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三廿四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 卷三
卷四1~卷 四
卷 三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神的呼召證實揀選。被遺棄者註定滅亡是自取的。
第廿四章 聖靈隱秘的運行使我們領受基督的一切恩福
[3.24.1a] 神的呼召根據他的揀選,因此這完唯獨是他恩典所作成的
[3.24.1b] 有效的恩召臨到選民
[3.24.1c-2a] 呼召的方式清楚指明這是唯獨恩典
[3.24.2b-3] 信心是來自神的揀選,揀選並非根據信心
[3.24.4a] 確知自己蒙揀選的正確方法
[3.24.4b-5a] 選民在主基督裡,被收納為天父的兒女
[3.24.5b] 唯有明白在主基督裡蒙揀選,才能認識揀選的意義
[3.24.6a] 基督賜給屬他的人確據,他們蒙揀選是永不改變的。
[3.24.6b-7a] 真正相信主的人,不可能失喪
[7b-8a] 普遍呼召與特別呼召
[3.24.9] 猶大從開始就不是真心信主,他是滅亡之子
[3.24.10-11] 不是先有種子後來發芽生長,而是神的釋放
[3.24.12] 神向非選民施行公義
[3.24.13a] 聖道的傳講會使罪人的心剛硬
[3.24.13b-14a] 人心剛硬的原因
[3.24.14b-16a] 正意解經,認清預定揀選的教義
[3.24.16b] 所謂「萬人,人人」是指萬民萬族,不同階級地位之人
[3.24.17a] 對其他異議的答復
[3.24.17b] 我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了
———
[3.24.1a]
神的呼召根據他的揀選,因此這完唯獨是他恩典所作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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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清楚解釋揀選的真理,我們必須解釋神對選民的呼召,以及惡人的眼瞎剛硬。我們已經討論過一些有關恩召選民,反駁錯誤的說法「福音應許是普遍傳給萬民,所以沒有選民與非選民的分別」,這是違背聖經的謬論。神藉特別的呼召彰顯他的揀選,這是出於他的主權旨意,不然這就是隱藏不言的奧秘。所以這呼召可正確稱為他揀選的「證實」。經上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羅8:29-30),將來又叫他們得榮耀。
雖然在神揀選自己的選民時,已經賜給他們兒子的名分,然而他們尚未蒙召前他們尚未得著擁有此大福分;反過來說,當他們蒙了恩召時,就已經開始享有揀選的福分。因這緣故,保羅將他們所領受的聖靈稱為「兒子名分的聖靈」(羅8:15原文,中文譯作「兒子的心」)以及「印記」和「得基業的憑據」(弗1:13-14;林後1:22;5:5)。聖靈的確是藉著自己的見證,在信徒心裏建立與印記兒子名分的確據,將來必完全得著。
傳福音給選民是源自於神的揀選,然而福音同樣也傳給惡人,所以傳福音本身並非是揀選的完全證據。然而神的確藉福音有效地恩召,教導他的選民,使他們有悔改相信。正如我們曾引用基督自己的話:「惟獨從神來的,他看見過父」(約6:46);「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約17:6)。主基督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6:44)。既然神的話告訴我們「凡學習天父教訓的,就到我這裏來」(約6:45),那麼凡不來的人,必定是沒有學習的。但是這並非說,能來的人是自己定意且照著行動的人,就真的來了。這乃是說,凡已經學習天父教訓的,不僅是能來,也必定來;因為他們聽見天父教訓(聽見福音),意志的果效(心被降服),行動的果效(來信靠主),這三者結合產生得救的結果。
[3.24.1b]
有效的恩召臨到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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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基督在約6:44說「蒙天父所吸引的人必到他這裡來」,然後引用先知書(賽54:13)說主的子民都要蒙神的教訓,據此宣告「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約6:45)。這是表明:凡是聽見天父恩召來學習的人,並定會來信靠主基督。既然每一位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人都來就基督,顯然每一個不來就基督的人,就是沒有聽見或學習父的教訓;因他若聽見和學習,就必定來。父使人聽見並教訓人來就聖子,這是有效恩召與教訓,與屬肉體的感受截然不同。
神所賜的這恩典是奧秘的運行在選民心裡,剛硬的心是不能領受的。賜下這恩典的目的,是要先除掉人的石心。因此當人從心裏聽見父的聲音,父就除掉他的石心並賜給他肉心(結11:19;36:26)。他藉此使他們成為蒙應許的兒女以及蒙憐憫的器皿,就是他早已預備得榮耀的人。神不恩召教訓所有的人,使他們來就基督;因為神恩召教訓的人,是因他的憐憫,而他所沒有恩召教訓的人,是因他的審判。因為「他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8)。
因此神稱他所揀選的人稱為他的兒女,稱自己為他們的父。神也藉著有效的恩召,接納他們進入他的家庭,使他們與他聯合,合而為一。聖經教導神的恩召是來自揀選,就充分證明這恩召完全是出於神白白的憐憫。我們若問他恩召誰,並為何恩召他們,答案是:他所揀選的人。此外,當我們思想神的揀選時,聖經處處教導是這唯獨是出於神的憐憫。保羅所說的真是極具意義:「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9:16)。
這並非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樣,一半出於神的恩典,另一半是人的定意和奔跑。他們這樣解釋:除非神的恩典幫助,人的意願和努力將會落空;他們也辯說,神以他的恩福幫助人,所以人得到救恩是自己也有所參與。這叫作天助自助,神人合作。這與聖經所說的「神恩獨作,唯獨恩典」的福音是天淵之別!
