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金香的香气:多特信经的教牧神学(六)
2019宗教改革研讨会:多特信经| 洛杉矶华⼈改⾰宗恩约教会讲座
讲员:Kim Riddlebarger 译文:诚之
第十七条教义 信徒夭折婴孩的救恩
《多特信经》讲解
由于人的罪,以及亚当的罪咎归算给他所有的后代,难以言喻的悲剧就发生了。我们的种族是罪恶的、堕落的。我们的身体软弱,因为传承的败坏从我们的始祖一代一代传给我们。此外,我们会受罪人同伴的罪恶行径所伤害。因为我们都在诅咒之下,我们都会死。正如流行文化的哲人之一所说,“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里。”
堕落最严重的后果之一就是孩子的死亡。如今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们,必须埋葬那些把他们带到世上、照顾并养育他们的人,这已经够糟糕的了。更糟糕的是,父母被迫埋葬从未成年的孩子。如果这样的悲剧不是现实的写照,即亚当的罪过归算给他的全部后代所造成的,那我不知道会是什么。
第十七条 信徒夭折婴孩的救恩:
既然我们必须从圣经来判断上帝的旨意,而圣经说信徒的儿女是圣洁的,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本性,而是因为他们与父母一同被纳入恩典之约,那么敬虔的父母应毫不怀疑,他们那些在婴孩时期蒙上帝呼召离世的儿女是蒙拣选得救的。
多特信经的作者在提出了原罪(罪咎,死亡和最终审判)后果的残酷现实之后,又谈到拣选(行使上帝的怜悯)和遗弃(行使上帝的公义)。但是在这一点上,多特信经谈到了一个非常困难的主题,即信徒的幼儿死在婴儿期或年幼的时候,未曾公开表示信靠耶稣基督。我们是否考虑把这些孩子当成选民(并且得救了)?还是把他们当成弃民(并且失丧了)?即使提出这样的问题,也会让我们颤抖,但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问过的一个问题(假设真相是我们可以知道的),多特信经也没有回避它。
尽管大多数美国福音派信徒可以背弃他们的伯拉纠主义,并为这些儿童的无罪辩护,但我们已经看到,圣经不允许我们作这种不合圣经的逃避。如果圣经有清楚地说明了任何事,那么很显然我们的孩子从受孕起,无论对我们来说他们多么宝贵,就都是有罪的(诗篇五一5,五八3)。就像他们的父母一样,他们生来就是可怒之子,因此要遭受诅咒,即死亡(罗五12)。
尽管美国人普遍接受了“负责任的年龄”(age of
accountability)的教条,在那个不确定的时刻,孩子应该对自己的罪和拒绝基督的任何可能承担责任,但圣经中却没有教导这样的教义。可悲的是,这种未经证实的教条提出了“在基督之外的救赎”的虚假承诺,并提出虚假的盼望,即如果我们的孩子在达到问责年龄之前就过世了,他们将自动上天堂,因为他们是“无辜的”,并且从来不需要拯救。
多特信经意识到“人类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无辜的”这个神话,为我们指出了一个更好的安慰之源。不是因为我们孩子是无辜的,而是因为慈悲的上帝,祂在耶稣基督里为所有选民,包括信徒的孩子,提供了救赎的手段。上帝的恩典甚至可以扩展到所有在婴儿期死亡的人,但是由于圣经对这事是沉默的,而我们所拥有的只是人类的见解,因此我们要像多特信经的明智做法那样,把这个讨论留到其他的时间。
根据使徒保罗(林前七14),信徒的子女(即使只有一位父母是基督徒)也是圣洁的。他们是通过一位信主父母的信仰而被“分别为圣”的,因此上帝在恩典之约下对祂的子民所做的一切应许,都将适用于他们。如果我们是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徒,我们会毫不犹豫地肯定我们的孩子是恩典之约的成员,恩典之约的一切应许都会通过洗礼被封印在他们身上。作为基督徒的父母,多特信经指示我们,要在儿童死亡的悲惨案例中找到安慰,即恩典之约的一切应许,都是以上帝无条件的应许为中心的:“我要作你们的上帝,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们不必指望我们孩子是无辜的这个虚假的盼望来拯救他们。不,我们指望的是比这个伟大千百倍的,就是上帝在基督里的怜悯!
