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三七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 卷三
卷四1~卷 四
卷 三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恩福,和隨恩典而來的效果
第七章概述基督徒的生命。捨己。
[3.7.1] 我們不是自己的主人,乃是屬於神
[3.7.2] 藉著將自己獻給神來捨己
[3.7.3] 提多書二章所教導的捨己
[3.7.4a] 捨己除去驕傲自大
[3.7.4b-5a] 捨己使我們善待別人
[3.7.6b-7a] 愛鄰舍並非因為對方應得,乃是為了神
[3.7.7b] 盡外在責任是不夠的,內心才是關鍵
[3.7.8] 捨己歸向神:全然順服神的旨意!
[3.7.9] 唯獨信靠神的恩典
[3.7.10] 「捨己」幫助我們忍受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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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我們不是自己的主人,乃是屬於神
神的律法是行事為人最完美的準則方法,然而我們屬天的救主,喜悅以更清楚直接的計畫,來教導他的子民,遵行他在律法中所設立的規範。此計畫的開端是:信徒的天職是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敬拜神(羅12:1)。這就是神所要求我們對祂的敬拜。據此,衍生出對信徒的勸勉:「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最重要的是:我們被分別為聖並將自己獻與神,使我們此後在思想、言語、行為上,都是只為了榮耀神。因為任何已分別為聖的事物,作為不聖潔的用途,就必定冒犯神。
我們既然不屬自己(林前6:19)乃屬於主,那麼關於我們所當避免的錯誤為何,我們生活一切行事的導向,都是非常清楚的。我們不屬自己,因此,不可容讓自己的理智或意志,作主統治生活的計畫和行為。我們不屬自己:因此不可以滿足肉體的私慾,作為人生的追求目標。我們不屬自己:因此讓我們盡可能忘記自己,和自己的一切所有。反之,我們屬於神,因此讓我們為他而活並為他而死。我們屬於神,因此讓神的智慧和旨意,統領我們一切的行為。我們屬於神,讓我們生活每一部分都全力以赴,以他作為我們惟一的目標(羅14:8;林前6:19)。人若被教導他不屬自己,就將治理的主權從自己的理智奪回,並使之都順服神(林後10:5),這人是何等的有福!因為聽從自我中心,是最能毀滅我們的瘟疫;所以惟一使我們得救的避難所,是完全不靠自我中心的理智意志,而唯獨順從神的帶領。
因此,第一步是:人要捨棄自己,為了使他將一切才能獻上事奉神。我所說的「事奉」不僅是指順服神的話,也是改變人的心智,除去人肉體的私慾,完全聽從神的靈。雖然這是使人進入生命的開端,但所有哲學家對這改變全然無知,保羅稱這變化為「心志改換一新」(弗4:23)。因為哲學家唯獨將人的理智掛帥,當作人裡面的統治準則,且認為應當單單聽從理智;總之,他們將生活行為完全交託自己的理智。然而,基督徒的人生哲學,吩咐人的理智降服於聖靈的引領,使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聽從基督,基督在他裏面活著並統治他(加2:20)。
[3.7.2]
藉著將自己獻給神來捨己