[3.24.1c-2a]
呼召的方式清楚指明這是唯獨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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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9:16所說「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否定了「天助自助,神人合作」的謬論。假若使徒保羅的意思只是,除非發憐憫的主與人同在,否則人定意或奔跑是徒然的,則那也可以反過來說,除非人的定意和奔跑也有參與,否則神發憐憫是徒然的。這種兩種說法明顯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們當毫不猶豫的確信:使徒將一切都歸功給神的憐憫,人的定意或努力與揀選完全無關。
反對者卻仍狡辯說:除非人的努力和意志對救恩有參與,否則保羅就不會這樣說。這種謬論實在不值一提。保羅在此根本不考慮人裡面如何,乃是當他看到這些人將得救的部分原因歸功於人的努力時,他就直接先譴責他們的謬論,而後宣告救恩全部都是歸於神的憐憫。況且舊約的先知不就是繼續不斷傳講神白白恩典的呼召嗎?
此外,呼召的性質和方式也清楚證明這事實,因為呼召不但包括傳聖道的傳講,也包括聖靈的光照。先知教導我們神向什麼樣的人傳揚他的聖道:「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裏!我在這裏!」(賽65:1)。神為了叫猶太人不會以為這只是對外邦人施恩,就提醒他們:當他定意施恩給他們的父亞伯拉罕時,亞伯拉罕當時與他的家族都墮落在拜偶像的光景中(書24:2-3)。
當神開始以他聖道的真光照耀那不配的人時,就以此充分顯明神白白的恩典慈愛。在此,神無限的恩慈已經彰顯出來,但這並不表示所有人都得救了;因為仍有審判刑罰存留在惡人身上,因他們拒絕神愛的見證。並且,神不提供他們聖靈有效的呼召,也是要彰顯他榮耀的公義。因此,這內在的有效恩召是我們得救的憑據,無可置疑。這也是約翰在所說的:「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3:24;4:13)。
[3.24.2b-3] 信心是來自神的揀選,揀選並非根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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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人的肉體誇口說「當神呼召並白白恩典將他的拯救賜給他們時,他們至少對神有所響應」,神宣告說他們自己沒有可聽的耳,可見的眼,這是神賜給他們的(林前2:9)。並且,他賜給人可聽的耳可見的眼,不是根據各人感恩的心,乃是根據他的揀選。路加記載了這顯著的例子。保羅和巴拿巴向猶太人和外邦人傳講真道。雖然他們都聽到了了同樣的聖道,然而聖經記載只有「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我們不能否認在福音的傳講裡,神的呼召是白白的恩典,因為這有效的恩召唯獨出於神的揀選。
我們在此當謹慎免犯兩種錯誤:第一,有人以為人與神合作同工,要靠人的同意使神的揀選生效。他們說,人的意志抉擇在神的計畫之上。這等於是說,神只是賜我們相信的能力(有信的可能),而不是賜信心本身(確實信靠)。第二,另有些人雖沒有如此嚴重削弱聖靈的恩典,卻說揀選根據信心,等於是說神的揀選是未定之數且沒有效力,必須等候人的信心來確認使之有效。的確,就我們來說,是藉著信靠主基督,清楚自己是神的選民,這是顯而易見。神隱秘的計畫原是隱藏的,藉信心被彰顯出來。但是你當明白,這樣說只是表示原來我們所不知的,現在證實了,蓋上印記(約3:33)。但是若說揀選在人接受福音之後才發生功效,揀選是根據信心,則這是大錯特錯 。我們當從信靠主基督得著蒙神揀選的確據;因為我們若想測透神永恆的預定,則這深淵將吞沒我們。但當神向我們彰顯他對我們的預定時,我們必須向上仰望,免得我們倒果為因,本末倒置。聖經教導我們是因神的揀選而蒙光照,難道我們要因此大光照耀刺眼而眩暈,竟然拒絕考慮神的揀選是根本原因嗎?同時,我們承認要確知自己得救,要從神的道起始,並且我們應當信靠神的話,稱神為我們的父。神的道離我們甚近,就在我們口中,在心裏(申30:14),有些人卻想要在別處尋找確據,這是荒謬的虛浮。我們必須信靠神的聖道,制止任意妄為的傾向。神藉著他聖道,豐盛地向我們見證他奧秘的恩典;我們要記住揀選是泉源,信心是管道(泉源的活水藉此湧流,供我們飲用)不應阻止我們將榮耀歸給泉源。
[3.24.4a] 確知自己蒙揀選的正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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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4b-5a]
選民在主基督裡,被收納為天父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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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神的恩召」為依歸來認識「神的揀選」。這使我們感受到自己天天從神手中所領受的祝福,是來自神在永恆裡的揀選,收納我們為他的兒女。就如以賽亞書中所說「你以忠信誠實行過奇妙的事,成就你古時所定的」(賽25:1)。因為神定意藉此「兒女名分」作為表記來堅固我們,藉此向我們證實了他對我們的計畫,這是就我們所能知道的。我們不可認為這表記的見證不夠清楚,當思想這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女」確據是何等清楚與真實。神的旨意是堅定不移的;他定意賜平安給敬畏他的兒女,赦免他們的罪,激勵他們行善,也是堅定不移的;所以藉他奇妙方法施行憐恤,好事壞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羅8:33)。神是我們的天父,他與我們同在就足夠了,我們就得著一切所需的義,因我們犯罪惟獨是得罪他。他決定不將罪歸算在我們身上,如同我們從來沒有犯過罪似的。
