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 : 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
不是要評論LGBT或同性婚姻問題,而是要談文字。
//一些西方國家被視為人權事
包括同性戀、雙性戀與LGBT
首相:大馬是不能被接受//
這三行字問題重重。
首先,LGBT是指女同性戀者(Lesbian)、男同性戀者(Gay)、雙性戀者(Bisexual)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因此「同性戀、雙性戀與LGBT」是不通的。
第二是嚴重濫用「被」字:「一些西方國家被視為人權事」和「大馬是不能被接受」在這裡都是很混帳的寫法。
報導內文這麼寫:「一些對西方國家來說被視為人權的事情,在大馬是不能被接受的,這包括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LGBT)、男人和男人以及女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等。」
較好的寫法是:「西方國家認為是人權的一些事情,大馬是不能接受的,這包括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以及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
文章正式標題就正常通順:「與西方價值觀不同 敦馬:大馬無法接受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