第二步是:我們不求自己的事,而是尋求神的旨意,將榮耀歸給他的事。我們總是要忘記自己,放下自憐自愛,忠心致力於獻上自己熱誠的服事神,和遵守他的誡命。因為當聖經吩咐我們放下自己時,這不僅從我們心裏除去渴望擁有、權力慾望、討人喜歡的念頭,也根除我們的野心和一切追求屬人榮耀的貪戀,以及其他更隱藏的罪惡。因此,基督徒必須如此立定心志,以致於從心裏深深感受到,他的一生都是活在神的面前。這樣,他既因將自己所有的一切,交給神來管理,向神交帳;他同樣也會將自己所有的心思意念,全然坦白歸向神。因為人若學會將他必須作的一切交託仰望神,同時就會避免一切虛妄思想。
這就是基督所說的「捨己」,他在門徒一開始跟隨服事他時,就立即語重心長吩咐他們必須捨己(太16:24)。這「捨己」一旦佔據他們的心,就不會留任何地步給驕傲、自大、虛偽,也不會容讓貪婪、私欲、淫蕩、邪情,或其他因自戀所導致的罪(提後3:2-5)。反而言之,人若沒有捨己,他若非寡廉鮮恥犯最污穢的罪,就必為了沽名釣譽而偽裝行善,此善行也被敗壞私慾所玷污。
若非照神的吩咐捨己,就不能自由的行善恩待他人,這是毫無例外!因為凡是沒有真正捨己的人,他追求美德的動機只是為了得到別人稱讚。那些哲學家中強烈爭辯者,說人應當為了美德本身而追求美德,他們是如此傲慢自高自大,其實這顯明他們追求美德惟一的理由,就是要滿足自己的驕傲慾望。然而神痛恨那些尋求別人的稱讚,以及一切狂傲的人,神宣告他們在今世已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2,5,16),也說娼妓和稅吏比他們更接近神的國(太21:31)。然而我們還沒有清楚說明:人若不捨己,則必有又多又大的障礙攔阻他走正路。古語有云:「人心中隱藏整個邪惡世界」。 而且唯一能救你的良藥,就是捨己,放下自我中心的關懷,回心轉意全然追求神所吩咐你的事,並且追求的動機單單是了討神喜悅。
[3.7.3]
提多書二章所教導的捨己
保羅在提多書二章簡明扼要,更加清楚的描述「捨己有序」人生的各要點:「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2:11-14)。
當保羅以神的恩典鼓舞我們的心之後,為要預備我們真心敬拜神,就說明要除去攔阻我們的兩個障礙:「不敬虔」即我們本性的強烈傾向;其次是「屬世的情慾」,這是更為普遍的問題。而且保羅所說的「不敬虔」不是單指迷信,也包括一切攔阻我們熱誠敬畏神的事。「屬世的情慾」與「肉體的私慾」是一樣的(約壹2:16;弗2:3;彼後2:18;加5:16)。保羅根據律法兩大法版「愛神愛人」,吩咐我們要脫去我們的舊人自己,並否定自我中心的理智意志之支配。他吩咐我們生活一切的行為,不可逾越三要點:自守、公義、敬虔。「自守」無疑指的是貞潔和節制,並正當節儉的使用今世財物,以及在貧困中忍耐。「公義」包括維繫公平的一切職責,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羅13:7)。然後是「敬虔」,就是離棄世俗的罪孽,在神面前過真正分別為聖的生活。
當「自守,公義,敬虔」密不可分的連結在一起時,就必帶來完全的長大成熟,結出捨己的果子。可是,我們在今世(被屬地的污穢所包圍),要過「捨己」的生活,是最困難的考驗;因為「捨己」是要摒棄屬肉體的理智並勒住了自己的情慾(應該說,棄絕這些私慾),獻上自己服事神和我們的弟兄,默想天堂的生活。所以,保羅為解救我們脫離世俗的一切網羅,就提醒我們思考那幸福永生的盼望,告訴我們在主裡的勞苦必不歸於徒然(林前15:58;帖前3:5)。因為正如我們的救贖主基督從前顯現一次作成了救恩,所以當他最後再來時,必完全實現他所作成的救恩。保羅如此教導,驅散了一切迷惑我們的烏雲,那些攔阻我們渴慕天上榮耀的誘惑。不僅如此,他教導我們在今世是天路客,免得我們忘記那在天上永不衰殘的產業(彼前1:4)。
[3.7.4a]
捨己除去驕傲自大