認識自己已經蒙揀選是神的兒女,這真是安息之所,我們可稱之為「內室」,與神交通之處!在這裏我仰望神,他以笑臉幫助我,我不再被憂慮攪擾,反而在此經歷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這樣的異象,沒有使我感到害怕,反而安慰我;並不刺激我有急燥的好奇心,反而除掉之;這沒有叫我的感到疲乏,反而是寧靜。在此感受真正的安息。賜平安的神使萬事都平靜,並且在平安中仰望神是真正的平安(詩131:2)。
我們惟有藉著基督才能明白揀選。我們若尋求神父親般的慈愛,就當仰望基督,因神的靈是在基督身上,他是天父的愛子(太3:17)。我們若尋求救恩、生命,以及天國的永生,沒有別人可以投靠,因惟有基督才是生命的源頭,救恩的根基,以及天國的後嗣。揀選的目的不就是天父收納我們,使我們因他的恩惠獲得救恩和永生嗎?不論你從哪方面思考測度,這就是神揀選的終極目的。因此,聖經記載神所收納為他兒女的人,不是因人本身的緣故蒙揀選,而是在基督裏蒙揀選(弗1:
4)。
[3.24.5b] 唯有明白在主基督裡蒙揀選,才能認識揀選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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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在基督裏愛選民,他們蒙揀選與基督同作後嗣,神就以天國的產業尊榮他們。既然神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我們就不可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蒙揀選的確據;假如將父神與基督分開,則也不能在父神裏面獲得確據。因此基督是那明鏡,使我們毫不自欺看見自己蒙揀選。因父神在永恆裡定意揀選歸他自己的子民,他預定將他們連結在基督裡,所以父神將基督一切的肢體都視為自己的兒女。因此,我們若在基督裡與他契合,這就充分清楚的見證,我們名字寫在生命冊上(啟21:27) 。
當基督藉著福音的傳講,向我們見證父神將他和他一切的福分賜給我們時(羅8:32),他就使我們與他交通契合,這是確實的。聖經說我們要披戴基督(羅13:14),連於元首基督(弗4:15),好讓我們因基督活著就與他一同活。聖經反覆記載此真理:神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羅8:32),「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約3:16),一切信他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基督稱自己為「生命的糧」(約6:35),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不死(約6:51,58)。基督親自向我們見證,凡以信心接待他的人,天父就收納他們作自己的兒女。我們若不以「稱為神的兒女和後嗣」為滿足,還想要別的,則是妄想超越基督。然而成為神的兒女和後嗣是我們終極的目標,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著唯有基督才能賜給我們的,假若想在他之外去追求,豈不是瘋狂無比麼?此外,既然基督是父神永恆的智慧,不改變的真理,永遠可靠的奇妙策士,我們就不應當懷疑基督告訴我們的,就是我們所尋求的父神旨意。基督信實的向我們啟示神的旨意,始終如一。
我們對此教義真理的認識,也應當在禱告中熱烈表達出來。因為我們有蒙揀選的確據激勵我們求告神,但我們若猶疑不定向神說「主啊,我若是蒙揀選的,求主垂聽」,則是荒謬的。因神定意要我們滿足於他的應許,不要再到別處詢問他是否垂聽我們禱告。如此就必使我們脫離許多的陷阱,只要我們曉得怎樣正確運用神所給我們的聖經。我們不可隨意亂解經文,必須按著正意解釋應用。
[3.24.6a]
基督賜給屬他的人確據,他們蒙揀選是永不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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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清楚明說,我們所蒙的恩召是來自揀選,這是使我們確信自己必蒙拯救到底。基督光照我們認識他的聖名,接納我們進入他教會裏,也必蒙他的引導和保守。凡基督所如此接納的人,都是父神所交付他,使他們蒙保守到永永遠遠。我們希望有怎樣的確據呢?基督宣告:凡父神所喜悅拯救的人,都已經交付在他的保護之下(約6:37,39;17:6,12)。因此,我們若知道神已經將我們交托給基督,設立基督作他一切百姓惟一的救主,就確知神必看顧拯救我們。我們若懷疑自己是否被基督收納到他的保護中,則當注意基督主動來拯救我們,作我們的牧者,並宣告我們聽他聲音,是屬他的羊(約10:3,16),就除掉我們一切的疑惑。讓我們領受所賜給我們的基督,他親自來尋找我們;基督必認我們為他的羊,並保護我們在他的羊圈裏。
