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每日靈修版》卷二 十四章,呂沛淵牧師編著
目錄
卷一 ~ 卷三
卷四1~卷 四
卷 二在基督𥚃對救贖主上帝的認識,這認識首先顯明給律法之下的列祖,然后在福音中顯給我們
第十四章 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在位格的合一
[2.14.1]
一位格二屬性
[2.14.2]
神性和人性在位格裡相通
[2.14.3]
在中保位格裡神人二性的合一
[2.14.4]
神性和人性不相混合,不能分開
[2.14.5]
基督從永遠就是神的兒子
[2.14.6-8]
基督是神子,也是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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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 一位格二屬性
聖經所說「道成肉身」(約1:14),並非指道變成肉身,也不是道與肉身混合。這乃是說:基督選擇從童貞女所生,永恆的「神子」成為在世的「人子」,並非神性與人性的混合,而是在位格裡的合一。我們相信他的神性和人性聯合,二性的區分不因聯合而消失,各自的特點得以保存,然而神人二性在同一基督裡,不能分開。
這是大哉敬虔的奧秘(提前3:16),假若在人間有可能找到類似比方,則看來最接近的是:人由兩部分構成,即靈魂和身體。然而人的靈魂和身體在聯合中,並非互相混合以致失去各自的特性。靈魂不是身體,身體也不是靈魂。靈魂有一些特質,是身體所沒有的;身體的一些特質,是與靈魂所無的;有些關於整個人的,不能單指靈魂或單指身體。最後,靈魂一些特徵有時是用來指身體,並且身體一些特徵也可用來指靈魂。然而,這兩部分組成的是一人,並非多人。
這些敘述表明:人是一位格,由兩部分聯合組成,並且組成此人的是兩種不同的性質。聖經也是如此論到基督:一些屬性專指他的人性,另一些屬性專指他的神性;也有的記載同指神性和人性,而不是專指其中之一。聖經強調基督神性與人性的聯合,有時敘述二者相通。古時的神學家稱這說法為「屬性的相通」。
[2.14.2] 神性和人性在位格裡相通
關於基督神人二性在位格裡的聯合,以及屬性相通的真理,是聖經許多經文重複見證的真理,並非人的理論。基督論到自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8:58),這並非指他的人性。雖然邪惡之人否定基督的神性,曲解這經文成「有了關於我的計畫」。然而,原文「就有了我I AM」是神性的稱呼「自有永有」(出3:14),見證了他的永恆神性,與他道成肉身所取的人性有區別,並且強調他的權威遠超過古時的亞伯拉罕。所以毫無疑問的,他在宣告他的神性。
保羅宣告基督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1:15,17)。基督自己說他是「未有世界以先,與父同有榮耀的」(約17:5);並與聖父一同作工(約5:17)。這些屬性是絕非指人性。因此,這些和有關的屬性,是專指基督的神性。
然而,他同樣也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賽42:1以及其它經文);聖經也記載:「基督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他「不求自己的榮耀」(約8:50),他也不知道「那日子」世界末日(可13:32;太24:36),「不是憑自己說的」(約14:10),「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約6:38),他被使徒「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約壹1:1:路24:39)。這些都是專指基督的人性。
就他的神性而言,他是完美無缺,沒有任何需要長進的餘地;他為自己的緣故行作萬事;他無所不知;他照自己的意旨行萬事;他是人不能看見和觸摸的。然而,基督並非將這些屬性單單歸屬他的人性,也是親自承擔這些屬性,與他中保位格相稱。
a 基督神人兩性在位格裡聯合,在位格裡相通,保羅將此「屬性相通」真理表明:「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20:28),以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林前2:8)。使徒約翰也說:「生命之道,就是我們......親手摸過的」(約壹1:1)。其實,神沒有血,不會受苦,人手也無法觸及。然而,因為基督具有真實人性和真實神性,他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與為我們流血,他人性的作為歸屬於他的位格,所以用神性名稱來敘述。這敘述有其奧秘,是有其道理。