这是因为上帝绝对忠实于祂的盟约应许,而不是因为我们的孩子们在某种程度上是“无辜的”,我们可以确信,那些死于婴儿期的信徒们的孩子,确实被列在选民之中,并在死后去天堂。多特信经明智地劝告我们不要怀疑这样的孩子的拣选,而要有绝对的信心,在“来世”会与他们永远在一起。为什么?因为上帝的应许!上帝在基督里的恩典胜过人类的罪孽。
上帝在恩典之约下对我们所作的应许,在最黑暗的时刻给了我们极大的安慰。这些应许使我们想起上帝是恩慈的,而死亡和坟墓没有最终的话语权。上帝会使一切属祂的人从死里复活,确保祂所有的百姓有一天会一起沐浴在应许给他们的产业里。孩子们与父母一起,在救主面前享受永恒的安息日的安息。
尽管这个应许永远不会消除死亡的痛苦——在基督第二次降临的这边——但它确实给了我们一个确定无疑的盼望。依靠基督的宝血和公义,比依靠我们所爱的人所谓的“无辜”要好得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从圣经中作出判断,我们在其中会找到更好的应许和更大的盼望。因为是圣经向我们应许,万一我们的孩子死了,即使是现在,他们也会看到那个用祂的宝血救赎他们的人的面孔。
第十八条教义 对拣选和遗弃教义合宜的态度
《多特信经》讲解
我们来到多特信经第一项教义(上帝的拣选与遗弃)的最后一条条文,就是处理我们作为上帝子民应该如何思考拣选的条文。尽管多特信经只提到两点,但是对这个教义至少有四种可能的回应。让我们开始处理多特信经确认的两种回应。
第十八条 对拣选和遗弃教义合宜的态度
上帝在人不配得的拣选上显出祂的恩典,而在公义的遗弃上显出祂的严厉。对此心怀不平的人,我们要按照使徒保罗的话来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罗九20)也用主耶稣所说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太二十15)来回答。但是,我们却以敬虔之心景仰这奥秘,与使徒保罗一同惊叹︰“深哉!上帝丰富的智能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十一33-36)
第一个可能的回应或许是来自那些在面对这个教义时,通过质疑上帝的公平来做出回应的人。正如多特信经所指出的那样:“上帝在人不配得的拣选上显出祂的恩典,而在公义的遗弃上显出祂的严厉。对此心怀不平的人,我们要按照使徒保罗的话来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罗九20)也用主耶稣所说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太二十15)来回答。”无论喜欢与否,我们都必须面对这个事实,那就是如果不是出于上帝的拣选恩典,我们所有的人都会继续不信,并落在上帝公正的审判之下。
我们同时代大多数的人都拒绝以整个人类是有罪的,并在亚当里堕落为前提,除非上帝首先改变我们的心意,并促使我们相信,否则我们不会到基督面前。从“美国式民主的平等主义”这个前提起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有的人都有同等的上天堂的权利,直到我们作了某些使自己失去资格的事情为止。当然,拣选的教义听起来是严厉而残酷的。对于一个以我们所有的人都有同等的权利享有上帝的怜悯为前提,来讨论罪和恩典的人来说,拣选的教导听起来似乎是上帝正在剥夺我们应有的权利。
因此,当这样的人抱怨拣选和禁令的“不公平”性质时,我们应该提醒他们,他们的出发点是错误的。他们从文化中假设了某种东西,是没有圣经教导(即所有的人都死在罪中,无法靠自己信主)的支持的。借由拣选,上帝在恩典和怜悯中行事,拯救了许多人,他们原本会鲁莽地跳进永恒的刑罚之中。我们必须将拣选理解为仁慈的上帝的举动,将数不过来的人从永恒的刑罚中拯救出来,否则他们是不会相信的。
另一件必须考虑的,是没有人愿意回答的问题:“上帝难道没有权力按照祂认为合适的方式来对待祂的受造物吗?”令我如此惊奇的是,这么多拥护人类的“自由意志”(即“罪不会影响我们做出选择的方式”的教导)的人,却同时辩称,尽管我们有自由意志去做我们想作的事情,但上帝却没有自由意志去做祂想做的事!因此,当我们友善地和委婉地提醒这样的人时,最好还是说:“你是谁——一个受时间和空间约束的有罪受造物——竟敢向上帝强嘴?”