然而,有些人擔心自己未來的光景。雖然保羅教導那些蒙恩召人是早已蒙揀選的人(羅8:30),基督也顯示「被召的人多,蒙揀選的人少」(太22:14)。然而,保羅自己也勸我們不要自恃安全,他說:「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需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他們因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信所以被接上去。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然不愛惜本樹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羅11:20-21)。經驗也教導我們:若沒有堅忍伴隨呼召和信心,否則一切都是徒然的;而且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堅忍到底。
然而,基督已救我們選民脫離這樣的擔擾,因他所賜給我們的這些應許包括我們的未來:「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未日卻叫他復活」(約6:37-39),以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3.24.6b-7a] 真正相信主的人,不可能失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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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宣告「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15:13)時,也顯示凡被栽種在神裏面的,都不會被拔出來,這就是約翰所說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9)。這也就是保羅得勝凱歌的緣由:得救確據勝過生和死,現在的事和將來的事(羅8:38)。這樣的誇勝是完全根據神所賜給我們的堅忍恩賜。保羅將這真理運用在一切選民身上,我們每一信徒都有這得救到底的確據。
保羅在另一處經文也同樣的教導:「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當大衛的信心軟弱時,他也依靠此得救的確據:「求你不要離棄你手所造的」(詩138:8)。我們毫無疑問,當基督為所有選民禱告時,他為他們代求,正如他為彼得代求一樣,叫他們不致於失了信心(路22:32)。我們以此結論他們沒有墮落滅亡的危險,因為神的兒子求告父神保守他們在敬虔中堅忍到底,並且父神不可能拒絕他。基督替我們代求,就是教導我們確信我們永遠是安全的,因我們是一次永遠的屬於基督。
然而我們日常看見那些似乎屬基督的人,又遠離基督而失喪,並邁向滅亡。其實,當主宣告凡父所賜給他的人沒有一個滅亡的時,他也提到「除了那滅亡之子」(約17:12)。這是真的,然而那些滅亡之子從未內心真誠信靠主基督。蒙神揀選的我們,才會有這得救到底的確據。約翰說:「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19)。我們並不否認那些人在外表上有某些蒙召記號,與神的選民所有的相似。然而他們根本沒有蒙揀選的確據,這確據是信徒從福音的道中所得著的確證。因此,我們不可讓這些背道例子,動搖我們對神應許的信靠,以致失去平安。這應許就是主基督宣告凡以真信心接受他的人,都是父神所賜給他的,沒有一個滅亡的,因基督是他們的守護者和牧者,所以沒有一個會滅亡(約3:16;6:39)。
[3.24.7b-8a] 普遍呼召與特別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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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林前10:12所說的,並非反對信徒單純相信神而有確據,乃是勸導他們不要倚靠屬肉體的愚蠢自信,因這樣自信導致自大、驕傲以及藐視他人,除滅了謙卑和對神的敬畏,使人忘恩負義。保羅吩咐他所教導的外邦信徒,不可因猶太人被棄而他們取而代之,就驕傲自大,輕看猶太人(羅11:18
-24)。他也叫我們存敬畏之心,這不是要我們灰心失望而動搖,而是要使我們謙卑地接受神的恩典,全然信靠他之心絲毫不減。此外,保羅在羅馬書11章所說並非針對信徒個人,而是針對猶太人和外邦人。因當教會開始分門別類,成為兩派對立紛爭時,保羅就告誡外邦信徒,雖然他們取代了原是被分別為聖的猶太人,然而這應當使他們懼怕和謙卑。因為他們當中有許多人自高自大,保羅制止他們虛妄自誇,是有益的。但是,如此勸誡不是叫我們失去得救到底的確據,我們的確實盼望伸展到未來,包括死後。若是懷疑我們將來會失落,則是與此盼望的本質截然相反。
基督所說的「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常被嚴重的誤解。然而我們當謹守從上述教導所清楚看見的:有兩種不同的呼召。第一種是普遍的呼召,神藉此呼召經由真道的傳講,不加分別的召請所有聽道的人都來歸向他,甚至包括那些聽道卻拒絕領受的人,福音是死的香氣叫他們死(林後2:16),這呼召作為他們更加被定罪的緣由。第二種呼召是特別的呼召。這呼召是專門針對信徒,神藉著聖靈內在的光照,使所傳揚的真道住在他們心中且結出得救的果實。然而他有時也使一些人暫時受光照而聽從這呼召,後來因他們忘恩負義而背道,他就公義地離棄他們,他們就陷入比先前更大的黑暗中。
基督看見福音廣泛傳開,許多人藐視之,只有很少人會正視看重,他就說比喻敘述神是大君王設擺筵席,差派臣僕四處邀請眾多人參加,然而幾乎所有的人都拒絕,因他們都找藉口不來;在他們拒絕之後,君王就差遣僕人在岔路口,召一切所遇見的人來赴席(太22:2-9)。到此為止,顯然人人皆知這比喻指的是「普遍呼召」。然後他繼續說:神是好主人,環繞各桌和藹可親的歡迎所有客人。他若找到沒有穿禮服的人,就必不允許這人因穿著不當,以污穢的衣裳使自己的筵席蒙羞(太22:11-13)。我們承認這句話是指那些告白信仰進入教會(赴筵席)卻未曾披上基督的聖潔(未穿潔淨禮服)的人。神絕不會一直容讓這樣的無禮羞辱來腐蝕他的教會,必定將這些邪惡的人趕出去,這是他們罪有應得。所以,被召的人極多,其中蒙揀選的少(太20:16)。