我們從以上的教導領會了「捨己」,一方面是與別人有關,另一方面(這是主要的)是與神的關係。我們先討論「捨己」使我們如何對待別人。聖經吩咐我們要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並以誠心盡全力善待他人(羅12:10)。這吩咐我們的命令,是我們心裡無法作到的,除非我們的心先被改變,除去肉體的私慾。因為我們盲目的自戀,我們每一個人都自以為是驕傲自大,與別人相比都是輕看別人。
若神賞賜我們任何的恩賜,我們就立刻坐擁恩賜自捧身價,不僅是洋洋得意,是自我膨脹滿心驕傲。我們將那些纏擾我們的罪惡,盡力在人面前隱藏,而同時以假冒為善來奉承自己,安慰自己說這些罪惡無關緊要,甚至有時將它們當作美德。若別人也擁有我們所自誇的美德,或比我們更好,我們就藐視抹黑他們的恩賜,免得承認別人比我們強。若別人有缺點,我們不會滿足於刻薄指責,甚至惡意誇大其詞加以渲染。我們都是如此粗魯無禮,每一個人都自命不凡,希望高人一等,並高傲野蠻地對待每一個人,或至少看不起他們。窮人降服於富人;平民降服於貴族;僕人降服於主人;文盲降服於學者。然而,沒有一個人在自己的心裏,不認為自己有傑出之處。
每個人都如此奉承自己,胸有成竹,在心中自己稱王。人人既將自己賞心悅目的,視為己有,就斥責別人的個性和道德。他若與別人發生衝突,心裏的惡毒就暴發出來。許多人只要事事稱心如意,顯然表現出一些溫和。然而,當被煩擾刺激時,多少人能保持這樣的謙和有禮呢?惟一的解藥是:將這好鬥自戀的致命毒害從心裏根除;惟有神的聖道才能將之根除。因為聖經教導我們當記住,神所賞賜我們的才能,並非屬於我們自己,而是神白白的恩賜;而任何人若以這些恩賜自傲時,就顯明他的忘恩負義。保羅問:「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3.7.4b-5a]
捨己使我們善待別人
我們應當持續不斷省察自己的過錯,使自己謙卑下來。這樣,我們裡面就不會存留任何自我膨脹之物;反而使我們常常虛懷若谷。另一方面,聖經吩咐我們當尊重神在別人身上的恩賜,使我們尊榮得著這些恩賜的人。因我們若奪去神所賜給別人的尊榮,這就證明我們有多敗壞。反而,神的話教導我們不可計算人的惡,當然也不可諂媚慫恿這些過錯;乃是說,我們應以善意和尊榮來鼓勵人,不可因為他們犯錯就侮辱貶損之。這樣,凡是與我們往來的人,我們不僅溫和謙遜的對待他們,也是有禮的視其為朋友。只有一條路能使你成為真正溫柔的人,就是「捨己」:心懷謙卑,尊敬別人。
論到我們使鄰舍得益,要盡這職責是何等艱難!除非你放下一切自我中心的思想,走出自戀情結,否則你就一事無成。因為除非你捨己並一心為了別人,否則你如何能作這些服事?就如保羅所說,這些是出於愛的服事。他說:「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林前13:4-5)。即使只要求我們「不求自己的益處」,這就強烈違反我們的本性;我們如此傾向單愛自己,所以不容易讓我們忽略自己和自己所擁有的,來照顧別人使他得益;更不會甘心樂意放下自己的權益,捨己為人。
然而,聖經牽著我們的手引領我們捨己,告誡我們:凡是我們從主領受的,是主所交託我們的,都要為了教會公眾的益處來使用。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恩福,要慷慨仁慈的與別人分享,這才是正當的使用方式。聖經教導:我們領受的一切恩賜,都是根據此條件「應該用來彼此服事」(彼前4:10)。沒有比這更確實的準則了,也沒有比這更有效的勸勉了。
聖經進一步教導說,這些恩賜就如賦予人身上肢體的功能(林前12:12-27)。沒有任何身上肢體的功能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私自使用;各肢體發揮功用,都是為了別的肢體。並且各肢體都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是使整個身體一起得益,自己就在其中得益。