多特信经认为,人们对这一教义的第二种反应应该是在至高至大的上帝面前的谦卑。这是知道自己罪恶的深重,并意识到自己因此何等亏欠上帝的人所作出的回应。然而,我们以敬畏爱慕这些奥秘之事的心,与使徒一同呼喊:33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34 “谁知道主的心,谁做过祂的谋士呢?35 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 36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门。(罗十一33‑36)。
那些明白上帝的恩典和怜悯被这个教义精彩地放大的人,就会心甘情愿地在上帝面前屈膝,并承认:“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 如果我们相信自己死在罪中,无法拯救自己,当我们从信心的角度回顾这个问题时,我们还会作出其他反应吗?我们意识到,如果这个学说不正确,我们也将死在罪恶过犯之中,而且我们对耶稣基督绝对不会有任何兴趣。如果这个教义不正确,我们就不会有天堂的盼望,也没有永生的可能。作为基督徒,我们要谦卑屈膝,向我们仁慈的上帝和救主承认:“愿你的旨意成就,不是我的旨意!”
多特信经没有提到的第三种回应是我们今天经常会发现的回应,就是对这个教义的冷漠,或者是对其重要性的否定。许多人只是简单地觉得这个主题如此困难,而基督徒之间在这个教义上的分歧是如此令人不安,以至于他们会竭尽全力避谈这个主题。许多人假设这是神学家之间才会争论的问题,而拣选的教义绝对与基督徒生活无关。
但是,正如路德正确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把救赎的任何部分都归因于我们意志的行动,那么我们就会在此程度上受到怀疑和恐惧的荼毒,因为我们是软弱的、有罪的,并且倾向于怀疑。我们总是会想知道,我们所做的是否足够,或者我们所做的是否正确。因此,拣选的教义对我们信主是绝对必要的,这不仅是因为圣经清楚地教导了这个教义,更是因为它是唯独恩典的唯一根基。如果我们在我们救恩的事情上,不清楚谁都做了什么,我们将永远无法活在上帝恩典的安慰之下,我们也不会在上帝面前有适当的谦卑。
如果我们认为,因为我们身上有某种良善,即我们的自由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它仍然不受堕落和罪恶的影响?),因此我们才敬拜祂,我们怎能俯伏在我们的上帝面前,并且按我们应该敬拜祂的心态来敬拜祂?只有被称义的罪人,知道自己的一切都是上帝所赐的,才能开始在祂面前过感恩的生活。莎士比亚曾说:“在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的嘴上,‘恩典’这个词是亵渎。”
人们可能产生的第四种反应是困惑和智力的折磨。这适用于那些正在努力解决这些难题而尚未得到解决的人。他们仍然认为双方都有道理,或者他们认为这些问题根本不可能解决。这或许是最糟糕的情况,因为它会让人留在这种立场里,彷彿圣经是不清不楚的,或者彷彿他们必须永远活在这种无法解决眼前问题的紧张之中。
作为改革宗的基督徒,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对待困在这个立场里的人。我们必须特别关注他们,并尽可能地耐心回答圣经中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提醒在这种立场里的人,他们应该坚持自己知道是真理的事,即基督为罪人而死,圣经是真实的,因为当他们在努力爬梳他们所不太明白的问题时,耶稣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这是一个很困难的立场。我们陷入这些情况的原因,是罪恶影响了我们解释神的话语的能力,而不是因为神的话语不够清楚。
我们应该始终按照加尔文明智的建议来行事,祈求圣灵的光照,好叫我们可以正确地阅读、理解和处理上帝的圣言。但是,那些陷入这种局面的人需要尽其所能地、并满意地解决这个问题,然后迅速采取行动,没有必要继续纠缠这个问题。当基督徒处于这种非常微妙的怀疑立场,而对基督教信仰的深层问题缺乏坚定的信念时,最容易受到撒但诡计的伤害。
本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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