然而我們並非教導這普遍呼召是信徒所應當根據,來證明自己蒙揀選。因為惡人同樣也受這外在呼召,然而選民領受此呼召時,隨之而來的是內在的特別恩召,帶來聖靈的重生(多3:5),這是信徒將得基業的憑據和印記(弗1:13-14),印記在我們心中(林後1:22)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綜上所述,雖然假冒偽善的人,外表假裝敬虔,像是真敬拜神的人,然而基督卻宣告:他們將從自己所不當佔據的座位上被趕逐(太22:13),正如詩篇所記載的:「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詩15:1),「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詩24:1;詩15:2),以及「這是尋求耶和華的族類,是尋求你面的雅各」(詩24:6)。 因此,聖靈勸信徒當忍耐,免得因以實瑪利人混入教會而痛苦煩惱,因他們將被揭露且極其羞辱地被驅逐。
[3.24.9]
猶大從開始就不是真心信主,他是滅亡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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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大筵席比喻」中那未穿禮服的人,來說明猶大的例子:基督告訴我們「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雖然這未穿禮服的人並非特指猶大,但是必定包含猶大在內,這一點也不含糊。猶大被算是跟從基督的羊,並非因為他真的是主的羊,而是因為他暫時佔了一席之位。主在另一處經文中宣告猶大與其他使徒同樣蒙選,所指的只是他的事奉職分。基督說:「我揀選了十二個門徒,但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6:70),即他選擇猶大擔任使徒的職分。然而當基督提到蒙救恩的揀選時,他將猶大排除在選民之外:「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約13:18)。
若有人將這兩處經文中的「揀選」混為一談,則必悲慘的作繭自縛;但若他注意這兩處的「揀選」是有區別的,就必恍然大悟,再清楚也不過了。所以,當有人教導說:信徒只能知道自己已蒙呼召,卻無法確信自己已蒙揀選,這是很嚴重且危險的錯誤。這樣教導規勸所有人恐懼戰兢,所根據的錯誤理由是信徒雖然知道自己現在的光景,也無法知道未來會將如何。但是這樣的解釋足以證明是絆倒人的。如此教導等於是將「揀選」依附於人的善行功德。這使人恐懼戰兢而沮喪,不能堅固信徒,因為這樣說法使人倚靠自己,而不倚靠神的慈愛恩典。
信徒據此就能清楚體會:只要人對「預定」有正確瞭解,不會使信心動搖,反而是最能堅固信心。然而我們也不否認有時聖靈在說話時,屈就我們的有限悟性,例如他說「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結13:9
)。這是指假先知等背道之人,不會列在地上教會名冊中,好像是指神後來將他所認可的子民記錄在生命冊上。其實基督已經見證(路10:20)神兒女的名字從創立世界以來,都早已記錄在生命冊上(啟13:8;腓4:3)。因此,結13:9只是說神棄絕那些表面看來似乎是神選民的人,如詩篇所說「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詩69:28;參考啟3:5)。這是用地上教會名冊(可記錄可塗抹)來比喻天上的生命冊(選民永不被塗抹)。
[3.24.10-11]
不是先有種子後來發芽生長,而是神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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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為選民在蒙恩召之前已經有蒙揀選的種子,只是對真神無知而已,所以主張他們在蒙恩召之前已有敬虔的生活。然而這樣說法是可恥的,顯然與保羅所說的完全不符,因保羅說這些人蒙召得救後不應該再說謊(弗4:25)或偷竊(弗4:28)。他們如何解釋其他經文呢?譬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宣告:「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之後立刻接著說:哥林多信徒在認識基督之前犯這些罪行,但如今蒙他的寶血洗淨,藉著聖靈已經得釋放(林前6:11)。羅馬書也同樣教導:「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 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6:19),「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羅6:21)。
那些一生玷污自己喜歡犯罪,並在最污穢和可憎的罪中打滾的人,會有什麼蒙揀選的種子發芽生長呢?假若保羅認同這種說法(林前6:9-11顯示他反對此說法),則他應該表明他們得到神的恩典有多麼的深厚,保守他們不陷入這些污穢的罪惡。假若是這樣,彼得也應當勸信徒感謝神,因他們生來就有永恆蒙揀選的種子了。但是他反而是警告他們,他們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放縱私慾,時候已經夠了(彼前4:3)。我們可以舉例,妓女喇合在尚未相信神之前,她裡面有什麼義的種子呢(書2:1)?瑪拿西王以眾先知的血玷污耶路撒冷(王下20:16),他裏面如何呢?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在奄奄一息時才才向神悔改(路23:42),他裏面又如何呢?所以,這所謂蒙揀選的種子的謬論是好奇作夢之人所捏造的,是偏離聖經的啟示!讓我們堅信聖經清楚的教導:「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53:6),即走向沉淪。神在永恆裏預定拯救選民脫離此沉淪的深淵,是按照他自己所定的時間拯救他們,在此之前他只是保守他們不陷入不可得赦免褻瀆的罪中。