使徒約翰教導:「主為我們捨命」(約壹3:16)。此處所說的「主」是神性的位格名稱,「 捨命」是人性的作為。由此可見,神性與人性在位格裡相通。再者,基督仍在世時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的確,基督降世為人取了肉身,就人性而言,他那時不在天上;然而就神性而言,他永遠在天上。因為同一位基督,既是神也是人;因為神人二性在位格裡聯合的緣故,神性與人性在位格裡相通。
[2.14.3] 在中保位格裡神人二性的合一
聖經中同時論到基督神人二性的經文,許多都在約翰福音中。約翰福音最清楚解釋基督的神人二性。其中這些經文並非專指基督的神性或人性,而是同時指二者:他從聖父領受赦罪的權柄(約1:29),隨己意叫人復活,賜人公義、聖潔、救恩;他受差遣來審判活人死人,與父同被尊敬(約5:21-23)。最後,他被稱為「世界的光」(約9:5;8:12)、「好牧人」、「惟一的門」(約10:11,9)、「真葡萄樹」(約15:1)。當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時,聖父賜給他這些特別尊榮的稱號。基督在創立世界以先,與父一同擁有這些稱號,然而在降世之後是以不同方式彰顯。父神不可能將這些稱號賜給只有人性者。
我們應當以同樣的意義,來理解保羅所說的:在審判之後「基督將把國交與父神」(林前15:24)。顯然,神兒子的國度無始無終。然而他將自己隱藏於卑微肉體之中,又「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撇下他威嚴尊榮,他顯明了自己對父神的順服(腓二2:8)。在此降卑狀態之後,最後「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來2:9),被升為至高的主,使萬膝跪拜在他面前(腓2:10)。所以,在那時他要將自己的榮耀名號與冠冕,以及從父所領受的一切,交與父神,「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因為父神將權能和主權交付基督,豈不是要藉他的手治理我們嗎?因此緣故,聖經說基督坐在父神的右邊(可16:19;羅8:34)。然而在等一段時間之後,最終我們必到天上親眼看見神。
在此,我們不能寬容古時作家的謬誤,他們不理會中保的位格,全然遮蔽約翰福音中的教導真義,使自己落入許多網羅。正確認識中保的關鍵在於:凡是與中保職分有關的,並非專指神性或人性。基督一直作王,直到他再來審判世界;他的中保王權使我們和父神同在,雖然我們是如此軟弱。但是當我們完全得贖、得享天上基業的榮耀、得見神的真體時,那時基督既已完成中保工作、放下中保職分,就不再作父神的使者,將重享他在世界創立以先所享有的榮耀。
「主」這稱號專屬基督,是指他作為神與我們之間的中保。此即保羅所說的意義:「只有一位神……萬物都本于他……並有一位主……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林前8:6)。這就是說,父將為「主」的中保職分交付他,直到我們面對面得見他神性的榮耀。那時,他要將「主」的中保職分交還給父神,這樣他的榮耀不僅絲毫未減,反而更加明亮照耀。那時,父神也不再作基督的頭,因為基督自己的神性將全然照耀,不再像如今被帕子蒙住。
[2.14.4] 神性和人性不相混合,不能分開
我們根據聖經認識基督的位格與屬性,智慧運用關鍵原則「神人二性在位格中的聯合,屬性相通」,就能解決許多難題。令人驚訝的是,有許多無知之人,包括甚至受過教育的人,對聖經論到基督的用語感到困惑,不知是指他的神性或人性。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考慮這些用語是指他的位格(顯示他的神人二性)或是中保職分。然而,當我們冷靜根據以經解經的總原則,以當有的敬虔之心查考這些偉大奧秘時,就能清楚看明這些經文敘述,彼此之間是如此美妙和諧。
那些瘋狂的異端人士,總是無事生非!他們抓住論到基督人性的經文,來否定他的神性;抓住論到他神性的經文,來否定他的人性;有時又抓住論到神人二性聯合的經文,說他不再有神性或人性。其實,他們玩弄的把戲不過是詭辯:因基督是神,就不可能是人;因他是人,就不可能是神;因他同時是神和人,就不可能是人或神。
所以我們堅信:基督既然是神與人,在其位格中神人二性聯合,但不是混合;他是我們的「主」,是「神的兒子」取了人性,人子仍是神子。我們必須遠離聶斯托留Nestorius的謬論,他分裂基督神人二性,而不是區分神人二性,以致捏造了兩位基督!然而聖經清楚的教導駁倒此異端:聖經用「神的兒子」這稱呼指由童女馬利亞所生的那位(路1:32),馬利亞也被稱為「我主的母」(路1:43)。