[3.7.6b-7a]
愛鄰舍並非因為對方應得,乃是為了神
我們必須捨己愛人,恩待那需要你幫助的人。你若說「他是陌生人」;但神已賜給他記號(神的形像),應該是你熟悉的,因這緣故,神禁止你恨惡自己的骨肉(賽58:7)。你若說「他是可惡、無用的人」;但神卻恩賜他榮美的形像。你若說「你沒有虧欠他任何事情」;然而神將他擺在你眼前,使你認出神所賞賜你眾多恩福,要你向此人流露神的恩典。你若說「他根本不配得你任何幫助」;然而因為他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所以配得你為他擺上自己和所有的一切。
如果他不僅不配得你任何的幫助,甚至以不義行為和咒詛激怒你,你也不能以此作為正當理由,停止愛他,不再為他盡愛的義務(太6:14;18:35;路17:3)。你會說:「他所應得的,與我應得的截然不同」;然而,主所應得的是甚麼呢?主吩咐你饒恕這人得罪你的一切罪惡,因為主自己承擔了此罪債。
顯然,要我們這樣作,不僅是困難,更是徹底違反人的本性;唯一能辦到的方法就是:愛那些恨我們的人,以善報惡,以祝福報辱駡(太5:44)。這方法就是要記住,不計算人的惡,乃是注意看他們裡面神的形像;這將使我們不再記念他們的過犯,而且這形像的榮美尊嚴,會吸引我們去愛並接納他們。
我們只有在實行愛的責任時,才能治死自己的肉體。然而人若僅僅在外表作到一切愛的責任,即使連一個都不忽視,也不算實行了愛;反而,我們所作的必須是發自內心真誠的愛,才算是實行了。因為人有可能在外在責任上盡其一切義務,卻遠離實行真愛的正途。你會看見有人希望被視為極其慷慨,但他們的施捨,都是以高傲表情或傲慢言語來責難對方。這是僅有敬虔的外貌,卻違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3:5);其實是自我中心,不愛神愛人。
[3.7.7b]
盡外在責任是不夠的,內心才是關鍵
在這可怕不幸的時代中,大多數人在施捨的時候是趾高氣揚,輕看他人。這樣的敗壞,連在異教徒當中也認為是不應該容許的;就基督徒而論,和顏悅色以友善言詞來盡責任,仍是不夠的。首先,基督徒看到需要幫助之人時,必須為他設身處地著想,以人溺己溺之心同情他,以致驅使自己以惻隱之心來幫助他,就像幫助自己一樣。
凡是以此心態幫助弟兄的人,必不會以傲慢或批評玷污自己的責任。此外,他在施捨時,不會輕看需要他幫助的弟兄,也不會鄙視其為欠他債之人。正如身體某一個肢體生病時,其餘肢體都在盡力幫助它復原,不會斥責它;也不會認為它虧欠其餘肢體,無法回報這樣的幫助。若有人斥責生病的肢體,或認為它虧負其餘肢體,則是極為不合理。
身體上所有肢體分享工作,是天經地義的;肢體與肢體之間的彼此付出,是自然定律。反而言之,若是肢體拒絕彼此幫助,則是荒謬無比。而且,人若做了一件事,他也不應該以為交差了事,就如富人常常在捐錢之後,將擔子轉給別人,好像這事已經與他無關了。反而每一個人都應當在心裏承認,他從神所領受的豐盛不過使他欠鄰舍的債,並且他應當慷慨善待他人,不限制自己只給多少;反而隨時預備奉獻自己所有的。總而言之,愛的定律是我們的惟一準則。
以上是從我們與別人的關係,來看「捨己」。我們與別人的關係是神所立定的,神的旨意要我們捨己愛人,不求自己的益處,從心裡作,是給主作的,不是作給人看的(西3:23)。真正的捨己,是以基督為中心,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我們捨己,是唯獨靠主恩典,只為神的榮耀(林前10:31)。
[3.7.9]
唯獨信靠神的恩典