[3.24.12]
神向非選民施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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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以他有效的恩召臨到選民,來成就他對選民所預定的救恩,這是按照他永恆的計畫。照樣,神以審判刑罰來執行他對未蒙揀選之人的計畫。那麼這些被神創造的人,因自己的罪惡在今生蒙羞並在死中滅亡,是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並彰顯他公義刑罰的例證,其光景如何呢?為了達到他們應得的結局,他有時不向他們傳講福音,又有時向他們傳福音而任憑他們瞎眼,心裡剛硬。前者有許多例證,我們只要指出一個最清楚明顯的例子。在舊約時代,在基督的降臨之前至少有四千年的時間,神向所有的外邦人隱藏救恩福音的光照。若有人回答說,這是因為神判定他們不配得聽福音,與這極大的恩福無分,則他們的後裔(新約時代的外邦人)也是一樣不配。
除了經驗告訴我們此歷史事實,先知瑪拉基對此也作有效的見證:在他斥責他們的不信和褻瀆的行為時,他宣告將會有一位救贖主降臨(瑪4:1-6)。神為何賜下救主給後來的人,而沒有賜給他們的祖先呢?那些妄想在神隱秘和測不透的計畫之外,另找原因的人,只是毫無意義的折磨自己。雖然我們無法靠自己回答此奧秘,然而也不應當因惡人攻擊神的公義,就感到懼怕。因為我們宣告:任何罪人滅亡,都是罪有應得,並且有些人得拯救完全是出於神白白賜下的恩典。我們所說的就足以彰顯神的榮耀,一點也不需迴避。
至高的審判主將他所定罪咒詛而不光照的人,留在黑暗裏,這是在施行他所預定的。至於罪人的盲目瞎眼,我們每日目睹眾多證據,聖經中也有許多證據。若對一百個人傳講同樣的福音,二十個人以信服的心領受,而其餘的人卻不珍惜,反而嘲笑、斥責或恨惡。若有人說這差別是在乎拒絕之人內心的惡毒和敗壞,則這種說法不能令人滿意。因為就信服福音的人而言,若神沒有以他的恩慈改變他們,則他們內心也是被同樣的惡毒所佔。因此,除非我們注意保羅所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林前4:7),否則我們總是在困惑中。他的意思顯然是,信的人優於不信的人,不是因他們自己的美德,而是惟獨出於神的恩典。
[3.24.13a]
聖道的傳講會使罪人的心剛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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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為何施恩給一些人,卻越過其他人呢?就前者而論,路加告訴我們的答案:因他們被「預定得永生」(徒13:48)。就後者而論,除了他們是「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9:21-22)之外,別無解釋。因此,我們應當勇敢地與奥古斯丁同說:「神能將惡人的意志改變為善,因為他是全能的。他當然能這樣做。那麼他為何不這樣做呢?因他定意不這樣做。他之所以定意不這樣做,完全在於他自己」。我們不應當自以為聰明,妄想加上超過聖經的解釋。有些人逃避事實,辯說:神吸引那自己尋求和伸手求助的人。若是依照這樣「神人合作」的謬論,則得永生或遭毀滅的區別,就在於人的決定,而不是在於神的預定拯救。事實上,罪人的得救並非出於自己的主動意願,即使是所謂敬虔敬畏神的人,都需要聖靈的特別開啟。呂底亞,那賣紫色布匹的婦女,敬畏神,然而她仍需要聖靈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16:14),並因此得救。這不是單單指這位婦女說的,而是要教導我們各人,悔改得救與在敬虔上長進,都是聖靈奧秘的作為。
毫無疑問,神藉自己的話語傳講,使那些硬心抵擋的人更加心盲。他為何藉摩西向法老王提出多次的要求呢?難道他希望藉著摩西再三的傳話使法老的心變得柔軟嗎?絕不是。因神在差遣摩西之前,就已經知道且預定了此事的結果。神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4:19-21)。因此當神興起先知以西結時,神事先警告他,他是被差遣往頑固悖逆的以色列人那裏(結2:3),免得當他發現他們沒有可聽的耳時就懼怕(結12:2)。神也告訴耶利米,他的教導將如火,將以色列人燒滅成灰燼(耶1:10;5:14)。以賽亞的預言更清楚解釋這事實,因神這樣差遣他:「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賽6:9-10;太13:14-15;可4:12;路8:10;約12:40;徒28:26-27;羅11:8)。
[3.24.13b-14a] 人心剛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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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以賽亞書6:9-10所說,神向他們傳講他的話,結果是使他們更聽不見;他光照他們,結果叫他們更看不見;他向他們宣揚真理教義,結果使他們更加愚昧;他賜下解救之良方,結果使他們不得醫治。使徒約翰引用此預言時,說猶太人不能相信基督的教導(約12:39),因為神的咒詛臨到他們剛硬之人身上。這是無人能否認的事實:對於那些心裡剛硬的人,神定意將他的真理以比喻的奧秘來隱藏,使他們聽見卻無益處,結果使他們變得更加愚昧。基督親自見證他向眾人說比喻,唯獨向使徒解釋比喻的意義,「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太13:11)。你會問,主教導眾人而不管他們聽不懂,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想想聽不懂是誰的錯,就不必再追問了。因為不論神的真道對他們而言有多難明白,仍有足夠的亮光指出惡人的良心剛硬,使他們無可推諉。