我們也當防備猶提克Eutyches的異端;免得在顯明基督兩性的聯合時,反而將他的神性與人性都分別否定了。我們已引用許多分辨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經文,也有許多其它經文,足以塞住那些好辯之人的口,破除他們的無稽之談。現在只要引用一節經文就足夠了:基督以他自己的身體為殿(約2:19),這就證明基督的神性(與身體有區別)住在人性身體裡。所以,聶斯托留在以弗所會議被定罪,猶提克在迦克墩議會被定罪,都是罪有應得。因為將基督裡的二性混合或分開,是同樣嚴重的錯誤。
[2.14.5] 基督從永遠就是神的兒子
基督是聖父的永恆聖子,由童貞女所生,作為我們的中保。基督具有「神的獨生子」尊榮,反映出神測不透的恩典。教會根據聖經,相信基督從永遠是神的兒子,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基督是神的兒子,因為「道」在萬世以先是聖父的獨生子,道成肉身,神性與人性在位格中聯合。古時的神學家將此稱為「神人二性在位格裡的聯合hypostatic union」。
永恆的「道」在取了肉身之前,永遠都是神的兒子,永遠有兒子名分。天使對馬利亞所說的表明此真理:「所要生的聖子必稱為神的兒子」(路1:35)。「兒子」這稱號的意義在律法時代不明朗,在新約時代成為顯赫光榮,為眾所周知。保羅所說的正是此意:我們現在藉著基督成為神的兒子,所以坦然無懼的呼叫:「阿爸!父!」(羅8:14-15;加4:6)。
古時的列祖不也是神的兒子嗎?不錯,他們也是神的兒子,倚靠這權柄,他們呼求神為他們的父。然而,唯有在神的獨生子降世後,我們才真正深入明白「天父」的意義。據此,保羅說:基督國度子民,才有此特權。我們應當堅信:除了藉著他的獨生子,神從不作天使或人的父。尤其是原本因犯罪為神所憎惡的人,唯獨是因為基督的緣故,才被父神白白收納為兒子。基督本來就是神的兒子,我是蒙恩被收納為神的兒女。
兒子名分是根據元首基督,他是永恆的聖子。我們是靠他成為神的兒女。他是我們的元首,我們是他的肢體。若說元首沒有兒子名分,而作肢體的擁有兒子名分,這是不合理的。更進一步說:聖經稱眾天使為「至高者的兒子」(詩82:6),他們這高貴的兒子名分,雖然不是依靠基督的救贖而來;然而,除非倚靠基督在他們之上為元帥,否則他們也得不著這高貴身份。同樣的原則運用在人身上。在天使和人受造時,神是他們共同的父。所以,保羅所說的是真實的:基督一直都是萬物的元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5-18)。因此,基督在創立世界之前就是神的兒子,這是必然的結論。
[2.14.6-8] 基督是神子,也是人子
基督被稱為「兒子」,並非像信徒是因蒙恩被收納而得兒子名分。基督從永遠是神的兒子,是獨一無二的神子,與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有別。神以兒子的稱號尊榮一切重生之人,卻將「獨生子」的名號只歸給基督。中保的整個位格都擁有這尊榮。所以,那為童貞女所生並將自己在十架上獻為祭的基督,千真萬確是神的兒子。
保羅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1-4)。保羅清楚表明:按肉身說,他是大衛的後裔;又區分說,他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顯示基督的是神的兒子,有完全的人性,與完全的神性。保羅也說:「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林後13:4),在此對神人兩性作了區分。「按肉體說,基督是從猶太人出來的。他是......永遠可稱頌的神」(羅9:5)。這些經文強調基督神人二性的區別,按着肉身說,他是「人子」,按着神性說,他是「神子」。
約翰說他是「生命之道」,是「他們親手所摸過的」(約壹1:1)。先知彌迦的預言與約翰的論述相似:「伯利恆的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5:2,太2:6)。這些經文清楚證明他是永恆之神,都是因為他是永恆之父所生的「永恆的道」;並且他被稱為「神的兒子」,因為他是神在肉身顯現,作我們的中保。聖父在永恆中被稱為「父」,是因為他在永恆裡已經有聖子。「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天父得名」(弗3:15 )。
基督是神的兒子,在舊約時代的啟示並不像新約時代這樣明顯。例如所羅門宣告神的兒子和神自己一樣,都是無法測度的:「他名叫什麼?他兒子名叫什麼?你知道麼?」(箴30:4)。道成肉身,帶來最高峰的啟示(來1:1-2),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天父表明出來(約1:18;14:8-11)。感謝神,主基督是神的兒子,降世為人作了神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拯救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