼拜天都应该是一个大日子,如果我们完全意识到这一点的话,就应该满怀希望地迎接它。因此,我们必须把一周计划好,以便在安息日里获得更多的属灵好处。凌乱、疏忽都会阻碍我们从中受益,就像阻碍我们在任何其他事情中受益一样。“在自然人身上看到的、为了使用他们的身体而有的纪律和分辨,我们也必须学习用到我们的灵魂上:它们必须先提出和思考要什么……然后才能付出……所以,如果我们想好好使用灵魂,就必须(在之前的整个礼拜)预备我们的心……好让我们不会背上罪或属世担忧的重担……我们必须……停止一切使我们分心、缠累我们的事,把我们的心举起,使之不处于僵死沉闷的状态……如果我们想在主日快乐、有效地做主工的话。” [19]“预备心是最重要的事情,因为主日就是对心做工的日子。”[20]从这个角度说,礼拜天的战斗往往在头一天礼拜六的晚上,就已经胜利或失败了,因为那个时候最好被分别出来,用于自省、认罪和为第二天祷告。巴克斯特的青年团契往往在礼拜六的晚上,花三个小时一起按这种方式预备安息日。“如果你愿意在礼拜六的晚上,把心这样留给上帝”,斯温诺克(Swinnock)向我们保证,“你就会在主日早上发现,它和上帝在一起”。[21]为主日预备的最后一条原则,来自巴克斯特那超级实际的头脑,就是:“按时睡觉,免得你在主日打瞌睡。”[22]
(2) 公共敬拜必须是主日的中心。这一天必须以公共敬拜为中心,无论是早上、下午还是晚上。“每个安息日至少要有两次公共敬拜”。[23]如果必须二选一的话,私人灵修必须放在第二位。但我们必须在礼拜天早上按时起床,把心预备好,才能赞美上帝、向他献上祷告并聆听他话语的宣讲,因为“如果在家里玩得筋疲力尽,或一起床就急匆匆地来到主的家里……圣言就会变成一种啰唆,只能让他的心更刚硬”[24]。清教徒的敬拜往往有三个小时长,但他们对那些抱怨其时间太长的人,毫无同情心。巴克斯特只是简单评论说,那些认为教会的敬拜枯燥乏味,却在酒吧或娱乐场所能待长得多的时间也不觉得烦躁的人,一定有颗很糟糕的心。尽管他还是又转过头来对牧师们说了两句,给他们建议一些“诚实的办法,好解决人们觉得枯燥的问题。当然要带着活力和振聋发聩的严肃讲道……但方式要简单,变化也要多,好让人对你不觉得厌烦。把上帝的爱和恩典倾倒出来,向他们敞开信心的福分、盼望的喜乐,免得他们烦躁。我常常听到人们说,当他们听到这些的时候,就可以一直听下去,不觉得厌烦!他们听到这样的讲道时,就会觉得太短,希望能讲得再久一点……”[25]
(3) 家庭必须在主日成为一个整体。(参看《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118问)一家之主必须带领两次家庭祷告,带领一家人去教会,之后,还要考察和教导孩子和仆人,以保证他们完全理解讲道的内容。这里的原则是,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人,有不可推卸的照看家人灵魂的责任,而在主日,他更要特别履行这项责任。清教徒牧师不像现代牧师那样,透过妇女和孩子来接触到男人,而是反过来。他们是否更有智慧、更符合圣经呢?
(4) 必须避免主日的律法主义和法利赛主义的陷阱。这些错误态度,对主日如同对所有其他属灵关注一样,都带来威胁。律法主义的心态习惯于强调主日不能做什么,然后就此打住;法利赛主义习惯于草率地责备他人,而不管那是否是出于实际的情况还是假想的松懈。这两者都违背了福音的精神。不难想见,巴克斯特对他们的批评很多,而且也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福音原则,以抵消它们的负面影响:“我会先看一个人在主日的积极责任,看他如何听道、读经、祷告、处理他的时间,看他如何教导和帮助他的家人。如果他殷勤地寻求上帝,照看好他的属天事务,我就不会因为他偶然说了一句属世的话、做了一件属世的事,就太快地论断他……”[26]这里显然有基督徒的智慧。
四、结语
上面的内容不言自明,毋须更多评论。下面我们用一个见证和一个警告来结束本文。见证来自大法官马太·豪尔(Matthew Hale)爵士:
我经过严格、仔细地观察后发现,认真履行了守主日的责任,总会给我接下来的时间带来祝福,而这样开始的一周,对我来说总是蒙福的,而且富有成效。相反,如果我忽略了守主日的责任,在接下来的一周中,我世上的事情就会变得徒然、不愉快。我这么写,并非出于轻率和随意,而是经过了长期、合理的观察和经历。
警告来自托马斯·布鲁克斯:
结束时要记住的是,全世界没有哪个基督徒,在敬虔的能力、恩典的高度、圣洁和与上帝相交上,比那些严格、认真、谨慎、有意识地把主日分别为圣的基督徒更好……为什么敬虔的能力在这个国家和其他国家一样,变得如此软弱,原因就是因为人们不再严格、有意识地守安息日了……哦,真愿这些简短的劝勉能得到天上的赐福,在我们所有人的心中动工,好让我们能更严谨、认真、有意识地分别安息日为圣……[27]
[1] 本文选自预备近期出版的《清教徒的牧养》一书,略有编辑,承蒙授权刊载,特此致谢。——编者注
[2]
Richard Baxter, Works, vol. III, 1838ed., p. 906.
[3]
P. Stubbes, Anatomie of Abuses, 1583.
[4]
W. B. Whitaker, Sunday in Tudor and Stuart Times, p. 95.
[5]
Baxter, III, p. 904.
[6]
Baxter, Autobiography, Everyman ed., p. 79.
[7]
Calvin, Institutes, II. Viii., p. 29.
[8] 同上,p. 34.
[9]
P. Fairbairn, Typology of Scripture, II., p. 142; 证据参看附录A, pp. 514ff。
[10]
Jonathan Edwards, “The Perpetuity and
Change of the Sabbath” 的第二篇讲道。这是对清教徒立场的一个极佳的表述。见于Works, 1840ed.,
II., p. 95。
[11] 马太·亨利对《出埃及记》第20章第11节的注释。
[12] 同上。
[13]
Edwards, p. 96.
[14] 马太·亨利对《马可福音》第2章第27节的注释。
[15]
J. Dod, On the Commandments, p. 143.
[16]
G. Swinnock, The Christian Man’s Calling, I., p. 239.
[17]
T. Brooks, Works, VI., p. 299.
[18]
Edwards, p. 102.
[19]
Dod, p. 138ff.
[20]
Baxter, I., p. 470.
[21]
Swinnock, I., p. 230.
[22]
Baxter, I., p. 472.
[23]
Greenham, Works, 1611ed., p. 208.
[24]
Dod, p. 145.
[25]
Baxter, III., p. 905.
[26] 同上,p. 908.
[27]
Thomas Brooks, VI., p. 305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