我們得到所羨慕的幸福成果,完全是倚靠神的恩典而得的;若是沒有神的恩典,則一切的痛苦災難就必緊追著我們。我們若是真的如此相信,就不會貪得無厭的打拼,追求財富尊榮;我們就不會依靠自己的聰明才智,自我的努力,也不會委託人情,倚靠虛幻財富。反而,我們乃是一直仰望神,倚靠神的帶領,得著神為我們安排的結果。
我們若唯獨信靠神的恩典,第一,我們就不會以邪惡、詭計、貪婪,抓住財富竊奪尊榮,傷害我們的鄰舍;反而只會追求那些守正不阿、不偏離真道的事業。當人在欺哄、搶奪、耍邪惡手段時,誰能希望得到神的賜福幫助?因為神只賜福那些手潔心清、行為正直的人(詩24:4-5),所以凡是尋求神賜福的人,必要離棄一切的惡心惡行。
第二,唯獨信靠神的恩典,會約束我們,免得我們慾火中燒去追求發財,追逐名聲。假如有人相信神會幫助他,而他想要得到的是違背神的話,這是何等的無恥呢!凡是神的話語所咒詛的事物,他絕不會賜福幫助之!最後,唯獨信靠神的恩典,當事情不是照我們所願和盼望的進行時,我們必蒙保守,不會失去耐心而埋怨所處的景況,不論所遭遇的情況如何。因為我們曉得如果發怨言,就是在埋怨神;因為財富和貧困、卑賤和尊榮,都是神照自己的旨意施行給人的。
綜上所述,唯獨信靠神恩典的人,必不會以邪惡技倆追求世人所瘋狂貪求的,因他曉得這些事物對他無益。當事情順利時,他也不會將成就歸功於自己的勤奮、努力、或好運。反而他會承認這是出於創始成終的神,而將感謝歸給神。若是別人飛黃騰達,而他自己所獲無幾,甚至虧損時,他仍會以平靜的心知足常樂。這遠勝過不敬虔之人,他們雖然所得不少,卻因未能隨心所願而抱怨頻頻。因信靠神的人心裏有平安,使他能安貧樂道;此平安遠超過一切財富權勢所能帶給他的。因他是蒙神拯救的子民,而他所遭遇的都是出於神的安排,叫他得益(羅8:29)。大衛就是如此的心態;他緊緊的跟從神,將自己交託在神的帶領之下,見證自己就如斷過奶的孩子一樣,重大和測不透的事他也不敢行(詩131:1-2)。
[3.7.10]
「捨己」幫助我們忍受患難
敬虔之人在今生所遭遇的每一件事,都應當以平靜和忍耐之心來面對。唯有將自己完全交給神,求神管理他生命的每一部分的人,才是真正捨己的人。人若是有捨己的心志,則不論遭遇何事,必不視自己為可悲之人,也不會惡意向神埋怨他的景況。你只要衡量我們可能遭遇的許多不幸之事,就會發現有「捨己」心志的必要性。各種的逆境不斷威脅我們:有時遭瘟疫,有時遇到戰爭災禍,有時冰雹損害我們的五穀收成,使一整年的希望落空,導致我們落入貧困中;我們的妻子、父母、兒女、鄰舍被死亡奪去;我們的房子失火。
世人遭遇這些光景,就咒詛自己的性命,怨嘆自己的出生,恨惡天日,責怪神,並褻瀆地指控神不公平和殘忍。然而,信徒在這一切的逆境中,必須仍然仰望神的仁慈和父愛。這樣,當他的親人過世使他落入孤單,即使在這樣的光景下,他也不會停止頌贊神,反而會注意思考:無論如何,主與我家同在,主的恩典不會離棄我,叫我家荒涼。倘若他的莊稼被寒霜冰雹摧毀,遭遇飢荒威脅(詩78:47),他也不致於絕望或埋怨神,反而仍舊堅定的信靠他:「這樣,你的民,你草場的羊,要稱謝你」(詩79:13)。
因此,即使我們在極貧困中,神必供應我們所需要的飲食。信徒若為疾病所苦,即使在此時他也不會因痛苦煎熬而失魂落魄,以致不耐煩和埋怨神;反而他因思想神在管教中的公義和溫和,而提醒自己當忍耐到底。總之,不論他遭遇何事,因他確信這是神所安排的,就以平靜和感恩的心欣然接受,絕不悖逆違背神的命令,因為他已經一次永遠的將自己全所有獻上,在全能的神手中。
特別注意,基督徒絕不可接受異教徒愚昧可悲之自我安慰,異教徒遭受患難時,將這一切歸於命運。他們認為向命運發怒是愚昧的,因為相信命運女神是瞎眼且不可理解的,同時盲目傷害好人與壞人。相反的,「敬虔的原則」是:唯有神是審判主,他的手掌管禍福,而且神並非盲目無端行事,乃是井然有序的施行公義,賜給人禍福,叫我們得益(羅18:28;來1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