現在思考主為何這樣作。我們若回答,這是因為罪人自己的不虔不義、邪惡和忘恩負義,這是罪有應得。這答案誠然是真實的。然而因這答案不夠完全,不夠清楚,為何有些人聽從順服,但這些人卻仍悖逆?為了追根究底,我們必須提出保羅所引用的出9:16,神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羅9:17)。被神遺棄的人聽到神的真道卻不聽從,是因他們心裏的惡毒和敗壞,所以被定罪是公義的。但我們也要明白,神任憑他們陷入這樣敗壞,是因他們被興起來遭定罪,為要彰顯神的榮耀,這是他公義且測不透的判斷(羅11:33)。同樣,聖經記載以利的兒子不聽從父親的勸誡,「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撒上2:25)。我們並不否認他們的悖逆是出於自己的罪惡;但聖經同時也教導神為何任憑他們在自己的悖逆中(雖然他能叫他們的心變得柔軟),這是因他永不改變的預旨,一次永遠預定他們受滅亡。約翰也說到此要點:「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他。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約12:37-38;賽53:1)。他雖然斥責悖逆之人的罪,卻也表明除非聖靈賜給罪人悔改之心,否則神的恩典對罪人而言是全然乏味的。
[3.24.14b-16a]
正意解經,認清預定揀選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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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引用以賽亞的預言「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約6:45;賽54:13)就是要表明剛硬的猶太人之所以被遺棄在教會之外,因他們不肯受教。並且他只給我們這理由,說明為何神的應許與他們無關。保羅的敘述也證明此點:「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基督總為神的大能,神的智慧」(林前1:23-24)。當他說明每當福音傳講的時候,人們通常的反應是有些人反感,也有人藐視棄絕;他同時說惟有「那蒙召的」才會以福音為寶貴(林前1:22,24)。雖然他之前稱他們為「信的人」(林前1:21),卻不是要否認神的恩典先於信心。保羅加上「蒙召的」為了正確教導那些領受福音的人,並叫他們明白信心是來自於神的恩召,不是出於自己。同理,他之後也教導他們是「蒙神的揀選」(林前1:27-28)。
當不虔不義的人聽到這些真理時,他們埋怨神是以他的全能,隨意對待可憐的受造物。然而,我們確實知道罪人在各方面,都伏在神的審判台前,連罪狀的千分之一都無法辯護,完全無可推諉。我們承認惡人所遭受的一切定罪刑罰,都是出於神公義的審判,毫無不當之處。我們雖然不十分清楚其中奧秘的原因,但仍要承認自己無法測透神的智慧是何等深哉(羅11:33)。
反對者慣於引用一些經文來反對上述的真理。他們以為這些經文看來否認惡人的滅亡出於神的預定,雖然惡人大聲抗議,但是他們滅亡完全是咎由自取。我們要簡潔解釋這些經文,並證明其所說與上述真理教義毫無衝突。他們引用以西結書:「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假若神定意要拯救全人類,那麼他為何不勸勉那些比較傾向順服他的人悔改,卻仍天天向那些內心越來越剛硬的人傳福音呢?基督親自見證,尼尼微和所多瑪人中有些人,比猶太人更加願意聽從他所傳的道和神跡(太11:23)。假若神定意所有人都得救,那麼他為何不把悔改的心賜給那些傾向接受恩典的可憐人呢?
可見,若說以西結所提及的神的旨意與他的永恆計畫(區分選民和被遺棄之人)有衝突,則是曲解聖經。其實先知真正的意思是,神只喜悅將赦罪的盼望賜給悔改的人。此段經文的真義是,罪人一旦悔改歸正,神毫無疑問立時赦免他的罪。因此,神喜悅罪人悔改,就不喜悅他們滅亡。經驗告訴我們,神喜悅那些他所呼召的選民悔改,因此他並未改變感動所有人的心。然而我們不能說神的普遍呼召沒有意義,因為雖然神的外在呼召,只是為了使那些聽見而不順服的人無可推諉,但它仍是神施恩典的證據,藉此叫人與他自己和好。
因此,我們當明白以西結所說「神不喜悅罪人死亡」,目的是要信徒確信,他們一旦向神悔改,神就立刻赦免他們;同時也要惡人知道他們過犯是罪加一等,因為他們對神的大恩憐憫竟然無動於衷。神赦罪憐憫總是臨到悔改的人,但眾先知和使徒(包括以西結自己)都清楚教導神將悔改的心賜給選民(徒5:31)。
其次,反對者也引用保羅所說「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3-4)。雖然這與上述解釋的原因有所不同,卻也有共同點。我們答復:首先,上下文清楚告訴我們神的意願如何,因保羅連結兩要點:他願意他們得救,並明白真道。如果這兩要點連結的意思是:神的永遠計畫預定了他們明白真道,領受救恩教義,則如何解釋摩西所說「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申4:7)。神沒有以福音光照許多民族,卻惟獨光照其他民族,原因為何呢?許多人從未聽過那領人歸向神的真道,又有些人只初嚐真道的開端,不清不楚,為何如此呢?
這事實就讓我們容易明白保羅在此所說的真義。他吩咐提摩太在教會中為萬人代求,認真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人禱告(提前2:1-2)。 既然為全人類每一人代求是不可能的,為那些幾乎無望的統治者代禱看來是無用的(因他們都與神的百姓無關,甚至盡全力打壓神的國度),所以保羅接著說:「這……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3-4)。保羅藉此只是表明:神並沒有將救恩之路向任何民族(萬民)或任一階級(君王)關閉;反而澆灌自己的憐憫給萬民萬族,各種地位階級的人都有分於神的憐憫。
[3.24.16b]
所謂「萬人,人人」是指萬民萬族,不同階級地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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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論到有關「神願意萬人得救」的類似經文,從上下文來看就可清楚明白,並非宣告神在他隱秘的旨意中對所有人的計畫,乃是宣告任何罪人悔改尋求赦罪,神都願意赦免他。反對者若堅持說神定意憐憫眾人(羅11:32),我們就用另一經文指出「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115:3)。羅11:32的「憐憫」必須在羅馬書9-11章的上下文來解釋,必須與9:15-18所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引用出33:19)相符合。神揀選他定意要憐憫的對象,就表示他沒有賜下憐憫給所有的人。他定意憐憫眾人,顯然指的是萬民萬族,不同階級地位的人,而不是指每一個人,我們何必再談!同時我們也應當注意,保羅在此並非說到神在所有時代、所有地方、對所有人所作的,他乃是說明神的主權揀選,甚至使敵擋神的君王官員都蒙恩得救,得享從天而來的真道(雖然君王官員常因心盲而打壓福音)。
反對者也以彼得後書的經文提出異議:「神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然而這經文的後半就是問題的答案,因為神願使誰悔改,必須從聖經對「悔改」的總體教導來明白。人的悔改歸正都在神手中:神應許將肉心賜給選民,而任憑其他人仍有石心(結36:26)時,難道我們還要問神是否定意要所有的人都悔改歸正嗎?的確,除非神立時接納一切求告他憐憫的人,否則「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亞1:3)這句話就沒有意義。然而我們能肯定的說,除非神先動工,否則沒有任何罪人會來到神面前。假若悔改是出於人自己的選擇,保羅就不會說:「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提後2:25)。事實上,那親口吩咐人人悔改的神,同時也以聖靈隱秘的感動,吸引他的選民歸向他。所以耶利米說:「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耶31:18-19)。
[3.24.17a]
對其他異議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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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會說:若是相信神預定選民得救,人就不會相信福音中的應許呼召人悔改,因為這應許說他願意人人悔改,與他永恆的預旨相矛盾。其實絕非如此。因為不論救恩應許的呼召是多麼普遍,只要我們留意這應許在被遺棄之人身上的結果,就會明白這應許與神預定這些人因自己的罪滅亡,是毫無衝突。當我們以信心領受神的應許時,我們才會知道這應許在我們裡面發生功效。相反的,當信心熄滅時,應許也就同時作廢了。既然如此,我們就可看明白這二者沒有衝突。
神在永恆中預定他定意以愛接納的選民,和他定意以義怒刑罰的人。神毫無分別地向所有的人宣告救恩。我們確信這兩件事毫無衝突。神的應許只是表示:凡懇求他憐憫的人就必得著。然而只有他所光照的人才會尋求他。而且他所光照的人就是他所預定蒙救恩的人。這些人才真正得著神堅定不移的應許,如此看來,無人能說神永恆的揀選和他所應許的恩典有任何衝突,因為這恩典是提供給信徒的。
但神為何說「人人」呢?是為了使敬虔的人之心更加安穩信靠,他們明白了只要信靠主,罪人所蒙的恩典沒有兩樣。另一方面,惡人也不能埋怨他們沒有可投靠的避難所,以脫離罪惡的捆綁,因為是他們忘恩負義拒絕神所提供的。因此,既然神的憐憫在福音上提供給兩種人,所以是信心(神自己的光照)分別敬虔和不敬虔的人。由此可見,前者感受到福音在他心裏的運行,後者則從福音得不到任何益處。這光照本身也是由神永恆的揀選所預定的。
[3.24.17b]
我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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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引用基督的哀歌「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23:37),也不能支持他們的論調。我們承認基督在此不僅是以他的人性說話,也是在斥責猶太人多次拒絕他的恩典。我們必須明白有關馬太23:37「神的旨意」定義為何。十分清楚的是:神多多寬容忍耐且不斷保守猶太人,他們從君王到百姓都頑梗的放縱私慾,而拒絕被聚集歸向主。然而這並不表示人的忘恩負義能破壞神的計畫。主在此所說的「願意」,與聖經中多處經文一樣,是神屈尊以擬人語氣來表達他對悖逆子民的愛。神說他整天伸手呼召悖逆的百姓(賽65:2),忍耐寬容引領他們歸向他。
反對者若想望文生義來解釋這些經文,而不顧這些是擬人化用語,則必導致許多無謂的爭辯。其實只要說明這是以人的情感來作比方描述神的愛,就足以解決此問題。雖然對我們的認知而言,神的旨意有多層面,然而他的旨意就他自己而言是合一的,不是兩種不同的旨意。但是根據神百般的智慧(就如保羅在弗3:10所說的)其豐富多樣的層面,是超越我們的有限理解力,就使我們驚嘆啞口無言,直到他使我們明白他旨意是何等奇妙!我們現在看來似乎是糢糊不清,到那日就明白了(林前13:12)。
反對者提出膚淺的辯論說,既然神是萬人之父,神若在人犯罪墮落之前,就定意不揀選一些人,就是不公不義。這樣的謬論等於是限制了神的揀選主權。請他們回答神為何在舊約時期只與猶太民族立約,惟獨作他們的父親;甚至為何在這民族中只揀選少數的人,就如採擷花兒那樣。然而如此惡心惡言責備神之人,蒙蔽自己不去思想「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為要將基業賜給選民,末了他對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太25:34)。
反對者說神絕不會恨惡他所造的任何人。我們同意他不會無緣無故的恨惡受造之人 ,但這與現在所討論的無關:即被遺棄之人是受神公義的憎惡。他們沒有聖靈,他們一切的惡行為都被神咒詛。反對者也引用保羅的話:「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羅10:12),神毫無分別地施恩給所有的人。我們同意這點,只要他們承認如保羅所說的:「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羅9:24),這證明神沒有義務要憐恤恩召任何罪人。
這也反駁他們對以下經文的強解,即「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11:32;加3:22);保羅在此意思是,神定意眾人的得救是完全出於他自己的憐憫,雖然他的憐憫並未臨到所有人。
在我們與反對者來回爭辯之後,我們的結論應當是:面對如此深哉的奧秘,我們應與保羅一同戰兢(羅11:33-36);但若悖逆剛愎之人囂張喧鬧,我們應當與保羅一樣大聲疾呼:「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羅9:20)。奥古斯丁說得對:凡是以人的公義準則來衡量神的公義,都是邪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